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一回
案中案因案破案 奸裡奸以奸從奸
話說施公審明王李氏聽姦夫吳良謀死親夫,雖未幫兇,實係因奸致害,仍與謀害親
夫事同一律,照謀害親夫例擬以處死。
吳良姦淫有夫之婦,復又謀死親夫,又戳死幼女,實屬罪大惡極,本擬斬監候,著 照例加一等,擬以斬立決。王李氏之父李卜仁雖不知情,究屬教訓不嚴,擬杖一百。王 陸氏守節撫孤,老年喪子,實屬可憐,著於親房中擇其應嗣者立繼。著宿遷縣捐廉助銀 一百兩,給以王陸氏身後之用,以示體恤,而憫孤貧。
宿遷知縣胡禮聽斷不明,辦事草率,於此等重大命案,不能悉心訊察,實屬心地糊 塗。本應參處,姑念尚非賄賂,著記大過一次,罰俸半年,以示懲儆。此案斷結,隨即 簽差去提仵作金標,並該婦花玉春,即時到堂,聽候嚴訊。宿遷縣等見了這樁公案,忙 無頭緒,不知金標犯著何罪;又提花玉春實為何因,而又不敢據問,只得飭差去訖。施 公退堂一會子,金標與花玉春都行提到。施公隨即升堂,命先帶金標提訊。金標跪在下 面,望上稟道:「小的蒙大人恩提,不知身犯何罪?求大人示諭。」
施公道:「爾本無罪,辦事勤勞,本應重賞。但有一事,不得不問爾明白。爾妻花 玉春係個原配?抑係奸佔?」金標道:「小的是續娶。」施公道:「還是處女?還是再 醮呢?」金標道:「是再醮。」施公道:「花玉春前夫,你可知道作何生理呢?」金標 道:「花玉春前夫,小的是知道的,姓卜名喚卜乾,是本縣裡糧差。只因卜乾七年前死 了,花玉春因無養育,憑媒說合,再醮小的為妻,於今已有七年了。」又問:「花玉春 今年多大歲數?」金標道:「現年三十九歲,三十二歲上來娶她為妻。」
施公道:「你今年多大呢?」金標道:「小的四十六歲。」施公道:「爾知花玉春 嫁卜幹時節是處女,是再醮?」金標道:「這個,小的記不清楚了。」施公道:「花玉 春如何知道驗王開槐的頭頂的?」金標道:「那日小的心下愁煩,因此對小的妻子說出 。後來小的妻子就問我頭上曾驗看?小的被她提醒了,就此來稟大人。」施公道:「她 怎麼就知道頭頂上有傷呢?」
金標道:「小的不知。」施公道:「她現在孃家還有人麼?」
金標道:「她只有個內姪,今年方交六歲,有個寡婦弟媳,在家守節撫孤,小的還 不時幫助她些銀兩。」施公道:「她兄弟在日,作什麼生業呢?」金標道:「她兄弟作 布店生業。」施公道:「你這丈人,從前作何事業呢?」金標道:「也是小的這行業。 」施公道:「這就是了。你且下去,聽候本部堂賞你銀兩。」金標磕頭退下。
施公又命帶花玉春。花玉春跪倒,慌忙伏在地下。施公道:「你就叫花玉春麼?」 下面答應正是。施公道:「本部昨夜忽得一夢,見有個書生,在本部堂面前告你,說是 你同什麼姓卜的,把他謀害毒死的。本部堂正要問他姓甚名誰,忽然來了個糧差的打扮 ,與那書生對駁詰。那糧差說是他不知情,全是你一人主意。本部堂不能不將爾略問一 問,好讓本部堂解此疑惑。」
只見花玉春聽了此言,就呆了,跪在下面回道:「小婦人自嫁前夫卜乾,不到兩年 就死了,再嫁金標,於今已有七年。向來安分,不敢為非,恩求明察。」施公道:「你 初嫁時是幾歲呢?」
玉春道:「初嫁是二十五歲。」施公道:「你這話有些不明白。
據你說今年三十九歲。再嫁金標,已有七年,定實是三十二歲嫁金標的了。你又說 嫁與卜乾不到二年就死了,則是嫁卜乾的時候,已有三十歲了。你怎麼又說初嫁是二十 五歲呢?」這話把花玉春問得目瞪口呆,一時難以回答。施公大怒,喝道:「好大膽的 淫婦!你可記得住桃花塢楊秀家隔壁,那日三更時分,用鐵釘將爾親夫釘死的事麼?快 將謀死親夫實話招出,免得動刑。」花玉春稟道:「小婦人只知親夫卜乾,委實因病身 死的,別的不知。」施公道:「左右來將她夾起。」立刻拖倒在地,用夾棍夾起來。金 標站在階下,只嚇得亂抖。花玉春被夾不過,只得喊道:「願招。」施公命鬆刑。花玉 春跪在地下叫道:「小婦人啟初時與卜乾住在一街,二十歲就與卜乾有染,其時即以終 身相托。後來小婦人父親因做了仵作行當,公門中飯吃怕了,一心一意,將小婦人嫁個 讀書之人。這有個姓宋的,名叫宋忠,是本縣的人,卻不曾進學。又因他單身人,於是 就央媒說合,將小婦人嫁他。那時小婦人年才二十五歲。自嫁宋忠兩年後,便與卜乾決 不來往。這日宋忠去考,小婦人在門口買東西,忽見卜乾走此經過,於是又惹下孽緣。
後來忽被宋忠撞見。當時宋忠礙著體面,不曾聲張,決意搬下鄉去--就在桃花塢楊秀 家隔壁租了三間屋子,兩間教書,一間做房。因此小婦人自知慚愧,極思改過。不料神 差鬼使,這日卜乾下鄉催糧,又走門口經過。千巧萬巧,丈夫剛進城去,故此又與卜乾 做了無恥之事。後因丈夫教這蒙童,竟弄得衣不週身,食不充口;彼時卜幹時常託人帶 些銀錢與小婦人,因此小婦人就生出這個毒計,把宋忠釘死,聲稱暴病而死。其時小婦 人的父親已死了,無人責問,小婦人便跟了卜乾。」施公道:「你怎麼想得到用釘釘死 的呢?」花玉春道:「只因小婦人從小時,曾聽見我父親說過一回,卻記不得什麼案子 了。後來竟未驗出,直至二三十年,還是兇手自己說出來才破案的。」施公道:「你自 嫁了卜乾,怎麼嫁金標?卜乾又怎麼死的呢?」花玉春道:「小婦人既嫁卜乾,以為遂 我初願。哪知卜乾得了瘋疾病,不到二年,他又死了。小婦人自歎命苦,且又無得養育 。適值金標常走門口,竟被他勾引上了,後來才跟他的。」施公命人錄了口供,又問金 標道:「爾娶花玉春,是否先奸後娶?」金標道:「實因卜乾死後,然後娶的。」施公 提筆判道:「花玉春因奸謀死親夫宋忠,照律擬以凌遲處死。卜乾雖無幫兇情事,然不 應奸佔有夫之婦,亦應問罪:姑念已死,著無庸擬。金標奸娶犯婦,雖不知情,究有應 得之罪,著從寬杖一百釋放。」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