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Produced by Ching Yi Chang
日知錄
顧炎武著
序
愚自少讀書,有所得輒記之。其有不合,時復改定。或古人先我而有者,則遂削之。
積三十餘年,乃成一編,取子夏之言,名曰《日知錄》,以正後之君子。東吳顧炎武
●卷一 ○三易 夫子言包羲氏始畫八卦,不言作《易》,而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又曰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文王所作之 辭始名為《易》。而《周官》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也》,二曰《歸藏》, 三《易》之名以名之也。猶之墨子書言“周之《春來》,燕之《春秋》,宋之《春秋》 ,齊之《春秋》”。周、燕、宋、齊之史,非必皆“春秋”也,而云“春秋”者,因魯 史之名以名之也。《左傳•僖十五年》:戰於韓,卜徙父筮之曰吉,其卦遇《蠱》,曰 :“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成•十六年》:戰於鄢陵。公之,史曰吉, 其卦遇《復》,曰:“南國戚,射其元王中厥目。”此皆不用《周易》,而別有引據之 辭,即所謂《三易》之法也。 ○重卦不始文王 大卜裳《三易》之法,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考之《左傳•襄公九年》:穆姜 遷於東宮,筮之,遇《艮》之《隨》,姜曰:“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 貞,無咎。”獨言“是於《周易》”,則知夏、商皆有此卦。而重八卦為六十四者,不 始於文王矣。 ○朱子周易本義 《周易》自伏羲畫卦,文王作彖辭,周公作爻辭,謂之經。經分上下二篇。孔子作十翼 ,謂之傳。傳分十篇:《彖傳》上下二篇,《繫辭傳》上下二篇,《文言》、《說卦傳 》、《序卦傳》、《雜卦傳》各一篇。自漢以來,為費直、鄭玄、王弼所亂,取孔子之 言逐條附於卦爻之下。程正步傳因之。及朱元晦《本義》,始依古文故於《周易•上經 》條下雲:“中間頗為諸儒所亂,近世晃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呂氏又更定著 為經二卷,傳十卷,乃復孔氏之舊雲。”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 程、失二氏,亦各自為書。永樂中修《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之程傳之後。而 朱子所定之古文仍復淆亂。“彖即文王所繫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 放此。”此乃《彖•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彖上傳”三字,而附於“大哉乾元”之下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繫之辭也。”乃《象•上傳》條下義, 今乃削‘象上傳’三字,而附於“天行健”之下。此篇申彖傳、象傳之意以盡《乾》、 《坤》二卦之蘊,而餘卦之說因可以例推雲。”乃《文言》條下義,今乃削“文言”二 字,而附於“元者善之長也”之下。其“彖曰”、“象曰”、“文言曰”字皆朱子本所 無,復依程依添入。後來士子厭程傳之多,棄去不讀,專用《本義》。而《大全》之本 乃朝廷所頒,不敢輒改,遂即監版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以程之次序為朱之次序。相傳 且二百年矣。惜乎,朱子定正之書竟不得見於世,豈非此經之不幸也夫?朱子記嵩山晁 氏《卦爻彖象說》謂:“古經始變於費氏,而卒大亂於王弼。”此據孔氏正義曰:“夫 子所作象辭,元在六爻經辭之後,以自卑退,不敢幹亂先聖正經之辭。”王嗣之意,以 為象者本釋經文,宜相附近,其義易了,故分爻之象辭各附其當爻下,如杜元凱注《左 傳》,分經之年與傳相附。故謂連合經傳始於輔嗣,不知其實本於康成也。《魏志》: 高貴鄉公幸太學,問博士淳于後曰:“孔子作彖、象,鄭玄作注,其釋經義一也。今彖 、象不與經文相連,而注連之,何也?”後對曰:“鄭玄合彖、象於經者,欲使學者尋 省易了也。”帝曰:“若合之於學誠便,則孔子曷為不合以了學者乎?”後對曰:“孔 子恐其與文王相亂,是以不合。此聖人以不合為謙。”帝曰:“聖人以不合為謙,則鄭 玄何獨不謙邪?”後人曰:“古義宏深,聖問奧遠,非臣所能詳盡。”是則康成之書已 先合之,不自輔嗣始矣。乃《漢書•儒林傳》雲:“費直治《易》,無章句,徒以彖、 象、繫辭、文言解說上下經。”則以傳附經又不自康成始。朱子記晁氏說,謂:“初亂 古制時,猶若今之《乾卦》。”蓋自《坤》以下皆依此,後人又散之各爻之下,而獨存 《乾》一卦以見舊本相傳之樣式耳。愚嘗以其說推之,今《乾卦》“彖曰”為一條,“ 象曰”為一條,疑此費直所附之元本也。《坤卦》以小象散於各爻之下,其為“象曰” 者八,餘卦則為“象曰”者七,此鄭玄所連,高貴鄉公所見之本也。程傳雖用輔嗣本, 亦言其非古《易》。《鹹》:“九三,鹹其股,亦不處也。”傳曰:“雲‘亦’者,蓋 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者。此言‘亦’者,承上 爻辭也。”秦以焚書而《五經》亡,本朝以取士而《五經》亡。今之為科舉之學者,大 率皆帖括熟爛之言,不能通知大義者也。而《易》、《春秋》尤為繆戾。以彖、傳合大 象,以大象合爻,以爻合小象,二必臣,五必君,陰卦必雲小人,陽卦必雲君子,於是 此一經者為拾瀋之書,而《易》亡矣。取胡氏傳一句、兩句為旨,而以經事之相類者合 以為題,傳為主,經為客,有以彼經證此經之題,有用彼經而隱此經之題,於是此一經 者為射覆之書,而《春秋》亡矣。復程、朱之書以存《易》,備《三傳》、啖、趙諸家 之說以存《春秋》,必有待於後之興文教者。 ○卦爻外無別象 聖人設卦觀象而系之辭,若文王、周公是已。夫子作傳,傳中更無別象。其 所言卦之本象,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外,惟《頤》中有物,本 之卦名;有飛鳥之象,本之卦辭,而夫子未嘗增設一象也。荀爽、虞翻之徒,穿 鑿附會,象外生象:以同聲相應為《震》、《巽》,同氣相求為《艮》、《兌》, 水流溼火就燥為《坎》、《離》,雲從龍則曰《乾》為龍,風從虎則曰《坤》為 虎。十翼之中,無語不求其象,而《易》之大指荒矣。豈知聖人立言取譬,固與 後這文人同其體例,何嘗屑屑於象哉。王弼之注雖涉於玄虛,然已一掃《易》普 炎榛蕪,而開之大路矣。不有程子,大義何由而明乎? 《易》之互體卦變,《詩》之叶韻,《春秋》之例月日,經說之繚繞破碎於 俗儒者多矣。《文中子》曰:“九師興而《易》道微,《三傳》作而《春秋》散。” ○卦變 卦變之說,不始於孔子,擊公系《損》之六三已言之矣。曰:“三人行則損 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是六子之變皆出於《乾》、《坤》,無所謂自《復》、 《後》、《臨》、《遁》而來者,當從程傳。 ○互體 凡卦爻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其說已見於 《左氏•莊公二十二年》:陳侯筮,遇《觀》之《否》,曰:“風為天,於土上 山也。”注“自二至四有艮象,艮為山”是也。然夫子未嘗及之,後人以雜物撰 德之語當之,非也。其所論二與四、三與五同功而異位,特就兩爻相較言之,初 何嘗有互體之說。 《晉書》:荀ダ嘗難鍾會《易》無互體,見稱於世;其文不傳。新安王炎晦 叔嘗問張南軒曰:“伊川令學者先看王輔嗣、胡翼之、王介甫三家《易》,何也?” 南軒曰:“三家不論互體故爾。” 朱子《本義》不取互體之說,惟《大壯》六五雲:“卦體似《兌》,有羊象 焉。”不言“互”而言“似”;似者,合兩爻為一爻則似之也。然此又創先儒所 未有,不如言互體矣。《大壯》自三至五成《兌》,《兌》為羊,故爻辭並言羊。 ○六爻言位 《易》傳中言位者有二義。列貴賤者存乎位,五為君位,二三四為臣位,故 皆曰同功而異位。而初上為無位之爻,譬之於人,初為未仕之人,上則隱淪之士, 皆不為臣也,故《乾》之上曰“貴而無位”,《需》之上曰“不當位”。若以一 卦之體言之,則皆謂之位,故曰“六位時成”,曰“《易》六位而成章”,是則 卦爻之位非取象於人之位矣。此意已見於王弼《略例》,但必強彼合此,而謂初 上無陰陽定位,則不可通矣。《記》曰:“夫言豈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 ○九二君德 為人臣者必先具有人君之德,而後可以堯舜其君。故伊尹之言曰:“惟尹躬 暨湯,鹹有一德。”武王之誓亦曰:“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 ○師出以律 以湯、武之仁義為心,以桓、文之節制為用,斯之謂律。律即卦辭之所謂貞 也,《論語》言子之所慎者。戰長勺以詐而敗齊,泓以不禽二毛而敗於楚,《春 秋》皆不予之。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雖三王之兵,未有易此者也。 ○既雨既處 陰陽之義莫著於夫婦,故爻辭以此言之。《小畜》之時求如任、姒之賢,二 南之化不可得矣。陰畜陽,婦制夫,其畜而不和,猶可言也。三之反目,隋文帝 之於獨孤後也。既和而惟其所為,不可言也。上之既雨,猶高宗之於武后也。 ○武人為於大君 武人為於大君,非武人為大君也。如《書》“予欲宣力四方,汝為”之“為”。
六三,才弱志剛,雖欲有為而不克濟,以之履虎,有人之兇也。惟武人之效力 於其君,其濟則君之靈了民,不濟則以死繼之,是當勉為之而不可避耳,故有斷 ㄕ決腹,一瞑而萬世不視,不知所益,以憂社稷者,莫敖大心是也。過涉之兇, 其何咎哉。 ○自邑告命 人主所居謂之邑,《詩》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書》曰:“惟尹 躬先見於西邑夏。”曰:“惟臣附於大邑周。”曰:“作新大邑於東國洛。”曰: “肆予敢求爾於天邑商。”《白虎通》曰:“夏曰夏邑,商曰商邑,周曰京師” 是也。《泰》之上六,政教陵夷之後,一人僅亦守府,而號令不出於國門,於是 焉而用師則不可,君子處此,當守正以俟時而巳。桓王不知此也,故一用師,而 祝聃之矢遂中王肩;唐昭宗不知此也,故一用師而歧之兵直犯闕下。然則保泰 者,可不豫為之計哉。 《易》之言邑者,皆內治之事。《》曰“告自邑”,如康王之命畢公“彰 善癉惡,樹之風聲”者也。《晉》之上九曰“維用伐邑”,如王國之大夫,“大 車檻檻,毳衣如”,國人畏之,而不敢奔者也。其為自治則同,皆聖人之所取 也。 ○成有渝無咎 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祭公謀父作《祈招》之 詩,以止王心,王是以獲歿於宮。《傳》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 焉。”聖人慮人之有過不能改之於初,且將遂其非而不反也,教之以“成,有渝 無咎”,雖其漸染之深,放肆之久,而惕然自省,猶可以不至於敗亡。以視夫迷 復之兇,不可同年而論矣。故曰:“惟狂克唸作聖。” ○童觀 其在政教則不能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而所司者籩豆之事;其在學術則 不能知類通達,以幾大學之道,而所習者佔畢之文。樂師辨乎聲詩,故北面而弦;
宗祝辨乎宗廟之禮,故後屍;商祝辨乎喪禮,故後主人。小人則無咎也。有大人 之事,有小人之事,“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故君子為之則 吝也 ○不遠復 《復》之初九,動之初也。自此以前,喜怒哀樂之未發也,至一陽之生而動 矣,故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顏子體此,故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 未嘗復行,此慎獨之學也。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夫亦擇之於斯而已,是以不 遷怒,不貳過。
其在凡人,則《復》之初九,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 幾希。苟其知之,則擴而充之矣。故曰:“《復》,小而辨於物。” ○不耕穫不 楊氏曰:初九動之始,六二動之繼,是故初耕之,二獲之,初之,二畲之。
天下無不耕而獲,不而畲者。其曰不耕不,則耕且,前人之所已為也。昔 者周公毖殷頑民,遷於洛邑,密邇王室,既歷三紀,世變風移。而康王作《畢命》 之書曰:“惟周公克慎厥始,惟君陳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終。”是故有周之治, 垂拱仰成而無所事矣。擊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而孔子之聖,但曰“述而不作”, “信而好古”,又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是故《六經》之業,集君聖 之大成,而無所創矣。雖然,使有始之作之者,而無終之述之者,是耕而弗獲, 而弗畲也,其功為弗竟矣。六二之柔順中正,是能獲能畲者也,故利有攸往也。
未富者因前人之為而不自多也,猶“不富以其鄰”之意。 ○天在山中 張湛注《列子》曰:“自地以上皆天也。”故曰“天在山中”。 ○罔孚裕無咎 君子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而況初之居下位,未命於朝者乎!“孔 子嘗為委吏矣,曰會計當而已矣;嘗為乘田矣,曰牛羊茁壯,長而已矣。”此所 謂裕無咎也。若受君之命而任其事,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 則去矣。 ○有孚於小人 君子之於小人也,有知人則哲之明,有去邪勿疑之斷,堅如金石,信如四時。
使忄僉壬之類皆知上志之不可移,豈有不革面而從君者乎?所謂“有孚於小人” 者如此。 ○損其疾使遄有喜 損不善而從善者,莫尚乎剛,莫貴乎速。初九曰“已事遄往”,六四曰“使 遄有喜”。四之所以能遄者,賴初之剛也。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 仰而思之,夜以斷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
其遄也至矣。文王之勤日昃,大禹之惜寸陰,皆是道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 也。故為政者玩歲而歲日,則治不成;為學者日邁而月徵,則身將老矣。
召公之戒成王曰:“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疾之為言,遄之謂也。故 曰:“雞鳴而起,孳孳為善。” ○上九弗損益之 有天下而欲厚民之生,正民之德,豈必自損以益人哉。“不違農時,谷不可 勝食也;數罟不入ㄜ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 所謂“弗損益之”者也。“皇建其有極,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詩》曰: “奏格無言,時靡有爭。”是故君子不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鐵鉞,所謂“弗 損益之”者也。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其道在是矣。 ○利用為依遷國 在無事之國而遷,晉從韓獻子之言,而遷於新田是也;在有事之國而遷,楚 從子西之言,而遷於若阝是也:皆中行、告公之益也。 ○後 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之亂。盛治之極,而亂萌焉,此一陰遇五陽之卦也。孔 子之門四科十哲,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於是刪《詩》、《書》,定禮、樂, 贊《周易》,修《春秋》,盛矣,則《老》、《莊》之書即出於其時。後漢立闢 雍,養三老,臨白虎,論《五經》,太學諸生至三萬人,而三君、八俊、八顧、 八及、八廚為之稱首,馬、鄭、服、何之注,經術為之大明,而佛、道之教即興 於其世。是知邪說之作與世升降,聖人之所不能除也。故曰:“繫於金,柔道牽 也。”嗚呼,豈獨君子、小人之辨而已乎。 ○包無魚 國猶水也,民猶魚也。幽王之詩曰:“魚在於沼,亦匪克樂。潛雖伏矣,亦 孔之昭。憂心慘慘,念國之為虐。”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五行志》以為魚 陰,類民之象也;逆流而上,言民不從君為逆行也。自人君有求,多於物之心, 於是魚亂於下,鳥亂於上,而人情之所向必有起而收之者矣。 ○以杞包瓜 劉昭《五行志》曰:“瓜者外延,離本而實,女子外屬之象。”一陰在下, 如瓜之始生,勢必延蔓而及於上五,以陽剛居尊,如樹杞然,使之無所緣而上, 故曰“以杞包瓜”。孔子曰:“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顰笑有時,恩澤有節, 器使有分,而國之大防不可以逾,何有外戚、宦官之禍乎! ○已日 《革》:“已日乃孚。六二,已日乃革之。”朱子《發讀》為“戊己”之己。
天地之化,過中則變,日中則昃,月盈則食,故《易》之所貴者中。十干則戊己 為中,至於己則過中,而將變之時矣,故受之以庚。庚者,更也,天下之事當過 中而將變之時,然後革而人信之矣。古人有以已為變改之義者,《儀禮•少牢饋 食禮》“日用丁巳”注:“內事用柔,日必丁巳者,取其令名,自丁甯,自變改, 皆為謹敬。”而《漢書•律曆志》亦謂“理紀於己,斂更於庚”是也。王弼謂: “即日不孚,已日乃孚。”以已為“已事遄往”之已,恐未然。 ○改命吉 《革》之九四猶《乾》之九四,諸侯而進乎天子,湯武革命之爻也,故曰 “改命,吉。”成湯放桀於南巢,惟有慚德,是有悔也。天下信之,其悔亡矣。
四海之內皆曰:非富天下也,為匹夫匹婦復仇也。故曰:“信志也。” ○艮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艮其背,不獲其身”也。“富貴不能淫, 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行其庭,不見其人”也。 ○艮其限 學者之患莫甚乎執一而不化,及其施之於事,有捍格而不通,則忿忄生而 五情瞀亂,與眾人之滑性而焚和者相去蓋無幾也。孔子惡果敢而窒者,非獨處事 也,為學亦然。告子不動心之學,至於不得於言,勿求於心,而孟子以為其弊必 將如蹶趨者之反動其心。此“艮其限,列其夤”之說也。君子之學不然,廓然而 大公,物來而順應,故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御,而無燻 心之厲矣。
慈谿黃氏《日鈔》曰:“心者,吾身之主宰,所以治事而非治於事,惟隨事 謹省則心自存,不待治之而後齊一也。孔子之教人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 忠。’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 乎?’不待言心而自貫通於動靜之間者也。孟子不幸當人慾橫流之時,始單出而 為求為之說,然其言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則心有所主,非虛空以 治之也。至於齋心服形之老、莊,一變而為坐脫立忘之禪學,乃始瞑目靜坐,日 夜仇視其心而禁治之。及治之愈急而心愈亂,則曰:‘易伏猛獸,難降寸心。’ 嗚呼!人之有心,猶家之有主也。反禁切之,使不得有為,其不能無擾者,勢也, 而患心之難降歟?”又曰:“夫心之說有二,古人之所謂存心者,存此心於當用 之地也;後世之所謂存心者,攝此心於空寂之境也。造化流行,無一息不運,人 得之以為心,亦不容一息不運,心豈空寂無用之物哉!世乃有遊手浮食之徒,株 坐攝念,亦曰存心。而士大夫溺於其言,亦將遺落世事,以獨求其所謂心。迨其 心跡冰炭,物我參商,所謂老子之弊流為申、韓者。一人之身已兼備之,而欲尤 人之不我應,得乎?”此皆足以發明“厲燻心”之義,乃周公已先系之於《易》 矣。 ○鴻漸於陸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安定胡氏改“陸”為“逵”,朱 子從之,謂合韻,非也。《詩》“儀”字凡十見,皆音牛何反,不得與“逵”為 葉,而云路亦非可翔之地,仍當作“陸”為是。漸至於陵而止矣,不可以更進, 故反而之陸。古之高士,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而未嘗不踐其土、食其毛也。其 行高於人君,而其身則與一國之士偕焉而已。此所以居九五之上,而與九三同為 陸象也。朱子發曰:“上所往進也,所反亦進也。漸至九五極矣,是以上反而之 三。”楊廷秀曰:“九三,下卦之極;上九,上卦之極,故皆曰陸。自木自陵, 而復至於陸,以退為進也。”巽為進退,其說並得之。 ○君子以永終知弊 讀《新臺》、《桑中》、《鶉奔》之詩,而知衛有狄滅之禍;讀《宛丘》、 《東門》、《月出》之獻計獻策,而察陳有徵舒之亂。書“齊侯送姜氏於歡”, 而卜桓公之所以薨;書“夫人姜氏入”,書“大夫宗婦覿,用幣”,而兆子般、 閔公之所以弒。昏姻之義,男女之節,君子可不慮其所終哉! ○鳥焚其巢 人主這德莫大乎下人。楚莊王之圍鄭也,而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 民矣。”故以禹之徵苗,而伯益贊之,猶以“滿招損,謙受益”為戒。班師者謙 也,用師者滿也。上九處卦這上,離之極,所謂有鳥高飛,亦傳於天者矣。居心 以矜,而不聞諫爭之論,災必逮夫身者也。魯昭公之伐季孫意如也,請待於沂上 以察罪,弗許;請囚於費,弗許;請以五乘亡,弗許。於是叔孫氏之甲興,而陽 州次、乾侯唁矣。“鴝鵒ず鵒,往歌來哭。”其此爻之佔乎? ○巽在床下 上九之“巽在床下”,恭而無禮則勞也。初六之“進退”,慎而無禮則葸也。 ○翰音登於天 羽翰之音雖登於天,而非實際。其如莊周《齊物》之言,騶衍怪迂之辨,其 高過於《大學》而無實者乎?以視車服傳於弟子,絃歌遍於魯中,若鶴鳴而子和 者,孰誕孰信?夫人而識之矣。永嘉之亡,太清之亂,豈非談空空、核玄玄者有 以致之哉。翰音登於天,中孚之反也。 ○山上有雷小過 山之高峻,雲雨時在其中間,而不能至其巔也。故《詩》曰:“殷其雷,在 南山之側。”或高或下,在山之側,而不必至其巔,所以為小過也。然則《大壯》 言“雷在天上”何也?曰:自地以上皆天也。 ○妣 《爾雅》:“父曰考,母曰妣。”愚考古人自祖母以上通謂之妣,經文多以 妣對祖而並言之,若《詩》之雲“似續妣祖”、“畀祖妣”,《易》之雲“過 其祖,遇其妣”是也。《左傳•昭十年》:“邑姜,晉之妣也。”平公之去邑姜 蓋二十世矣。過其祖,遇其妣”,據文義,妣當在祖之上;“不及其君,遇其臣”, 臣則在君之下也。昔人未論此義。周人以姜原為此,《周語》謂之皇妣太姜, 是以妣先乎祖。《周禮•大司樂》享先妣在享先祖之前。而《斯干》之詩曰: “似續妣祖。”箋曰:“妣,先妣姜原也。祖,先祖也。”或乃謂變文以協韻, 是不然矣。或曰《易》爻何得及此?夫帝乙《歸妹》,箕子之《明夷》,王用亨 於岐山,爻辭屢言之矣。 《易》本《周易》,故多以周之事言之。《小畜》卦辭:“密雲不雨,自我 西郊。”《本義》:“我者,文王自我也。” ○東鄰 馭得其道,則天下皆為之臣;馭失其道,則強而擅命者謂之鄰。臣哉、鄰哉?
鄰哉、臣哉? 《漢書•郊祀志》引此,師古注:“東鄰謂商紂也,西鄰謂周文王也。” ○遊魂為變 精氣為物,自無而之有也;遊魂為變,自有而之無也。夫子之答宰我曰: “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蒿悽愴。”所謂遊魂為變 者,情狀具於是矣。延陵季子之葬其子也,曰:“骨肉歸復於土,命也。若魂氣 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張子《正蒙》有云:“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 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則聖人盡道 其間兼體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其精矣乎!” 鬼者,歸也,張子曰:“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此之謂歸。” 陳無巳以遊魂為變為輪迴之說,辨之曰:“長生而不化,則人多,世何以容?
長死而不化,則鬼亦多矣。夫燈熄而然,非前燈也。雲霓而雨,非前雨也。死復 有生,豈前生邪?”邵氏《簡端錄》曰:“聚而有體謂之物,散而無形謂之變。
唯物也,故散必於其所聚;唯變也,故聚不必於其所散。是故聚以氣聚,散以氣 散。味於散者,其說也佛;荒於聚者,其說也仙。” 盈天地之間者,氣也。氣之盛者為神,神者,天地之氣而人之心也。故曰: “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 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聖人所以知鬼神之情狀者如此。 “維嶽降神,生甫及申。”非有所託而生也。“文王在上,於昭於天。”非 有所乘而去也。此鬼神之實,而誠之不可扌也。 ○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日往月來,月往日來,一日之晝夜也。寒往暑來,暑往寒來,一歲之晝夜也。
小往大來,大往小來,一世之晝夜也。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 通乎晝夜之道而知,則“終日乾乾,與時偕行”,而有以盡乎《易》之用矣。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繼之者善也,“天下雷行,物與無妄”,成之者 性也。是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風雨霜露,無非教也;地載神氣,神氣風霆, 風霆流形,庶物露生,無非教也”。 “天地紜,萬物化醇。”善之為言猶醇也。曰:何以謂之善也?曰:誠者, 天之道也。豈非善乎? ○形而下者謂之器 “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非器則道無所寓。說在乎孔子之學 琴於師襄也,已習其數,然後可以得其志;已習其志,然後可以得其為人。是雖 孔子之天縱,未嘗不求之象數也。故其自言曰:“下學而上達。” ○垂衣裳而天下治 “垂衣裳而天下治”,變質而之文也,自黃帝、堯、舜始也,故於此有通變 宜民之論。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人之為學,亦有病於憧憧往來者,故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過此以往, 未之或知也。”“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 ○困德之辨也 “內文明而外柔順”,其文王之困而亨者乎?“不怨天,不尤人”,“下學 而上達”,其孔子之困而亨者乎?故在陳之厄,絃歌之志,顏淵知之,而子路、 子貢之徒未足以達此也。故曰:“《困》,德之辨也。” ○凡易之情 愛惡相攻,遠近相取,情偽相感,人心之至變也。於何知之?以其辭知之。
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遊, 失其守者其辭屈。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瘦哉!是以聖人設卦,以盡情偽。
夫誠於中必形於外,君子之所以知人也;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奸,先王之所 以鑄鼎也。故曰:“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周身之防,御物之智,其全於 是矣。 ○易逆數也 數往者順,造化人事之跡有常而可驗,順以考之於前也;知來者逆,變化雲 為動日新而無窮,逆以推之於後也。聖人神以知來,知以藏往,作為《易》書, 以前民用。所設者,未然之佔;所期者,未至之事,是以謂之逆數。雖然,若不 本於八卦已成之跡,亦安所觀其會而系之爻象乎?是以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 矣。
劉汝佳曰:“天地間一理也,聖人因其理而畫為卦以象之,因其象而著為變 以佔之。象者,體也,象其已然者也。佔者,用也,佔其未然者也。已然者為往, 往則有順之之義焉;未然者為來,來則有逆之之義焉。如象天而畫為《乾》,象 地而畫為《坤》,象雷、風而畫為《震》、《巽》,象水、火而畫為《坎》、 《離》,象山、澤而畫為《艮》、《兌》,此皆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 而生爻者也,不謂之數往者順乎?如筮得《乾》,而知“乾,元亨利貞”;筮得 《坤》,而知“坤,元亨,利牝馬之貞”;筮得《震》,而知“震亨,震來, 笑言啞啞”;筮得《巽》,而知“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筮得《坎》, 而知“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筮得《離》,而知“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筮得《艮》,而知“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筮得《兌》,而 知“兌亨,利貞”,此皆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者也,不謂之知來者逆乎?夫 其順數已往,正所以逆推將來也。孔子曰:“殷因於復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 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數往者順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知來 者逆也。故曰:“易,逆數也。”若如邵子之說,則是義、文之《易》已判而為 二,而又以《震》、《離》、《兌》、《乾》為數已生之卦,《巽》、《坎》、 《艮》、《坤》為推未生之卦,殆不免強孔子之書以就己之說矣。 ○說卦雜卦互文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亙之。《艮》以止之,《兌》以 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上四舉象,下四舉卦,各以其切於用者 言之也。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崔憬曰:“《艮》不言山,獨舉卦 名者,以動撓燥潤,功是風雷水火,至於終始萬物,于山義則不然。故舍象而言 卦,各取便而論也,得之矣。” 古人之文,有廣譬而求之者,有舉隅而反之者。今夫山,一卷石之多;今夫 水,一勺之多。天地之外復言山水者,意有所不盡也。”《坤》也者,地也”, 不言西南之卦;“《兌》,正秋也”,不言西方之卦。舉六方之卦而見之也,意 盡於言矣。虞仲翔以為《坤》道廣佈,不主一方,及《兌》象不見西者,妄也。 “《豐》多故也,親寡《旅》也。”先言親寡,後言旅,以協韻也。猶《楚 辭》之“吉日兮辰良”也。虞仲翔以為別有義,非也。 ○兌為口舌 《兌》為口舌,其於人也,但可以為巫為妾而已。以言說人,豈非妾婦之道 乎?
凡人於交友之間,口惠而實不至,則其出而事君也,必至於靜言庸違。故舜 之御臣也,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而孔子之於門人,亦聽其言而觀其行。 《唐書》言韋貫之自布衣為相,與人交,終歲無款曲,未嘗偽辭以悅人。其 賢於今之人遠矣! ○序卦雜卦 《序卦》、《雜卦》皆旁通之說,先儒疑以為非夫子之言,然《否》之大往 小來,承《泰》之小往大來也;《解》之利西南,承《蹇》之利西南,不利東北 也:是文王已有相受之義也。《益》之六二即《損》之六五也,其辭皆曰“十朋 之龜”;《濟》之九三即《濟》之九四也,其辭皆曰“臂無膚”;《未濟》之九 四即《即濟》之九三也,其辭皆曰“伐鬼方”:是周公已有反對之義也。必謂六 十四卦皆然,則非《易》書之本意。或者夫子嘗言之,而門人廣之,如《春秋• 哀十四年》西狩獲麟以後,續經之作耳。 ○晉晝也明夷誅也 蘇氏曰:“‘晝日三接’,故曰晝;‘得其大首’,故曰誅。《晉》當文明 之世,群后四朝而車服以庸,揖讓之事也;《明夷》逢昏亂之時,取彼兇殘而殺 伐用張,徵誅之事也。一言晝,一言誅,取其音協爾。” ○孔子論《易》 孔子論《易》,見於《論語》者二章而已: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 可以無大過矣”;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恆 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佔而已矣。’”是則聖人之所以學《易》者,不過 庸言、庸行之間,而不在乎圖書象數也。今之穿鑿圖象以自為能者,畔也。 《記》者於夫子學《易》之言而即繼之曰:“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 雅言也。”是知夫子平日不言《易》而其言詩、書、執禮者,皆言《易》也。人 苟循乎詩、書、執禮之常,而不越焉,則自天佑之,吉無不利矣。故其作《繫辭 傳》,於“悔吝無咎”之旨,特諄諄焉;而《大象》所言,凡其體之於身、施之 於政者,無非用《易》之事。然辭本乎象,故曰“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
觀之者淺,玩之者深矣。其所以與民同患者,必於辭焉著之,故曰“聖人之情見 乎辭”。若“天一地二”、“易有太極”二章皆言數之所起,亦贊《易》之所不 可遺,而未嘗專以象數教人為學也。是故“出入以度,無有師保,如臨父母”, 文王、周公、孔子之《易》也;希夷之圖,康節之書,道家之《易》也。自二子 之學興,而空疏之人、迂怪之士舉竄跡於其中以為《易》,而其《易》為方術之 書,於聖人寡過反身之學去之遠矣。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 一言以蔽之,曰“不恆其德,或承之羞”。夫子所以思,得見夫有恆也;有恆然 後可以無大過。 ○七八九六 《易》有七、八、九、六,而爻但系九、六者,舉隅之義也。故發其例於 《乾》、《坤》二卦曰“用九”、“用六”,用其變也。亦有用其不變者,《春 秋傳》穆姜遇《艮》之八,《晉語》董因得《泰》之八是也。《艮》言之,二爻 獨變則名之六,餘爻皆變而二爻獨不變則名之八,是知《乾》、《坤》亦有用七 用八時也。《乾》爻皆變而初獨不變,曰“初七,潛龍勿用”可也;《坤》爻皆 變而初獨不變,曰“初八,履霜,堅冰至”可也。佔變者其常也,佔不變者其反 也,故聖人系之九、六。歐陽永叔曰:“《易》道佔其變,故以其所佔者名爻, 不謂六爻,皆九六也。”得之矣。
趙汝梅《易輯聞》曰:“揲蓍策數,凡得二十八,雖為《乾》亦稱七;凡得 三十二,雖為《坤》亦稱八。” 楊彥齡《筆錄》曰:“楊損之,蜀人,博學善稱說。餘嘗疑《易》用九、六, 而無七、八。損之雲:‘卦畫七、八,爻稱九、六。’”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亦是舉九、六以該七、 八也。朱子謂七、八之合,亦三百有六十也。 ○卜筮 舜曰:“官佔,惟先蔽志,昆命於元龜。”《詩》曰:“爰始爰謀,爰契我 龜。”《洪範》曰:“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孔子之贊 《易》也,亦曰:“人謀鬼謀。”夫庶人至賤也,而猶在蓍龜之前,故盡人之明 而不能決,然後謀之鬼焉。故古人之於人事也信而有功,於鬼也嚴而不瀆。
子之必孝,臣之必忠,此不待卜而可知也。其所當為,雖兇而不可避也。故 曰:“欲從靈氛之吉占兮,心猶豫而狐疑。”又曰:“用君之心,行君之意,龜 策誠不能知此事。”善哉!屈子之言,其聖人之徒歟! 《卜居》,屈原自作,設為問答,以見此心,非鬼神吉凶之所得而移耳。王 逸《序》乃曰:“心迷意惑,不知所為,往至太卜之家,決之蓍龜,冀聞異策, 以定嫌疑。”則與屈子之旨大相背戾矣。洪興祖補註曰:“此篇上句皆原所從, 下句皆原所去。時之人去其所當從,從其所當去。其所謂吉,乃原所謂兇也。” 可謂得屈子之心者矣。 《禮記•少儀》:“問卜筮曰:‘義與?志與?義則可問,志則否。’”子 孝臣忠,義也;違害就利,志也。卜筮者,先王所以教人去利懷仁義也。
石駘仲卒,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曰:“沐浴佩玉則兆。” 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 玉,石祁子兆。衛人以龜為有知也。南蒯將叛,枚筮之,遇《坤》之《比》,曰: “黃裳元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溫,忠也;和 以率貞,信也。故曰黃堂兇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
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且夫《易》不可以 佔險,猶有闕也。筮雖吉,未也。”南蒯果敗。是以嚴君平之卜筮也,與人子言 “依於孝”,與人弟言“依於順”,與人臣言“依於忠”。而高允亦有筮者,當 依附爻象,勸以忠孝之論,其知卜筮之旨矣。 《申鑑》:“或問卜筮曰:‘德斯益,否斯損。’曰:‘何謂也?吉而濟兇 而救之謂德,吉而恃兇而怠之謂損。’” 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鄉,告其為也,告其行 也,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若是,則無可為也,無可行也。不當問,問亦不告也。 《易》以前民用也,非以為人前知也。求前知,非聖人之道也。是以《少儀》之 訓曰:“毋測未至。” 郭璞嘗過顏含,欲為之筮,含曰:“年在天,位在人,修己而天不與者,命 也;守道而人不知者,性也。自有性命,無勞蓍龜。” 文中子子謂:“北山黃公善醫,先寢食而後針藥;汾陰侯生善筮,先人事而 後說卦。” 《金史•方伎傳序》曰:“古之為術以吉凶導人而為善,後世術者或以休咎 導人而為不善。” ●卷二 ○帝王名號 堯、舜、禹皆名也。古未有號,故帝王皆以名紀,臨文不諱也。考之《尚書》, 帝曰“格汝舜,格汝禹”,名其臣也。堯崩之後,舜與其臣言,則曰“帝禹崩之 後”。《五子之歌》則曰“皇祖”,《胤徵》則曰“先生”、無言堯、舜、禹者, 不敢名其君也,自啟至發皆名也。夏后氏之季,而始有以十干為號者。桀之癸, 商之報丁、報乙、報丙、主壬、主癸,皆號以代其名,自天乙至辛皆號也。商之 王著號不著名,而名之見於經者二:天乙之名履,曰湯、曰紂,則亦號也。號則 臣子所得而稱,故伊尹曰“惟尹躬暨湯”,《頌》曰武湯、曰成湯、曰湯孫也。
曰文祖,曰藝祖,曰神宗,曰皇祖,曰烈祖,曰高祖,曰高後,曰中宗,曰高宗, 而廟號起矣。曰元王,曰武王,而諡立矣。曰大舜,曰神禹,曰大禹,曰成湯, 曰寧王,而稱號繁矣。自夏以前,純乎質,故帝王有名而無號。自商以下,浸乎 文,故有名有號。而德之盛者,有諡以美之,於是周公因而制諡。自天子達於卿 大夫,美惡皆有諡,而十干之號不立。然王季以上不追諡,猶用商人之禮焉,此 文質之中,而臣子之義也。嗚呼!此其所以為聖人也歟? ○九族 宗盟之列,先同姓而後異姓;喪服之紀,重本屬而輕外親。此必有所受之, 不自周人始矣。“克明後德,以親九族。”孔傳以為自高祖至玄孫之親,蓋本之 《喪服小記》“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之說,而百世不可易者也。《牧誓》數商 之罪,但言“昏棄厥遺王父母弟”,而不及外親;《呂刑》申命有邦,歷舉伯父、 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而不言甥舅,古人所謂先後之序從可知矣。故 《爾雅》謂於內宗曰“族”,於母妻則曰“黨”。而《昏禮》及《仲尼燕居》 “三族”之文,康成並釋為父、子、孫。杜元凱乃謂:“外祖父、外祖母、從母 子及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非己之同族,皆外親有服而異族 者。”然則史官之稱帝堯,舉其疏而遺其親,無乃顛倒之甚乎?且九族之為同姓, 經傳之中有明證矣。《春秋•魯成公十五年》:“宋共公卒。”傳曰:“二華, 戴族也;司城,莊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共公距戴公九世。而《唐六典• 宗正卿》:“掌皇九族之屬籍,以別昭穆之序,紀親疏之別。”“九廟之子孫, 其族五十有九。光皇帝一族,景皇帝之族六,元皇帝之族三,高祖之族二十有一, 太宗之族十有三,高宗之族六,中宗之族四,睿宗之族五。”此在玄宗之時已有 七族,若其歷世滋多,則有不止於九者。而五世親盡,故經文之言族者自九而止 也。又孔氏《正義》謂高祖、玄孫無相及之理,不知高祖之兄弟與玄孫之兄弟固 可以相及,如後魏國子博士李琰之所謂“壽有長短,世有延促,不可得而齊同” 者。如宋洪邁《容齋隨筆》言:“嗣濮王士歆,在隆興為從叔祖,在紹熙為曾叔 祖,在慶元為高叔祖。”其明證矣,亦何必帝堯之世,高祖、玄孫之族,無一二 人同在者乎?疑其不相及而以外戚當之,其亦昧於齊家治國之理矣。 《路史》曰:“親親,治之始也。”《禮•小記》曰:“親親者,以三為五, 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是所謂九族者也。夫人生則有父, 壯則有子,父子與己,此《小宗伯》三族之別也。父者子之祖,因上推之,以及 於己之祖;子者父之孫,因下推之,以及於己之孫。此《禮傳》之以三為五也。
己之祖,自己子視之,則為曾祖王父;自己孫視之,則為高祖王父。己之孫,自 己父視之,則為曾孫;自己祖視之,則為玄孫。故又上推以及己之曾、高,下推 以及己之曾、玄,是所謂以五為九也。陳氏《禮書》曰:“己之所親,以一為三;
祖孫所親,以五為七。《記》不言者,以父子一體,而言、玄與曾同服,故不辨 異之也。服父三年,服祖期,則曾祖宜大功,高祖宜小功,而皆齊衰三月者,不 敢以大小功旁親之服加乎至尊。故重其衰麻,尊尊也;減其日月,恩殺也,此所 謂上殺。服適子三年,庶子期,適孫期,庶孫大功,則曾孫宜五月,而與玄孫皆 緦麻三月者,曾孫服曾祖三月,曾祖報之亦三月。曾祖,尊也,故加齊衰;曾孫, 卑也,故服緦麻,此所謂下殺。服祖期,則世叔。宜大功,以其與父一體,故加 以期。從世叔則疏矣,加所不及,故服小功。族世叔又疏矣,故服緦麻:此發父 而旁殺者也。祖之兄弟小功,曾祖兄弟緦麻,高祖兄弟無服:此發祖而旁殺者也。
同父至親,期;同祖為從,大功;同曾祖為再從,小功;同高祖為三從,緦麻: 此發兄弟而旁殺者也。父為子期,兄弟之子宜九月,不九月而期者,以其猶子而 進之也;從兄弟之子小功,再從兄弟之子緦麻:此發子而旁殺者也。祖為孫大功, 兄弟之孫小功,從兄弟之孫緦麻:此發孫而旁殺者也。蓋服有加也,有報也,有 降也。祖之齊衰,世叔從子之期,皆加也;曾孫之三月與兄弟之孫五月,皆報也。
若夫降有四品,則非五服之正也。觀於九族之訓,如喪考妣之文,而知宗族之名、 服紀之數,蓋前乎二帝而有之矣。
後魏孝文太和中,詔延四廟之子,下逮玄孫之胄。申宗宴於皇信堂,不以爵 秩為列,悉序昭穆為次,用家人之禮。此由古聖人睦族之意而推之者也。 ○舜典 古時《堯典》、《舜典》本合為一篇,故“月正元日,格於文祖”之後,而 四嶽之諮必稱“舜曰”者,以別於上文之“帝”也。至其命禹始稱“帝曰”,問 答之辭已明,則無嫌也。 ○惠迪吉從逆兇 善惡報應之說,聖人嘗言之矣。大禹言“惠迪吉,從逆兇,惟景響”,湯言 “天道福善禍淫”,伊尹言“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又言“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災祥在德”,孔子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 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豈真有上帝司其禍福,如道家所謂天神察其善惡,釋氏 所謂地獄果報者哉!善與不善,一氣之相感,如水之流溼,火之就燥,不期然而 然,無不感也,無不應也。此孟子所謂“志臺則動氣”,而《詩》所云“天之牖 民,如燻如篪,如璋如圭,如取如攜”者也。其有不齊,則如夏之寒,冬之燠, 得於一日之偶逢,而非四時之正氣也。故曰:“誠者,天之道也。”若曰有鬼神 司之,屑屑焉如人間官長之為,則報應之至近者,反推而之遠矣。 ○懋遷有無化居 “懋遷有無化居。”化者,貨也。運而不積則謂之化,留而不散則謂之貨。
唐虞之世,曰化而已。至殷人,始以貨名。《仲虺》有“不殖貨利”之言,三風 有殉於貨色之儆,而《盤庚》之誥則曰“不肩好貨”,於是“移化”之字為“化 生”、“化成”之化,而厚斂之君、發財之豐多不化之物矣。
舜作《南風之歌》,所謂勸之以九歌者也。讀之然後知解吾民之慍者,必在 乎阜吾民之財;而自阜其財,乃以來天下之慍。 ○三江 北江,今之揚子江也。中江,今之吳淞江也。不言南江,而以“三江”見之;
南江,今之錢塘江也。 《禹貢》該括眾流,無獨遺浙江之理,而會稽他日合諸侯計功之地也,特以 施功少,故不言於導水爾。“三江既入”,一事也;“震澤底定”,又一事也。
後之解《書》者必謂三江之皆由震澤,以二句相蒙為文,而其說始紛紜矣。 ○錫土姓 今日之天下,人人無土,人人有姓。蓋自錫土之法廢,而唐、宋以下,帝王 之裔儕於庶人,無世守之固;錫姓之法廢,而魏、齊以下,朔漠之姓雜於諸夏, 失氏族之源。後之鄙儒,讀《禹貢》而不知其義者良多矣。 ○厥弟五人 夏、商之世,天子之子其封國而為公侯者不見於經。以太康之尸位,而有厥 弟五人,使其並建茅土,為國屏翰,羿何至篡夏哉?富辰言:“周公吊二叔之不 鹹,故卦建親戚,以蕃屏周。”而少康封其庶子於會稽,以奉守禹祀,二十餘世, 至於越之句踐,卒霸諸侯,有禹之遺烈,夫亦監於太康孤立之禍而然與?若乃孔 子所謂“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者,亦從此而可知之矣。 ○惟彼陶唐有此冀方 堯、舜、禹皆都河北,故曰冀方。至太康始失河北,而五子御其母以從之, 於是僑國河南,傳至相,卒為浞所滅。古之天子失其故都,未有能國者也。周失 豐、鎬,而平王以東;晉失洛陽,宋失開卦,而元帝、高宗遷於江左,遂以不振。
惟殷之五遷圮於河,而非敵人之窺伺,則勢不同爾。唐自玄宗以後,天子屢嚐出 狩,乃未幾而復國者,以不棄長安也。故子儀迴鑾之表,代宗垂泣;宗澤還京之 奏,宗澤還京之奏,忠義歸心。嗚呼!幸而澆之縱慾,不為民心所附,少康乃得 以一旅之眾而誅之。爾後之人主不幸失其都邑,而為興復之計者,其念之哉!
夏之都本在安邑,太康畋於洛表,而羿距於,則冀方之地入於羿矣,惟河之 東與南為夏所有。至後相失國,依於二斟。於是使澆用師,殺斟灌,以伐斟, 而相遂滅。乃處澆於過,以制東方;處臺於戈,以控南國。其時靡奔有鬲。在河 之南。而自河以內,無不安於亂賊者矣。合魏絳、伍員二人之言,可以觀當日之 形勢。而少康之所以佈德兆謀者,亦難乎其為力矣。
古之天子常居冀州,後人因之,遂以冀州為中國之號。《楚辭•九歌》: “覽冀州兮有餘。”《淮南子》:“女媧氏殺黑龍以濟冀州。”《路史》雲: “中國總謂之冀州。”《穀梁傳》曰:“鄭,同姓之國也,在乎冀州。” ○胤徵 羲和屍官,慢天也;葛伯不祀,亡祖也。至於動六師之誅,興鄰國之伐,古 之聖人其敬天尊祖也至矣。故《王制》:天子巡守其削絀諸侯,必先於不敬、不 孝。 ○惟元祀十有二月 “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元祀者,太甲之元年;十有二月者,建子之月。
蓋湯之崩必以前年之十二月也。殷練而,“伊尹祠於先王,奉嗣王祗見闕祖”, 湯於廟也。先君廟,而後嗣子即位,故成之為王,則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 以訓於王也。若自桐歸毫,以三祀之十二月者,則適當其時,而非有所取爾。 “即位”者,即先君之位也。未則事死如生,位猶先君之位也,故廟而 後嗣子即位。殷練而,即位必在期年之後;周卒哭而,故逾年斯即位矣。有 不待葬而即位,如魯之文公、成公者,其禮之末失乎!
三年喪畢,而後踐天子位,舜也,禹也。練而,而即位,殷也。逾年正 月即位,周也。世變愈下,而柩前即位,為後代之通禮矣。 ○西伯戡黎 以關中並天下者,必先於得河東。秦取三晉而後滅燕,齊,苻氏取晉陽而後 滅燕,宇文氏取晉陽而後滅齊。故西伯戡黎,而殷人恐矣。 ○少師 古之官有職異而名同者,“太師”、“少師”是也。比干之為少師,《周官》 所謂“三孤也”《論語》之少師陽,則樂官之佐,而《周禮》謂之“小師”者也。
故《史記》言紂之將亡,其太師疵、少師強抱其樂器奔周,而後儒之傳誤以為微 子也。 ○殷紂之所以亡 自古國家承平日久,法制廢馳,而上之令不能行於下,未有不亡者也。紂以 不仁而亡,天下人人知之。吾謂不盡然。紂之為君,沈緬於酒,而逞一時之威, 至於刳孕脛,蓋齊文宣之比耳。商之衰也久矣,一變而《盤庚》之書,則卿大 夫不從君令;再變有《微子》之書,則小民不畏國法;至於“攘竊神之犧牲, 用以容,將食無災”,可謂民玩其上,而威刑不立者矣。即以中主守之,猶不能 保,而況以紂之狂酗昏虐,又祖伊奔告而不省乎?文宣之惡未必減於紂,而齊以 強;高緯之惡未必甚於文宣,而齊以亡者:文宣承神武之餘,紀綱粗立,而又有 楊輩為之佐,主昏於上而政清於下也;至高緯而國法蕩然矣,故宇文得而取之。
然則論紂之亡,武之興,而謂以至仁伐至不仁者,偏辭也,未得為窮源之論也。 ○武王伐紂 武王伐商,殺紂而立其子武庚,宗廟不毀,社稷不遷,時殷未嘗亡也。所以 異乎曩日者,不朝諸侯,不有天下而巳。故《書序》言:“三監及淮夷叛,周公 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又言:“成王既黜殷命,殺武庚。是則殷之亡 其天下也,在紂之自燔;而亡其國也,在武庚之見殺。蓋武庚之存殷者,猶十有 餘年,使武庚不畔,則殷其不黜矣。
武王克商,天下大定,裂土奠國。乃不以其故都封周之臣,而仍以卦武庚, 降在侯國,而猶得守先人之故土。武王無富天下之心,而不以叛逆之事疑其子孫, 所以異乎後世之篡弒其君者,於此可見矣。乃武庚既畔,乃命微子啟代殷,而必 於宋焉,謂大火之祀,商人是因,弗遷其地也。是以知古聖王之徵誅也,取天下 而不取其國,誅其君,吊其民,而存先世之宗祀焉斯已矣。武王豈不知商之臣民, 其不願為周者,皆故都之人,公族、世家之所萃,流風善政之所存,一有不靖, 易為搖動,而必以卦其遺胤。蓋不以畔逆疑其子孫,而明告萬世以取天下者,無 滅國之義也。故宋公朝周,則曰“臣”也;周人待之,則曰“客”也。自天下言 之,則侯服於周也;自其國人言之,則以商之臣事商之君,無變於其初也。平王 以下;去微子之世遠矣,而曰“孝惠取於商”,曰“天之棄商久矣”,曰“利以 伐姜,不利子商”,吾是以知宋之得為商也。蓋自武庚誅而宋復卦,於是商人曉 然知武王、周公之心,而君臣上下各止其所,無復有恐懟不平之意。與後世之人 主一戰取人之國,而毀其宗廟,遷其重器者異矣。
或曰:遷殷頑民於雒邑何與?曰:以“頑民”為商俗靡之民者,先儒解誤也。
蓋古先王之用兵也,不殺而待人也仁。東征之役,其誅者事主一人,武庚而已;
謀主一人,管叔而巳。下此而囚,下此而降,下此而遷。而所謂頑民者,皆畔逆 之徒也。無連坐並誅之法,而又不何以復置之殷都,是不得不遷而又原其心。不 忍棄之四裔,故於雒邑;又不忍斥言其畔,故止曰“殷頑民”。其與乎畔而遷者, 大抵皆商之世臣大族;而其不與乎畔而留於殷者,如祝佗所謂“分康叔以殷民七 族:陶氏、施氏、繁氏、氏、樊氏、飢氏、終葵氏”是也,非盡一國而遷之也。
或曰:何以知其為畔黨也?曰:以召公之言仇民知之,不畔何以言仇?非敵百姓 也,古聖王無與一國為仇者也。
上古以來,無殺君之事。湯之於桀也,放之而已。使紂不自焚,武王未必不 以湯之所以桀者待紂;紂而自焚也,此武王之不幸也。當時八百諸侯,雖並有除 殘之志,然一聞其君之見殺,則天下之人亦且恫疑震駭,而不能無歸過於武王, 此伯夷所以斥言其暴也。及其反商之政,封殷之後人,而無利於其土地焉,天下 於是知武王之兵非得巳也,然後乃安於紂之亡,而不以為周師之過,故《箕子之 歌》怨狡童,而已無餘恨焉。非伯夷親而箕子疏,又非武王始暴而終仁也,其時 異也。 《多士》之書:“惟三月,周公初於新邑洛,用告商王士。曰:‘非我小國, 敢弋殷命。’”亡國之民而號之“商王士”,新朝之主而自稱“我小國”,以天 下為公,而不沒其舊日之名分,殷人以此中心悅而誠服。“卜世三十,卜年七百”, 其始基之矣。 ○泰誓 商之德澤深矣。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武王伐紂,乃曰:“獨 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仇。”曰:“肆予小子,誕以爾眾士,殄殲乃仇。”可 至於此?紂之不善,亦止其身,乃至並其先世而仇之,豈非《泰誓》之文出於魏 晉間人之偽撰者邪? “朕夢協朕卜,襲於休祥,戎商必克。”伐君大事,而託之乎夢,其誰信之?
殆即《呂氏春秋》載夷齊之言,謂武王揚夢以說眾者也。 《孟子》引《書》:“王曰:‘無畏,寧爾也,非敵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 今改之曰:“罔或無畏,寧執非敵,百姓懍懍,若崩厥角。”後儒雖曲為之說, 而不可通矣。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凡百姓之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皆我 一人之責,今我當順民心,以誅無道也。蔡氏謂民皆有責於我,似為紆曲。 ○王朝步自周 《武成》:“王朝步自周,於徵伐商。”《召誥》:“王朝步自周,則至於 豐。”《畢命》:“王朝步自宗周,至於豐。”不敢乘車而步出國門,敬之至也。
後之人君驕恣惰佚,於是有輦而行國中,坐而見群臣,非先王之制矣。 《呂氏春秋》:“出則以輿,入則以輦,務以自佚,命之曰招蹶之機。”宋 呂大防言:“前代人主在宮禁之中亦乘輿輦,祖宗皆步自內庭,出御前殿,此勤 身之法也。” 《太祖實錄》:“吳元年,上以諸子年長,宜習勤勞,使不驕惰,命內侍制 麻屨行滕。每出城稍遠,則馬行其二,步趨其一。”至崇禎帝,亦嘗就禱南郊。
鳴呼!皇祖之訓遠矣。 ○大王王季 《中庸》言:“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大 傳》言:“武王於牧之野,既事而退,遂率天下諸侯,執豆籩,駿奔走,追王大 王父、王季歷、文王昌。”二說不同。今按《武成》言:“丁未,祀於周廟。” 而其告廣東省邦冢君,稱“大王、王季”。《金》之冊祝曰:“若爾三王。” 是武王之時已追王大王、王季,而《中庸》之言未為得也;《綿》之詩上稱“古 公父”,下稱“文王”,是古公未上尊號之先,文已稱王,而《大傳》之言未 為得也。仁山金氏曰:“武王舉兵之日,已稱王矣。故類於上帝,行天子之禮, 而稱‘有道曾孫周王發’,必非史臣追書之辭。後之儒者,乃嫌聖人之事而文之, 非也。然文王之王與大王、王季之王自不同時,而追王大王、王季必不在周公踐 阼之後。” ○彝倫 “彝倫”者,天地人之常道,如下所謂五行、五事、八政、五紀、皇極、三 德、稽疑、庶徵、五福、六極皆在其中,不止《孟子》之言“人倫”而已。能盡 其性,以至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而彝倫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