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7
七年二月十三日 嘉靖七年正月二十七日,據廣西田州府目民盧蘇、陸豹、黃筍、胡喜、邢相、盧保、羅 黃、王陳、羅寬、戴慶等連名具狀,為悔罪投降,陳情乞恩事,投稱:先因本府土官岑猛與 泗城州屢年互相仇殺,獲罪上司,於嘉靖五年六月內,致蒙奏請官兵征剿臨境。岑猛自思原 無反叛情由,意得招撫,先自同道士錢一真及親信家人逃躲歸順州界,蘇等俱各畏避,四散 逃入山林;止有各處寄住客戶千餘,躲避不及,冒犯官軍,俱蒙殺剿,目民人等俱不敢抵抗 官軍;惟有陸綬不曾遠遁,當被擒斬;其餘韋好、羅河等俱蒙官軍陸續搜山殺死。驀於當年 九月內,歸順土官岑璋書報岑猛見在該州,前月已將道士錢一真功次假作猛解報軍門,爾可 作急平定地方,來迎爾主。蘇等聽信,遣人即送衣服檳榔等件。岑璋一一收受,言說岑猛不 可輕易見人,官府得知累我。續於十月內,岑猛又差人促令邀同王受招復鄉村,因見府治空 虛,乘便入城休息。又遣迎岑猛、岑璋回說,爾今地方未定,姑候來春,我當發兵三十餘營 送爾主來,且替爾防寧。蘇等因此逃命屯聚,以候岑猛,並無叛心。嘉靖六年正月,有人傳 說岑猛於天泉巖內急病身死,屍骨被岑璋燒燬,金銀盡被收穫。隨遣人去歸順探問,又被岑 璋殺死。蘇等痛悔無由,竊思官男岑邦彥先已齊村病故,今聞岑猛又死,無可靠,欲出投訴 。切見四方軍馬充斥,聲言務要盡剿,又恐飛蟲附火,必損其身;又蒙上司陰使王受圖殺盧 蘇,又使盧蘇圖殺王受,反覆難信,投降無路,日切苦痛。今幸朝廷寬赦,欽命總制天星體 天行道,按臨在此,神鬼信服,蘇等方敢捨命求生,率領盍府目民男子大小人等共計四萬餘 名口盡數投降。伏乞憫念生靈草命,赦死立功,以贖前罪。哀乞憐憫岑猛原無反叛情罪,存 其一脈,俯順夷情,辦納糧差,實為萬幸等情。
並據思恩府頭目王受、盧蘇、黃容、盧平、韋文明、侶馬、黃留、黃石、陸宗、覃鑒、 潘成等,亦連名具狀,告同前事,投稱:本府原系土官,自改立流官,開圖立裡,土俗不便 ,奈緣小人冥頑,不諳漢法,屢次擾亂不定。受等同辭懇乞上司仍立目甲,不意反致官府嗔 怪。近又蒙官兵征剿田州,要將受等一概誅滅,必要窮追逐捕,只得逃遁山林。兼以八寨蠻 子原以剽掠為生,乘機假受姓名,每每攻圖城邑,劫擄鄉村,虛名受禍。受等即欲挺身投訴 ,見得四方軍馬把截,兼聞陰使盧蘇圖殺王受,又使王受圖殺盧蘇,反覆信,以此連年抱苦 ,控訴無由。且受等頗知利害,豈敢自速滅亡。今幸朝廷寬恩,命總制天星按臨在此,神鬼 信服,受等方敢率領所部目民男女大小人等共計三萬餘名口捨命投降,伏乞詳情赦死,以全 草命。更望俯順夷情,仍復目甲,使得辦納糧差,實為萬幸等因。各投訴到臣。
據此照得先於嘉靖六年七月初七日,為地方事,節奉敕諭:「先該廣西田州地方逆賊岑 猛為亂,已令提督兩廣等官都御史姚鏌等督兵進剿。隨該各官奏稱岑猛父子悉已擒斬,巢穴 蕩平,捷音上聞,已經降敕獎勵,論功行賞。續該各官復奏惡目盧蘇倡亂復叛,王受攻陷思 恩。及節據石金所奏,前項地方盧蘇、王受結為死黨,互相依倚,禍孽日深,將來不可收拾 。又參稱先後撫臣舉措失當,姚鏌等攘夷無策,輕信寡謀,圖田州已不可得,並思恩胥復失 之,要得通信查究追奪。兵部議奏,以各官先後所論事宜,意見不同,且兵連兩廣調遣,事 幹鄰境地方,必得重臣前去總制,督同議處,方得停當。今特命爾提督兩廣及江西、湖廣等 處地方軍務,星馳前去彼處,即查前項夷情,田州因何復叛,思恩因何失守。督同姚鏌等斟 酌事勢,將各夷叛亂未形者可撫則撫,反形已露者當剿即剿,一應主客官軍,從宜調遣,主 副將官及三司等官,悉聽節制。公同計議應設土官、流官,何者經久利便。並先今撫鎮等官 ,有功有過,分別大小輕重,明白奏聞區處。事體十分重大者,具奏定奪。朕以爾功績久著 ,才望素隆,特茲簡任。爾務以體國為心,聞命就道,竭忠盡力,大展謀猷,俾夷患殄除, 地方安靖,以紓朕西南之憂。仍須深慮卻顧,事出萬全,一勞永逸,以為廣人久遠之休。毋 得循例辭避,以孤眾望,欽此。」 欽遵,隨於九月內節該兵部諮為辭免重任乞恩養病事,臣奏奉聖旨:「卿識敏才高,忠 誠體國,今兩廣多事,方藉卿威望撫定地方,用紓朕南顧之懷。姚鏌已致仕了,卿宜星夜前 去,節制諸司,調度軍馬,撫剿賊寇,安戢兵民,勿再遲疑推諉,以負朕望。還差官舖馬裡 □文前去敦趣赴任行事。該部知道,欽此。」欽遵,當即啟行,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抵梧州蒞 任。
十二月內,續準兵部諮為地方大計緊急用人事,該禮部右侍郎方獻夫奏,節奉聖旨:「 方獻夫所奏關係地方大計,鄭潤、朱麟與姚鏌事同一體,姚鏌已著致仕,鄭潤等因賊情未寧 ,暫且留用。今既這等說,鄭潤取回,代替的朕自簡用朱麟。應否去留著兵部會議,並堪任 更代的,推舉相應官兩員來看。田州應否設都御史在彼住紮,還著王守仁議處,具奉定奪, 欽此。」備諮前來知會,俱經欽遵外,本月初五日進至平南縣地方,與都御史姚鏌交代。二 十二等日,太監鄭潤,總兵官朱麟陸續各回梧州、廣州等處,聽候新任。
總兵、太監交代去訖,當臣公同巡按紀功御史石金,右佈政林富,參政汪必東、鄒輗, 副使祝品、林大輅,僉事汪溱、張邦信、申惠、吳天挺,參將李璋、沈希儀、張經及舊任副 總兵今閒住都指揮同知張祐,並各見在軍前用事等官,會議得思恩、田州之役,兵連禍結兩 省,荼毒已逾二年,兵力盡於哨守,民脂竭於轉輸,官吏罷於奔走。即今地方已如破壞之 舟,漂泊於顛風巨浪中,覆溺之患,洶洶在目,不待智者而知之矣。今若必欲窮兵雪憤,以 收前功,未論其不克,縱復克之,亦有十患。何者?
今皇上方推至孝以治天下,惻怛之仁,覆被海宇,惟恐一物不得其所,雖一夫之獄,猶 慮有所虧枉,親臨斷決,況茲數萬無辜之赤子,而必欲窮搜極捕,使之焦類不遺,傷伐天地 之和,虧損好生之德,其患一也。
屯兵十萬,日費千金,自始事以來,所費銀米各已數十餘萬。前歲之冬,二酋復亂,至 今且餘二年。未嘗與賊交一矢,接一戰,而其費已若此;今若復欲進兵,以近計之,亦須數 月,省約其費,亦須銀米各十餘萬。計今梧州倉庫所餘銀不滿五萬,米不滿一萬矣,兵連不 息,而財匱糧絕,其患二也。
調集之兵,遠近數萬,屯戍日久,人懷歸思。兼之水土不服,而前歲之疫死者一二萬人 ,眾情憂惑。自頃以來,疾病死者不可以數,無日無之。潰散逃亡,追捕斬殺而不能禁。其 未敵而已若此,今復驅之鋒鏑之下,必有土崩瓦解之勢,其患三也。
用兵以來,兩省之民,男不得耕,女不得織,已餘二年;衣食之道日窮,老稚轉乎溝壑 。今春若復進兵,又將廢一年之耕,百姓饑寒切身,群起而為盜,不逞之徒,因而號召之, 其禍殆有甚於思、田之亂者,其患四也。
論者皆以不誅二酋則無以威服土官,其殆不然。今所賴以誅二酋者,乃皆土官之兵,而 在我曾無一旅可恃之卒。又不能宣佈主上威德,明示賞罰,而徒以市井狙獪之謀相欺相誘, 計窮詐見,益為彼所輕侮。每一調發旗牌之官,十餘往反,而彼猶驁然不出,反挾此以肆其 貪求,縱其吞噬。我方有賴於彼,縱之而不敢問。彼亦知我之不能彼禁也,益狂誕而無所忌 。岑猛之僭妄,亦由此等積漸成之。是欲誅一二逃死之遺孽,而養成十數岑猛,其患五也。
兩廣盜賊,瑤、僮之巢穴動以數千百計,軍衛有司營堡關隘之兵,時嘗召募增補,然且 不敷。今復盡取而聚之思、田之一隅,山瑤海寇,乘間竊發,遂至無可捍禦。近益窺我空虛 ,出掠愈頻,為患愈肆。今若復聞進兵,彼知事未易息,遠近相煽蜂起,我兵勢難中輟,救 之不能,棄之不可,其為慘毒可憂,尤有甚於饑寒之民,其患六也。
軍旅一動,饋運之夫,騎徵之馬,各以千計。每夫一名,顧直一兩;馬一匹,四兩;馬 之死者則又追償其主之直;是皆取辦於南寧諸屬縣。百姓連年兵疲,困苦已極,而復重之以 此,其不亡而為盜者,則亦溝中之瘠矣,其患七也。
兩省土官於岑猛之滅,已各懷唇齒之疑,其各州土目於蘇、受之討,又皆有狐兔之憾, 是以遲疑觀望,莫肯效力。所憑恃者,獨湖兵耳。然前歲之疫,湖兵死者過半,其間固多借 倩而來,兵回之日,死者之家例有償命銀兩,總其所費,亦以萬數。今茲復調,踣頓道途。
不得顧其家室,亦已三年,勞苦怨鬱,潛逃而歸者,相望於道,誅之不能,止因一隅之小憤 ,而重失三省土人之心,其間伏憂隱禍,殆難盡言,其患八也。
田州外捍交趾,內屏各郡,其間深山絕谷,又皆瑤、僮之所盤據。若必盡誅其人,異時 雖欲改土設流,亦已無民可守。非獨自撤藩籬,勢有不可,抑亦藉膏腴之田以資瑤、僮,而 為邊夷拓土開疆,其患九也。
既以兵克,必以兵守,歲歲調發,勞費無已。秦時勝、廣之亂,實興於閭左之戍。且一 夫制馭,變亂隨生,反覆相尋,禍將焉極,其患十也。
故為今日之舉,莫善於罷兵而行撫;撫之有十善。
活數萬無辜之死命,以明昭皇上好生之仁,同符虞舜有苗之徵,使遠夷荒服無不感恩懷 德,培國家元氣以貽燕翼之謀,其善一也。息財省費,得節縮贏餘以備他虞,百姓無椎脂刻 髓之苦,其善二也。久戍之兵得遂其思歸之願,而免於疾病死亡脫鋒鏑之慘,無土崩瓦解之 患,其善三也。又得及時耕種,不廢農作,雖在困窮之際,然皆獲顧其家室,亦各漸有回生 之望,不致轉徙自棄而為盜,其善四也。罷散土官之兵,各歸守其境土,使知朝廷自有神武 不殺之威,而無所恃賴於彼,陰消其桀驁之氣,而沮懾其僭妄之心,反側之奸自息,其善五 也。遠近之兵,各歸舊守,窮邊沿海,鹹得修復其備御,盜賊有所憚而不敢肆,城郭鄉村免 於驚擾劫掠,無虛內事外,顧此失彼之患,其善六也。息饋運之勞,省夫馬之役,貧民解於 倒懸,得以稍稍蘇復,起呻吟於溝壑之中,其善七也。土民釋兔死狐悲之憾,土官無唇亡齒 寒之危,湖兵遂全師早歸之願,莫不安心定志,涵育深仁而感慕德化,其善八也。思、田遺 民得還舊土,招集散亡,復其家室,因其土俗,仍置酋長,彼將各保其境土而人自為守,內 制瑤、僮,外防邊夷,中土得以安枕無事,其善九也,土民既皆誠心悅服,不須復以兵守, 省調發之費,歲以數千官軍,免踣頓道途之苦,居民無往來騷屑之患,商旅能通行,農安其 業,近悅遠來,德威覃被,其善十也。
夫進兵行剿之患既如彼,罷兵行撫之善復如此,然而當事之人乃猶往往利於進兵者,其 間又有二幸四毀焉。下之人幸有數級之獲,以要將來之賞;上之人幸成一時之捷,以蓋日前 之愆;是謂二幸。始謀請兵而終鮮成效,則有輕舉妄動之毀;頓兵竭餉而得不償失,則有浪 費財力之毀;聚數萬之眾,而竟無一戰之克,則有退縮畏避之毀;循土夷之情,而拂士夫之 議,則有形跡嫌疑之毀;是謂四毀。二幸蔽於其中,而四毀惕於其外,是以寧犯十患而不顧 ,棄十善而不為。夫人臣之事君也,殺其身而苟利於國,滅其族而有裨於上,皆甘心焉;豈 以僥倖之私,毀譽之末,而足以撓亂其志者!今日之撫,利害較然,事在必行,斷無可疑者 矣。於是眾皆以為然。
二十六日,臣至南寧府,乃下令盡撤調集防守之兵,數日之內,解散而歸者數萬有餘。
湖兵數千,道阻且遠,不易即歸,仍使分留南寧、賓州,解甲休養,待間而發。
初,盧蘇、王受等聞臣奉命前來查勘,始知朝廷亦無必殺之意,皆有投生之念,日夜懸 望,惟恐臣至之不速。已而聞太監、總兵等官復皆相繼召還,至是又見防守之兵盡撤,其投 生之念益堅,乃遣其頭目黃富等十餘人於正月初七日先付軍門訴苦,願得掃境投生,惟乞宥 免一死。臣等諭以朝廷之意正恐爾等虧枉,故特遣大臣前來查勘,開爾等更生之路,爾等果 能誠心投順,決當貸爾之死。因復開陳朝廷威德,備寫紙牌,使各持歸省諭盧蘇、王受等。
大意以為: 岑猛父子縱無叛逆之謀,即其兇殘酷暴,慢上虐下,自有可誅之罪。今其父子黨與俱已 伏其辜,爾等原非有名惡目,本無大罪,至於部下數萬之眾,尤為無辜。今因爾等阻兵負險 ,致令數萬無辜之民破家失業,父母死亡,妻子離散,奔逃困苦,已將兩年;又上煩朝廷興 師命將,勞擾三省之民,爾等之罪固已日深。但念爾等所以阻兵負險者亦無他意,不過畏罪 逃死,苟為自全之計,其情亦有可憫。方今聖上推至孝之仁,以子愛黎元,惟恐一物不得其 所,雖一夫之獄,尚恐或有虧枉,親臨斷決,何況爾等數萬之命,豈肯輕意剿殺。故今特遣 大臣前來查勘,開爾更生之路,非獨救此數萬無辜之民,亦使爾等得以改惡從善,捨死投生 。牌至,爾等部下兵夫即可解散,各歸復業安生。爾等即時出來投到,決當宥爾之死,全爾 身家。若遲疑觀望,則天討遂行,後悔無及。限爾二十日內;爾若不至,是朝廷必欲開爾生 路,而爾必欲自求死路,進兵殺爾,亦可以無憾矣。
蘇、受等得牌,皆羅拜踴躍,歡聲雷動。當即撤守備,具衣糧,盡率其眾掃境來歸,本 月二十六日,俱至南寧府城下,分屯為四營。明日,蘇、受等皆囚首自縛,各與其頭目數百 人赴軍門投見。號哀控訴,各具投狀,告稱前情,乞免一死,願得竭力報效。
臣等看得蘇、受等所訴情節,亦與臣等前後所聞所訪大略相同,其間雖有飾說,亦多真 情,良可哀憫,因復照前牌諭所稱,諭以朝廷恩德。以為朝廷既已赦爾等之死,許爾投降, 寧肯誘爾至此,又復殺爾,虧失信義;爾之一死,決當宥爾矣,爾可勿復憂疑。但爾蘇、受 二人擁眾負險,雖由畏死,然此一方為爾之故,騷擾二年有餘,至上煩九重慮,下疲三省之 民,若不略示責罰,亦何以舒洩軍民之憤。於是下盧蘇、王受於軍門,各杖之一百,眾皆合 辭扣首,為之請命,乃解其縛,諭以:「今日宥爾一死者,是朝廷天地好生之仁;杖爾一百 者,乃我等人臣執法之義。」於是眾皆扣首悅服。臣亦隨至其營,撫定餘眾,皆莫不感泣歡 呼,皆謂朝廷如此再生之恩,我等誓以死報。
及據狀末告「乞憐憫岑猛原無反叛情罪,存其一脈,俯順夷情,辦納糧差」一節,自臣 奉命而來,沿途詢諸商買行旅,訪諸士夫軍民,莫不以為宜從夷俗,仍立土官,庶可永久無 變;不然,反覆之患終恐不免。及臣至此,又公同大小各官審度事勢,屢經酌量議處,亦皆 以為治夷之道,宜順其情。臣於先次謝恩本內,已經略具奏聞,至是因其控告哀切,當即遵 照敕諭便宜事理,許以其情奏請。且諭以朝廷之意無非欲生全爾等,爾等但要誠心向化,改 惡從善,竭忠報國,勿慮朝廷不能順爾之情,於是又皆感激歡呼,皆謂朝廷如此再生之恩, 我等誓以死報,且乞即願殺賊立功以贖前罪。臣因諭以朝廷意惟願生全爾等,今爾方來投生 ,豈忍又驅之兵刃之下。爾等逃竄日久,家業破蕩,且宜速歸,完爾家室,及時耕種,修復 生理。至於各處盜賊,軍門自有區處,不須爾等剿除;待爾家事稍定,徐當調發爾等。於是 又皆感激歡呼,皆謂朝廷如此再生之恩,我等誓以死報。臣於是遂委右佈政林富,舊任總兵 官張祐分投省諭,安插其眾,俱於二月初八日督令各歸復業去訖。地方之事幸遂平定。
皆皇上至孝達順之德,感格上下,神武不殺之威,震懾鬼神,風行於朝堂之上,而草偃 於百蠻之表,是以班師不待七旬,而頑夷即爾來格,不折一矢,不戮一卒,而全活數萬生靈 ,是所謂「綏之斯來,動之斯和」者也。臣以蹇劣,繆承任使,仰賴鴻休,得免罪責,快睹 盛明,豈勝慶幸。
除將設立土官及地方一應經久事宜,遵照敕旨,公同各官再行議處,另行具奏外,緣系 奏報平復地方事理,為此具本,專差冠帶捨人王洪親□,謹具題知。
地方緊急用人疏
七年二月十五日 先該禮部右待郎方獻夫奏前事,節奉聖旨:「田州應否設都御史在彼住紮,還著王守仁 議處,具奏定奪,欽此。」兵部備諮前來知會,除欽遵外,隨於今年正月二十七日該思恩、 田州二府土目盧蘇、王受等各率眾數萬自縛歸降,該臣遵照敕諭事理,悉已撫定。當遣廣 西右佈政林富,舊任副總兵張祐,分投督領各夷,各歸原土復業安生。已經具本奏報外。
照得思恩、田州連年兵火殺戮之餘,官府民居悉已燒燬破蕩,雖蔀屋尋丈之廬,亦遭翻 挖發掘,曾無完土,荒村僻塢,不遺片瓦尺椽,傷心慘目,誠不忍見,各夷近已誠心投服, 毀棄兵戈,賣刀買牛,見已各事田作;自後反側之患,以臣料之,或已可免。但其風景淒戚 ,生意蕭條,憂惶困苦之餘,無以自存,必得老成寬厚之人撫恤綏柔之,臣等見其悲慘無聊 之狀,誠亦未忍一旦棄去而不顧。況思、田去梧州軍門水路一月之程,一時照料,有所不及 。近又與各官議欲於田州建立流官府治,以制御土官;修復城池廨宇等項,必須勞民動眾, 自非素得夷情者為之經理區畫,各夷雕弊之餘,豈復堪此騷屑;況議設知府等官皆未曾到, 一應事務,莫有任其責者。
看得右佈政林富慈祥愷悌,識達行堅,素立信義,見在思、田地方安插各夷。合無準如 方獻夫所奏,將林富量改憲職,仍聽臣等節制,暫于思、田地方往來住紮,撫循緝理,其於 事理,亦甚相應。
臣又看得思、田地方原系蠻夷瑤、僮之區,不可治以中土禮法,雖流官之設,尚且不可 ,又況常設重臣,住紮其地,豈其所堪;則其供饋之費,送迎之勞,必且重貽地方異日之擾 ,斯亦不可不預言之者。合無將本官廩給口糧一應合用之費,及往來夫馬一應合用之人,俱 於南寧府衛取辦,銀兩於庫貯軍餉內支給,一不以于思、田之人;俟一年之後,各夷生理漸 復,府治城郭廨宇漸以完備,則將林富量移別處任用;而思、田止存知府理治,或設兵備官 一員於賓州住紮,或就以南寧兵備兼理,不時往來撫循。如此,則目前既可以得撫定綏柔之 益,而日後又可以免困頓煩勞之擾。臣之愚見,所議如此,惟復別有定奪,均乞聖明裁處。
地方急缺官員疏
七年二月十八日 先據廣西副總兵李璋呈前事,看得柳、慶地方新任參將王繼善既已病故,地方盜賊生發 ,不可一日缺官,乞暫委相應官一員前去代理等因到臣。該臣看得柳、慶地方,近因思、田 用兵不息,瑤賊乘間出掠;參將王繼善既已病故,而該道守巡兵備等官又以思、田之役皆在 軍門督餉督哨,地方重寄,委無一官之託。為照參將沈希儀雖系專設田州住紮官員,然田州 之事,臣與各官見駐南寧,自可分理。本官舊在柳、慶,夷情土俗,備能諳悉,而謀勇才能 ,足當一面,求可委用,無逾本官者。該臣遵照欽奉敕諭便宜事理,就行暫委本官前去管理 參將行事,聽候奏請外。
近該思恩、田州土目盧蘇、王受等率眾歸降,該臣行委右佈政林富,閒住副總兵張祐, 分投督領各夷各歸原土復業安生,今各夷見已賣刀買牛,爭事農作,度其事勢,將來或可以 無反側之患;則前項駐紮參將,似亦可以無設。但今議於田州修復流官府治以控制土官,則 城郭廨宇之役,未免勞民動眾;瘡痍大病之後,各夷豈復堪此。臣等議調腹裡安靖地方官軍 、打手之屬約二千名,隱然有屯戍之形,而實以備修建之役,庶幾工可速就而又得免於起夫 之擾。然非統馭得人,則於各夷或亦未免有所驚疑。除佈政林富已另行議奏外,看得閒住總 兵張祐才識通敏,計慮周悉,將略堪折沖之任,文事兼撫綏之長,今又見在思、田地方安插 各夷,皆能得其歡心。乞敕兵部俯從臣議,將張佑復其舊職,暫委督令前項各兵,經理修建 之役。仍令與佈政林富更互往來于思、田之間,省諭安撫諸夷。其宇悉已完備,則將張祐量 改他處任用,而田州止存知府理治,仍乞將沈希儀或就改駐柳、慶地方守備。惟復別有定奪 ,均乞聖明裁處。
處置平復地方以圖久安疏
七年四月初六日 臣聞傳說之告高宗曰:「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設都,樹後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不惟 逸豫,惟以亂民。」今天下郡縣之設,乃有大小繁簡之別,中土邊方之殊,流官土襲之不同 者,豈故為是多端哉?蓋亦因其廣谷大川風土之異氣,人生其間,剛柔緩急之異稟,服食器 用,好惡習尚之異類,是以順其情不違其俗,循其故不異其宜,要在使人各得其所,固亦惟 以亂民而已矣。
臣以迂庸,繆膺重命,勘處兵事於茲土,節該欽奉敕諭,謂「可撫則撫,當剿即剿」。
是陛下之心,惟在於除患安民,未嘗有所意必也。又節該欽奉敕諭,謂「賊平之後,公同議 處,應設土官流官,何者經久利便」。是陛下之心,惟在於安民息亂,未嘗有所意必也。始 者思、田梗化,既舉兵而加誅矣,因其悔罪來投,遂復宥而釋之。固亦莫非仰體陛下不嗜殺 人之心,惓惓憂憫赤子之無辜也。然而今之議者,或以為流官之設,中土之制也,已設流官 而復去之,則嫌於失中土之制;土官之設,蠻夷之俗也,已去土官而復設之,則嫌於從蠻之 俗。二者將不能逃於物議,其何以能建事而底績乎!
是皆不然。夫流官設而夷民服,何苦而不設流官乎?夫惟流官一設,而夷民因以騷亂, 仁人君子亦安忍寧使斯民之騷亂,而必於流官之設者?土官去而夷民服,何苦而必土官乎?
夫惟土官一去而夷民因以背叛,仁人君子亦安忍寧使斯民之背叛,而必於土官之去者。是皆 虞目前之毀譽,避日後之形跡,苟為週身之慮,而不為國家思久長之圖者也。其亦安能仰窺 陛下如天之仁,固平平蕩蕩,無偏無黨,惟以亂民為心乎!
臣于思恩、田州平復之後,即已仰遵聖諭,公同總鎮、鎮巡、副參、三司等官太監張賜 、御史石金等議應設流官、土官,何者經久利便,不得苟有嫌疑避忌,而心有不盡,謀有不 忠。乃皆以為宜仍土官以順其情,分土目以散其黨,設流官以制其勢。蓋蠻夷之性,譬猶禽 獸麋鹿,必欲制以中土之郡縣,而繩之以流官之法,是群麋鹿於堂室之中,而欲其馴擾帖服 ,終必觸樽俎,翻幾席,狂跳而駭擲矣。故必放之閒曠之區,以順適其獷野之性;今所以仍 土官之舊者,是順適其獷野之性也。然一惟土官之為,而不思有以散其黨與制其猖獗,是縱 麋鹿於田野之中,而無有乎牆墉之限,□牙童梏之道,終必長奔直竄而無以維縶之矣。今所 以分立土目者,是牆墉之限,□牙童梏之道也。然分立土目而終無連屬綱維於其間,是畜麋 鹿於苑囿,而無守視之人以時守其牆墉,禁其群觸,終將逾垣遠逝而不知,踐禾稼,決藩籬 ,而莫之省者。今所以特設流官者,是守視苑囿之人也。
議既僉同,臣猶以為土夷之心未必盡得,而窮山僻壤或有隱情也,則亦安能保其必行乎 。則又備歷田州、思恩之境,按行其村落而經理其城堡,因而以其所以處之之道詢諸其目長 ,率皆以為善。又以詢諸其父老子弟,又皆以為善。又以詢諸其頑鈍無恥,斯役下賤之徒, 則又亦皆以為善。然後信其可以久行,而庶或倖免於他日之戮也矣,夫然後敢具本以請。亦 恃聖明在上,洞見萬裡,而無微不燭,故臣得以信其愚忠,不復有所顧忌。然猶反覆其辭而 更互其說者,非敢有虞於陛下不能亮臣之愚,良以今之士人,率多執己見而倡臆說,亦足以 搖眾心而僨成事,故臣不避煩舌之騰者,亦欲因是以曉之也。煩瀆聖聽,臣不勝戰粟惶懼之 至!
緣系處置平復地方以圖久安長治事理,未敢擅便,為此開坐具本請旨。
計開: 一,特設流官知府以制土官之勢。
臣等議得:思、田初服,朝廷威德方新,今雖仍設土官,數年之間,決知可無反側之慮 。但十餘年後,其眾日聚,其力日強,則其志日廣,亦將漸有縱肆並兼之患。故必特設流官 知府以節制之。其御之之道,則雖不治以中土之經界,而納其歲辦租稅之人,使之知有所歸 效;雖不蒞以中土之等威,而操其襲授調發之權,使之知有所統攝;雖不繩以中土之禮教, 而制其朝會貢獻之期,使之知有所尊奉;雖不嚴以中土之法禁,而申其冤抑不平之鳴,使之 知有所赴訴;因其歲時伏臘之請,慶賀參謁之來,而宣其間隔之情,通其上下之義;矜其不 能,教其不逮,寓警戒於溫恤之中,消倔強於涵濡之內,使之日馴月習,忽不自知其為善良 之歸。蓋含洪坦易以順其俗,而委曲調停以制其亂,此今日知府之設,所以異於昔日之流官 ,而為久安長治之策也。
臣等看得田州故地寬衍平曠,堪以建設流官衙門。但其沖射兇惡,居民弗寧。今擬因其 城垣略加改創修理,備立應設衙門。地僻事簡,官不必備。環府之田二甲,皆以屬之府官。
府官既無民事案牘之擾,終歲可以專力於農,為之闢其荒蕪,備其旱潦,通其溝洫;丁力不 足,則聽其募人耕種,官給牛具種子。歲收其入三分之一以廩官吏,而其餘以食佃人,城之 內外,漸置佃人廬捨,而歲益增募招徠以充實之。田州舊有商課,仍許設於河下薄取其稅, 以資祭祀賓旅柴薪馬伕之給。凡流官之所須者,一不以及於土夷。如此,則雖草創之地,而 三四年後,亦可以漸為富庶之鄉。若其經營之始,則且須仰給於南寧府庫。逮其城郭府治完 備,事體大定,然後總會其土夷之所輸,公田之所入,商稅之所積,每歲若干,而官吏之所 需者每歲若干,斟酌通融,立為經久之計。又必上司之制用者務從寬假,無太苛削,官吏其 土者得以優裕展佈,無侷促牽制之繁,此又體悉遠臣綏柔荒服之道也。至於思恩舊已設有流 官,但因開圖立裡,繩以郡縣之法,是以其民遂亂。今宜照舊仍設流官知府,聽其土目各以 土俗自治;而其連屬制御之道,悉如臣等前之所議,庶可經久無患,均乞聖明裁處。
一,仍立土官知州以順土夷之情。
臣等議得:岑氏世有田州,其系戀之私恩久結於人心。今岑猛雖誅,各夷無賢愚老少, 莫不悲愴懷思,願得復立其後。故蘇、受之變,翕然蜂起,不約而同。自官府論之,則皆以 為苗頑逆命之徒;在各夷言之,則皆自以為嬰、臼存孤之義。故自兵興以來,遠近軍民往往 亦有哀憐其志,而反不直官府之為者。況各夷告稱其先世岑伯顏者,嘗欽奉太祖高皇帝敕旨 :「岑、黃二姓五百年忠孝之家,禮部好生看他,著江夏侯護送岑伯顏為田州府土官知府, 職事傳授子孫,代代相繼承襲,欽此。」欽遵,其後如岑永通、岑祥、岑紹、岑鑒、岑鏞、 岑溥皆嘗著徵討之績,有保障之功,猛之暴虐騷縱,罪雖可戮,而往歲姚源之役,近年劉召 之剿,亦皆間關奔走,勤勞在人。各夷告稱官兵未進之先,猛尚遣人奉表朝賀貢獻,又遣人 □本赴京控訴;官兵將進之時,猛遂率眾遠遁,未嘗敢有抗拒。以此言之,其無反叛之謀, 蹤跡頗明。今欲仍設土官以順各夷之情,而若非岑氏之後,彼亦終有未服。故今日土官之立 ,必須岑氏子孫而後可。
臣等看得田州府城之外,西北一隅,地形平坦,堪以居民。議以其地降為田州,而於舊 屬四十八甲之內,割其八甲以屬之,聽以其土俗自治。立岑猛之子一人,始授以署州事吏目 ;三年之後,地方寧靖,效有勤勞,則授以判官;六年之後,地方寧靖,效有勤勞,則授以 為同知;九年之後,地方寧靖,效有勤勞,則授以為知州,使承岑氏之祀而隸之流官知府。
其制御之道,則悉如臣等前之所議。如此,則朝廷於討猛之罪,記猛之勞,追錄其先世之忠 ,俯順其下民之望者,兼得之矣。昔文武之政,罪人不孥,興滅繼絕,而天下之民歸心。遠 近蠻夷見朝廷之所以處岑氏者若此,莫不曰猛肆其惡而舉兵加誅,法之正也;明其非叛而不 及其孥,仁之至也;錄其先忠而不絕其祀,德之厚也;不利其土而復與其民,義之盡也;矜 其冥頑而曲加生全,恩之極也。即此一舉,而四方之土官莫不畏威懷德,心悅誠服,信義昭 布,而蠻夷自此大定矣。此今日知州之設,所以異於昔日之土官,而為久安長治之策也。
臣等又看得岑猛之子,存者二人,其長者為岑邦佐,其幼者為岑邦相。邦佐自幼出繼武 靖州為知州;前者徒以誅猛之故,有司奏請安置於漳州。然彼實無可革之罪,今日田州之立 ,無有宜於邦佐者。但武靖當瑤賊之沖,而邦佐素得其民心,其才足能制御;邇者武靖之民 以盜賊昌熾,州民無主之故,往往來告,願得復還邦佐為知州,以保障地方。臣等方欲為之 上請,如欲更一人,諸夷未必肯服。莫若仍以邦佐歸之武靖,而立邦相於田州。用其強立有 能者於折沖捍禦之所,而存其幼弱未立者於安守宗祀之區,庶為兩得其宜。至於思恩,則岑 浚之後已絕,自不必復有土官之設矣。均乞聖明裁處。
一,分設土官巡檢以散各夷之黨。
臣等議得:土官知州既立,若仍以各土目之兵盡屬於知州,則其勢並力眾,驕恣易生, 數年之後,必有報仇復怨,吞弱暴寡之事,則土官之患,猶如故也。且土目既屬於土官,而 操其生殺予奪之權,則彼但惟土官之是從,寧復知有流官知府者!則流官知府雖欲行其控御 節制之道,施其綏懷撫恤之仁,亦無因而與各土目者相接矣。
故臣等議以舊屬八甲割以立州之外,其餘四十甲者,每三甲或二甲立以為一巡檢司,而 屬之流官知府;每司立土巡檢一員,以土目之素為眾所信服者為之,而聽其各以土俗自治;
其始授以署巡檢司事土目,三年之後,而地方寧靖,效有勤勞,則授以冠帶;六年之後,而 地方寧靖,效有勤勞,則授以為土巡檢;其糧稅之人,則徑納於流官知府,而不必轉輸於州 之土官,以省其費;其軍馬之出,亦徑調於流官知府,而不必轉發於州之土官,以重其勞。
其官職土地,各得以傳諸子孫,則人人知自愛惜,而不敢輕犯法;其襲授予奪,皆必經由於 知府,則人人知所依附,而不敢輒攜二。勢分難合,息朋奸濟虐之謀;地小易制,絕恃眾跋 扈之患。如此,則土官既無羽翼爪牙之助,而不敢縱肆於為惡;土目各有土地人民之保,而 不敢黨比以為亂。此今日巡檢之設,所以異於昔日之土目,而為久安長治之策也。
至於思恩事體,悉與田州無異,亦宜割其目甲,分立以為土巡檢司,聽其以土俗自治, 而屬之流官知府;其辦納兵糧與連屬制御之道,一如田州。則流官之設,既不失朝廷之舊, 巡司之立,又足以散土夷之黨,而土俗之治,復可以順遠人之情,一舉而兩得矣。均乞聖明 裁處。
一,田州既改流官,亦宜更其府名。
初,岑猛之將變,忽有石自田州江心浮出,傾臥岸側。其時民間有「田石傾,田州兵。
田石平,田州寧」之謠。猛甚惡之,禁人勿言,密起百餘人夜平其石。旦即復傾。如是者屢 屢,已而果有兵變。今年二月,盧蘇等既有投順,歸視其石,則已平矣。皆共喜異,傳以為 祥。臣至田州,親視其石,聞土人之言如此。民間多取「田寧」二字私擬其名。臣等欲乞朝 廷遂以此意命之;雖非大義所關,亦足以新耳目而定人心之一端也。
其該府所設官員,臣等擬於知府之外,佐二則同知或通判一員,首領則經歷知事各一員 ,吏胥略具而已。今見在者,已有通判張華,知事林光甫,照磨李世亨;其知府亦已選有一 員陳能,然至今尚未到任。臣嘗訪詢其故,鹹謂陳能原奉朝旨,升廣西布政司右參政,管田 州府事,又賜之敕旨,以重其權。吏部奏有欽依令其先赴該司到任,然後往蒞田州。該司左 佈政嚴紘謂其既掌府事,即系屬官,不得於該司到任。陳能遂竟還原籍,至今亦不復來。參 照嚴紘妄自尊大,但知立上司之體勢,而輒敢慢視敕旨,蔑廢部移,固已深為可罪。陳能則 褊狹使氣,徒欲申一己之小憤,而遂爾委朝命於草萊,棄職任如敝屣;使為人臣者而皆若是 ,則地方之責焉所寄託,而朝廷威令何以復行乎!臣等所訪如此,但未委虛的。乞將二人通 行提究,重加懲戒,以警將來。臣觀陳能氣性悻悻若此,亦非可使以綏柔新附之民者。看得 廣東化州知州林寬,舊任南康通判,剪緝安義諸賊,甚得調理;且其才識通敏,幹辦勤勵, 臣時巡撫江西,深知其有可用;近因田州改建府治,修復城垣,地方無官可任,已經行文委 令經理其事。即若升以該府同知,而使之久於其職,其所建立,必有可觀。迨其累有成績, 遂擢以為知府,使終身其地,彼亦欣然過望,必且樂為不倦;為益地方,決知不少矣。
大抵田州之亂起於搜剔太甚,今其歸附,皆出誠心,原非以兵力強取而得者。故不必過 為振厲駕抑,急其機防,反足生變;但與之休養生息,略施控御其間可矣。夫走狗逐兔,而 捕鼠以狸,人之才器,各有所宜也。伏乞聖明採擇。
一,思恩府設立流官,亦宜如田州之數。
其知府一員吳期英見在,但已屢有奔逃之辱,難以復臨其下,然未有可去之罪,且宜改 用於他所,姑使之自效可矣。看得柳州府同知桂鏊,督餉賓州,思恩之人聞其行事,頗知信 向;近以修復思恩府治,委之經理,其所謀猷,雖未見有大過於人,然皆平實詳審,不為浮 飾,似於思恩之人為宜。苟未能灼知超然卓異之才,舉而用之,以一新政化,則得如鏊者器 而使之,姑且修弊補罅,休勞息困,以與久疲之民相安於無事,當亦能有所濟也。乞敕吏部 再加裁酌而改用之。
一,田州各甲,今擬分設為九土巡檢司;其思恩各城頭,今擬分設為九土巡檢司;各立 土目之素為眾所信服者管之。其連屬之制,升授之差,俱已備有前議。但各甲、城頭既已分 析,若無人管理,復恐或生弊端。臣等遵照敕諭便宜事理,已先行牌仰各頭目暫且各照分掌 管,辦納兵糧,候奏請命下,然後欽遵施行。
一,田州凌時甲、完冠砦陶甲、腮水源坤官位甲、舊朔勒甲兼州子半甲共四甲半,擬立 為凌時土巡檢司,擬以土目龍寄管之;緣龍寄先來投順,故分甲比眾獨多。
一,田州砦馬甲、略羅博、溫甲共三甲,擬立為砦馬土巡檢司,擬以土目盧蘇管之。
一,田州大田子甲、那帶甲、錦養甲共三甲,擬立為大田土巡檢司,擬以土目黃富管之 。
一,田州萬洞甲、周甲共二甲,擬立為萬洞土巡檢司,擬以土目陸豹管之。
一,田州陽院右鄧甲、控講水冊槐並畔甲共二甲,擬立為陽院土巡檢司,擬以土目林盛 管之。
一,田州思郎那召甲、捨甲共二甲,擬立為思郎土巡檢司,擬以土目胡喜管之。
一,田州累彩甲、子軒憂甲、篤忭下甲共三甲,擬立為累彩土巡檢司,擬以土目盧鳳管 之。
一,田州怕何甲、速甲,共二甲,擬為怕何土巡檢司,擬以土目羅玉管之。
一,田州武龍甲、裡定甲共二甲,擬立為武龍巡檢司,擬以土目黃筍管之。
一,田州栱甲、白石甲共二甲,擬立為栱甲土巡檢司,擬以土目邢相管之。
一,田州床甲、砦例甲共二甲,擬立為床甲土巡檢司,擬以土目盧保管之。
一,田州婪鳳甲、工堯降甲共二甲,擬立為婪鳳土巡檢司,擬以土目黃陳管之。
一,田州下隆甲、周甲共二甲,擬立為下隆土巡檢司,擬以土目黃對管之。
一,田州縣甲、環甫蛙可甲共二甲,擬立為縣甲土巡檢司、擬以土目羅寬管之。
一,田州篆甲、煉甲共二甲,擬立為篆甲土巡檢司,擬以土目王萊管之。
一,田州桑砦甲、義寧江那半甲共一甲半,擬立為砦桑土巡檢司,擬以土目戴德管之。
一,田州思幼東平夫棒甲盡甲子半甲共一甲半,擬立為思幼土巡檢司,擬以土目楊趙管 之。
一,田州侯周怕豐甲一甲,擬立為侯周土巡檢司,擬以土目戴慶管之。
一,思恩興隆七城頭兼都陽十城頭,擬立為土巡檢司,擬以土目韋貴管之;緣韋貴先來 向官,故授地比眾獨多。
一,思恩白山七城頭兼丹良十城頭,擬立為白山土巡檢司,擬以土目王受管之。
一,思恩定羅十二城頭,擬立為定羅土巡檢司,擬以土目徐五管之。
一,思恩安定六城頭,擬立為安定土巡檢司,擬以土目潘良管之。
一,思恩古零、通感、那學、下半四堡四城頭,擬立為古零土巡檢司,擬以土目覃益管 之。
一,思恩舊城十一城頭,擬立舊城土巡檢司,擬以土目黃石管之。
一,思恩那馬十六城頭,擬立為那馬土巡檢司,擬以土目蘇關管之。
一,思恩下旺一城頭,擬立為下旺土巡檢司,擬以土目韋文明管之。
一,思恩都陽中團一城頭,擬立為都陽土巡檢司,擬以土目王留管之。
右各目之內,惟田州之龍寄,思恩之韋貴、徐五,事體於各目不同,而韋貴又與徐五、 龍寄稍異。蓋韋於事變之始即來投順官府,又嘗效有勤勞,宜不待三年,而即與之以實授土 巡檢以旌其功;徐五亦隨韋貴順投,而效勞不及,龍寄雖無功勞,而投順在一年之前,二人 者宜次韋貴,不待三年而即與之以冠帶,三年而即與之以實授土巡檢。如此,則功罪之大小 ,投順之先後,皆有差等,而勸懲之道著矣。或又以盧蘇、王受不當與各土目並立者。臣等 又以為不然。方其率眾為亂,則蘇、受者固所謂罪之魁矣;及其率眾來降,則蘇、受者,又 所謂功之首也。況二府目民又皆素服二人,今若立各土目,而二人不與,非但二人者未能帖 然於眾目之下,眾目固亦未敢安然而處其上,非所以為定亂息爭之道也。故臣等仍議以盧蘇 、王受為眾目之首,庶幾事體穩帖,而人心允服矣。
一,田州、思恩各官目人等見監家屬男婦,初擬解京,今各目人等即已投順,則其家屬 男婦相應給還領養。均乞聖明裁允。
一,田州新服,用夏變夷,宜有學校。但瘡痍逃竄之餘,尚無受廛之民,焉有入學之士 。況齊膳廩餼,俱無所出,即欲建學,亦為徒勞。然風化之原,終不可緩。臣等議欲於附近 府州縣學教官之內,令提學官選委一員,暫領田州學事,聽各學生徒之願改田州府學及各處 儒生之願來田州附籍入學者,皆令寄名其間。所委教官,時至其地相與講肄遊息,或於民間 興起孝弟,或倡遠近舉行鄉約,隨事開引,漸為之兆。俟休養生息一二年後,流移盡歸,商 旅湊集,民居已覺既庶,財力漸有可為,則如學校及陰陽醫學之類,典制之所宜備者,皆聽 該府官以次舉行上請,然後為之設官定製。如此,則施為有漸而民不知擾,似亦招徠填實之 道,鼓舞作新之機也。均乞聖明裁處。
一,思、田去梧州水陸一月之程,軍門隔遠,難於控馭調度;兼之府治雖立,而規制未 成,流官雖設,而職守未定;且瘡痍未復,人心憂惶,須得重臣撫理。臣等已經具題,乞將 右佈政林富量升憲職,存留舊任;副總兵張祐,使之更迭往來於二府地方,綏緝經理;仍乞 賜以便宜規敕書,將南寧、賓州等府衛州縣及東蘭、南丹、泗城、那地、都康、向武等土官 衙門俱聽林富等節制。臣等所議地方經久事宜,候奏請命下之日,悉以委之林富等,使之欽 遵,以次施行,庶幾事無隳墮,而功可責成矣。
下一篇 順生錄之七 別錄七奏疏七 征剿稔惡瑤賊疏
七年四月十五日 據留撫田州、思恩等處地方,廣西布政司右佈政林富,原任副總兵都指揮同知張祐等會 呈前事,開稱:「田州、思恩平復,居民悉已各安生理,土夷亦皆各事農耕,地方實已萬幸 。但惟八寨瑤賊,積年千百成徒,流劫州縣鄉村,殺害良民,虜掠子女生口財物,歲無虛月 ,月無虛旬。民遭荼毒冤苦,屢經奏告,乞要分兵剿滅者,已不知幾百十番。為因地方多事 ,若要進兵,未免重為民困,是以官府隱忍撫諭,冀其悔罪改過。而彼乃悍然不顧,愈加兇 橫,出劫益頻。蓋緣此賊有眾數萬,盤據山谷,憑恃險阻,南通交趾等夷,西接雲、貴諸蠻 ,東北與斷籐、牛腸、仙台、花相、風門、佛子及柳、慶、府江、古田諸處瑤賊迴旋連絡, 延袤週遭二千餘裡,東掠西竄,南摽北突。近因思、田擾攘,各賊乘機出攻州縣鄉村,遠近 相煽,幾為地方大變。仰賴朝廷威令傳播,苟幸未動。緣此瑤賊之與居民,勢不兩立,若瑤 賊不除,則居民決無安生之理。乞要乘此軍威,速加征剿,庶不貽患地方。緣由呈乞照詳施 行等因。」 據此行間,隨據左江道守巡守備等官,左參議汪必東,僉事吳天挺,參將張經等會呈, 為請兵征剿積年窮兇極惡瑤賊,以除民患事,開稱:「斷籐峽、牛腸、六寺、磨刀等處瑤賊 ,上連八寨諸蠻,下通白竹、古陶、羅鳳、仙台、花相、風門、佛子等峒各賊,累年攻劫郡 縣鄉村,殺人放火,虜掠子女財畜,民遭荼毒,逃竄死亡,拋棄田業,居民日少,村落日空 ,延袤千百里內,皆已變為盜賊之區。各處被害軍民,累奏請兵誅剿,為因地方多事,兵力 不敷,官府隱忍招撫,期暫少息,而各賊愈肆猖獗。近因思、田用兵,遂與八寨及白竹、古 陶、羅鳳等賊乘勢朋比連結,殺虜搶劫,月無虛旬;扇惑搖動,將成大變。仰賴神武傳播, 幸未舉發。近幸思、田之諸夷感慕聖化,悉已自縛歸降,遠近向服;各山瑤、僮,亦皆出來 投撫,請給告示,願求自新,從此不敢為惡。雖其誠偽未可逆料,然皆尚有畏懼之心。獨此 斷籐各巢逆賊,自知罪在不赦,恃險如故,截路劫村,略無忌憚。若不乘此軍威,進兵剿滅 ,將來禍患,焉有紀極。」緣由會案呈詳到臣。
照得臣近因思、田之役,奉命前來,駐軍南寧府地方,與八寨瑤賊相去六日之程。朝廷 德威宣佈,雖外國遠夷皆知震懾嚮慕,輸情納款;而此瑤賊獨敢擁眾千百,四出劫掠武緣等 處鄉村,殺人放火,略無忌憚,此臣所親知;即此□熾桀驁,平時抑又可知。及照牛腸、六 寺、磨刀、古竹、古陶、羅鳳、仙台、花相、風門、佛子等巢稔惡各賊,自弘治、正德以來 ,至於今日,二三十年之間,節該桂平等縣被害人戶李子太等前後控奏,乞行剿除民害,不 下數十餘次,皆有部諮行令勘議計剿;若不及今討伐,其為地方之患,終無底極,誠有如各 官所呈者。況臣駐札南寧,小民紛紛訴苦,請兵急救荼毒,皆為朝不謀夕。各賊之惡,委已 數窮貫滿,神怒人怨,難復逋誅。即欲會案奏請,俟命下之日行事,切恐聲跡昭彰,反致衝 突奔竄。則雖調十數萬之眾,以一二年為期,亦未易平蕩了事。照得臣節該欽奉敕諭:「但 遇賊寇生發,即便相機,可撫則撫,可捕則捕,欽此。」欽遵,為照思、田變亂之時,該前 都御史等官姚鏌等奏調湖廣永、保二司土兵前來南寧等處聽用,近幸地方悉已平靖,各兵正 在班師放回之際,歸途所經,正與各賊巢穴相去不遠;況思、田二府新附,土目盧蘇、王受 等感激朝廷生全之恩,屢乞殺賊報效。俱各遵奉敕諭事理,除一面量調官軍,協同前項各兵 ,行委左江道守巡參將等官監統永、保二司宣慰官男領各頭目土兵人等分道進剿牛腸、六寺 、仙台、花相等賊,並行留撫思、田佈政及右江分巡兵備守備等官監統思、田土目兵夫分道 進剿八寨等賊,所獲功次,俱仰該道分巡兵備官收解、紀功御史紀驗、造冊奏報,及行總鎮 太監張賜密切公同行事,並密行鎮巡等官知會外,緣系征剿積年稔惡瑤賊,以除民患,以安 地方事理,為此具本題知。
舉能撫治疏
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案照先該禮部右侍郎方獻夫奏前事,節奉聖旨:「田州應否設都御史在彼住紮,還著王 守仁議處具奏定奪,欽此。」兵部備諮前來知會,隨欽遵外,隨於今年正月二十七日,該思 恩、田州二府土目盧蘇、王受等各率眾數萬,自縛歸降,該臣遵照敕諭事理,悉已撫定。當 遣廣東右佈政林富,舊任副總兵張祐,分投督領各夷,各歸原土復業安生。已經具本奏報外 ,為照思恩、田州連年兵火殺戮之餘,官府民居,悉已燒燬破蕩,雖蔀屋尋丈之廬,亦遭翻 挖發掘,曾無完土,荒村僻塢,不遺片瓦尺椽,傷心慘目,誠不忍見。各夷近已誠心投服, 毀棄兵戈,賣刀買牛,見已各事田作;自後反側之患,以臣料之,或已可免。但其風最淒戚 ,生意蕭條,憂惶困苦之餘,無以自存,非得老成寬厚之人撫恤綏柔之,臣等見其悲慘無聊 之狀,誠亦未忍一旦棄去而不顧。況思、田去梧州軍門水路一月之程,一時照料,有所不及 。近又與各官議欲於田州建立流官府治,以制御土官;修復城池廨宇等項,必須勞民動眾, 自非素得夷情者為之經理區畫,各夷雕弊之餘,豈復堪此騷屑;況議設知府等官,皆未曾到 ,一應事務,莫有任其責者。該臣看得右佈政林富,慈祥愷悌,識達行堅,素立信義,見在 思、田地方安插,各夷皆能得其歡心。合無準如方獻夫所奏,將林富量升憲職,仍聽臣等節 制,暫于思、田地方往來住札,撫循緝理,其於事理,亦甚相應。俟一二年後,各夷生理漸 復,府治城郭廨宇漸已完備,則將林富量移別處任用,而思、田止存知府理治,或設兵備官 一員於賓州住札,或就以南寧兵備兼理,不時往來撫循。如此,則目前既可以得撫定綏柔之 益,而日後又可以免困頓勞煩之擾。已經具本於本年二月十五日差捨人湯祥□奏請旨。
續為處置平復地方,以圖久安長治事,節該臣看得思恩、田州二府地方,府治雖立而規 制未成,流官雖設而職守未定,且瘡痍未服,人心憂惶,乞將右佈政林富量升憲職,及存留 舊任;副總兵張祐,使之更迭往來於二府地方綏緝經理;仍乞賜以便宜敕書,將南寧、貴州 等府衛州縣及東蘭、南丹、泗城、那地、都康、向武等土官衙門俱聽林富等節制。臣等所議 地方經久事宜,候奏請命下之日,悉以委之林富等,使之欽遵,以次施行,庶幾事無隳墮而 功可責成。
又經條陳具本於本年四月初六日差承差楊宗□奏請旨,俱未奉明示。
本年五月二十二日,本官已蒙欽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湖廣鄖陽等處地方去訖,所 有思、田二府撫循緝理官員,尚未奉有成命。如蒙皇上軫念邊方,俯從臣等所請,乞於兩廣 及鄰省附近地方各官內選用,庶可今其作速到任,不致久曠職業。臣本昧於知人,不敢泛然 僭舉。切照廣東右布政使王大用,湖廣按察使週期雍,皆才識過人,可以任重致遠。臣往年 巡撫南贛,二臣皆在屬司,為兵備僉事,與之周旋兵革之間,知其皆肯實心幹事。江西未叛 一年之前,臣嘗與週期雍密論宸濠之惡,不可不為之備,期雍歸去汀、漳,即為養兵蓄銳以 待。及臣遇變豐城,傳檄各省,獨期雍與佈政席書聞變即發。當是時四方援兵皆莫敢動,迄 宸濠就擒,竟無一人至者,獨席書行至中途,復受臣檄,歸調海滄打手,又行至中途,聞事 平而止。其先後引領至江西省城者,惟週期雍、王大用兩人而已。當時以捷奏既上,隨復讒 言朋興,各臣之忠勤,遂不及一白,臣為之每懷歉然。即是而觀,其能竭忠赴義,不肯上負 國家,亦可知矣。乞敕吏部酌臣所議,於二臣之內選用其一,非惟地方付託得人,永有所賴 ,而臣等亦可免於身後之戮,地方幸甚。
邊方缺官薦才贊理疏
七年七月初六日 邇者思恩、田州之變,諸夷感慕聖化,悔罪求生。已蒙浩蕩之仁,宥納而撫全之,地方 亦即寧定矣。但凋弊之餘,必須得人以時綏緝。
況兩府設立流官衙門及修築城池營堡等項, 百務並舉,若無專官夙夜經理催督,則事無統紀,功難責成。已經臣等具題,乞將右佈政林 富等升職留撫;隨蒙將林富升任去訖。又經臣等仍乞推選相應官員替任,俱未奉明旨。
臣看得今歲例當朝覲,各該掌印官員不久皆將赴京,而廣西布、按二司等官適多遷轉去 任者,右佈政林富升鄖陽副都御史,參政黃芳升江西佈政副使,李如圭升陝西按察使,參政 龍誥、參議汪必東、僉事吳天挺等督押湖兵出境,往復之間,即須半年,參議鄒輗、僉事申 惠皆□捧表箋進京,其餘雖有一二新任官員,皆未到任,止存左佈政嚴紘,按察使錢宏各掌 司印,僉事張邦信分巡桂林,李傑分巡蒼梧,而臣在南寧、思、田等處輿疾往來調度,再無 一官隨從贊理者。近日止有兵備副使翁素來管右江道事,緣其才性乃慈祥愷悌之人,用之中 土,分理司事,足為循良;而置之邊方瘴毒多事之鄉,則其稟質稍弱,不耐崎險,易生疾病 ,似於風土亦非所宜。臣看得為民副使陳槐,平生奮志忠節,才既有為,而又能不避艱險。
致仕知府朱袞,年力壯健,才識通敏。去任副使施儒,學明氣充,忠信果斷。閒往副使楊必 進,曉練軍務,識達事機。此四人者皆堪右江兵備之任。施儒舊為兵備於潮、惠,楊必進舊 為兵備於府江,皆嘗著有成績,兩地夷民至今思念不忘。若於四人之中選用其一,其餘地方 之事必有所濟。
及照田州新附之地,知府陳能尚未到任。該臣看得化州知州林寬,舊在江西,知其才能 足充任使,已經具奏行委,見在該府管事。但其稟質乃亦不禁炎瘴,於風土非宜,蒞事以來 ,終月臥病,呻吟床蓆,軀命且不能保,又何能經理地方之事乎?臣又訪得潮州府推官李喬 木者,才力足以有為,而又熟知土俗夷情,服於水土;但系梧州籍貫,稍有鄉裡之嫌。臣看 得廣西軍衛有司衙門所屬官員及各學教職,亦皆多用本省士人,今田州雖設流官知府,而其 所屬乃皆土夷,自無鄉裡之嫌可避,亦與各教職無異者。乞敕吏部改用林寬於別地,俯採臣 議,將李喬木改升田州同知;庶可使之久於其任,以責成功,則地方之幸,臣之幸也。
臣惟任賢圖治,得人實難,其在邊夷絕域反覆多事之地,則其難尤甚。何者?反覆邊夷 之地,非得忠實勇果通達坦易之才,固未易以定其亂。有其才矣,使不諳其土俗而悉其情性 ,或過剛使氣,率意徑行,則亦未易以得其心。得其心矣,使不耐其水土,而多生疾病,亦 不能以久居於其地,以收積累之效,而成可底之績。故用人於邊方,必兼是三者而後可。即 如右江一兵備,此臣之所最切心者,臣竊為吏部私計其人,終夜不寢,而思之竟未見有快心 如意者,蓋兼是三者而求之也。如前所舉四人者,固皆可用之才,今乃皆為時例所拘,棄置 不用,而更勞心遠索,則亦過矣。
臣近於南寧、思、田諸處,因無可用之才,調取其發身科第以遷謫而至者三四人,其志 向才識果自不群,足可任用。但到未旬日而輒以患病告歸,皆相繼狼狽扶攜而去矣。不得已 ,就其見在者而使之,則皆庸劣陋下,素不可齒於士類者。然無可奈何,則略其全體之惡而 用其一肢之能,既其終事,所就不能以尺寸,而破壞則尋丈矣。用是觀之,亦何怪乎斯土之 民愈困,亂愈積,而禍日以深也哉!是固相沿積習之弊,不及今一洗而改革之,邊患未見其 能有瘳也。
夫今之以朝覲考察而去者,固多貪暴不才之人矣;其間乃有雖無過人之才,而亦無顯著 之惡,尚在可用不可用之間者,皆未暇論;至其平生磊落自負,卓然思有所建立,而其學識 才能果足以有為者,乃為一時愛憎毀譽之所亂,亦遂忞然就抑而去,斯固天下之所共為不平 ,公論彌彰者,孰得而終掩之。
陛下何不使在位大臣一時各舉十餘人之可用者,陛下合而考 之:若一人舉之而九人不舉,未可也;三人舉之而七人不舉,已在所察矣;五人舉之而五人 不舉,其察又宜詳矣;或七人八人舉之而一二人不舉,則其人之可用亦斷在不疑者矣。若此 者,亦在朝覲二次三次之後,或七年、或十年而後一舉,夫身退十年之後,則是非已明,公 論已定,雖有黨比,自不能容。今邊方絕域,無可用之人,至取其庸劣陋下者而使之,以滋 益地方之苦弊。其豪傑可用之才,乃為時例所拘,棄置而不用。夫所謂時例者,固朝廷為之 也,可拘而拘,不可拘而不拘,無不可者。陛下何忍一方之禍患日深月積,乃惜破例,而用 一人以救之乎?夫考察而去者,果皆貪惡庸劣陋之徒,則固營營苟苟,無時而不僥倖以求進 。若磊落自負,有過人之見者,則雖屈抑而退,自放於山水田野之間,亦足以自樂。今若用 之於邊夷困弊之地,殆亦未必其所欲。但為朝廷愛惜人才,則當此宵旰側席,遑遑求賢之日 ,而使有用之才廢棄終身,乃不得已至取其庸陋下者而用之,以益民困,豈不大可惜乎?臣 因地方缺人,心切其事,不覺其言之煩瀆。伏望陛下恕其愚妄,下臣議於吏部,採擇而去取 之。臣不勝瀆冒恐懼之至!
八寨斷籐峽捷音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