第四节 官员腐败与政府透明度
法律规定对官员腐败施以刑事惩处。但是,政府并未有效执法,官员经常参与腐败活动而逍遥法外。
有很多腐败案件都与被政府严加管制的领域有关,比如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以及基础建设等,从而极易产生欺诈、贿赂和回扣。
2009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说有9158名腐败官员被定罪,其违法行为包括挪用公款、贿赂、渎职以及侵权等。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说,全年共有10万6千人被认定有腐败罪行,比2008年上升了2.5%。其中,有85353人受到了“党纪处分”,29718人受到了“行政处罚”。
在一些重要的会议上,比如1月的中纪委反腐败年会和3月的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共产党领导人宣布了反腐败的新办法。此外,反腐败,特别是监督用于抗震救灾和刺激经济的款项,是全国人大3月会议的主要议题。4月,共产党开始通过报刊、广播和电视等渠道在全国进行45项新的反腐败公益宣传。5月,有史以来第一次,2000多名县级纪委书记被召到北京,参加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办的一个“集中培训班”。政府还建立了一个网站,供中央政府直接听取有关官员腐败的投诉。
本年度中,大量国有企业的领导因腐败受到调查。这些领导通常还担任党的高级职位,其中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康日新、被开除党籍的中国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中国移动通信的副董事长张春江,以及已因腐败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前副董事长陈同海。2008年11月,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创始人、中国首富黄光裕,因具体细节不明的“经济犯罪”被收押。与之同被收押的还有多位政府官员,其中包括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负责反腐败事务的最高官员王华元、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以及郑的副局长相怀珠。深圳市长许宗衡因与该案有关而被解职,仍在接受调查。
监察部以及中纪委负责整治政府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