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各国人权报告中国部分

第5部分:歧视、社会虐待和贩卖人口

Chapter 59,659 wordsPublic domain (Wikisource)

中国有旨在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法律。

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由民族、性别和残疾所引起的歧视。

妇女

针对妇女的暴力仍然是个严重问题。

中国没有把家庭暴力定为犯罪的国家法律,但《婚姻法》规定发生家庭暴力时可以进行调解和行政处罚。 2005年8月,全国人大修改了《妇女权利保障法》,其中专门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但批评人士抱怨这一规定没有明确界定什幺是家庭暴力。 30多个省、市或地方行政区域通过了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

根据全国妇联2004年的调查,30%的家庭存在过家庭暴力,有16%的丈夫殴打过妻子。

全国妇联报告每年收到30万封有关家庭问题的投诉信,其中绝大部分与家庭暴力有关。

由于大部分虐待配偶的事件没有报告,因此实际数字相信还会更高。

专家指出,农村地区的家庭虐待状况比城市地区更严重。

随着对家庭暴力问题认识的提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设施。

大多数庇护所是由政府建立的,但非政府组织也参与了一些庇护所的筹建。

强奸属非法,被判强奸罪成立的人遭到处决。

法律并未明确承认或排除婚内强奸。

法律禁止采用人身强制手段施行堕胎或绝育。

但是,在完成政府条例所制定的计划生育指标的巨大压力下,地方计划生育官员为完成政府任务而采取人身强迫手段(见第 1.f.部分)。

此外,由于政府实行限制生育的法律及措施,妇女承受了格外沉重的负担。

这类法律和措施要求采取避孕措施(宫内节育器和女性绝育尤其普遍,据政府统计,这些方法占避孕手段的80%以上),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实施堕胎。

尽管卖淫属于非法行为,但专家估计全国大约有170万到500万商业性工作者。

性行为的商业化以及与此有关的贩运妇女活动的增加,使数以万计的妇女陷入犯罪和受剥削的恶性循环中,并随时面临感染疾病和受虐待的危险(见第5部分:人口贩运)。

据官方媒体报道,中国每五家按摩厅就有一家从事卖淫,城市里的比例更高。 2004年,广东省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4.2%的按摩从业人员都从事卖淫活动。

城市中的桑拿浴、按摩厅、俱乐部和侍女酒吧等场所,不安全工作条件随处可见。

调查显示,有些地区有多达80%的妓女患有肝炎。

虽然政府在打击性交易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是据可靠报道,地方官员与卖淫业沆瀣一气,拥有卖淫场所,或从中获取收入。

卖淫牵涉到有组织犯罪团伙、商人、警察和军方。

取缔卖淫的行动收效甚微。据官方媒体报道, 2004年广东省开展了一项针对娱乐设施中的卖淫活动的调查,导致15%的被调查场所永久关闭,另有40%暂时停业。

法院起诉了涉嫌组织卖淫者和皮条客。

业经修订的《妇女权利保障法》内容包括禁止进行性骚扰,它规定“受害妇女有权向工作单位和相关部门投诉”,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学者和活动人士赞扬了这一修改,但是强调法律还应该具体明确什幺是骚扰行为。

专家继续指出,许多性骚扰受害者因为害怕丢掉工作而不敢报告。

自1949年以来,政府把男女平等视为一项政策目标。 《宪法》规定“妇女在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和受教育权。

曾经只将单位住房分配给丈夫的政策现在也已趋向性别中立,200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即使是在离婚案件中,住房权也应平等分配。

国务院下属的国家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妇女政策。

全国妇联是政府妇女政策的主要执行者。

但是,许多活动人士和观察家担心,妇女在过去50年所取得的进步正在逐渐被侵蚀。

他们声称,随着政府把重点放在经济改革和政治稳定方面,男女平等的目标似乎被放在了次要地位。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减少性别歧视。

但是,妇女反映歧视、性骚扰、不公平解职、降级和工资差别等问题依然严重。

社会组织和政府对妇女开展了关于妇女法律权利的教育活动。

在9月曝光的一起高层案件上,一名中国女演员在她的博客上披露中国中央电视台的一名导演对其进行了性骚扰。

尽管该名导演威胁说将以“诽谤罪”起诉这名女演员,但最终这一案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数万名网民对这名女演员表示支持。

包括律师、活动人士和新闻媒体在内的妇女网络在北京、上海和其他城市十分活跃。这些网络强调各种问题,呼吁采取各种措施消除性别歧视。

尽管如此,妇女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往往遇到严重障碍。

法律专家指出,由于法律定义模糊,难以量化损失,提出性别歧视诉讼的难度很大。

因此上诉到法院的案件非常少。

一些观察人士指出,负责保护妇女权利的机构往往更注重与产妇有关的福利以及产假期间无端遭解雇的问题,而不是性别歧视、对妇女的暴力或性骚扰问题。

妇女权利的拥护者指出,在农村地区,妇女在结婚后以及离婚时经常丧失土地,而且财产权经常由其丈夫掌握。

全国妇联报告,在被解雇的工人中,妇女占47%,大大高于妇女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例。

许多雇主为了避免产假和儿童保育所带来的费用而偏向雇用男性,有些雇主甚至把女工的实际退休年龄降低到40岁(正规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

此外,工作单位还可以降低妇女的法定退休年龄,从而限制了妇女的有效赚钱能力和职业生涯。

降低退休年龄还导致退休金降低,因为退休金通常取决于工龄。

招聘广告有时明确要求女性的身高和年龄。

尽管政府规定在求职和就业中不得有歧视行为,但妇女的赚钱能力仍低于男性。

根据联合国2005年人权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妇女的整体工资只有男性的66%,而在农村地区,妇女的收入只是男性的60%。

女主管和高级职业女性的平均工资分别只相当于其男同事工资的58%和68%。

工业领域雇用的妇女大都从事低技能和低报酬的工作,在某些部门,如纺织业,特别容易受到国企重组和下岗的影响。

中国处于贫困线以下人口中妇女占6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说,在15至24岁的妇女中,有2%是文盲。

根据2005年的政府官方统计,妇女占全部文盲人口的73.6%。

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妇女的识字率比男性的识字率低15%,甚至更多。

妇女高自杀率仍是一个严重问题。

根据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每天大约有500名妇女自杀。

妇女自杀率比男性自杀率高25%。

许多观察人士认为,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妇女在教育和就业方面受到的歧视、传统上对男孩的偏爱、中国限制生育的政策以及其他社会因素都是妇女自杀率特别高的原因。

相比城镇妇女,农村妇女更为脆弱。在农村地区,妇女的自杀率比男性自杀率高出四分之三。

尽管男女之间的受教育水平差异逐渐缩小,但教育程度差异问题仍然存在。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报告,农村地区,只有61%的男童和43%的女童完成了初中教育。

在少数受到大学教育的人口中,男性依然占大多数。

根据官方统计,女性占本科和专科学生的47.1%、研究生的 43.4% 和博士生的32.6%。

但是,随着工作分配机制越来越具竞争性,越来越受市场驱动,据报道具有高学位的妇女在就业过程中也受到了歧视。

儿童

法律禁止虐待儿童,并规定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有关儿童的政策。

法律规定儿童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但是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许多儿童没有上足规定的年限,有些儿童则从来没有上过学。

公立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但是由于中央政府基本上已停止为初等教育提供补贴,因此许多公立学校为弥补收入不足而开始硬性收费。

这些收费使贫困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很难送孩子上学。

根据政府的统计,全国98.6%的儿童进入了小学。 2005年,政府报道,女童占小学生的51.4%、中学生的45.7%和高中生的 44.0%。

人们普遍认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女童的入学率要远远低于城市。

2003年,联合国教育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访问中国并报告说,政府未能为很多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教育机会,并禁止儿童接受宗教教育。

该特别报告员严重关注个人承担公共教育费用的现象,并报告说政府迫使家长承担了几乎一半的公共教育费用,致使许多儿童无法接受教育。

特别报告员还建议政府立即禁止通过让儿童在学校从事体力劳动来筹集经费的做法。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基会)2004年的统计数据,婴儿死亡率为26‰,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是31‰。 《青少年保护法》禁止杀害婴儿。但是,有证据表明这一做法继续存在。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资料,只有极少数医生因为这条法律受到杀害婴儿的指控。

法律禁止歧视残疾儿童,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为青少年罪犯提供司法保护。

对针对儿童的人身虐待可以提起刑事起诉。

根据2005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会议上公布的调查报告,超过一半的男童和近三分之一的女童受到过人身虐待。

调查报告称10%的男童和15%的女童受到过性侵犯。

政府和儿童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对儿童暴力问题国家协商会议也发表了这些数据。

但是,一些记者因报道山西和广东省年仅10岁的女学生遭到强奸而受到制裁。

南京一报纸发表文章揭露了江苏省南通市对精神有问题的青少年进行强制绝育,随后媒体被禁止报道。

尽管政府努力制止绑架和买卖儿童,但这些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继续存在,而且儿童也被当作劳力贩卖(见第5部分:人口贩运)。

据官方统计,2005年青少年犯罪数量剧增,本年度则有所下降。 2005年,法院全年审理的案件中涉及到82,692名青少年罪犯,这一数字比2004年上升了18%。这一年,法院共审理了70,086名青少年罪犯。

本年度前8个月,被判定有罪的青少年数量比2005年同期下降了11.4%。

从2000年到2005年,青少年犯罪的年增长率是11%。 2003年,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遭到行政拘留的儿童人数有所减少。

但是,据官方媒体报道,城市中有超过15万名无家可归的“街头儿童”。

如果将整日在街上闲逛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也包括在内,那幺这一数字还会更高。

法律规定,除非关押设施不足,否则要分别关押少年犯和成年犯。

但实际上,儿童有时在拘留时没有父母陪伴,与成年人关在一起,并且被迫从事劳动(见第1.c.和6.c.部分)。

因为传统上对男孩的偏爱和生育限制政策,杀害女婴、根据性别堕胎、遗弃和拒绝适当照料女婴等问题继续存在(见第1.f.部分)。

许多家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利用超声波鉴别出女胎后即终止妊娠,虽然这种做法是非法的。

海南省的一项官方调查发现,堕胎胎儿中有68%是女性。

在2002年所做的一项调查中,一个农村乡镇有35%的妇女承认因为偏爱男孩而堕过胎。

女婴死亡率也高于男婴死亡率,这与全世界的趋势正好相反。

官方媒体报道,农村地区的女婴死亡率比男婴高27%。

拒绝适当照料女婴是女婴存活率低的一个原因。

一项研究发现,在妇女社会地位较低、经济和医疗条件差的地方,男女婴死亡率的差别最大。

法律禁止虐待或遗弃儿童。

孤儿院里的大多数儿童为女童,孤儿院里的男童一般有残疾或者健康状况不佳。

医务人员经常建议残疾儿童的父母将孩子送进孤儿院。

政府否认存在孤儿院的儿童受虐待或得不到治疗的情况,但承认孤儿院的体制使之经常无法充分照料某些孩子,特别是那些有严重疾病的孩子。

在很多地方,被领养的孩子根据计划生育法规也被加以计算。

因此,领养了被遗弃女婴的夫妇有时被禁止生育第二个孩子。

人口贩运

尽管法律禁止人口贩运,但贩运人口仍是一个严重问题。

中国既是贩卖人口的来源国,也是贩卖人口的目的国。

大多数贩运人口案件都发生在国内,目的是让其从事强迫劳动或强迫其结婚。

在城市,一些贩卖妇女和女童案件是为了强迫卖淫。一些报告显示,某些受害者,特别是儿童,被贩卖做苦力。

在很多情况下,妇女和儿童被可以找到工作的虚假承诺骗到国外,然后被拐卖为妓女或强迫劳力。

国内和跨国界人口贩运问题。仍然很严峻,但由于流动人口数量高达1,500万,无法精确统计出被拐卖人口数量,只能给出一个估算数据. 2005年,公安部撤销了2,884例涉及妇女、儿童的拐卖案件。

本年度同期,公安部破获了2,471例案件,解救了3,977名妇女和儿童。

本年度,据越南当局报告,警方从贩运分子手中解救了167名妇女和儿童,比2005年同期增加了64%。

一些专家和非政府组织认为,婚龄妇女的缺乏推动了对被拐卖妇女的需求,特别是农村地区。

他们认为,男女出生比例的严重失衡,越来越多的妇女离开农村寻求就业的趋势,以及传统订婚成本使得购买新娘对一些贫困农村男性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一些男性到经济更贫困的地区寻找新娘,其他的则向犯罪团伙求助。

犯罪团伙绑架妇女和女孩,或对她们许诺提供工作和更好的生活来诱拐她们,然后只不过将她们送到远离家乡的地区,再交给买主。

一旦到达新“家”,这些妇女便被迫“结婚”,或被强奸。

一些妇女接受了她们的命运,并融入新社区;其他的则不断抗争,并受到惩罚;有个别妇女逃了出来。

有些人口贩运的受害者受利益的驱使,后来自己也成为贩运分子。

根据联合国的报告,大多数从国外贩运来的妇女和儿童都来自北朝鲜和越南。

其他的则来自缅甸、老挝、俄罗斯和乌克兰。

他们被贩运到中国,受到性剥削,被强迫结婚,并在家政服务或其他行业中完成契约奴役。

以前的报告指出,将北朝鲜妇女和女孩贩卖到中国从事卖淫活动的现象在中国东北地区极为普遍,但据可靠消息来源称这种行为已经日益减少。

据称北朝鲜新娘的售价约为380至1,260美元(3,040元至10,080元人民币)。

据报道还有来自越南的妇女被贩卖强迫结婚。

联合国报告说,中国公民也经常被贩卖到马来西亚、泰国、英国和美国。

二级目的地包括澳大利亚、殴盟、加拿大、日本、意大利、缅甸、新加坡、南非和台湾。

被贩运人口与国外偷渡集团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偷渡集团通常与有组织犯罪有关,并且其活动范围遍及全世界。

被国外走私犯贩运的人员为出国支付了高昂的费用,他们希望出国能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

据可信报告,一些人答应每人支付3万到5万美元(24万至40万元人民币)的路费。

到达目的国后,据报许多人被迫在一段固定时期内从事某种特定的工作,以偿还走私贩的走私费用和他们的生活费用。

这些被贩运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通常很恶劣。

贩运分子经常限制偷渡者的行动,并没收了他们的旅行证件。

他们经常威胁被贩运者,如果他们胆敢提出抗议,就向当局告发他们,或者报复他们的家人,这使他们的处境更加危险。

如果被捕并被转到法庭,人口贩运者将被判处5-10年监禁,并被处以最高6,000美元的罚款(48,000元人民币)。

如果犯罪情节非常严重,法院可判处终身监禁或死刑。

公安部官员称,被遣返的偷渡受害者返回后将不再被罚款。

但当局承认,由于警察腐败问题、允许对非法出国人员处以罚款的法律规定,以及确认受害者的难度,这方面的工作有时也会出现疏漏。

由于被拐卖人员经常没有合法的证件,这也给如何将他们与非法越境人员进行区分增添了难度。

绑架和买卖儿童现象继续存在,特别是在一些贫困的农村地区。

没有有关被贩卖儿童人数的可靠估计。

在中国国内,大多数被贩卖的儿童被卖给没有生育能力,特别是没有男孩的夫妇。

过去,大多数获救的婴儿都是男孩,但据报道,随着对婴儿需求的不断增大,贩运分子也把目光转向了女婴。

被贩卖做童工的儿童通常来自贫困的内陆地区,并被贩卖至相对富有的地区。

据报道,人口贩子经常向孩子的父母许诺,他们的孩子将来会给他们寄来大笔汇款,以此来诱使他们放弃孩子。

有些孩子在工厂工作,但更多的落入当地犯罪集团之手,被教唆犯下一些轻微的罪行,例如偷窃。

直到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后,买卖妇女才被定性为刑事犯罪。这一决定将拐卖和贩卖定为不同的罪行。

2001年至2005年间,警方破获了28,000多例贩运人口案件,逮捕了25,000多名人口贩运嫌疑人,并解救了35,000多名受害者。 7月,广东省破获一个人口贩运集团,其28名成员最轻被判处2年监禁,最高被处以死刑。

该犯罪集团曾强迫10名妇女从事卖淫。 2005年,广州一个婴儿走私团伙的10名成员因贩卖37名男婴而被判刑。

根据一些媒体报道,每个婴儿的平均售价是1,250美元(人民币10,000元),但是另有媒体报道称每个婴儿的价格从几百美元到几千美元不等。

尽管政府为消灭贩卖妇女、儿童的现象做出了很多努力,但这一问题仍然存在。

有报道称,地方官员与偷渡和色情行业的犯罪分子串通一气,这有时涉及到被贩卖的妇女。

在有些案件中,村领导试图阻止警方解救被卖给村民做新娘的妇女。

负责打击人口贩运的两大主要机构为公安部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参与打击贩卖人口的机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中央政府的政策是,给省级和地方警察局拨款,资助他们收留受害者,并将他们护送回家乡。

由政府提供经费的妇联办公室提供法律权利方面的咨询,包括建议一些受害者对人口贩子采取法律行动。

全国妇联帮助受害者获得医护和心理治疗。

残疾人

法律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并禁止歧视他们;但是,残疾人的现实处境与法律要求相距甚远,许多残疾人享受不到专门为他们提供帮助的项目。

根据官方媒体,所有地方政府都已制订了实施法律的具体措施。

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一家政府组办的民事机构)主要负责残疾人事务。

据中国残联报告,中国共有6,000万残疾人。

根据政府统计,全国共有3,335家教育和职业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和工作安置服务。

本年度,共有572,000名残疾人接受了教育或培训。

但在城市地区仍有120万残疾人没有工作,在农村地区无业残疾人口为340万。

在全国范围内,共有275,000名学龄残疾儿童没有上学。

有近10万个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大部分都在城市。

政府发起了旨在将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项目,有时政府也会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发起项目。

但是,误诊、缺医少药、地位低下、遗弃之类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

据报道,医生常常劝说残疾儿童的父母把孩子送进政府组建的大型收容所,这些收容所的看护条件常常严重不足。

选择把患有残疾的孩子留在家里的父母通常在为孩子争取充分的医疗、日托和受教育权时遇到困难。

政府的统计数字显示,有将近四分之一的残疾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中。

成年残疾人的失业问题仍然严重。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道路和建筑应符合适于残疾人通行的标准,并要求“逐渐”落实这些标准,但是执法松弛。

残疾学生在享受教育权利方面受到歧视。

法律规定大学可以合法地拒绝其他方面合格的残疾报考者入学。

法律禁止某些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结婚,例如精神分裂症。

如果医生发现夫妻双方有可能将先天缺陷遗传给孩子,这对夫妻只有在同意使用避孕措施或进行绝育手术的情况下才能够结婚。

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必须采取这样的做法来提高健康出生率。

媒体报道揭露了江苏省南通市强迫精神有问题的青少年绝育的事件。

少数民族和少数种族

据2000年的人口普查,中国55个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的总人口为1.064亿,占人口总数的8.4%。

此外,一些公民认为自己属于尚未得到认可的少数民族。

大多数少数民族居住在他们的传统聚居区。

政府的政策为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大学招生、获得贷款和就业等方面提供了优惠待遇。 2005年5月,一项旨在提高少数民族教育优惠程度的新法规开始生效。

但是,实践中,少数民族受到占主导地位的汉族文化的歧视。

边境地区大多数少数民族的教育程度依然不够,有利于汉族移民的就业歧视仍然是一个严重问题。 6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宣布,它计划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840名员工,所有职位都对汉族人开放。

种族歧视是一些地区根深蒂固的怨恨情绪的根源,如新疆、内蒙古和西藏地区。

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对种族歧视和民族关系紧张的问题轻描淡写。

即使是在政府认为最“和谐”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们也能感觉到朝鲜族的职业发展存在上限。

少数民族地区的收入仍然远低于全国其他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

汉族人从政府项目和经济增长中获得了绝大多数好处。

许多发展项目破坏了少数民族的传统生活方式,有时人们被强迫迁移(见第2.d.部分)。

政府政策鼓励汉族向少数民族地区移民,这一政策导致新疆的汉族人口显着增加。

根据2005年新疆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1,960万新疆正式居民中有900万维吾尔族人。

新疆居民中的汉族人口从1949年的30万人(占总人口的6%),上升到大约780万人(占总人口的40%)。

在新疆生活的还有相当数量的哈萨克族、回族、吉尔吉斯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

由于政府没有把数以万计的汉族长期“临时工”计为正式人口,因此官方数字低估了新疆的汉族人口。

由于汉族人近几十年来移居新疆,省会乌鲁木齐的汉族与维吾尔人口比例从20比80变成80比20,这是造成维吾尔人不满的一个根源。

根据2005年的人口普查,西藏自治区的非藏族居民占人口总数的5.9%,但是该数字没有将大量长期居住在那里的汉族“临时”居民计算在内。

他们的存在也导致了一些藏族人的不满(见西藏附录)。

全国人大中少数民族代表占14%,高于他们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 1999年的政府报告称,在政府中任职的少数民族官员有270万人。

新华社报告称虽然2,379万内蒙古人口中少数民族只占21%,但有25%的干部是少数民族干部。

政府报告称,少数民族占新疆全国人大代表的比例是 62.7%,占西藏全国人大代表的 68.2%,广西全国人大代表的 58.8%,宁夏全国人大代表的 59.8%和内蒙古全国人大代表的 40.7%。

但是,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域,汉族官员担任着最有权力的党政职务,特别是在新疆。 2005年4月,政府宣布南疆的700个政府新职位中有500个将保留给汉族。 2005年9月,《新疆日报》宣布向发生过民族骚乱的地区派出947名汉族干部。

汉族还占据了安全机构的大部分职位,包括拥有部分警察权力的特别边防部队和新成立的反恐部队。

政府继续改变使用汉语或使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双轨教育体制,新体制要求学校同时传授汉语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或者只传授汉语。

在采取新政策之前,新疆的绝大部分维吾尔族儿童都进入维吾尔语学校,并且一般每天学习1小时的汉语。

少数民族语言学校的毕业生通常需要强化学习汉语,这样才能适应采用汉语教学的大学的课程。

在政府部门、商业和学术界,汉语占据了统治地位,这使那些缺乏汉语能力的从少数民族语言学校毕业的学生处于不利地位。

古兰经教育受到严格控制,并且政府禁止在公立学校使用阿拉伯语(见第2.c.部分)。

本年度,政府额外拨出了1,500万美元(人民币1.2亿元),用来为高中前辍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建设新学校,支持技术培训。

旨在打击新疆宗教极端主义、分离主义和恐怖主义“三股恶势力”的运动仍在继续。

新疆当局经常把涉及三股恶势力的个人或组织混在一起,这样很难区分特定的搜捕、拘留或法律处罚是针对和平表达政治宗教观点的人,还是针对那些使用暴力的人(见第2.c.部分)。

政府继续利用反恐为借口严厉镇压和平表达不同政见的维吾尔人和独立的穆斯林宗教领袖。 2003年12月,政府公布了东突恐怖分子名单,其中将世界维吾尔青年大会和东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等团体定为恐怖主义组织。

这些团体公开提倡东土耳其斯坦独立,但是只有1个团体被联合国定为恐怖主义组织,即东突厥伊斯兰运动。

被指控从事分离主义活动的维吾尔族人被判处长期监禁,许多被处以死刑。

在2003年正式结束的上一次严打活动期间,当局称在新疆对3,000多件案件提起公诉,并举行了有30多万人参加的大规模公开宣判大会。

根据当局自己的说法,2004年1月到8月间,政府破获了22个从事所谓的分离主义和恐怖主义活动的团体,50个被指控从事分离主义活动的个人被判处死刑。 2005年2月维吾尔族作家努尔莫哈迈提·雅辛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前他发表了一篇短篇故事,当局称这篇文章宣传了分离主义。2005年4月,作家阿卜杜拉·贾马尔(Abdulla Jamal)在新疆被拘押,因为他撰写了宣扬维吾尔族独立的文章。 2005年8月,据称有10人因拥有号召建立独立国家的宣传册和录音带而被捕。

本年度下半年,《喀什葛尔文学》期刊编辑卡拉什·侯塞因(Korash Huseyin)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据报道,2005年10月,新疆维吾尔族居民伊斯梅尔·塞梅( Ismail Semed)被判处死刑,罪名是“企图分裂国家”,其他指控还包括拥有武器和爆炸物。 2003年10月,维吾尔族人西尔艾力因犯有恐怖主义罪被处以死刑。

6月,当局指控维吾尔族活动人士和女商人热比娅·卡德尔的三个儿子阿里木、阿不力克木、卡纳尔·阿不都热依木犯有国家安全和经济罪。

据报道,当局殴打并折磨阿里木、阿不力克木,而且据称阿里木已经承认了对他的指控。 7月10日,官员对阿里木和卡纳尔提出指控,并软禁了其他家庭成员。

2004年,维吾尔族人迪力克斯·铁力瓦尔地在与外国记者会面后被拘留。

政府拒绝透露他的下落(见第1.e.部分)。

人们不得拥有讨论独立或其他敏感话题的出版物或音像材料。

据报告称,拥有这些资料会被判处长期监禁。

该地区的官员辩护称,打击分离主义的斗争对维护公共秩序是必要的,而且官方继续以受到暴力威胁为借口,对当地人民和外国来访者采取极端安全措施。

汉族对这个地区政治和经济部门的控制也一直是紧张关系加剧的一个原因。

尽管政府的政策明显改善了新疆地区的经济,但是汉族居民获益最多。

本年度,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内蒙古文化活动人士哈达继续在监狱服刑(见第1.c.和 1.e.部分)。

其他社会虐待和歧视

全国户籍登记制度继续导致社会广泛歧视农村人口。

由于不能改变他们的户籍,许多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无法享受诸如教育、医疗保健、退休金、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计划等公共服务。

即使农民工家庭能够享受公共服务,他们也很难达到有户口的城市居民的水平。

没有法律规定成人之间自愿进行的个人同性恋行为是一种犯罪。

社会歧视和家庭期望的巨大压力使大多数同性恋个人不能公开讨论他们的性取向。

已发表的报告称,超过80%的男同性恋者因社会压力而结婚。

在官方所称的扫黄活动中,当局封锁了设在美国的gaychinese.net网站3个月。

本年度,没有明显性内容的讨论同性恋问题的其他互联网网站也遭到封锁。

新的传染病法和所通过的条例规定,禁止在就业问题上歧视艾滋病毒/艾滋病和乙肝感染者,并且规定这类感染者可以录用为公务员。

但是,对大约65万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和约1,0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在许多地区依然很普遍。

医院和医生常常拒绝治疗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的患者。

本年度,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起诉一些地方政府机构,要求尊重他们的工作和学习权。

尽管他们在一些案件上获得胜诉,但广泛的歧视仍然存在。 10月,卫生部对新疆乌鲁木齐地方政府将19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开除出公立学校的做法提出批评。

媒体报道了中央政府对此事件的批评,但没有关于该事件补救措施的报道。

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同样也遭受歧视,地方政府有时试图压制他们的活动。 4月,吉林省当局阻止一个由艾滋病感染者组成的团体接受免费参观长城的邀请。

与此同时,由于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预防、关爱和治疗艾滋病毒/艾滋病,中央政府也给地方政府施压要求他们正确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有些地方改善了其对待这一疾病的做法。

由于国际、国内的培训计划提高了地方卫生护理工作者以及医院管理者对这一病症的认识,一些以前拒绝收治艾滋病人的医院现在也积极开展了护理和治疗计划。

北京的十多家社区中心也鼓励成立艾滋病毒/艾滋病支持团体,并为此提供便利。

一些旨在帮助艾滋病人及其家庭的非政府组织继续报道当地政府给他们开展工作设置了许多困难,特别是河南省。上世纪90年代,数千人在河南省政府组织的卖血站卖血时受到了感染。

河南省当局成功地向艾滋病人提供了免费治疗。

但国外和当地观察家指出,地方政府非常不愿意与非政府组织共同合作,甚至对它们的活动持敌视态度,它们更愿意自己独立开展工作。

中国学者的研究表明,基于身高和相貌的就业歧视非常普遍,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