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二六九回

Chapter 226 3,772 words Public domain Markdown

集英軒因夢悟詩 枯樹嶺開棺檢驗

卻說施公回轅,參詳了一回,只得安寢。睡至三更時分,忽覺信步走出轅門。走有 半里之路,便是宿遷縣門。又往城外走去,過了吊橋,見左首有座大廟,廟前叢聚多人 在那裡。又聞人說:三齊廟門口,死了一人,不知是哪家的兒子。施公聽說,便走過去 看。及至走到跟前,並無死屍,只是一班江湖上賣藝的人在那裡變戲法。圍了一堆人, 在那裡看熱鬧。施公也站下來去看。只見那變戲法的:先變了些瓜果,又變了兩隻雀子 、一隻山雞,到後來竟變出一具棺材;旁邊立了一個人,好象公門中仵作模樣,手中掌 了一柄斧頭,忽然又不見了。一會子又裝出一男一女,男的是書生打扮,女是俊俏佳人 ,在那裡彼此戲謔。倏忽間一男一女,杳無蹤影。又裝出一個儒生,搖搖擺擺,走了出 來,手中執了一柄白紙扇,嘴裡咿咿呀呀念著詩。施公仔細聽去,只聽念道:花事闌珊 夢醒遲,玉人斜立倚花枝;春光已逐東風去,害殺相思弱不支!

施公聽罷暗道:「只不是詠的傷春詩嗎?」正自說著,又見那儒生去換了衣服,仍 就是賣武藝打扮,復到當場耍起拳來。

看了一回,以前變戲法,以後打賣拳。單這中間變棺材,裝儒士,是個什麼意呢?

一會子人也散了,拳也不打了,施公也走了。忽聽人說:「宿遷縣衙門失火。」施公趕 緊往城根跑去。不料人多路擠,走到吊橋,忽然橋樑坍下一角,許多人跌入城河。

施公一驚,醒來乃是一夢。又聽了一聽,正打三更。施公便將夢中所見情形,參詳 一遍,因道:「棺材旁首立了一人,手執斧頭,難道叫我開棺復驗麼?又想那儒生詠的

那首詩,起句是『花事闌珊夢醒遲』,這頭一個安著花字。第二、三句,『玉人斜立倚 花枝』,『春光已逐東風去』,這兩句頭上,安著玉春二字。末句便是『害殺相思弱不 支』,分明是『花玉春害殺』五字。難道這王陸氏的兒子王開槐,是花玉春謀害的麼? 」又道:「王開槐是個手藝人,如何是儒生打扮的?」想來想去,實是可疑。不覺又入 夢境:只見一人生得頗為粗俗,手攜幼女,立在床前,口稱:「冤枉。」施公仔細一看 ,見那粗漢,滿頭血汗,甚是可憐。施公問他姓名,已倏然不見。又見一武生打扮的, 生得頗為俊秀,跪在床前,若作懼怕之狀。施公也欲問他名姓,只聽更鑼亂響,驚醒仍 是一夢。施公又悉心解悟道:「難道王開槐竟是被那武生謀害的麼?且等明日再行嚴訊 ,務要追出了,才好為民治理。」於是施公復睡了一覺,已是東方已白,紅日高上。施 公起來,梳洗已畢,用過早點。當命傳知宿遷縣,聽候親臨午堂,復訊王陸氏控告一案 。並著原差,將原告人證傳齊。手下人去訖。日將晌午,施公便往縣署,就在縣署用過 了午飯。知縣稟稱,「原告人證均已傳到,請施公升堂。」

施公隨即恭坐大堂,悉心復訊。先問王李氏道:「本部堂昨已住邑廟求神示夢,已 蒙城隍神明示清楚:爾丈夫王開槐,與爾女秀珍,實係為爾與武生同謀,一並毒死。爾 尚有何言抵賴?可從實招來!」只見李氏說道:「大人明鑒,小婦人丈夫,實係暴病身 亡,委無謀害情事。且不知什麼武生謀害。若果真是謀害死的,難道縣大老爺與小婦人 也有什麼好情,有傷反說無傷,有心袒護麼?」施公聽說,大怒喝道:「好大膽刁惡淫 婦!還敢強調頂撞!不用大刑,定不肯招,快取夾棍上來。」

差役答應,隨將王李氏拖翻在地,將夾棍在腿上夾起,兩旁將繩子收起。只見李氏 大聲哭道:「小婦人實被冤枉!」施公便命鬆了,道:「本部堂明日再開棺復驗,那時 給爾個憑據。驗出傷來,看爾尚有何說,爾敢具開棺請驗的甘結麼?」李氏道:「小婦 人甘願具結。但有一件,如驗不出傷來,大人又將何以對小婦人丈夫呀?」施公道:「 若驗不出,本部堂自行參處,給爾請予旌表何如?」李氏道:「既如此,小婦人情甘具 結便了。」施公便命具上了甘結,著即仍然收監。一面傳諭知縣,預備搭蓋屍廠。另傳 著名老手仵作一名,明早隨往柏樹嶺,開棺復驗。吩咐已畢,施公回轅。

次日,知縣早將原被人證,及書差、仵作等人,在柏樹嶺旁伺候。施公亦出城五六 裡,便至柏樹嶺,早見屍廠搭蓋齊全。

施公下了轎,升堂公案。知縣參見已畢。便命屍母王陸氏、屍妻王李氏,率領地甲 、書差、仵作人等前去伐基,現出屍墓。

仵作用斧子將棺蓋砍開,把屍身翻出。先由原驗仵作,週身復驗,喝報仍無傷痕。

施公又命另帶著名老手仵作復驗,據報:由上至下,週身驗到,委係因病而死,實無致 命之處。施公聞報,便離公座,與知縣親臨檢地,也看不出何處有傷,但只見屍身肉爛 皮腐而已。施公看過,心中好不難受,只好命他蓋棺,道:「再作計議。本部堂準備自 行參處,給李氏旌表便了。」

正自暗想,命人封棺。忽從身邊,陡起一陣狂風,吹得各人毛骨皆驚,兩目皆難開 展。施公頗為詫異,暗自說道:「本部堂為爾有冤,特來開棺檢驗,爭奈毫無傷痕。若 果致命部位實係難驗,爾今夜再去本部堂那裡託夢,明白指訴,以便本部堂作主。」於 是便命人先行蓋棺,加了封條,並派地方妥為看守。

王李氏仍然收監。吩咐已畢,便命回轅。畢竟如何驗出,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七○回

淫女狠心冤魂不散 姦夫毒手弱女何辜

話說施公開棺驗畢,然後打道回轅。施公回到行轅,左思右想,實在憂悶,只得暫 且丟開,有什麼動靜,等到夜間,再作計較。這夜施公才睡了一會,便覺得自己到了柏 樹嶺,四旁無人,只有屍身睡在棺內。可怪那屍身,見了施公到跟前,便由棺內爬起來 ,望著施公磕了一個頭,嘴裡說了許多話,只是不解。後來又站起來,滿頭仍是血汗;

又用手指指頭頂,忽然用手一招,從旁來了個小女孩子。只見那女孩子望著施公也磕了 個頭,站起來,也用手指指腹上,又指指心口。倏忽間女孩子已經不見了,那屍身仍在 棺內。施公醒來,重複詳解,明日再作主意。

到次日,將那個著名老仵作金標叫來,望他說道:「本部堂昨夜夢城隍神示兆,說 王開槐實是中傷致命。爾亦明知其情,有意矇混。本部堂定將爾照知情不報,得賄賣放 例,加一等從重治罪。」那金標正欲辯自,施公不由他分說,忙喝道:「毋許多言,速 速前去!若三日驗出,本部堂重重有賞。」金標不敢再說,且先行回去,與老婆商量商 量,有何不可。

一會子到了家中,他老婆便問道:「施大人傳你去,究為何事?」金標聽說,便將 以上的話,說了一大遍。只見他老婆說道:「你說死者週身無傷,你曾細細檢驗麼?」 金標道:「那一處不曾驗過。」他老婆道:「頭頂上果曾驗過麼?」這句話把金標提醒 了,忙道:「只有頭頂未曾驗過。」也是冤魂未散,合該金標的老婆,要在施公手上犯 案--你道金標老婆,為何犯案呢?他本來姓花,名玉容,他前夫是個讀而未成,家中

又苦。後來他看上一個公門中人,與他通姦。花玉容就瞞了這個公門中人,將前夫害死 ,跟了他。後來那公門中人不到一年死了,他才嫁了金標為妻。此是前話表過。且說金 標聽了老婆花玉容的話,次日便去施公那裡,悄悄告訴。施公便道:「你前日堅說不知 ,現在怎麼可得知道?」金標說:「乃小的妻子向小的問,頭頂曾否驗過?小的說不曾 驗到,他就說出這句話來。」

施公聽說此話,就疑惑起來:怎麼一個婦人就有這等見識?便往下問道:「你妻子 姓什麼?」金標道:「小的妻子姓花名玉春。」施公聽說「花玉春」三字,忽又觸起夢 中那首詩來,暗想這裡有什麼岔事?因道:「你妻子見識很好,如明日果能驗出傷來, 本部堂有賞。爾且退去。」次日,施公又到枯樹嶺,先驗封條,次命李氏之父李卜仁, 及李氏同到棺前,跟同開棺。

仵作將棺蓋開下,復驗一週。據報:仍無傷痕。施公喝令將頭髮打開,細驗頭頂。

說著,留神察看李氏形色。只見李氏登時變了顏色,兩眼的光都瞪直了。施公知道有異 ,旋據仵作喝報:「驗得頭頂中間,有四五寸長鐵釘一根,委係被釘死。」施公聽報, 又命將釘拔出。仵作答應,隨將鐵釘呈上公案。施公便命宿遷縣同看。又命將李氏帶上 ,把鐵釘與李氏看過。即叫人將棺蓋好,仍舊用土封墓。一面帶同原被人證,及書差、 仵作,逕回縣署復訊。

施公升座大堂,問李氏道:「好大膽的淫婦,今本部堂驗出真傷,爾尚有何辯駁? 」李氏尚未回答,只見李卜仁稟道:

「小的生出這不孝之女,做出如此的大案,小的實不知情,求大人盡法懲治,好申 我女婿之冤。」施公道:「你既不知情。姑從寬發落,爾當聽候判斷。」又問李氏道: 「爾是招與不招?」

李氏見抵賴不過,只得招出,因道:「小婦人聽信人言,下此毒手。只因母家前莊 有個姓吳的,名叫吳良。是一個武舉出身,家中頗有些錢文。前年三月初二日,小婦人 在門口買菜,吳良從此經過,生起了一點邪心。因他見小婦人稍有姿色,於是兩情相合 ,就此成好。」施公道:「那吳良難道沒有家小麼?」

李氏道:「妻子新死。」又問道:「他家尚有何人?」李氏道:「他有個祖母,今 年已七十多歲,雙目不明。還有前妻生的兒子,今年三歲,寄在他丈人家過活。」施公 道:「你既與他有奸,後來便怎麼害你親夫與你女兒呢?」李氏道:「由此日往月來, 至今年已整二年多了。小婦人凡到婆家去,皆係兩頭說謊,因此娘、婆兩家,皆不知道 情節。這日小婦人剛從吳良家走未多遠,先見丈夫走來。其時丈夫並未看見,小婦人終 是膽怯,當晚也就回來夫家。過了幾日,又去吳良家內,將這話告訴吳良,原欲與他拆 散。哪知吳良甘言蜜語,小婦人受騙,就答應了,也不料起這歹心。到八月初五,他聽 我婆婆到姑子家去了,約到二更時分,他就一人到了夫家,手上拿了一把刀,把門打開 ,見了丈夫就要殺他。小婦人見他那種殺象,就要喊叫。他又指著小婦人說道:『你如 喊叫,就是一刀。』小婦人被他嚇得也不敢喚了。我丈夫也就被他嚇昏了。他便將刀拋 在地下,就把丈夫背綁起來。此時丈夫也醒了,便哀求他饒命。

他哪裡肯依?小婦人也去求他,他也不睬。復又撕了塊布,將丈夫嘴塞住,就從身 上掏出一根釘來。又在地下拿了刀,用手提刀,將釘在丈夫頭頂上釘下,登時丈夫就死 了。此時小婦人已嚇軟了,話也說不出,隻眼睜睜的望了他動手。我那秀珍女兒從床上 忽然爬起來,哭個不了。吳良一見說道:『一不做,二不休。留了這小孩子,終久是禍 ,不如一起斬草除根。』說著,又將秀珍抱起來,在桌子抽屜內,尋出根針來,在秀珍 肚臍戳進去。天尚未明,女兒就也死了。他見二人皆死,復向小婦人說道:『你不能說 出來,你若是露了風聲,你的性命立刻難保。你就說他父女兩個,暴病死的。即使有人 告你,雖把包老爺請來,都驗不出傷的。』彼時小婦人也是無法,只得依允他了。」說 罷,大罵吳良道:「你這狠心賊!害得我好苦呀!

眼見得你還要抵命了。」施公聽罷,叫人錄了口供,著仍收監,候提吳良到案,再 行斷結。

一面飛差簽提吳良。當日就將吳良提到。施公隨坐晚堂,先問了一遍。吳良仍思抵 賴。後命帶到李氏對質,吳良也一一招認道:「王開槐實係由小的一人用釘釘死,其小 女兒秀珍,亦是小的用針戳死是實,情甘抵罪。」施公道:「用釘釘頭,這個法兒,你 實在想得好毒!」吳良道:「此法並非小的想到。十年前小的方十歲多,在外婆家房內 住著。那房裡牆上有個洞,那夜見隔壁鄰居家,有個婦人,用釘釘他男子。十年來總未 破案,因此才想出這個計策來。」施公道:「你這外婆家姓甚?住在何處?」吳良道: 「小人外婆姓楊,住在桃花村外,名叫個楊秀。那地方通知道名姓的。」施公又道:「 你記得釘那男人的那家姓什麼?」吳良道:「小人記不清了。」施公也不再下問,但命 將吳良口供錄下,分別收監,聽候擬罪。欲聽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