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公案

## 第二六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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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英軒因夢悟詩 枯樹嶺開棺檢驗

卻說施公回轅，參詳了一回，只得安寢。睡至三更時分，忽覺信步走出轅門。走有 半里之路，便是宿遷縣門。又往城外走去，過了吊橋，見左首有座大廟，廟前叢聚多人 在那裡。又聞人說：三齊廟門口，死了一人，不知是哪家的兒子。施公聽說，便走過去 看。及至走到跟前，並無死屍，只是一班江湖上賣藝的人在那裡變戲法。圍了一堆人， 在那裡看熱鬧。施公也站下來去看。只見那變戲法的：先變了些瓜果，又變了兩隻雀子 、一隻山雞，到後來竟變出一具棺材；旁邊立了一個人，好象公門中仵作模樣，手中掌 了一柄斧頭，忽然又不見了。一會子又裝出一男一女，男的是書生打扮，女是俊俏佳人 ，在那裡彼此戲謔。倏忽間一男一女，杳無蹤影。又裝出一個儒生，搖搖擺擺，走了出 來，手中執了一柄白紙扇，嘴裡咿咿呀呀念著詩。施公仔細聽去，只聽念道：花事闌珊 夢醒遲，玉人斜立倚花枝；春光已逐東風去，害殺相思弱不支！

施公聽罷暗道：「只不是詠的傷春詩嗎？」正自說著，又見那儒生去換了衣服，仍 就是賣武藝打扮，復到當場耍起拳來。

看了一回，以前變戲法，以後打賣拳。單這中間變棺材，裝儒士，是個什麼意呢？

一會子人也散了，拳也不打了，施公也走了。忽聽人說：「宿遷縣衙門失火。」施公趕 緊往城根跑去。不料人多路擠，走到吊橋，忽然橋樑坍下一角，許多人跌入城河。

施公一驚，醒來乃是一夢。又聽了一聽，正打三更。施公便將夢中所見情形，參詳 一遍，因道：「棺材旁首立了一人，手執斧頭，難道叫我開棺復驗麼？又想那儒生詠的

那首詩，起句是『花事闌珊夢醒遲』，這頭一個安著花字。第二、三句，『玉人斜立倚 花枝』，『春光已逐東風去』，這兩句頭上，安著玉春二字。末句便是『害殺相思弱不 支』，分明是『花玉春害殺』五字。難道這王陸氏的兒子王開槐，是花玉春謀害的麼？ 」又道：「王開槐是個手藝人，如何是儒生打扮的？」想來想去，實是可疑。不覺又入 夢境：只見一人生得頗為粗俗，手攜幼女，立在床前，口稱：「冤枉。」施公仔細一看 ，見那粗漢，滿頭血汗，甚是可憐。施公問他姓名，已倏然不見。又見一武生打扮的， 生得頗為俊秀，跪在床前，若作懼怕之狀。施公也欲問他名姓，只聽更鑼亂響，驚醒仍 是一夢。施公又悉心解悟道：「難道王開槐竟是被那武生謀害的麼？且等明日再行嚴訊 ，務要追出了，才好為民治理。」於是施公復睡了一覺，已是東方已白，紅日高上。施 公起來，梳洗已畢，用過早點。當命傳知宿遷縣，聽候親臨午堂，復訊王陸氏控告一案 。並著原差，將原告人證傳齊。手下人去訖。日將晌午，施公便往縣署，就在縣署用過 了午飯。知縣稟稱，「原告人證均已傳到，請施公升堂。」

施公隨即恭坐大堂，悉心復訊。先問王李氏道：「本部堂昨已住邑廟求神示夢，已 蒙城隍神明示清楚：爾丈夫王開槐，與爾女秀珍，實係為爾與武生同謀，一並毒死。爾 尚有何言抵賴？可從實招來！」只見李氏說道：「大人明鑒，小婦人丈夫，實係暴病身 亡，委無謀害情事。且不知什麼武生謀害。若果真是謀害死的，難道縣大老爺與小婦人 也有什麼好情，有傷反說無傷，有心袒護麼？」施公聽說，大怒喝道：「好大膽刁惡淫 婦！還敢強調頂撞！不用大刑，定不肯招，快取夾棍上來。」

差役答應，隨將王李氏拖翻在地，將夾棍在腿上夾起，兩旁將繩子收起。只見李氏 大聲哭道：「小婦人實被冤枉！」施公便命鬆了，道：「本部堂明日再開棺復驗，那時 給爾個憑據。驗出傷來，看爾尚有何說，爾敢具開棺請驗的甘結麼？」李氏道：「小婦 人甘願具結。但有一件，如驗不出傷來，大人又將何以對小婦人丈夫呀？」施公道：「 若驗不出，本部堂自行參處，給爾請予旌表何如？」李氏道：「既如此，小婦人情甘具 結便了。」施公便命具上了甘結，著即仍然收監。一面傳諭知縣，預備搭蓋屍廠。另傳 著名老手仵作一名，明早隨往柏樹嶺，開棺復驗。吩咐已畢，施公回轅。

次日，知縣早將原被人證，及書差、仵作等人，在柏樹嶺旁伺候。施公亦出城五六 裡，便至柏樹嶺，早見屍廠搭蓋齊全。

施公下了轎，升堂公案。知縣參見已畢。便命屍母王陸氏、屍妻王李氏，率領地甲 、書差、仵作人等前去伐基，現出屍墓。

仵作用斧子將棺蓋砍開，把屍身翻出。先由原驗仵作，週身復驗，喝報仍無傷痕。

施公又命另帶著名老手仵作復驗，據報：由上至下，週身驗到，委係因病而死，實無致 命之處。施公聞報，便離公座，與知縣親臨檢地，也看不出何處有傷，但只見屍身肉爛 皮腐而已。施公看過，心中好不難受，只好命他蓋棺，道：「再作計議。本部堂準備自 行參處，給李氏旌表便了。」

正自暗想，命人封棺。忽從身邊，陡起一陣狂風，吹得各人毛骨皆驚，兩目皆難開 展。施公頗為詫異，暗自說道：「本部堂為爾有冤，特來開棺檢驗，爭奈毫無傷痕。若 果致命部位實係難驗，爾今夜再去本部堂那裡託夢，明白指訴，以便本部堂作主。」於 是便命人先行蓋棺，加了封條，並派地方妥為看守。

王李氏仍然收監。吩咐已畢，便命回轅。畢竟如何驗出，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七○回

淫女狠心冤魂不散 姦夫毒手弱女何辜

話說施公開棺驗畢，然後打道回轅。施公回到行轅，左思右想，實在憂悶，只得暫 且丟開，有什麼動靜，等到夜間，再作計較。這夜施公才睡了一會，便覺得自己到了柏 樹嶺，四旁無人，只有屍身睡在棺內。可怪那屍身，見了施公到跟前，便由棺內爬起來 ，望著施公磕了一個頭，嘴裡說了許多話，只是不解。後來又站起來，滿頭仍是血汗；

又用手指指頭頂，忽然用手一招，從旁來了個小女孩子。只見那女孩子望著施公也磕了 個頭，站起來，也用手指指腹上，又指指心口。倏忽間女孩子已經不見了，那屍身仍在 棺內。施公醒來，重複詳解，明日再作主意。

到次日，將那個著名老仵作金標叫來，望他說道：「本部堂昨夜夢城隍神示兆，說 王開槐實是中傷致命。爾亦明知其情，有意矇混。本部堂定將爾照知情不報，得賄賣放 例，加一等從重治罪。」那金標正欲辯自，施公不由他分說，忙喝道：「毋許多言，速 速前去！若三日驗出，本部堂重重有賞。」金標不敢再說，且先行回去，與老婆商量商 量，有何不可。

一會子到了家中，他老婆便問道：「施大人傳你去，究為何事？」金標聽說，便將 以上的話，說了一大遍。只見他老婆說道：「你說死者週身無傷，你曾細細檢驗麼？」 金標道：「那一處不曾驗過。」他老婆道：「頭頂上果曾驗過麼？」這句話把金標提醒 了，忙道：「只有頭頂未曾驗過。」也是冤魂未散，合該金標的老婆，要在施公手上犯 案－－你道金標老婆，為何犯案呢？他本來姓花，名玉容，他前夫是個讀而未成，家中

又苦。後來他看上一個公門中人，與他通姦。花玉容就瞞了這個公門中人，將前夫害死 ，跟了他。後來那公門中人不到一年死了，他才嫁了金標為妻。此是前話表過。且說金 標聽了老婆花玉容的話，次日便去施公那裡，悄悄告訴。施公便道：「你前日堅說不知 ，現在怎麼可得知道？」金標說：「乃小的妻子向小的問，頭頂曾否驗過？小的說不曾 驗到，他就說出這句話來。」

施公聽說此話，就疑惑起來：怎麼一個婦人就有這等見識？便往下問道：「你妻子 姓什麼？」金標道：「小的妻子姓花名玉春。」施公聽說「花玉春」三字，忽又觸起夢 中那首詩來，暗想這裡有什麼岔事？因道：「你妻子見識很好，如明日果能驗出傷來， 本部堂有賞。爾且退去。」次日，施公又到枯樹嶺，先驗封條，次命李氏之父李卜仁， 及李氏同到棺前，跟同開棺。

仵作將棺蓋開下，復驗一週。據報：仍無傷痕。施公喝令將頭髮打開，細驗頭頂。

說著，留神察看李氏形色。只見李氏登時變了顏色，兩眼的光都瞪直了。施公知道有異 ，旋據仵作喝報：「驗得頭頂中間，有四五寸長鐵釘一根，委係被釘死。」施公聽報， 又命將釘拔出。仵作答應，隨將鐵釘呈上公案。施公便命宿遷縣同看。又命將李氏帶上 ，把鐵釘與李氏看過。即叫人將棺蓋好，仍舊用土封墓。一面帶同原被人證，及書差、 仵作，逕回縣署復訊。

施公升座大堂，問李氏道：「好大膽的淫婦，今本部堂驗出真傷，爾尚有何辯駁？ 」李氏尚未回答，只見李卜仁稟道：

「小的生出這不孝之女，做出如此的大案，小的實不知情，求大人盡法懲治，好申 我女婿之冤。」施公道：「你既不知情。姑從寬發落，爾當聽候判斷。」又問李氏道： 「爾是招與不招？」

李氏見抵賴不過，只得招出，因道：「小婦人聽信人言，下此毒手。只因母家前莊 有個姓吳的，名叫吳良。是一個武舉出身，家中頗有些錢文。前年三月初二日，小婦人 在門口買菜，吳良從此經過，生起了一點邪心。因他見小婦人稍有姿色，於是兩情相合 ，就此成好。」施公道：「那吳良難道沒有家小麼？」

李氏道：「妻子新死。」又問道：「他家尚有何人？」李氏道：「他有個祖母，今 年已七十多歲，雙目不明。還有前妻生的兒子，今年三歲，寄在他丈人家過活。」施公 道：「你既與他有奸，後來便怎麼害你親夫與你女兒呢？」李氏道：「由此日往月來， 至今年已整二年多了。小婦人凡到婆家去，皆係兩頭說謊，因此娘、婆兩家，皆不知道 情節。這日小婦人剛從吳良家走未多遠，先見丈夫走來。其時丈夫並未看見，小婦人終 是膽怯，當晚也就回來夫家。過了幾日，又去吳良家內，將這話告訴吳良，原欲與他拆 散。哪知吳良甘言蜜語，小婦人受騙，就答應了，也不料起這歹心。到八月初五，他聽 我婆婆到姑子家去了，約到二更時分，他就一人到了夫家，手上拿了一把刀，把門打開 ，見了丈夫就要殺他。小婦人見他那種殺象，就要喊叫。他又指著小婦人說道：『你如 喊叫，就是一刀。』小婦人被他嚇得也不敢喚了。我丈夫也就被他嚇昏了。他便將刀拋 在地下，就把丈夫背綁起來。此時丈夫也醒了，便哀求他饒命。

他哪裡肯依？小婦人也去求他，他也不睬。復又撕了塊布，將丈夫嘴塞住，就從身 上掏出一根釘來。又在地下拿了刀，用手提刀，將釘在丈夫頭頂上釘下，登時丈夫就死 了。此時小婦人已嚇軟了，話也說不出，隻眼睜睜的望了他動手。我那秀珍女兒從床上 忽然爬起來，哭個不了。吳良一見說道：『一不做，二不休。留了這小孩子，終久是禍 ，不如一起斬草除根。』說著，又將秀珍抱起來，在桌子抽屜內，尋出根針來，在秀珍 肚臍戳進去。天尚未明，女兒就也死了。他見二人皆死，復向小婦人說道：『你不能說 出來，你若是露了風聲，你的性命立刻難保。你就說他父女兩個，暴病死的。即使有人 告你，雖把包老爺請來，都驗不出傷的。』彼時小婦人也是無法，只得依允他了。」說 罷，大罵吳良道：「你這狠心賊！害得我好苦呀！

眼見得你還要抵命了。」施公聽罷，叫人錄了口供，著仍收監，候提吳良到案，再 行斷結。

一面飛差簽提吳良。當日就將吳良提到。施公隨坐晚堂，先問了一遍。吳良仍思抵 賴。後命帶到李氏對質，吳良也一一招認道：「王開槐實係由小的一人用釘釘死，其小 女兒秀珍，亦是小的用針戳死是實，情甘抵罪。」施公道：「用釘釘頭，這個法兒，你 實在想得好毒！」吳良道：「此法並非小的想到。十年前小的方十歲多，在外婆家房內 住著。那房裡牆上有個洞，那夜見隔壁鄰居家，有個婦人，用釘釘他男子。十年來總未 破案，因此才想出這個計策來。」施公道：「你這外婆家姓甚？住在何處？」吳良道： 「小人外婆姓楊，住在桃花村外，名叫個楊秀。那地方通知道名姓的。」施公又道：「 你記得釘那男人的那家姓什麼？」吳良道：「小人記不清了。」施公也不再下問，但命 將吳良口供錄下，分別收監，聽候擬罪。欲聽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