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各国人权报告中国部分

第二节 尊重公民自由,包括:

Chapter 212,586 wordsPublic domain (Wikisource)

a. 言论和新闻自由

法律规定了言论和新闻自由,但是政府在实践中一般并不尊重这些权利。政府解释了《宪法》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认为中国共产党有权限制这些权利。政府继续严密控制印刷、广播和电子媒体,并利用它们宣传政府的观点和党的意识形态。这一年中,政府在敏感的周年纪念日期间增加了对新闻和互联网的审查和控制。

外国记者基本上被禁止获得去西藏旅行的许可,只有在严格控制下的新闻采访是例外。外国记者在7月骚乱期间和之后虽被准许进入乌鲁木齐,但当局强迫外国记者离开新疆的其他城市。

媒体机构受到中宣部的定期指示,中宣部列出了不得报道的话题,其中包括敏感的政治问题。在类似7月骚乱和四川地震的事件发生之后,媒体机构被告知在报道这些事件时应使用由政府控制的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内容。在10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前的一段时间,当局命令报纸、杂志和其他媒体机构将负面新闻减至最少。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中宣部仍然大量发布限制性的规章和决定,以约束广播电视媒体的内容。

只要发表的观点与共产党观点没有冲突或不向海外传播此类观点,私人言论的许可范围继续扩大。

私下或小范围讨论政治话题不会遭受惩罚,对政府的批评在日常言论中也随处可见。但公开演讲、学术讨论、有媒体报道的会议或公共论坛上的发言以及涉及敏感社会问题的言论仍受到限制。5月10日,19位学者在北京举办了一次未被批准的学术会议讨论1989年天安门事件。

部分学者事后收到了他们所在单位的警告,让他们停止参加类似活动。

当局还经常介入并打断涉及敏感政治问题的公开演讲和讲座。

3月,警方拘留了张世军。张曾是一名军人,并公开对自己在天安门事件中的行为表示遗憾。

他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写信要求中共重新考虑对天安门事件的谴责结论。到年底,他仍下落不明。

在3月和5月,警方讯问了中国独立笔会副主席江其声并搜查了他家。

江是被广泛引用的一份关于天安门事件的报告的作者,并且是《零八宪章》最初的一位签名者。

政府还经常监视讨论政治或敏感问题的知识分子,学者和持不同政见者的集会。

那些对有争议话题公开发表与政府立场不同观点,或向海内外观众传播这种观点的人士可能受到政府工作单位的纪律处分、警察审讯,甚至是拘押等处罚。2008年12月,为纪念世界人权日,303名知识分子和社会活动人士发表了一份题为《零八宪章》的请愿书,提倡人权和民主。一个月之内,7300人在这份请愿书上签名。警察至少审问了其中的100人。许多《零八宪章》的签名者报告在年内受到骚扰,特别是在敏感的周年纪念日、法庭审判或官方访问期间。

中央宣传部继续列出一些禁止国内媒体报道的领域,而且政府仍然对所有的节目安排掌握批准权力。几乎所有印刷媒体、广播媒体和书刊出版社都由中国共产党或政府机构所有或所属。有很小数量的私营出版物,但没有私有的电视台或广播电台。

国际媒体被禁止自由运作并受到严格限制。2月,两位《纽约时报》记者在警察于甘肃省一个藏族聚居区截住他们的车之后被拘留20小时。

当局让这两人在甘肃首府兰州停留了一晚,然后强制他们返回北京。4月份,几名美国之音的记者在四川省被扣留两小时,然后他们被告知不可以继续前行。

地方当局起初告诉他们游客进入这个地区是非法的,但后来又告诉他们不可以前行的原因是由于“危险的路况”。

5月,在绵竹报道在四川地震中失去子女的家庭的一位《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时被跟踪,并被身份不明的攻击者袭击,他们试图抢夺他的相机。当警察到达时,他们还试图强行夺取他的摄像机。同样是在5月,分别发生了三起在四川摄影的外国记者被袭击的事件。

当局禁止外国记者在镇压民主抗议活动20周年纪念日进入天安门广场或在天安门广场摄像。7月10日,警方拘留并驱逐了一名美联社的摄影记者,理由是他在喀什葛尔拍照片。9月,警方闯入正在报道国庆节游行演练的三名共同社记者的宾馆房间,殴打了他们并损坏了他们的电脑。9月4日,防暴警察在乌鲁木齐殴打了三名香港记者。同一天,在乌鲁木齐的其他五名香港记者被短期扣押,以防止他们拍摄示威人群。

7月,驻华外国记者俱乐部就2008年奥运会后的报道条件对俱乐部成员进行了调查。俱乐部成员报告了23起以新闻记者、消息提供者或工作助手为对象的暴力事件,以及底片或报道材料被销毁、受到恐吓和被当局传唤审问的多起事件。他们还报告了100次被当局阻止进入公共场所的事件。

政府拒绝为一名计划出任某报纸驻北京分社主任的外国记者签发签证。

当局加紧对协助外国新闻机构工作的公民施加限制。2月,政府针对外国记者的中国籍新闻助理颁布了一部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以开除和取消资格等处分威胁从事“独立报道”的助理,并指示他们向外国记者提供反映国家良好形象的素材。

驻华外国记者俱乐部谴责这部行为准则是政府胁迫新闻助理的一种做法。

官员们可因未经许可与新闻记者接触而受到惩处。编辑和记者仍需自我审查,这是党日常限制新闻自由的主要手段。

官方对允许发表的言论的指导通常含糊不清,可由宣传官员随意改变和行使事后强制。

宣传部门可迫使报社辞退刊登违背官方观点的编辑和记者,并可以停办或关闭出版物。

事后惩罚制度导致编辑们采取一个保守的措施,因为如果不小心刊登违禁内容而被停刊,出版物就可能遭受巨大的商业损失。

政府官员通过刑事起诉、民事诉讼和其他惩罚措施,包括暴力、拘留和其他形式的骚扰,威胁作者和国内记者,并封锁有争议的作品。6月,警方逮捕了作家、曾因天安门事件入狱的异议人士吴高兴,因为他发表了一封信,坚称曾因天安门事件入狱的人获释后由于过去的政治问题而面临经济困难。

国内记者可能因发表质疑政府的观点而被降职或辞退。

仍在狱中的记者包括吕耿松、陆建华、黄金秋、程益中和师涛。2月10日,喻华锋获释出狱。

曝光腐败丑闻的记者和编辑往往受到当局的刁难。5月份,湖北的官员对两名记者进行了身体攻击,他们是《新京报》的孔璞和《南方人物周刊》的卫毅。

他们调查了一位女服务员杀死一位试图强暴她的共产党官员的事件。

根据一份官方报告,本年度当局没收了超过6500万份黄色、盗版和未获批准的出版物。官员继续审查、禁止和制裁对劳工、健康卫生、环境危机和工业事故的报道。当局对诸如三聚氰胺奶制品丑闻、四川地震中学校倒塌和7月乌鲁木齐骚乱等事件的报道进行限制。

当局还继续取缔他们认为内容有争议的书籍。

法律只允许政府批准的出版社出版书籍。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控制所有的出版许可证。

印刷商和发行商必须得到国家新闻出版署以及相关省级出版管理部门的批准,否则任何报纸、杂志、书籍、音像和电子出版物都不得出版或发行。

没有政府批准而试图出版的人将面临监禁、罚款、没收图书和其他形式的处罚。

中国共产党通过事先将某些议题划为禁区的方式对出版业加以控制。

许多知识分子和学者进行自我审查,他们知道关于政治问题的书籍或文章会被视为过于敏感而被禁止发表。

对私有和官方媒体的审查程序越来越多地依赖于自我审查,在某些情况下还依赖于事后制裁。

据独立中文笔会报告,维吾尔文刊物《喀什葛尔文学》的前编辑卡拉什·侯赛因(Korash Huseyin)在2008年被释放,但他的下落不明。卡拉什·侯赛因由于刊发了一篇当局认为是批评中共在新疆的统治的短篇小说而在2004年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这篇小说的作者仍在监狱里服十年的刑期。

当局继续干扰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和英国广播公司的汉语、维吾尔语和藏语广播,并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美国之音的英语节目一般不受干扰。

政府对自由亚洲电台和英国广播公司的干扰更加频繁、有效。这些媒体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流媒体广播”和“播客广播”也被封锁。尽管海外广播受到干扰,但美国之音、英国广播公司、自由亚洲电台、德国之声和法国国际广播仍然拥有大量听众,其中包括维权人士、普通公民和政府官员。

外国电视新闻一般只能在宾馆和外国人聚居区播放,偶尔也会受到审查。这类审查也发生在1989年天安门镇压事件周年纪念日前后。

如果某期外国报纸和杂志刊登了含有被认为过于敏感的内容的文章,该期发行有时会被禁止。

与其他语言相比,中文报道政治敏感事件受到的审查最为严厉,英文次之。

政府禁止被认为过分敏感的国内外电影上映。

互联网自由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报告本年度中互联网用户增加至3.38亿,其中94%利用宽带上网。

政府增加了对互联网使用进行监管的努力,包括控制内容、限定信息、封锁国内外的网站、鼓励自我审查和惩戒违反规定的人们。但这些措施并不是普遍有效。

公安部在中央宣传部的指导下对互联网实行监控,并在国家、省和地级部门中雇用了数千人监控电子通讯。新华社报道,2008年当局关闭了14000个非法网站并从互联网上删除了超过49万条“有害”内容。1月,政府开始了一次“扫黄”运动旨在打击互联网上“不健康”的信息。在这个月,官方媒体称“扫黄”运动关闭了1250个网站并删除了320万条信息。许多网站包括有卡通形象的警官,警告用户不要刊登被禁内容。网站门户经营者、博客主机服务商和其他内容提供者都从事自我审查以确保他们的服务器中没有政治敏感的内容。

拒绝进行对政治敏感内容的自我审查的国内网站被关闭,许多外国网站被封锁。

本年度中主要的新闻门户网站据说在政府的秘密指令下开始要求使用者以他们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发表对新闻文章的评论。在公共图书馆上网必须以身份证登记。据报,在公共图书馆的所有终端上使用互联网都会受到监控。

网吧必须安装软件以便政府官员监控用户上网。在网吧上网的人常常受到监视。

许多网吧偶尔会强行要求上网者在使用网吧时提供证明身份的证件。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通知,要求网吧和学校安装“绿坝”软件。该软件和一个可更新的中央数据库相连,用来过滤有问题的网上内容。

这个软件曾被要求安装在所有在国内销售的电脑中;但是行业群体、互联网用户和外国政府的反对看来使这个指令的执行被无限期延迟。

政府经常封锁它认为有争议的网站,特别是那些讨论台湾和西藏独立、地下宗教和精神组织、民主活动人士以及1989年天安门镇压事件的网站。

政府有时还有选择地封锁由国外主要新闻机构、卫生组织、外国政府、教育机构和社交网络运营的网站,以及可以让使用者迅速联络并组织起来的搜索引擎。

本年度中,特别是在敏感事件期间,当局保持了对互联网新闻和信息的严密控制。天安门镇压事件20周年前后和新疆7月的骚乱刚刚发生之后,登录国内外社交网站被限制,在其他几个重要事件期间许多网站都被封锁。乌鲁木齐7月严重骚乱之后,政府立即断言互联网上散布的信息是助长暴力的因素,因而全面关闭了该地区的所有互联网、短信和国际电话线路。直到年底,国际电话、全面上网和短信服务仍然有限。

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措施,阻止外国敏感网站。

不同城市的用户访问外国敏感网站的受限程度不同。

政府还根据一个不断变动的敏感关键词清单,自动审查电子邮件和网上聊天内容,例如“法轮功”和“西藏独立”。

虽然这种审查制度能有效阻止普通用户接触敏感内容,但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很容易就能躲过审查。

打破官方审查的软件在国内随时可以找到。尽管官方进行监视和审查,本年度中异议人士和政治活动人士继续使用互联网提倡和宣扬政治主张,例如维护犯人权益、实行政治改革、消除民族歧视、反腐败以及外交政策方面的问题等。

政治观点各异的互联网用户都对审查怨声载道。许多知名的活动人士、艺术家、学者和大学教授的博客在本年度曾不时遭到封锁。

由于技术审查的局限性,网络公司自我审查仍然是有关部门控制网上言论的主要手段。

所有网站都必须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得到执照和注册。

国内所有网络内容提供者如果没有充分监查用户的电子邮件、聊天室和即时通讯服务,都可能被吊销执照。由私营和国有网络公司、政府部门和学术机构组成的中国互联网协会开办了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该网站邀请公众举报非法的网上活动。用户可通过该网站举报色情、欺诈和赌博等犯罪活动,也可以举报”攻击党和政府”的行为。

博客服务提供商的自我审查在敏感事件临近时有所加强。

当局继续关押大批和平表达政治观点的网络作家。7月,吴宝全由于张贴批评内蒙北部的地方政府的文章而被判18个月有期徒刑。9月,法院判定吴犯有诽谤罪,因为他公开评论农民反抗地方官员征地的事件。

同样是在7月,三名博客写手——范燕琼、吴华英和游精佑——因报道一名年轻妇女遭一群男子奸杀的事件被控“诬告陷害罪”,而这一群男子中包括地方官员。

11月12日,当局判处文学网站编辑和Chodme(tibetcm.com)的创办者贡却才培(Kunchok Tsephel)15年有期徒刑,指控他网站中的一些内容“泄露国家机密”。11月14日,甘肃省的一所法院判处更嘎仓央(Kunga Tseyang)5年有期徒刑。3月17日,更嘎仓央(笔名雪太阳)因在一个西藏网站上张贴文章被警方逮捕。

2008年11月,互联网作家和环保活动人士陈道君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陈在参加一次环境抗议活动并在网上贴文章支持西藏示威者之后被捕。据陈的律师说,他的三篇文章被作为他攻击中共的证据。

1月,博客写手Jia Xiaoyin在被拘留六个月后获释。4月18日,当局将网络作家朱虞夫从监狱中释放。8月,网名为Amoiist的博客写手郭宝峰被从监狱释放,他在社交网站Twitter上公布了他被捕的消息,从而引发了一场呼吁将他释放的写信运动。

根据无国界记者报告,年底时有30名新闻记者和68名网络异议人士被关在监狱。

法规禁止开展有关部门认为涉嫌颠覆或诽谤国家的各种活动。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被规定只能使用国内媒体公布的新闻,记录有利于跟踪使用者及其浏览习惯的信息,安装可以复制电子邮件的软件,并在遇到所谓的颠覆性材料时立即切断传输。

学术自由和文化活动

政府继续它对学术或艺术自由的限制以及对大学和研究所中有关政治和社会问题的话语的限制。

如果当局认为某些议题过于敏感,或时间太接近敏感日期,会突然取消大学里有国内外学者参加的会议和演讲活动。外国政府组织的信息发布、教育交流和其他文化和公共外交活动有时也会受到政府的干预。

被邀请来参加外国政府主办的某些项目的外国专家的签证申请被拒。5月,中央和省级政府处分了放映陈为军的影片《请投我一票》的大学的领导,这是一部关于武汉一所小学的三年级学生选举班干部的影片。

9月,政府拒绝了两位外国电影制作人的签证申请,阻止他们参加北京独立电影节评委会及参加他们关于四川地震的纪录片的放映仪式。

电影节组织者邀请了这两人作为活动的主要嘉宾,但迟迟没有宣布具体放映地点,直到活动前几小时才公开。

这样做是为了尽量减小安全官员干涉的可能性。

政府今年对文化表达施加了新限制,并封杀其认为有争议的艺术家。

政府继续以政治态度和所属关系作为参加为数不多的公费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标准,但对自费出国的学生没有实行这种限制。

政府和共产党控制了大学高层官员的任命权。

尽管党员身份并不总是获取终身教职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党员的学者得到提升的机会较少。

住在国外的研究人员的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官方批准,也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制裁,如拒发签证。

b. 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集会自由

法律规定有和平集会的自由,但实际上政府严格限制此项权利。法律规定此类活动不得反对“党的领导”或侵犯“国家利益”。

针对政治制度或国家领导人的抗议是被禁止的。

当局对表达不同政治观点的示威不予批准并迅速镇压。

5月,四川地震遇难者的父母被告知不要在坍塌学校的现场集会举行悼念仪式。据报,计划纪念地震一周年的人或被拘留,或受到拘留的威胁。6月,当局阻止包括丁子霖在内的数名天安门母亲参加纪念仪式或以其他形式纪念他们子女的忌日。据报,便衣警察跟踪了丁和她的丈夫以确保他们服从。9月,有几起关于父母被拘留或被阻止参加集会纪念三聚氰胺奶粉丑闻一周年的报道。

所有的音乐会、体育活动、健身班或其他超过200人参加的集会都需得到公安部门的批准。虽然和平游行活动是合法的,但实际上很少能获得警方批准。尽管有诸多限制,还是有许多示威活动。

但有关政治或社会议题的示威活动被迅速冲散,有时还有过度的武力介入。反对地方政府的“群体事件”或暴力抗议的次数在本年度有所增加。在过去一年中,绝大部分示威涉及土地纠纷、住房问题、工业、环境、劳工问题、政府腐败、税收,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问题。还有一些示威活动则是事故或个人请愿、行政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所引发的。

个人向政府请愿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但向政府请愿人士的集会权和申诉权仍受到限制。多数请愿内容涉及土地、住房、权利、环境或腐败。大部分请愿者都向国家和省级“信访”办公室投诉。9月份,据报有30多名确信孩子因不安全疫苗而产生不良反应的父母聚集在北京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地方官员以强制手段将他们遣返回乡。

虽然条例禁止打击报复上访者,但这方面的报告仍然继续出现。

部分原因是由于中央政府鼓励地方官员阻止本地上访者向上级投诉。

这些鼓励措施包括对省级干部的评估与该省的上访数量部分挂钩。

这项措施的目的是鼓励地方和各省官员解决应由他们解决的上访问题,但却导致地方官员派出安全人员到北京强迫遣返上访者回省。这种拘押在新条例生效前后都存在,但是常常没有记录。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接待信访人员的新条例。根据这些新条例,有关官员将从北京被派往各省,在地方解决上访者的问题,以此减少进京上访的人数。新条例的其他内容包括限定在60天内对信访作出答复,以及规定每件信访案可有一次上诉机会。

结社自由

法律规定结社自由,但实际上政府限制这一权利。党的政策和政府规章要求所有的专业、社会和经济组织都要向政府正式登记并获得批准。事实上,这些规章阻碍了形成真正自治的政治、人权、宗教、精神、劳工和其他可能挑战政府权威的组织。

政府保持了对公民社会组织的严密控制。

旨在控制他们的法律和监管措施有所增加。有报告说,政府一直在通过一个特别工作组阻止涉及社会、政治和慈善活动的非政府组织以及致力于消除对妇女、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歧视的团体所提倡的政治改革。

非政府组织必须挂靠政府机构,拥有已注册的办公场所,并满足最低资金额才能注册。据报道,今年,一些以前登记为私营和营利性的社会或教育组织被要求挂靠一个政府机构并重新注册为非政府组织。

虽然所有注册的组织都在政府一定程度的控制之下,但有些非政府组织能够有一定程度的独立运作。

虽然政府施加了严格限制和监管,非政府组织的数量仍在增加。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年底有41万5千个正式注册的公民社会组织。

非政府组织以各种不同的正式或非正式名义存在,包括中共发起和资助的全国性群众组织。

由于没有合法注册,非政府组织面临种种事务性困难,包括难以在银行开户、聘任员工和租用办公场所。

选择不挂靠政府机构的非政府组织可以商业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这使他们能够以放弃免税地位的代价得到法律的承认。安全当局常常警告国内非政府组织,不论他们的注册类别是什幺,都不得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和其他被政府认为是敏感的国际组织的资助。

有关部门支持关注减贫赈灾等社会问题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但仍担心这些组织可能成为政治对立的源头。

许多在西藏自治区工作的非政府组织被强制离开,因为2008年3月拉萨和其他藏族地区发生骚乱之后,他们在当地的挂靠单位没有同他们续签项目协定。

7月29日,官方以逃税的指控逮捕了公盟的创办人之一许志永。

公盟是一个公民社会组织和法律研究中心。

媒体报道认为他被捕的原因是他为代理三聚氰胺污染奶粉丑闻的受害家庭所进行的法律工作。官方还搜查了公盟的办公室、没收了设备并命令公盟关闭。8月23日,在公众呼吁之下,许和一位公盟办公室助理人员被交保释放。

中国没有关于组建政党的专门法律和法规。但是中国民主党仍遭取缔,政府继续监视、拘押并监禁该党以前和现在的成员。

c. 宗教自由

《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宪法》只保护那些被政府认为“正常”的宗教活动。《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而且行使权利的个人“不得违反国家利益”。

政府继续严格控制宗教事业并对未经政府批准的组织和已登记的礼拜场所之外的宗教活动进行压制。

政府控制已登记和未登记的宗教团体的发展和活动范围,包括家庭教会。政府当局限制传教,特别是外国人和未登记的宗教团体的传教活动,但允许在国家批准的宗教场所和私人场合传教。在全国各地,外国公民参加宗教活动都被政府视为非常可疑,而且在一些情况下导致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都要承担后果。

宗教团体受2005年《宗教事务条例》管制。

条例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地方宗教事务局监督所有宗教活动。宗教团体必须在爱国宗教协会登记,才能被视作合法。

爱国宗教协会包括五种得到官方承认的宗教,即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新教和天主教。宗教组织必须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这个条例规定,宗教组织必须得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以提出申请。

根据条例注册的宗教组织需要得到国家或地方宗教事务局的批准。

爱国宗教协会负责监督每个宗教团体的活动,并与负责监控宗教活动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联系。政府继续试图控制和监管宗教团体,特别是未注册的团体。尽管如此,在许多地方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仍然在增加。不仅五大宗教的活动有所增加,而且东正教和民间宗教活动也有所增加。因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在同一地区已有业务范围相同的团体,没有必要成立其他团体。因此,除了五个爱国宗教协会之外,没有其他全国性宗教团体登记注册。未注册的团体报告,地方宗教事务局不批准没有相关爱国宗教协会支持的团体申请注册。

一些大规模家庭教会报告,政府在敏感周年纪念日到来之前增加了对他们活动的干涉。在北京,政府据报对房东施压让他们停止对家庭教会团体出租场所。在一次户外宗教仪式上,当局据报实施了监控,使用高音喇叭对未经许可的公开集会发出警告、羁押了教会领袖以阻止他们参加仪式,并将公园关闭以阻拦这些团体集会。

9月,山西临汾家庭教会的成员与警察就拆除一座教会建筑的问题发生了冲突。五位教会领袖被判犯有“破坏公共秩序”罪,并分别被判处两到三年劳教。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2008年5月四川地震之中和之后,信仰团体所作的工作有目共睹。但这些团体的负责人报告说,由于仍然不能正式登记注册,他们无法公开募捐、无法招聘雇员、无法在银行开户。

政府对宗教自由的压制在藏族地区继续存在,并在新疆地区有所加剧。与中国其他地方的佛教徒相比,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和大部分西藏地区的藏传佛教徒的宗教活动和组织能力受到更多的限制。

西藏以外的佛教社区也继续受到政府的控制,未注册的佛教寺庙仍然可能被关闭或拆除。2008年,甘肃的藏传佛教拉不楞寺院及其周边地区发生骚乱,此后对外国访问者关闭数月。

在这所寺院和其他藏传佛教寺院周围仍然布有大批安全部队。

在新疆地区,政府经常把和平的宗教与政治表达与“三种邪恶势力”——宗教极端分子、恐怖分子和分离主义——混为一谈。

政府压制宗教活动的政策包括在清真寺中进行监视、对布道施加规章以及公开警告和惩罚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个人。

2008年8月,喀什葛尔当局据报对负责密切监视宗教活动的地方官员发布了问责措施。同样是2008年8月在喀什葛尔地区,当局号召对包括有宗教人士的团体“加强管理”,作为广泛的“预防”和“打击”手段的一部分。12月29日,新疆政府官方网站宣布一项新的有关“新疆民族团结教育”的条例已在当地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得通过。

该法律据报禁止个人和团体散布不利于国家统一的观点,同时禁止收集、制造和散布这类言论。

在中国,新疆省有关部门对儿童信奉宗教权利的法律限制是最严厉的。

有些地区的相关部门仍然禁止在家庭以外向小学和初中学龄儿童传授伊斯兰教,18岁以下儿童不得进入清真寺。

当局保留审查阿訇布道的权利,并敦促阿訇强调恐怖分子以宗教名义所采取的行动对伊斯兰教产生的破坏作用。某些穆斯林领袖受到了尤其严厉的对待。

某些地区的相关部门每月组织宗教人士开展政治学习班活动。参加学习班的一名中共官员表示,该活动呼吁“创造性地解释和改进”宗教教义。

据报当局还试图限制穆斯林去海外学习宗教的机会。

中国伊斯兰教全会要求宗教人员学习由穆斯林的爱国宗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编纂的《新编训诫》,其中包括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爱国主义和社会团结等训导。除新疆对穆斯林采取严厉措施外,宁夏、甘肃、青海和云南省政府官员并未严厉干涉本省穆斯林的活动。

10月27日,新疆法院宣判维吾尔家庭基督教会领袖阿里木江∙依米提(Alimujiang Yimiti)犯有“泄露国家机密”罪,并判处他15年有期徒刑。据一个国外非政府组织报告,依米提起初被控以经商名义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并向维吾尔族人传播基督教。至年底,他的案件还在上诉过程中。2008年,喀什葛尔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指控开庭审判依米提,但最终他的案子因证据不足而被退回公安机关。联合国非法任意拘押事件处理工作组在2008年宣布依米提的被捕和拘留属于任意拘押。

未注册的天主教主教、牧师和信徒仍受到骚扰,包括政府监控和拘押。3月31日,贾治国主教再次被逮捕。至年底,他仍去向不明。未注册主教苏志民仍然没有音信,他于1997年被拘留后音信全无。

天主教爱国会不承认罗马教廷有任命主教的权力。

但是它允许梵蒂冈在选拔某些主教时谨慎介入。

政府从政治上控制的官方天主教会与未注册的天主教会之间的差别不象过去那样明显。在一些官方天主教堂,神职人员带领教徒为教皇祈祷;而且这些教堂还会悬挂教皇的画像。估计已有90%的官方天主教主教已与梵蒂冈达成和解。同样,大多数由政府指定的天主教主教都通过“教廷训令”得到了梵蒂冈的正式承认。

当局继续广泛镇压被认为是“邪教”的组织。这些“邪教”不仅包括法轮功和多种传统的中国打坐和修炼群体(总称“气功”团体),还包括被当局指控为传播超出官方认可范围之外的信仰的宗教团体。

法轮功在国内的公开活动仍然发展甚微,而在国外的学员报告政府对该团体的镇压还在继续。过去仅信仰法轮功(甚至没有公开宣扬其教义)就足以使信徒受到丢掉工作或被监禁等种种惩罚。据法轮功团体估计,自1999年以来至少有6000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入狱,超过10万名学员被判处劳教,大约3000名在关押期间死于酷刑。据一些外国观察家估计,法轮功信徒至少占官方记录的25万名劳教犯人的一半,海外法轮功团体则认为这一数字还应更高。

被政府定为“核心头目”的法轮功成员受到了格外严厉的惩罚。十几名法轮功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入狱,但1999年以来绝大多数被法院定罪的法轮功成员都是因“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而入狱,这是一个较轻的罪名。不过,大多数学员受到的是行政处罚。有些学员被判处劳教。

另外一些学员在劳教释放后仍拒绝公开放弃信仰,有关部门专门为“改造”这些学员设立“法律教育”中心,有些学员就被送到这类中心。政府官员否认这些“法律教育”中心的存在。另外,据海外团体报道,法轮功学员也被关进精神病院。

警方继续拘押现在和以前的法轮功学员并以拥有法轮功材料为由逮捕政治活动人士。

政府继续通过高压手段和强制参加反对法轮功学习班迫使其成员放弃法轮功。

即使那些没有参与抗议活动或以其他形式公开表达信仰的成员,也被迫参加反对法轮功的学习班,或者被直接送往劳教所。据报道,这些做法迫使大批法轮功学员签名放弃法轮功。

政府在学校提倡无神论。

许多地方的有关部门禁止学龄儿童参加清真寺、寺庙或教堂的宗教活动,并且禁止他们在家庭以外接受宗教教育。

官方宗教组织负责管理培训神父、牧师、阿訇、伊斯兰学者及佛教僧侣的地方性宗教学校、神学院和研究院。在这些学校学习的学生必须表现出“政治可靠性”,所有毕业生都必须通过神学知识考试和政治考试方能担任神职。政府允许已注册登记的宗教培训牧师,并允许越来越多的天主教和新教神学院学生、穆斯林和佛教的神职人员出国深入学习宗教,但是一些宗教学生难以取得护照或获得批准留学。在大多数情况下,外国组织会向这些培训计划提供资金。

五个爱国宗教协会出版宗教文献,国家经营的出版社印刷宗教材料。

但能够印刷圣经的只有爱德印刷厂和几家出版过天主教圣经的属于天主教爱国会教区的印刷厂。

由这些印刷厂印制的圣经可以在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或天主教爱国会买到。政府授权出版社(除爱德印刷厂外)出版至少一千种其他基督教书目。爱德为中国读者出版了超过5000万册圣经并通过有70个城市发行点的网络和一个在农村巡回的移动发行网络分发圣经。印刷、购买和销售圣经的团体注意到对圣经和其他基督教读物的需求的增加。

未注册的教会成员报告圣经的供应和批发不足,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个人不能直接向出版社订购《圣经》。海关官员继续监控宗教材料“走私”入境的活动。最近几年,有人因印刷或得到未经批准的圣经而入狱。有些地区的当局据报没收了圣经、古兰经和其他宗教材料。6月,石维翰因“非法经营”(印刷圣经)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新疆人民出版社是官方批准印刷穆斯林文献的唯一出版单位。

社会虐待和歧视

本年度没有对宗教信徒的社会虐待或反犹太人活动的报道。

政府不认为犹太教作为一个种族或宗教存在。

详细讨论请参见《2009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http://www.state.gov/g/drl/rls/irf/

d. 迁徙自由、境内流离失所者、保护难民和无国籍者

法律规定了境内迁移、出国旅行、移居国外和回国的自由,但实际上政府一般不尊重这些权利。政府有时与联合国难民署合作对难民、寻求庇护者和其他有关人员提供保护和帮助。

当局定期加强限制,特别是在重大纪念日和外国政要访问前限制被认为是政治敏感人士的行动,防止游行示威。

迁移自由在西藏自治区和其他藏族地区极其受限。警方在大部分县和通往许多镇的道路上,以及拉萨等大城市内设立检查站。

虽然政府继续限制更换工作地点或居住地点的自由,但是全国户籍登记制度(“户口”)正在逐步改变,大部分公民在国内各地迁移和工作的权利正在不断扩大。农村居民继续涌入城市,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的四倍多,但许多人不能正式更改他们在国内的居住或工作地点。许多城市每年新发暂住证数量都有限额,所有的就业人员,包括大学毕业生,都必须为获得有限的暂住证而展开竞争。对农村居民来说,获得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地区的户口尤为不易。

农村人口即使已经搬迁到了城市地区并且找到了工作也会因户籍登记制度面临更多困难。据国家统计局报告,在2008年年底,全国共有2.25亿流动民工。这些经济移民没有正式的城市居民身份,虽然法律、法规和计划希望解决他们的需求,但他们很难全面享受教育等社会服务。

流动民工在遭到雇主或官员虐待时几乎没有求助渠道。一些大城市开展了一些计划,使民工和他们的孩子能够免费享受公共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但一些地方的民工报告说,他们实际上很难达到享受这些福利的条件。

根据适用于劳教所在押惯犯的“留场就业”制度,当局不准某些特定的犯人在刑满后回家。

一些获释或假释的犯人回家后没有迁移的自由。

政府允许大多数公民合法移居海外和出国旅行。有报告称,在敏感纪念日期间,有些学者继续面临旅行的限制。大部分公民能够获得护照,但那些被政府视为危险人物者,包括宗教领袖、持不同政见者以及一些少数民族人士,被拒绝发给护照或被禁止出国旅行。7月,一位著名西藏作家茨仁唯色(Tsering Woeser),对政府提出了法律诉讼,因为政府拒绝她的护照申请超过三年。直至年底她仍然没有得到护照。除了西藏自治区之外,在青海、甘肃和四川省的藏族地区,藏族人申请护照遇到巨大困难。

藏族地区的公安局不愿意为藏族人签发或更新护照,实际上导致一大部分藏族人口的出国旅行受禁。

而藏族地区的汉族居民则没有体验过同样的困难。

法律既没有规定公民的归国权,也没有涉及流放问题。

政府继续拒绝很多被认定为持不同政见者、法轮功活动人士或不安定分子的公民重新入境。尽管一些移居海外的异议人士获准回国,但保外就医和获准出国的异议人士实际上往往是被流放出去的。

移居海外的活动人士有时一回国即被监禁。

12月19日,柬埔寨皇家政府在中国政府的要求下强行将20名申请避难的维吾尔人遣返回国。

政府继续试图阻止许多藏族人离开并羁押了许多在飞机上被逮捕的藏族人(见西藏附录)。至年底,838名藏族人到达加德满都联合国难民署的接待中心。

到达人数最多的时间是在流动频繁的秋冬月份,这段时期边境治安向来比较薄弱。2008年3月拉萨遭到镇压之后,整个西藏从内地到边境的安全戒备加紧,因而造成了人员流动的减少。

保护难民

虽然中国是1951年《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和1967年该公约议定书的签署国,但中国目前还没有授予难民或避难身份的法律。

政府在重新安置来自越南和老挝的汉族或少数民族人员时,与难民专员进行了广泛合作。

本年度政府与难民专员继续就授予这些居民公民权问题进行了讨论。

政府正式承认有3万7千名缅甸东北部果敢区居民在8月缅甸军方镇压时跨过边境逃入云南,但这些人没有被正式定为难民。

政府没有回应联合国难民署进入边境地区的要求。

政府继续认为所有北韩人都是“经济移民”而不是难民,联合国难民署仍然只能与在中国的北韩难民进行有限的接触。

由于没有联合国难民署支持的长期性解决方案和选择方案,而且出于时时担心被当局强行遣返的恐惧感,北韩难民易于成为人口贩运的受害者。

甚至得到联合国难民署照护的难民也会受到当局的骚扰和限制。

政府仍然不允许联合国难民署在中国与北朝鲜接壤的东北边境地区进行工作。

实际上,政府并不提供保护,使难民免遭驱逐或被遣返回生命和自由受到威胁的国家。

有些北韩人在进入驻华外交机构后被允许前往第三国。据报,2008年对北韩难民的进一步镇压扩散到骚扰边境附近的宗教社区。一些北韩避难者和跨国通婚夫妇(即父母一方是中国人,另一方是北韩人)的没有身份的子女无权享受卫生保健、公费教育或其他社会服务。政府还逮捕并拘留了向北韩人提供食物、住所、交通和其他援助的个人。据报道,一些因帮助北韩人而被拘留的活动人士或中间人被指控从事人口贩运。在一些个案中,北韩人被强行遣返回国。还有报告说,北韩特工也在中国境内活动,强行遣还北韩公民。

政府不给予在中国的难民以难民或避难者身份,但它允许联合国难民署在协助非北韩难民时有更多的自由。截至年底,联合国难民署驻北京办事处办理了大约100件在中国的非北韩难民的申请(他们来自巴基斯坦、伊拉克、索马里和厄立特里亚)。但是,由于这些人没有被正式承认为难民,他们在中国仍然是非法移民,不能工作、不能上学,并且随时都可能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