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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4

Chapter 1420,697 wordsPublic domain

○史書下兩曰字 註疏家凡引書,下一“曰”字;引書之中又引書,則下一“雲”字。雲、曰 一義,變文以便讀也,此出於《論語》“牢曰”,“子云”是也。若史家記載之 辭,可下兩“曰”字,《尚書•多方》“周公曰”,“王若曰”是也, ○書家凡例 古人著書,凡例即隨事載之書中。《左傳》中言“凡”者,皆凡例也,《易》 乾、坤二卦用九、用六者,亦凡例也。 ○分題 古人作書,於一篇之中有分題,則標篇題於首而列分題於下。如《爾雅》 “釋天”一篇,下列四時、祥災、歲陽、歲名、月陽、月名、風雨、星名、祭名、 講武、旌旗。《呂氏春秋》“孟春紀第一”下,列正月紀、本生、重己、貴公、 去私是也。疏家謂之題上事,謂標題上文之事。若《周公踐昨》及《詩》篇章句, 皆篇末題之,故此亦爾。今按《禮記•文王世子篇》有曰:“文王之為世子也”, 有曰“教世子”,有曰“周公踐阼”;《樂記篇》有曰“子貢問樂”,亦同此例, 後人誤連於本文也。又如《漢書•禮樂志•郊祀歌》:“練時日一”、“帝臨二”, 凡十九首,皆著其名於本章之末。《安世房中歌》“桂華”、“美芳”二題,傳 寫之誤,遂以冠後。 《爾雅•釋親》一篇,石經本“宗族”二字在“弟兄也”之後“母黨”二字 在“從母姊妹”之後,“妻黨”二字在“為姒婦”之後,“昏姻”二字在“吾謂 之甥也”之後,今國子監刻本皆改之。 ●卷二十一 ○作詩之旨 舜曰:“《詩言志》。”此詩之本也。《王制》:“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 此詩之用也,荀子論《小雅》曰:“疾今之政以思往者,其言有文焉,其聲有哀 焉。”此詩之情也。故詩者王者之跡也。建安以下泊乎齊、梁,所謂辭人之賦麗 以淫,而於作詩之旨失之遠矣。

唐自居易《與無微之書》曰:“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

每讀書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又自敘其詩, 關於美刺者謂之諷諭詩,自比於梁鴻《五噫》之作,而謂:“好其詩者,鄧魴、 唐衢俱死,吾與足下又困躓,豈六義四始之風,天將破壞不可支持邪?又不知大 意不欲使下人病苦聞於上邪?”嗟乎,可謂知立言之旨者矣。

晉葛洪《抱朴子》曰:“古詩刺過失,故有益而貴;今詩純虛譽,故有損而 賤。” ○詩不必人人皆作 古人之會君臣朋友,不必人人作詩。人各有能有不能,不作詩何害?若一人 先倡而意已盡,則亦無庸更續。是以虞廷之上。皋陶庚歌,而禹、益無聞,古之 聖人不肯為雷同之辭、駢拇之作也。柏梁之宴,金谷之集,必欲人人以詩鳴,而 蕪累之言始多於世矣。

堯命歷而無歌,文王演《易》而不作詩,不聞後世之人議其劣於舜與周公也。

孔子以斯文自任,上接文王之統,乃其事在《六經》,而所自為歌止於“龜山”、 “彼婦”諸作,何寥寥也。其不能與?夫我則不暇與?

宋邵博《聞見後錄》曰:“李習之與韓退之、孟東野善。習之於文,退之所 敬也。退之與東野唱酬傾一時,習之獨無詩,退之不議也。尹師魯與歐陽永叔、 梅聖俞善,師魯於文,永叔所敬也;永叔與聖俞唱酬傾一時,師魯獨無詩,永叔 不議也。” 《五子之歌》適得五章,以為人各一章,此又後人之見耳。 《胃陽》,秦世子送舅氏也,而晉公子無一言。尹吉甫作《嵩高》之詩以贈 申伯,《民》之詩以贈仲山甫,《韓奕》之詩以贈韓侯;而三人者不聞其有答, 是知古人之詩不以無和答為嫌。 ○詩題 三百篇之詩人,大率詩成,取其中一字、二字、三四字以名篇,故十五國並 無一題,雅頌中間一有之。若《常武》,美宣王也,若《勺》、若《賚》、若 《般》,皆廟之樂也。其後人取以名之者一篇,曰《巷伯》。自此而外無有也。

五言之興,始自漢魏,而十九首並無題,郊祀歌、鐃歌曲各以篇首字為題。又如 王、曹皆有《七哀》,而不必同其情;六子皆有《雜詩》,而不必同其義,則亦 猶之十九首也,唐人以詩取士,始有命題分韻之法,而詩學衰矣。

杜子美詩多取篇中字名之,如“不見李生久”,則以《不見》名篇;“近聞 犬戎遠遁逃,”則以《近聞》名篇;“往在西京時”,則以《往在》名篇;“歷 歷開元事,”則以《歷歷》名篇;“自平宮中呂太一”,則以《自平》名篇; “客從南溟來”,則以《客從》名篇。皆取首二字為題,全無意義,頗得古人之 體。

古人之詩,有詩而後有題;今人之詩,有題而後有詩。有詩而後有題者,其 詩本乎情;有題而後有詩者,其詩徇乎物。 ○古人用韻無過十字 《三百篇》之詩,句多則必轉韻。魏、晉以上亦然。宋、齊以下,韻學漸興, 人文趨巧,於是有強用一韻到底者,終不及古人之變化自然也。古人用韻無過十 字者,獨《悶宮》之四章乃用十二字,使就此一韻引而伸之,非不可以成章,而 於義必有不達,故末四句轉一韻。是知以韻從我者,古人之詩也;以我從韻者, 今人之詩也。自杜拾遺、韓吏部,未免此病也。

葉少蘊《石林詩話》曰:“長篇最難,魏晉以前詩無過十韻者,蓋使人以意 逆志,初不以序事傾盡為工。至老杜《述懷》、《北征》諸篇,窮極筆力,如太 史公紀、傳,此固古今絕唱。然《八哀》八篇本非集中高作,而世多尊稱之,不 敢議,如李邕、蘇源明詩中極多累句,餘嘗痛刊去,僅各取其半,方為盡善。然 此不可為不知者言也。” 詩主性情,不貴奇巧。唐以下人有強用一韻中字幾盡者,有用險韻者,有次 人韻者,皆是立意以此見巧,便非詩之正格。

且如孔子作《易•象象傳》,其用韻有多有少,未嘗一律,亦有無韻者。可 知古人作文之法,一韻無字則及他韻,他韻不協則竟單行。聖人無必無固,於文 見之矣。 ○詩有無韻之句 詩以義為主,音從之。必盡一韻無可用之字,然後旁通他韻,又不得於他韻, 則寧無韻。苟其義之至當,而不可以他字易,則無韻不害。漢以上往往有之。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兩韻也,至當不可易。下句雲:“老翁逾牆 走,老婦出門看,”則無韻矣,亦至當不可易。古辭《紫騮馬歌》中有“春持 作飯,採葵持作羹”二句無韻。李大白《天馬歌》中有“自雲在青天,丘陵遠崔 嵬”二句無韻。《野田黃雀行》首二句“遊莫逐炎洲翠,棲莫近吳宮燕”無韻。 《行行且遊獵篇》首二句“邊城兒生年,不讀一字書”,無韻。 ○五經中多有用韻 古人之文化工也,自然而合於音,則雖無韻之文而往往有韻,苟其不然,則 雖有韻之文而時亦不用韻,終不以韻而害意也,《三百篇》之詩,有韻之文也, 乃一章之中有二三句不用韻者,如“瞻彼洛矣,維水泱泱”之類是矣。一篇之中 有全章不用韻者,如《思齊》之四章、五章,《召》之四章是矣。又有全篇無 韻者,《周頌•清廟》、《維天之命》、《吳天有成命》、《時邁》、《武》諸 篇是矣。說者以為當有餘聲;然以餘聲相協而不入正文,此則所謂不以韻而害意 者也。孔子《贊易》十篇,其《彖象傳》、《雜卦》五篇用韻,然其中無韻者亦 十之一。《文言》、《繫辭》、《說卦》、《序卦》五篇不用韻,然亦間有一二, 如“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此所謂化工之文,自然而合者,固未 嘗有心於用韻也。《尚書》之體本不用韻,而《大禹漠》:“帝德廣運,乃聖乃 神,乃武乃文,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為天下君,”《伊訓》:“聖漠洋洋,嘉 言孔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爾惟德罔小,萬邦 惟慶;爾惟不德罔大,墜厥宗。”《太誓》:“我武惟揚,侵於之疆。取彼兇殘, 我伐用張,於湯有光。”《洪範》:“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 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玉道平平;無反無 側,王道正直。”皆用韻。又如《曲禮》:“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 虎,招搖在上,急繕其怒。”《禮運》:“玄酒在室,醴在戶,粢醍在堂,澄 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磐鐘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與 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大之祜。” 《樂記》:“夫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民有德而五昌,疾不作而無妖祥, 此之渭大當。然後聖人作,為父子君臣,以為紀綱。”《中庸》:“故君子不可 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孟子》:“師行而糧食,飢者弗食,勞者弗息,胥讒,民乃作慝。方 命虐民,飲食若流,流連荒亡,為諸侯憂。”凡此之類,在秦漢以前諸子書並有 之。太史公作贊,亦時一用韻,而漢人樂府詩反有不用韻者。 ○易韻 《易》之有韻,自文王始也,凡卦辭之繁者時用韻。《蒙》之“瀆”、“告”, 《解》之”復”、“夙”,《震》之“”、“啞”,《艮》之“身”、“人” 是也。至周公則辭愈繁,而愈多用韻。疑古卜辭當用韻,若《春秋傳》所載懿氏 之“鏘”“姜”、“卿”、“京”,驪姬之“渝”、“俞”、“蕕”、“臭”, 伯姬之“”、“貺”、“償”、“相”、“姬”、“旗”、“師”,“丘”、 “孤”、“弧”、“姑”、“逋”、“家”、“虛”,鄢陵之“蹙”’、“目”, 孫文子之“陵”、“雄”,衛侯之“羊”、“亡”,“竇”、“逾”。又如《國 語》所載晉獻公之“骨”、“猾”、“ㄏ”,《史記》所載漢文帝之“庚”、 “王”、“光”,《漢書•元後傳》所載晉史之“雄”、“乘”,“崩”、“興”, 皆韻也。故孔子作《彖象傳》用韻,蓋本經有韻而傳亦韻,此見聖入述而不作, 以古為師而不苟也。 《彖象傳》猶今之箋註者,析字分句以為訓也;《繫辭》、《文言》以下猶 今之箋註於字句明白之後,取一章一篇全書之義而通論之也,故其體不同。 ○古詩用韻之法 古詩用韻之法大約有三:首句、次句連用韻,隔第三句而於第四句用韻者, 《關雎》之首章是也,凡漢以下詩及唐人律詩之首句用韻者源於此;一起即隔句 用韻者,《卷耳》之首章是也,凡漢以下詩及唐人律詩之首句不用韻者源於此;

自首至末,句句用韻者,若《考》、《清人》、《還》、《著》、《十畝之間》、 《月出》、《素冠》諸篇,又如《卷耳》之二章、三章,四章,《車攻》之一章、 二章、三章、七章,《長髮》之一章、二章、三章、四章、五章是也,凡漢以下 詩若魏文帝《燕歌行》之類源於此。自是而變則轉韻矣。轉韻之始亦有連用、隔 用之別,而錯綜變化不可以一體拘。於是有上下各自為韻,若《兔》及《采薇》 之首章,《魚麗》之前三章,《卷阿》之首章者。有首末自為一韻,中間自為一 韻,若《車攻》之五章者。有隔半章自為韻,若《生民》之卒章者。有首提二韻, 而下分二節承之,若《有替》之篇者。此皆詩之變格,然亦莫非出於自然,非有 意為之也。

先生《音學五書》序曰:《記》曰:“聲成文謂之音。”夫有文斯有音,比 音而為詩,詩鹹然後被之樂,此皆出於天而非人之所能為也。三代之時,其文皆 本於六書,其人皆出於族黨庫序,其性皆馴化於中和,而發之為音,無不協於正。

然而《周禮》大行人之職,“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所以一道德而同 風俗者,又不敢略也。是以《詩》三百五篇,上自商頌,下逮陳靈,以十五國之 遠,千數百年之久,而其音未嘗有異。帝舜之歌,皋陶之賡,箕子之陳,文王、 周公之系,無弗同者。故三百五篇,古人之音書也。魏晉以下,去古日遠,詞賦 日繁,而後名之曰韻,至宋周容、梁沈約,而《四聲之譜》作。然自秦漢之文, 其音已漸戾於古,至東京益甚,而體文作譜,乃不能上據雅、南,旁摭騷、子, 以成不刊之典,而僅按班、張以下諸人之賦,曹、劉以下諸人之詩所用之音,撰 為定本。於是今音行而古音亡,為音學之一變。下及唐代,以詩賦取士,其韻一 以陸法言《切韻》為準,雖有“獨用”、“同用”之注,而其分部未嘗改也。至 宋景之際,微有更易,理宗末年,平水劉淵始並二百六韻為一百七韻。元黃公紹 作《韻會》因之,以迄於今。於是宋韻行而唐韻亡,為音學之再變,世日遠而傳 日訛,此道之亡蓋二千有徐歲矣。炎武潛心有年,既得《廣韻》之書,乃始發悟 於中而旁通其說,於是據唐人以正宋人之之失,據古經以正沈氏、唐人之失,而 三代以上之音,部分秩如,至賾而不可亂。乃列古今音之變而究其所以不民為 《音論》二卷;考正三代以上之音,注三百五篇,為《詩本音》十卷;注《易》 為《易音》三卷;辨沈氏部分之誤,而一一以古音定之,為《唐韻正》二十卷;

綜古音為十部,為《古音表》二卷。自是而《六經》之文乃可讀,其他諸子之書 離合有之,而不甚遠也。天之未喪斯文,必有聖人復起,舉今日之音而還之淳古 者。 ○古人不忌重韻 杜子美作《飲中八仙歌》用三“前”、二“船”、二“眠”、二“天”。宋 人疑古無此體,遂欲分為八意,以為必分為八而後可以重押韻無害也,不知《柏 梁臺詩》三“之”、三“治”、二“哉”、二“時”、二“來”、二“材”已先 之矣。“東川有杜鵑,西川無杜鵑,涪、萬無杜鵑,雲安有杜鵑”,求其說而不 得,則疑以為題下注,不知古人未嘗忌重韻也。故有四韻成章成唯用二字者, “胡為乎株林,從夏南;匪適株林,從夏南“是也。有二韻成章而惟用一字者, “大人佔之,維熊維羆,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是也。有三韻成章而 惟用一字者,“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是也。

如《采薇》首章連用二“獫狁之故”句,《正月》一章連用二“自口”字, 《十月之交》首章連用二“而微”字,《車犖》三章連用二“庶幾”字,《文王 有聲》首章連用二“有聲”字,《召》卒章連用二“百里”字。又如《行露》 首章起用“露”字,未用“露”字,又如《簡兮》卒章連用三“人”字,《那》 連用三“聲”字。其重一字者,不可勝述。漢以下亦然。如《陌上桑詩》三“頭” 字,二“隅”字,二“餘”字,二“夫”字,二“須”字。《焦仲卿妻作》三 “語”字,三“言”字,二“由”字,二“母”字,二“取”字,二“子”字, 二“歸”字,二“之”字,二“君”字,二“門”字,又二“言”字。蘇武《骨 肉緣枝葉》一首,二“人”字,《結髮為夫婦》一首二“時”字。陳思王《棄婦 詞》二“庭”字,二“靈”字,二“鳴”字,二“成”字,二“寧”字。阮籍 《詠懷詩•灼灼西頹日》一首,二“歸”字。張協《雜詩•黑戾躍重淵》一首 二“生”字。謝靈運《君子有所思行》二“歸”字。梁武帝撰《孔子正言競述懷 詩》二“反”字。任《哭範僕射詩》二“生”字,三“情”字。沈約《鐘山詩》 二“足”字。然則重韻之有忌,其在隋、唐之代乎?

諸葛孔明《梁父吟》雲:“間是誰家墓,田疆古冶子。”又云:“誰能為此 謀?國相齊晏子。”用二“子”字。古人但取文理明當而已,初不避重字也。今 本或改作“田疆古冶氏”,失之矣。

潘岳《秋興賦》:“宵耿介而不寐兮,獨展轉於華省。悟時歲之遒盡兮,慨 俯首而自省。”用二“省”字。

初唐詩最為嚴整,而盧照鄰《長安古意》:“別有豪華稱將相,轉日回天不 相讓。意氣由來排灌夫,專權判不容蕭相。”用二“相”字,今人謂必字同而義 異者方可重用,若此詩之二“相”固無異義也。且《詩》曰:“王命南仲,往城 於方。”其下文又曰:“天子命我,城彼朔方。”有何異義哉!

李太白《高陽歌》二“杯”字,《廬山謠》二“長”字;杜子美《織女詩》 二“中”字,《奉先縣詠懷》二“卒”字,《兩當縣吳十侍御江上宅》二“白” 字,《八哀詩》張九齡一首二“省”字,二“境”字,《園人送瓜》二“草”字, 《寄狄明府》二“濟”字,《宿鑿石浦》二“系”字;韓退之《此日足可惜詩》 二“光”字,二“鳴“字,二“更”字、二“城”字,二“狂”字,二“江”字。

詩有以意轉而韻須重者,如“今夕何夕,見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嚶其鳴矣,求其友聲。相彼鳥兮,猶求友聲。”“有杖之杜,其葉萋萋。王事 靡監,我心傷悲。卉木萋止,汝心悲止。”於論鼓鍾,於樂闢ń。於論鼓鍾,於 樂闢ń。”又若“公無渡河,公竟渡河!”此皆承上文而轉者,不容別換一字。 ○七言之始 昔人謂《招魂》、《大招》去其“些”、“只”,即是七言詩。餘考七言之 興,自漢以前,固多有之。”《靈樞經•剌節真邪篇》、“凡刺小邪日以大,補 其不足乃無害,視其所在迎之界。凡刺寒邪日以溫,徐往徐來致其神,門戶已團 氣不分,虛實得調其氣存。”宋玉《神女賦》:“羅紈綺繪盛文章,極服妙彩照 萬方。”此皆七言之祖。 《素問•八正神明論》:“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慧然獨悟,口 弗能言,傑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三部九侯為之原,九 針之論不必存。”其文絕似荀子《成相篇》。 ○一言 《緇衣》三章,章四句,非也,“敝”字一句,“還”字一句。若曰“敝予 還予”,則言之不順矣,且何必一言之不可為詩也?《吳志》:歷陽山石文: “楚,九州渚。吳,九州都。”“楚”字一句,“吳”字一句,亦是一言之詩。 ○古人未有之格 語助之外,止用四字成詩,而四字皆韻,古未之有也,始見於《莊子》“父 邪母邪,天乎人乎”是也。三章,章各二句,而合為一韻,古未之有也,始見於 《孟嘗君傳》“長鐵歸來乎,食無魚;長鋏歸來乎,出無車;長鐵歸來乎,無以 為家”是也。 ○古人不用長句成篇 古詩有八言者,“胡瞻爾庭有懸兮”是也。書》:“盧群在吳少誠席上作 歌調之曰:“祥瑞不在鳳凰麒麟,太平須得邊將忠臣。但得百僚師長肝膽,不用 三軍羅綺金銀。’”此則通首八言。又如李長吉“酒不到劉伶墳上土”之類,則 不過一二句而已。有九言者,“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是也。然無用為全章者, 不特以其不便於歌也,長則意多冗,字多懈,其於文也亦難之矣。以是知古人之 文可止則止,不肯以一意之冗、一字之懈而累吾作詩之本義也。知此義者不特句 法也,章法可知矣。七言排律所以從來少作,作亦不工者。何也?意多冗也,字 多懈也。為七言者必使其不可裁而後工也,此漢人所以難之也。 ○詩用疊字 詩用疊字最難。《衛詩》:“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え穢穢,鮪發發, 葭揭揭,庶姜孽孽。”連用六疊字,可謂復而不厭、賾而不亂矣。《古詩》: “青青河畔草,鬱郁園中柳,盈盈樓上女,皎皎當窗牖。娥娥紅粉妝,纖纖出素 手。”連用六疊字,亦極自然,下此即無人可繼。

屈原《九章•悲回風》:“紛容容之無經兮,罔芒芒之無紀。軋洋洋之無從 兮,馳逶移之焉止。漂翻翻其上下兮,翼遙遙其左右。汜其前後兮,伴張弛 之信期。”連用六疊字。宋玉《九辯》:“乘精氣之摶摶兮,鶩諸神之湛湛。駿 白霓之習習兮,歷群靈之豐豐。左朱雀之茇茇兮,右蒼龍之瞿瞿。屬雷師之闐闐 兮,通飛廉之衙衙。前輕京之鏘鏘兮,後輜乘之從從。載雲旗之委蛇兮,扈屯 騎之容容。”連用十一疊字,後人辭賦亦罕及之者。 ○次韻 令人作詩動必次韻,以此為難,以此為巧。吾謂其易而拙也。且以律詩言之, 平聲通用三十韻之中,任用一韻,而必無他韻可易;一韻數百字之中,任押五字, 而必無他字可易。名為易,其實難矣。先定五字,而以上文湊足之,文或未順則 曰牽於韻耳,意或未滿則曰束於韻耳。用事遣辭小見新巧,即可擅場。名為難, 其實易矣。夫其巧於和人者,其胸中本無詩,而拙於自言者也。故難易巧拙之論 破,而次韻之風可少衰也,、 嚴滄浪《詩話》曰:“和韻最害人詩,古人酬唱不次韻,此風始盛於元白、 皮陸,本朝諸賢乃以此而鬥工,至往復有八九和者。” 按唐元稹《上令狐相公啟》曰:“稹與同門生白居易友善。居易雅能為詩, 就中愛驅駕文字,窮極聲韻,或為千言,或為五百言律詩,以相投寄,小生自審 不能有以過之,往往戲排舊韻,別創新詞,名為次韻,蓋欲以難相挑耳。江湖間 為詩者或相仿效,或力不足,則至於顛倒語言,重複首尾,韻同意等,不異前篇, 亦目為元和詩體。而司文者考變雅之由,往往歸咎於稹。”是知元、白作詩次韻 之初,本自以為戲,而當時即已取譏於人。今人乃為之而不厭,又元、白之所鄙 而不屑者也。

歐陽公《集古錄》論唐薛蘋倡和詩曰:其問馮宿,馮定、李紳皆唐顯人,靈 澈以詩名後世,然詩皆不及蘋,蓋倡者得於自然,和者牽於強作。”可謂知言。

朱子《答謝成之書》謂:“淵明詩所以為高,正在不待安排,胸中自然流出, 東坡乃篇篇句句依韻而和之,雖其高才,似不費力,然已失其自然之趣矣。” 凡詩不束於韻而能盡其意,勝於為韻束而意不盡,且或無其意而牽人他意以 足其韻千萬也。故韻律之道,疏密適中為上,不然則寧疏無密。文能發意,則韻 雖疏不害。 ○柏梁臺詩 漢武《柏梁臺詩》本出《三秦記》,雲是元封三年作,而考之於史,則多不 符,按《史記》及《漢書•孝景紀》:“中六年夏四月,梁王薨。”《諸侯王表》: “梁孝王武立,三十五年,薨。孝景後元年,共王買嗣,七年,薨。建元五年, 平王襄嗣,四十年,薨。”《文三王傳》同。又按《孝武紀》:“元鼎二年春, 起柏梁臺。”是為梁平王之二十二年,而孝王之薨至此已二十九年,又七年始為 元封三年。又按平王襄,元朔中以與太母爭樽,公卿請廢為庶人。天子曰:“梁 王襄無良師傅,故陷不義,乃削梁八城,梁餘尚有十城,又按平王襄之十年為元 朔二年,來朝;其三十六年為太初四年,來朝,皆不當元封時。又按《百官公卿 表》:“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 帝大初元年更名大鴻臚。治粟內史,景帝後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 大司農。中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內史,景帝二年分置左內史、右內史,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左內史更名左馮翊。主爵中尉,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 武帝大初元年更名右扶風。凡此六官,皆太初以往之名,不應預書於元封之時, 又按《孝武紀》:“太初元年冬十一月乙酉,柏梁臺災。”夏五月,正歷以正月 為歲首,定官名,則是柏梁既災之後,又半歲而始改官名,而大司馬,大將軍青 則薨於元封之五年,距此已二年矣。反覆考證,無一合者。蓋是後人擬作,剽取 武帝以來官名及《梁孝王世家》乘輿駟馬之事以合之,而不悟時代之乖舛也。

按《世家》“梁孝王二十九年十月入朝,景帝使使持節,乘輿駟馬迎梁王於 闕下。”臣聯曰:“天子副車駕駟馬,此一時異數,平王安得有此?” 詩體代降三百篇之不能不降而楚辭,楚辭不能不降而漢、魏,漢、魏之不能 不降而六朝,六朝之不能不降而唐也,勢也。用一代之體則必似一代之文,而後 為合格。

詩文之所以代變,有不得不變者。一代之文沿襲已久,不容人皆道此語。今 且千數百年矣,而猶取古人之陳言一一而摹仿,以是為詩,可乎?故不似則失其 所以為詩,似則失其所以為我。李、杜之詩所以獨高於唐人者,以其未嘗不似, 而未嘗似也。知此者,可與言詩也已矣。 ○書法詩格 南北朝以前,金石之文無不皆八分書者,是今之真書不足為字也。姚鉉之 《唐文粹》,呂祖謙之《皇朝文鑑》,真德秀之《文章正宗》,凡近體之詩皆不 收,是今之律詩不足為詩也?今人將由真書以窺八分。由律詩以學古體,是從事 於古人之所賤者,而求其所最工,豈不難哉!

鄞人薛千仞岡曰:“自唐人之近體興,而詩一大變,後學之士可兼為而不可 專攻者也。近日之弊,無人不詩,無詩不律,無律不七言。”又曰:“七言律, 法度貴嚴,對偶貴整,音節貴響,不易作也,今初學後生無不為七言律,似反以 此為人門之路,其終身不得窺此道藩籬無怪也。” ○詩人改古事 陳思王上書:“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注謂:“赦盜馬,秦 穆公事,秦亦趙姓,故互文,以避上‘秦’字也。”趙至《與嵇茂齊書》:“梁 生適越,登嶽長謠。”梁鴻本適吳,而以為越者,吳為越所滅也。謝靈運詩: “弦高犒晉師,仲連卻秦軍。”弦高所犒者秦師而改為晉,以避下“秦”字,則 舛而陋矣。李大自《行路難》詩:“華亭鶴唳詎可聞,上蔡蒼鷹安足道。”杜子 美《諸將詩》:“昨日玉魚蒙葬地,早時金碗出人間。”改“黃犬”為“蒼鷹”, 改“玉碗”為“金碗”,亦同此病。

自漢以來,作文者即有迴避假借之法。太史公《伯夷傳》:“伯夷,叔齊雖 賢,得夫子而名益彰。顏淵雖篤學,附驥尾而行益顯。”本當是附夫子耳,避上 文雷同,改作驥尾。使後人為之,豈不為人譏笑?謂高祖也。 ○庾子山賦誤 庾子山《枯樹賦》雲:“建章三月火。”按《史記》:“武帝太初元年冬十 一月乙酉,柏梁臺災。春二月,起建章宮。”《西京賦》:“柏梁既災,越巫陳 方,建章是經,用厭火祥。”是災者柏梁,非建章,而三月火;又秦之阿房,非 漢也。《哀江南賦》雲:“栩陽亭有離別之賦。”《夜聽搗衣曲》雲:“栩陽離 別賦。”按《漢書•藝文志》:“別栩陽賦五篇。”詳其上下文例,當是人姓名, 姓別,名栩陽也。以為“離別”之別,又非也。 ○於仲文詩誤 隋於仲文詩:“景差方人楚,樂毅始遊燕。”按《漢書•高帝紀》:“徙齊、 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懷氏、齊田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王逸《楚辭章 句》:“三閭之職掌王族三姓,日昭、屈、景。”然則景差亦楚之同姓也。而仲 文以為人楚,豈非梁、陳已下之人,但事辭章,而不祥典據故邪?

梁武帝天監元年,詔曰:“雉兔有刑,姜宣致貶。”此用孟子“殺其麋鹿者 如殺人之罪”,而不知宣王乃田氏,非姜後也,與此一類。 ○李太白詩誤 李大白詩:“漢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一上玉關道,天涯去不歸。”按 《史記》言,匈奴左方王將直上谷以東,右方王將直上郡以西,而單于之庭直代 雲中。《漢書》言呼韓邪單于自請留居光祿塞下,又言天子遣使送單于出朔方雞 鹿塞,後單于競北歸庭。乃知漢與匈奴往來之道,大抵從雲中、五原、朔方,明 妃之行亦必出此。故江淹之賦李陵,但云“情往上郡,心留雁門”。而玉關與西 域相通,自是公主嫁烏孫所經,太白誤矣。《顏氏家訓》謂:“文章地理必須愜 當。”其論梁簡文《雁門太守行》,而言“日逐康居、大宛、月氏”,蕭子暉 《隴頭水》,而云“北注黃龍,東流白馬”。沈存中論白樂天《長恨歌》“峨眉 山下少人行”,謂峨眉在嘉州,非幸蜀路。文人之病蓋有同者。

梁徐徘《登琅邪城》詩:“甘泉警烽侯,上谷抵樓蘭。”上谷在居庸之北, 而樓蘭為西域之國,在玉門關外。即此一句之中,文理已自不通,其不切琅邪城 又無論也。 ○郭璞賦誤 郭璞《江賦》:“總括漢、泗,兼包淮、湘。”淮、泗並不入江,豈因盂於 而誤邪? ○陸機文誤 陸機《漢高帝功臣頌》“侯公伏軾,皇媼來歸。”乃不考史書之誤。《漢儀 注》“高帝母,兵起時,死小黃,後於小黃作陵廟。”《本紀》“五年,即皇帝 位於汜水之陽,追尊先媼為昭靈夫人。”則其先亡可知。而十年有太上皇後崩, 乃太上皇崩之誤,文重書而未刪也。侯公說羽,羽乃與漢約中分天下。九月,歸 大公、呂後,並無皇溫。 ○字 春秋以上言文不言字,如《左傳》“於文止戈為武”,“故文反正為乏”, “於文皿蟲為蠱”。及《論語》“史闕文”,《中庸》“書同文”之類,並不言 字。《易》:“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詩》:“牛羊排字之。”《左傳》: “其僚無子,使字敬叔。”皆訓為乳。《書•康浩》:“於父不能字厥子。” 《左傳》:“樂王鮒,字而敬,小事大,大字小。”亦取愛養之義,唯《儀禮• 士冠禮》“賓字之”,《禮記.郊特牲》“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與文字之義 稍近,亦未嘗謂文為了也,以文為字乃始於《史記》。秦始皇琅邪臺石刻曰: “同書文字。”《說文》序雲:“依類象形,謂之文;形聲相益,謂之字。文者 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周禮》:“外史掌達書名於四方。”注云:“古 曰名,今曰字。”《儀禮•聘禮》注云:“名,書文也,今謂之字。”此則字之 名自秦而立,自漢而顯也與?

許氏《說文》序:“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解說凡十 三萬三千四百四十一字。”以篆書謂之文,隸書謂之字。張揖《上博雅表》“凡 萬八千一百五十文。”唐玄度《九經字樣》序:“凡七十六部,四百計一文。” 則通謂之文。

三代以上,言文不言字。李斯、程邈出,文降而為字矣。二漢以上,言音不 言韻,周容、沈約出,音降而為韻矣。 ○古文 古時文字不一。如漢汾陰宮鼎其蓋銘曰:“汾陰供官銅鼎蓋二十枚。”二十 字作“十十”。鼎銘曰:“汾陰供官銅鼎二十枚。”二十字作“亍”。其未曰: “第二十三。”二十字作“廿”。一器之銘三見而三不同。自唐以往,文字日繁, 不得不歸一律,而古書之不復通者多矣。 ○說文 自隸書以來,其能發明六書之指,使三代之文尚存於今日,而得以識古人制 作之本者,許叔重《說文》之功為大,後之學者一點一畫莫不奉之為規矩。而愚 以為亦有不盡然者。且以《六經》之文,左氏、公羊、梁之傳,毛萇、孔安國、 鄭眾、馬融諸儒之訓,而未必盡合;況叔重生於東京之中世,所本者不過劉欲、 賈逵,杜林,徐巡等十驚人之說,而以為盡得古人之意,然與否與?一也,《五 經》未遇蔡邕等正定之先,傳寫人人各異,今其書所收率多異字,而以今經校之, 則《說文》為短,又一書之中有兩引而其文各異者,後之讀者將何所從?二也。

流傳既久。豈無脫漏?即徐鉉亦謂篆書湮替日久,錯亂遺脫,不可悉究。今謂此 書所闕者必古人所無,別指一字以當之,改經典而就《說文》,支離回互,三也。

今舉其一二評之。如秦、宋、薛皆國名也。“秦”從禾,以地宜禾,亦已迂矣, “宋”從木為居,“薛”從辛為{自辛},此何理也?《費誓》之費改為“{北米}”, 訓為惡米。武王“載旆”之旆改為“”,訓為土。“威”為姑,也為女陰。 “”為擊聲。“困”為故廬。“普”為日無色。此何理也?“貉”之為言惡也, 視“犬”之字如畫狗,“狗,叩也”,豈孔子之言乎?訓“有”則曰“不宜有也”, 《春秋書》“曰有食之”。訓“郭”則曰“齊之郭氏善善不能迸,惡惡不能退, 是以亡國”,不幾於剿說而失其本指乎?“居”為法古,“用”為卜中,“童” 為男有罪,“襄”為解衣耕,“吊”為人持弓會<區支>禽,“辱”為失耕時, “臾”為束縛ㄏ扌世,“罰”為持刀罵詈,“勞”為火燒門,“宰”為罪人在屋 下執事,“冥”為十六日月始虧,“刑”為刀守井,不幾於穿鑿而遠於理情乎!

武空師之而制字,荊公廣之而作書,不可謂非濫觴於許氏者矣,若夫訓“參”為 商星,此天文之不合者也;訓“毫”為京兆社陵亭,此地理之不合者也。書中所 引樂浪事數十條,而他經籍反多闕略,此採摭之失其當者也,今之學者能取其大 而棄其小,擇其是而違其非,乃可謂善學《說文》者與?《王莽傳》:“‘劉’ 之為字卯、金,刀也,正月剛卯,金刀之利,皆不得行。”又曰:“受命之日丁 卯。丁,火,漢氏之德也。卯,劉姓所以為字也。”光武告天祝文引《讖記》曰: “卯金修德,為天子。”公孫述引《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謂西方太 守而乙絕卯金也。是古未嘗無劉字也。魏明帝太和初,公卿奏言:“夫歌以詠德, 舞以象事,於文文武為‘斌’,臣等謹制樂舞名曰《章斌之舞》。”魏去叔重未 遠,是古未嘗無“斌”字也。 《說文》原本次第不可見,今以四聲列者,徐鉉等所定也。切字,鉉等所加 也。

旁引後儒之言,如杜預、裴光遠、李陽冰之類,亦鉉等加也,又云:“諸家 不收,今附之字韻末”者,亦鉉等加也。“始”字《說文》以為“女之初”也, 已不必然,而徐鉉釋之以“至哉坤元,萬物資始”,不知經文乃是“大哉乾元, 萬物資始”,若用此解,必從男乃合耳。 ○說文長箋 萬曆末,吳中趙凡夫宦光作《說文長箋》,將自古相傳之《五經》肆意刊改, 好行小慧,以求異於先儒。乃以“青青子衤今”為淫奔之詩,而謂“衤今”即 “衾”字,如此類者非一。其實《四書》尚未能成誦,而引《論語》“虎兕出於 柙”,誤作《孟子》“虎豹出虧■”然其於《六書》之指不無管窺,而適當喜新 尚異之時,此書乃盛行於世。及今不辯,恐他日習非勝是,為後學之害不淺矣, 故舉其尤刺謬者十餘條正之。 《舊唐書•文宗紀》:“開成二年,宰臣判國子監祭酒鄭覃進石壁《九經》 一百六十卷。”九經者,《易》、《詩》、《書》、《三禮》、《春秋》三傳, 又有《孝經》、《論語》、《爾雅》、其實乃十二經。又有張參《五經文字》, 唐玄度《九經字樣》,皆刻之於石,今見在西安府學,凡夫乃指此為“蜀本石經”。

又云:“張參《五經文字》、唐彥升《九經字樣》亦附蜀本之後,但可作蜀經字 法。”今此石經末有年月一行,諸臣姓名十行,大書“開成二年丁巳歲”。凡夫 豈未之見而妄指為孟蜀邪?

又云:“孫忄面《唐韻》文、殷二韻三聲皆分,獨上聲合一;鹹嚴、洽業二 韻平入則分,上去則合。”按今《廣韻》即孫忄面之遺文,殷上聲之合則有之, 鹹嚴、洽業則四聲並分,無併合者。

切者,兩字相摩以得其音,取其切近。今改為盜竊之“竊”。於古未聞,豈 凡夫所以自名其學者邪? “瓜分”字見《史記•虞卿傳》、《漢書•賈誼傳》。“灶突”字見《漢書 •霍光傳》。今雲瓜當作“瓜”,突當作“突”,然則鮑昭《蕪城賦》所謂“竟 瓜剖而豆分”,魏玄同疏所謂“瓜分、瓦裂者”,古人皆不識字邪?按張參《五 經文字》雲:“突,徒兀反。作{穴┧}者訛,” 顧野王,陳人也,而以為晉之虎頭,陸龜蒙,唐人也,而以為宋之象山。王 筠,梁人也,而以為晉。王禹,宋人也,而以為南朝。此真所謂不學牆面者與? “晉獻帝醉,虞侍中命扶之。”按《晉書•虞嘯父傳》:“為孝武帝所親愛, 侍飲大醉,拜不能起。帝顧曰:‘扶虞侍中。’嘯父曰:‘臣位未及扶,醉不及 亂,非分之賜,所不敢當。’帝甚悅。”傳首明有孝武帝字,引書者未曾全讀, 但見中間有貢獻之“獻”,適與“帝”字相接,遂以為獻帝,而不悟晉之無獻帝 也。萬曆間人看書,不看首尾,只看中間兩三行,凡夫著書之人乃猶如此! “恂”字箋:“漢宣帝諱。”而不知宣帝諱“詢”,非詢也。“衍”字箋: “漢平帝諱。”而不知平帝諱“衍”非衍也。 《後漢書•劉虞傳》:“故吏尾敦,於路劫虞首歸葬之。”引之雲:“後漢 尾敦路,劫劉虞首歸之莽。”若以敦路為人名,而又以“葬”為“莽”,是劉幽 州之首竟歸之於王莽也。 《左氏成六年傳》:“韓獻子曰:‘易覯則民愁,民愁則墊隘。’”。《說 文》{執}、墊二字兩引之,而一作厄者,古隘、厄二字通用也。箋乃雲: “未詳何出。”“野”下引《左傳》“身橫九野”,不知其當為“九畝”;又 《梁傳》之文,而非左氏也。 “鵲臭,其飛也。”此《爾雅•釋鳥》文,箋乃曰:“訓詞未詳,然非 後人語。”“燕馬,白州也。”本之《爾雅•釋畜》“白州,燕。”注: “州,竅也。謂馬之白尻者。”箋乃雲:“未詳,疑誤。” 中國之稱夏尚矣,今以為起於唐之夏州,地鄰於夷,故華夷對稱曰華夏。然 則《書》言“蠻夷猾夏”,《語》雲“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其時已 有夏州乎?又按夏州本朔方郡、赫連勃勃建都於此,自號曰夏,後魏滅之,而置 夏州,亦不始於唐也。

雲:“唐中晚詩文始見‘簿’字,前此無之。”不知孟子言“孔子先簿止祭 器”,《史記•李廣傳》“急責廣之莫府對簿”,《張湯傳》“使使八輩簿責湯”, 《孫寶傳》“御史大夫張忠署寶主簿”,《續漢•輿服志》“每出,太僕奉駕上 鹵簿”,《馮異傳》“光武署異為主簿”,而劉公詩已雲“沈迷簿領書,回回 目昏亂” “”字雲:“字不見經。”若言《五經》則不載者多矣,何獨字。若傳 記史書則此字亦非隱僻,《晉語》“被羽先升”注:“繫於背,若今將軍負矣。” 《魏略》:“劉備性好結。”《吳志•甘寧傳》:“負帶鈴。”梁劉孝儀 《和昭明太子詩》:“山風亂採,初景麗文轅。”“禰衡為鼓吏,作《漁陽撾 摻》。摻乃‘操’字。”按《後漢書》:“衡方為《漁陽參撾》,蹀■而前。” 注引《文士傳》作“漁陽參槌”。王僧孺詩云:“散度廣陵音,參寫漁陽曲。” 自注雲:“參,音七紺反。乃曲奏之名,後人添手作‘摻’。”後周庚信詩: “玉階風轉急,長城雪應暗,新緩始欲縫,細錦行須,聲煩《廣陵散》,杵急 《漁陽摻》。”隋煬帝詩:“今夜長城下,雲昏月應暗。誰見倡樓前,心悲不成 摻。”唐李頎詩:“忽然更作《漁陽摻》,黃雲蕭條白日暗。”正音七紺反。今 以為“操”字,而又倒其文,不知漢人書操固有借作“摻”者,而非此也。 “叩,京兆藍田鄉。”箋雲:“地近京口,故從口。”夫藍田乃今之西安府 屬,而京口則今之鎮江府,此所謂風馬牛不相及者。凡此書中會意之解,皆“京 口”之類也。

寸,十分也。《漢書•律曆志》:“一黍為一分,十分為一寸。”本無可疑, 而增其文曰:“析寸為分,當言十分尺之一。”夫古人之書,豈可意為增改哉? ○五經古文 趙古則《六書本義》序曰:“魏晉及唐能書者輩出,但點畫波折,逞其姿媚, 而文字破碎,然猶賴《六經》之篆未易。至天寶間,詔以隸法寫《六經》,於是 其道盡廢。”以愚考之,其說殆不然。按《漢書•藝文志》曰:“《尚書》古文 經四十六卷。”又曰:“《孝經》古孔氏一篇,皆出孔氏壁中。”又曰:“有中 古文《易經》。”而不言其所出。又曰:“《禮》古經五十六卷,《春秋》古經 十二篇,《論語》古二十一篇。”但言古,不言文。而赤眉之亂,則已焚燒無遺, 《後漢書•杜林傳》曰:“林前於西州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常寶愛之,雖 遭艱困,握持不離身。出以示衛宏、徐巡曰:‘林流離兵亂,常恐斯經將絕,何 意東海衛子,濟南徐生復能傳之,是道竟不墜於地也,古文雖不合時務。然願諸 生無悔所學。’宏、巡益重之,於是古文遂行。”是東京古文之傳惟《尚書》而 已。《晉書•衛恆傳》言:“魏初傳古文者,出於邯鄲淳。至正始中,立三字石 經,轉失淳法,因科斗之名,遂效其形。”未知所立幾經。而唐初魏徵等作《隋 書•經籍志》,但有三字石經《尚書》五卷,三字石經《春秋》三卷,則他經亦 不存矣。《冊府元龜》:“唐玄宗天寶三載,詔曰:‘朕欽惟載籍,討論墳典, 以為先王令範,莫越於唐虞;上古遺書,實稱於訓誥。雖百篇奧義,前代或亡;

而六體奇文,舊規猶在。但以古先所制,有異於當今;傳寫浸訛,有疑於後學, 永言刊革,必在從宜,’”《尚書》應是古體文字,並依今字繕寫施行,其舊本 乃藏之書府。是玄宗所改亦止於古文《尚書》,而不聞有他經也。夫諸經古文之 亡,其已久矣。今謂《五經》皆有古文,而玄宗改之以今,豈其然乎?

孔安國《書》序曰:“科斗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以所聞伏生之書考論 文義,定其可知者為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是則西漢之時所云古文者,不過 隸書之近古,而共王所得科斗文字久已不傳;玄宗所謂六體奇文,蓋正始之書法 也。

宋晁公武《古文尚書》序曰:“餘抵少城,作《石經考異》之餘,因得此古 文全篇於學宮,乃延士張{卣火},仿呂氏所鏤本書,丹刻諸石。方將配《孝經》、 《周易》經文之古者,附於石經之列。”今其石當已不存,而摹本亦未見傳之人 間也。世無好古之人,雖金石其能保與? ○急就篇 漢魏以後,童子皆讀史游《急就篇》。晉夏侯湛抵疑鄉曲之徒,一介之士, 曾諷《急就》習甲子。《魏書》崔浩表言:“太宗即位,元年,敕臣解《急就章》, 劉芳撰《急就篇續注音義證》三卷,陸擬《急就篇》為《悟蒙章》,又書家亦 多寫《急就篇》。《魏書•崔浩傳》:“浩既工書,人多託寫《急就章》。從少 至老,初不憚勞,所書蓋以百數。”《儒林傳》:“劉蘭始入小學,書《急就篇》, 家人覺其聰敏。”《北齊書》:李繪六歲未入學,伺伯姊筆牘之閒,輒竊用,未 幾,遂通《急就章》;李鉉九歲入學,書《急就篇》月餘,便通。自唐以下,其 學漸微。 ○千字文 《千字文》原有二本。《梁書•周興嗣傳》曰:“高祖以三橋舊宅為光宅寺, 敕興嗣與陸亻垂制碑。及成,俱奏,高祖用興嗣所制者,自是《銅表銘》、《柵 塘碣》、《北伐檄》、《次韻王羲之書千字》,並使興嗣為之。”《蕭子範傳》 曰:“子範除大司馬南平王戶曹屬從事中郎,使制《千字文》,其辭甚美,命記 室蔡註釋之。”《日唐書•經籍志》:“《千字文》一卷,蕭子範撰;又一卷, 周興嗣撰。”是興嗣所次者一千字文,而子範所制者又一千字文也。乃《隋書• 經籍志》雲:“《千字文》一卷,梁給事郎周興嗣撰;《千字文》一卷,梁國子 祭酒蕭子云注。”《梁書》本傳謂子範作之,而蔡為之註釋;今以為子云注。

子云乃子範之弟,則異矣。《宋史•李至傳》言:“《千字文》乃梁武帝得鍾繇 書破碑千餘字,命周興嗣次韻而成。”本傳以為王羲之,而此又以為鍾繇,則又 異矣。 《隋書》、《舊唐書》志又有《演千字文》五卷,不著何人作。《淳化帖》 有漢章帝書百餘字,皆周興嗣《千字文》中語。《東觀餘論》曰:“此書非章帝, 然亦前代人作,但錄書者集成千字中語耳。歐陽公疑以為漢時學書者多為此語, 而後村劉氏遂謂《千字文》非梁人作,誤矣。”黃魯直跋章草《千字文》曰: “章草言可以通章奏耳,非章帝書也。” ○草書 褚先生補《史記•三王世家》曰:“至其次序分絕,文字之上下,簡之參差 長短,皆有意,人莫之能知。謹論次其真草詔書,編於左方。”是則褚先生親見 簡策之文,而孝武時詔即已用草書也。《魏志•劉е傳》:“轉五官將文學,文 帝器之,令е通草書,”則漢魏之間箋啟之文有用草書者矣。故草書之可通於章 奏者謂之章草。趙彥衛《雲麓漫鈔》言:“宣和中,陝右人發地得木簡,字皆章 草,乃永初二年發夫討畔羌檄。”米元章帖言:“章草乃章奏之章。”今考之既 用於檄,則理容概施於章奏。蓋小學家流,自古以降,日趨於簡便,放大篆變小 篆,小篆變隸。比其久也,復以隸為繁,則章奏文移悉以章草從事,亦自然之勢。

故雖曰草,而隸筆仍在,良由去隸未遠故也。右軍作草,猶是其典型,故不勝為 冗筆。逮張旭、懷素輩出,則此法掃地矣。

北齊趙仲將學涉群書,善草隸,雖與弟書,字皆楷正。雲:“草不可不解, 若施之於人,似相輕易,若與當家中卑幼,又恐其疑,是以必須隸筆。”唐席豫 性謹,雖與子弟書疏及吏曹簿領,未嘗草書。謂人曰:“不敬他人,是自不敬也。” 或曰:“此事甚細,卿何介意?”豫曰:“細猶不謹,而況巨邪!”柳仲郢手抄 《九經》、《三史》,下及魏、晉、南北諸史,皆楷小精真,無行字。宋劉安世 終身不作草字書,尺牘未嘗使人代。張觀平生書必為楷字,無一行草,類其為人。

古人之謹重如此。《舊唐書》:“王君廓為幽州都督,李玄道為長史。君廓入朝, 玄道附書與其從甥房玄齡,君廓私發之,不識草字,疑其謀己,懼而奔叛。玄道 坐流雋州。”夫草書之釁乃至是邪! ○金石錄 《金石錄》有宋公亦飠束鼎銘雲,按《史記•世家》,宋公無名亦者,莫知 其為何人,今考《左傳》,宋元公之太子欒嗣位,為景公。《漢書•古今人表》 有宋景公兜欒,則《史記•宋世家》元公卒,子景公頭曼立。是兜欒之音訛為頭 曼,而宋公亦即景公也。

宗均之誤為“宋”,不必證之碑及《黨錮傳》,即《南蠻傳》雲:“會援病 卒,謁者宗均聽悉受降,為置吏司,群蠻遂平。”事與本傳合,而《南蠻傳》作 “宗”,本傳作“宋”,其誤顯然,注未及正, 房彥謙高祖法壽,自宋歸魏,封壯武候,子孫承襲。魏、隋、唐三書皆同, 獨碑作“莊武”。按漢膠東國有壯武縣,文帝封宋昌為壯武侯。正義曰:“《括 地誌》雲:‘壯武故城在萊州即墨縣西六十里。’《後漢志》:“壯武,故夷國。’ 《左傳•隱元年》‘紀人伐夷,是也。”《賈復傳》:“封膠東侯,食鬱、秩、 壯武等六縣。”晉張華亦封壯武侯,字並作“壯”,獨此碑與《左傳》杜氏注作 “莊”。 ○鑄印作減筆字 太原府徐溝縣有同戈驛,其名本取洞渦水,此水出樂平縣西四十里陡泉嶺, 經平定州壽陽、榆次至徐溝縣入汾,今徐溝縣北五里洞渦河,其陽有洞渦村是也。 《水經》:“洞渦水出沾縣北山,西過榆次縣南,又西到晉陽縣南西入於汾。” 酈道元注:“劉琨之為幷州也,劉淵引兵邀擊之,合戰於洞渦,即是水也。” 《舊唐書•昭宗紀》:“天覆元年四月,氏叔琮營於洞渦驛。”《新唐書。地理 志》:“太原郡有府十八,其一曰洞渦,”《宋史•曹彬傳》:“為前軍都監, 戰洞渦河北。”《漢世家》:“李繼勳敗繼恩兵於洞渦河。”後人減筆借書“同 戈”字,而今鑄印遂作“同戈”,以減借之字登於印文,又不但馬文淵所言成皋 印點畫之訛而已。

今驛多用古地名者。洪武九年四月壬辰,以天下驛傳之名多因俚俗,命翰林 考古正之,如揚州府曰廣陵驛,鎮江府曰京口驛,凡改者二百三十二,徐溝無古 地名,故以水名之。 ○畫 古人圖畫皆指事為之,使觀者可法可戒。上自三代之時,則周明堂之四門墉, 有堯舜之容,桀紂之象,有周公相成王,負斧,南面以朝諸侯之圖。楚有先王 之廟及公卿祠堂,圖畫天地山川神靈,琦瑋亻亻危,及古賢聖怪物行事。秦漢 以下見於史者,如《周公負成王圖》,《成慶畫》,《紂醉踞妲己圖》,屏風圖 畫列女,《宋公傳》。戴逵畫《南都賦圖》之類,未有無因而作,逮乎隋唐,尚 沿其意。唐《藝文志》所列漢王元昌畫《漢賢王圖》;閻立德畫《文成公主降蕃 圖》,《五華宮圖》,《鬥雞圖》,閻立本畫《秦府十八學士圖》,《凌煙閣功 臣二十四人圖》;範長壽畫《風俗圖》,《醉道士圖》;王定畫《本草訓戒圖》;

檀智敏畫《遊春戲藝圖》;殷<攴>、韋無忝畫《皇朝九聖圖》,《高祖及諸王 圖》,《太宗自定輦上圖》,《開元十八學士圖》;董萼畫《ひ車圖》;曹元廓 畫後周、北齊、梁、陳、隋、武德貞觀永徽間《朝臣圖》,《高祖太宗諸子圖》, 《秦府學士圖》,《凌煙圖》;楊畫《望賢宮圖》;安祿山、真張萱畫《妓女 圖》,《乳母將嬰兒圖》,《按羯鼓圖》,《鞦韆圖》;談皎畫《武惠妃舞圖》, 《佳麗寒食圖》,《佳麗妓女圖》;韓畫《龍朔功臣圖》,《姚宋及安祿山圖》, 《相馬圖》,《玄宗試馬圖》,《寧王調馬打球圖》;陳宏畫《安祿山圖》, 《玄宗馬射圖》,《上黨十九瑞圖》;王象畫《鹵簿圖》;田琦畫《洪崖子桔木 圖》;竇師綸畫《內庫瑞錦對雉鬥羊翔鳳遊麟圖》;韋畫《天竺胡僧渡水放 牧圖》;周畫《撲蝶》、《按箏》、《楊真人降真五星》等圖各一卷。《唐文 粹》有王藹《記漢公卿祖二疏圖》,舒元輿《記桃源圖》。《通鑑》:蜀嘉州司 馬劉贊獻《陳後主三閣圖》、皆指事象物之作。《王維傳》:“人有得《奏樂圖》, 不知其名。維視之,曰:‘此霓裳第三疊第一拍也。’好事者集樂工按之,無差,” 自實體難工。空摹易善,於是白描山水之畫興,而古人之意亡矣。

宋邵博《聞見後錄》雲:”觀漢李翕、王稚子、高貫方墓碑,多刻山林人物, 乃知顧愷之、陸探微、宗處士輩尚有其遺法。至吳道玄絕藝入神,然始用巧思, 而古意少減矣。況其下者。”此可為知者道也。

宋徽宗崇寧三年,立畫學,考畫之等,以不仿前人,而物之情態形色俱若自 然,筆韻高簡為工。此近於空摹之格,至今尚之。

謝在杭《五雜俎》曰:“自唐以前,名畫未有無故事者,蓋有故事便須立意 結構,事事考訂,人物衣冠制度宮室規模大略,城郭山川形勢向背,皆不得草草 下筆。非若今人任意師心,鹵莽滅裂,動輒託之寫意而止也。餘觀張僧繇、展子 虔、閻立本輩,皆畫神佛變相,星曜真形。至如石勒、竇建德、安祿山有何足畫, 而皆寫其故實。其他如懿宗射兔,貴妃上馬,後主幸晉陽,華清宮避暑,不一而 足。上之則神農播種,堯民擊壤,老子度關,宣尼十哲;下之則商山採芝,二疏 祖道,元達釒巢諫,葛洪移居。如此題目,今人卻不肯畫,而古人為之,轉相沿 仿。蓋由所重在此,習以成風,要亦相傳法度,易於循習耳。 ○古器 洪氏《隨筆》謂:“彝器之傳,春秋以來固已重之,如郜鼎、紀之類,歷 歷可數。不知三代逸書之目,湯有典寶,武有分器,而春官有典庸器之職,祭祀 而陳之,則固前乎此矣。故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密須之鼓,闕鞏之甲,班 諸魯公、唐叔之國,而赤刀,弘壁、天球、河圖之屬,陳設於成王之顧命者,又 天子之世守也。然而來去不恆,成虧有數。是以寶出河,九鼎淪泗,武庫之劍 穿屋而飛,殿前之鐘感山而響,銅人入夢,鍾ね生毛,則知歷世久遠,能為神怪, 亦理之所必有者。《隋書》:‘文帝開皇九年四月,毀平陳所得秦、漢三大鐘, 越二大鼓。十一年正月丁西,以平陳所得古器多為禍變,悉命毀之。’而《大金 國志》載:海陵正隆三年,詔毀平遼、宋所得古器,亦如隋文之言。蓋皆恣睢不 學之主,而古器之銷亡為可惜矣。” 讀李易安《題金石錄》,引王涯、元載之事,以為“有聚有散,乃理之常;

人亡人得,又胡足道?”未嘗不嘆其言之達。而元裕之作《故物譜》,獨以為不 然,其說曰:“三代鼎鍾,其初出於聖人之制,今其款識故在,不曰‘永用享’, 則曰‘子子孫孫永寶用’,豈聖人者超然遠覽,而不能忘情於一物邪?自莊周、 列禦寇之說出,遂以天地為逆旅,形骸為外物,雖聖哲之能事,有不滿一叫者, 況外物之外者乎?然而彼固未能寒而忘衣,飢而忘食也。則聖人之道,所謂備物 以致用,守器以為智者,其可非也邪?《春秋》之於寶玉、大弓,竊之書,得之 書。知此者,可以得聖人之意矣。” ●卷二十二 ○四海 《書》正義言天地之勢,四邊有水。鄒衍書言九州之外,有大瀛海環之,是 九州居水內,故以州為名。然《五經》無西海、北海之文,而所謂四海者,亦概 萬國而言之爾。《爾雅》:“九夷八蠻六戎五狄,謂之四海。”《周禮•校人》: “凡將有事於四海山川。”注:“四海猶四方也。”則海非真水之名。《易》卦 兌為澤,而不言海。《禮記•鄉飲酒義》曰:“祖天地之左海也,”則又以見右 之無海矣。《虞書》禹言:“予決九川,距四海,”據《禹貢》,但有一海,而 南海之名,猶之西河即此河爾。 《禹貢》之言海有二:“東漸於海”,實言之海也;“聲教訖於四海”,概 言之海也。

宋洪邁謂海一而已,地勢西北高,東南下,所謂東北南三海,其實一也,北 至於青、滄,則曰北海;南至於交、廣,則曰南海;東漸吳、越,則曰東海;無 繇有所謂西海者。《詩》、《書》、《禮經》之稱四海,蓋引類而言之。至於 《莊子》所謂窮髮之北有冥海,及屈原所謂指西海以為期,皆寓言爾。程大昌謂 條支之西有海,先漢使固嘗見之,而載諸史。後漢班超又遣甘英輩親至其地,而 西海之西又有大秦,夷人與海商皆常往來,霍去病封狼居胥山,其山實臨瀚海。

蘇武、郭吉皆為匈奴所幽、置諸北海之上,而《唐史》又言,突厥部北海之北有 骨利幹國,在海北岸。然則《詩》、《書》所稱四海,實環華裔而四之,非寓言 也。然今甘州有居延海,西寧有青海,雲南有滇海,安知漢、唐人所見之海非此 類邪? ○九州 九州之名始見於《禹貢》《周禮•職方氏》疏曰“自神農以上,有大九州: 柱州、迎州、神州之等;至黃帝以來,德不及遠,惟於神州之內分為九州。”蓋 天下有九州,古之帝者皆治之,後世德薄,止治神州。神州者,東南一州也。此 謊誕之說,固無足採。然中國之大,亦未有窮其涯域者,尹耕《兩鎮志》引《漢 書•地理志》,言黃帝方制萬里,畫野分州,得百里之國萬區,而疑不盡於禹九 州之內。且曰:以今觀之,涿鹿,東北之極陬也,而黃帝以之建都;釜山,塞上 之小山也,而黃帝以之合符,則當時藩國之在其西北者可知也。秦、漢以來,匈 奴他部如爾朱宇文之類,往往祖黃帝,稱昌意後,亦一證也。厥後昌意降居,帝 摯遜位,至於洪水之災,天下分絕,而諸侯之不朝者有矣,以《書》考之,禹別 九州;而舜又肇十一州,其分為幽、並、營者,皆在冀之東北,必其前閉而後通, 前距而後服者也。而此三州以外,則舜不得而有之矣。此後世幅員所以止於禹跡 九州之內,而天地之氣亦自西北而趨於東南,日荒日闢,而今猶未已也。騶子之 言雖不盡然,亦豈可謂其無所自哉。

幽、並、營三州,在《禹貢》九州之外,先儒謂以冀、青二州地廣而分之, 殆非也。幽則今涿、易以北,至塞外之地。並則今忻、代以北,至塞外之地,營 則今遼東大寧之地。其山川皆不載之《禹貢》,故靡得而詳,然而益、稷之書謂 “弼成五服,至於五千”,則冀方之北不應僅數百里而止。《遼史•地理志》言 幽州在渤、碣之間,幷州北有代、朔、營州,東暨遼海。《營衛志》言冀州以南, 歷洪水之變,夏後始制城郭,其人士著而居。並、營以北,勁風多寒,隨陽遷徙, 歲無寧居,曠土萬里。或其說之有所本也。劉三吾《書》傳謂孔氏以遼東屬青州, 隔越巨海,道里殊遠,非所謂因高山大川以為限之意,蓋幽、並、營三州皆分冀 州之地,今亦未有所考。

禹畫九州在前,舜肇十二州在後。肇,始也。昔但有九州,今有十二州,自 舜始也。然則謂《禹貢》九州為盡虞、夏之疆域者,疏矣。

夏。商以後,沿上世九州之名,各就其疆理所及而分之,故每代小有不同。 《周禮•量人》:“掌建國之法,以分國為九州,”曰“分”,則不循於其舊可 知矣。

州有二名。《舜典》“肇十有二州”,《禹貢》“九州”,大名也。《周禮 •大司徒》:“五黨為州。”《州長》注:“二千五百家為州。”《左傳•僖十 五年》:“晉作州兵,”《宣十一年》:“楚子入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 州,”《昭二十二年》:“晉籍談、荀躒帥九州之戎。”《哀四年》:“士蔑乃 致九州之戎。”《十七年》:“衛侯登城以望見戎州。”《國語》:“謝西之九 州如何?”並小名也。陳祥道《禮書》:“二百一十國謂之州,五黨亦謂之州;

萬二千五百家謂之遂,一夫之間亦謂之遂;王畿謂之縣,五鄙亦謂之縣,” ○六國獨燕無後 春秋之時,楚最強,楚之官,今尹最貴,而其力令尹者皆同姓之親。至於六 國已滅之後,而卒能自立以亡秦者、楚也。嘗考夫七國之時,人主多任其貴戚, 如孟嘗、平原、信陵三公子;毋論楚之昭陽,昭奚恤、昭睢,韓之公仲、公叔, 趙之公子成、趙豹,趙奢,齊之田嬰、田忌、田單,單之功至於復齊國,至秦則 不用矣,而徑陽、高陵之輩,猶以擅國聞。獨燕蔑有。子之之於王噲,未知其親 疏。自昭王以降,無一同姓之見於史者。及陳、項兵起,立六國後,而孫心王楚, 儋王齊,咎王魏,已而歇王趙,成王韓,惟燕人乃立韓廣,豈王喜之後無一人與?

不然,燕人之哀太子丹,豈下於懷王,而忍亡之也?蓋燕宗之不振久矣,嗚呼!

楚用其宗而立懷王者,楚也;燕用非其宗而立韓廣者,燕也。然則晉無公族而六 卿分,秦無子弟而閻樂弒,魏削藩王而陳留篡於司馬,宋卑宗子而二帝辱於金人, 皆是道矣。《詩》曰:“宗子維城,無俾城壞,無獨斯畏。”人君之獨也,可不 畏哉! ○郡縣 《漢書•地理志》言:“秦併兼四海,以為周制微弱,終為諸侯所喪,故不 立尺土之封,分天下為郡縣,蕩滅前聖之苗裔,靡有孑遺。”後之文人祖述其說, 以為廢封建,立郡縣,皆始皇之所為也,以餘觀之,殆不然。《左傳•僖公三十 三年》:“晉襄公以再命命先茅之縣賞胥臣。”《宣公十一年》:“楚子縣陳。” 《十二年》:“鄭伯逆楚下之辭曰:‘使改事君夷於九縣。’”《十五年》: “晉侯賞士伯以瓜衍之縣。”《成公六年》:“韓獻子曰:‘成師以出,而敗楚 之二縣。’”《襄公二十六年》:“蔡聲子曰:‘晉人將與之縣,以比叔向。’” 《三十年》:“絳縣人或年長矣。”《昭公三年》:“二宣子曰:‘晉之別縣, 不惟州。’”《五年》:“啟疆曰:‘韓賦七邑,皆成縣也’”又曰:“因其 十家九縣,其餘四十縣。”《十年》:“叔向曰:陳人聽命,而遂縣之。”《二 十八年》:“晉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哀公十七年》: “子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晏子春秋》: “昔我先君桓公,予管仲狐與其縣十七。”《說苑》:“景公令吏致千家之縣 一於晏子。”《戰國策》:“智過言於智伯曰:‘破趙則封二子者各萬家之縣一。’” 《史記•秦本紀》:“武公十年,伐邦冀戎,初縣之。十一年,初縣杜、鄭。” 《吳世家》:“王餘祭三年,予慶封朱方之縣。”則當春秋之世,滅人之國者, 固已為縣矣。 《史記》:“吳王發九郡兵伐齊,”範對楚王曰:“楚南塞厲門而郡江 東。”甘茂謂秦王曰:“宜陽,大縣。”名曰縣,其實郡也。春申君言於楚王曰: “淮北地邊齊,其事急,請以為郡便。”《匈奴傳》言趙武靈王置雲中、雁門、 代郡,燕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以拒胡。又言魏有河西上郡, 以與戎界邊。則當七國之世,而固已有郡矣。

吳起為西河守,馮亭為上黨守,李伯為代郡守,西門豹為鄴令,荀況為蘭陵 令,城渾說楚新城令,衛有蒲守,韓有南陽假守。魏有安邑令。蘇代曰:“請以 三萬戶之都封太守,千戶封縣令。”而齊威王朝諸縣令長七十二人,則六國之未 入於秦,而固已先為守令長矣。故史言樂毅下齊七十餘城皆為郡縣。而齊王遺 楚懷王書曰:“四國爭事秦,則楚為郡縣矣。”張儀說燕昭王曰:“今時趙之於 秦,猶郡縣也。”安得謂至始皇而始罷侯置守邪?傳稱禹會諸侯,執玉帛者萬國, 至周武王僅千八百國,春秋時見於經傳者百四十餘國,又並而為十二諸侯,又並 而為七國,此固其勢之所必至。秦雖欲復古之制,一一而封之,亦有所不能。而 謂罷侯置守之始於秦,則儒生不通古今之見也。

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其中西河、上郡則因魏之故,雲中、雁門、代郡則趙 武靈王所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則燕所置。《史記》不志地理, 而見之於匈奴之傳。孟堅《志》皆謂之秦置者,以漢之所承者秦,不言魏、趙、 燕爾。

秦始皇議封建,實無其本。假使用淳于越之言,而行封建,其所封者不過如 穰侯、徑陽、華陽、高陵君之屬而已,豈有建國長世之理。 ○秦始皇未滅二國 古封建之國其未盡滅於秦始皇者,《衛世家》言:“二世元年,廢衛君角為 庶人。”是始皇時衛未嘗亡也。《越世家》言:“越以此散,諸族子爭立,或為 王,或為君,濱於江南海上,服朝於楚。”《秦始皇本紀》言:“二十五年,王 翦遂定荊江南地,降越君。”漢興,有東海王搖、閩越王無諸之屬,是越未嘗亡 也。《西南夷傳》又言:“秦滅諸侯,唯楚苗裔尚有滇王。”然則謂秦滅五等而 立郡縣,亦舉其大勢然耳。 ○漢王子侯 漢王子侯之盛,無過哀、平之間。《王莽傳》:五威將帥七十二人,還奏事, 漢諸侯王為公者悉上璽緩為民。《後漢•光武紀》:“建武二年十二月戊午,詔 曰:惟宗室列侯為王莽所廢,先靈無所依歸,朕甚憫之,其並復故國。若侯身已 沒,屬所上其子孫,見名尚書封拜。”是皆絕於莽而復封於光武之時。然《漢書》 表、傳中往往言“王莽篡位,絕”,而《表》言安眾侯崇,居攝元年舉兵,為王 莽所滅。侯寵,建武二年,以崇從父弟紹封。十三年,侯松嗣,今見。”師古曰: “作《表》時見為侯也。”《表》言“今見”者止此一人,是光武之時侯身已沒 者,其子孫亦但隨宜封拜而已。惟安眾之以故國紹封者,褒崇之忠,非通例也。

又《莽傳》雲:“嘉新公國師,以符命力予四輔。明德侯劉龔、率禮侯劉嘉等凡 三十二人,皆知天命,或獻天符,或貢昌言,或捕告反寇,諸劉與三十二人同宗 共祖者,勿罷,賜姓曰王。唯國師公以女配莽子,故不賜姓。”《武五子傳》: “廣陽王嘉以獻符命,封扶美侯,賜姓王氏,”《諸侯王表》:“魯王閔獻神書, 言莽德封列侯,賜姓王。”“中山王成都獻書,言莽德,封列侯,賜姓王。” 《王子侯表》:“新鄉侯佟,元始五年,上書言莽宜居攝,莽篡位,賜姓王。” 若此之類,光武豈得而復封之乎?又《王子侯表》序曰:“元始之際,王莽攝朝, 偽褒宗室侯及王之孫焉。居攝而愈多,非其正,故弗錄,旋踵亦絕。”又可見莽 攝位之所封者,光武皆不紹封也。夫惟於親親之中而寓褒忠之意,則於安眾之封 見之。史文雖略,千載之下可以情測也。此一代之大典,不可不論。 《武五子傳》:“昌邑王賀,廢封為海昏侯,薨。元帝復封賀子代宗為海昏 侯。傳子至孫,今見為侯。”《表》雲:“賀以神爵三年薨,坐故行淫闢,不得 置後,初元三年,釐侯代宗,以賀子紹封,傳至孫原侯保世嗣,傳至曾孫侯會邑 嗣,免,建武復封。”是光武之復封有此二人,安眾以褒忠,海昏以嘗居尊位故 與? 《功臣表》:“蕭何九世孫禹,王莽始建國元年更為蕭鄉侯。莽敗,絕。” “曹參十世孫宏,舉兵佐軍,詔封平陽侯,十一世侯曠嗣,今見。”非光武之薄 於■侯而厚於平陽也,非有功不侯,高帝法也。

紅陽侯王泓,以與諸劉結恩,父丹降為將軍,戰死。富平侯張純,以先來詣 闕,皆得紹封,而杜憲、趙牧並以先降梁王,不得嗣,光武命功之典如此。 ○漢侯國 《漢書•地理志》,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並無侯國,以在畿內故也。然 《功臣侯表》有陽陵侯傅寬、高陵侯王虞人,《恩澤侯表》有高陵侯翟方進,並 左馮翊縣名。《功臣侯表》平陵侯蘇建、平陵侯範明友,右扶風縣名。而高陵下 曰“琅琊”,二平陵下曰“武當”,則知此鄉名之同於縣者,而非三輔也。若後 漢則新豐侯單超、新豐侯段、京兆縣夏陽侯馮異、櫟陽侯景丹、臨晉侯楊賜, 並左馮翊縣。好侯耿、槐裡侯萬修,槐裡侯竇武、槐裡侯皇甫嵩、邑侯宋 弘、侯董卓,並右扶風縣。而嵩傳雲:“食槐裡、美陽兩縣,八千戶。”蓋東 都之後,三輔同於郡國矣。 《地理志》侯國有注有不注,殆不可曉意者,班史亦仍前人之文,止據其時 之見在者而書之乎? ○都 《詩》毛氏傳:“下邑曰都,”後人以為人君所居,非也。考之經,則《書》 之雲“大都小伯”,《詩》之雲“在浚之都”,“作都於向”者,皆下邑也。 《左傳》曰:“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又曰: “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故晉二五言於獻公曰:“狄之廣莫於晉 為都。”謂蒲也、屈也。士伯謂叔孫昭子曰:“將館子于都。”謂箕也。公孫朝 謂季平子曰:“有都以衛國也。”謂成也。仲由為季氏宰,將墮三都,謂後阝也、 費也、成也。萊章曰:“往歲克敵,今又勝都。”謂廩丘也。《孟子》:“王之 為都者,臣知五人焉。”謂平陸也。《韓子》:“衛嗣君以一都買一胥靡。”謂 左氏也。《史記》趙良勸商君歸十五都,灌園於鄙。秦王謂藺相如:召有司按圖, 指從此以往十五都予趙。齊王令章子將五都之兵,因北地之眾以伐燕。張儀說楚 王,請效萬家之都以為湯沐之邑。而陳恢見沛公亦曰:“宛,大郡之都也。”其 名始於《周禮•小司徒》:“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 為縣,四縣為都。”而王之子弟所封,及公卿之采邑在焉,於是乎有都宗人、都 司馬,其後乃為大邑之稱耳。故《詩》雲:“彼都人士。”《禮記•月令》: “命農勉作,毋休于都。”而宰夫掌群都縣鄙之治。商子言百都之尊爵厚祿, 《史記》信陵君之諫魏王,謂所亡於秦者,大縣數十,名都數百。則皆小邑之稱 也。三代以上,若湯居毫,太王居,並言居,不言都。至秦始皇始言:“吾聞 周文王都豐,武王都鎬。豐鎬之間,帝王之都也。”而項羽分立諸侯王,遂各以 其所居之地為都。王莽下書言周有東都、西都之居,而以洛陽為新室東都,常安 為新室西部,後世因之,遂以古者下邑之名為今代京師之號,蓋習而不察矣。 《史記•商君傳》:“築冀闕、宮庭於咸陽,秦自雍徙都之。而集小都鄉邑 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上都,國都之都;下都,都鄙之都。史文兼古 今語。 《漢書•晁錯傳》言:“憂勞百姓,列侯就都。”是以所封國邑為都。《後 漢書•安帝紀》:“徙金城郡,都襄武。”《龐參傳》:“燒當羌種號多等皆降, 始復得還都令居。”是以郡治為都。而《食貸志》言:“長安及五都。”以洛陽, 邯鄲、臨淄、宛、成都為五都,而長安不與焉,此又所謂通邑大都居一方之會者 也。若後世國都之名,專於天子,而諸侯王不敢稱矣。 《史記》:“孝景中三年,軍東都門外。”此時未有東都,其曰東都門,猶 言東郭門也。《三輔黃圖》:“長安城東出北頭第一門曰宣平門,民間所謂東都 門。” ○鄉里 以縣統鄉,以鄉統裡,備書之者《史記》:“老子,楚苦縣歷鄉曲仁里人”; “樗裡子室在昭王廟西,渭南陰鄉樗裡”是也。書縣裡而不言鄉:《史記》: “高祖沛豐邑中陽里人。“聶政,軹深井裡人。”“淳于意師臨淄元裡公乘陽慶。” 《漢書》:“衛太子亡至湖泉鳩裡”是也。亦有書鄉而不言裡:《史記》:“陳 丞相平,陽武戶牖鄉人。”“王翦,頻陽東鄉人”是也。

古時鄉亦有城。《漢書•朱邑傳》:“其子葬之桐鄉西郭外。” ○都鄉 《集古錄•宋宗愨母夫人墓誌》:“涅陽縣都鄉安眾里人。”又云:“■於 秣陵縣都鄉石泉裡。”都鄉之制,前史不載。按都鄉蓋即今之坊廂也。《漢濟陰 太守孟鬱堯廟碑》:“成陽仲氏屬都鄉高相里。” ○都鄉侯 後漢封國之制,有鄉侯,有都鄉侯。傳中言都鄉侯者甚多,皇甫嵩封槐裡侯, 忤中常侍趙忠、張讓,削戶六千,更封都鄉侯。具珍有罪,詣獄,謝上還東武侯 印緩,詔貶為都鄉侯。是都鄉侯在列侯之下也。趙忠以與誅梁冀功,封都鄉侯。

延嘉八年,貶為關內侯。是都鄉侯在關內侯之上也。良賀卒,帝封其養子為都鄉 侯,三百戶。是都鄉侯所食之戶數也”梁冀得罪,徙封比景都鄉侯,是都鄉侯亦 必有所封之地,而不言者,史略之也。鄉侯,都亭侯,亭侯,或言地,或不言地, 亦同此。 ○封君 七國雖稱王,而其臣不過稱君,孟嘗君、平原君、信陵君、春申君是也。秦 則有稱侯者,如穗侯、應侯、文信侯,而蔡澤但為剛成君。漢興,列侯曰侯,關 內侯曰君。孔霸以師賜爵關內侯,號褒成君。其薨也,溢日烈君。

宋時《登科錄》必書某縣某鄉某里人。《蕭山縣誌》曰:“改鄉為都,改裡 為圖,自元始。”《嘉定縣誌》曰:“圖即裡也,不曰裡而曰圖者,以每裡冊籍 首列一圖,故名曰圖。”是矣。今俗省作“‘■”。謝少連作《歙志》,乃曰: “■音鄙。《左傳》都鄙有章,即其立名之始。”其說鑿矣。 ○亭 秦制:十里一亭,十亭一鄉。以今度之,蓋必有居舍,如今之公署。鄭康成 《周禮•遺人》注曰:“若今亭有室矣。”故霸陵尉止李廣宿亭下。張禹奏請平 陵肥牛亭部處,上以賜禹,徙亭它所,而《漢書》注云:“亭有兩卒:一為亭父, 掌開閉掃除;一為求盜,掌逐捕盜賊”是也。如今之村堡。《韓非子入“吳起為 魏西河守。秦有小亭,臨境。起攻亭,一朝而拔之,”《漢書》“息夫躬歸國, 未有第宅,守居丘亭,奸人以為侯家富,常反守之。”《匈奴傳》“見畜布野而 無人牧者,怪之,乃攻亭。”叫麥漢書•公孫瓚傳》“卒逢鮮卑數百騎,乃退人 空亭”是也。又必有人民,如今之鎮集。漢封功臣有亭侯是也,亦謂之下亭, 《風俗通》:“鮑宣州牧行部,多宿下亭”是也。其都亭則如今之關廂。司馬相 如往臨邛,舍都亭。嚴延年母止都亭,不肯入府。何並斬王林卿奴頭,並所剝建 鼓,置都亭下。《後漢書》:“陳王寵有強弩數千張,出軍都亭。會稽太守尹興 使陸續于都亭賦民飠粥。酒泉龐娥刺殺仇人于都亭。《吳志》:魏使邢貞拜權 為吳王,權出都亭候貞”是也。京師亦有都亭。《後漢書》:張綱埋其車輪於洛 陽都亭。竇武召會北軍五校士屯都亭,何進率左右羽林五營士屯都亭。王喬為葉 令,帝迎取其鼓置都亭下是也。蔡質《漢儀》:洛陽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 門,門一亭,人謂之旗亭。《史記•三代世表》,諸先生言:“與方士考功會旗 亭下”是也。後代則但有郵亭、驛亭之名,而失古者居民之義矣。 ○亭侯 《通典》:“獻帝建安初,封曹操為費亭侯。亭侯之制自此始也。”恐不然。

靈帝以解讀亭侯人繼。《桓帝紀》:封單超等五人為縣侯,尹勳等七人為亭侯。

列傳中為亭侯者甚多,大抵皆在章和以後。丁言能薄功微,得鄉亭厚矣。樊宏 願還壽張,食小鄉亭。則建武中似已有亭侯矣。 ○社 社之名起於古之國社、里社,故古人以鄉為社。《大戴禮》:“千乘之國, 受命於天子,通其四疆,教其書社。”《管子》:“方六里名之曰社”是也。 《左傳•昭公二十五年》:“齊侯唁公曰:‘自莒疆以西,請致千社。’”注: “二十五家為社,千社二萬五千家。”《哀公十五年》:“齊與衛地自濟以西、 禚媚杏以南書社五百。”《晏子》:“景公予魯君地山陰數百社。”又曰:“景 公祿晏予以平陰與槁邑反市者十一社。”又曰:“昔吾先君桓公,以書社五百封 管仲,不辭而受。”《荀子》:“與之書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拒,”《戰國策》: “秦王使公子他謂趙王曰:‘大國不義,以告敝邑,而賜之二社之地。’”《商 子》:“湯武之戰,士卒坐陳者,裡有書社,”《呂氏春秋》:“武王勝殷,諸 大夫賞以書社。”又曰:“衛公子啟方以書社四十下衛。”又曰:“越王請以故 吳之地,陰江之浦書社三百以封墨子。”今河南、太原、青州鄉鎮猶以社為稱。

古者春秋祭社,一鄉之人無不會集,《三國志》注:“蔣濟為太尉,嘗與桓範會 社下”是也。《漢書•五行志》“兗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曰: “舊制二十五家為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為田社,是私社。”《隋書•禮儀 志》“百姓二十五家為一社。其舊社及人稀者不限。”後人聚徒結會亦謂之社, 萬曆末,士人相會課文,各立名號,亦曰某社某社。崇禎中,有陸文升奏訐張溥 等復社一事,至奉旨察勘,在事之官多被降罰。《宋史•薛顏傳》“耀州豪姓李 甲,結客數十人,號沒命社。”《曾鞏傳》“章丘民聚黨村落間,號霸王社。” 《石公粥傳》“揚州群不逞為俠於閭里,號亡命社。”而隋末譙郡城有黑社、白 社之名。《元史•泰定帝紀》:“禁饑民結扁擔社,傷人者杖一百。”不知今之 士人何取而名此也。天啟以後,士子書刺往來,社字猶以為泛,而曰盟,曰社盟, 此《遼史》之所謂刺血友也。

今日人情相與,惟年、社、鄉、宗四者而已。除卻四者,便然喪其天下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