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0
○三韓 今人謂遼東為三韓者,考之《書》序“成王既伐東夷”傳:“海東諸夷駒麗、 扶餘、千、貊之屬。”正義:“《漢書》有高駒麗,扶餘、韓。無此千, 千即韓也,音同而字異耳。”《後漢•光武紀》:“建武二十年,東夷韓國人 率眾詣樂浪內附。”《東夷傳》:“韓有三種,一曰馬韓,二日辰韓,三日弁辰。” 《書》作“弁韓”。馬韓在西,有五十四國,其北與樂浪、南與倭接。辰韓在東, 十有二國,其北與貊接。並辰在辰韓之南,亦十有二國,其內亦與倭接。凡七 十八國,百濟是其一國焉。大者萬餘戶,小者數千家,各在山海間,地合言四千 餘里,東西以海為限,皆佔之辰國也。馬韓最大,共立其種為辰王,盡上三韓之 地。《三國•魏志》:“齊王正始七年,幽州刺史毋丘儉破高句驪、貊、韓、 那奚等數十國,各率種落降。陳留王景元二年,樂浪外夷韓,貊、各率其屬來 朝貢。”《晉書•張華傳“:“夷馬韓、新彌諸國,依山帶海,去州四千餘里, 歷世未附者二十餘國並遣使朝獻。”杜氏《通典》:“三韓之地在海島之上,朝 鮮之東南。”此其封域與朝貢之本末也。劉熙《釋名》:“韓羊、韓兔、韓雞, 本法出韓國所為也。”後魏陽固《演賾賦》:“睹三韓之累累兮,見卉服之悠悠。” 此其風土也。《宋史•天文志》:“狗國四星在建星東南,主三韓、鮮卑、烏桓、 犭嚴狁,沃沮之屬。”此其佔象也。《宋史•高麗傳》言:“崇寧後始鑄三韓通 寶。”而《遼史•外紀》有高麗王子三韓國公勳、三韓國公容、三韓國公誤。其 《地理志》有高州三韓縣,辰韓為扶餘,棄韓為新羅,馬韓為高麗。開泰中,聖 宗伐高麗,俘三國之遺人置縣。據此乃俘三國之人置縣於內地,而取三韓之名爾。
今人乃謂遼東為三韓,是以內地而目之為外國也。原其故,本於天啟初失遼陽, 以後章奏之文遂有謂遼人為三韓者,外之也。今遼人乃以之自稱,夫亦自外也已。 《北史》:“新羅者,其先本辰韓種也。地在高麗東南。辰韓亦曰秦韓,相 傳言秦世亡人避役來適,馬韓割其東界居之。以秦人故,名之曰秦韓。其言語名 物有似中國人。辰韓王常用馬韓人作之,世世相傳。辰韓不得自立王,明其流移 之人故也,恆為馬韓所制。辰韓之始,有六國,稍分為十二,新羅則其一也。” 此又與前史不同。而《唐書•東夷傳》:“顯慶五年,平百濟,分其地置五都督 府,其一曰馬韓。” ○大秦 今之佛經皆題雲“大秦鳩摩羅什譯”,謂是姚興國號,非也。大秦乃西域國 名。《後漢書•西域傳》言:“大秦國,在海西,地方數千裡,有四百餘城,小 國役屬者數十。”又云:“天竺國,西與大秦通。”此其國名之偶同。而傳以為 其人民皆長大平正,有類中國,故謂之大秦,固未必然。而《晉書•載記》: “石季龍時,有安定人侯子光,自稱佛太子,謂大秦國來,當王小秦國,”以中 國為小秦,則益為夸誕矣。 ○於陀利 韓文公《廣州記》 有“幹陀利”,注家皆闕。按《梁書•海南諸夷傳》:“幹陀利國在南海洲 上,其俗與林邑、扶南略同。出斑布、吉貝、檳榔。檳榔特精好,為諸國之最。” 《周弘正傳》:“有罪應流徙,敕以賜幹陀利國。”《陳書•世祖紀》:“天嘉 四年,幹陀利國遣使獻方物,”惟《宋書•孝武帝紀》:“孝建二年,斤陀利國 遣使方物。”為“斤”,疑誤。 ●卷三十 ○天文 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農夫之辭也;“三星在天”,婦 人之語也;“月離於畢”,戍卒之作也;“龍尾伏晨”,兒童之謠也。後世文人 學士,有問之而茫然不知者矣。若曆法,則古人不及近代之密。
樊深《河間府志》曰:“愚初讀律書,見私習天文者有禁。後讀制書,見廟 語楊士奇等曰:‘此律自為民間設耳,卿等安得有禁?’遂以《天元寶曆祥賦》 賜群臣。由律書之言觀之,乃知聖人所憂者深;由制書之言觀之,乃知聖人之所 見者大。” ○日食 劉向言,《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今連三年比食。自建始以來, 二十歲間而八食。率二歲六月而一發,古今罕有。異有大小希稠,佔有舒疾緩急。
餘所見崇幀之世十七年而八食。與漢成略同,而稠急過之矣。然則謂日食為一定 之數,無關於人事者,豈非溺於疇人之術,而不覺其自蹈於邪臣之說乎? 《春秋•昭公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公問於梓慎,曰: ‘是何物也?禍福何為?’對曰:‘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日月之行 也,分,同道也;至,相過也。其他月則為災。’”非也,夫日月之在於天,莫 非一定之數。
然大象見於上,而人事應於下矣。為此言者,殆於後世以“天變不足畏”之 說迸其君者也。《漢書•五行志》亦知其說之非,而依違其間,以為食輕,不為 大災水旱而已,然則食重也如之何?是故日食之咎,無論分、至。 ○月食 日食,月掩日也;月食,地掩月也。今西洋天文說如此。自其法未入中國而 已有此論,陸文裕《金臺紀聞》曰:“嘗聞西域人算日月食者,謂日月與地同大, 若地體正俺日輪上,則月為之食。”南城萬實《月食辨》曰:“凡黃道平分各一 百八十二度半強,對沖處必為地所隔,望時月行適當黃道交處,與日正相對,則 地隔日光,而月為之食矣。”按其說亦不始於近代,漢張衡《靈憲》曰:“當日 之衝,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謂ウ虛在星,星微月過則食。”載《續漢•天 文志》中。俗本“地”字有誤作“他”者,遂疑別有所謂ウ虛,而致紛紛之說。
靜樂李鱸習西洋之學,述其言曰:“月本無光,借日之照以為光曜。至望日, 與地日為一線,月見地不見日,不得借光,是以無光也。”或曰:“不然。曾有 一年,月食之時,當在日沒後,乃日尚未沉,而出地之月已食矣。東月初升,西 日未沒,人兩見之,則地固未嘗遮日月也,何以雲見地不見日乎?”答曰:“於 所見者非月也,月之影也,月固未嘗出地也。何以驗之?今試以一文錢置虛器中, 前之卻之,不見錢形矣,卻貯水令滿而錢見,則知所見者非錢也。乃錢之影也。
日將落時,東方蒼蒼涼涼,海氣升騰,猶夫水然,其映而升之亦月影也。如必以 東方之月為真月。則是以水面之錢為真錢也,然乎?否乎?又如漁者見魚浮水面, 而投叉刺之,心稍下於魚,乃能得魚,其浮於水面者。魚之影也。舟人刺篙,其 半在水,視之若曲焉,此皆水之能影物也。然則月之受隔於地,又何疑哉。 ○歲星 吳伐越,歲在越,故卒受其兇。荷秦滅燕,歲在燕,故燕之復建不過一紀。
二者信矣。慕容超之亡,歲在齊,而為劉裕所破,國遂以亡。豈非天道有時而不 驗邪?是以天時不如地利。
歲星固有居其國而不吉者。其行有贏縮,《春秋傳》:“歲棄其次而旅於明 年之次。”《史記•天官書》:“已居之,又東西去之,國兇。”《淮南子》: “當居不居,越而之他處。”以近事考之,歲星當居不居,其地必有殃咎。 ○五星聚 史言:周將代殷,五星聚房;齊恆將伯,五星聚箕。漢元年十月,五星聚東 井。唐天寶九載八月,五星聚尾箕,大曆三年七月,五星聚東井。宋乾德五年三 月,五星聚奎。淳熙十二年閏七月,五星聚軫。元太祖二十一年十一月,五星聚 見於西南,明嘉靖三年正月丙子,五星聚營室。天啟四年七月丙寅,五星聚張。
佔曰:“五星若合,是謂易行,有德受慶,改立王者,奄有四方,子孫蕃昌。無 德受殃,離其國家,滅其宗廟,百姓離去,被滿四方。”考之前史所載,惟天寶 不吉,蓋玄宗之政荒矣。或曰:漢從歲,宋從填,唐從熒惑雲。
四星之聚,佔家不以為吉。驗之前代:於張,光武帝漢;於牛、女,中宗紹 晉;於觜、參,神武王齊;於危,文宣代魏;於東並,肅宗復唐;於張,高祖王 周,皆為有國之祥也。故漢獻帝初,韓馥以四星會於箕尾,欲立劉虞為帝。唐鹹 通十年,熒惑、填星、大白、辰星會於畢、昂,詔王景崇被袞冕,軍府稱臣以厭 之。然亦有不同者:如慕容超之滅,四星聚奎、婁;姚泓之滅,四星聚東井。後 晉天福五年,術士孫智永以四星聚鬥,分野有災,勸南唐主巡東都。宋靖康元年, 太白、熒惑、歲、填四星合於張。嘉熙元年,太白、歲、辰、熒惑合於鬥,詔避 殿減膳,以圖消弭。此則天官家所謂“四星若合,其國兵喪並起,君子憂,小人 流”,而不可泥於一家之佔者矣。 ○海中五星二十八宿 《漢書•藝文志》:《海中星占驗》十二卷,《海中五星經雜事》二十二卷, 《海中五星順逆》二十八卷,《海中二十八宿國分》二十八卷,《海中二十八宿 臣分》二十八卷,《海中日月彗虹雜佔》十八卷。海中者,中國也。故《天文志》 曰:“甲乙海外,日月不佔。”蓋天象所臨者廣,而二十八宿專主中國,故曰海 中二十八宿。 ○星名 今天官家所傳星名,皆起於甘石。如郎將、羽林,三代以下之官;左更、右 更,三代以下之爵;王良、造父,三代以下之人;巴蜀、河間,三代以下之國, 春秋時無此名也。 ○人事感天 《易•傳》言先天後天。考之史書所載,人事動於下而天象變於上,有驗於 頃刻之間而不容遲者。宋武帝欲受晉禪,乃集朝臣宴飲,日晚坐散,中書令傅亮 叩扉人見,請還都謀禪代之事。及出已夜,見長星竟天,拊髀嘆曰:“我常不信 天文,今始驗矣。”隋文帝立晉王廣為皇太子,其夜烈風大雪,地震山崩,民舍 多壞,壓死者百餘口,唐玄宗為臨淄王,將誅韋氏,與劉幽求等微服人苑中。向 二鼓,天星散落如雪,幽求曰:“天道如此,時不可失。”文宗以右軍中尉王守 澄之言,召鄭注對於浴堂門,是夜彗出東方,長三尺。然則荊軻為燕太子丹謀刺 秦王,而白虹貫日;衛先生為秦昭王畫長平之事,而太白食昂,固理之所有。孟 子言“氣壹則動志”,其此之謂與? ○黃河清 漢桓帝延熹九年,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言:“河者,諸侯位也, 清者屬陽,濁者屬陰,河當濁而反清者,陰欲為陽,諸侯欲為帝也。”明年帝崩, 靈帝以解瀆亭侯入繼,《隋書》言:齊武成帝河清元年四月,河、濟清。後十餘 歲,隋有天下。隋煬帝大業三年,武陽郡河清數里。十二年,龍門河清。後二歲, 唐受禪。金衛紹王大安元年,徐、沛黃河清,臨洮人楊上書,亦引襄楷之言。
後四歲,宣宗立。元順帝至正二十一年十一月戊辰,黃河自平陸三門磧下至孟津, 五百餘里皆清,凡七日,而明太祖興。至先朝尤驗,正德河清,世宗以興王即位;
泰昌河清,崇幀帝以信王即位。 ○妖人闌入宮禁 自古國家中葉,多有妖人闌入宮禁之事,固氣運之疵,亦是法紀廢弛所致。
如漢武帝徵和元年,上居建章宮,見一男於帶劍人中龍華門,疑其異人,命收之。
男於捐劍走,逐之弗獲,上怒,斬門候,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渭水橋上小女 陳持弓,年九歲,走入橫城門,入未央宮尚方掖門殿門,門衛戶者莫見,至句盾 禁中而覺得。綏和二年八月庚申,鄭通裡男於王褒,衣繹衣,小冠,帶劍,人北 司馬門殿東門。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組結佩之,收縛考問。褒,故公車大誰, 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宮狀,下獄死,後漢靈帝光和元年五月壬午,有人白衣人德 陽門,言梁伯夏教我上殿為天子。中黃門桓賢等呼門吏僕射欲收縛,吏未到,須 臾還走,求索不得,小知姓名,四年,魏郡男子張博,送鐵盧詣太官。博上書室 殿山居屋後官禁,落屋喧呼,上收縛考問,辭忽不自覺。晉惠帝太安元年四月癸 酉,有人自雲龍門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當作中書監。”即收斬之。成帝鹹 康五年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絳衣,詣止斗門,上列為聖人,使求見天子。門候 受辭,辭稱姓呂名賜,其佔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長七寸,天令命 可為天下母。奏聞,即伏誅,並下晉陵誅可。秦苻堅時,有人入明光殿,人呼曰: “甲申乙酉,魚羊食人,悲哉,無復遺!”堅命執之,俄而不見,陳後主為太子 時,有婦人突人東宮,大言曰:“畢國主!”唐高宗永隆二年九月一日,萬年縣 女子劉凝靜,乘白馬,著白衣,男子從者八九十人,入太史局,升令廳床坐勘問: “比有何災異?”太史令姚玄辨執之,以聞,是夜彗見西方天市中,長五尺。武 後神功元年二月庚子,有人走入端門,又入則天門,至通天宮,閽者及仗衛不之 覺。睿宗太極元年,狂人段萬謙潛入承天門,登太極殿,升御床,自稱天子,呼 宿衛兵士,令稱“萬歲”。德宗貞元八年二月丁亥,許州人李狗兒持杖入含元殿, 擊欄檻,擒得伏誅。敬宗長慶四年三月戊辰,狂人徐忠信闌人浴堂門,杖四十配 流。天德文宗開成二年十一月癸亥,狂人劉德廣突入含光殿,詔付京兆府,杖殺 之。宋高宗建炎二年十一月,帝在揚州郊祀,後數日,有狂人具衣冠,執香爐, 攜絳囊,拜於行宮門外,自言“天遣我為官家兒”,書於囊紙、刻於右臂皆是語。
鞫之,不得姓名,帝以其狂,釋不問。孝宗淳熙十四年正月,紹興府有狂人突入 恩平郡王第,升堂踐王坐,曰:“我太上皇孫,來赴郡。”鞫訊,終不語。元順 帝至正十年春,京師麗正門樓斗拱內有人伏其中,不知何自而至,遠近聚觀之。
有旨,取付法司鞫問。但云薊州人,詰其所從來,皆惘若無知。乃以不應之罪笞 之,忽不知所在。史家並書之,以為異。先朝景泰三年五月癸已朔,以明日立太 子,具香亭於奉天門,有一人自外徑人,執紅棍擊香亭,曰:“先打東方甲乙木。” 內使執之,命付錦衣衛,亦書於《英宗實錄》。然未有若萬曆四十三年張差一事, 宮中府中幾成莫解之禍,更歷五朝,流言未息,天乎?人乎?吾不得而知之矣。 《周禮》閽人職雲:“奇服怪民不入宮。”注曰:“怪民狂易。”是則先王 固知其有此事而豫為之防矣。 ○詐稱太子 建炎南渡,有詐稱徐王棣者,詐稱信王棒者,詐稱越王次子者,詐稱淵聖 第二皇子者,詐稱榮德帝姬者,詐稱柔福帝姬者,莫不伏法,訖無異言。乃弘光 時王之明一事,中外流言,洶洶不息,藩鎮稱兵遂以藉口,至今民間尚有疑以為 真者。此亦亡國之妖也已。
衛太子自殺於湖,武帝為築歸來望思之臺,事狀明白。十年之後,猶有如成 方遂之乘黃犢車詣北闕,吏民聚觀至數萬人,公卿莫敢發言者。況值非常之變, 事未一年,吾君之子,天下屬心,眾口喧騰,卒難遍喻者乎?寄之中城獄舍,不 加刑鞫,是為得理,不可以亡國之君臣而加之誣低也。
晉會稽王道子為桓玄所害,以臨川王寶子修之為道子嗣,尊妃王氏為太妃。
義熙中,有稱元顯子秀熙避難蠻中而至者,太妃請以為嗣,於是修之歸於別第。
劉裕意其詐而案驗之,果散騎郎膝羨奴勺藥也,竟坐棄市。太妃不悟,哭之甚慟。
近時之論多有似乎此者。 ○外國天象 昔人言朔漠諸國唯佔於昂北,亦不盡然。考之史,流星入紫宮而劉聰死,熒 惑守心而石虎死,孛星太微大角熒惑大白入東井而苻生弒,彗起尾箕掃東井而燕 滅秦,彗起奎婁掃虛危而慕容德有齊地,太白犯虛危而南燕亡,熒惑在匏瓜中忽 亡入東井而姚秦亡,熒惑守心而李勢亡,熒惑犯帝座而呂隆滅,月掩心大星而魏 宣武弒,熒惑人南斗而孝武西奔,月掩心星而齊文宣死,彗星見而武成傳位,篤 星曆虛危而齊亡,太白犯軒轅而周閔帝弒,熒惑入軒轅而明帝弒,歲星掩太微上 將而宇文護誅,熒惑入太微而武帝死。若金時則太白入大微而海陵弒,白氣貫紫 微而高琪殺胡沙虎,彗星起大角而哀宗滅,其他難以悉數,夫中國之有都邑,猶 人家之有宅舍,星氣之失,如宅舍之有妖祥,主人在則主人當之,主人不在則居 者當之,此一定之理。而以中外為限斷,乃儒生之見,不可語於天道也。
魏明帝問黃權曰:“天下鼎立,何地為正?”對曰:“當驗天文。往者熒惑 守心而文帝崩,吳蜀無事,此其微也。”晉康帝建元三年,歲星犯天關,安西將 軍庾翼與兄冰書曰:“歲星犯天關,佔雲:關梁當分。比來江東無他故,江道亦 不艱難,而石虎頻年再閉關,不通信使,此復是天公憒憒。無皂白之徵也。”梁 武帝中大通六年.先是熒惑入南斗,去而復還,留止六旬。上以諺雲:“熒惑人 南斗,天子下殿走。”乃既而下殿以禳之。及聞魏主西奔,慚曰:“內亦應天象 邪?” ○星事多兇 淮南王安以客言,彗星長竟天,天下兵當大起,謀為畔逆,而自剄國除。眭 孟言大石自立,僵柳復起,當有從匹夫為天子者,而以妖言誅。趙廣漢問太史知 生氣者.言今年當有戮死大臣,即上書告丞相罪,而身坐要斬。甘忠可推漢有再 受命之運,而以罔上惑眾,下獄病死,弟子夏賀良等用其說以誅,齊康侯知東郡 有兵,私語門人,為上莽所殺。卜者上況以劉氏復興,李氏為輔,為李焉作讖書 十餘萬言,莽皆來之。國帥公劉秀女言宮中當有白衣會,乃以自殺。西門君惠 語上涉,以國師公姓名當為天子,遂謀以所部兵劫莽,事發被誅。王郎明星曆, 嘗以河北有天子氣,而以僭位誅死。襄楷言天文不利黃門常侍,當族滅,而卒陷 王芬自殺。劉焉聞董扶言,益州有天子氣,求為益州牧,而以天火燒城,憂懼病 卒,子璋降於昭烈。孔熙先推宋文帝必以非道晏駕,禍由骨肉,江州當出天子, 而卒與范曄等謀反,棄市,並害彭城王。郭﹁言代呂者王,又言涼州分野有大兵, 故舉事,先推王詳,後推王乞基,而卒之代呂隆者王尚,又言火秦者晉。遂南奔, 秦人追而殺之。劉靈助佔爾朱當滅,又言三月末我必入定州,遂舉兵以三月,被 擒斬於定州。苗昌裔言大祖後當再有天下,趙子崧習聞其說,靖康未起兵,檄文 頗涉不遜,卒以貶死。成祖永樂末,欽天監官王射成言天象將有易主之變,孟賢 等信之,謀立趙王高燧,並以伏誅。是數子者之佔,不可謂不驗,而適以自禍其 身,是故佔事知來之術,惟正人可以學。 《漢書》謂:“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而仲舒下吏,夏侯囚執,眭 孟誅戳,李尋流放,此學者之大戒。”又曰:“星事兇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 蜀漢杜瓊精於術學,初不視天文,無所論說。礁周常問其意,瓊曰:“欲明此術 甚難,須當身視,識其形色,不可信人也。晨夜苦劇,然後知之。復憂漏洩,不 如不知,是以不復視也。”後魏高允精於天文,遊雅數以災異問允,允曰:“陰 陽災異,知之甚難。即已知之,復恐漏洩,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速問 此?”雅乃止。北齊權會明風角玄象,學徒有請問者,終無所說。每雲:“此學 可知,不可言。諸君並貴遊子弟,不由此進,何煩問也。”惟有一子,亦不授此 術。
石虎之太史令趙攬以天文死,苻生之太醫令程延以方脈死,故《淮南子》曰: “好事者未嘗不中。” ○圖讖 《史記•趙世家》:“扁鵲言秦穆公寤而述上帝之言,公孫支書而藏之,秦 讖於是出矣。”《秦本紀》:“燕人盧生使人海還,以鬼神事,因奏錄圖書,曰: ‘亡秦者胡也。’”然則讖記之興實始於秦人,而盛於西京之末也。
始皇備匈奴,而亡秦者少子胡亥。漢武殺中都官詔獄系者。而即帝位者皇曾 孫病已。苻生殺魚遵,而代生者東海王堅。宋廢帝欲南巡湘中,而代子業者湘東 王或。齊神武惡見沙門,而亡高者宇文。周武殺紇豆陵,而篡周者楊堅。隋煬族 李渾,而禪隋者李淵。唐大宗誅李君羨,而革唐者武後。周世宗代張永德,而繼 周者藝祖。 ○孔子閉房記 自漢以後,凡世人所傳帝王易姓受命之說,一切附之孔子。如沙丘之亡,卯 金之興,皆謂夫子前知而預為之讖。其書蓋不一矣。魏高祖太和九年,詔自今圖 讖秘緯及名為《孔子閉房記》者,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論。《舊唐書•王世充 傳》:世充將謀篡位,有道士桓法嗣者,自言解圖讖,乃上《孔子閉房記》,畫 作丈夫持一竿以驅羊,釋雲:“隋楊,姓也;幹一者,王字也。王居羊後,明相 國代隋為帝也。”世充大悅。詳此,乃似今人所云《推背圖》者,今則託之李淳 風而不言孔子。 ○百刻 一日十二時,計刻則以百刻為日。今歷家每時有十刻,則一百二十刻矣。何 以謂之百刻乎?曰:歷家有大刻,有小刻,初一、初二、初三、初四、正一、正 二、正三、正四,謂之大刻。合一日計之,得九十六刻,其不盡者,置一初初於 初一之上,置一正初於正一之上,謂小刻,每刻止當大刻六分之一。合一日計之, 為初初者十二,為正初者十二,又得四大刻,合前為百刻。朱王逵《蠡海集》言: “百刻之說:每刻分為六十分,百刻共得六千分。散於十二時,每時得五百分。
如此則一時佔八刻零二十分,將八刻截作初、正各四刻,卻將二十分零數分作初 初、正初微刻各一十分也。”《困學紀聞》所載易氏之說亦同。 《周禮•摯壺氏》注:“漏箭晝夜共百刻。”《禮記•樂記》:“百度得數 而有常。”注:“百度,百刻也。”《靈樞經》:“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說文》:漏以銅受水,刻節,晝夜百節。《隋書,天文志》:昔黃帝創觀漏水, 制器取則,以分晝夜,其後因以命官。《周禮•挈壺氏》則其職也,其法總以百 刻分於晝夜。”梁天監六年,武帝以晝夜百刻分配十二辰,辰得八刻,仍有餘分, 乃以晝夜為九十六刻,一辰有全刻八焉。是知每辰得八刻,仍有餘分者,古法也。 《五代史•馬重績傳》:“重績言漏刻之法,以中星考民夜為一百刻,八刻六十 分刻之二十為一時,時以四刻十分為工。此自古所用也,今失其傳。以午正為時 始,下侵未四刻十分而為午,由是晝夜昏曉皆失其正,請依古改正。從之。” 《五代會要》:晉天福三年,司大監奏《漏刻經》雲:“晝夜一百刻.分為十二 時,每時有八刻三分之一,六十分為一刻,一時有八刻二十分。”《玉海》:每 時初行一刻至四刻六分之一為時正,終八刻三分之一則交入次時。國史志:每時 八刻二十分,每刻一擊鼓,八鼓後進時牌,除二十分為雞唱,唱絕擊一十五鼓, 為時正。 ○雨水 《禮記•月令》:“仲存之月,始雨水,桃始華,倉庚鳴,鷹化為鳩,”始 雨水者,謂天所雨者水而非雪也。今歷去此一句。嫌於雨水為正月中氣也。鄭廉 成《月令》注曰:“《夏小正》:正月啟蟄。漢始亦以驚蟄為正月中。”疏引 《漢書•律曆志》雲:“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月驚蟄節,春分中。”是前漢 之末劉欲作《三統曆》改驚蟄為二月節也。然《淮南子》》先雨水、後驚蟄。則 漢初己有此說。而蔡邕《月令問答》雲:“間者曰:‘既個川《三統》,以驚蟄 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皆《三統》法也,獨用之何?’曰:‘孟春,《月令》 曰:蟄蟲始震,在正月也,仲春始雨水,則雨水二月也。以其合,故用之。’” 是則《三統》未嘗改雨水在驚蟄之前也,改之者《四分曆》耳,記疏誤也。今二 月間尚有雨雪,唯南方地暖,有正月雨水者。 《左傳•恆五年》:“後蟄而郊。”注:“啟蟄,夏正建寅之月。”《夏小 正》:“正月啟蟄。” 則當依古以驚蟄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為是。 ○五行 《淮南子》:“五行子生母曰義,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專,母勝子曰制, 子勝母曰困。”《抱朴子》引《靈寶經》謂:““支幹上生下曰寶,下生上曰義, 上克下曰制,下克上曰伐,上下同曰專。”以“保”為“寶”,以“困”為“伐”, 今歷家承用之。 ○建除 建除之名,自鬥而起。始見於太公《六韜》雲:“開牙門常背建向破。” 《越絕書》:“黃帝之元,執辰破已,霸王之氣見於地戶。”《淮南子•天文訓》: “寅為建,卯為除,辰為滿,已為平。午為定,未為執,申為破,酉為危,戌為 成,亥為收,子為開,醜為團。”《漢書•王莽傳》:“十一月,王子直建,戊 辰直定。”蓋是戰國後語。《史記•日者傳》有建除家。
解縉封事言:“治歷明時,授民作事,但伸播種之宜,何用建除之謬?方向 煞神,事甚無謂。孤虛宜忌,亦且不經。東行西行二論,天德月德之書,臣料唐 虞之歷必無此等之文,所宜著者,日月之行,星辰之次,仰觀俯察,事合逆順, 七政之齊,正此類也。” ○艮巽坤乾 歷家天盤二十四時,有所謂艮、巽、坤,乾者,不知其所始。按《淮南子• 天文訓》曰:“子午、卯酉為二繩,醜寅,辰巳、未申、戊亥為四鉤,東北為報 德之維,西南為背陽之維,東南為常羊之維,西北為蹄通之維。”“鬥指子,則 冬至;加十五日指癸,則小寒;加十五日指醜,則大寒;加十五日指報德之維, 則越陰在地,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加十五日指寅,則雨水;加十五日 指甲,則雷驚蟄;加十五日指卯中繩,故曰春分,則雷行;加十五日指乙,則清 明,風至;加十五日指辰,則穀雨;加十五日指常豐之維,則春分盡,故日有四 十六日而立夏;加十五日指已,則小滿;加十五日指丙,則芒種;加十五日指午, 則陽氣極,故曰有四十六日而夏至;加十五日指丁,則小暑;加十五日指未,則 大暑;加十五日指背陽之維,則夏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秋;加十五日指申, 則處暑;加十五日指庚,則白露降;加十五日指西中繩,故日秋分;加十五日指 辛,則寒露;加十五日指戌,則霜降;加十五日指蹄通之維,則秋分盡,故曰有 四十六日而立冬;加十五日指亥,則小雪;加十五日指壬,則大雪;加十五日指 子。”所謂報德之維、常羊之維、背陽之維、蹄通之維,即艮、巽、坤、乾也。
後人省文,取卦名當之爾。 ○太一 太一之名不知始於何時。《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為太 一常居。”《封禪書》:“毫人謬忌奏詞太一方曰: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曰五 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大一東南郊,用太牢,七日,為壇,開八通之鬼道,於是 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長安東南郊,常奉祠如忌方。其後人有上書,言:‘古者天 子三年一用太牢,祠神三:一天、一地、一太一。’天子許之。令太祝領祠之, 於忌太一罈上,如其方,”此太一之祠所自起。《易乾鑿度》曰:“太一,取其 數以行九宮,”鄭玄注曰:“太一者,北辰神名也。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於 中央。中央者,地神之所居,故謂之九宮。天數以陽出,以陰入。陽起於子,陰 起於午。是以太一下行九宮,從坎宮始,自此而坤宮,又自此而震宮,既又自此 而巽宮,所行者半矣。還息於中央之宮。既又自此而乾宮,自此而兌宮,自此而 良宮,自此而離官,行則周矣。上游息於太一之宮,而反紫宮。行起從坎宮,終 於離宮也。《南齊書•高帝紀》案太一九宮佔歷推自漢高帝五年至宋順帝異明元 年,大一所在。《易乾鑿度》曰:“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九宮者,一為天蓬。
以制冀州之野;二為天內,以制荊州之野;三為天衝,其應在青;四為天輔,其 應在徐;五為天禽,其應在豫;六為天心,七為天柱,八為天任,九為天英,其 應在雍、在梁、在兗、在楊。天衝者,木也;天輔者,亦木也。故木行太過不及, 其青在青、在徐。天柱,金也,天心亦金也。故金行太過不及,其告在梁、在雍。
惟水無應宮也。此謂以九宮制九分野也。”《山堂考索》:“漢立太一祠,即甘 泉泰也。唐謂之太清紫極宮。宋謂之太一宮,宋朝尤重大一之祠,以太一飛在 九宮,每四十餘年而一徙,所臨之地則兵疫不興,水旱不作。在太平興國中,太 宗立詞於東南郊而把之,則謂之東太一。在天聖中,仁宗立詞於西南郊而祀之, 則謂之西太一。在熙寧中,神宗建集福宮而祀之,則渭之中太一。” 《宋史•劉黻傳》言:“西太一之役,佞者進曰:‘太一所臨分野則有福。’ 近歲自吳移蜀,信如祈禳之說,西北坤維按堵可也。今五六十州,安全者不能十 數,敗降者相繼,福何在耶?武帝祠太一於長安,至晚年以虛耗受禍,而後悔方 士之謬。雖其悔之弗早,猶愈於終不知侮者也。” 唐朝新格以正五九月為忌月,今人相沿以為不宜上任。考《唐書》:武德二 年正月甲子,詔自今正月、五月、九月不得行刑,禁屠殺。 《雲麓漫鈔》曰:“釋氏智論雲:天帝釋以大寶鏡照四大神洲,每月一移, 察人善惡。正、五、九月照南贍部洲,唐太宗崇其教,故正、五、九月不食葷, 百官不支羊錢。其後因此遂不上官。”《寂園雜記》謂:“新官上任,應祭告神 只,必須宰殺,故忌之也。”愚按,正、五、九月不上任,自是五行家言,不緣 屠宰。其傳已久,亦不始於唐時。《南齊書•張融傳》:“攝詞部、倉部二曹, 倉曹以正月,俗人所忌,太倉為可開不?融議:‘不宜拘束小忌。’”《北齊書 •宋景業傳》:“顯祖將受魏禪,或曰:‘《陰陽書》五月不可人官,犯之終於 其位。’景業曰:‘王為天子,無復下期,豈得不終於其位乎?’顯祖大悅。” 又考《左傳》:“鄭厲公復公父定叔之位,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數 焉’。”而顏師古注《漢書》:“李廣數奇,以為命令只不耦。”是則以雙月為 良,只月為忌。喜耦憎奇,古人已有之矣。 《冊府元龜》:“德宗貞元十五年九月乙已,詔自今二月一日、九月九日, 每節前放開屠一日。” 唐人正、五、九月齋戒,不禁閏月。白居易有《閏九月九日獨飲詩》雲: “自從九月持齋戒,不醉重陽十五年。”是閏九月可以飲酒也。 《冊府元龜》載:“唐開元二十二年十月,敕曰:‘道家三元,誠有科誡。
朕嘗精意,禱亦久矣,而初未蒙福,念不在茲。今月十四日、十五日是下元齋日, 都內人應有屠宰,令河南尹李適之句當,總與贖取。其百司諸廚日有肉料亦責數 奏來。並百姓間是日並停宰殺漁獵等,兼肉料食。自今以往,兩都及天下諸州每 年正月、七月、十月元日起,十三至十五,兼宜禁斷。’”又《舊唐書•武宗紀》: “會昌四年春正月乙酉朔,敕:‘齋月斷屠,出於釋氏。國家創業,猶近梁隋, 卿相大臣,或沿茲弊。鼓刀者既獲厚利,糾察者潛受請求。正以萬物生植之初, 宜斷三日;列聖忌斷一日,仍準。”“開元二十二年,敕三元日各斷三日,餘月 不禁。”此則道家之說,乃正、七、十月,而非正、五,九月,又與武德二年之 詔不同。 《後漢書•南匈奴傳》:“匈奴俗歲有三龍詞,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 祭天神”此與三隻月同。 ○古今神祠 《史記•封禪書》言:秦雍旁有百數十祠,而陳寶尤著。”其神或歲不至, 或歲數來,來常以夜,光輝若流星。從東南來,集於祠城,則若雄雞,其聲殷殷, 雲野雞夜ず。”又云:“雍菅廟有杜主。杜主,故周之右將軍。其在秦中最小鬼 之神者,”自西京以下,而秦時所奉之神絕無影響。《後漢•劉盆子傳》:“軍 中常有齊巫鼓舞,祠城陽景王以求福助,巫狂言景王大怒曰:‘當為縣官,何故 為賊?’有笑巫者輒病,軍中驚動。”《琅邪王京傳》:“國中有城陽景王祠, 吏人奉祀,神數下言,官中多不便利。”《魏書》:“初,城陽景王劉章以有功 於漢,故其國為立祠。青州諸郡轉相仿效,濟南尤盛,至六百餘祠。賈人或假二 千石輿服導從,作倡樂,奢侈日甚,民坐貧窮,歷世長吏無敢禁絕者。太祖到, 皆毀壞祠屋,止絕官吏民不得祠祀。”然考之於史,晉時猶有其詞。《晉書•五 行志》:“臨淄有大蛇負二小蛇,入漢城陽景王祠中。”《慕容德載記》:“德 如齊城,登營丘,至漢城陽景王廟。”而今並無其廟,《宋書•元兇劭傳》: “以輦迎蔣侯神嫁於宮內,啟顙乞恩,拜為大司馬,封鐘山郡王。食邑萬戶,加 節鋮,蘇侯為膘騎將軍。”《禮志》:“明帝立九州廟於雞籠山,大聚群神。蔣 侯加爵位至相國大部督中外諸軍事鐘山王,蘇侯至驃騎大將軍。”《南史•齊都 昏侯紀》:“迎蔣侯神入宮,晝夜祈禱。自誅始安土遙光、遂加位相國,末又號 為靈帝,車服羽儀一依王者。”《曹景宗傳》:“梁武帝時,旱甚,詔祈蔣帝神。
十旬不雨,帝怒,命載荻,欲焚其廟。將起火,當神上忽有云如傘,倏忽驟雨如 瀉,臺中官殿皆自振動。帝懼,馳詔追停。少時還靜,自此帝畏信遂深。自踐阼 以來,未嘗躬自到廟,於是備法駕,將朝臣修謁。”《陳書•武帝紀》:“十月 乙亥,即皇帝位。丙子,幸鐘山把蔣帝廟。”《宋書•孔季恭傳》:“先是,吳 興頻喪太守。雲項羽神為卞山王,居郡聽事,二千石至,常避之。”《南齊書• 李安民傳》:“大守到郡,必須把以軛下牛。安民奉佛法,不與神牛,著屐上聽 事,又於廳上八關齋,俄而牛死,安民亦卒,世以神為崇。”今南京十廟雖有蔣 侯,湖州亦有卞山王,而亦不聞靈響。而梓潼二郎、三官、純陽之類以後出,而 反受世人之崇奉。關壯繆之祠至遍於天下,封為帝君。豈鬼神之道亦與地為代謝 合乎?應助言:平帝時,天地大宗已下及諸小神凡千七百所,今營寓夷泯,宰器 聞亡、蓋物盛則衰,自然之道,天其或者欲反本也。而《水經注》引吳猛語廬山 神之言,謂神道之事亦有換轉。昔夫子答宰我黃帝之問,謂生而民得其利百年, 死而民畏其神百年,廣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黃帝三百年。烈山氏之子曰柱,食 於稷,湯遷之而祀棄。以帝王神聖且然,則其他人鬼之屬又可知矣。春秋之世, 猶知淫祀之非。故衛侯夢夏相,而寧子弗祀;晉侯卜桑林,而苟犖弗禱;楚昭上 有疾,卜曰:“河為祟。”王弗祭,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漢、睢、漳, 楚之望也。不雖小德,河非所獲罪也,”至屈原之世,而沉湘之間並祀河伯, 豈所謂“楚人鬼而越人礻幾”亦皆起於戰國之際乎?夫以昭王之所弗祭者而屈子 歌之,可以知風俗之所從變矣。
洪武三年六月癸亥,詔曰:“五嶽五鎮四海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號, 歷代有加。在朕思之,則有不然。夫嶽鎮海瀆皆高山廣水,自天地開闢以至於今, 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皆受命於上帝,幽微莫測,豈國家封號之所可加?讀禮不 經,莫此為甚。至如忠臣烈士雖可加以封號,亦惟當時為宜。夫禮所以明神人, 正名分,不可以僭差。今宜依古定製,凡嶽鎮海瀆並去其前代所封名號,止以山 水本名稱其神,郡縣城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時初封以為實號, 後世溢美之稱皆與革去。庶幾神人之際名正言順,於禮為當,用稱朕以禮事神之 意。”其《東嶽祝文》曰:“神有歷代之封號,予詳之再三,畏不敢效。”可謂 卓絕千古之見。乃永樂七年正月丙子,迸封漢秣陵尉蔣君之神為忠烈武順昭靈嘉 佑王,則何不考之聖祖之成憲也? ○佛寺 晉許榮上疏言:“臣間佛者,清遠玄虛之神。今僧尼往往依傍法服,五戒粗 法尚不能遵,而流惑之徒競加敬事,又侵漁百姓,取財為惠,亦未合佈施之道也。” 《洛陽伽藍記》有比丘惠凝死去復活,見閻羅王,閱一比丘,是靈覺寺寶明,自 雲:“出家之前嘗作隴西太守,造靈覺寺成,棄宮入道。”閻羅王曰:“卿作太 守之日,曲理枉法,劫奪民財。假作此寺,非卿之力,何勞說此?”付司送人黑 門。此雖寓言,乃居官佞佛者之箴砭也。
梁武帝問達磨曰:“朕自即位以來,造寺寫經,度僧不可勝紀,有何功德,” 答曰:“並無功德。”帝曰:“何以無功德?”答曰:“此但人天小果有漏之因, 如影隨形,雖有非實。”在彼法中已有能為是言者。
宋明帝以故第為湘宮寺,備極壯麗。欲造十級浮圖而不能,乃分為二。新安 太守巢尚之罷郡入見,上謂曰:“卿至湘宮寺未?此是我大功德,用錢不少。” 通直散騎侍郎虞願侍側,曰:“此皆百姓賣兒貼婦錢所為,佛若有知,當慈悲嗟 憫。罪高浮圖,何功德之有!” ○泰山治鬼 嘗考泰山之故,仙論起於週末,鬼論起於漢末。《左氏》、《國語》未有封 禪之文,是三代以上無仙論也。《史記》、《漢書》未有考鬼之說,是元、成以 上無鬼論也。《鹽鐵論》雲:“古者庶人,魚寂之祭,士一廟,大夫三,以時有 事於五祀,無出門之祭。今富者祈名嶽,望山川,椎牛擊鼓,戲倡舞像。”則出 門進香之俗已自西京而有之矣。自哀、平之際,而讖緯之書出,然後有如《遁甲 開山圖》所云:“泰山在左,亢父在右,亢父知生,梁父主死。”《博物志》所 雲:“泰山一曰天孫。言為天帝之孫,主召人魂魄,知生命之長短者。”其見於 史者,則《後漢書•方術傳》:“許峻自雲:‘嘗篤病三年不愈,乃謁泰山請命。” 《烏桓傳》:“死者神靈歸赤山,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裡,如中國人死者魂神歸 泰山也。”《三國志•管輅傳》謂:“其弟辰曰:‘但恐至泰山治鬼,不得治生 人,如何?’”而古辭《怨詩行》雲:“齊度遊四方,各系泰山錄。人間樂未央, 忽然歸東嶽。”陳思王《驅車篇》雲:“魂神所繫屬,逝者感斯徵,”劉楨《贈 五官中郎將詩》雲:“常恐遊岱宗,不復見故人。”應璩《百一詩》雲:“年命 在桑榆,東嶽與我期。”然則鬼論之興,其在東京之世乎?
或曰:“地獄之說,本於宋玉《招魂》之篇。長人、土伯,則夜叉、羅剎之 倫也。爛土雷淵,則刀山劍樹之地也。雖文人之寓言,而意已近之矣。於是魏晉 以下之人,遂演其說,而附之釋氏之書。昔宋胡寅謂閻立本寫地獄變相,而周興、 來俊臣得之,以濟其酷,又孰知宋玉之文實為之祖,孔子謂“為誦者不仁”,有 以也夫! ○蕃俗信鬼 蕃俗信鬼。匈奴欲殺貳師,貳師罵曰:“我死必滅匈奴?”遂屠貳師以祠。
會連雨雪數月,畜產死,人民疫病,稼不熟,單于恐,為貳師立祠室。慕容雋 斬冉閡於龍城遏陘山,山左右七里草木悉枯,蝗蟲大起,人言閔為祟,雋遣使祠 之,溢曰悼武天王。其日大雪。魏太祖殺和跋,誅其家。後世祖西巡五原,回幸 豺山,校獵,忽遇暴風,雲霧四塞。世祖怪而問之,群下言跋世居此土,祠冢猶 存,或者能致斯變。帝遣古弼祭以三牲,霧即除散。後世祖狩之日,每先祭之。
蓋伯有為厲,理固有之。而蕃俗之畏鬼神,則又不可以常情論矣。●卷三十一 ○河東山西 河東、山西,一地也。唐之京師在關中,而其東則河,故謂之河東;元之京 師在薊門,而其西則山,故謂之山西:各自其畿甸之所近而言之也。
古之所謂山西即今關中。《史記•太史公自序》:“蕭何填撫山西。”《方 言》:“自山而東五國之郊。”郭璞解曰:“六國惟秦在山西。”王伯厚《地理 通釋》曰:“秦漢之間,稱山北、山南、山東、山西者,皆指太行,以其在天下 之中,故指此山以表地勢。《正義》以為華山之西,非也。” ○陝西 《續漢•郡國志》:“陝縣有陝陌,二伯所分,故有陝東、陝西之稱。” 《水經注•河水》:“又東得七里澗,澗在陝西七里。”《宋書•柳元景傳》: “龐季明率軍向陝西七里谷。”《北史•魏孝武帝紀》:“高昂率勁騎及帝於陝 西。”《舊唐書•大宗紀》:“貞觀十一年九月丁亥,河溢,壞陝西河北縣。” 《肅宗紀》:“乾元三年四月庚申,以右羽林大將軍郭英義為陝州刺史、陝 西節度潼關防禦等使。”《肅宗諸子傳》:“杞王亻垂充陝西節度大使。”《李 渤傳》:“澤潞節度使郗士美卒,渤充弔祭使,路次陝西。”《回紇傳》:“廣 平王副元帥郭子儀,領回紇兵馬,與賊戰於陝西。”皆謂今陝州之西。後人遂以 潼關以西通謂之陝西。
晉時以關中為陝西。《晉書•宣帝紀》:“西屯長安,天子命之曰:‘昔周 公旦輔成王,有素雉之貢。今君受陝西之任,有白鹿之獻。’”《張實傳》: “愍帝末,拜都督陝西諸軍事。張華祖道。”梁王肜《應詔詩》:“二跡陝西, 實在我王”是也。東晉則以荊州為陝西。《南齊書》曰:“江左大鎮,莫過荊、 揚。周世,二伯總諸侯,周公主陝東,召公主陝西,放稱荊州為陝西也。”考之 於史,桓衝為荊州刺史,安帝詔曰:“故太尉衝,昔藩陝西,忠誠王室。”《毛 穆之傳》:“瘦翼專威陝西,劉毅為荊州刺史,安帝詔曰:‘劉毅推毅陝西。” 《南史•宋文帝紀》:“命王華知州府,留鎮陝西。”《宋書》:蔡興宗為輔國 將軍,南郡太守,行荊州事。袁ダ曰:“舅今出居陝西。”《鄧琬傳》:晉安王 子勳檄曰:“前將軍荊州刺史,臨海王子頊練甲陝西,獻徒萬數”是也。
亦有稱陝東者。《晉書•載記》:劉聰署石勒大都督陝東諸軍事,又加崇為 陝東伯。
唐太宗為秦王時,拜使持節陝東道大行臺。 ○山東河內 古所謂山東者,華山以東。《管子》言:“楚者,山東之強國也。”《史記》 引賈生言:“秦併兼諸侯山東三十餘郡。”《後漢•陳元傳》言:“陛下不當都 山東。”蓋自函谷關以東,總謂之山東,內者,在冀州三面距河之內,《史記》 正義曰:“古帝王之都多在河東、河北,故呼河北為河內,河南為河外。”又云: “河從龍門南至華陰,東至衛州東北入海,曲繞冀州,故言河內。蓋自大河以北 總謂之河內,而非若今之但以懷州為河內也。” ○吳會 宋施宿《會稽志》曰:“按《三國志》,吳郡會稽為吳、會二郡。張謂: ‘收兵吳、會,則荊、揚可一。’《孫賁傳》雲:‘策已平吳、會二郡,’《朱 桓傳》雲:‘使部伍吳、會二郡。’《全琮傳》雲:‘分丹陽、吳、會三郡險地 為東安郡’是也。前輩讀為‘都會’之會,殆未是。錢康功曰:‘今平江府署之 南名吳會坊。《漢書•吳王濞傳》:上患吳會輕悍。’按今本《史記》、《漢書》 並作‘上患吳、會稽’,不知順帝時始分二郡,漢初安得言吳會稽?當是錢所見 本未誤,後人妄增之。
魏文帝詩:“吹我東南行,行行至吳會。”陳思王《求自試表》曰:“撫劍 東顧,而心已馳於吳會矣。”晉文王與孫皓書曰:“惠矜吳會,施及中土。”魏 元帝加晉文王九錫,文曰:“掃平區宇,信威吳會。”阮籍為鄭衝勸晉王箋曰: “朝服濟江,掃除吳會。”陳壽《上諸葛亮集》曰:“身使孫權求援吳會。”羊 祜上疏曰:“西平巴蜀,南和吳會,”荀勖《食舉樂東西廂歌》曰:“既禽庸蜀, 吳會是賓,”左思《魏都賦》曰:“覽麥秀與黍離,可作謠於吳會。”武帝問劉 毅曰:“吾平吳會,一同天下,”石崇奏惠帝曰:“吳會僭逆,幾於百年。”石 勒錶王浚曰:“晉祚淪夷,遠播吳會。”慕容謂高瞻曰:“翦鯨豕於二京,迎 天子於吳會,”丁琪諫張祚曰:“先公累執忠節,遠宗吳會。”此不得以為會稽 之會也。蓋漢初元有此名,如曰“吳都”云爾。
若《孫賁、朱桓傳》則後人之文偶合此二字,不可以證《吳王濞傳》也。 ○江西廣東廣西 江西之名殆不可曉,全司之地並在江南,不得言西。考之六朝以前,其稱江 西者並在秦郡、歷陽、廬江、之境。蓋大江自歷陽斜北下京口,故有東西之名。 《史記•項羽本紀》:“江西皆反。”揚子《法言》:“楚分江西。”《三國志 •魏武帝本紀》:“進軍屯江西郝溪。”《吳主傳》:“民轉相驚,自廬江、九 江、蘄春、廣陵,戶十餘萬,皆東渡江,江西遂虛,合肥以南惟有皖城。”《孫 瑜傳》:“賓客諸將多江西人。”《晉書•武帝紀》:“安東將軍王渾出江西。” 《穆帝紀》:“江西乞活,郭敞等執陳留內史劉仕而叛。”《郗鑑傳》:“拜安 西將軍、兗州刺史、都督揚州江西諸軍事,鎮合肥。”《桓伊傳》:“進督豫州 之十二郡揚州之江西五郡軍事。”今之所謂江北,昔之所謂江西也。故晉《地理 志》以廬江、九江自合肥以北至壽春,皆謂之江西。今人以江、饒、洪、吉諸州 為江西,是因唐貞觀十年,分天下為十道,其八日江南道。開元二十一年,又分 天下為十五道,而江南為東西二道。江南東道理蘇州,江南西道理洪州,後人省 文,但稱江東、江西爾。今之作文者乃曰大江以西,謬矣。
今之廣東、廣西亦廣南東路、廣南西路之省文也。《文獻通考》:“太宗至 道三年,分天下為十五路,其後又增三路,其十七曰廣甫東路,其十八曰廣南西 路。” ○四川 唐時,劍南一道止分東、西兩川而已。至宋,則為益州路、粹州路、利州路、 夔州路,渭之川峽四路,後遂省文名為四川。 ○史記富川國薛縣之誤 漢魯國有薛縣。《史記•公孫弘傳》:“齊川國薛縣人也。”言齊,又言 川,而薛並不屬二國,殊不可曉。正義曰:“《表》雲:“川國,文帝分齊 置,都劇。”《括地誌》雲:“故劇城在青州壽光縣南三十一里,故薛城在徐州 滕縣界,”《地理志》:“薛縣屬魯國。”按薛與劇隔兗州及泰山,未詳。今考 《儒林傳》言:“薛人公孫弘。”是弘審為薛人,上言齊川者誤耳。 《續漢•郡國志》:“薛,本國。”注引《地道記》曰:“夏車正奚仲所封, 冢在城南二十里山上。”《皇覽》曰:“靖郭君冢在魯國薛城中東南陬。孟嘗君 冢在城中向門東。向門,出北邊門也。”《詩》雲:“居常與許。”鄭玄曰: “常或作‘嘗’。在薛之旁,為盂嘗君食邑。”《史記•越世家》:“願齊之試 兵南陽莒地,以聚常,郯之境。”索隱曰:“常,邑名。蓋田文所封者。”《魏 書•地形志》:“薛縣,彭城郡,有奚公山、奚仲廟、孟嘗君家。”《水經注》: “今薛縣故城側猶有文家,結石為郭,作制嚴固,瑩麗可尋。”而《史記•孟嘗 君傳》正義曰:“薛故城在徐州滕縣南四十四里。”今《淄川縣誌》據《公孫弘 傳》之誤文,而以為孟嘗君封邑,失之矣。又按《地理志》:“川國,三縣, 劇、東安平、樓鄉。”劇在今壽光縣西南,東安平在今臨淄縣東南一十里,樓鄉 未詳所在。又《高五王傳》:”武帝為悼惠王家園在齊,乃割臨淄東圜悼惠王家 園邑,盡以予川。”足明川在臨之東矣。今之淄川不但非薛,並非漢之西 川,乃般陽縣耳。以為漢之川,而又以為孟嘗君之薛,此誤而又誤也。 ○曾子甫武城人 《史記•仲尼弟子傳》:“曾參,南武城人。”“澹臺滅明,武城人。”同 一武城,而曾子獨加“南”字,南武城故城在今費縣西南八十里石門山下。正義 曰:“《地理志》:定襄有武城,清河有武城,故此雲南武城。”《春秋•襄公 十九年》:“城武城。”杜氏注云:“泰山南武城縣。”然《漢書》泰山郡無南 武城,而有南成縣,屬東海郡。《續漢志》作“南城”,屬泰山郡。至晉始為南 武城。此後人之所以疑也,宋程大昌《澹臺祠友教堂記》曰:“武城有四:左馮 翊、泰山、清河、定襄,皆以名縣。”而清河特曰東武城者,以其與定襄皆隸趙, 且定襄在西故也。若干遊之所宰,其實魯邑。而東武城者,魯之北也,故漢儒又 加南以別之。史遷之傳,曾參曰南武城人者,創加也;子羽傳次曾子,省文但曰 武城,而《水經注》引京相潘曰:“今泰山南武城縣,有澹臺子羽冢,縣人也。” 可以見武城之即為南武城也。孟子言:“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 盍去諸?’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新序》則雲:魯人攻費阝, 曾子辭於費阝君曰:‘請出,寇罷而後復來,毋使狗豕人吾舍。《戰國策》甘茂 亦言:“曾子處費。”則曾於所居之武城,費邑也。哀公八年傳:“吳代我,子 洩率故道險從武城。”又曰:“吳師克東陽,而進舍於五梧。”《續漢志》雲南 城有東陽城,引此為證。又可以見南城之即為武城也。南城之名見於《史記》, 齊威王曰:“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為寇。東取泗上,十二諸侯 皆來朝。”《漢書》但作“南成”,孝武封城陽共王子貞為南成侯。而後漢王符 《潛夫論》雲:“高阝畢之山,南城之冢。”章懷太子注:“南城,曾子父所葬, 在今沂州費縣西南。”此又南成之即南城,而在費之證也。成化中,或言嘉祥之 南武山有曾子墓,有漁者陷入其穴,得石褐而封志之。嘉靖十二年,吏部侍郎顧 鼎臣奏求曾氏後,得裔孫質粹于吉安之永豐,遷居嘉祥。十八年,授翰林院五經 博士,世襲。夫曹縣之冉固,為秦相穰侯魏冉之冢。而近人之撰志者,以為仲 弓如此之類,蓋難以盡信也。 ○漢書二燕王傳 《漢書•燕王定國傳》:“殺肥如令郢人。”按《地理志》,肥如自屬遼西 郡,不屬燕。《武帝本紀》:“元朔元年秋,匈奴入遼西,殺太守。”《諸侯王 表》言:“武帝下推恩之令,而藩國自析,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 然則肥如今之殺於燕,必在元朔以前,未析邊郡之時也。 《燕王旦傳》:“發民會圍大獵文安縣,以講士馬。”其上雲:“武帝時, 旦坐臧匿亡命,削良鄉、安次、文安三縣。”是文安已削,不屬燕,又云:“昭 帝立,大將軍霍光秉政,褒賜燕王錢三千萬,益封萬三千戶。”《昭帝本紀》亦 雲:“始元元年,益封燕王、廣陵上及鄂邑長公主各萬三千戶。”然則文安縣之 仍屬於燕,必在益封萬三千戶之後也,此皆史文之互見者,可以參考而得之也。 ○徐樂傳 《漢書》:“徐樂,燕郡無終人也。”《地理志》無燕郡,而無終屬右北平。
考燕王定國,以元朔二年秋。有罪自殺,國除。而元狩六年夏四月,始立皇子旦 為燕王,而其間為燕郡者十年,而志軼之也。徐樂上書當在此時,而無終以其時 屬燕,後改屬右北平耳。 ○水經注大梁靈丘之誤 《左傳•桓九年》:“梁伯伐曲沃。”注:“梁國在馮翊夏陽縣。”芮曰: “梁近秦而幸焉”是也。《漢書•地理志》雲:“馮翊夏陽縣,故少梁也。” 《水經注》乃曰:“大梁,周梁伯之居也。梁伯好土功,大其城,號曰新裡。民 疲而潰,秦遂取焉。後魏惠王自安邑徙都之。”《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六年 四月甲寅,徙都於大梁”是也。是誤以少梁為大梁,而不知大梁不近秦也。 《漢書》:“代郡靈丘。”應劭曰:“趙武靈王葬其東南二十里,故縣氏之。” 《水經注》曰:“《史記》:“趙敬侯二年,敗齊於靈丘。”則名不因靈王也。
按《史記•田敬仲完世家》:“齊威王元年,三晉因齊喪來伐我靈丘。” 《趙世家》:“惠文王十四年,相國樂毅將趙、秦、韓、魏、燕攻齊,取靈 丘。十五年,趙與韓、魏、燕共擊齊,王敗走,燕獨深入取臨淄。”而孟子謂 氐{圭黽}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此別一靈丘,必在齊境,後入於趙。
而孝成王以靈丘封楚相春申君,益明其不在代郡矣。《水經注》云云,是誤 以趙之靈丘為齊之靈丘,而不知齊境不得至代也。 ○三輔黃圖 漢西京宮殿甚多,讀史殊不易曉。《三輔黃圖》敘次頗悉,以長樂、未央、 建章、北宮、甘泉宮為綱,而以其中宮室臺殿為目,甚得體要。但其無所附麗者 悉入北宮及甘泉宮下,則舛矣。今當以明光宮、太子宮二宮別為一條,為長安城 內諸宮;永信宮、中安宮、養德宮別為一條,為長安宮異名;長門宮、鉤弋宮、 儲元宮、宣曲宮別為一條,為長安城外離官;昭臺宮、大臺宮、扶荔宮、蒲萄宮 別為一條,為上林苑內離宮;宜春宮、五柞宮、集靈宮、鼎湖宮、思子宮、黃山 宮,池陽宮、步壽宮、萬歲宮、梁山宮、回中宮、首山宮別為一條,為各郡縣離 宮。別有明光宮,不知其地,附列於後。而梁山宮當併入秦梁山宮下。則區分各 當矣。 ○大明一統志 永樂中,命儒臣纂天下輿地書。至天順五年乃成,賜名曰《大明一統志》, 御製序文,而前代相傳如《括地誌》、《太平寰宇記》之書皆廢。今考其書,舛 謬特甚,略摘數事以資後人之改定雲。 《一統志》:“三河,本漢臨們縣地。”今考兩漢書,井無臨氵句縣。 《唐書•地理志》:“幽州范陽郡潞縣”下雲:“武德二年,置臨氵句縣。貞觀 元年,省臨氵句。”而“薊州漁陽郡三河”下雲:“開元四年,祈路縣置。”故 知本是一地,先分為臨氵句,後分為三河,皆自唐,非漢也。 《一統志》引古事舛戾最多,未有若密雲山之可笑者。《晉書•石季龍載記》: “段遼棄令支奔密雲山,遣使詐降,季龍使徵東將軍麻秋迎之。遼又遣使降於慕 容,曰:‘彼貪而無謀,吾今請降求迎,彼不疑也,若伏重兵要之,可以得志。’ 遣子恪伏兵於密雲。麻秋統兵三萬迎遼,為烙所襲,死者什六七,秋步遁而歸。” 是段遼與燕合謀而敗趙之眾也。今《一統志》雲:“密雲山在密雲縣南一十五里, 亦名橫山。昔燕。趙伏兵於此,大獲遼眾。”是反以為趙與燕謀而敗遼之眾,又 不言段,而曰遼,似以遼為國名。豈修志諸臣並《晉書》而未之見乎? 《一統志》:“楊令公祠在密雲縣古北口,把宋楊業。”按《宋史,楊業傳》: “業本太原降將,太宗以業者於邊事,遷代州,兼三交駐泊兵馬都部署。會契丹 人雁門,業領麾下數千騎,自西京而出,由小徑至雁門北口,南向背擊之,契丹 大敗,以功遷雲州觀察使。雍熙三年,大兵北證,以忠武軍節度使潘美為雲應路 行營都部署,命來副之。以西上閣門使蔚州刺史王亻先、軍器庫使順州團練使劉 文裕護其軍。連拔雲,應,衰,朔四州,師次桑乾河。會曹彬之師不利,諸路班 師,美等歸代州。未幾,詔遷四州之民於內地,令美等以所部兵護之。時契丹復 陷寰州,亻先令業趨雁門北川。業以為必敗,不可。亻先逼之行,業指陳家谷口 曰:‘諸君於此張步兵強弩,為左右翼以援。’美即與亻先領麾下兵陳於谷口。
自寅至已,亻先使人登託邏臺望之,以為契丹敗走,欲爭其功,即領兵離谷口。
美不能制,乃緣交河西南行二十里。俄聞業敗,即麾兵卻走。業力戰,至谷口, 望見無人,即柑膺大勵,再率帳下士力戰,身被數十創,士卒殆盡,業猶手刃數 十人,馬重傷不能進,為契丹所擒。不食三日死。”是業生平未嘗至燕。況古北 口又在燕東北二百餘里,地屬契丹久矣,業安得而至此?且史明言雁門之北口, 而以為密雲之古北口,是作志者東西尚不辨,何論史傳哉。又按《遼史•聖宗紀》: “統和四年七月丙子,樞密使斜軫奏復朔州,擒宋將楊繼業。”《耶律斜軫傳》: “繼業敗走,至狼牙村,眾軍皆潰。繼業為飛矢所中,被擒。”與《宋史》略同。 《密雲縣志》:“威靈廟在古北口北門外一里,祀宋贈大尉大同軍節度使楊公。” 成化十八年,禮部尚書周洪範《記》引《宋史》全文,而不辨雁門北口之非其地。 《豐潤縣誌》:“令公村在縣西十五里,宋楊業屯兵拒遼於此。有功,故名。” 並承《一統志》而誤。 《一統志》:“遼章宗陵在三河縣北五十五里。”考遼無章宗,其一代諸帝 亦無葬三河者。 《一統志》:“全太祖陵、世人陵俱在房山縣西二十里三峰山下。宣宗陵、 章宗陵俱在房山縣兩大房山東北。”按《金史•海陵紀》:“貞元三年三月乙卯, 命以大房山雲峰寺為山陵,建行宮其麓。五月乙卯,命判大宗正事京等如上京, 奉遷太祖,太宗梓宮。十一月乙巳朔,梓宮發丕承殿。戊申,山陵禮成。正隆元 年七月己酉,命太保昂如上京,奉遷始祖以下梓宮。八月丁丑,如大房山,行視 山陵。十月乙酉,葬始祖以下十帝於大房山。閏月己亥朔,山陵禮成。”又《太 祖紀》:“太祖葬睿陵。”《太宗紀》:“太宗葬恭陵。”《世宗紀》:“世宗 葬興陵。”《章宗紀》:“章宗葬道陵。”又《熙宗紀》:“帝被弒,葬於皇後 裴滿氏墓中。貞元三年,改葬於大房山蓼香甸,諸王同兆域。大定初,追上諡號, 陵曰思陵。二十八年,改葬於峨眉谷,仍號思陵。”又《海陵紀》:“葬於大房 山鹿門谷,投降為庶人,改葬于山陵西南四十里。”又《睿宗紀》:“大定二年, 改葬於大房山,號景陵。”《顯宗紀》:“大定二十五年十一月庚寅,葬於大房 山,章宗即位,號日裕陵。”是則金代之陵自上京而遷者十二帝,其陵曰光、曰 熙、曰建、曰輝、曰安、曰定、曰永、曰泰、曰獻、曰喬、曰睿、曰恭。其崩於 中都而葬者二帝,其陵曰興、曰道。被弒者一帝,其陵曰思。追諡者二帝,其陵 曰景、曰裕。被弒而降為庶人者一帝,葬在兆域之外。而宣宗則自即位之二年遷 於南京,三年五月,中都為蒙古所陷,葬在大梁,非房山矣。今《一統志》止有 四陵,而誤列宣宗,義臍於章宗之上,諸臣不學之甚也! 《漢書.地理志》:“樂浪郡之具二十五,其一曰朝鮮。”應劭曰:“故朝 鮮國,武上封箕子於此。志曰:殷道衰,箕子去之朝鮮。”《山海經》曰:“ ‘朝鮮在列陽東,海北山南。”注:“朝鮮,今樂浪縣,箕子所封也。在今高麗 國境內。”慕容氏於營州之境立朝鮮縣,魏義於平州之境立朝鮮縣,似取其名, 與漢縣相去則千有餘裡。《一統志》乃曰:“朝鮮城在永平府境內,箕子受封之 地。”則是箕子封於今之永平矣。當日儒臣,令稍知今人者為之,何至於此?為 人太息。 《一統志》:“登州府名宦”下雲:“劉興居,高祖孫,齊悼惠王肥子。誅 諸呂有功,封東牟候。惠澤及於邦人,至今廟把不絕。”考《史記》、《漢書》: “本紀”、“年表”,興居以高後六年四月丁酉封。孝文帝二年冬十月,始令列 侯就國,春二月乙卯,立東牟侯興居為濟北王。其明年秋,以反誅,是興居之侯 於東牟僅三年,其奉就國之令至立為濟北王,相距僅五月,其曾到國與否不可知, 安得有惠澤及人之事歷二千年而思之不絕者乎?甚矣,修志者之妄也!
王文公《虔州學記》:“虔州江南地最曠,大山長谷,荒翳險阻。”以“曠” 字絕為一句,“谷”字絕為一句,“阻”字絕為一句,文理甚明。今《一統志》: “贛州府形勝”條下,摘其二語曰:“地最曠大,山長谷荒。”句讀之不通,而 欲從事於九丘之書,真可為千載笑端矣。 ○交恥 《大學衍義補》曰:“交恥本秦漢以來中國郡縣之地。五代時,為劉隱所並。
至宋初,始封為郡王,然猶授中國官爵勳階,如所謂特進檢校太尉、靜海軍節度 觀察等使及賜號推誠順化功臣,皆如內地之臣,未始以國稱也。其後封南平王, 奏章文移猶稱安南道。孝宗時,始封以王稱國,而天下因以高麗、真臘視之,不 復知其為中國之郡縣矣。李氏傳八世,陳氏傳十二世,至日為黎季所篡。季 上表竄姓名為胡一元,子蒼易名{大且}。詐稱陳氏絕嗣,查為甥求權署國事, 大宗皇帝從其請。逾年,陳氏孫名添平者始遁至京,訴其實。季乃表請迎添平 還國,朝廷不逆其詐,遣使送添平歸。抵其境,季伏兵殺之,並及使者。事聞, 太宗遍告於天地神只,聲罪致討,遣徵夷將軍未能等徵之。能道卒,命副將張輔 總其兵。生禽季及其子蒼、澄,獻俘京師。詔求陳氏遺裔立之,國人鹹稱季 殺之盡,無可繼者。僉請復古郡縣,遂如今制,立交趾都、布、按三司及各府州 縣衛所諸司,一如內地,其像有黎利者,乃彼中麼麼個醜耳,中官庇之,遂致猖 肆,上表請立陳氏後。宣宗皇帝謂此皇祖意也,遂聽之,即棄其地,俾復為國。
鳴呼!自秦並百粵、交趾之地己與南海、桂林同入中國。漢武立嶺南九郡,而九 真、日南、交趾與焉。在唐中葉,江南之人仕中國顯者猶少,而愛州人姜公輔己 仕中朝,為學士、宰相,與中州之士相頡頏矣。奈何世歷五代,為土豪所據。宋 興,不能討之,遂使茲地淪於蠻夷之域,而為誅亻離藍縷之俗三百餘年,而不得 與南海、桂林等六郡同為衣冠禮樂之區,一何不幸哉!按交恥自漢至唐為中國之 地,在宋為化外州,雖貢賦版籍不上戶部,然聲教所及皆邊州帥府領之。永樂間, 平定其地,設交趾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司各一,衛十,千戶所二,府十 三,州四十一,縣二百八,市舶提舉司一,巡檢司百,稅課司局等衙門九十二。
而升遐之後,上尊諡議,以“復交恥郡縣於數千載之後,驅漠北殘寇於數萬裡之 外”為言,既述武功之成,亦侈輿圖之廣,後以兵力不及而棄之。乃天順中修 《一統志》,竟以安南與占城、暹羅等國同為一卷。嗟乎,巴、濮、楚、鄧,吾 南土也。妞域中之見,而忘無外之規,吾不能無議夫儒臣者。 《大明清類天文分野書》,洪武十六年閏十月進。其中如上都、大寧、遼東 諸郡縣並載前代沿革,而云“本朝未立”。內地如河間府之莫州、莫亭、會川、 樂壽亦具前代沿革,而云“本朝未立”。不以一時郡縣之有無,而去歷代相因之 版籍,甚為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