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6
○氏族 《禮記•大傳》正義:諸侯賜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於之 於曰公孫,公孫之子其親已遠,不得上連於公,故以王父字為氏。若適夫人之子, 則以五十字伯仲為氏,若魯之衝孫、季孫是也,若庶子妾子,則以二十字為氏, 則展氏、臧氏是也。若異姓,則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為氏。以官為氏者,則司馬、 司城是也,以邑為氏者,若韓、趙,魏是也。凡賜氏族者,比為卿,乃賜有大功 德者。生賜以族,若叔孫得臣是也。是公子之孫,若有大功德,則以公幹之字賜 以為族,若仲遂是也。其無功德,死後乃賜族,若無駭是也。其子孫若為卿,其 君不賜族,子孫自以上父字為族也。氏、族,對文為別,散則通也。故《左傳》 雲:“問族於眾仲”下雲:“公命以字為展氏”是也。其姓與氏散亦得通,故 《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云氏是也。
戰國時人大抵猶稱氏族。姓也。漢人則通謂之姓,然氏族之稱猶有存者。 《漢書•恩澤侯表》“褒魯節侯公子寬,以魯頃公玄孫之玄孫,奉周祀。元始元 年六月丙午,封於相如嗣,更姓公孫氏。後更為姬氏。”公子公孫,氏也,姬, 姓也。此變氏稱姓之一證。 《水經注》“漢武帝元鼎四年,幸洛陽,巡省豫州,觀於周室,邈而無祀。
詢問耆老,乃得孽子嘉,封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按《汲冢》古文謂衛將軍 文子為子南彌牟,其後有子南勁。《紀年》“勁朝子魏,後惠成王如衛,命子南 為侯。”秦並六國,衛最後滅。疑嘉是衛後,故氏子南而稱君也。據此,嘉本氏 子南,武帝即以其氏命之為爵。而《漢書•恩澤侯表》竟作“姬嘉”,則沒其氏 而書其姓矣,與褒魯之封公孫氏更為姬氏者正同。
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日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日 姓劉氏。
先生《原姓篇》曰:男子稱氏,女子稱姓。氏一再傳而可變,姓千萬年而不 變。最貴者國君,國君無氏,不稱氏稱國,踐土之盟,其載書曰:“晉重魯申、 衛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荀偃之稱齊環,衛太子之稱鄭勝、 晉午是也。次則公子,公子無氏,不稱氏,稱公子,公子驅、公子益師是也,最 下者庶人,庶人無氏,不稱氏稱名,然則氏之所由興,其在於卿大夫乎?故曰: 諸候之子為公子,公子之子為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若溢、若邑、官為氏。
氏焉者,類族也,貴貴也。考之於《傳》,二百五十五年之間,有男子而稱姓者 乎?無有也。女子則稱姓。古者男女異長,在室也稱姓,冠之以序,叔隗,季隗 之類是也。已嫁也,於國君則稱姓,冠之以國,江羋,息媯之類是也。於大夫則 稱姓,冠之以大夫之氏,趙姬、盧蒲姜之類是也,在彼國之人稱之,或冠以所自 出之臥若氏驪姬、梁贏之於晉,顏懿姬、聲姬之於齊是也。既車也稱姓,冠之 以溢,成風敬贏之類是也。亦有無溢而仍其在室之稱,仲子、少姜之類是也,範 氏之先,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夏為御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上 會之帑處秦者為劉氏。夫概王奔楚,為堂溪氏。伍員屬其子於齊,為王孫氏。智 果別族於大史,為輔氏。故曰氏可變也。盂孫氏,小宗之別為子月民氏、為南宮 氏。叔孫氏,小宗之別為叔仲氏。季孫氏之支子曰季公鳥、季公亥。季寤稱季不 稱孫。故曰貴貴也。魯昭公娶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崔武子欲娶棠姜,東 郭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夫崔之與東郭氏異,昭 公之與夷昧代遠,然同姓,下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也,故曰姓不變也。是故氏 焉者,所以為另別也;姓焉者,所以為女坊也,自秦以後之人以氏為姓,以姓稱 男,而周制亡而族類亂。 ○氏族相傳之訛 氏族之書所指秦、漢以上者,大抵不可盡信。《唐書》表李氏則雲:“紂之 時有理徵,字德靈,為翼隸中吳伯。”壽《北史》序傳。不知三代時無此名字, 無此官爵也。錶王氏則雲:“周靈王太子晉,以直諫廢為庶人。”傳、己亦無此 事,王氏定著三房,一日琅邪,二日太原,皆出靈王太子晉,三日京兆,出魏信 陵君。是凡王皆姬姓矣,乃王莽自為舜後,莽敗,其族尚全,未必無後裔。而春 秋吳有王犯,晉有王良,範氏這臣王生。戰國齊有王鬥、王、王,費有五順, 魏有王錯,趙有王登,秦有王稽、王、王剪、王綰、王戊,亦未必同出於靈王 也。韓文公作《王仲舒神道碑》,文雲:“王氏皆王者之後,在太原者為姬姓, 春秋時,王子成父敗狄有功,因賜氏。”此語卻有斟酌。
竇氏。古無所考,類族者不得其本,見《左傳》有“後緡方娠,逃出自竇” 之文,即為之說曰:“帝相妃有仍氏女,逃出自竇,奔歸有仍,生少康,少康次 子曰龍,留居有仍,遂為竇氏。”此與王莽引《易》“伏戎於莽,升其高陵”, 莽,皇帝名也;升,劉伯升也,何以異哉!乃韓文公作《竇牟墓誌》:“後緡竇 逃閔腹子,夏以再家竇為氏。”亦用此事,竊意古地以竇名者甚多,必是以地為 氏。《路史》曰:“餘嘗考之,古之得姓者未有不本乎始封者也,其氏於事者蓋 寡矣。而姓書氏譜一每為之曲說,至有棄其祖之所自出,又牽異類而屬之,豈不 悲哉!”正謂若此之類也。
漢時碑文所述氏族之始,多不可據。如魏蔣濟郊議稱《曹騰碑文》雲:“曹 氏族出自邾。”王沈《魏書》雲:“其先出於黃帝,當高陽世,陸終之子日安, 是為曹姓。周武王克殷,封曹俠於邾。至戰國,為楚所滅,子孫分流,或家於沛。” 而魏武作《家傳》,自雲:“曹叔振鋒之後。”陳思王作《武帝諱》曰:”於穆 武王,胄稷允周。”則又姬姓之後,以國為氏者矣。及至景初中,明帝從高堂隆 議,謂魏為舜後。詔曰:“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把圈丘,以始祖帝舜配。” 後少帝《禪晉文》,亦稱“我皇祖有虞氏”,則又不知其何所據。夫以一代之君, 而三易其祖,豈不可笑?況於士大夫乎!
程氏。出程伯休父,大史公《自序》雲:“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 甫其後也。”應劭曰::封為程國伯。休甫,字也。其後為司馬氏。”而《左傳 •成十八年》:“晉欒書中行偃,使程滑弒歷公。”注:“程滑,晉大夫。” 《襄二十三年》:“程、鄭嬖於公。”注:“鄭亦荀氏宗。”此則晉之程氏乃荀 氏之別,不與休甫同出。今既祖休甫,又祖程嬰,則誤矣。” 沈氏。《宋書》沈約自序:“昔少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玄冥師,生允格、 臺駘。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大原。帝顓頊嘉之,封諸汾川。
其後四國:沈,姒、蓐、黃。沈子國,今汝南平輿沈亭是也,春秋之時,列於盟 會。定公四年,諸侯會召陵,伐楚,沈子不會。晉使蔡伐沈,滅之,以沈子嘉歸。” 按沈、姒、蓐、黃四國皆在汾水之上,為晉所滅。黃非“江人、黃人”之黃,則 沈亦非“沈子嘉”之沈,休文乃並列而合之為一,誤也。《唐宰相世系表》曰: “沈氏出自姬姓。周文王第十子冉叔季食採於沈,汝南平輿沈亭即其地也。” 此為得之。
白氏。唐白居易自序《家狀》曰:“出於楚太於建之於白公勝。楚殺白公, 其子奔秦,代為名將,乙丙已降是也。裔孫白起,有大功於秦,封武安君。”按 白乙丙見於僖之三十二年。白公之死,則哀之十六年,後白乙丙一百四十八年。
曾謂樂天而不考古一至此哉!
揚氏。《漢書•揚雄傳》曰:“其先出自有周伯僑者,以支庶食採於晉之楊, 因氏焉。楊在河、汾之間,周衰而楊氏或稱侯,號曰楊侯。會晉六卿爭權,韓、 魏,趙興,而範中行知伯弊。當是時,逼楊侯,楊侯逃於楚巫山,因家焉。”此 誤以楊侯與楊食我為一人也。《唐書•宰相世系表》曰:“楊氏出自姬姓,周宣 王子尚父封為楊侯。”又云:“晉之公族食邑於羊舌,凡三縣:一曰銅,二曰 揚氏,三曰平陽。羊舌四族,叔向食採楊氏,其地平陽楊氏縣是也。及晉滅羊舌 氏,而叔向子孫逃於華山仙谷,遂居華陰。”用修據此,以楊、陽、揚、羊四姓 為一,尤誤。按楊城即今之洪洞縣,本楊侯國。《左氏》女叔侯所云:“霍,楊、 韓、魏,皆姬姓也。”而子云《反離騷》亦云:“有周氏之蟬嫣兮,或鼻祖於汾 隅。靈宗初諜伯僑兮,流於未之楊侯。”不知其字何以為“揚”?及其滅於晉, 而為大夫羊舌氏邑,則食我始見於《傳》。而楊朱與老子同時,又非羊舌之族也。
陽氏則以國為氏?以邑為氏?皆不可知。晉有陽處父,乃在叔向之前。而楚之陽, 魯之陽虎,非一陽也。宋之羊斟,邾之羊羅,非一羊也。安得謂陽為平陽,羊為 羊舌,而並附之叔向乎?
段氏。《後漢書》:“段,其先出鄭共叔段。”古人無以祖父名為氏者。
凡若此類,皆不通之說,按段氏當出自段幹。《史記》:老子之子名宗,宗為魏 將,封於段幹。《魏世家》有段幹木、段乾子。《田完世家》有段幹朋。
褚氏。《唐宰相世系表》雲:“出自子姓。宋共公子段,字子石,食採於褚。
其德可師,號曰褚師。”按褚師乃官名,不獨宋有此官,鄭亦有之。《昭公二年》: “鄭公孫黑請以印為褚師”是也。衛亦有褚師聲子。
賀氏。《晉書•賀循傳》曰:“會稽山陰人也。其先慶普,漢世傳《禮》, 所謂慶氏學。族高祖純,安帝時為侍中,避安帝父諱,改為賀氏。”《宋史》: “賀鑄自言出王子慶忌,居越之湖澤,所謂鏡湖,乃慶湖也。”按古但有以王父 字為氏,無以名為氏者。慶忌,名也,不得為氏。而鏡湖本名鑑湖,慶古音羌, 聲不相近。若齊之慶氏居吳朱方,見於《左傳》。後人以慶封有弒君之惡,諱之, 而欲更其祖,其不及宋司馬華孫遠矣。
刀氏。《姓譜》以為齊大夫豎刀之後。胡三省曰:‘豎刀安得有後?《漢書 •貨殖傳》有刀間,愚按古書,刀與貂通,齊襄王時有貂勃。” 寇氏。《姓譜》:“出自武王弟康叔,為周司寇,後人因以氏焉。”按康叔 為衛國之祖,必無以王官氏其支庶之理,此乃衛之司寇。《左傳•哀二十五年》 有司寇亥,即寇氏之祖也。《檀弓》有司寇惠子。 ○孔顏孟三氏 今之顏氏,皆雲兗國之裔。考《仲尼弟子列傳》,有顏幸、顏高、顏祖、顏 之僕、顏噲、顏何,而孔子於衛,主顏讎由。此六人與讎由皆無後乎?今之孔氏 皆雲夫子之裔。春秋齊有孔虺,衛有孔達,陳有孔寧,鄭有孔叔、孔張,此五族 者皆無後乎?且夫於出於宋,為子姓。而鄭,姬姓;陳,媯姓;衛,吉姓,可 合而為一乎?
顏魯公作《家廟碑》雲:“其先出於顓頊之孫祝融。融孫安,為曹姓。其裔 邾武公,名夷甫,字顏。子友別封阝,為小邾子,遂以顏為氏。多仕魯,為卿 大夫。”按《左傳•襄十九年》:“齊侯娶於魯,曰顏懿姬。其侄聲姬。”注 曰:“顏、皆姬母姓。”則顏之為姬姓,為魯族,審矣。其出於邾之說,本自 圈稱、葛洪,蓋徒見《公羊》於邾有顏公之稱,而不考之於《左氏》也。莒之犁 比公,豈必為犁彌之祖乎?
春秋時以孟為字者甚多,今之孟氏皆祖子輿,前代亦未之有也,《魏書》: “孟表,濟北蛇丘人。自雲本屬北地,號索裡諸孟。” 《元史•孔思晦傳》:“五季時,孔未之後方盛,欲以偽滅真,害宣聖子孫 幾盡。至是,其裔復欲冒稱宣聖後。思晦以為不早辨,則真偽久益不可明,彼與 我不共戴天,乃列於族,與共拜殿庭,可乎?遂會族人斥之,而重刻宗譜於石。” 然則今之以孔姓而濫通譜牒者,可以戒矣。 ○仲氏 漢濟陰太守孟鬱《修堯廟碑》曰:“惟序仲氏,祖統所出,本繼於姬,周之 遺苗。天生仲山甫,翼佐中興,宣平功遂,受封於齊。周道衰微,失爵亡邦,後 嗣乖散,各相土譯居。帝堯萌兆,生長葬陵,在於成陽,聖化常存。慕巍巍之盛, 樂風俗之美,遂安處基業,屬都鄉高相里,因氏仲焉,以傳於今。”其陰列仲氏 有名者三十餘人。又《廷尉仲定碑》略同。漢時仲氏,自謂仲山甫之後,託基於 帝堯之陵。而今則以為孔子弟子子路之後,援顏、曾、孟之例,而求為五經博士 矣。然春秋之以仲氏者不一,而仲山甫未嘗封齊,則漢人之祖山甫未必是,而今 人之祖子路亦未必非也。 ○以國為氏 古人之氏或以諡,或以字,或以官,或以邑,無以國為氏者。其出奔他國, 然後以本國為氏。敬仲奔齊,而為陳氏是也。其他若鄭丹、宋朝、楚建,阝甲 之類,皆是也。不然,則亡國之遺胤也。
今人姓同於國者,多自雲以國為氏,非也。夏氏出於陳之少西,而非夏後氏 之夏。齊氏出於衛之齊惡,而非齊國之齊。《左氏》、《史記》其最著明者矣。 ○姓氏書 姚寬《西溪叢語》曰:“姓氏之學莫盛於《元和姓纂》,自南北朝以官職相 高,沿至於唐,崔、盧、李、鄭,糾紛可鄙。若以聖賢所本,如媯姓、子姓、姬 姓、姜姓之類,各分次其所從來,以及《春秋》所紀,用《世本》、荀況《譜》、 杜預《公子譜》為法,則唐虞三代列國諸侯懼可成書,此似太史公欲為而未就者 耳。愚嘗欲以經傳諸書次之,首列黃帝之子,得姓者十二人;次則三代以上之得 國受氏,而後人因以為姓者;次則戰國以下之見於傳記,而今人通謂之姓者;次 則三國南北朝以下之見於史者;又次則代北複姓,遼、金、元姓之見於史者;而 無所考者別為一慶。此則若網之在綱,有條而不紊,而望族五音之紛紛者皆無所 用,豈非反本類族之一大事哉。”漢劉向撰《世本》二卷,其書不傳。今《左傳》 註疏多本之,然亦未必無誤。 ○通譜 同姓通族,見於史者,自晉以前未有。《晉書•石苞傳》:“曾孫樸沒於寇, 石勒以與樸同姓,俱出河北,引樸為宗室,特加優寵,位至司徒。”《南史•侯 傳》:“侯景以與己同姓,託為宗族,待之甚厚。”此以殊族而附中國也。 《晉書•孫傳》:“子粥與弟子髦、輔、琰四人,並有吏材,稱於當世,遂 與孫秀合族。”《南史•周弘正傳》:“諂附王偉,與周石珍合族。”《舊唐書 •李義甫傳》:“義甫既貴之後,自言本出趙郡,始與諸李敘昭穆。而無賴之徒 苟合,藉其權勢,拜伏為兄、叔者甚眾。”《李輔國傳》:“宰相李揆,山東甲 族,見輔國執子弟之禮,謂之五父。”此以名門而附小人也。凡此史皆書之,以 志其非。今人好與同姓通譜,不知於史傳居何等也。
北人重同姓,多通譜系,南人則有比鄰而各自為族者。《宋書•上仲德傳》: “北土重同姓,謂之骨肉,有遠米相投者,莫不竭力營贍。仲德聞土愉在江南, 是太原人,乃往依之,愉禮之甚薄。”《魏書•崔玄伯傳》:“崔寬自隴右通款, 見司徒浩。浩與相齒次,厚撫之,及浩誅,以遠來疏族,獨得不坐。遂家於武城, 以一子繼浩弟覽妻封氏,相奉如親。”《北史•杜銓傳》:“初,密太後杜氏父 豹喪在濮陽太武,欲令迎葬於鄴,謂司徒崔浩曰:‘天下諸杜,何處望高?朕意 欲取杜中長老一人以為宗正,令營護凶事。’浩曰:‘京兆為美,中書博士杜銓 其家今在趙郡,是杜預後,於今為諸杜最。’召見銓,以為宗正,令與杜超子道 生送豹喪葬鄴南,銓遂與超如親。超謂銓曰:‘既是宗正,何緣僑居趙郡?’乃 延引同屬魏郡。”《南史•韋鼎傳》:“陳亡人隋。時吏部尚書韋世康兄弟顯貴, 文帝從容謂鼎曰:‘世康與公遠近?’對曰:‘臣宗族南徙,昭穆非臣所知。’ 帝曰:‘卿百代親族,豈忘本也?’命官給酒餚,遣世康請鼎還杜陵。鼎乃自楚 太傅孟以下二十徐世,並考論昭穆,作《韋氏譜》七卷示之,歡飲十餘日乃還。” 近日同姓通譜最為濫雜,其實皆植黨營私,為蠹國害民之事,宜嚴為之禁。
欲合宗者,必上之於官,使諳悉古今者為之考定,歲終以達禮部,而類奏行之。
其不請而私通者,屏之四裔。然後可革其弊。古之姓氏有專官掌之。《國語》曰: “使名姓之後,能知上下之神只,氏姓之所出者,為之宗。”又曰:“司商協名 姓。”《春官•宗伯》其屬有都宗人、家宗人,而女官亦有內宗、外宗。今日姓 氏、婚姻二事,似宜專設一官,方得教民之本。
氏族之亂莫甚於五代之時。當日承唐餘風,猶重門蔭,故史青唐、梁之際, 仕宦遭亂奔亡,而吏部銓文書不完,因緣以為奸利,至有私鬻告敕,亂易昭穆, 而季父、母舅反拜侄甥者。《豆盧革傳》。《冊府元龜》:“長興初,鴻臚卿柳 膺將齋郎文書兩年賣與同姓人柳居則,大理寺斷罪當大辟,以遇恩赦減死,奪見 任官,罰銅,終身不齒。敕曰:“一人告身,三代名諱,傳於同姓,利以私財, 上則欺罔人君,下則貨鬻先祖,罪莫大焉。自今以往,如有此弊:傳者、受者並 當極法。’”今則因無蔭敘,遂馳:禁防,五十年來,通譜之俗遍於天下,自非 明物察倫之主,亟為澄別,則滔滔之勢將不可反矣。’” 唐朝已前最重譜牒,如《新唐書》言:河南劉氏本出匈奴之後劉庫仁,柳城 李氏世為契丹酋長,營州王氏本高麗之類,此同姓而不同族也,又如《魏書•高 陽王雍傳》言:博陵崔顯,世號東崔,地寒望劣,此同族而不同望也。故《高士 廉傳》言:“每姓第其房望,雖一姓中,高下懸隔。” 異姓稱族,自漢以來未有此事。杜子美《寄族弟唐十八使君》詩云:‘與君 陶唐後,盛族多其人。聖賢冠史籍,枝派羅源津。”則杜與唐為兄弟矣。《重送 劉十弟判官》詩云:“分源豕韋派,別浦雁賓秋。年事推兄忝,人才覺弟優。” 則杜與劉為兄弟矣。韓文公《送何堅序》亦云:“何與韓同姓為近。”按《詩• 揚之水》一章言戍申,三章言戍甫,三章言戌許。孔氏曰:“言甫、許者,以其 俱為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借甫、許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六國時, 秦、趙同為贏姓,《史記》、《漢書》多謂秦為趙,亦此類也。《嵩高》言: “生甫及申。”孔氏曰:“此詩送申伯而及甫侯者,美其上世俱出四嶽,故連言 之。”今人之於同姓,幾無不通譜,何不更廣之於異姓,而以子美、退之為例也?
李華《淮南節度使崔公頌德碑》雲:“惟申伯翼宣王,登南邦,興周室,小 白率諸侯徵楚、翟,奉王職,與崔公葉德同勳,皆姜姓也。” 開元十九年,於兩京置齊太公廟。建中初,宰相盧妃、京兆尹盧湛,以盧者 齊之裔,乃鳩其裔孫若崔、盧、丁、呂之族,合錢以崇飾之。
元吳《送何友道遊萍鄉序》雲:“袁柳撫何二族,各以儒官著,而其初實 一姬姓,文之昭由魯之展而為柳,武之穆由晉之韓而為何,氏不同而姓同。” 宋邵伯溫《聞見錄》雲:“司馬溫公一日過康節先生,謁曰:‘程秀才既見。” 則溫公也。問其故,公笑曰:‘司馬出程伯休父。’” ○二字改姓一字 古時以二字姓改為一字者。如馬宮本姓馬矢,改為馬。唐憲宗名純,詔姓淳 於者改姓於。《唐宰相世系表》鍾離味二子,次日按,居穎州:長社,為鍾氏。
見之史冊,不過一二。自洪武元年,沼胡服、胡語、胡姓一切禁止。如今有呼姓 本呼延,乞姓本乞伏,皆明初改。而並中國所自有之複姓皆去其一字,氏族之紊 莫甚於此。且如孫氏有二:衛之良夫楚之叔敖,並見於《春秋》,而公孫、叔孫、 長孫、士孫、上孫之類,今皆去而為“孫”,與二國之孫合而為一,而其本姓遂 亡。公羊、公沙、公乘之類,則去而為“公”;毋丘:毋將之類則去而為“毋”, 而其本姓遂亡。司徒、司空之類,則去而為“司”,司馬氏則去而或為“司”, 或為“馬”,而司馬之僅存於代者惟溫公之後。所以然者,蓋因儒臣無學,不能 如魏孝文改代北之姓,一一為之條理,而聽其人之所自為也,然胡姓之改不始於 是時。《唐書》:“阿史那忠以擒頡利功,拜左屯衛將軍,妻以宗女定襄縣主, 賜名為忠,單稱史氏。韓文公《集賢院校理石君墓誌》雲:“其先姓烏石蘭,從 拓跋魏氏入夏,居河南,遂去‘烏’與‘蘭’,獨姓石氏。”劉靜修《古里氏名 字序》雲:“吳景初,本姓古里氏,以女真諸姓今各就其近似者易從中國姓,故 古里氏例稱吳。”則固已先之矣。 《章丘志》言:“洪武初,翰林編修吳沈奉旨撰《千家姓》,得姓一千九百 六十八,而此邑如術,如亻馬尚未之錄。今訪之術姓有三四百丁,自雲金丞相術 虎高琪之後,蓋二字改為一字者而撰姓之時,尚未登於黃冊也。以此知單姓之改 並在明初以後,而今代山東氏族其出於金、元之裔者多矣。
洪武元年,禁不得胡姓者,禁中國人之更為胡姓,非禁胡人之本姓也。三年 四月甲子,詔曰:“天生斯民,族屬姓氏各有本原,古之聖王尤重之,所以別婚 姻,重本始,以厚民俗也。朕起布衣,定群雄,為天下主。已嘗詔告天下,蒙古 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體擢用。比聞入仕之後,或多更姓名。朕慮歲 久,其子孫相傳,昧其本原,非先王致謹氏族之道。中書省其告諭之,如已更易 者,聽其改正。”可謂正大簡要。至九年三月癸未,以火你赤為翰林蒙古編修, 更其姓名曰霍莊,蓋亦仿漢武賜日碑姓金之意。然漢武取義於休屠王祭天金人, 亦以中國本無金姓也。今中國本有霍姓,而賜之霍,則與周霍叔之後無別矣。況 其時又多不奉旨而自為姓者。其年閏九月丙午,淮安府海州儒學正曾秉正言: “臣見近來蒙古、色目人多改為漢姓,與華人無異,有求仕人官者,有登顯要者, 有為富商大賈者。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宜令複姓,庶可辨識。又臣前過江浦, 見塞外之俘累累而有,江統徙戎之論,不可不防。”至永樂元年九月庚子,上謂 兵部尚書劉亻雋曰:“各衛韃靼人多同名,宜賜姓以別之。”於是兵部請如洪武 中故事,編置勘合,給賜姓氏。從之。三年七月,賜把都帖木兒名吳允誠,倫都 兒灰名柴秉誠,保住名楊效誠。自此遂以為例,而華宗上姓與旃裘之種相亂。惜 乎!當日之君子徒誦用夏變夷之言,而無類族辨物之道。使舉籍蕃人之來歸者, 賜以漢姓所無,不妨如拓跋、字文之類二字為姓,則既不混於古先帝王氏族神明 之胄,而又使百世之下,知昭代遠服四裔,其得姓於朝者凡若干族,豈非曠代之 盛舉哉! ○北方門族 杜氏《通典》言:“北齊之代,瀛、冀諸劉,清河張、宋,幷州王氏,濮陽 侯族,諸如此輩近將萬室。”《北史•薛胤傳》:“為河北太守,有韓、馬兩姓 各二千餘家。”今日中原北方雖號甲族,無有至千丁者,戶口之寡,族姓之衰, 與江南相去蔓絕。其一登科第,則為一方之雄長,而同譜之人至為之僕役。此又 風俗之敝,自金、元以來,凌夷至今,非一日矣。 ○冒姓 今人多有冒母家姓者。《漢書•外戚恩澤侯表》:“扶柳侯呂平,以皇太後 姊長句子侯。”師古曰:“平既呂氏所生,不當姓呂,蓋史家唯記母族也。” 按是時太後方封呂氏,故平以姊子冒呂姓而封耳。《唐書•天後紀》:“聖歷二 年臘月,賜皇太子姓武氏。”然則有天子而令之冒母姓者與! 《漢書•景十三王傳》:“趙王彭祖取江都易王寵姬王建所奸淖姬者,甚愛 之,生一男,號淖子。”《晉書•會稽王道子傳》:“許榮上疏言:今臺府局吏、 直衛武官及僕隸婢兒取母之姓者,本臧獲之徒,無鄉邑品第。”是知冒母為姓, 皆人倫之所鄙賤。然亦有帝子而稱母姓者,如栗太子、衛太子、史皇孫之類,則 以其失位而名之也。
呂平以太後姊長句子侯,此冒母姓之始。《史記•灌夫傳》:“父張孟, 為穎陰侯嬰舍人,得幸,因進之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為灌孟。”《大宛傳》: “堂邑氏,故胡奴甘父。”《漢拓注》:“服虔曰:‘堂邑,姓也,漢人。其奴 名甘父。”師古曰:“堂邑氏之奴,本胡人,名甘父。下雲堂邑父者,蓋取主之 姓以為氏,而單稱其名日父。”此冒主姓之始。先生《答毛錦銜書》曰:異姓為 後,見於吏者:魏陳矯本劉氏子,出嗣舅氏;吳朱然本姓施,以姊子為朱後,惟 此二人為賢。而賈謐之後充,則有莒人滅曾阝之議矣。惟《晉書》有一事與君家 相類雲。吳朝周逸,博達古今。逸本左氏之子,為周氏所養,周氏自有子,時人 有譏逸者,逸敷陳古事,卒不復本姓。學者鹹謂為當然,亦未可引以為據,以經 典別無可證也。 ○兩姓 《漢書•百官表》:“建昭三年七月戊辰,衛尉李延壽為御史大夫,一姓繁。” ○古人二名止用一字 晉侯重耳之名見於經,而定四年,祝佗述踐土之盟,其《載書》止日“晉重”, 豈古人二名可但稱其一與?《昭二年》:”莒展輿出奔吳。”傳曰:“莒展之不 立。”《晉語》:曹僖負羈稱叔振鐸為“先君叔振”,亦二名,而稱其一也。 《昭二十一年》:“蔡侯朱出奔楚。”《梁傳》作“蔡侯東出奔楚”,乃 為之說曰:“東者,東國也。何為謂之東也?王父誘而殺焉,父執而用焉,奔而 又奔之曰東,惡之而貶之也。”然則以削其一名為貶也。
王莽孫宗得罪自殺,復其本名會宗,貶厥爵,改厥號。是又以增其一名為貶 也。
班固《幽通賦》:“發還師以成命兮,重醉行而自耦。”潘岳《西征賦》: “重戮帶以定襄,弘大順以霸世。”文公名止用一字,本於踐土載書,卻非翦截 古人名字之比。至嶽為《關中詩》雲:“紛壇齊萬,亦孔之醜。”馬氵督誄雲: “齊萬哮闞,震驚臺司。”則不通矣,豈有以“齊萬年”為“齊萬”者邪?若梁 王彤為徵西大將軍,而詩云“桓桓梁徵”,尤不成語。
班固《幽通賦》:“巨滔天而泯夏。”王莽字巨君,止用一“巨”字。王逸 《九思》:“管束縛兮桎桔,百貿易兮傳賣。”遭桓繆兮識舉,才德用兮列施。” 百里奚止用一“百”字。此體後漢人已開之矣。 《呂氏春秋》:“幹木光乎德。”去‘段’字。《惜誓》:“來革順志而用 國。”去“惡”字,此為剪截名字之祖。
文中並稱兩人,而一氏一名,尤為變體。杞殖、華還,二人也。而《淮南子》 稱為“殖華”。賈誼《新書》:“使曹勃不能制。”曹,曹參;勃,周勃也。 《史記•孟子荀卿傳》:“管嬰不及。”管,管仲;嬰,晏嬰也。司馬遷《報任 安書》:“周魏見辜。”周,周勃,魏,魏其侯竇嬰也。揚雄《長楊賦》:“乃 命驟衛。”膘,膘騎將軍霍去病;衛,大將軍衛青也。《杜欽傳》:“覽宗宣之 饗國。”韋昭曰:“宗,殷高宗也;宣,周宣王也。”《徐樂傳》:“名何必夏 子,俗何必成康。”服虔曰:“夏,禹也;子,湯也,湯子姓。”班固《幽通賦》: “周賈蕩而貢憤。”周,莊周;賈,賈誼也。《漢<廣幹>彰長碑》雲:“喪父事 母,有柴穎之行,”柴,高柴;穎,穎考叔也。夏侯湛《張平子碑》雲:“同貫 宰貢。”宰,宰我;貢,子貢也。《風俗通》:“清擬夷叔。”邵正《釋譏》: “偏夷叔之高懟。”《傅子》:“夷叔迂武王以成名。”杜預《遺令》:“南觀 伊洛,北望夷叔。”陶潛詩:“積善雲有報,夷叔在西山。”皆謂伯夷、叔齊。
漢《廣漢屬國侯李翊碑》:“夷史之高。”《巴郡大守樊敏碑》:“有夷史之直。” 皆謂伯夷、史魚,陶潛《讀史》:“述九章程杵。”是程嬰、公孫杵臼。《新唐 書•尉遲敬德傳》:“隱巢。”是隱太子、巢刺王,一溢一爵。 ○古人諡止稱一字 古人諡有二字三字,而後人相沿止稱一字者。衛之睿聖武公,止稱武公。貞 惠文子,止稱公叔文子。晉趙獻文子,止稱文幹。魏惠成王,止稱惠王。楚頃襄 王,止稱襄王。秦惠文王,止稱惠王。悼武王,止稱武王。昭襄王,止稱昭王。
莊襄上,止稱莊王。韓昭釐侯,止稱昭侯。宣惠王,止稱宣王。趙悼襄王,止稱 襄王。漢諸葛忠武侯,止稱武侯。 ○稱人或字或爵 顏、曾思、孟三人皆氏,而思獨字,以嫌於夫子也。樊、酈、繹灌三人皆姓, 而勃獨爵,以功臣周姓者多也。 《史記》垓下之戰,孔將軍居左,費將軍居右。孔將軍,蓼侯孔聚也;費將 軍,費侯陳賀也。費獨以爵者,以功臣陳姓者多也。 ○子孫稱祖父字 子孫得稱祖父之字。子稱父字,屈原之言“朕皇考日伯庸”是也。孫稱祖字, 子思之言“仲尼祖述堯舜”是也。《儀禮》筮宅之辭曰:“哀子某為其父某甫筮 宅。”又曰:“哀子某來日某卜葬其父某甫。”字父也。虞祭之祝曰:“適爾皇 祖某甫。”卒哭之祝曰:“哀子某來日某齊爾於爾皇祖某甫。”字祖也。 祭之祝曰:“適爾皇祖某甫以齊爾孫某甫。”兩字之也。
字為臣子所得而稱,故周公追王其祖曰“王季”,王而兼字。 ○已祧不諱 《冊府元龜》:“唐憲宗元和元年,禮儀使奏言:‘謹按《禮記》曰:既卒 哭,宰夫執木鐸以命於宮曰:舍故而諱新。此謂已遷之廟,則不諱也。今順宗神 主升禮畢,高宗、中宗神主上遷,請依禮不諱。’制可。” 文宗開成中,刻石經,凡高祖、太宗及肅、代、德、順、憲、穆、敬七宗諱, 並缺點畫;高、中、睿、玄四宗,已祧則不缺;文宗見為天子,依古卒哭乃諱, 故御名亦不缺。
韓退之《辯諱》本為二名嫌名立論,而其中治天下之“治”卻犯正諱。蓋元 和之元,高宗已祧,故其潮州上表,曰“朝廷治平日久”,曰“政治少懈”,曰 “巍巍治功”,曰“君臣相戒,以致至治”。舉張行素曰“文學治行眾所推”, 《平淮西碑》曰:“大開明堂,坐以治之。”《韓弘神道碑銘》曰:“無有外事, 朝廷之治,”惟《諱辯》篇中似不當用。《楊氏曰》韓公是說漢人不諱“治”字 耳,豈謂唐諱乎?
漢時祧廟之制不傳,竊意亦當如此,故孝惠諱“盈”,而《說苑•敬慎篇》 引《易》:“天道虧盈而益謙”四句,“盈”字皆作“滿”,在七世之內故也。
班固《漢書•律曆志》:“盈元”、“盈統”、“不盈”之類,一卷之中字凡四 十餘見。何休注《公羊傳》曰:“言於齊者,‘盈’諱文。”已祧故也。若李陵 詩:“獨有盈觴酒,與子結綢纓。”枚乘《柳賦》:“盈玉縹之清酒。”又詩: “盈盈一水間。”二人皆在武、昭之世,而不避諱,又可知其為後人之擬作而不 出於西京矣。
後唐明宗天成四年,中書門下奏:“少帝冊文內有‘基’字,是玄宗廟諱, 尋常詔敕皆不迴避,少帝是繼世之孫,冊文內不欲斥列聖之諱,今改為‘宗’字。” 《宋史》:“紹興三十二年正月,禮部太常寺言:‘欽宗禱廟,翼祖當遷, 以後翼祖皇帝諱依禮不諱。’詔恭依。” 謝肇氵制曰:“宋真宗名恆,而朱子於書中‘恆’字獨不諱,蓋當十宗之世, 真宗已祧。
崇幀三年,禮部奉旨,頒行天下,避太祖、成祖廟諱及孝、武、世、穆、神、 光、嘉七宗廟諱,正依唐人之式。惟今上御名亦須迴避,蓋唐、宋亦皆如此。然 止避下一字,而上一字天子與親王所同,則不諱。 ○皇太子名不諱 《冊府元龜》:“唐王紹為兵部尚書,紹名初,與憲宗同。憲宗時為廣陵王, 順宗即位,將冊為皇太子,紹上言請改名。議者或非之曰:‘皇太子亦人臣也, 東宮之臣當請改爾,奈何非其屬而遽請改名,豈為以禮事上邪?’左司員外郎李 藩曰:‘歷代故事,皆自不識大體之臣而失之,因不可復;正無足怪也。’” 《三國志》注言魏文帝為五宮中郎將,賓客如雲,哪原獨不往,太祖微使人 間之,原答曰:“吾聞國危不事冢宰,君老不奉世子。”萬曆中年,往往有惜國 本之名而以為題目者,得無有愧其言。
唐中宗自房州還,復立為皇太子,左庶子王方慶上言:“太子皇儲,其名尊 重,不敢指斥,晉尚書僕射山濤啟事,稱‘皇太子’而不言名。朝官猶尚如此, 宮臣諱則不疑。今東宮殿及門名皆有觸犯,臨事論啟,迴避甚難。孝敬皇帝為太 子時,改‘宏教門’為‘崇教門’;沛王為皇太子,改‘崇賢館’為‘崇文館’, 皆避名諱以遵典禮。伏望依例改換。”制從之。史臣謂方慶欲尊太子,以示中興 之漸,然則方慶之言蓋有為言之也。
有明之制,太子、親王名俱今迴避,蓋失之不考古也,崇禎二年,兵部主客 司主事賀良以避皇太子名,改名世壽。而光宗為太子,河南府及商州屬縣並未 嘗改。 《實錄》言:“洪武十四年十月辛酉,給事中鄭相同,請依古制,凡啟事皇 太子,惟東宮官屬稱臣,朝臣則否,以見尊無二上之義。詔下群臣議。翰林院編 修吳沈言:‘太子所以繼聖體而承天位者也,尊敬之體宜同。’從之。”歷代不 稱臣之制自斯而變。
親王之名尤不必諱,而亦諱之。正統十二年,山西鄉試《詩經》題內“維周 之幀”,“幀”字犯楚昭王諱,考試及同考官俱罰俸一月。 ○二名不偏諱 二名不偏諱。宋武公名司空,改“司空”為“司城”,是其證也。
杜氏《通典》:“大唐武德九年六月,太宗居春官,總萬機,下令曰:‘依 禮,二名不偏諱。其官號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兩字不連讀者,並 不須諱避。”《唐書•高宗紀》:“貞觀二十三年七月丙午,改治書侍御史為御 史中丞,諸州治中為司馬,別駕為長史,治禮郎為奉禮郎,以避上名。上以貞觀 初不諱先帝二字,有司奏曰:‘先帝二名,禮不偏諱,上既單名,臣子不合指斥。’ 上乃從之。” 梭唐明宗名嗣源,天成元年六月,敕曰:“古者酌禮以制名,懼廢於物;難 知而易諱,貴便於時,況徵彼二名,抑有前例。太宗文皇帝自登寶位,不改舊稱, 時則臣有‘世南’,官有‘民部’,靡聞曲避,止禁連呼。朕猥以渺躬,託於人 上,祗遵聖範,非敢自尊。應文書內所有二字,但不連稱,不得迴避。若臣下之 名不欲與君親同字者,任自改更,務從私便,庶體朕懷。” ○嫌名 衛桓公名完,楚懷王名槐,古人不諱嫌名,故可以為諡。
韓文公《諱辯》言:“不諱‘滸’‘勢’‘秉’‘機’。”乃玄宗御刪定 《禮記•月令》,曰“野雞人大水為蜃”,曰“野雞始ず”,則諱“雉”,以與 “治”同音也。李林甫序曰:“漩樞玉衡,以齊七政,”則諱“璣”。德宗《九 月九日賜曲江宴詩》:“時此萬樞暇,適與佳節並。”則諱“機”,以與“基” 同音也。《南史》劉秉不稱名而書其字白彥節,則諱“秉”,以與“”同音也。
又如武後父諱士,而孫處約改名茂道,韋仁約改名思謙。睿宗諱旦,而張仁改 名仁願。玄宗諱隆基,而劉知幾改名子玄,箕州改名儀州。德宗諱適,而括州改 名處州。順宗諱誦,而“鬥訟”律改為“鬥競”。憲宗諱純,凡姓淳于者改姓於, 唯監察御史韋淳不改。既而有詔,以陸淳為給事中、改名質,淳不得已,改名處 厚。而玄宗以南詔酋龍,名近玄宗諱。遂不行冊禮。則退之所言,亦末為定論也。
唐自中葉之後,即士大夫亦諱嫌名,故舊史以韓愈為李賀作《諱辯》為紕繆。
而《賈曾傳》則曰:“拜中書舍人,曾以父名忠,固辭。議者以為中書是曹司名, 又與曾父名音同字別,於禮無嫌,曾乃就職。”《懿宗紀》則曰:“鹹通二年八 月,中書舍人衛洙奏狀稱:‘蒙恩除授滑州刺史,官號內一字與臣家諱音同,請 改授閒官。’敕曰:“嫌名不諱,著在禮文。成命己行,固難依允。’”是又以 為不當諱也。 《冊府元龜》:鹹通十二年,分司侍御史李溪進狀曰:“臣準西臺牒及金部 稱,奉六月二十七日敕,內園院郝景全事奏狀內‘訟’字音與廟諱同,奉敕罰臣 一季俸者。臣官位至卑,得蒙罰俸,屈與不屈,不合有言。而事關理體,若便隱 默,恐負聖時,願陛下寬其罪戾,使得盡言。臣前奏狀稱‘準敕因事告事,旁訟 他人’。是鹹通十一年十月十三日敕語,臣狀中具有‘準敕’字,非臣自撰辭句。
臣謹按,《禮》不諱嫌名;又按《職制律》,諸犯廟諱嫌名不坐,注云:謂若 ‘禹’與‘雨’,疏雲:謂聲同而字異。註疏重複,至易分曉。伏惟皇帝陛下明 過帝堯,孝逾大舜,豈自發制敕而不避諱哉。故是審量禮律,以為無妨耳。即引 陛下敕文而言,不敢擅有移改,不謂內園便有此論奏也。臣非敢訴此罰俸也,恐 自此有援引敕格者,亦須委曲迴避,便成訛弊。臣間趙充國為將,不嫌伐一時事, 以為漢家俊法。魏徵為相,不存形跡,以致貞觀太平。臣雖未及將相,忝為陛下 持憲之臣,豈可以論俸為嫌,而使國家敕命有誤也。願陛下留意察納,別下明敕, 使自後章奏一遵禮律處分,則天下幸甚。”敕免所罰。
南唐元宗初名,避周信祖廟諱,改名景,是不諱嫌名。
按嫌名之有諱,在漢未之聞,晉羊祜為為都督荊州諸軍事,及薨,荊州人為 祜諱,名室戶皆以“門”為稱,改戶曹為“辭曹”,此諱嫌名之始也。
後魏《地形志》:“天水郡上わ縣,犯太祖諱,改為上封。”魏太祖名。
宋代制,於嫌名字皆避之。《禮部韻略》凡與廟諱音同之字皆不收,太祖諱 匡胤,十《陽部》去王切一十三字,二十一《震部》羊晉切一十一字皆不收,它 皆仿此。朱子《周易本義•後卦》下以“故為後”作“故為遇”,避高宗嫌 名也。豈不聞《顏氏家訓》所云:“呂尚之兒如不為‘上’,趙壹之子儻不作 ‘一’,便是下筆即妨,是書皆觸者乎?” 明代不諱嫌名,如建文年號是也。 ○以諱改年號 唐中宗諱顯,玄宗諱隆基,唐人凡追稱高宗顯慶年號多雲“明慶”,永隆年 號多雲“永崇”,趙元昊以父名德明,改宋明道年號為“顯道”,而范文正公與 元昊書亦改後唐明宗為“顯宗”。 ○前代諱 孟蜀所刻石經,於唐高祖、太宗諱皆缺書。石晉《相里金神道碑》,“民”、 “珉”二字皆缺末筆。南漢劉巖尊其父謙為代祖聖武皇帝,猶以“代”字易“世”。
至宋,益遠矣,而乾德三年卜《伏羲女蝸廟碑》:“民”“珉”二字,鹹平六 年孫衝序《絳守居園池記碑》:“民”、“珉”二字,皆缺末筆,其於舊君之禮 何其厚與!
楊阜,魏明帝時人也,其疏引《書》:“協和萬國”,猶避漢高祖諱。韋昭, 吳後主時人也,其解《國語》,凡“莊”字皆作“嚴”,猶避漢明帝諱。唐長孫 無忌等撰《隋書》,易《忠節傳》以“誠節”,稱苻堅為“苻永”,固亦避隋文 帝及其考諱。自古相傳,忠厚之道如此,今人不知之矣。
元移刺迪為常州路總管,刻其所點《四書章句或問集註》,其凡例曰:“凡 序注或問中題頭及空處並存其舊,以見當時忠上之意。近歲新刊《大學衍義》亦 然。”時天曆元年也。《資治通鑑•周太祖、世宗紀》。太祖皇帝皆題頭,至今 仍之。《孟子•見梁襄王章》。未注蘇氏曰:“予觀孟子以來,自漢高祖及光武 及唐太宗及我太祖皇帝,能一天下者四君。”“太祖”上空一字。永樂中修《大 全》,於其空處添一“宋”字,後人之見,與前人相去豈不遠哉! ○名父名君名祖 《金膝》:周公之祝辭曰:“惟爾元孫某”;《左傳》:荀偃濟河而禱,稱 “曾臣彪”。名君也。《左傳》:楚子圍宋,申犀見王,稱“無畏”;知犖對楚 王,稱“外臣首”;鄢陵之戰,欒針曰“書退”,名父也。華耦來盟,稱“君之 先臣督”;欒盈辭於周行人,曰“陪臣書”,日“其子”,名祖若父也。 ○弟子名師 《論語》:長沮曰“夫執輿者為誰?”子路曰:“為孔丘。”《孟子》:樂 正子人見曰:“君奚為不見孟軻也?”是弟子而名師也。 ○同輩稱名 古人生不諱名,同輩皆面呼其名。《書》周公若曰“君”,《禮記•曾子 間篇》老聃曰“丘”,《檀弓篇》曾子曰“商”,《論語》微生畝謂孔子曰“丘” 是也。 ○以字為諱 古人敬其名,則無有不稱字者。《顏氏家訓》曰:“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 德。名終則諱之,字乃可以為孫氏。孔子弟子記事者皆稱仲尼。呂後微時,嘗字 高祖為季。漢袁種,字其叔父盎曰絲。王丹與侯霸子語,字霸為君房。江南至今 不諱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故有諱其名而並諱其字者,《三國志•司馬朗 傳》:“年九歲,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親者,不敬其親者也。客謝之。” 《常林傳》:“年七歲,有父黨造門,問:‘林伯先在否?’林不答。客曰: ‘何不拜’林曰:‘雖當下拜,臨子字父,何拜之有!’”《晉書•儒林劉兆傳》: “嘗有人著靴騎驢至兆門外,曰:‘吾欲見劉延世。’兆儒德道素,青州無稱其 字者,門人大怒,兆曰:‘聽前。’”《舊唐書•韓愈傳》:“拜中書舍人,有 不悅愈者,言愈前左降為江陵椽曹,荊南節度使裴均館之,頗厚。近者均於鍔還 省父,愈為序餞鍔,仍呼其字。此論喧於朝列,坐是改太子右庶子。”至於山陽 公《載記》言:“馬超降蜀,嘗呼先生字,關羽怒,請殺之。”此則面呼人主之 字,又不可以常儕論矣。 ○自稱字 《漢書》注:“張晏曰:“匡衡少時字鼎。世所傳衡《與貢禹書》,上言 ‘衡敬報’,下言‘匡鼎白’。”《南史》:“陶宏景自號華陽,隱居人間,書 札即以‘隱居’代名。”此自稱字之始也。 《東觀餘論》言:“古人或有自稱字者。王右軍《敬謝帖》雲“王逸少白”, 《廬山遠公集》盧循《與遠書》雲“范陽盧子先叩首”,柳少師《與弟帖》雲 “誠懸呈”。今按唐權德輿《答楊湖南書》稱“載之再拜”,柳冕《答鄭衢州書》 稱“敬叔頓首”,白居易《與元九書》稱“樂天再拜”,宋陳摶《謁高公詩》稱 “道門弟子圖南上”。
唐張謂《長沙風土碑銘》:“有唐八葉,元聖六載,正言待理湘東”;張洗 《濟讀廟祭器幣物銘》:“濯纓不才,謬領茲邑”;元稹作《白氏長慶集序》自 書曰“微之序”,乃是作文自稱其字。
自稱其字不始於漢人,家父、吉甫、寺人,孟子之詩已先之矣。 ○人主呼人臣字 漢高帝曰:“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景帝曰: “天下方有急,王孫寧可以讓邪?”皆人主呼人臣字也。
晉以下,人主於其臣多小呼名。《南史》:“梁蔡撙為吏部尚書侍中。武帝 嘗設大臣餅,撙在坐,帝頻呼姓名,撙競不答,食餅如故。帝覺其負氣,乃改喚 ‘蔡尚書’,博始放箸執笏曰‘爾’。帝曰:‘卿向何聾,今何聰?’對曰: ‘臣預為右戚,且職在納言,陛下不應以名垂喚。’帝有慚色。”又南朝人加王 敬宏、王仲德、王景文、謝景仁,北朝人如蕭世怡、李元操之輩,名犯帝諱,即 以字行,不復更名。魏王昕對汝南王悅自稱“元景”,北齊祖對長廣王湛自稱 “孝徵”,隋崔頤《答豫章王啟》自稱“祖浚”,王貞《答齊王柬啟》自稱 “孝逸”,而唐太宗時如封倫、房喬、高儉、尉遲恭、顏籀,並以字為名,蓋因 天子常稱臣下之字故爾。其時堂陛之間未甚闊絕,君臣而有朋友之義,後世所不 能及矣。 《因話錄》:“文宗對翰林諸學士因論前代文章,裴舍人素數道陳拾遺名, 柳舍人目之,裴不覺,上顧柳曰:‘他字伯玉,亦應呼陳伯玉。’” ○兩名 《禮記》正義:“公羊說《春秋》,譏二名,謂二字作名,若魏曼多也。” 左氏說二名者,楚公子棄疾弒其君,即位之後,改名為居,是為二名。許慎謹案 雲:“文武賢臣有散宜生,蘇忿生,則公羊之說非也。”今按古人兩名見於經傳 者,不止楚平王。如晉文侯名仇,而書雲“父義和”。楚靈王名圍,而《春秋》 書“弒其君虔於乾溪”。趙簡子名鞅,而鐵之戰自稱“志父”。南宮敬叔名說, 一名糹舀,字容,又字括,《蜚廉石棺銘》自稱“處父”。屈原名平,其作《離 騷》也,名正則,字靈均。《賈誼傳》:“梁王勝”注:“李奇曰:《文三王傳》 言揖,此言勝,為有兩名。” ○假名甲乙 《史記•萬石君傳》:“長子建,次子甲,次子乙,次子慶。”甲乙非名也, 失其名而假以名之也。《韓安國傳》:“蒙獄吏田甲”,《張湯傳》:“湯之客 田甲”,《漢書•高五王傳》:“齊宦者徐甲”,《嚴助傳》:“閩越王弟甲”, 疑亦同此。《任安傳》:“某子甲何為不來乎?”《三國志》注:“許攸呼魏太 祖小字曰:‘某甲,卿不得我,不得冀州也。’”《左傳•文十四年》:“齊公 子元不順懿公之為政也,終不曰‘公’,曰‘夫己氏’。”注:“猶言某甲。” 《漢書•魏相傳》:“中謁者趙堯舉春,李舜舉夏,兒湯舉秋,貢禹舉冬。” 不應一時四人同以堯、舜、禹、湯為名,若有意撰而名之者。及讀《急就章》, 有云“祖堯舜,樂禹湯”,乃悟若此類皆古人所假以名之也。或曰:高帝時實有 趙堯,然非謁者。
蜀漢費作《甲乙論》,設為二人之辭。晉人文字每多祖此,虛設甲乙。中 書令張華造甲乙之問雲:“甲娶乙為妻。後又娶丙。”博士弟子徐叔中《服議》, 以母為甲,先夫為乙,後夫為丙,先子為丁,繼子為戊。梁範縝《神滅論》有張 甲、王乙、李內、趙丁。而《關尹子》雲:“甲言利,乙言害,丙言或利或害, 丁言俱利俱害。”《關尹子》亦魏晉間人所造之書也。先秦以上即有以甲、乙為 彼此之辭者,《韓非子》:“罪生甲,禍歸乙,伏怨乃結。” ○以姓取名 古人取名連姓為義者絕少,近代人命名,如陳王道、張四維、呂調陽、馬負 圖之類,榜目一齣,則此等姓名幾居其半,不知始自何年。嘗讀《通鑑》至五代 後漢,有虢州伶人靖邊庭。胡身之注曰:“靖,姓也。優伶之名與姓通取一義, 所以為謔也。”考之自唐以來,如黃幡綽、雲朝霞、鏡新磨,羅衣輕之輩,皆載 之史書,益信其言之有據也。嗟乎,以士大夫而效伶人之命名,則自嘉靖以來然 矣。 ○以父名子 《左傳•成十六年》:“潘之黨”,潘之子名黨也。《襄二十三年》: “申鮮虞之傅摯”,申鮮虞之子名傅摯也。按《儀禮•特牲饋食禮》:“筮某之 某為屍”,注曰:“某之某者,字屍父而名屍也。”亦此類也。 ○以夫名妻 《左傳•昭元年》:“當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漢書•杜欽傳》:“皇 太後女弟司也君力。”《南齊書》:“周盤龍愛妾杜氏,上送金釵鑷二十枚,手 敕曰‘餉周公阿杜。’”《孔叢子》:“衛將軍文子之內子死,復者曰,皋媚女 復’。子思聞之,曰:‘此女氏之字,非夫氏之名也。婦人於夫氏以姓氏稱,禮 也。’” ○回兼舉名字 史文有一人而兼舉名、字,如子玉得臣“百里盂明視”之類,已於《左傳》 見之。若駢儷之文,必無重出,而亦有一二偶見者。《焦氏易林》:“申公顛倒, 巫臣亂國。”劉琨《答盧諶詩》:“宣尼悲獲麟,西狩涕孔丘。”謝惠連《秋懷 詩》:“雖好相如達,不同長卿慢。”沈約《宋書•恩幸傳》論:“胡廣累世農 夫,伯始致位公相;黃憲牛醫之子,叔度名動京師。”皆一人而兼舉其名、字也。
古詩:“誰能刻鏤此,公輸與魯班。”下一“與”字,竟以公輸魯班為二人,則 不通矣。 ○排行 兄弟二名而用其一字者,世謂之排行,如德宗、德文,義符、義真之類。起 自晉末,漢人所未有也。《水經注》:“昔北平侯王譚不同王莽之政,子興生五 子,並避亂隱居。光武即帝位,封為五侯:元才北平侯,益才安喜侯,顯才蒲陰 侯,仲才新市侯,季才唐侯。”是後人追撰妄說,東漢人二名者亦少。
單名以偏旁為排行,始見於劉琦、劉琮,此後應璩、應。衛、衛之流, 踵之而出矣。
今人兄弟行次稱一為大,不知始自何時。漢淮南厲王常謂上“大兄”,孝文 帝行非第一也。 ○二人同名 有以二人同名而合稱之者。《左傳•莊二十八年》:晉獻公外嬖梁五與東關 嬖五,晉人謂之“二五耦”。《戰國策》:杜赫謂楚王曰:“此用二忌之道也。” 以齊田忌、鄒忌為二忌。唐高宗顯慶二年詔曰:“蹤二起於吳、白。”蓋仿此稱。 ○字同其名 名字相同,起於晉、宋之間。史之所載,晉安帝諱德宗,字德宗;恭帝諱德 文,字德文;會稽王道子,字道子;殷仲文,字仲文;宋蔡興宗,字興宗;齊顏 見遠,字見遠;梁王僧孺,字僧孺;劉孝綽,字孝綽;庾仲容,字仲容;江德藻, 字德藻;任孝恭,字孝恭;師覺授,字覺授;北齊慕容紹宗,字紹宗;魏蘭根, 字蘭根;後周王思政,字思政;辛慶之,字慶之;崔彥穆,字彥穆之類,至唐時 尤多。 《藩鎮傳》田緒,字緒;劉濟,字濟,此起家軍伍,未曾立字,如李載義辭, 未有字之比爾。史家例以為字,非也。且其文不可省乎? ○變姓名 古人變姓名,多是避仇,然亦有無所為而變者。范蠡適齊,為鴟夷子皮;之 陶,為朱公。第五倫客河東,自稱王伯。齊梁鴻適齊,姓運期,名耀。 ○主而日諱 生曰名,死曰諱。今人多生而稱人之名曰諱。《金石錄》雲:“生而稱諱, 見於石刻者甚眾。”因引孝宣元康二年詔曰:“其更諱詢”,以為西漢已如此。 《蜀志》劉豹等上言:“聖諱豫睹,”許靖等上言:“名諱昭著。”《晉書》高 κ言:“範伯孫恂。恂率道名諱,未嘗經於官曹。”束《勸農賦》:“場功畢, 租輸至。錄社長,召閭師。條牒所領,注列名諱。” ○主稱諡 《漢書•張敖傳》:“呂後數言張王以魯元故,不宜有此。”劉曰:“史 家記事,或有如此追言諡者。”《史記》:貫高與張敖言,謂帝為“高祖”。 《公羊傳》:“公子與桓公言:吾為子口隱矣。”皆此類。今按傳記中此例尚 多,如《左氏傳》:石昔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國語》:鮑國謂子叔 聲伯曰:“子何辭苦成叔之邑。”《戰國策》:智過曰:“魏桓子之謀臣曰趙葭, 韓康子之謀臣曰段規。”《史記•秦本紀》:晉文公夫人請曰:“繆公怨此三人, 人於骨髓。”《魯世家》: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 叔父。”《宋世家》:華督使人宣言國中曰:“殤公即位十年耳,而十一戰。” 《楚世家》:國人每夜驚曰:“靈王入矣!”隨入謝吳王曰:“昭王亡,不在隨。” 齊王遺楚王書曰:“今秦惠王死,武王立。”《鄭世家》:莊公曰:“武姜欲 之楚。”共王曰:“鄭成公孤有德焉。”《趙世家》:吳延陵季子使於晉,曰: “晉國之政,卒歸於趙武子、韓宣子、魏獻子之後矣。”《韓世家》:屈宜臼曰: “昭侯不出此門。”《吳起傳》:“公叔之僕曰:“君因先與武侯言。”《仲尼 弟子傳》:子羔曰:“出公去矣,而門己閉。”《魯仲連傳》:新垣衍謂趙王曰: “趙誠發使,尊秦昭王為帝。”諸先生補《梁孝王世家》:竇太後謂景帝曰: “安車大駕,用梁孝王為寄。”《三王世家》:公戶滿意謂燕王曰:“今昭帝始 立。”《荀子》:周公謂伯禽之傅曰:“成王之為叔父。”《呂氏春秋》:豫讓 欲殺趙襄子,其友謂之曰:“以子之才,而索事襄子。”《淮南子》:先軫曰 “昔吾先君與繆公交。”諸御鞅復於簡公曰:“陳成常、宰予二子者,甚相僧也。” 《吳越春秋》:子胥曰:“報汝平王。”《說苑》:景公曰:“善為我浮桓子也。” 衛叔文子曰:“今我未以往,而簡子先以來。”並是生時不合稱諡。又如《禮記 •曾子問》孔子曰:“季桓子之喪,衛君請吊。哀公辭,不得命。公為主,客入 吊,康子立於門右。”孔子沒時,哀公、康子俱存,此皆後人追為之辭也。自東 京以下,即無此語,文益謹而格卑矣。 “史記•田敬仲世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芑,歸乎田成子。”《史通》 曰:“田常見存,而遽呼以諡。”蘇氏曰:“田常之時,安知其為成子而稱之?” ○稱王公為君 稱周文王為文君,《焦氏易林》:“文君燎獵,呂尚獲福。號稱太師,封建 齊國。”漢張衡《思玄賦》:“文君為我端蓍兮,利飛遁以保名。”稱晉文公為 文君,《楚辭•惜往日》:“介子忠而立枯兮,文君寤而追求。”《淮南子》: “晉文君大布之衣,牧羊之裘。”又云“介子歌龍蛇,而文君垂泣。”稱宋文公 為文君,《墨子》:“‘昔者宋文君鮑之時。”稱楚莊王為莊君。《荀子》: “莊君之{勿月}。”稱齊莊公為莊君,《墨子》:“昔者齊莊君之時。”稱魯昭 公為昭君,《焦氏易林》:“乾侯野井,昭君喪居。”稱齊景公為景君,宋何承 天《上陵篇》:“指營丘,感牛山,爽鳩既沒景君嘆。”稱宋襄公為襄君,周庾 信《入彭城館詩》:“襄君初建國。”稱宋元公為元君,《莊子》:“宋元君夜 半而夢。” ●卷二十四 ○祖孫 自父而上之皆曰祖,《書•微子》之命曰:“乃祖成湯”是也。自子而下之 皆曰孫,《詩•宮》之篇曰:“後稷之孫,實維太王”;又曰:“周公之孫, 莊公之子”是也。 ○高祖 漢儒以曾祖之父為高祖。考之於傳,高祖者,遠祖之名爾。《左傳•昭公十 七年》:“郯子來朝,曰:‘我高祖少摯之立也。’”則以始祖為高祖。《書 •盤庚》:“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越我家。”《康王之浩》:“張皇六師, 無壞我高祖寡命。”則以受命之君為高祖。《左傳•昭公十五年》:“王謂籍談 曰:‘昔而高祖孫伯,司晉之典籍。”則謂其九世為高祖。 ○藝祖 《書》:“歸格於藝祖。”長。注以藝祖為文祖,不詳其義。人知宋人稱太 祖為藝祖,不知前代亦皆稱其太祖為藝祖。唐玄宗開元十一年,幸幷州,作《起 義堂頌》曰:東西南北,無思不服;山川鬼神,亦莫不寧,實惟藝祖儲福之所致。” 十三年,封泰山。其序曰:“惟我藝祖文考精爽在天。”此謂唐高祖。張說作 《享太廟樂章》曰:“肅肅藝祖,滔滔浚源。有雄武劍,作鎮金門。玄王貽緒, 後稷謀孫。”此謂高祖之高祖諱熙,追尊宣皇帝者也。後漢高祖乾元年,改元 制祠:“昔我藝祖神宗開基撫運,以武功平禍亂,以文德致昇平。”此謂前漢高 祖。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封混同江神冊文》曰:“仰藝祖之開基,佳江神之 效靈。”此謂金太祖。然則是歷代大祖之通稱也。
唐武宗會昌三年,討劉稹制曰:“頃者烈祖在藩,先天啟聖。”是以玄宗為 烈祖。宋王旦《封祀壇序》:“烈祖造新邦,臻大定,經制而未逞;神宗求至理, 致昇平,業成而中罷。”是以太祖為烈祖,太宗為神宗,亦古人之通稱也。 《左傳•哀二年》:“衛太子禱曰:‘曾孫蒯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 文祖襄公。’”《書•文侯之命》:“汝克昭乃顯祖、烈祖。”顯祖皆謂其始封 之君,此古人之通稱。 ○衝帝 幼主謂之衝帝。《水經注》:“漢衝帝詔曰:‘翟義作亂於東,霍鴻負倚 芒竹。’”以孺子嬰為衝帝。 ○考 古人曰父、曰考,一也。《易》曰“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書•大 誥》:“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養其勸,弗救。”《康誥》:“子弗祗服厥 父事,大傷厥考心。”《酒誥》:“厥心臧,聰聽祖考之彝訓。”尹伯奇《履霜 操》曰:“考不明其心兮聽讒言。”自《曲禮》定為生曰父,死曰考之稱,而為 人子者當有所諱矣。 ○伯父叔父 古人於父之昆弟必稱伯父、叔父,未有但呼伯、叔者。若不言父,而但曰伯、 叔,則是字之而已。《詩》所謂“叔兮伯兮”,“伯兮兮”,“叔于田”之類, 皆字也。
今之天子稱親王為叔祖、曾叔祖,甚非古義。《禮》:“天子稱同姓諸侯曰 伯父、叔父,稱其先君亦曰伯父、叔父。”《左傳•昭九年》:“景王使詹桓伯 辭於晉曰:‘伯父惠公。’”《十五年》:“景王謂籍談曰:‘叔父唐叔。’” 稱其先君為伯父、叔父之證也。故《禮》有諸父,無諸祖。 ○族兄弟 《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鄭康成謂:“九族者,據己上至高祖, 下及玄孫之親。”《左傳•襄公十二年》:“凡諸侯之喪,同宗臨於祖廟,同族 於禰廟。”注:“同族謂高祖以下是也。”故晉叔向言之宗十一族。賈誼《新 書》:“人有六親。六親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從父 而昆弟,故為從父昆弟;從父昆弟又有子,子從祖而昆弟,故為從祖昆弟;從祖 昆弟又有子,子從曾祖而昆弟,故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為族兄弟。
備於六,此之謂六親。”是同高祖之兄弟即為族,族非疏遠之稱。《顏氏家訓》: “凡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茲以往皆雲族人。河北 雖二三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梁武帝嘗問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 族?’答雲:‘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當時雖為敏對,於理未通。 ○親戚 《史記•宋世家》:“箕子者,紂親戚也。”《路史》謂:“但言親戚,非 諸父昆弟之稱。”非也。古人稱其父於兄弟亦曰親戚。《韓詩外傳》:“曾子曰: ‘親戚既沒,雖欲孝,誰為孝?’”此謂其父母。《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封建親戚,以善屏周。”此謂其子弟。《昭公二十年》:“棠君尚謂其弟員曰: ‘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三國志》:“張昭謂孫權曰:‘況今奸宄 兢逐,豺狼滿道,乃欲哀親戚,顧禮制。’”此謂其父兄。 ○哥 唐時人稱父為哥。《舊唐書•王琚傳》:“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氣惟 有太平。’睿宗行四故也。玄宗子《棣王剡傳》:“惟三哥辨其罪。”玄宗行三 故也。有父之親,有君之尊,而稱之為四哥、三哥,亦可謂名之不正也已。
玄宗《與寧王憲書》稱大哥,則唐時宮中稱父、稱兄皆曰哥。 ○妻子 今人謂妻為妻子,此不典之言,然亦有所自。《韓非子》:“鄭縣人卜子使 其妻為褲。其妻問曰:‘今褲何如?’夫曰:‘象吾故。’妻子因毀新令如故褲。” 杜子美詩:“結髮為妻子,席不暖君床。” ○稱某 經傳稱某有三義。《書•金滕》:“惟爾元孫某。”史文諱其君,不敢名也。 《春秋•宣公六年,公羊傳》:“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殺之。”傳:“失其名也。” 《禮記•禮》:“內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儀禮•士冠禮》:“某有 “子某。”《論語》:“某在斯,某在斯。”通言之也。
周人以諱事神。《牧誓》之言“今予發”。《武成》之言“周王發”,生則 不諱也;《金滕》之言“惟爾元孫某”,追錄於武王既崩之後,則諱之矣。故 《禮》:“卒哭乃諱。” ○互辭 《易》:“斡父之蠱,有子,考無咎。”言“父”又言“考”。《書》: “予恐來世以臺為口實。”言“予”又言“臺”。“汝猷黜乃心。”言“汝”又 言“乃”。“予念我先神後之勞爾先。”言“予”又言“我”。“越予沖人,不 印自恤。”言“予”又言“”。《詩》:“豈不爾受,既其女遷。”言“爾” 又言“女”。《論語》:“吾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孟子》:“我善養吾浩然 之氣。”言“我”又言“吾”。《左傳》:“爾用而先人之治命。”言“爾”又 言“而”。“女畏而宗室。”言“女”又言“而”。《史記•張儀傳》:“若善 守汝國,我顧且盜而城。”言“若”言“汝”又言“而”。《詩》:“王於出征, 以佐天子。”言“王”又言“天子”。“乃命魯公,俾侯於東。”言“公”又言 “侯”。《梁傳》:“言君之不取,為公也,”言“君”又言:“公”。《左 傳》:“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言“公女”又言“公子”。《史記•齊世 家》:“子我盟諸田於陳宗。”言“田”又言“陳”。皆互辭也。 ○豫名 《詩》:“鳥乃去矣,後稷呱矣。”子初生而已名之為後稷也。“為韓吉 相攸。”女在室而已名之為韓吉也。皆因其異日之名而豫名之,亦臨文之不得 不然也 ○重言 古經亦有重言之者。《書》:“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遑”即 “暇”也。《詩》:“無己太康”。“已”即“太”也。“既安且寧”。“安” 即“寧”也。“既庶且多。”“庶”即“多”也。《左傳》:“一薰一獲,十年 尚猶有臭。”“尚”即“猶”也。“周其有[A18F]王,亦克能修其職。”“克” 即“能”也。《禮記》:“人喜則斯陶。”“則”即“斯”也。 ○後 《白虎通》曰:“天子之配,商之前皆稱妃,周始立後。”今考帝嚳四妃, 帝舜三妃,以至周初太姜、太任、太姒、邑姜,皆無後名。而《詩》、《書》所 雲後,皆君也。《春秋•桓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後於紀。”《襄十五年》: “劉夏逆王後於齊。”於是始稱後。《曲禮》:“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 有嬪,有妻,有妾。”又云:“天子之妃曰後。”而宣王晏起,姜後脫簪,見於 《列女之傳》。此周人立後之據。惟《左傳•哀元年》:“後緡方娠。”是夏時 事,疑此後人追稱之辭。自《春秋》以下之文,則有以君為後者,有以妃為後者, 雜然於書傳矣。
人君之號,唐虞曰帝,夏曰後,商曰王。然帝王,天子所專,後則諸侯皆得 稱之。故《書》言“肆覲東後”,“群後四朝”,“禹乃會群後,誓於師”。 《伊訓》之祠先王,“侯甸群後鹹在。”周王大告武成,亦曰:“嗚呼群後。” 而後夔、後羿、伯明後寒之稱,皆見於傳。《胤徵》之篇亦稱胤後。康王作《畢 命》曰:“三後協心,同底於道。”穆王作《呂刑》曰:“乃命三後,恤功於民。” 然則禹之降帝而稱後,是禹之謙,禹之不矜也。
諸侯謂之群後,故天子獨稱元後。
漢時郡守之於吏民,亦有君臣之分,故有稱府主為後者。漢《武都大守李翕 西狹頌》雲:“赫赫明後,柔嘉維則。”《桂陽太守周憬銘》雲:“懿賢後兮發 聖英。”晉應詹為南平太守,百姓歌之曰:“僥倖之運,賴茲應後。”《蘭亭宴 集》有郡功曹魏滂詩云:“明後欣時豐,駕言映清瀾。” ○王 三王之名,自後人追稱之;而禹之為王,未嘗見於書也。《甘誓》:“王曰: ‘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胤徵》:“胤後承王命徂徵。”而《夏小正》 言:“十有一月,王狩。”夏之王見於書者始此,然無稱禹為王者。經傳之文, 凡言夏必曰夏後氏。
周人之追王止於太王,而組紺已上至後稷則謂之先公,《詩》:“礻龠祠 嘗,於公先王”是也。通言之則亦可稱之為王。《書•武成》:“惟先王建邦啟 土。”《周語》:“太子晉諫靈王:‘自後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 十八王而康克安之。’”是也。
王而尊之曰帝,黃歇《上秦昭王書》:“先帝文王、武王、王之身三世,不 忘接地於齊,以絕從親之要”是也。王而等之曰諸侯,漢王告諸侯曰:“願從諸 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是也。 ○君 古時有人臣而隆其稱曰君者,周公若曰“君”是也,篇中言君者四,但 言君者六。而成王之書王若曰“君”,陳穆王之書王若曰“嗚呼!君牙”,皆此 例也,猶漢時人主稱丞相為君侯也。《禮記•坊記》雲:“大夫不稱君,恐民之 惑也。”故《春秋》傳中稱君者,皆國君。然亦有卿大夫而稱為君者,《莊十一 年》:“楚門廉語屈暇曰:‘君次於郊郢,以御四邑。’”《襄二十五年》: “鄭子產對晉士莊伯曰:‘成公播蕩,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至家臣則直 謂其主曰君。《昭十四年》:“司徒老祁慮癸謂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 《二十八年》:“晉祁盈之臣曰:‘使吾君聞勝與臧之死也以為快。’”《哀 十四年》:“宋司馬命其徒攻桓氏,其父兄故臣曰‘不可’,其新臣曰‘從吾君 之命’”是也。《儀禮•喪服》篇:“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傳曰: “君謂有地者也。”鄭氏曰:“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喪大記》: “大夫君。”孔氏曰:“大夫之臣稱大夫為君。”《周禮•調人》注:“主,大 夫君也。”此則上下之通稱,不始於後代矣。
人臣稱君,自三代以前有之。《孟子》:“象曰:漠蓋都君。” 《漢書•高帝紀》:“爵或人君,上所尊禮。”師古曰:“爵高有國邑者, 則自君其人,故曰人君也。上謂天子。” 漢時曹掾皆稱其府主為君。至蒼頭亦得稱其主人為君,《後漢書•李善傳》: “君夫人,善在此”是也。女亦得稱其父為君,《漢書•王章傳》:“我君素剛, 先死者必我君”是也。婦亦得稱其舅為君,《爾雅》:“姑舅在則曰君舅、君姑, 沒則曰先舅、先姑。”《淮南子》:“君公知其盜也,逐而去之。”《列女傳》: “我無樊、衛二姬之行,故君以責我”是也。 《喪服》:“妾為君。”鄭氏注曰:“妾謂夫為君者,不得體之加尊之也, 雖士亦然。” ○主 春秋時稱卿大夫曰主。故齊侯唁昭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 而南唐降號江南國主,亦以奉中國正朔,自貶其號。若劉玄德帝蜀,諡昭烈,葬 惠陵。初無貶絀,末帝降魏,封為安樂公,自可即以本封為號。陳壽作《三國志》, 創立先主,後主之名,常璩《蜀志》因之。以晉承魏統,義無兩帝。今千載之後, 而猶沿此稱,殊為不當。況改漢為蜀,亦出壽筆。當時魏已篡漢,改稱昭烈為蜀, 使不得附漢統。異代文人不察史家阿枉之故,若杜甫詩中便稱蜀主,殊非知人論 世之學也。昔劉知幾論《後漢書•劉元列傳》:以為東觀秉筆,容或諂於當時, 後來所修理宜刊革。今之君子既非曹氏、司馬氏之臣,不當稱昭烈為先主矣。
諸葛孔明書中亦多有稱先主者。本當是先帝,傳之中原,改為先主耳。主者 次於君之號。蘇林解《漢書》“公主”雲:“婦人稱主,”引《晉語》:“主孟 啖我”。 ○陛下 賈誼《新書》:“天子卑號稱陛下。”蔡邕《獨斷》:“陛,階也,所由升 堂也。天子必有近臣,執兵陳於陛側,以戒不虞。謂之陛下者,群臣與天子言, 不敢指斥天於,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達尊之義也。”上書亦如之。乃群臣 士庶相與言曰殿下、閣下、執事之屬,皆此類也。據此,則陛下猶言執事,後人 相沿,遂以為至尊之稱。 ○足下 今人但見《史記》秦閻樂數二世稱“足下”,遂以為相輕之辭,不知乃戰國 時人主之稱也。如蘇代遺燕昭王書,樂毅報燕惠王書,蘇厲與趙惠文王書,皆稱 “足下”。又如蘇秦謂燕易王,範睢見秦昭王,蘇代謂齊王,齊人謂齊王、 孟嘗君舍人謂衛君,張丐謂魯君,趙郝對趙孝成王,酈生說沛公,張良獻項王, 亦皆稱“足下”。《漢書•文帝紀》:“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 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候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 下。” 《宋書•西南夷傳》載諸國表文,訶羅陀國稱“聖王足下”,義稱“天子足 下”,阿羅單國稱“大吉天子足下”,閻婆婆達國稱“宋國大王大吉天子足下”, 天竺迦毗黎國稱“大王足下”。《梁書•諸夷傳》表文,盤盤國稱“常勝天子足 下”,幹利國稱“天子足下”,狼修牙國稱“大吉天子足下”,婆利國稱“聖王 足下”。 ○閣下 趙《因話錄》曰:“古者三公開閣,郡守比古人之侯伯,亦有閣,故世俗 書題有‘閣下’之稱。前輩呼刺史太守亦曰‘節下’,與宰相人僚書往往稱‘執 事’,言閣下之執事人耳。劉子玄為史官,《與監修宰相書》稱‘足下’,韓文 公《與使主張僕射書》稱‘執事’,即其例也。若記室本系王侯賓佐之稱,他人 亦非所宜。執事則指其左右之人,尊卑皆可通稱。侍者則士庶可用之。近日官至 使府、御史及畿令,悉呼閣下。至於初命賓佐,猶呼記室,今則一例閣下,上下 無別。其執事才施於舉人,侍者止行於釋子而已。今之布衣相呼盡曰閣下,雖出 於浮薄相戲,亦是名分天壤矣。” 謝在杭《五雜俎》言:“閣,夾室也,以板為之。《禮記•內則》:‘天子 之閣,左達五,右達五。’蓋古人置此以度飲食之所,即今房中之板閣,而後乃 廣之為樓觀之通名,如石渠、天祿、麒麟之類。或以藏書,或以繪像,或以為登 眺遊覽之所。閣者,門旁小戶也。因設館於其旁,即謂之閣。”《漢書•公孫宏 傳》:“開東閣以迎賢人。”師古曰:“閣者,小門也。東向開之。避當庭門而 引賓客,以別於椽吏官屬。”如今官署角門旁有延賓館是也。故《蕭望之傳》言: “自引出閣。”而《雋不疑傳》:“暴勝之為直指使者,不疑至門,勝之開閣延 請。”是凡官府皆有閣,不獨三公也。《韓延壽傳》:“行縣至高陵,入臥傳舍, 閉閣思過。”如今之閉角門,不聽官屬人也。《朱博傳》:“召見功曹,閉閣數 責。”此又是閉角門不聽出也。東晉太極殿有東西閣。唐制仿之,以宣政為前殿, 紫宸為便殿。前殿謂之正衙。天子不御前殿而御紫宸,乃自正衙喚仗由閣門而入, 百官候朝於衙者,因隨以入見,謂之入閣,蓋中門不啟而開角門也。《爾雅》: “小閨謂之閣。”而室中之門亦或用此為稱。是則二字之義本自不同。《漢舊儀》 曰:“丞相聽事門曰黃閣,不敢洞開朱門,以別於人主,故以黃塗之,謂之黃閣。” 今代以文淵閣藏書,而大學士主之,故謂之閣老,蓋亦論經石渠、校書天祿之遺 意爾。然西京但有閣,而未以為官曹之稱。至後漢始謂之臺、閣。《古詩為焦仲 卿作》雲:“汝是大家子,仕宦於臺閣。”陳壽《三國志》評曰:“魏世事統臺 閣,重內輕外,故八座尚書即古六卿之任也。”裴松之《三國志注》引《魏略》 曰:“薛夏為秘書丞,嘗以公事移蘭臺。蘭臺自以臺也,而秘書署耳,謂夏為不 得移。推使當有坐者,夏報之曰:“蘭臺為外臺,秘書為內閣,臺閣一也,何不 相移之有?’蘭臺屈,無以折。自是之後,遂以為常。”《唐書•職官志》: “光宅元年九月,改門下省為鸞臺,中書省為鳳閣。”然則今之內閣實本於此, 而非取三公黃閣之義。其言入閣辦事,謂入此內閣爾,而與唐之隨仗入閣不相蒙 也。閣下之稱猶雲臺下,古今異名,亦何妨乎。 ○相 《管子》曰:“黃帝得六相。”《宋書•百官志》曰,“殷湯以伊尹為右相, 仲虺為左相。”然其名不見於經,惟《書•說命》有“愛立作相”之文。而《左 傳•定公元年》薛宰言:“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禮記•月令》:“命相 佈德和令。”注:“相謂三公相王之事也。”正義曰:“案《公羊•隱五年》傳 曰:“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一 相處乎內,是三公相王之事也。”至六國時,一人知事者特謂之相,故《史記》 稱穰侯范雎、蔡澤皆為秦相,後又為丞相也。杜氏《通典》曰:“黃帝六相,堯 十六相,為之輔相,不必名官。”是則三代之時言相者皆非官名,如《孟子》言: 舜相堯,禹相舜,益相禹,伊尹相湯,周公相武王,《禮記,明堂位》:“周公 相武王”之類耳。《左傳•桓公二年》:“太宰督遂相宋公。”《莊公九年》: “鮑叔言於齊侯曰:‘管夷吾治於高,使相可也。’”《昭公元年》:“祁午 謂趙文子曰:‘子相晉國。’”按當時官名皆不謂之相。是相矣。《哀公十七年》: “右領差車與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馬,以伐陳。”又是相二官,而非相楚王。惟 《襄公二十五年》:“崔杼立景公而相之,慶封為左相。”則似真以相名官者。 《定公十年》:“公會齊侯於夾谷,孔丘相。”杜氏解曰:“相,會儀也。如 ‘願為小相焉’之相。”《史記•孔子世家》乃雲:“孔子為大司寇,攝相事。” 是誤以“儐相”之相為“相國”之相。不知魯無相名,有司寇而無大司寇也。 ○將軍 《春秋傳》:“晉獻公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是已有將軍 之文,而未以為名也。至昭公二十八年,閻沒女寬對魏獻子曰:“豈將軍食之而 有不足。”正義曰:“此以魏子將中軍,故謂之將軍。”及六國以來,遂以將軍 為官名,蓋其元起於此。《公羊傳》:“將軍子重諫曰。”《梁傳》:“使狐 夜姑為將軍。”《孟子》:“魯欲使慎子為將軍。”《墨子》:“昔者晉有六將 軍,而智伯莫為強焉。”《莊子》:“今將軍兼此三者。”《淮南子》:“趙文 子問於叔向曰:‘晉六將軍,其孰先亡?’”“張武為智伯謀曰:‘晉六將軍。’” 又曰:“魯君召子貢,授之將軍之印。”而《國語》亦曰:“鄭人以詹伯為將軍。” 又曰:“吳王夫差黃池之會,十行一嬖大夫,十旌一將軍。”《禮記•檀弓》: “衛將軍文子之喪。”《史記•司馬穰直傳》:“景公以為將軍。”《封禪書》: “杜主者,故周之右將軍。”《越世家》:“范蠡稱上將軍。”《魏世家》: “令太子申為上將軍。”《戰國策》:“梁王虛上位,以故相為上將軍。”《漢 書•百官表》曰:“前後左右將軍,皆週末官。”《通典》曰:“自戰國置大將 軍,楚懷王與秦戰,秦敗楚,虜其大將軍屈丐。至漢則定以為官名矣。” ○相公 前代拜相者必封公,故稱之曰相公,若封王則稱相王。自洪武中革去丞相之 號,則有公而無相矣。即初年之制,亦不盡沿唐宋,有相而不公者胡惟庸是也, 有公而不相者常遇春之倫是也,封公拜相惟李善長、徐達,三百年來有此二相公 耳。魏王粲《從軍行》:“相公徵關右,赫怒震天威。”《羽獵賦》:“相公乃 乘輕軒,駕四駱。”相公二字似始見此。 ○司業 國子司業,以為生徒所執之業,非也。唐歸崇敬授國子司業,上言:“司業 義在《禮記》‘樂正司業’。正,長也。言樂官之長,司主此業。《爾雅》雲: ‘大版謂之業。’按《詩•周頌》:‘設業設虛,崇牙樹羽。’則業是懸鐘磐之 и虛也。今太學既不教樂,於義無取,請改國子監為辟雍,祭酒為太師氏,司業 一為左師,一為右師。”詔下尚書集百僚定議以聞。議者重難改作,其事不行。
按《靈臺》之詩曰:“虛業維樅。”即此“業”字。傳曰:“業,大版也。所以 飾為懸也。捷業如鋸齒,或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