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第十六章 Chapter 16 67 words Public domain Markdown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 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知常容,容乃公 。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