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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Chapter 216,202 wordsPublic domain

○龜從筮逆 古人求神之道不止一端,故卜、筮並用,而終龜為主。《周禮•筮人》言: “凡國之大事,先筮而後卜。”注:“當用卜者先筮之,即事有漸也,於筮之兇 則止不卜。”然而《洪範》有“龜從筮逆”者,則知古人固不拘乎此也。大卜掌 三兆之法。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故《傳》曰:“筮短龜長。” 自漢以下,文帝代來,猶有大橫之兆;《藝文志》有《龜書》五十三卷,《夏龜》 二十六卷,《南龜書》二十八卷,《巨龜》三十六卷,《雜龜》十六卷,而後則 無聞。唐之李華遂有廢龜之論矣。 ○周公居東 主少,國疑,周公又出居於外,而上下安寧,無腹心之患者,二公之力也。

武王之誓眾曰“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於此見之矣。《荀子》:“二公仁 智,且不蔽,故能持周公,而名利福祿與周公齊。” ○微子之命 微子之於周,蓋受國而不受爵。受國以存先王之祀,不受爵以示不為臣之節, 故終身稱“微子”也。微子卒,立其弟衍,是為微仲。衍之繼其兄,繼宋非繼微 也。而稱微仲者何?猶微子之心也。至於衍之子稽則遠矣,於是始稱“宋公”。

鳴呼!吾於《洪範》之書言“十有三祀”,《微子之命》以其舊爵名篇,而知武 王、周公之仁,不奪人之所矣守也。後之經生不知此義,而抱器之臣、倒戈之士 接跡於天下。 ○酒誥 酒為天之降命,亦為天之降威。紂以酗酒而亡,文王以不腆於酒而興。興亡 之幾,其原皆在於酒,則所以保天命而畏天威者,後人不可不謹矣。 ○召誥 古者吉行,日五十里。故召公營洛,乙未,自周;戊申,朝至於洛,凡十有 四日,師行日三十里。故武王伐紂,癸巳,自周;戊午,師渡孟津,凡二十有五 日。《漢書》以為三十一日,誤。 ○元子 《微子之命》以微子為殷王元子。《召誥》則又以紂為元子,曰:“皇天上 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又曰:“有王雖小,元子哉!”人君謂之天子, 故仁人之事天如事親。 ○其稽我古人之德 傅說之告高宗曰:“學於古訓,乃有鋒。”武王之誥康叔:既祗乃文考, 而又求之殷先哲王,又求之商成人,又別求之古先哲王。大保之戎成王,先之 以“稽我古人之德”,而後進之以“稽謀自天”。及成王之作《周官》,亦曰: “學古入官”,曰“不學牆面”。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曰:“好 古敏以求之。”又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先聖後聖,其揆一 也。不學古而欲稽天,豈非不耕而求獲首! ○節性 “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此性善之說所自出也。”節性,惟日其邁”, 此性相近之說所自出也。”“豈弟君子,俾彌爾性,似先公酋矣。”命也,有性 焉。君子不謂命也。 ○汝其敬識百辟享 人主坐明堂而臨九牧,不但察群心之向背,亦當知四國之忠奸。故嘉禾同穎, 美侯服之宣風;底貢厥獒,戎明王之慎德,所謂“敬識百辟享”也。昔者唐明皇 之致理也,受張相千秋之鏡,聽元生《一之歌》,亦能以謇諤為珠璣,以仁賢 為器幣。及乎王心一蕩,佞諛日崇,開廣運水潭,致江南之貨,廣陵銅器、京口 綾衫。錦纜牙檣,爾亙數里;靚妝鮮服,和者百人。乃未幾而薊於享者也。《易》 曰:“公用享於天子,小人弗克。”若明皇者,豈非享多儀而民曰不享者哉! ○惟爾王家我適 朝覲者不之殷而之周,訟獄者不之殷而之周,於是周為天子,而殷為侯服矣。

此之謂“惟爾王家我適”。 ○王來自奄 《多方之誥》曰:“惟五月丁亥,王為自奄。”而《多士》:王曰:“昔朕 來自奄。”是《多方》當在《多士》之前,後人倒其篇第耳。奄之叛周,是武庚 既誅而懼,遂與淮夷、徐戎並興,而周公東征,乃至於三年。既克,而成王踐奄, 蓋行巡狩之事,《書序》“成王既踐奄,將遷其君於蒲姑”是也。孔《傳》以為 奄再叛者,拘於篇之先後而臺為之說。 ○建官惟百 成王作《周官》之書,謂“唐、虞稽古,建官惟百”;而“夏,商官倍者” 者,時代不遠,其多寡何若此之懸絕哉。且天下之事,一職之微,至於委吏、乘 田亦不可闕,而謂二帝之世遂能以百官該內外之務,吾不敢信也。考之傳注,亦 第以為因時制宜,而莫詳其實。吾以為唐、虞之官不止於百,而其諮而命之者二 十有二人,其餘九官之佐,殳┥、伯與、朱虎、熊羆之倫,暨侍御僕從,以至州 十有二師,外薄四海,鹹建五長,以名達於天子者不過百人而已,其他則穆王之 命所謂“慎簡乃僚”,而天子不親其黜陟者也。故曰:“堯、舜之知,而不遍物, 急先務也。堯、舜之仁,不遍愛人,急親賢也。”夏、商之世,法日詳,而人主 之職日侵於下,其命於天子者多,故倍也。觀於《立政》之書,內至於亞旅,外 至於表臣、百司,而夷、微、盧、、三毫、阪尹之官,又虞、夏之所未有,則 可知矣。杜氏《通典》言:“漢初,王侯國百官,皆如漢朝,惟丞相命於天子, 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懲吳、楚之亂,殺其制度,罷御史大夫以下官。

至武帝,又詔凡王侯吏職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補。其州郡佐吏自別駕、長史以下, 皆刺史太守自補,歷代因而不革。洎北齊武平中,後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賜其 賣官,分佔州郡,下及鄉官,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是之後, 州郡闢士之權浸移於朝廷,以故外吏不得精核由此起也。”故劉炫對牛弘,以為 大小之官悉由吏部,此政之所以日繁。而沈既流之議,欲令六品以下及僚佐之屬 許州府闢用。後之人見《周禮》一書設官之多,職事之密,以為周之所以致治者 如此;而不知“宅乃事,宅乃牧、宅乃準”之外,文王罔敢知也。然則周之制雖 詳,而意猶不異於唐、虞矣。求治之君,其可以天子而預銓曹之事哉。 ○司空 司空,孔傳謂“主國空土以居民”,未必然。顏師古曰:“空,穴也。古人 穴居,主穿土為穴以居人也。”《易傳》雲:“上古穴居而野處。”《詩》雲: “古公父,陶復陶穴,未有家室。”今河東之人尚多人穴居者。洪水之後,莫 包於奠民居,故伯禹作司空,為九官之首。 ○顧命 讀《顧命》之篇,見成王初喪之際,康王與其群臣皆吉妥,而無哀痛之辭。

以召公、畢公之賢,反不及子產、叔向,誠為可疑,再四讀之,知其中有脫簡。

而“狄設黼、綴衣”以下,即當屬之《康王之誥》。自此以上,記成王顧命、 登遐之事;自此以下,記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諸侯之事也。古之人君於 即位之禮重矣入即位於廟,受命於先王,祭畢而朝群臣,群臣布幣而見,然後成 之為君。《春秋》之於魯公,即位則書,不即位則不書,蓋有遭時之變,而不行 此禮,如莊、閔、僖三公者矣。康王當太平之時,為繼體之主,而史錄其儀文、 訓告,以為一代之大法,此《書》之所以傳也。《記》曰“未沒喪,不稱君”, 而今書曰“王麻冕黼裳”,是逾年之君也;又曰“周卒哭而”,而今曰“諸侯 出廟門俟”,是已之後也。《傳》言“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而今“太 保率西方諸侯”,“畢公率東方諸侯”,是七月之餘也。因其中有脫簡,而後之 說《書》者並以系之“越七日,癸酉”之下,所以生後儒之論。而不思初崩七日 之間,諸侯何由而畢至乎?或曰:易吉可乎?曰:此周公所制之禮也,以宗廟為 重,而不敢凶服以接乎神,釋三年之喪,以盡斯須之敬,此義之所在,而天子之 守與士庶不同者也。《商書》有之矣:“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於先王, 奉嗣王祗見厥祖。”豈以喪服而入廟哉!

傳之世,天下可以無君,故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傳子 之世,天下不可無君,故“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於先王,奉嗣王祗見厥 祖”。

自“狄設黼、綴衣”以下,皆陳之朝者也。設四席者,朝群臣,聽政事, 養國老,燕親屬,皆新天子之所有事,而非事亡之說也。自“王麻冕,黼裳”以 下,皆廟中之事也。自“王出,在應門之內”以下,則康王臨朝之事也。

周之末世,固有不待葬而先見廟者矣。《左傳•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 醜,王崩於榮氏。五月庚辰,見王。六月丁巳,葬景王。”其曰“見王”者, 見王子猛盱先王之廟也。不待期而見王猛,不待斯而葬景王,則以子朝之爭國也;

然不言“即位”,但曰“見王”而已。孰謂成、康無事之時而行此變禮也? 《書》之脫簡多矣。如《武成》之篇,蔡氏以為尚有闕文。《洛誥》“戊辰, 王在新邑”,則王之至洛可知,乃二公至洛並詳其月日,而王不書。金氏以為其 間必有闕文,蓋伏生老而忘之耳。然則《顧命》之脫簡又何疑哉。賓牟賈言: “若非有司失其傳,則武王之志荒矣。”餘於《顧命》敢引之,以斷千載之矣。 ○矯虔 《說文》:“矯,從矢,揉箭也。”故有用力之義。《漢書•孝武紀》注引 韋昭曰:“稱詐為矯,強取為虔。”《周語》注:“以詐用法曰矯。” ○罔中於信以覆詛盟 國亂無政,小民有情而不得申,有冤而不見理,於是不得不訴之於神,而詛 盟之事起矣。蘇公遇暴公之譖,則“出此三物,以詛爾斯”;屈原遭子蘭之讒, 則“告五帝以折中命”;咎繇而聽直至於里巷之人,亦莫不然,而鬼神之往來於 人間者,亦或著其靈爽,於是賞罰之柄乃移之冥漠之中,而蚩蚩之氓其畏王鐵常 不如其畏鬼責矣。乃世之君子猶有所取焉,以輔王政之窮。今日所傳地獄之說, 感應之書,皆苗民詛盟之餘習也。“明明常,鰓寡無蓋”,則王政行於上,而 人自不復有求於神。故曰:“有道之世,其鬼不神。”所謂絕地天通者,如此而 已矣。 ○文侯之命 《竹書紀年》:幽王三年,嬖褒姒。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 褒姒之子伯盤為太子。九年,申侯聘西戎及曾阝。十年,王師伐申。十一年,申 人、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弒王及王子伯盤。申侯、魯侯、許男、聞子立宜臼於 申,虢公翰立王子餘臣於攜,週二王並立。平王元年,王東徙雒邑。晉侯會衛侯、 鄭伯、秦伯,以師從王入於成周。二十一年,晉文侯殺王子餘臣於攜。然則《文 侯之命》,報其立己之功,而望之以殺攜王之效也。鄭公子蘭之從晉文公而東也, 請無與圍鄭,晉人許之。今平王既立於申,自申遷於雒邑,而復使周人為之戍申, 則申侯之伐,幽王之弒,不可謂非出於平王之志者矣。當日諸侯但知其冢嗣為當 立,而不察其與聞乎弒為可誅。虢公之立王子餘臣,或有見乎此也。自文侯用師, 替攜王以除其逼,而平王之位定矣。後之人徒以成敗論,而不察其故,遂謂平王 能繼文武之緒,而惜其棄岐、豐七百里之地,豈為能得當日之情者哉!孔子生於 二百年以後,蓋有所不忍言,而錄《文侯之命》於《書》,錄《揚之水》之篇於 《詩》,其旨微矣。《傳》言“平王東遷”,蓋周之臣子美其名爾,綜其實不然。

凡言遷者,自彼而之此之辭,盤庚遷於殷是也。幽王亡宗廟社稷,以及典章文物 蕩然皆盡,鎬京之地已為西戎所有。平王乃自申東保於雒,天子之國與諸侯無異, 而又有攜王與之頡頑,併為人主者二十年,其得存周之祀幸矣,而望其中興哉! ○秦誓 有秦誓,故列《秦誓》;有秦詩,故錄《秦詩》。述而不作也。謂夫子逆知 天下之將並於秦而存之者,小之乎,知聖人矣。秦穆公之盛,僅霸西戎,未嘗為 中國盟主,無論齊桓、晉文,即亦不敢望楚之靈王、吳之夫差,合諸侯而制天下 之柄。秦秋以後,秦蓋中衰。吳淵潁曰:“秦之興,始於孝公之用商鞅,成於惠 王之取巴蜀,蠶食六國,併吞二週。”戰國之秦也,非春秋之秦也,其去夫子之 卒也久矣,夫子惡知周之必並於秦哉!若所云“後世男子,自稱秦始皇,入我房, 顛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者,近於圖澄、寶誌之流,非所以言孔子矣。 《甘誓》,天子之事也;《胤徵》,諸侯之事也。並存之,見諸侯之事可以 繼天子也。《費誓》、《秦誓》之存猶是也。 ○古文尚書 漢時《尚書》,今文與古文為二,而古文又自有二。《漢書•藝文志》曰: “《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為五十七篇。”師古曰:“孔安國《書序》雲:凡 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承詔作《傳》,引《序》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鄭 玄《序贊》雲後又亡其一篇,故五十七。”又曰:“經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 家,歐陽經三十二卷。”師古曰:“此二十九卷,伏生傳授者。”此今文與古文 為二也。又曰:“《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 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 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鐘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 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 於學官。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 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 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儒林傳》曰:“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 今文字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茲多於是矣。遭巫蠱, 未立於學官。”安國為諫大夫,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膠東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 少子,又傳《左氏》。常授徐敖,又傳《毛詩》。授王璜、平陵塗惲子真,子真 授河南桑欽君長。“王莽時,諸學皆立。劉歆為國師,璜、惲等皆貴顯。”又曰: “世所傳百兩篇者出東菜張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為數十。又採《左氏傳》、 《書序》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數簡,文意淺陋。成帝時,求其古文者,霸 以能為百兩,徵以中書校之,非是。”此又孔氏古文與張霸之書為二也。《後漢 書•儒林傳》曰:“孔僖,魯國魯人也。自安國以下,世傳《古文尚書》。”又 曰:“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林同郡賈逵為之作訓,馬融作傳,鄭玄註解, 由是《古文尚書》遂顯於世。”又曰:“建初中,詔高才生受《古文尚書》、 《毛詩》、《穀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講郎,給事 近署。”然則孔僖所受之安國者,竟無其傳,而杜林、賈逵、馬融、鄭玄則不見 安國之傳,而為之作訓、作傳、作註解,此則孔、鄭之學又當為二,而無可考矣。 《劉陶傳》曰:“陶明《尚書》、《春秋》,為之訓詁,推三家《尚書》及古文, 是正文字三百餘事,名曰《中文尚書》。”漢末之亂,無傳。若馬融注《古文尚 書》十卷、鄭玄注《古文尚書》九卷則見於《舊唐書•藝文志》。開元之時,尚 有其書,而未嘗亡也。按陸氏《釋文》言馬、鄭所注二十九篇,則亦不過伏生所 傳之二十八,而《泰誓》別得之民間,合之為二十九,且非今之《泰誓》。其所 謂得多十六篇者,不與其間也。《書•經籍志》曰:馬融、鄭玄所傳,惟二十九 篇,又雜以今文,非孔子舊書,自餘絕無所師說。晉世秘府所存,有《古文尚書》 經文,今無有傳者。及永嘉之亂,歐陽、大小夏侯《尚書》並亡。至東晉,豫章 內史梅賾始得安國之傳,增多二十五篇,以合於伏生之二十八篇,而去其偽《泰 誓》,又分《舜典》、《益稷》、《盤庚》中下、《康王之誥》各自為篇,則為 今之五十八篇矣。其《舜典》亡闕,取王肅本“慎徽以下之傳續之。齊明帝建武 四年,有姚方興者,於大航頭得本,有“曰若稽古帝舜”以下二十八字,獻之朝, 議鹹以為非。及江陵板蕩,其文北入中原,學者異之,劉炫遂以列諸本第。然則 今之《尚書》,其今文、古文皆有之,三十三篇固雜取伏生、安國之文,而二十 五篇之出於梅賾,《舜典》二十八字之出於姚方興,又合而一之。《孟子》曰: “盡信書則不如無書。”於今日而益驗之矣。

竊疑古時有《堯典》無《舜典》,有《夏書》無《虞書》,而《堯典》亦 《夏書》也。《孟子》引“二十有八載,放勳乃殂落”,而謂之《堯典》,則 《序》之別為《舜典》者非矣。《左氏傳•莊公八年》引“皋陶邁種德”,《僖 公二十四年》引“地平天成”,《二十七年》引“賦納以言”,《文公七年》引 “戒之用休”,《襄公五年》引“成允成功”,《二十一年》、《二十三年》兩 引“念茲在茲”,《二十六》引“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哀公六年》引 “允出茲在茲”,《十八年》引“官佔惟先蔽志”,《國語》周內史過引“眾非 元后,何戴?後非眾,罔與守邦?”而皆謂之《夏書》,則後之目為《虞書》者 贅矣。何則?記此書者必出於夏之史臣,雖傳之自唐,而潤色成文不無待於後人 者,故篇首言“曰若稽古”,以古為言,明非當日之記也。世更三聖,事同一家。

以夏之臣追記二帝之事,不謂之《夏書》而何?夫惟以夏之臣而追記二帝之事, 則言堯可以見舜,不若後人之史,每帝立一本紀,而後為全書也。

帝曰:“來,禹,汝亦昌言。”承上文皋陶所陳,一時之言也。“王出在應 門之內”,承上文”諸侯出廟門俟”,一時之事也。《序》分為兩篇者,妄也。 ○書序 益都孫寶侗仲愚謂:“《書序》為後人偽作,逸《書》之名亦多不典。至如 《左氏傳•定四年》祝佗告萇弘,其言魯也,曰:‘命以《伯禽》,而封於少 之虛。’其言衛也,曰:‘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其言晉也,曰:‘命 以《唐誥》,而封於夏虛。’是則《伯禽之命》、《康誥》、《康誥》,《周書》 之三篇,而孔子所必錄也。今獨《康誥》存,而二書亡。為《書序》者,不知其 篇名,而不列於百篇之內,疏漏顯然。是則不但《書序》可疑,並百篇之名亦未 可信矣。”其解“命以伯禽”為書名《伯禽之命》,尤為切當,今錄其說。 《正義》曰:“《尚書》遭秦而亡。漢初,不知篇數。武帝時,有大常蓼侯 孔臧者,安國之從兄也。與安國書雲:‘時人惟聞《尚書》二十八篇,取象二十 八宿,謂為信然,不知其有百篇也。’”今考傳記引《書》,並無《序》所亡。

四十二篇之文,則此篇名亦未可盡信也。 ○豐熙偽《尚書》 《五經》得於秦火之餘,其中固不能無錯誤。學者不幸,而生乎二千餘載之 後,信古而闕疑,乃其分也。近世之說經者,莫病乎好異,以其說之異於人而不 足以取信,於是捨本經之訓詁,而求之諸子百家之書;猶未足也,則舍近代之文, 而求之遠古;又不足,則舍中國之文,而求這四海之外。如豐熙之古書《世本》, 尤可怪焉。曰:“箕子朝鮮本者。箕子封於朝鮮,傳《書》古文,自《帝典》至 《微子》止。後附《洪範》一篇。”“徐市倭國本者。徐氏為秦博士,因李斯坑 殺儒生,託言入海求仙,盡載古書至島上,立倭國,即今日本是也。二國所譯書, 其曾大父河南布政使慶錄得之,以藏於家。”按宋歐陽永叔《日本刀歌》:“徐 福行時書未焚,《逸書》百篇今尚存。”蓋昔時已有是說,而葉少蘊固已疑之。

夫詩人寄興之辭,豈必真有其事哉?日本之職貢於唐,久矣。自唐及宋,歷代求 書之詔不能得,而二千載之後慶乃得之,其得之又不以獻之朝廷而藏之家,何也?

至曰“箕子傳《書》古文自《帝典》至《微子》”,則不應別無一篇逸書,而一 一盡同於伏生、孔安國之所傳。其曰“後附《洪範》一篇”者,蓋徒見《左氏傳》 三引《洪範》,皆謂之《商書》。而不知“王”者,周人之稱;“十有三”者, 周史之記,不得為商人之書也。《禹貢》以“道山道水”移於“九州”之前,此 不知古人先經後緯之義也。《五子之歌》”為人上者,奈何不敬”?以其不葉而 改之曰“可不敬乎”?謂本之鴻都石經。據《正義》言,蔡邕所書石經《尚書》 止今文三十四篇,無《五子之歌》,熙又何以不考而妄言之也!夫天子失官,學 在四裔,使果有殘編斷簡,可以裨經文而助聖道,固君子之所求之,而惟恐不得 者也。若乃無益於經,而徒為異以惑人,則其於學也,亦謂之異端已。愚因嘆夫 昔之君子,遵守經文,雖章句先後之間猶不敢輒改,故元行衝奉明皇之旨,用魏 微所注《類禮》,撰為疏義,成書,上進,而為張說所駁,謂章句隔絕,有乖舊 本,竟不得立於學官。夫《禮記》,二戴所錄,非夫子所刪,況其篇目之次,元 無深義,而魏徵所注則又本之孫炎。以累代名儒之作,申之以詔旨,而不能奪經 生之所守,蓋唐人之於經傳其嚴也如此。故啖助之於《春秋》,卓越三家,多有 獨得,而史氏猶譏其不本所承,自用名學,謂後生詭辯,為助所階。乃近代之人, 其於讀經鹵莽滅裂,不及昔人遠甚,又無先儒為之據依,而師心妄作,刊傳記未 已也,進而議聖經矣;更章句未已也,進而改文字矣。此陸游所致慨於宋人,而 今且彌甚。徐防有言:“今不依章句,妄生穿鑿,以遵師為非義,意說為得理, 輕侮道術,浸以成俗,嗚呼!此學者所宜深戒。”若豐熙之徒,又不足論也。漢 東萊張霸偽造《尚書》百二篇,以中書校之,非是。霸辭受父,父有弟子尉氏樊 並,詔存其收。後樊並謀反,乃黜其書。而偽《逸書•嘉禾篇》有“周公奉鬯, 立於阼階,廷登贊曰:假王蒞政”之語,莽遂診之,以稱居攝。是知惑世誣民, 乃犯上作亂之漸,《大學》之教禁於未發者,其必先之矣。 ●卷三 ○詩有入樂不入樂之分 《鼓鍾》之詩曰:“以雅以南。”子曰:“雅、頌各得其所。”夫二南也, 豳之《七月》也,小雅正十六篇,大雅正十八篇,頌也,詩之入樂者也。邶以下 十二國之附於二南之後,而謂之風;《鴟》以下六篇之附於豳,而亦謂之豳; 《六月》以下五十八篇之附於小雅,《民勞》以下十三篇之附於大雅,而謂之變 雅:《詩》入樂者也。《樂記》:“子夏對魏文侯曰:‘雲者,鄭音好濫淫志, 宋音燕女溺志,衛音趨數煩志,齊音敖闢喬志: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 以祭祀弗用也。’”朱子曰:“二南正風,房中之樂也,鄉樂也。二雅之正雅, 朝廷之樂也。商、周之頌,宗廟之樂也。至變雅則衰,周卿士之作,以言時政之 得失。而邶、庸阝以下,則太師所陳,以觀民風者耳,非宗廟、燕享之所用也。” 但據程大昌之辯,則二南自謂之南,而別立正風之目者非。 ○四詩 周南、召南,南也,非風也。豳謂之豳詩,亦謂之雅,亦謂之頌,而非風也。

南、豳、雅、頌為四詩,而列國之風附焉,此詩之本序也。 ○孔子刪詩 孔子刪詩,所以存列國之風也,有善有不善,兼而存之。猶古之太師陳詩, 以觀民風;而季札聽之,以知其國之興衰。正以二者之並陳,故可以觀,可以聽。

世非二帝,時非上古,固不能使四方之風有貞而無淫,有治而無亂也。文王之化 被於南國,而北鄙殺伐之聲,文王不能化也。使其詩尚存,而入夫子之刪,必將 存南音以系文王之風,存北音以系紂之風,而不容於沒一也。是以《桑中》之篇, 《溱洧》之作,夫子不刪,志淫風也。《叔于田》為譽段之辭,《揚之水》、 《椒聊》為從沃之語,夫子不刪,著亂本了民。淫奔之詩錄之,不一而止者,所 以志其風之甚也。一國皆淫,而中有不變者焉,則亟錄之,《將仲子》畏人言也, 《女曰雞鳴》相警以勤生也,《出其東門》不慕乎色也,《衡門》不願外也,選 其辭,比其音,去其煩且濫者,此夫子之所謂刪也。後之拘儒不達旨,乃謂淫奔 之作,不當錄於聖人之經。是何異唐太子弘謂商臣弒君,不當載於《春秋》之策 乎?真希元《文章正宗》,其所選詩一掃千古之陋,歸之正旨。然病其以理為宗, 不得詩人之趣。且如《古詩十九首》,雖非一人之作,而漢代之風略具乎此。今 以希元之所刪者讀之,“不如飲美酒,被服紈與素”,何以異乎《唐詩•山有樞》 之篇;“良人惟古歡,枉駕惠前綏”,蓋亦邶詩“雄雉于飛”之義;“牽牛織女” 意仿《大東》,“兔絲女蘿”情同《車牽》。十九作中無甚優劣,必以坊淫正俗 之旨嚴為繩削,雖矯昭明之枉,恐失國風之義。六代浮華,固當芟落,使徐、庾 不得為人,陳、隋不得為代,無乃太甚?豈非執理之過乎! ○何彼農矣 《山堂考索》載林氏曰:“二南之詩雖大概美詩,亦有刺詩,不徒西周之詩, 而東周亦與焉,據《何彼農矣》之詩可知矣。其曰‘平王之孫,齊侯之子’,考 《春秋•莊公元年》書王姬歸於齊,此乃桓王女平王下嫁於齊襄公,非平王孫、 齊侯子而何?說者必欲以為西周之詩,於時未有平王,乃以‘平’為平正之王, ‘齊’為齊一之侯,與書言‘寧王’同義,此妄也。據詩人慾言其人之子孫,則 必直言之,如稱衛莊姜,則曰‘齊侯之子。衛侯之妻,東宮之妹,邢侯之姨’。

美韓侯取妻,則曰‘汾王之甥,蹶父之子’。又何疑乎?且其詩,刺詩也,以王 姬徒有容色之盛,而無肅之德,何以使人化之?故曰‘何彼農矣,唐棣之華。

曷不肅,王姬之車’。詩人若曰言其容色固如唐棣矣,然王姬之車胡不肅乎?

是譏之也。”按此說桓王女、平王孫則是,其曰刺詩,於義未允。蓋詩自邶、庸阝 以訖於檜、曹,皆太師之所陳者也。其中有美有刺,若二南之詩則用之為燕樂, 用之為鄉樂,用之為射樂,用之為房中樂,而《鼓鍾》之卒章所謂“以雅以南”, 《春秋傳》所謂“象南”,《文王世子》所謂“胥鼓南”者也,安得有刺?此 必東周之後,其詩可以存二南之遺音,而聖人附之於篇者也。且自平王之東,周 德日以衰矣。麥禾之取,葛之戰,幾無以令於兄弟之國。且莊王之世,魯、衛、 晉、鄭日以多故,於是王姬下嫁,以樹援於強大之齊,尋盟府之墜言,繼昏姻之 夙好。且其下嫁之時猶能修周之舊典,而容色之盛、禮節之備有可取焉。聖人安 得不錄之,以示興周道於東方之意乎?蓋東周以後之詩得附二南者,惟此一篇而 已。後之儒者乃疑之,而為是紛紛之說,是烏知聖人之意哉。或曰:詩之所言, 但稱其容色,何也?曰:古者婦有四德,而容其一也。言其容則德可知矣。故 《碩人》之詩美其君夫人者,至無所不極其形容。而《野麇》之貞亦云:“有女 如玉。”即唐人為妃主碑文,亦多有譽其姿色者。豈若宋代以下之人,以此為諱, 而不道乎。夫婦人倫之本,昏姻王道之大,下嫁於齊,甥舅之國,太公之後,先 王以周禮治諸侯之本也。詩之得附於南者以此。舍是則東周以後事無可稱,而民 間之謠刺皆屬之王風矣。況二南之與民風其來自別,宣王之世未嘗無雅,則平王 以下豈遂無南?或者此詩之舊附於南,而夫子不刪,要亦不異乎曏者之說也。 《何彼農矣》以莊王之事而附於召南,其與《文侯之命》以平王之事而附於 《書》一也。 ○邶庸阝衛 邶、庸阝、衛本三監之地,自康叔之封未久而統於衛矣。采詩者猶存其舊名, 謂之邶、庸阝、衛。

邶庸阝衛者,總名也。不當分某篇為邶,某篇為庸阝篇為衛。分而為三者, 漢儒之誤。以此詩之簡獨多,故分三名,以各冠之,而非夫子之舊也。考之《左 氏傳•襄公二十九年》:“季禮觀樂於魯,為之歌邶庸阝衛,曰:“美哉,淵乎!

憂而不困者也。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而《襄公三十一年》 北宮文子之言引《衛詩》曰:“威儀棣棣,不曰邶庸阝衛,專言之則曰衛,一也。

猶之言殷商,言荊楚云爾。意者西周之時,故有邶庸阝之詩,及幽王之亡而軼之, 而大師之職猶不敢廢其名乎?然名雖舊而辭則今矣。

邶、庸阝之亡久矣,故大師但有其名。而三國同風,無非衛人之作。檜之亡 未久,而詩尚存,故別於鄭,而各自為風。匪風之篇,其西周未亡之日乎?

邶、庸阝、衛,三國也,非三監也。殷之時,邦畿千里,周則分之為三國, 今其相距不過百餘里,如《地理志》所言,於百里之間而立此三監,又並武庚而 為一監,皆非也。宋陳傅良以為自荊以南,蔡叔監之,管叔河南,霍叔河北。蔡, 故蔡國。管則管城。霍所謂霍太山也。其地綿廣,不得為邶、庸阝、衛也。 ○黎許二國 許無風,而《載馳》之詩錄於庸阝。黎無風,而《式微》、《旄丘》之詩錄 於邶。聖人闡幽這旨,興滅之心也。 ○諸姑伯姊 《泉水》之詩,其曰“諸姬”,猶《碩人》之“庶姜”。古之來媵而為侄娣 者,必皆同姓之國。其年之長幼,序之昭穆,則不可知也,故有諸姑伯姊之稱, 猶《禮》之言伯父、伯兄也。貴為小君,而能謙以下其眾妾,此所謂“其君這袂 不如其娣”者矣。 ○王事 “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凡交於大國,朝聘會盟征伐之事,謂之王事。

其國之事,謂之政事。 ○朝齊於西 “朝齊於西,崇朝其雨。”朱子引《周禮》十暉注,以齊為虹是也。謂 不終朝而雨止則未然。諺曰:“東虹晴,西虹雨。”蓋虹霓雜亂之交,無論雨晴, 而皆非天地之正氣。楚襄王登雲夢之臺,望高唐之觀,所謂朝雲者也。 ○王 邶、庸阝、衛、王,列國之名,其始於成康之世乎?惟周王撫萬邦,巡侯甸, 而大師陳詩以觀民風。其採於商之故都者,則系之邶、庸阝、衛;其採於東都者, 則系之王;其採於列國者,則各系之其國。至驪山之禍,先王之詩率已闕軼,而 孔子所錄者皆平王以後之詩,此變風之所由名也。詩雖變,而大師之本名則不敢 變,此十二國之所以猶存其舊也。先儒謂王之名不當儕於列國,而為之說曰: “列《黍離》於國風,齊王德於邦君。

自幽王以上,大師所陳之詩亡矣。春秋時,君卿大夫之賦詩無及之者,此孔 子之所不得見也,是故詩無正風。

二南也,豳也,小大雅也,皆西周之詩也,至於幽王而止。其餘十二國風, 則東周之詩也。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西周之詩亡也,詩亡而列國之事蹟不可得而 見,於是晉之《乘》、楚之《杌》、魯之《春秋》出焉,是之謂詩亡然後《春 秋》作也。周頌,西周之詩也。魯頌、東周之詩也。成康之世,魯豈無詩?而今 跡已亡矣。故曰詩亡,列國之詩亡也。其作於天子之邦者,以雅以南,以豳以頌, 則固未嘗亡也。 ○日之夕矣 “雞棲於塒,日之夕矣,羊牛下來。”君子當歸之時也。至是而不歸,如之 何勿思也? “君子以嚮晦入宴息,日之夕矣而不來,則其婦思之矣。朝出而晚歸,則其 母望之矣。”夜居於外,則其友吊之矣。”於文“日夕為退”。是以樽無卜夜 之賓,衢路有宵行之禁。故曰:“見星而行者,惟罪人與奔父母之喪者乎?”至 於酒德衰而酣身長夜,官邪作而昏夜乞哀,天地之氣乖而晦明之節亂矣。 ○大車 “豈不爾思,畏子不敢”,民免而無恥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有恥 且格也。 ○鄭 自邶至曹,皆周初大師這次序。先邶、庸阝、衛,殷之故都也。次之以王, 周東都也。何以知其為周初之次序?邶、庸阝也,晉而謂之唐也,皆西周之舊也。

惟鄭乃宣王所封,中興之後始立其名於大師。而列於諸國之先者,鄭亦王畿之內 也,故次於王也。桓公之時,其詩不存,故首《緇衣》也。 ○楚吳諸國無詩 吳、楚之無詩,以其僭王而刪之與?非也,太師之本無也。楚之先熊繹闢在 荊山,篳路藍縷,以處草莽,惟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而周無分器。岐陽之 盟,楚為荊蠻,置茅,設望表,與鮮牟守燎而不與盟。是亦無詩之可採矣。況 於吳自壽夢以前,未通中國者乎?滕、薛之無詩,微也。若乃虢、鄶皆為鄭滅, 而虢獨無詩;陳、蔡皆列《春秋》之會盟,而蔡獨無詩,有司失其傳爾。 ○豳 自周南至豳,統謂之國風。此先儒之誤,程泰之辨之詳矣。豳詩不屬於國風, 周世之國無豳。此非太師所採,周公追王業之始,作為《七月》之詩,兼雅頌之 聲,而用之祈報之事。《周禮•章》:“逆暑迎寒,則歙豳詩;祈年于田祖, 則歙豳雅;祭蠟則歙豳頌。”雪山王氏曰:“此一詩而三用也。”《鴟》以下 或周公之作,或為周公而作,則綿附於豳焉。雖不以合樂,然與二南同為有周盛 時之詩,非東周以後列國之風也,故他無可附。 ○言私其 豕從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先公而後私也。“言私其豕從,獻豕開於公,” 先私而後公也。自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而人之有私,固情之所不能 免矣。故先王弗為之禁;非惟弗禁,且從而恤之。建國親侯,胙土命氏,畫井分 田,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此所以為王政也。至於當官之訓則曰以公滅私, 然而祿足以代其耕,田足以供其祭,使之無將母之嗟,室人之謫,又所以恤其私 也。此義不明久矣。世之君子必曰:有公而無私,此後代之美言,非先王之至訓 也。 ○承筐是將 君子不親貨賄,“束帛戔戔,實諸筐篚”。非惟盡飾之道,亦所以遠財而養 恥也。萬曆以後,士大夫交際多用白金,乃猶封諸書冊之間,進自閽人之手。今 則親呈坐上,徑出懷中,交收不假他人,茶話無非此物,衣冠而為囊橐之寄,朝 列而有市井之容。若乃拾遺金而對管寧,倚被囊而酬溫嶠,曾無愧色,了不關情, 固其宜也。然則先王制為筐篚之文者,豈非禁於未然之前,而示人以遠財之義者 乎?以此坊民,民猶輕禮而重貨。 ○罄無不宜 “罄無不宜”,宜室家,宜兄弟,宜子孫,宜民人也。“吉蠲為飠喜,是用 孝享,礻龠祠嘗,於公先王”,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也。 ○民之質矣日用飲食 “民之質矣,日用飲食。”夫使機智日生,而奸偽萌起,上下且不相安,神 奚自而降福乎?有起信險膚之族,則高後崇降弗祥;有張為幻之民,則嗣王罔 或克壽。是故有道之世,人醇工龐,商樸女童,上下皆有嘉德,而至治馨香感於 神明矣。然則祈天永命之實,必在於觀民。而斫雕為樸,其道何由?則必以厚生 為本。

群黎,庶人也。百姓,百官也。民之質矣,兼百官與庶人而言,猶曰“人之 生也直”也。 ○小人所腓 “小人所腓。”古制一車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裝 五人,廄養五人,樵汲五人。隨車而動,如足之腓也。步乘相資,短長相衛,行 止相扶,此所以為節制之師也。葛之戰,鄭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 之陳,先偏後伍,伍乘彌縫,卒不隨車,遇闕即補,斯已異矣。大滷之師,魏舒 請毀車以為行,五乘為三伍。為五陳以相離,兩於前,伍於後,專為右角,參為 左角,偏為前拒。專任步卒,以取捷速,然亦必山林險阻之地,而後可用也。步 不當騎,於是趙武靈王為變服騎射之令,而後世因之。所以取勝於敵者、益輕益 速,而一敗塗地,亦無以自保,然後知車戰之為謀遠矣。

終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車戰之時,未有斬首至於累萬者。車戰廢而首功興矣。

先王之用兵,服之而已,不期於多殺也。殺人之中又有禮焉,以此毒天下而民從 之,不亦宜乎。

宋沈括對神宗言:“車戰之利見於歷世。然古人所謂兵車者,輕車也。五御 折旋,利於捷速。今之民間輜車重大,日不能三十里,故世謂之太平車,但可施 於無事之日爾。” ○變雅 《六月》、《采芑》、《車攻》、《吉日》,宣王中興之作,何以為變雅乎? 《采芑》傳曰:“言周室之強,車服之美也。”言其強美斯劣矣。觀夫《鹿鳴》 以下諸篇,其於君臣兄弟朋友之間,無不曲當而未嘗有誇大之辭。大雅之稱文武, 皆本其敬天勤民之意,至其言伐商之功盛矣大矣,不過曰“會朝清明”而止。然 則宣王之詩不有侈於前人者乎?一傳而周遂亡。嗚呼,此太子晉所以謂“我先王 厲、宣、幽、平而貪天禍”,固不待沔水之憂、祈父之刺而後見之也。 ○大原 “薄伐嚴狁,至於大原。”毛、鄭皆不詳其地。其以為今太原陽曲縣者,始 於朱子,而愚未敢信也。古之言大原者多矣,若此是必先求涇陽所在,而後大原 可得而明也。《漢書•地理志》:安定郡有涇陽縣,開頭山在西,《禹貢》涇水 所出。《後漢書•靈帝紀》:“段破先零羌於涇陽。”注:“涇陽縣屬安定, 在原州。”《郡縣誌》:“原州平涼縣,本漢涇陽縣地,今縣西四十里涇陽故城 是也。”然則大原當即今之平涼,而後魏立為原州,亦是取古大原之名爾。計周 人之御嚴狁,必在涇,原之間。若晉陽之太原,在大河之東,距周京千五百里, 豈有寇從西來,兵乃東出者乎?故曰“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而《國語》“宣王 料民於大原”,亦以其地近邊而為御戎之備,必不料之於晉國也。又按《漢書》 賈捐之言,“秦地南不過閩越,北不過大原,而天下潰畔”。亦是平涼而非晉陽 也。若《書•禹貢》“既修大原,至於岳陽”,《春秋》“晉荀吳帥師敗狄於大 原”,及子產對叔向:“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大原”,則是今之晉陽。而豈 可以晉之大原為周之在原乎?

吾讀《竹書紀年》,而知周之世有戎禍也,蓋始於穆王之徵犬戎。六師西指, 無不率服,於是遷戎於太原。以黷武之兵而為徙戎之事,至於俞泉,獲馬千匹。

則是昔日所內徙者,今為寇而徵之也。宣王之世,雖號中興。三十三年,王師伐 太原之戎,不克。三十八年,伐條戎、奔戎,王師敗逋。三十九年,伐羌戎,戰 於千畝,王師敗逋。四十年,料民於太原。其與後漢西羌之叛大略相似。幽王六 年,命伯士帥師伐六濟之戎,王師敗逋。於是關中之地,戎得以整居其間,而陝 東之申侯至與之結盟而入寇,蓋宣王之世,其患如漢之安帝也。幽王之世,其患 如晉之懷帝也。戎之所由來非一日之故,而三川之震、弧之謠皆適會其時者也。

然則宣王之功計亦不過唐之宣宗,而周人之美宣亦猶魯人之頌僖也,事劣而文侈 矣。書不盡言,是以論其世也如毛公者,豈非獨見其情於意言之表者哉。 ○莠言自口 莠言,穢言也。若鄭享趙孟,而伯有賦《鶉奔》之詩是也。君子在官,言官, 在府言府,在庫言庫,在朝言朝。狎侮之態不及於小人,謔浪之辭不加於妃妾。

自世尚通方,人安慢,宋玉登牆之見,淳于滅燭之歡,遂乃告之君王,傳之文 字,忘其穢論,敘為美談。以至執女手之言,發自臨喪之際;齧妃唇之詠,宣於 侍宴之餘。於是搖頭而舞八風,連臂而歌萬歲,去人倫,無君子,而國命隨之矣。

臧孫紇見衛侯於來阝,退而告其人曰:“衛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糞土也。亡 而不變,何以復國?”以糞土喻其言,猶詩之莠言也。 ○皇父 王室方騷,人心危懼。皇父以柄國之大臣,而營邑於向,於是三有事之多藏 者隨之而去矣,庶民之有車馬者隨之而去矣,蓋亦知西戎之已逼,而王室之將傾 也。以鄭桓公之賢且寄孥於虢鄶,則其時之國勢可知。然不顧君臣之義而先去, 以為民望,則皇父實為之首。昔晉之王衍,見中原已亂,乃說東海王越,以弟澄 為荊州,族弟敦為青州,謂之曰:“荊州有江漢之固,青州有負海之險,卿二人 在外,而吾留此,足以為三窟矣。”鄙夫之心亦千載而符合者乎? ○握粟出卜 古時用錢未廣,《詩》、《書》皆無貨泉之文,而問卜者亦用粟。漢初猶然。 《史記•日者傳》:“卜而有不審,不見奪糈。” ○私人之子百僚是試 孔氏曰:“私人,皂隸之屬也。”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故 貴有常尊,賤有等威,所以辯上下而定民志也。周之衰也,政以賄成,而官之師 旅不勝其富。又其甚也,私人之子皆得進而服官,而文武周公之法盡矣。候人而 赤芾,曹是以亡;不狩而縣,魏是以削。賤妨貴,小加大,古人死之六逆,又 不但仍叔之子譏其年弱,尹氏之姻刺其材瑣而已。自古國家吏道雜而多端,未有 不趨於危亂者。舉賢材,慎名器,豈非人主之所宜兢兢自守者乎? ○不醉反恥 “彼醉不臧,不醉反恥。”所謂一國皆狂,反以不狂者為狂也。以箕子之忠, 而不敢對紂之失日,況中材以下,有不尤而效之得乎?“卿士師師非度”,此商 之所以亡;“蘭芷變而不芳兮,荃蕙化而為茅”,此楚之所以以六千里而為仇人 役也。是以聖王重特立之人,而遠苟同之士。保邦於未危,必自此始。 ○上天之載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刑文王,成邦作孚。”君子所以事天者如之何?

亦曰“儀刑文王”而已;其儀刑文王也如之何?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 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而已。 ○王欲玉女 《民勞》本召穆公諫王之辭,乃託為王意,以戒公卿百執事之人,故曰: “王欲玉女,是用大諫。”猶之轉予於恤而呼祈父,從事不均而怨大夫,所謂言 之者無罪,而聞之者足以戒也。豈亦監謗之時,疾威之日,不敢指斥而為是言乎?

然而亂君之國,無治臣焉。至於“我即爾謀,聽我囂囂”,則又不獨王之愎諫矣。 ○夸毗 “天之方忄齊,無為夸毗。”《釋訓》曰:“夸毗,體柔也。”天下惟體柔 之人,常足以遺民憂而召天禍。夏侯湛有云:“居位者以善身為靜,以寡交以為 慎,以弱斷為重,以怯言為信。”白居易有云:“以拱默保位者為明智,以柔須 安身者為賢能,以直言危行者為狂愚,以中立守道者為凝滯。故朝寡敢言之士, 庭鮮執咎之臣。自國及家,浸而成俗。故父訓其子曰:無介直以立仇敵。兄教其 弟曰:無方正以賈悔尤。且慎默積於中則職事廢於外。強毅果斷之心屈,畏忌因 循之性成,反謂率職而居正者不達於時宜,當官而行法者不通於事變。是以殿最 之文雖書而不實,黜陟之典雖備而不行。”羅點有云:“無所可否,則曰得體;

與世浮沈,則曰有量。眾皆默,己獨言,則曰沽名;眾皆濁,己獨清,則曰立異。” 觀三子之言,其於末俗之敝可謂懇切而詳盡矣。至於佞諂日熾,剛克消亡,朝多 沓沓之流,士保容容之福。苟由其道,無變其俗,必將使一國之人皆化為巧言令 色孔壬而後已。然則喪亂之所從生,豈不階於夸毗之輩乎?是以屈原疾楚國之士, 謂之“如脂如韋”,而孔子亦云“吾未見剛者”。 ○流言以對 “強御多懟”,即上章所云強御之臣也。其心多所懟疾,而獨窺人主之情, 深居禁中而好聞外事,則假流言以中傷之,若二叔之流言以間周公是也。夫不根 之言,何地蔑有?以斛律光之舊將而有百升明月之謠;以裴度之元勳而有坦腹小 兒之誦。所謂流言以對者也如此,則寇賊生乎內而怨詛興乎下矣。宛之難,進 胙者莫不謗令尹,所謂“侯作侯祝”者也。孔氏疏《采苓》曰:“讒言之起,由 君數問小事於小人也。”可不慎哉! ○申伯 申伯,宣王之元舅也。立功於周,而吉甫作《崧高》之誦。其孫女為幽王后, 無罪見黜,申侯乃與犬戎攻殺幽王乃未幾而為楚所病,戍申之詩作焉。當宣王之 世,周興而申以強;當平王之世,周衰而申以弱;至莊王之世,而申為楚縣矣。

二舅之於周,功罪不同,而其所以自取如此。宋左師之告華亥曰:“女喪而宗室, 於人何有?人亦於女何有?”讀二詩者,豈徒論二王之得失哉! ○德如毛 “德如毛”,言易舉也。故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又曰: “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 ○韓城 《水經注》:“聖水徑方城縣故城北,又東南徑韓城東。《詩》:‘溥彼韓 城,燕師所完。王錫韓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國。’王肅曰:‘今汲郡方城縣有 韓侯城,世謂寒號。’”非也。按《史記•燕世家》:“易水東分為梁門。”今 順天府固安縣有方城村,即漢之方城縣也。《水經注》亦云:“顯水徑良鄉縣這 北界,歷梁山南,高梁水出焉。”是所謂“奕奕梁山”者矣。舊說以韓國在同州 韓城縣。曹氏曰:“武王子初封於韓,其時召襄公封於北燕,實為司空,王命以 燕眾城之。”竊疑同州去燕二千餘里,即令召公為司空,掌邦土,量地遠近,興 事任力,亦當發民於近甸而已,豈有役二千里外之人而為築城者哉。召伯營申, 亦曰“因是謝人”;齊桓城邢,不過宋、曹二國;而《召誥》“庶殷攻位”,蔡 氏以為此遷洛之民,無役紂都之理。此皆經中明證。況“其追其貊”乃東北之夷, 而蹶父之靡國不到,亦似謂韓土在北陲之遠也。又考王符《潛夫論》曰:“昔周 宣王時,有韓侯,其國近燕。故《詩》雲:‘普彼韓城,燕師所完。’其後韓西 亦姓韓,為衛滿所伐,遷居海中。”漢時去古未遠,當有傳授,今以《水經注》 為定。

按毛傳梁山、韓城皆不言其地,鄭氏箋乃雲:“梁山,今左馮翊夏陽西北。

韓,姬姓之國也,後為晉所滅,故大夫韓氏以為邑名焉。”至“溥彼韓城,燕師 所完”,則鄭已自知其說之不通,故訓燕為安,而曰:“大矣,彼韓國之城。乃 古平安時眾民之所築完。”惟王肅以梁山為汲郡方城縣之山,而以燕為燕國。今 於梁山則用鄭說,於燕則用王說,二者不可兼通,而又巧立召公為司空之說,可 謂甚難而實非矣。雙“其追其貊”,鄭以經傳說貊多是東夷,故職方掌四夷九貉, 鄭志答趙商雲:“九貉即九夷也。”又《秋官》“貉隸”注云:“徵東北夷所獲。” 而漢時所謂貊者,皆在東北。因於箋末添二語云:“其後追也貊也,為嚴狁所 逼,稍稍東遷。”此又可見康成之不自安而遷就其說也。 ○如山之苞如川之流 “如山之苞”,營法也;“如川之流”,陳法也。古之善用師者,能為營而 後能為陳。故曰“師出以律”,又曰“不愆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代,乃止齊焉”。

管子霸國之謀,且猶作內政,以寄軍令,使之耳目素習,心志素定,如山之不可 動搖,然後出而用之,若決水於千仞之溪矣。 ○不弔不祥 威儀之不類,賢人之喪亡,婦寺之專橫,皆國之不祥。而日月之眚,山川之 變,鳥獸草木之妖,其小者也。傳曰:“人無釁焉,妖不自作。”故孔子對哀公, 以老者不教、幼者不學為俗之不祥。荀子曰;“人有三不祥,幼而不肯事長,賤 而不肯事貴,不肖而不肯事賢,是人之三不祥也。”而武王勝殷,得二俘而問焉, 曰:“若國有妖乎?”一俘對曰:“吾國有妖,晝見星而天雨血。”一俘對曰: “此則妖也,非其大者也。吾國之妖,子不聽父,弟不聽兄,君令不行,此妖之 大者也。”武王避席再拜之。自餘所逮見五六十年國俗民情舉如此矣,不教不學 之徒滿於天下,而一二稍有才知者皆少正卯、鄧析之流,是豈待三川竭而悲周, 岷山崩而憂漢哉。《書》曰:“習與性成。”《詩》雲:“如彼泉流,無淪胥以 敗。”識時之士所以引領於哲王,繫心於德也。 ○ 魯僖公儉以足用,寬以愛民,務農重谷,而有牧之盛。衛文公大布之衣, 大帛之冠,務材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授方任能,而有來牝三千之多。

然則古之馬政皆本于田功也。吾未見廄有肥馬、野有飢莩而能國者也。 ○實始翦商 太王當武丁、祖甲之世,殷道未衰,何從有翦商之事。僖公之世距太王巳六 百餘年,作詩這人特本其王跡所基,而侈言之爾。猶《泰誓》之言:“命我文考, 肅將天威”也,猶《康誥》之言:“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也,亦後人追言之 也。張子曰:“一日之間,天命未絕,猶是君臣。” ○玄鳥 讀經傳之文,終商之世,無言祥瑞者。而大戊之祥桑,高宗之ず雉,惕於天 之見妖而修德者有二焉,則知監於夏王之矯誣上天而忄栗忄栗危懼,蓋湯之家法 也。簡狄吞卵而生契,不亦矯誣之甚乎?毛氏傳曰:“玄鳥,鳥鳥也。春分玄 鳥降。湯之先祖有戌氏女簡狄,配高辛氏帝,帝率與之祈於郊而生契,故本 其為天所命,以玄鳥至而生焉。”可以破史遷之謬矣。 ○敷奏其勇 “敷奏其勇,不震不動,不難不竦。”苟非大受之人,驟而當天下之重任, 鮮不恐懼而失其守者,此公孫丑所以有動心之問也。升而伐夏,創未有之事而 不疑,可謂天錫之勇矣。何以能之?其“上帝臨女,無貳爾心”之謂乎?

湯武身之也,學湯之勇者宜何如?”震驚百里,不喪匕鬯”,近之矣。 ○魯頌商頌 《詩》之次序,猶《春秋》之年月,夫子因其舊文,述而不作也。頌者,美 盛德之形容,以告宗廟。魯之頌,頌其君而已,而列之周頌之後者,魯人謂之頌 也。世儒謂夫子尊魯,而進之為頌,是不然。魯人謂之頌,夫子安得不謂之頌乎?

為下不倍也。《春秋》書公、書郊亦同此義。孟子曰:“其文則史。”不獨 《春秋》也,雖《六經》皆然。今人以為聖人作書,必有驚世絕俗之見,此是以 私心待聖人。世人讀書如王介甫,才入貢院,而一院之事皆欲紛更。此最學者之 大病也。

列國之風何以無魯?大師陳之,固曰魯詩,不謂之頌矣。孔子,魯人也,從 魯而謂之頌,此如魯史之書“公”也,然《泮水》之文則固曰“魯侯”也。

商何以在魯之後?曰草廬吳氏嘗言之矣:“大師所職者,當代之詩也。商則 先代之詩,故次之周、魯之後。” ○詩序 《詩》之世次必不可信,今《詩》亦未必皆孔子所正。且如褒姒滅之,幽王 之詩也,而次於前;召伯營之,宣王之詩也,而次於後。序者不得其說,遂並 《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瞻彼洛矣》、《裳裳者華》、 《桑扈》、《鴛鴦》、《魚藻》、《采菽》十詩,皆為刺幽王之作,恐不然也。

又如《碩人》,莊姜初歸事也,而次於後;《綠衣》、《日月》、《終風》,莊 姜失位而作,《燕燕》,送歸妾作,《擊鼓》,國人怨州籲而作也,而次於前。 《渭陽》,秦康公為太子時作也,而閃於後;《黃鳥》,穆公薨後事也,而次於 前。此皆經有明文可據,故鄭氏謂《十月之交》、《雨無正》、《小》、《小 宛》,皆刺厲王之詩。漢興之初,師移其第耳。而《左氏傳》楚莊王之言曰: “武王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敷時繹思,我徂維求定’, 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今詩但以“耆定爾功”一章為《武》,而其三 為《賚》,其六為《桓》,章次復相隔越。《儀禮》歌召南三篇,越《草蟲》而 取《採蘋》,正義以為《採蘋》舊在《草蟲》之前。知今日之詩已失古人之次, 非夫子所謂雅頌各得其所者矣。 ●卷四 ○魯之春秋 《春秋》不始於隱公。晉韓宣子聘魯,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 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蓋必起自伯 禽之封,以洎於中世。當週之盛,朝覲會同征伐之事皆在焉,故曰:周禮而成之 者,古之良史也。自隱公以下,世道衰微,史失其官,於是孔子懼而修之,自惠 公以上之文無所改焉,所謂“述而不作”者也。自隱公以下,則孔子以己意修之, 所謂“作春秋”也。然則自惠公以上之《春秋》,固夫子所善而從之者也,惜乎 其書之不存也。 ○春秋闕疑之書 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史之闕文,聖人不敢益也。《春秋•桓公 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日,官失之也。”《僖公十 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朔與日,官失之也。”以聖人之 明,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豈難考歷布算以補其闕,而夫子不敢也,況於史文之 誤而無從取正者乎,況於列國之事得之傳聞不登於史策者乎。左氏之書,成之者 非一人,錄之者非一世,可謂富矣,而夫子當時未必見也。史之所不書,則雖聖 人有所不知焉者。且春秋,魯國之史也,即使歷聘之餘,必聞其政,遂可以百二 十國之寶書增入本國之記注乎。若乃改葬惠公之類,不書者,舊史之所無也。曹 大夫、宋大夫、司馬、司城之不名者,闕也。鄭伯髡頑、楚子麋、齊侯陽生之實 弒而書卒者,傳聞不勝簡書,是以從舊史之文也。左氏出於獲麟之後,網羅浩博, 實夫子之所未見。乃後之儒者似謂已有此書,夫子據而筆削之。即左氏之解經, 於所不合者亦多曲為之說;而經生之論遂以聖人所不知為諱。是以新說愈多,而 是非靡定。故今人學《春秋》之言皆郢書燕說,而夫子之不能逆料者也。子不雲 乎:“多聞闕疑,慎言其餘。”豈特告子張乎,修《春秋》之法亦不過此。 《春秋》因魯史而修者也,《左氏傳》採列國之史而作者也。故所書晉事, 自文公主夏盟,政交於中國,則以列國之史參之,而一從周正,自惠公以前,則 間用夏正。其不出於一人明矣。其謂仲子為子氏,未薨;平王崩,為赴以庚戌;

陳侯鮑卒,為再赴:似皆揣摩而為之說。 ○三正 三正之名,見於《甘誓》。蘇氏以為自舜以前必有以建子、建醜為正者,其 來尚矣。《微子之命》曰:“統承先王,修其禮物。”是知杞用夏正,宋用殷正, 若朝覲會同則用周之正朔,其於本國自用其先王之正朔也。獨是晉為姬姓之國, 而用夏正則不可解。

杜預《春秋》後序曰:“晉太康中,汲縣人發其界內舊冢,得古書,皆簡編 科斗文字。記晉國,起自殤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莊伯之十一年十 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編年。”今考《春秋》僖 公五年,晉侯殺其世子申生,經書“春”,而傳在上年之十二月。十年,裡克弒 其君卓,經書“正月”,而傳在上年之十一月。十一年,晉殺其大夫ぶ鄭父,經 書“春”,而傳在上年之冬。十五年,晉侯及秦伯戰於韓,獲晉侯,經書“十有 一月壬戌”,而傳則為九月壬戌。經傳之文或從夏正,或從周正,所以錯互如此。

與《史記》漢元年冬十月,五星聚東井,乃秋七月之誤正同。僖公五年十二月丙 子朔,虢公醜奔京師,而卜偃對獻公,以為九月十月之交。襄公三十年,絳縣老 人言:“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以《長曆》推之,為魯文公十一年三月甲子 朔。此又晉人用夏正之見於傳者也。 《僖公二十四年》:“冬,晉侯夷吾卒。”杜氏注:“文公定位而後告。” 夫不告文公之入,而告惠公之薨,以上年之事為今年之事。新君入國之日,反為 舊君即世之年,非人情也。疑此經乃錯簡,當在二十三年之冬。傳曰:“九月, 晉惠公卒。”晉之九月,周之冬也。 《隱公六年》:“冬,宋人取長葛。”傳作“秋”。劉原父曰:“《左氏》 日月與經不同者,丘明作書雜取當時諸侯史策之文,其用三正參差不一,往往而 迷。故經所云‘冬’,傳謂之‘秋’也。考宋用殷正,則建酉之月,周以為冬, 宋以為秋矣。” 《桓公七年》:“夏,谷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傳作“春”。劉原父 曰:“傳所據者以夏正紀時也。” 《文公十六年》:“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經在九月,傳作七月。 《隱公三年》:“夏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若以 為周正,則麥禾皆未熟。《四年》:“秋,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亦在九月之上,是夏正六月,禾亦未熟。注云:“取者,蓋芟踐之。”終是可疑。

按傳中雜取三正,多有錯誤。左氏雖發其例於隱之元年,曰“春王周正月”,而 間有失於改定者。文多事繁,固著書之君子所不能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