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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

Chapter 416,846 wordsPublic domain

容媚於上,安肯作不孝、著身為惡,以取棄殉之咎乎?

龐捫是子可謂不孝,不可謂姦。

韓子謂之姦,失姦之實矣。

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擇;爍金百鎰,盜跖不搏。”以此言之,法明,民不敢犯也。

設明法於邦,有盜賊之心,不 敢犯矣;不測之者,不敢發矣。

姦心藏於胸中,不敢以犯罪法,罪法恐之也。

明法恐之,則不須考姦求邪於下矣。

使 法峻,民無姦者;使法不峻,民多為奸。

而不言明王之嚴刑峻法,而云求姦而誅之。

言求姦,是法不峻,民或犯之也。

世不專意於明法,而專心求姦。

韓子之言,與法相違。

人之釋溝渠也,知者必溺身。

不塞溝渠而繕船楫者,知水之性不可閼,其勢必溺人也。

臣子之性慾姦君父,猶水之性溺 人也。

不教所以防奸,而非其不聞知,是猶不備水之具,而徒欲早知水之溺人也。

溺於水,不責水而咎己者,己失防備 也。

然則人君劫於臣,己失法也。

備溺不閼水源,防劫不求臣姦,韓子所宜用教己也。

水之性勝火,如裹之以釜,水 煎而不得勝,必矣。

夫君猶火也,臣猶水也,法度釜也。

火不求水之姦,君亦不宜求臣之罪也。

刺孟篇第三十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將何以利吾國乎?”孟子曰: “仁義而已,何必曰利。” 夫利有二:有貨財之利,有安吉之利。

惠王曰“何以利吾國”?

何以知不欲安吉之利,而孟於徑難以貨財之利也? 《易》曰:“利見大人”,“利涉大川”, “《乾》,元享利貞”。 《尚書》曰:“黎民亦尚有利哉?”皆安吉之利也。

行仁 義,得安吉之利。

孟子必〕且語問惠王:“何謂‘利吾國’”,惠王言貨財之利,乃可答若設。

令惠王之問未知何趣,孟子 徑答以貨財之利。

如惠王實問貨財,孟子無以驗效也;如問安吉之利,而孟子答以貨財之利,失對上之指,違道理之實 也。

齊王問時子:“我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子盍為我言之?”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 子。

孟子曰:“夫時子惡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辭十萬而受萬,是為欲富乎?” 夫孟子辭十萬,失謙讓之理也。

夫富貴者,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

故君子之於爵祿也,有所辭,有所不 辭。

豈以己不貪富貴之故,而以距逆宜當受之賜乎?

陳臻問曰:“於齊,王饋兼金一百鎰而不受;於宋,歸七十鎰而受;於薛,歸五十鎰而受取。前日之不受是,則今受之非 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 曰歸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戒歸之備乎!’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 而歸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夫金歸或受或不受,皆有故。

非受之時已貪,當不受之時己不貪也。

金有受不受之義,而室亦宜有受不受之理。

今不 曰“己無功”,若“己致仕,受室非理, ”而曰“己不貪富”,引前辭十萬以況後萬。

前當受十萬之多,安得辭之?

彭更問曰:“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不亦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則一簞食而不可受於人;如其 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 受堯天下,孰與十萬?

舜不辭天下者,是其道也。

今不曰受十萬非其道,而曰己不貪富貴,失謙讓也。

安可以為戒 乎?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士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 王,而私與之子之爵祿。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 諸?”曰:“未也。沈同曰:‘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如曰:‘孰可以伐之?’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 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 以殺之。 ”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也?” 夫或問孟子勸王伐燕,不誠是乎?

沈同問“燕可伐與”,此挾私意欲自伐之也。

知其意慊於是,宜曰:“燕雖可伐,須為 天吏,乃可以伐之。”沈同意絕,則無伐燕之計矣。

不知有此私意而徑應之,不省其語,是不知言也。

公孫醜問曰:“敢問夫子惡乎長?”孟子曰:“我知言。”又問:“何謂知言?”曰:“歸候母也,宜自齎食而行。

鵝膳之進也,必與飯俱。

母之所為飯者,兄之 祿也。

母不自有私粟。

以食仲子,明矣。

仲子食兄祿也。

伯夷不食週粟。

餓死於首陽之下,豈一食週粟而以汙其潔 行哉?

仲子之操,近不若伯夷,而孟子謂之若蚓乃可,失仲子之操所當比矣。 37 · 論衡1-5.txt · 2008-05-08 22:58 孟子曰:“莫非天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天命也。

夫孟子之言,是謂人無觸值之命也。

順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為得非正〔命〕,是天命於操行也。

夫子不王,顏淵早 夭,子夏失明,伯牛為癘。

四者行不順與?

何以不受正命?

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極戮,非徒桎梏也。

必以 桎梏效非正命,則比干、子胥行不順也。

人稟性命,或當壓溺兵燒,雖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

竇廣國與百人俱臥積炭 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廣國獨濟,命當封侯也。

積炭與巖牆何以異?

命不壓,雖巖崩,有廣國之命者,猶將脫免。

行,或使之;止,或尼之。

命當壓,猶或使之立於牆下。

孔甲所入主人〔之〕子,天命當賤,雖載入宮,猶為守者。

不立巖牆之下,與孔甲載子入宮,同一實也。

談天篇第三十一 儒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女媧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足”以立四 極。

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東南,故百川注焉。 ”此久遠之文,世間是之言也。文雅之人,怪而無以非,若 非而無以奪,又恐其實然,不敢正議。以天道人事論之,殆虛言也。

與人爭為天子,不勝,怒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有力如此,天下無敵。

以此之力,與三軍戰,則士卒螻蟻也, 兵革毫芒也,安得不勝之恨,怒觸不周之山乎?

且堅重莫如山,以萬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動也。

如不周之山,大山 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難;使非柱乎?

觸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復難。

信,顓頊與之爭,舉天下之兵,悉海內之 眾,不能當也,何不勝之有?

且夫天者,氣邪?

體也?

如氣乎,雲煙無異,安得柱而折之?

女媧以石補之,是體也。

如審然,天乃玉石之類也。

石之質重,千里一柱,不能勝也。

如五嶽之巔,不能上極天乃為柱。

如觸不周,上極天 乎?

不周為共工所折,當此之時,天毀壞也。

如審毀壞,何用舉之? “斷鰲之足,以立四極,”說者曰:“鱉,古之大獸 也,四足長大,故斷其足,以立四極。”夫不周,山也;鰲,獸也。

夫天本以山為柱,共工折之,代以獸足,骨有腐朽, 何能立之久?

且鰲足可以柱天,體必長大,不容於天地,女媧雖聖,何能殺之?

如能殺之,殺之何用?

足可以柱天, 則皮革如鐵石,刀劍矛戟不能刺之,強弩利矢不能勝射也。

察當今天去地甚高,古天與今無異。

當共工缺天之時,天非墜於地也。

女媧,人也,人雖長,無及天者。

夫其補天之 時,何登緣階據而得治之?

豈古之天,若屋廡之形,去人不遠,故共工得敗之,女媧得補之乎?

如審然者,女媧〔已〕 前,齒為人者,人皇最先。

人皇之時,天如蓋乎?

說《易》者曰:“元氣未分,渾沌為一。”儒書又言:溟涬濛澒,氣未 分之類也。

及其分離,清者為天,濁者為地。

如說《易》之家、儒書之言,天地始分,形體尚小,相去近也。

近則或 枕於不周之山,共工得折之,女媧得補之也。

含氣之類,無有不長。

天地,含氣之自然也,從始立以來,年歲甚多,則 天地相去,廣狹遠近,不可複計。

儒書之言,殆有所見。

然其言觸不周山而折天柱,絕地維,消煉五石補蒼天,斷鰲之 足以立四極,猶為虛也。

何則?

山雖動,共工之力不能折也。

豈天地始分之時,山小而人反大乎?

何以能觸而折之?

以五色石補天,尚可謂五石若藥石治病之狀。

至其斷鰲之足以立四極,難論言也。

從女媧以來久矣,四極之立自若,鰲 之足乎?

鄒衍之書,言天下有九州,《禹貢》之上所謂九州也;《禹貢》九州,所謂一州也,若《禹貢》以上者九焉。 《禹貢》九 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東南隅,名曰赤縣神州。

復更有八州。

每一州者四海環之,名曰裨海。

九州之外,更有瀛 海。

此言詭異,聞者驚駭,然亦不能實然否,相隨觀讀諷述以談。

故虛實之事,並傳世間,真偽不別也。

世人惑焉, 是以難論。

案鄒子之知不過禹。

禹之治洪水,以益為佐。

禹主治水,益〔主〕記物。

極天之廣,窮地之長,辨四海之外,竟四山 之表,三十五國之地,鳥獸草木、金石水土,莫不畢載,不言復有九州。

淮南王劉安,召術士伍被、左吳之輩,充滿宮 殿,作道術之書,論天下之事。 《地形》之篇,道異類之物,外國之怪,列三十五國之異,不言更有九州。

鄒子行地不 若禹、益,聞見不過被、吳,才非聖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

案禹之《山經》、淮南之《地形》,以察鄒子之書,虛妄 之言也。

太史公曰:“《禹本紀》言河出崑崙,其高三千五百餘裡,日月所〔相〕闢隱為光明也,其上有玉泉、華池。今 自張騫使大夏之後,窮河源,惡睹《本紀》所謂崑崙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書》近之矣。至《禹本紀》、《山經》所 有怪物,餘不敢言也。”夫弗敢言者,謂之虛也。

崑崙之高,玉泉、華池,世所共聞,張騫親行無其實。

案《禹貢》, 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載,不言崑崙山上有玉泉、華池。

案太史公之言,《山經》、《禹紀》,虛妄之 言。

凡事難知,是非難測。

極為天中,方今天下,在極之南,則天極北,必高多民。 《禹貢》“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此 則天地之極際也。

日刺徑千里,今從東海之上會,稽鄞、鄮,則察日之初出徑二尺,尚遠之驗也。

遠則東方之地尚多。

東方之地尚多,則天極之北,天地廣長,不復訾矣。

夫如是,鄒衍之言未可非,《禹紀》、《山海》、《淮南地形》未可 信也。

鄒衍曰:“方今天下,在地東南,名赤縣神州。”天極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地東南,視極當在西北。

今正在 北,方今天下在極南也。

以極言之,不在東南,鄒衍之言非也。

如在東南,近日所出,日如出時,其光宜大。

今從東 海上察日,及從流沙之地視日,小大同也。

相去萬裡,小大不變,方今天下,得地之廣,少矣。

雒陽,九州之中也,從 雒陽北顧,極正在北。

東海之上,去雒陽三千里,視極亦在北。

推此以度,從流沙之地視極,亦必復在北焉。

東海、 流沙,九州東西之際也,相去萬裡,視極猶在北者,地小居狹,未能闢離極也。

日南之郡,去雒且萬裡。

徙民還者,問 之,言日中之時,所居之地,未能在日南也。

度之復南萬裡,日在日〔南〕之南,是則去雒陽二萬裡,乃為日南也。

今 從雒地察日之去遠近,非與極同也,極為遠也。

今欲北行三萬裡,未能至極下也。

假令之至,是則名為距極下也。

以 至日南五萬裡,極北亦五萬裡也。

極北亦五萬裡,極東西亦皆五萬裡焉。

東西十萬,南北十萬,相承百萬裡。

鄒衍之 言:“天地之間,有若天下者九。”案週時九州,東西五千裡,南北亦五千裡。

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萬五千裡。

天下若 此九之,乘二萬五千裡。

二十二萬五千裡。

如鄒衍之書,若謂之多,計度驗實,反為少焉。

儒者曰:“天,氣也,故其去人不遠。人有是非,陰為德害,天輒知之,又輒應之,近人之效也。”如實論之,天,體,非 氣也。

人生於天,何嫌天無氣?

猶有體在上,與人相遠。

秘傳或言:天之離天下,六萬餘裡。

數家計之,三百六十五

度一周天。

下有周度,高有裡數。

如天審氣,氣如雲煙,安得裡度?

又以二十八宿效之,二十八宿為日月舍,猶地有 郵亭為長吏廨矣。

郵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

案附書者,天有形體,所據不虛。 〔由〕此考之,則無恍惚,明矣。

說日篇第三十二 儒者曰:“日朝見,出陰中;暮不見,入陰中。陰氣晦冥,故沒不見。”如實論之,不出入陰中。

何以效之?

夫夜,陰 也,氣亦晦冥,或夜舉火者,光不滅焉。

夜之陰,北方之陰也;朝出日,入所舉之火也。

火夜舉,光不滅;日暮入,獨 不見,非氣驗也。

夫觀冬日之出入,朝出東南,暮入西南。

東南、西南非陰,何故謂之出入陰中?

且夫星小猶見,日 大反滅,世儒之論,竟虛妄也。

儒者曰:“冬日短,夏日長,亦復以陰陽。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與日同耀,故日出輒無鄣蔽。冬,陰氣晦 冥,掩日之光,日雖出,猶隱不見,故冬日日短,陰多陽少,與夏相反。”如實論之,日之長短,不以陰陽。

何以驗之?

復以北方之星。

北方之陰,日之陰也。

北方之陰,不蔽星光,冬日之陰,何故〔獨〕滅日明?

由此言之,以陰陽說 者,失其實矣。

實者,夏時日在東井,冬時日在牽牛,牽牛去極遠,故日道短,東井近極,故日道長。

夏北至東井,冬 南至牽牛,故冬夏節極,皆謂之至,春秋未至,故謂之分。

或曰:“夏時陽氣盛,陽氣在南方,故天舉而高;冬時陽氣 衰,天抑而下。高則日道多,故日長;下則日道少,故日短也。”夏日陽氣盛,天南方舉而日道長;月亦當複長。

案夏日 長之時,日出東北,而月出東南;冬日短之時,日出東南,月出東北。

如夏時天舉南方,日月當俱出東北,冬時天復下, 日月亦當俱出東南。

由此言之,夏時天不舉南方,冬時天不抑下也。

然則夏日之長也,其所出之星在北方也;冬日之短 也,其所出之星在南方也。

問曰:“當夏五月日長之時在東井,東井近極,故日道長。今案察五月之時,日出於寅,入於 戌。日道長,去人遠,何以得見其出於寅入於戌乎?”日東井之時,去人極近。

夫東井近極,若極旋轉,人常見之矣。

使東井在極旁側,得無夜常為晝乎?

日晝行十六分,人常見之,不復出入焉。

儒者或曰: “日月有九道,故曰:“日行 有近遠,晝夜有長短也。 ”夫復五月之時,晝十一分,夜五分;六月,晝十分,夜六分;從六月往至十一月,月減一分: 此則日行,月從一分道也,歲,日行天十六道也,豈徒九道?

或曰:“天高南方,下北方。日出高,故見;入下,故不見。天之居若倚蓋矣,故極在人之北,是其效也。極其天下之中, 今在人北,其若倚蓋,明矣。”日明既以倚蓋喻,當若蓋之形也。

極星在上之北,若蓋之葆矣;其下之南,有若蓋之莖 者,正何所乎?

夫取蓋倚於地不能運,立而樹之,然後能轉。

今天運轉,其北際不著地者,觸礙何以能行?

由此言 之,天不若倚蓋之狀,日之出入不隨天高下,明矣。

或曰:“天北際下地中,日隨天而入地,地密鄣隱,故人不見。”然 天地,夫婦也,合為一體。

天在地中,地與天合,天地並氣,故能生物。

北方陰也,合體並氣,故居北方。

天運行於 地中乎,不則,北方之地低下而不平也。

如審運行地中,鑿地一丈,轉見水源,天行地中,出入水中乎,如北方低下不 平,是則九川北注,不得盈滿也。

實者,天不在地中,日亦不隨天隱,天平正,與地無異。

然而日出上,日入下者,隨 天轉運,視天若覆盆之狀,故視日上下然,似若出入地中矣。

然則日之出,近也;其入遠,不復見,故謂之入,運見於東 方近,故謂之出。

何以驗之?

係明月之珠於車蓋之,轉而旋之,明月之珠旋邪?

人望不過十里,天地合矣,遠非 合也。

今視日入,非入也,亦遠也。

當日入西方之時,其下民亦將謂之日中。

從日入之下,東望今之天下,或時亦天 地合。

如是方〔今〕天下在南方也,故日出於東方,入於北方之地,日出北方,入於南方。

各於近者為出,遠者為入。

實者不入,遠矣。

臨大澤之濱,望四邊之際與天屬;其實不屬,遠若屬矣。

日以遠為入,澤以遠為屬,其實一也。

澤 際有陸,人望而不見,陸在,察之若〔亡〕,日亦在,視之若入,皆遠之故也。

太山之高,參天入雲,去之百里,不見埵 塊。

夫去百里不見太山,況日去人以萬裡數乎?

太山之驗,則既明矣,試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於道,平易無險,去人不 一里,火光滅矣,非滅也,遠也。

今日西轉不復見者,非入也。

問曰:“天平正與地無異,今仰視天,觀日月之行,天 高南方下北方,何也?”曰:方今天下在東南之上,視天若高,日月道在人之南,今天下在日月道下,故觀日月之行,若高 南下北也。

何以驗之?

即天高南方,之星亦當高,今視南方之星低下,天復低南方乎?

夫視天之居近者則高,遠則下 焉,極北方之民以為高,南方為下。

極東極西,亦如此焉。

皆以近者為高,遠者為下。

從北塞下,近仰視鬥極,且在 人上。

匈奴之北,地之邊陲,北上視天,天復高北下南,日月之道,亦在其上。

立太山之上,太山高,去下十里,太山 下。

夫天之高下,猶人之察太山也。

平正,四方中央高下皆同,今望天之四邊若下者,非也,遠也。

非徒下,若合 矣。

儒者或以旦暮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或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

其以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者,見日出入時大,日中 時小也。

察物近則大,遠則小,故日出入為近,日中為遠也。

其以日出入為遠,日中時為近者,見日中時溫,日出入時 寒也。

夫火光近人則溫,遠人則寒,故以日中為近,日出入為遠也。

二論各有所見,故是非曲直未有所定。

如實論 之,日中近而日出入遠,何以驗之?

以植竿於屋下,夫屋高三丈,竿於屋棟之下,正而樹之,上扣棟,下抵地,是以屋棟 去地三丈。

如旁邪倚之,則竿末旁跌,不得扣棟,是為去地過三丈也。

日中時,日正在天上,猶竿之正樹去地三丈也。

日出入,邪在人旁,猶竿之旁跌去地過三丈也。

夫如是,日中為近,出入為遠,可知明矣。

試復以屋中堂而坐一人,一 人行於屋上,其行中屋之時,正在坐人之上,是為屋上之人,與屋下坐人相去三丈矣。

如屋上人在東危若西危上,其與屋 下坐人相去過三丈矣。

日中時猶人正在屋上矣,其始出與入,猶人在東危與西危也。

日中,去人近,故溫,日出入, 遠,故寒。

然則日中時日小,其出入時大者,日中光明故小,其出入時光暗故大,猶晝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

既以火為效,又以星為驗,晝日星不見者,光耀滅之也,夜無光耀,星乃見。

夫日月,星之類也。

平旦、日入光銷,故 視大也。

儒者論日旦出扶桑,暮入細柳。

扶桑,東方地;細柳,西方野也。

桑、柳,天地之際,日月常所出入之處。

問曰:歲 二月八月時,日出正東,日入正西,可謂日出於扶桑,入於細柳。

今夏日長之時,日出於東北,入於西北;冬日短之時, 日出東南,入於西南,冬與夏日之出入,在於四隅,扶桑、細柳,正在何所乎?

所論之言,猶謂春秋,不謂冬與夏也。

如實論之,日不出於扶桑,入於細柳。

何以驗之?

隨天而轉,近則見,遠則不見。

當在扶桑、細柳之時,從扶桑、細 柳之民,謂之日中之時,從扶桑、細柳察之,或時為日出入。 〔皆〕以其上者為中,旁則為旦夕,安得出於扶桑,入細 柳?

儒者論曰:“天左旋,日月之行,不繫於天,各自旋轉”。

難之曰:使日月自行,不繫於天,日行一度,月行十三 度,當日月出時,當進而東旋,何還始西轉?

系於天,隨天四時轉行也。

其喻若蟻行於磑上,日月行遲天行疾,天持日 月轉,故日月實東行而反西旋也。

或問:“日、月、天皆行,行度不同,三者舒疾,驗之人、物,〔何〕以〔為〕喻?”曰:天,日行一週。

日行一度二千 裡,日晝行千里,夜行千里,〔騏驥〕晝日亦行千里。

然則日行舒疾,與〔騏驥〕之步,相似類也。

月行十三度,十度 二萬裡,三度六千里,月一〔日〕〔一〕夜行二萬六千里,與晨鳧飛相類似也。

天行三百六十五度,積凡七十三萬裡也, 其行甚疾,無以為驗,當與陶鈞之運,弩矢之流,相類似乎?

天行已疾,去人高遠,視之若遲,蓋望遠物者,動若不動, 行若不行。

何以驗之?

乘船江海之中,順風而驅,近岸則行疾,遠岸則行遲,船行一實也,或疾或遲,遠近之視使之然 也。

仰視天之運,不若〔騏驥〕負日而馳,〔比〕〔日〕暮,而日在其前,何則? 〔騏驥〕近而日遠也。

遠則若遲, 近則若疾,六萬裡之程,難以得運行之實也。

儒者說曰:“日行一度,天一日一夜行三百六十五度,天左行,日月右行,與天相迎。”問:日月之行也,繫著於天也,日 月附天而行,不〔自〕行也。

何以言之? 《易》曰:“日月星辰麗乎天,百果草木麗於土。”麗者,附也。

附天所行, 若人附地而圓行,其取喻若蟻行於上焉。

問曰:“何知不離天直自行也?”如日能直自行,當自東行,無為隨天而西轉 也。

月行與日同,亦皆附天。

何以驗之?

驗之〔以〕雲。

雲不附天,常止於所處,使不附天,亦當自止其處。

由此 言之,日行附天明矣。

問曰:“日,火也。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為行?”曰:附天之氣行,附地之氣不行。

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

難曰:“附地之氣不行,水何以行? ”曰:水之行也,東流入海也。

西北方高,東南方下,水性歸下,猶火性趨高也。

使地不高西方,則水亦不東流。

難曰:“附地之氣不行,人附地,何以行?”曰:人之行,求有為也。

人道有為,故行 求。

古者質樸,鄰國接境,雞犬之聲相聞,終身不相往來焉。

難曰:“附天之氣行,列星亦何以不行?”曰:列星著天, 天已行也,隨天而轉,是亦行也。

難曰:“人道有為故行,天道無為何行?”曰:天之行也,施氣自然也,施氣則物自 生,非故施氣以生物也。

不動,氣不施,氣不施,物不生,與人行異。

日月五星之行,皆施氣焉。

儒者曰:“日中有三足烏,月中有兔、蟾蜍。”夫日者,天之火也,與地之火無以異也。

地火之中無生物,天火之中何故 有烏?

火中無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爛而死焉,烏安得立? .夫月者,水也水中有生物,非兔、蟾蜍也。

兔與蟾蜍久在 水中,無不死者。

日月毀於天,螺蚌汨於淵,同氣審矣,所謂兔、蟾蜍者,豈反螺與蚌邪?

且問儒者:烏、兔、蟾蜍死 乎?

生也?

如死,久在日月,燋枯腐朽。

如生,日蝕時既,月晦常盡,烏、兔、蟾蜍皆何在?

夫烏、兔、蟾蜍,日月 氣也,若人之腹臟,萬物之心膂也。

月尚可察也,人之察日無不眩,不能知日審何氣,通而見其中有物名曰烏乎?

審日 不能見烏之形,通而能見其足有三乎?

此已非實。

且聽儒者之言,蟲物非一,日中何為有烏,月中何為有“兔”、“蟾蜍” ?

儒者謂:“日蝕、月蝕也”。

彼見日蝕常於晦朔,晦朔月與日合,故得蝕之。

夫春秋之時,日蝕多矣。 《經》曰:“某月 朔,日有蝕之”。

日有蝕之者,未必月也。

知月蝕之,何諱不言月?

說日蝕之變,陽弱陰強也,人物在世,氣力勁強, 乃能乘凌。

案月晦光既,朔則如盡,微弱甚矣,安得勝日?

夫日之蝕,月蝕也。

日蝕,謂月蝕之,月誰蝕之者?

無蝕 月也,月自損也。

以月論日,亦如日蝕,光自損也。

大率四十一二月,日一食,百八十日,月一蝕,蝕之皆有時,非時 為變,及其為變,氣自然也。

日時晦朔,月復為之乎?

夫日當實滿,以虧為變,必謂有蝕之者,山崩地動,蝕者誰也?

或說:“日食者,月掩之也,日在上,月在下,障於〔月〕之形也。日月合相襲,月在上日在下者,不能掩日。日在上,月 在日下,障於日,月光掩日光,故謂之食也,障於月也,若陰雲蔽日月不見矣。其端合者,相食是也。其合相當如襲 〔璧〕者,日既是也。”日月合於晦朔,.天之常也。

日食,月掩日光,非也。

何以驗之?

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其初 食崖當與旦復時易處。

假令日在東,.月在西,月之行疾,東及日,掩日崖,須臾過日而東,西崖初掩之處光當複,東崖 未掩者當複食。

今察日之食,西崖光缺,其複也,西崖光復,過掩東崖復西崖,謂之合襲相掩障,如何?

儒者謂:“日月之體皆至圓”。

彼從下望見其形,若鬥筐之狀,狀如正圓,不如望遠光氣,氣不圓矣。

夫日月不圓,視若 圓者,〔去〕人遠也。

何以驗之?

夫日者,火之精也;月者,水之精也。

在地,水火不圓;在天水火何故獨圓?

日月 在天猶五星,五星猶列星,列星不圓,光耀若圓,去人遠也。

何以明之?

春秋之時,星霣宋都,就而視之,石也,不 圓。

以星不圓,知日月五星亦不圓也。

儒者說日及工伎之家,皆以日為一。

禹、〔益〕《山海經》言日有十,在海外東方有湯谷,上有扶桑,十日浴沐水中,有 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 《淮南書》又言:“燭十日。堯時十日並出,萬物焦枯,堯上射十日。”以故不並一日 見也。

世俗又名甲乙為日,甲至癸凡十日,日之有十,猶星之有五也。

通人談士,歸於難知,不肯辨明。

是以文二傳 而不定,世兩言而無主。

誠實論之,且無十焉。

何以驗之?

夫日猶月也,日而有十,月有十二乎?

星有五,五行之 精,金、木、水、火、土各異光色。

如日有十,其氣必異。

今觀日光無有異者,察其小大前後若一。

如審氣異,光色 宜殊;如誠同氣,宜合為一,無為十也。

驗日陽遂,火從天來,日者、大火也,察火在地,一氣也,地無十火,天安得十 日?

然則所謂十日者,殆更自有他物,光質如日之狀,居湯谷中水,時緣據扶桑,禹、益見之,則紀十日。

數家度日之 光,數日之質,刺徑千里,假令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扶桑木宜覆萬裡,乃能受之。

何則?

一日徑千里,十日宜萬裡 也。

天之去人萬裡餘也,仰察之,日光眩耀,火光盛明,不能堪也。

使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禹、益見之,不能知其為 日也。

何則?

仰察一日,目猶眩耀,況察十日乎?

當禹、益見之,若鬥筐之狀,故名之為日。

夫火如鬥筐,望六萬之 形,非就見之,即察之體也。

由此言之,禹、益所見,意似日非日也。

天地之間,物氣相類,其實非者多。

海外西南 有珠樹焉,察之是珠,然非魚中之珠也。

夫十日之日,猶珠樹之珠也,珠樹似珠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實日也。

淮南見 《山海經》,則虛言真人燭十日,妄紀堯時十日並出。

且日,火也;湯谷,水也。

水火相賊,則十日浴於湯谷,當滅敗 焉。

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處其上,宜燋枯焉。

今浴湯谷而光不滅,登扶桑而枝不燋不枯,與今日出同,不驗於五 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

且禹、益見十日之時,終不以夜,猶以晝也,則一日出,九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

如平旦日 未出,且天行有度數,日隨天轉行,安得留扶桑枝間,浴湯谷之水乎?

留則失行度,行度差跌,不相應矣。

如行出之日 與十日異,是意似日而非日也。 《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星如雨。”《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 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曰“雨

〔星〕,不及地尺而復”。

君子者,孔子,孔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孔子之意,以為地有山陵樓臺,雲不及地尺,恐失其 實,更正之曰如雨。

如雨者,為從地上而下,星亦從天霣而復,與同,故曰如。

夫孔子雖雲不及地尺,但言如雨,其謂 霣之者,皆是星也。 .孔子雖定其位,著其文,謂霣為星,與史同焉。

從平地望泰山之巔,鶴如烏,烏如爵者,泰山高 遠,物之小大失其實。

天之去地六萬餘裡,高遠非直泰山之巔也;星著於天,人察之,失星之實,非直望鶴烏之類也。

數等星之質百里,體大光盛,故能垂耀,人望見之,若鳳卵之狀,遠失其實也。

如星霣審者天之星霣而至地,人不知其為 星也。

何則?

霣時小大,不與在天同也。

今見星霣如在天時,是時星霣也;非星,則氣為之也。

人見鬼如死人之狀, 其實氣象聚,非真死人。

然則星之形,其實非星。

孔子云正霣者非星,而徙,正言如雨非雨之文,蓋俱失星之實矣。 《春秋左氏傳》:“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霣如雨,與雨俱也。”其言夜明,故不見,與《易》之言日中見 鬥相依類也。

日中見鬥,幽不明也;夜中星不見,夜光明也。

事異義同,蓋其實也。

其言與雨俱之集也。

夫辛卯之夜 明,故星不見,明則不雨之驗也,雨氣陰暗安得明?

明則無雨,安得與雨俱?

夫如是言與雨俱者非實,且言夜明不見, 安得見星與雨俱?

又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霣石於宋五,《左氏傳》曰:“星也。”夫謂霣石為星,則霣謂為石矣。

辛卯 之夜,星霣,為星,則實為石矣。

辛卯之夜,星霣如是石,地有樓臺,樓臺崩壞。

孔子雖不合言及地尺,雖地必有實 數,魯史目見,不空言者也,雲與雨俱,雨集於地,石亦宜然。

至地而樓臺不壞,非星明矣。

且左丘明謂石為星,何以 審之?

當時石霣輕然。

何以其從天墜也?

秦時三山亡,亡〔者〕不消散,有在其集下時必有聲音,或時夷狄之山,從 集於宋,宋聞石霣,則謂之星也。

左丘明省,則謂之星。

夫星,萬物之精,與日月同。

說五星者,謂五行之精之光 也。

五星眾星同光耀,獨謂列星為石,恐失其實。

實者,辛卯之夜,霣星若雨而非星也,與彼湯谷之十日,若日而非日 也。

儒者又曰:“雨從天下”,謂正從天墜也。

如〔實〕論之,雨從地上,不從天下,見雨從上集,則謂從天下矣,其實地上 也。

然其出地起於山。

何以明之? 《春秋傳》曰:“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遍天下,惟太山也。”太山雨天 下,小山雨一國,各以小大為近遠差。

雨之出山,或謂雲載而行,雲散水墜,名為雨矣。

夫雲則雨,雨則雲矣,初出為 雲,雲繁為雨。

猶甚而泥露濡汙衣服,若雨之狀。

非雲與俱,雲載行雨也。

或曰:“《尚書》曰:‘月之從星,則以風 雨。’《詩》曰:“月麗於畢,俾滂沲矣。 ”二經鹹言,所謂為之非天,如何?”夫雨從山發,月經星麗畢之時,麗畢之時 當雨也。

時不雨,月不麗,山不雲,天地上下自相應也。

月麗於上,山烝於下,氣體偶合,自然道也。

雲霧,雨之徵 也,夏則為露,冬則為霜,溫則為雨,寒則為雪。

雨露凍凝者,皆由地發,不從天降也。

答佞篇第三十三 或問曰:“賢者行道,得尊官厚祿;矣何心為佞,以取富貴?”曰:佞人知行道可以得富貴,必以佞取爵祿者,不能禁慾 也;知力耕可以得谷,勉貿可以得貨,然而必盜竊,情慾不能禁者也。

以禮進退也,人莫之貴,然而違禮者眾,尊義者 希,心情貪欲,志慮亂溺也。

夫佞與賢者同材,佞以情自敗;偷盜與田商同知,偷盜以欲自劾也。

問曰:“佞與賢者同材,材行宜鈞,而佞人曷為獨以情自敗?”曰:富貴皆人所欲也,雖有君子之行,猶有飢渴之情。

君 子則以禮防情,以義割欲,故得循道,循道則無禍;小人縱貪利之慾,逾禮犯義,故進得苟佞,苟佞則有罪。

夫賢者,君 子也;佞人,小人也。

君子與小人本殊操異行,取捨不同。

問曰:“佞與讒者同道乎?有以異乎?”曰:讒與佞,俱小人也,同道異材,俱以嫉妒為性,而施行發動之異。

讒以口害 人,佞以事危人;讒人以直道不違,佞人依違匿端;讒人無詐慮,佞人有術數。

故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莫能知賢別佞。

難曰:“人君皆能遠讒親仁,而莫能知賢別佞,然則佞人意不可知乎?”曰:佞可知,人君不能知。

庸庸之君,不能知 賢,不能知賢,不能知佞。

唯聖賢之人,以九德檢其行,以事效考其言。

行不合於九德,言不驗於事效,人非賢則佞 矣。

夫知佞以知賢,知賢以知佞,知賢則賢智自覺,知賢則奸佞自得。

賢佞異行,考之一驗;情心不同,觀之一實。

問曰:“九德之法,張設久矣,觀讀之者,莫不曉見,鬥斛之量多少,權衡之縣輕重也。然而居國有土之君,曷為常有邪佞 之臣與常有欺惑之患?”〔曰〕:無患鬥斛過,所量非其穀;不患無銓衡,所銓非其物故也。

在人君位者,皆知九德之可 以檢行,事效可以知情,然而惑亂不能見者,則明不察之故也。

人有不能行,行無不可檢;人有不能考,情無不可知。

問曰:“行不合於九德,效不檢於考功,進近非賢,非賢則佞。夫庸庸之材,無高之知不能及賢。賢功不效,賢行不應,可 謂佞乎?”曰:材有不相及,行有不相追,功有不相襲。

若知無相襲,人材相什百,取捨宜同。

賢佞殊行,是是非非。

實名俱立,而效有成敗,是非之言俱當,功有正邪。

言合行違,名盛行廢。

問曰:“行合九德則賢,不合則佞。世人操行者可盡謂佞乎?”曰:諸非皆惡,惡中之逆者,謂之無道;惡中之巧者,謂之 佞人。

聖王刑憲,佞在惡中;聖王賞勸,賢在善中。

純潔之賢,善中殊高,賢中之聖也。 〔惡〕中大佞,惡中之雄 也。

故曰:觀賢由善,察佞由惡。

善惡定成,賢佞形矣。

問曰:“聰明有蔽塞,推行有謬誤,今以是者為賢,非者為佞,殆不得賢之實乎?”曰:聰明蔽塞,推行謬誤,人之所歉 也。

故曰:刑故無小,宥過無大。

聖君原心省意,故誅故貰誤。

故賊加增,過誤減損,一獄吏所能定也,賢者見之不 疑矣。

問曰:“言行無功效,可謂佞乎?”〔曰〕:蘇秦約六國為從,強秦不敢窺兵於關外。

張儀為橫,六國不敢同攻於關內。

六國約從,則秦畏而六國強;三秦稱橫,則秦強而天下弱。

功著效明,載紀竹帛,雖賢何以加之?

太史公敘言眾賢, 儀、秦有篇,無嫉惡之文,功鈞名敵,不異於賢。

夫功之不可以效賢,猶名之不可實也。

儀、秦,排難之人也,處擾攘 之世,行揣摩之術。

當此之時,稷、契不能與之爭計,禹、睪陶不能與之比效。

若夫陰陽調和,風雨時適,五穀豐熟, 盜賊衰息,人舉廉讓,家行道德之功,命祿貴美,術數所致,非道德之所成也。

太史公記功,故高來祀,記錄成則著效明 驗,攬載高卓,以儀、秦功美,故列其狀。

由此言之,佞人亦能以權說立功為效。

無效,未可為佞也。

難曰:“惡中立 功者謂之佞。能為功者,材高知明。思慮遠者,必傍義依仁,亂於大賢。故《覺佞》之篇曰:‘人主好辨,佞人言利;人主 好文,佞人辭麗。’心合意同,偶當人主,說而不見其非,何以知其偽而伺其奸乎?”曰:是謂庸庸之君也,材下知昬,蔽

惑不見。 〔若〕〔大〕賢之君,察之審明,若視俎上脯,指掌中之理,數局上之棋,摘轅中之馬。

魚鱉匿淵,捕漁者知 其源;禽獸藏山,畋獵者見其脈。

佞人異行於世,世不能見,庸庸之主,無高材之人也。

難曰:“人君好辨,佞人言 利;人主好文,佞人辭麗。言操合同,何以覺之?”曰:《文王官人法》曰:推其往行,以揆其來言,聽其來言,以省其往 行,觀其陽以考其陰,察其內以揆其外。

是故詐善設節者可知,飾偽無情者可辨,質誠居善者可得,含忠守節者可見也。

人之舊性不辨,人君好辨,佞人學求合於上也。

人之故能不文,人君好文,佞人意欲稱上。

上奢,己麗服;上儉,己不 飭。

今操與古殊,朝行與家別。

考鄉裡之跡,證朝庭之行,察共親之節,明事君之操,外內不相稱,名實不相副,際會 發見、姦為覺露也。

問曰:“人操行無恆,權時制宜。信者欺人,直者曲撓。權變所設,前後異操,事有所應,左右異語。儒書所載,權變非 一。今以素故考之,毋乃失實乎?”曰:賢者有權,佞者有權。

賢者之有權,後有應。

佞人之有權,亦反經,後有惡。

故賢人之權,為事為國;佞人之權,為身為家。

觀其所權,賢佞可論。

察其發動,邪正可名。

問曰:“佞人好毀人,有諸?”曰:佞人不毀人。

如毀人,是讒人也。

何則?

佞人求利,故不毀人。

苟利於己,曷為毀 之?

苟不利於〔己〕,毀之無益。

以計求便,以數取利,利則便得。

妒人共事,然後危人。

其危人也,非毀之;而其 害人也,非泊之。

譽而危之,故人不知;厚而害之,故人不疑。

是故佞人危而不怨;害人,之敗而不仇,隱情匿意為之 功也。

如毀人,人亦毀之,眾不親,士不附也,安能得容世取利於上?

問曰:“佞人不毀人於世間,毀人於將前乎?”曰:佞人以人欺將,不毀人於將。 “然則佞人奈何?”曰:佞人毀人,譽 之;危人,安之。 “毀危奈何?”假令甲有高行奇知,名聲顯聞,將恐人君召問,扶而勝己,欲故廢不言,常騰譽之。

薦 之者眾,將議欲用,問人,人必不對曰:“甲賢而宜召也。何則?甲意不欲留縣,前聞其語矣,聲望欲入府,在郡則望欲入 州。志高則操與人異,望遠則意不顧近。屈而用之,其心不滿,不則臥病。賤而命之則傷賢,不則損威。故人君所以失名 損譽者,好臣所常臣也。自耐下之,用之可也。自度不能下之,用之不便。夫用之不兩相益,舍之不兩相損。”人君畏其 志,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

問曰:“佞人直以高才洪知考上世人乎?將有師學檢也?”曰:人自有知以詐人,及其說人主,須術以動上,猶上人自有勇 威人,及其戰鬥,須兵法以進眾,術則從橫,師則鬼谷也。

傳曰:“蘇秦、張儀從橫習之鬼谷先生,掘地為坑,曰: ‘下,說令我泣出,則耐分人君之地。’蘇秦下,說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張儀不若。蘇秦相趙,並相六國。張儀貧賤往歸, 蘇秦座之堂下,食以僕妾之食,數讓激怒,欲令相秦。儀忿恨,遂西入秦。蘇秦使人厚送。其後覺知,曰:此在其術中, 吾不知也,此吾所不及蘇君者。”知深有術,權變鋒出,故身尊崇榮顯,為世雄傑。

深謀明術,深淺不能並行,明暗不能 並知。

問曰:“佞人養名作高,有諸?”曰:佞人食利專權,不養名作高。

貪權據凡,則高名自立矣。

稱於小人,不行於君子。

何則?

利義相伐,正邪相反。

義動君子,利動小人。

佞人貪利名之顯,君子不安。

下則身危。

舉世為佞者,皆以禍 眾。

不能養其身,安能養其名?

上世列傳棄〔榮〕養身,違利赴名,竹帛所載,伯成子高委國而耕,於陵子辭位灌園。

近世蘭陵王仲子、東〔郡〕昔廬君陽,寢位久病,不應上徵,可謂養名矣。

夫不以道進,必不以道出身;不以義止,必不 以義立名。

佞人懷貪利之心,輕禍重身,傾死為矣,何名之養?

義廢德壞,操行隨辱,何雲作高?

問曰:“大佞易知乎?小佞易知也?”曰:大佞易知,小佞難知。

何則?

大佞材高,其跡易察;小佞知下,其效難省。

何以明之?

成事,小盜難覺,大盜易知也。

攻城襲邑,剽劫虜掠,發則事覺,道路皆知盜也。

穿鑿垣牆,狸步鼠竊, 莫知謂誰。

曰:“大佞姦深惑亂其人如大盜易知,人君何難?”《書》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虞舜大聖,驩兜大 佞。

大聖難知大佞,大佞不憂大聖。

何易之有? ”〔曰〕:是謂下知之,上知之。上知之,大難小易,下知之,大易小 難。何則?佞人材高,論說麗美。因麗美之說,人主之威,人〔主〕心並不能責,知或不能覺。小佞材下,對鄉失漏,際 會不密,人君警悟,得知其故。大難小易也。屋漏在上,知者在下。漏大,下見之著;漏小,下見之微。或曰:“雍也仁而 不佞。 ”孔子曰:“焉用佞?

禦人以口給,屢憎於民。 ”誤設計數,煩擾農商,損下益上,愁民說主。損上益下,忠臣之 說也;損下益上,佞人之義也。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聚斂,季氏不知其惡, 不知百姓所共非也。

程材篇第三十四 論者多謂儒生不及彼文吏,見文吏利便,而儒生陸落,則詆訾儒生以為淺短,稱譽文吏謂之深長。

是不知儒生,亦不知文 吏也。

儒生、文吏皆有材智,非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儒生不習也。

謂文吏更事,儒生不習,可也;謂文吏深長, 儒生淺短,知妄矣。

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

何則?

並好仕學宦,用吏為繩表也。

儒生有闕,俗共短 之;文吏有過,俗不敢訾。

歸非於儒生,付是於文吏也。

夫儒生材非下於文吏,又非所習之業非所當為也,然世俗共短 之者,見將不好用也。

將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須文吏以領之也。

夫論善謀材,施用累能,期於有益。

文吏 理煩,身役於職,職判功立,將尊其能。

儒生慄慄,不能當劇;將有煩疑,不能效力,力無益於時,則官不及其身也。

將以官課材,材以官為驗,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

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能之將。

世俗之論,緣將好 惡。

今世之將,材高知深,通達眾凡,舉綱持領,事無不定。

其置文吏也,備數滿員,足以輔己志。

志在修德,務在立化, 則夫文吏瓦石,儒生珠玉也。

夫文吏能破堅理煩,不能守身,〔不能守〕身,則亦不能輔將。

儒生不習於職,長於匡 救,將相傾側,諫難不懼。

案世間能建蹇蹇之節,成三諫之議,令將檢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

阿意苟取容 幸,將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

文吏以事勝,以忠負;儒生以節優,以職劣。

二者長短,各有所宜。

世之將 相,各有所取。

取儒生者,必軌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優事理亂者也。

材不自能則須助,須助則待勁。

官之立 佐,為力不足也;吏之取能,為材不及也。

日之照幽,不須燈燭;賁、育當敵,不待輔佐。

使將相知力,若日之照幽,賁、育之難敵,則文吏之能無所用也。

病作

而醫用,禍起而巫使。

如自能案方和藥,入室求祟,則醫不售而巫不進矣。

橋樑之設也,足不能越溝也;車馬之用也, 走不能追遠也。

足能越溝,走能追遠,則橋樑不設、車馬不用矣。

天地事物,人所重敬,皆力劣知極,須仰以給足者 也。

今世之將相,不責己之不能,而賤儒生之不習;不原文吏之所得得用,而尊其材,謂之善吏。

非文吏,憂不除;非 文吏,患不救。

是以選舉取常故,案吏取無害。

儒生無閥閱,所能不能任劇,故陋於選舉,佚於朝庭。

聰慧捷疾者, 隨時變化,學知吏事,則踵文吏之後,未得良善之名。

守古循志,案禮修義,輒為將相所不任,文吏所毗戲。

不見任則 執欲息退,見毗戲則意不得。

臨職不勸,察事不精,遂為不能,斥落不習。

有俗材而無雅度者,學知吏事,亂於文吏, 觀將所知,適時所急,轉志易務,晝夜學問,無所羞恥,期於成能名文而已。

其高志妙操之人,恥降意損崇,以稱媚取 進,深疾才能之儒,〔汨〕入文吏之科,堅守高志,不肯下學。

亦時或精暗不及,意疏不密,臨事不識;對向謬誤;拜起 不便,進退失度;秦記言事,蒙士解過,援引古義;割切將欲,直言一指,觸諱犯忌;封蒙約縛,簡繩檢署,事不如法, 文辭卓詭,闢刺離實,曲不應義。

故世俗輕之,文吏薄之,將相賤之。

是以世俗學問者,不肯竟經明學,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義理略具,同〔趨〕學史書,讀律諷令,治作〔請〕奏, 習對向,滑習跪拜,家成室就,召署輒能。

徇今不顧古,趨仇不存志,競進不案禮,廢經不念學。

是以古經廢而不修, 舊學暗而不明,儒者寂於空室,文吏嘩於朝堂。

材能之士,隨世驅馳;節操之人,守隘屏竄。

驅馳日以巧,屏竄日以 拙。

非材頓知不及也,希見闕為,不狎習也。

蓋足未嘗行,堯、禹問曲折;目未嘗見,孔、墨問形象。

齊部世刺繡,恆女無不能;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 〔目〕見之,日為之,手狎也。

使材士未嘗見,巧女未嘗為,異 事詭手,暫為卒睹,顯露易為者,猶憒憒焉。

方今論事,不謂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嘗為,而曰知不達。

失其實 也。

儒生材無不能敏,業無不能達,志不〔肯〕為。

今俗見不習,謂之不能,睹不為,謂之不達。

科用累能,故文吏 在前,儒生在後。

是從朝庭謂之也。

如從儒堂訂之,則儒生在上,文吏在下矣。

從農論田,田夫勝;從商講賈,賈人 賢;今從朝庭謂之文吏。

朝庭之人也,幼為乾吏,以朝庭為田畝,以刀筆為耒耜,以文書為農業,猶家人子弟,生長宅 中,其知曲折,愈於賓客也。

賓客暫至,雖孔、墨之材,不能分別。

儒生猶賓客,文吏猶子弟也。

以子弟論之,則文 吏曉於儒生,儒生暗於文吏。

今世之將相,知子弟以文吏為慧,不能知文吏以狎為能;知賓客以暫為固,不知儒生以希為 拙:惑蔽闇昧,不知類也。

一縣佐史之材,任郡掾史。

一郡修行之能,堪州從事。

然而郡不召佐史,州不取修行者, 巧習無害,文少德高也。

五曹自有條品,簿書自有故事,勤力玩弄,成為巧吏,安足多矣?

賢明之將,程吏取才,不求 習論高,存志不顧文也。

稱良吏曰忠,忠之所以為效,非簿書也。

夫事可學而知,禮可習而善,忠節公行不可立也。

文吏、儒生皆有所志,然而 儒生務忠良,文吏趨理事。

苟有忠良之業,疏拙於事,無損於高。

論者以儒生不曉簿書,置之於下第。

法令比例,吏 斷決也。

文吏治事,必問法家。

縣官事務,莫大法令。

必以吏職程高,是則法令之家宜最為上。

或曰:“固然,法 令,漢家之經,吏議決焉。事定於法,誠為明矣。”曰:夫《五經》亦漢家之所立,儒生善政,大義皆出其中。

董仲舒表 《春秋》之義,稽合於律,無乖異者。

然則《春秋》,漢之經,孔子製作,垂遺於漢。

論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 是暗蔽也。 《春秋》、《五經》義相關穿,既是《春秋》,不大《五經》,是不通也。 《五經》以道為務,事不如道, 道行事立,無道不成。

然則儒生所學者,道也;文吏所學者,事也。

假使材同,當以道學。

如比於文吏,洗泥者以 水,燔腥生者用火。

水火,道也,用之者,事也,事末於道。

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與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 得程矣。

堯以俊德,致黎民雍。

孔子曰:“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張釋之曰:“秦任刀筆小吏,陵遲至於二世,天下土崩。”張 湯、趙禹,漢之惠吏,太吏公《序累》置於酷部而致土崩,孰與通於神明令人填膺也?

將相知經學至道,而不尊經學之 生,彼見經學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

牛刀可以割雞,雞刀難以屠牛。

刺繡之師能縫帷裳。

納縷之工不能織錦;儒 生能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學。

文吏之能,誠劣不及,儒生之不習,實優而不為。

禹決江河,不秉 �學覽古今,計胸中之穎,出溢十萬。

文吏所知,不過辨解簿書。

富累千金,孰與貲直百十也?

京稟知丘,孰與委聚 如坻也?

世名材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

然則儒生所懷,可謂多矣。

蓬生麻間,不扶自直;白紗入緇,不染自黑。

此言所習善惡,變易質性也。

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聖教,日夜諷 詠,得聖人之操矣。

文吏幼則筆墨,手習而行,無篇章之誦,不聞仁義之語。

長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為己,勉赴權 利;考事則受賂,臨民則採漁,處右則弄權,幸上則賣將;一旦在位,鮮冠利劍。

一歲典職,田宅並兼。

性非皆惡,所 習為者,違聖教也。

故習善儒路,歸化慕義,志操則勵變從高明。

明將見文,顯用儒生:東海相宗叔犀,犀廣召幽隱, 春秋會饗,設置三科,以第補吏。

一府員吏,儒生什九。

陳留太守陳子瑀,開廣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

簿書之 吏,什置一二。

兩將知道事之理,曉多少之量,故世稱褒其名,書記紀累其行也。

量知篇第三十五 《程材》所論,論材能行操,未言學知之殊奇也。

夫儒生之所以過文吏者,學問日多,簡練其性,雕琢其材也。

故夫學 者所以反情治性,盡才成德也。

材盡德成,其比於文吏,亦雕琢者,程量多矣。

貧人與富人,俱齎錢百,並為賻禮死哀 之家。

知之者,知貧人劣能共百,以為富人饒羨有奇餘也;不知之者,見錢俱百,以為財貨貧富皆若一也。

文吏、儒生 有似於此。

皆為掾吏,並典一曹,將知之者,知文吏、儒生筆同,而儒生胸中之藏,尚多奇餘;不知之者,以為皆吏,深 淺多少同一量,失實甚矣。

地性生草,山性生木。

如地種葵韭,山樹棗栗,名曰美園茂林,不復與一恆地庸山比矣。

文吏、儒生,有似於此,俱有材能,並用筆墨,而儒生奇有先王之道。

先王之道,非徒葵韭棗栗之謂也。

恆女之手,紡 績織經;如或奇能,織錦刺繡,名曰卓殊,不復與恆女科矣。

夫儒生與文吏程材,而儒生侈有經傳之學,猶女工織錦刺繡 之奇也。

貧人好濫,而富人守節者,貧人不足而富人饒侈。

儒生不為非,而文吏好為奸者,文吏少道德,而儒生多仁義也。

貧人

富人,並為賓客,受賜於主人,富人不慚而貧人常愧者,富人有以效,貧人無以復也。

儒生、文吏,俱以長吏為主人者 也。

儒生受長吏之祿,報長吏以道;文吏空胸無仁義之學,居往食祿,終無以效,所謂屍位素餐者也。

素者,空也;空 虛無德,餐人之祿,故曰素餐。

無道藝之業,不曉政治,默坐朝庭,不能言事,與屍無異,故曰屍位。

然則文吏所謂屍 位素餐者也。

居右食嘉,見將傾邪,豈能舉記陳言得失乎?

一則不能見是非,二則畏罰不敢直言。 《禮》曰:“情慾 巧。”其能力言者,文丑不好,有骨無肉,脂腴不足,犯幹將相指,遂取間郤。

為地戰者不能立功名,貪爵祿者不能諫於 上。

文吏貪爵祿,一日居位,輒欲圖利,以當資用,侵漁徇身,不為將官顯義。

雖見太山之惡,安肯揚舉毛髮之言?

事理如此,何用自解於屍位素餐乎?

儒生學大義,以道事將,不可則止,有大臣之志,以經勉為公正之操,敢言者也,位 又疏遠。

遠而近諫,《禮》謂之諂,此則郡縣之府庭所以常廓無人者也。

或曰:“文吏筆扎之能,而治定簿書,考理煩事,雖無道學,筋力材能盡於朝庭,此亦報上之效驗也。”曰:此有似於貧人 負官重責,貧無以償,則身為官作,責乃畢竟。

夫官之作,非屋廡則牆壁也。

屋廡則用斧斤,牆壁則用築鍤。

荷斤 斧,把築鍤,與彼握刀持筆何以殊?

苟謂治文書者報上之效驗,此則治屋廡牆壁之人,亦報上也。

俱為官作,刀筆斧斤 築鍤鈞也。

抱布貿絲,交易有亡,各得所願。

儒生抱道貿祿,文吏無所抱,何用貿易?

農商殊業,所畜之貨,貨不可 同,計其精粗,量其多少,其出溢者名曰富人,富人在世,鄉裡願之。

夫先王之道,非徒農商之貨也,其為長吏立功緻 化,非徒富多出溢之榮也。

且儒生之業,豈徒出溢哉?

其身簡練,知慮光明,見是非審,審尤奇也。

蒸所與眾山之材幹同也,〔伐〕以為蒸,燻以火,煙熱究浹,光色澤潤,爇之於堂,其耀浩廣,火灶之效加也。

繡之未 刺,錦之未織,恆絲庸帛,何以異哉?

加五采之巧,施針縷之飾,文章炫耀,黼黻華蟲,山龍日月。

學士有文章,猶絲 帛之有五色之巧也。

本質不能相過,學業積聚,超逾多矣。

物實無中核者謂之鬱,無刀斧之斷者謂之樸。

文吏不學, 世之教無核也,鬱樸之人,孰與程哉?

骨曰切,象曰瑳,玉曰琢,石曰磨,切琢磨,乃成寶器。

人之學問知能成就,猶 骨象玉石切瑳琢磨也。

雖欲勿用,賢君其舍諸?

孫武、闔廬,世之善用兵者也,知或學其法者,戰必勝。

不曉什伯之 陣,不知擊刺之術者,強使之軍,軍覆師敗,無其法也。

谷之始熟曰粟。

舂之於臼,簸其粃糠;蒸之於甑,爨之以火, 成熟為飯,乃甘可食。

可食而食之,味生肌腴成也。

粟未為米,米未成飯,氣腥未熟,食之傷人。

夫人之不學,猶谷 未成粟,米未為飯也。

知心亂少,猶食腥谷,氣傷人也。

學士簡練於學,成熟於師,身之有益,猶谷成飯,食之生肌腴 也。

銅錫未採,在眾石之間,工師鑿掘,爐橐鑄鑠乃成器。

未更爐橐,名曰積石,積石與彼路畔之瓦、山間之礫,一實 也。

故夫谷未舂蒸曰粟,銅未鑄鑠曰積石,人未學問曰矇。

矇者,竹木之類也。

夫竹生於山,木長於林,未知所入。

截竹為筒,破以為牒,加筆墨之跡,乃成文字,大者為經,小者為傳記。

斷木為槧,之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牘。

夫竹木,粗苴之物也,雕琢刻削,乃成為器用。

況人含天地之性,最為貴者乎!

不入師門,無經傳之教,以鬱樸之實,不曉禮義,立之朝庭,植笮樹表之類也,其何益哉?

山野草茂,鉤鐮斬刈,乃成道 路也。

士未入道門,邪惡未除,猶山野草木未斬刈,不成路也。

染練布帛,名之曰採,貴吉之服也。

無染練之治,名 縠粗,縠粗不吉,喪人服之。

人無道學,仕宦朝庭,其不能招致也,猶喪人服粗,不能招吉也。

能削柱樑,謂之木匠。

能穿鑿穴坎,謂之士匠;能雕琢文書,謂之史匠。

夫文吏之學,學治文書也,當與木土之匠同科,安得程於儒生哉?

御 史之遇文書,不失分銖;有司之陳籩豆,不誤行伍。

其巧習者,亦先學之,人不貴者也,小賤之能,非尊大之職也。

無 經藝之本,有筆墨之末,大道未足而小伎過多,雖曰吾多學問,御史之知、有司之惠也。

飯黍梁者饜,餐糟糠者飽,雖俱 曰食,為腴不同。

儒生文吏,學俱稱習,其於朝庭,有益不鈞。

鄭子皮使尹何為政,子產比於未能操刀使之割也。

子 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皆以未學,不見大道也。

醫無方術,雲:“吾能治病。”問之曰:“何用治 病?”曰:“用心意。”病者必不信也。

吏無經學,曰:“吾能治民。”問之曰:“何用治民?”曰:“以材能。”是醫無方 術,以心意治病也,百姓安肯信向,而人君任用使之乎?

手中無錢,之市使貨主問曰“錢何在”,對曰:“無錢”,貨主必 不與也。

夫胸中不學,猶手中無錢也。

欲人君任使之,百姓信向之,奈何也?

謝短篇第三十六 《程材》、《量知》,言儒生、文吏之材不能相過;以儒生脩大道,以文吏曉簿書,道勝於事,故謂儒生頗愈文吏也。

此 職業外相程相量也,其內各有所以為短,未實謝也。

夫儒生能說一經,自謂通大道,以驕文吏;文吏曉簿書,自謂文無 害,以戲儒生。

各持滿而自〔臧〕,非彼而是我,不知所為短,不悟於己未足。 《論衡》之,將使忄奭然各知所 〔乏〕。

訓夫儒生所短,不徒以不曉簿書;文吏所劣,不徒以不通大道也,反以閉暗不覽古今,不能各自知其所業之事未 具足也。

二家各短,不能自知也。

世之論者,而亦不能訓之,如何?

夫儒生之業,《五經》也,南面為師,旦夕講授 章句,滑習義理,究備於《五經》可也。 《五經》之後,秦、漢之事,不能知者,短也。

夫知古不知今,謂之陸沉,然 則儒生,所謂陸沉者也。 《五經》之前,至於天地始開、帝王初立者,主名為誰,儒生又不知也。

夫知今不知古,謂之 盲瞽。 《五經》比於上古,猶為今也。

徒能說經,不曉上古,然則儒生,所謂盲瞽者也。

儒生猶曰:“上古久遠,其事闇昧,故經不載而師不說也。”夫三王之事雖近矣,經雖不載,義所連及,《五經》所當共 知,儒生所當審說也。

夏自禹向國,幾載而至於殷?

殷自湯幾祀而至於週?

周自文王幾年而至於秦?

桀亡夏而紂棄 殷,滅週者何王也?

週猶為遠,秦則漢之所伐也。

夏始於禹,殷本於湯,周祖后稷,秦初為人者誰?

秦燔《五經》, 坑殺儒士,《五經》之家所共聞也。

秦何起而燔《五經》,何感而坑儒生?

秦則前代也。

漢國自儒生之家也,從高祖 至今朝幾世?

歷年訖今幾載?

初受何命?

復獲何瑞?

得天下難易孰與殷、週?

家人子弟學問歷幾歲,人問之曰:“居 宅幾年?祖先何為?”不能知者,愚子弟也。

然則儒生不能知漢事,世之愚蔽人也。 “溫故知新,可以為師。”古今不 知,稱師如何?

彼人問曰:“二尺四寸,聖人文語,朝夕講習,義類所及,故可務知。漢事未載於經,名為尺籍短書,比 於小道,其能知,非儒者之貴也。”儒不能都曉古今,欲各別說其經;經事義類,乃以不知為貴也?

事不曉,不以為短!

請複別問儒生,各以其經,旦夕之所講說。

先問《易》家:“《易》本何所起?造作之者為誰?”彼 將應曰:“伏羲作八卦,文王演為六十四,孔子作《彖》、《象》、 《繫辭》。三聖重業,《易》乃具足。”問之 曰:“《易》有三家,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伏羲所作,文王所造,《連山》乎?《歸藏》、《周 易》也?秦燔《五經》,《易》何以得脫?漢興幾年而復立?宣帝之時,河內女子壞老屋,得《易》一篇,名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