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5
法律禁止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工作,但是14歲至16歲的未成年人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得到工作許可。據報導,有些孩子通常在寒暑假期間在家庭經營的企業和捕漁船上幹活。
地方法律沒有具體規定這些孩子可以工作的時數,但國際勞工組織的有關公約得到實施。
勞工暨就業局通過定期和定點檢查執行法律,違法者受到起訴。使用童工的情況現在已非常少見。
勞工暨就業局督察員不專門為實施童工法執行督察任務。
督察員在對工作場所進行其他檢查的過程中,一旦發現這類違法行為便發出傳票。本年度,沒有使用童工事件的報導。
(5) 可以接受的工作條件
地方勞工法規定公平報酬的一般原則,要求遵守工資協議,但是沒有限定最低工資水平。
一般水平的工資總的來說可以為工人及其家庭維持衣食無虞的生活。沒有公共管理的社會保障項目,但一些大公司自行提供福利和保障計劃。勞工法規定每週工作48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享受加班費、年假以及醫療和產婦保健。雖然法律規定每7個工作日內應有24小時的休息時間,但是工人代表報告說,工人們往往為彌補低工資的不足同意加班。
勞工暨就業局在工人提出要求時提供幫助和法律諮詢。
勞工暨就業局執行有關職業安全和職業保健的規定。
有關方面如不糾正違反規定的行為須受處罰。2002年,勞工暨就業局督察員進行3,243次檢查,發現3,356宗違規行為,罰款總額為2,289,000澳門元(合293,460美元)。2002年,有8宗工傷死亡事件。
雖然法律有要求僱主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規定,但是沒有明確的條款保護拒絕在危險條件下工作的僱員繼續受僱的權利。
外來勞工約佔澳門勞動力的11.7%,其中大部份來自中國大陸。與從事同樣工作的當地居民相比,這些工人得到的工資通常還不到當地居民的一半。他們住在受到約束的宿舍裡,每天工作10至12小時。為了得到工作機會,他們欠進口勞工的公司大筆錢款。他們沒有集體談判的權利,如遭到不公平解僱,無法求助於法律。勞工利益組織稱,高比例的外來勞工侵蝕了本地居民為改善工作條件和增加工資進行談判的力量。
由於失業率高,政府削減外來非居民勞工人數,要求當地居民優先得到工作。8月,政府下令驅逐23名在一家外國公司賭場建築工地工作的非法勞工。
(6) 人口販運
根據《有組織犯罪法》第7條,人口販運活動屬犯罪行為,應得到懲處。對人口販運行為的刑罰為2至8年徒刑。如受害者在18歲以下,刑罰加重三分之一(在上下限內)。如受害者在14歲以下,處5至15年徒刑。如果人口販運受害者被販運分子強姦,強姦和販運作為兩種罪行分別論處。
賣淫不屬犯罪,但是靠從事淫媒所獲得的收入為生屬犯罪。妓女主要來自俄國、中國大陸和越南。
雖然大部份妓女據信在知情的情況下從事性交易,但2002年有15件婦女稱自己在受矇騙的情況下被帶到澳門的投訴,另外有7件有關受虐待的投訴。
政府沒有為人口販運的受害者設立援助項目。
當地沒有專門關注人口販運問題的非政府組織,但是有些慈善組織為受虐待的婦女和兒童提供援助和住所。
Category:美國政府文件
分類:調查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