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陛下聰明神武,天姿英睿,志存泛愛,引納多途,好善而不甚擇人,疾惡而未能遠 佞。又出言無隱,疾惡太深,聞人之善或未全信,聞人之惡以為必然。雖有獨見之明, 猶恐理或未盡。何則?君子揚人之善,小人訐人之惡,聞惡必信,則小人之道長矣,聞 善或疑,則君子之道消矣。為國家者,急於進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長 ,則君臣失序,上下否隔,亂亡不恤,將何以治乎?且世俗常人,心無遠慮,情在告訐 ,好言朋黨。夫以善相成謂之同德,以惡相濟謂之朋黨,今則清濁共流,善惡無別,以 告訐為誠直,以同德為朋黨。以之為朋黨,則謂事無可信;以之為誠直,則謂言皆可取 。此君恩所以不結於下,臣忠所以不達於上。大臣不能辯正,小臣莫之敢論,遠近承風 ,混然成俗,非國家之福,非為治之道。適足以長奸邪,亂視聽,使人君不知所信,臣 下不得相安。若不遠慮,深絕其源,則後患未之息也。今之幸而未敗者,由乎君有遠慮 ,雖失之於始,必得之於終故也。若時逢少隳,往而不返,雖欲悔之,必無所及。既不 可以傳諸後嗣,復何以垂法將來?且夫進善黜惡,施於人者也;以古作鑒,施於己者也 。鑒貌在乎止水,鑒己在乎哲人。能以古之哲王鑒於己之行事,則貌之妍醜宛然在目, 事之善惡自得於心,無勞司過之史,不假芻蕘之議,巍巍之功日著,赫赫之名彌遠。為 人君者不可務乎?
臣聞道德之厚,莫尚於軒、唐,仁義之隆,莫彰於舜、禹。欲繼軒、唐之風,將追 舜、禹之跡,必鎮之以道德,弘之以仁義,舉善而任之,擇善而從之。不擇善任能,而 委之俗吏,既無遠度,必失大體。惟奉三尺之律,以繩四海之人,欲求垂拱無為,不可 得也。故聖哲君臨,移風易俗,不資嚴刑峻法,在仁義而已。故非仁無以廣施,非義無 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義,則其政不嚴而理,其教不肅而成矣。然則仁義,理之本 也;刑罰,理之末也。為理之有刑罰,猶執御之有鞭策也,人皆從化,而刑罰無所施;
馬盡其力,則有鞭策無所用。由此言之,刑罰不可致理,亦已明矣。故《潛夫論》曰: 「人君之治莫大於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 俗者,行也,末也。是以上君撫世,先其本而後其末,順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則 奸慝無所生,邪意無所載矣。是故上聖無不務治民心,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 使無訟乎?』道之以禮,務厚其性而明其情。民相愛,則無相傷害之意;動思義,則無 畜奸邪之心。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聖人甚尊德禮而卑刑罰,故 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而後任咎繇以五刑也。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誅過誤也,乃以 防奸惡而救禍患,檢淫邪而內正道。民蒙善化,則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惡政,則人有懷 奸亂之慮。故善化之養民,猶工之為曲豉也。六合之民,猶一蔭也,黔首之屬,猶豆麥 也,變化雲為,在將者耳!遭良吏,則懷忠信而履仁厚;遇惡吏,則懷奸邪而行淺薄。
忠厚積,則致太平;淺薄積,則致危亡。是以聖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德者, 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民之生也,猶鑠金在爐,方圓薄厚,隨溶制耳!是故 世之善惡,俗之薄厚,皆在於君。世之主誠能使六合之內、舉世之人,感忠厚之情而無 淺薄之惡,各奉公正之心,而無奸險之慮,則醇釅之俗,復見於茲矣。」後王雖未能遵 ,專尚仁義,當慎刑卹典,哀敬無私,故管子曰:「聖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 故王天下,理國家。
貞觀之初,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於法。縱臨時處斷或有輕重,但見臣下執論 ,無不忻然受納。民知罪之無私,故甘心而不怨;臣下見言無忤,故盡力以效忠。頃年 以來,意漸深刻,雖開三面之網,而察見淵中之魚,取捨在於愛憎,輕重由乎喜怒。愛 之者,罪雖重而強為之辭;惡之者,過雖小而深探其意。法無定科,任情以輕重;人有 執論,疑之以阿偽。故受罰者無所控告,當官者莫敢正言。不服其心,但窮其口,欲加 之罪,其無辭乎!又五品已上有犯,悉令曹司聞奏。本欲察其情狀,有所哀矜;今乃曲 求小節,或重其罪,使人攻擊惟恨不深。事無重條,求之法外所加,十有六七,故頃年 犯者懼上聞,得付法司,以為多幸。告訐無已,窮理不息,君私於上,吏奸於下,求細 過而忘大體,行一罰而起眾奸,此乃背公平之道,乖泣辜之意,欲其人和訟息,不可得 也。
故《體論》雲:「夫淫泆盜竊,百姓之所惡也,我從而刑罰之,雖過乎當,百 姓不以我為暴者,公也。怨曠饑寒,亦百姓之所惡也,遁而陷之法,我從而寬宥之,百 姓不以我為偏者,公也。我之所重,百姓之所憎也;我之所輕,百姓之所憐也。是故賞 輕而勸善,刑省而禁奸。」由此言之,公之於法,無不可也,過輕亦可。私之於法,無 可也,過輕則縱奸,過重則傷善。聖人之於法也公矣,然猶懼其未也,而救之以化,此 上古所務也。後之理獄者則不然:未訊罪人,則先為之意,及其訊之,則驅而致之意, 謂之能;不探獄之所由,生為之分,而上求人主之微旨以為制,謂之忠。其當官也能, 其事上也忠,則名利隨而與之,驅而陷之,慾望道化之隆,亦難矣。
凡聽訟理獄,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權輕重之序,測淺深之量。悉其聰明, 致其忠愛,疑則與眾共之。疑則從輕者,所以重之也,故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 恤。」又復加之以三訊,眾所善,然後斷之。是以為法,參之人情。故《傳》曰:「小 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為情也者取貨者也,立愛憎者 也,右親戚者也,陷怨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與夫古人之懸遠乎?有司以此情疑之 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盡忠立節,難矣。
凡理獄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為主,不嚴訊,不旁求,不貴多端,以見聰明,故律 正其舉劾之法,參伍其辭,所以求實也,非所以飾實也,但當參伍明聽之耳,不使獄吏 鍛煉飾理成辭於手。孔子曰:「古之聽獄,求所以生之也;今之聽獄,求所以殺之也。 」故析言以破律,任案以成法,執左道以必加也。又《淮南子》曰:「灃水之深十仞, 金鐵在焉,則形見於外。非不深且清,而魚鱉莫之歸也。」故為上者以苛為察,以功為 明,以刻下為忠,以訐多為功,譬猶廣革,大則大矣,裂之道也。夫賞宜從重,罰宜從 輕,君居其厚,百王通制。刑之輕重,恩之厚薄,見思與見疾,其可同日言哉!且法, 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權衡所以定輕重,準繩所以正曲直,今作法貴其寬平,罪人 欲其嚴酷,喜怒肆志,高下在心,是則捨準繩以正曲直,棄權衡而定輕重者也,不亦惑 哉?諸葛孔明,小國之相,猶曰:「吾心如秤,不能為人作輕重。」況萬乘之主,當可 封之日,而任心棄法,取怨於人乎!
又時有小事,不欲人聞,則暴作威怒,以弭謗議。若所為是也,聞於外其何傷?若 所以非也,雖掩之何益?故諺曰:「欲人不知,莫若不為;欲人不聞,莫若勿言。」為 之而欲人不知,言之而欲人不聞,此猶捕雀而掩目,盜鐘而掩耳者,只以取誚,將何益 乎?臣又聞之,無常亂之國,無不可理之民者。夫君之善惡由乎化之薄厚,故禹、湯以 之理,桀、紂以之亂;文、武以之安,幽、厲以之危。是以古之哲王,盡己而不以尤人 ,求身而不以責下。故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 為之無已,深乖惻隱之情,實啟奸邪之路。溫舒恨於曩日,臣亦欲惜不用,非所不聞也 。臣聞堯有敢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史,武有戒慎之銘。此則聽之於無形 ,求之於未有,虛心以待下,庶下情之達上,上下無私,君臣合德者也。魏武帝雲:「 有德之君樂聞逆耳之言。犯顏之諍,親忠臣,厚諫士,斥讒慝,遠佞人者,誠欲全身保 國,遠避滅亡者也。」凡百君子,膺期統運,縱未能上下無私,君臣合德,可不全身保 國,遠避滅亡乎?然自古聖哲之君,功成事立,未有不資同心,予違汝弼者也。
昔在貞觀之初,側身勵行,謙以受物。蓋聞善必改,時有小過,引納忠規,每聽直 言,喜形顏色。故凡在忠烈,鹹竭其辭。自頃年海內無虞,遠夷懾服,志意盈滿,事異 厥初。高談疾邪,而喜聞順旨之說;空論忠讜,而不悅逆耳之言。私嬖之徑漸開,至公 之道日塞,往來行路,鹹知之矣。邦之興衰,實由斯道。為人上者,可不勉乎?臣數年 以來,每奉明旨,深懼群臣莫肯盡言。臣切思之,自比來人或上書,事有得失,惟見述 其所短,未有稱其所長。又天居自高,龍鱗難犯,在於造次,不敢盡言,時有所陳,不 能盡意,更思重竭,其道無因。且所言當理,未必加於寵秩,意或乖忤,將有恥辱隨之 ,莫能盡節,實由於此。雖左右近侍,朝夕階墀,事或犯顏,鹹懷顧望,況疏遠不接, 將何以極其忠款哉?又時或宣言云:「臣下見事,只可來道,何因所言,即望我用?」 此乃拒諫之辭,誠非納忠之意。何以言之?犯主嚴顏,獻可替否,所以成主之美,匡主 之過。若主聽則惑,事有不行,使其盡忠讜之言,竭股肱之力,猶恐臨時恐懼,莫肯效 其誠款。若如明詔所道,便是許其面從,而又責其盡言,進退將何所據?欲必使乎致諫 ,在乎好之而已。故齊桓好服紫,而合境無異色;楚王好細腰,而後宮多餓死。夫以耳 目之玩,人猶死而不違,況聖明之君求忠正之士,千里斯應,信不為難。若徒有其言, 而內無其實,欲其必至,不可得也。
太宗手詔曰:
省前後諷諭,皆切至之意,固所望於卿也。朕昔在衡門,尚惟童幼,未漸師保之訓 ,罕聞先達之言。值隋主分崩,萬邦塗炭,惵惵黔黎,庇身無所。朕自二九之年,有懷 拯溺,發憤投袂,便提幹戈,蒙犯霜露,東西征伐,日不暇給,居無寧歲。降蒼昊之靈 ,稟廟堂之略,義旗所指,觸向平夷。弱水、流沙,並通輶軒之使;被發左衽,皆為衣 冠之域。正朔所班,無遠不屆。及恭承寶歷,寅奉帝圖,垂拱無為,氛埃靖息,於茲十 有餘年,斯蓋股肱罄帷幄之謀,爪牙竭熊羆之力,協德同習,以致於此。自惟寡薄,厚 享斯休,每以撫大神器,憂深責重,常懼萬機多曠,四聰不達,戰戰兢兢,坐以待旦。
詢於公卿,以至隸皂,推以赤心。庶幾明賴,一動以鐘石;淳風至德,永傳於竹帛。克 播鴻名,常為稱首。朕以虛薄,多慚往代,若不任舟楫,豈得濟彼巨川?不藉鹽梅,安 得調夫五味?賜絹三百匹。
誠信第十七
貞觀初,有上書請去佞臣者,太宗謂曰:「朕之所任,皆以為賢,卿知佞者誰耶? 」對曰:「臣居草澤,不的知佞者,請陛下佯怒以試群臣,若能不畏雷霆,直言進諫, 則是正人,順情阿旨,則是佞人。」太宗謂封德彝曰:「流水清濁,在其源也。君者政 源,人庶猶水,君自為詐,欲臣下行直,是猶源濁而望水清,理不可得。朕常以魏武帝 多詭詐,深鄙其為人,如此,豈可堪為教令?」謂上書人曰:「朕欲使大信行於天下, 不欲以詐道訓俗,卿言雖善,朕所不取也。」
貞觀十年,魏徵上疏曰:
臣聞為國之基,必資於德禮,君之所保,惟在於誠信。誠信立則下無二心,德禮形 則遠人斯格。然則德禮誠信,國之大綱,在於君臣父子,不可斯須而廢也。故孔子曰: 「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又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文子曰:「同言 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誠在令外。」然而言而不信,言無信也;令而不從,令無 誠也。不信之言,無誠之令,為上則敗德,為下則危身,雖在顛沛之中,君子之所不為 也。
自王道休明,十有餘載,威加海外,萬國來庭,倉廩日積,土地日廣,然而道德未 益厚,仁義未益博者,何哉?由乎待下之情未盡於誠信,雖有善始之勤,未睹克終之美 故也。昔貞觀之始,乃聞善驚歎,暨八九年間,猶悅以從諫。自茲厥後,漸惡直言,雖 或勉強有所容,非復曩時之豁如。謇諤之輩,稍避龍鱗;便佞之徒,肆其巧辯。謂同心 者為擅權,謂忠讜者為誹謗。謂之為朋黨,雖忠信而可疑;謂之為至公,雖矯偽而無咎 。強直者畏擅權之議,忠讜者慮誹謗之尤。正臣不得盡其言,大臣莫能與之爭。熒惑視 聽,鬱於大道,妨政損德,其在此乎?故孔子曰「惡利口之覆邦家者」,蓋為此也。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異。君子掩人之惡,揚人之善,臨難無苟免,殺身以成仁。小 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惟利之所在,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則何所不至?今欲將求 致治,必委之於君子;事有得失,或訪之於小人。其待君子也則敬而疏,遇小人也必輕 而狎。狎則言無不盡,疏則情不上通。是則毀譽在於小人,刑罰加於君子,實興喪之所 在,可不慎哉!此乃孫卿所謂「使智者謀之,與愚者論之,使修潔之士行之,與汙鄙之 人疑之,欲其成功,可得乎哉?」夫中智之人,豈無小惠?然才非經國,慮不及遠,雖 竭力盡誠,猶未免於傾敗;況內懷奸利,承顏順旨,其為禍患,不亦深乎?夫立直木而 疑影之不直,雖竭精神,勞思慮,其不得亦已明矣。
夫君能盡禮,臣得竭忠,必在於內外無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則無以使下,下不 信,則無以事上,信之為道大矣。昔齊桓公問於管仲曰:「吾欲使酒腐於爵,肉腐於俎 ,得無害霸乎?」管仲曰:「此極非其善者,然亦無害於霸也。」桓公曰:「如何而害 霸乎?」管仲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
既信而又使小人參之,害霸也。」晉中行穆伯攻鼓,經年而弗能下,饋間倫曰:「鼓之 嗇夫,間倫知之。請無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應,左右曰:「不折一戟,不傷 一卒,而鼓可得,君奚為不取?」穆伯曰:「間倫之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間倫下之 ,吾可以不賞之乎?若賞之,是賞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晉國之士捨仁而為佞。雖得 鼓,將何用之?」夫穆伯,列國之大夫,管仲,霸者之良佐,猶能慎於信任、遠避佞人 也如此,況乎為四海之大君,應千齡之上聖,而可使巍巍至德之盛,將有所間乎?
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雜,必懷之以德,待之以信,厲之以義,節之以禮,然後善 善而惡惡,審罰而明賞。則小人絕其私佞,君子自強不息,無為之治,何遠之有?善善 而不能進,惡惡而不能去,罰不及於有罪,賞不加於有功,則危亡之期,或未可保,永 錫祚胤,將何望哉!
太宗覽疏歎曰:「若不遇公,何由得聞此語!」
太宗嘗謂長孫無忌等曰:「朕即位之初,有上書者非一,或言人主必須威權獨任, 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懾服四夷。惟有魏徵勸朕『偃革興文,布德施惠,中國 既安,遠人自服』。朕從此語,天下大寧,絕域君長,皆來朝貢,九夷重譯,相望於道。
凡此等事,皆魏徵之力也。朕任用豈不得人?」徵拜謝曰:「陛下聖德自天,留心政術。
實以庸短,承受不暇,豈有益於聖明?」
貞觀十七年,太宗謂侍臣曰:「《傳》稱『去食存信』,孔子曰:『民無信不立。 』昔項羽既入鹹陽,已制天下,向能力行仁信,誰奪耶?」房玄齡對曰:「仁、義、禮 、智、信,謂之五常,廢一不可。能勤行之,甚有裨益。殷紂狎侮五常,武王奪之;項 氏以無信為漢高祖所奪,誠如聖旨。」
儉約第十八
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興造,必須貴順物情。昔大禹鑿九山, 通九江,用人力極廣,而無怨讟者,物情所欲,而眾所共有故也。秦始皇營建宮室,而 人多謗議者,為徇其私慾,不與眾共故也。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遠想秦皇之事, 遂不復作也。古人云:『不作無益害有益。』『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固知見可欲 ,其心必亂矣。至如雕鏤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驕奢,則危亡之期可立待也。自王公 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準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由是二十年間, 風俗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無饑寒之弊。
貞觀二年,公卿奏曰:「依《禮》,季夏之月,可以居臺榭。今夏暑未退,秋霖方 始,宮中卑濕,請營一閣以居之。」太宗曰:「朕有氣疾,豈宜下濕?若遂來請,糜費 良多。昔漢文將起露臺,而惜十家之產,朕德不逮於漢帝,而所費過之,豈為人父母之 道也?」固請至於再三,竟不許。
貞觀四年,太宗謂侍臣曰:「崇飾宮宇,遊賞池臺,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
帝王所欲者放逸,百姓所不欲者勞弊。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已 所不欲,勿施於人。』勞弊之事,誠不可施於百姓。朕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 ,誠能自節,若百姓不欲,必能順其情也。」魏徵曰:「陛下本憐百姓,每節己以順人 。臣聞『以欲從人者昌,以人樂己者亡。』隋煬帝志在無厭,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 營造,小不稱意,則有峻罰嚴刑。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競為無限,遂至滅亡。此非書 籍所傳,亦陛下目所親見。為其無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為足,今日不啻足矣 ;若以為不足,更萬倍過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對甚善。非公,朕安得聞此 言?」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近讀《劉聰傳》,聰將為劉後起□儀殿,廷尉陳 元達切諫,聰大怒,命斬之。劉後手疏啟請,辭情甚切,聰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讀 書,欲廣聞見以自益耳,朕見此事,可以為深誡。比者欲造一殿,仍構重閣,今於藍田 採木,並已備具,遠想聰事,斯作遂止。」
貞觀十一年,詔曰:「朕聞死者終也,欲物之反真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見 也。上古垂風,未聞於封樹;後世貽則,乃備於棺槨。譏僭侈者,非愛其厚費;美儉薄 者,實貴其無危。是以唐堯,聖帝也,谷林有通樹之說;秦穆,明君也,橐泉無丘隴之 處。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墳;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隱。斯皆懷無窮之慮,成獨決 之明,乃便體於九泉,非徇名於百代也。洎乎闔閭違禮,珠玉為鳧雁;始皇無度,水銀 為江海;季孫擅魯,斂以璵璠;桓魋專宋,葬以石槨,莫不因多藏以速禍,由有利而招 辱。玄廬既發,致焚如於夜臺;黃腸再開,同暴骸於中野。詳思曩事,豈不悲哉?由此 觀之,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 中宵戰惕。雖送往之典詳諸儀制,失禮之禁著在刑書,而勳戚之家多流遁於習俗,閭閻 之內或侈靡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行孝,遂使衣衾棺槨極雕刻之華,靈輀冥 器窮金玉之飾。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貧者破資產而不逮,徒傷教義,無益泉壤,為害既 深,宜為懲革。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後,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縣 官明加檢察,隨狀科罪。在京五品以上及勳戚家,仍錄奏聞。」
岑文本為中書令,宅卑濕,無帷帳之飾。有勸其營產業者,文本歎曰:「吾本漢南 一布衣耳,竟無汗馬之勞,徒以文墨致位中書令,斯亦極矣。荷俸祿之重,為懼已多, 更得言產業乎?」言者歎息而退。
戶部尚書戴冑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無所,令有司特為之造廟。
溫彥博為尚書右僕射,家貧無正寢,及薨,殯於旁室。太宗聞而嗟歎,遽命所司為 造,當厚加賻贈。
魏徵宅內,先無正堂。及遇疾,太宗時欲造小殿,而輟其材為徵營構,五日而就。
遣中使□素褥布被而賜之,以遂其所尚。
謙讓第十九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人言作天子則得自尊崇,無所畏懼,朕則以為正合自 守謙恭,常懷畏懼。昔舜誡禹曰:『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 汝爭功。』又《易》曰:『人道惡盈而好謙。』凡為天子,若惟自尊崇,不守謙恭者, 在身倘有不是之事,誰肯犯顏諫奏?朕每思出一言,行一事,必上畏皇天,下懼群臣。
天高聽卑,何得不畏?群公卿士,皆見瞻仰,何得不懼?以此思之,但知常謙常懼,猶 恐不稱天心及百姓意也。」魏徵曰:「古人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願陛下守此 常謙常懼之道,日慎一日,則宗社永固,無傾覆矣。唐、虞所以太平,實用此法。」
貞觀三年,太宗問給事中孔穎達曰:「《論語》雲:『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 ,有若無,實若虛。』何謂也?」穎達對曰:「聖人設教,欲人謙光。己雖有能,不自 矜大,仍就不能之人求訪能事。己之才藝雖多,猶病以為少,仍就寡少之人更求所益。
己之雖有,其狀若無,己之雖實,其容若虛。非惟匹庶,帝王之德,亦當如此。夫帝王 內蘊神明,外須玄默,使深不可知。故《易》稱『以蒙養正;以明夷蒞眾』。若其位居 尊極,炫耀聰明,以才陵人,飾非拒諫,則上下情隔,君臣道乖。自古滅亡,莫不由此 也。」太宗曰:「《易》雲:『勞謙,君子有終,吉。』誠如卿言。」詔賜物二百段。
河間王孝恭,武德初封為趙郡王,累授東南道行臺尚書左僕射。孝恭既討平蕭銑、 輔公祏,遂領江、淮及嶺南、北,皆統攝之。專制一方,威名甚著,累遷禮部尚書。孝 恭性惟退讓,無驕矜自伐之色。時有特進江夏王道宗,尤以將略馳名,兼好學,敬慕賢 士,動修禮讓,太宗並加親待。諸宗室中,惟孝恭、道宗莫與為比,一代宗英雲。
仁惻第二十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婦人幽閉深宮,情實可愍。隋氏末年,求採無已,至於 離宮別館,非幸御之所,多聚宮人。此皆竭人財力,朕所不取。且灑掃之餘,更何所用 ?今將出之,任求伉儷,非獨以省費,兼以息人,亦各得遂其情性。」於是後宮及掖庭 前後所出三千餘人。
貞觀二年,關中旱,大饑。太宗謂侍臣曰:「水旱不調,皆為人君失德。朕德之不 修,天當責朕,百姓何罪,而多遭困窮!聞有鬻男女者,朕甚愍焉。」乃遣御史大夫杜 淹巡檢,出御府金寶贖之,還其父母。
貞觀七年,襄州都督張公謹卒。太宗聞而嗟悼,出次發哀。有司奏言:「準陰陽書 雲:『日在辰,不可哭泣。』此亦流俗所忌。」太宗曰:「君臣之義,同於父子,情發 於中,安避辰日?」遂哭之。
貞觀十九年,太宗徵高麗,次定州,有兵士到者,帝御州城北門樓撫慰之。有從卒 一人病,不能進。詔至床前,問其所苦,仍敕州縣醫療之。是以將士莫不欣然願從。及 大軍回次柳城,詔集前後戰亡人骸骨,設太牢致祭,親臨,哭之盡哀,軍人無不灑泣。
兵士觀祭者,歸家以言,其父母曰:「吾兒之喪,天子哭之,死無所恨。」太宗徵遼東 ,攻白巖城,右衛大將軍李思摩為流矢所中,帝親為吮血,將士莫不感勵。
慎所好第二十一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古人云『君猶器也,人猶水也,方圓在於器,不在於 水。』故堯、舜率天下以仁,而人從之;桀、紂率天下以暴,而人從之。下之所行,皆 從上之所好。至如梁武帝父子志尚浮華,惟好釋氏、老氏之教;武帝末年,頻幸同泰寺 ,親講佛經,百寮皆大冠高履,乘車扈從,終日談論苦空,未嘗以軍國典章為意。及侯 景率兵向闕,尚書郎以下,多不解乘馬,狼狽步走,死者相繼於道路。武帝及簡文卒被 侯景幽逼而死。孝元帝在於江陵,為萬紐於謹所圍,帝猶講《老子》不輟,百寮皆戎服 以聽。俄而城陷,君臣俱被囚摯。庾信亦歎其如此,及作《哀江南賦》,乃雲:『宰衡 以干戈為兒戲,縉紳以清談為廟略。』此事亦足為鑒戒。朕今所好者,惟在堯、舜之道 ,周、孔之教,以為如鳥有翼,如魚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暫無耳。」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神仙事本是虛妄,空有其名。秦始皇非分愛好,為方 士所詐,乃遣童男童女數千人,隨其入海求神仙。方士避秦苛虐,因留不歸,始皇猶海 側踟躕以待之,還至沙丘而死。漢武帝為求神仙,乃將女嫁道術之人,事既無驗,便行 誅戮。據此二事,神仙不煩妄求也。」
貞觀四年,太宗曰:「隋煬帝性好猜防,專信邪道,大忌胡人,乃至謂胡床為交床 ,胡瓜為黃瓜,築長城以避胡。終被宇文化及使令狐行達殺之。又誅戮李金才,及諸李 殆盡,卒何所益?且君天下者,惟須正身修德而已,此外虛事,不足在懷。」
貞觀七年,工部尚書段綸奏進巧人楊思齊至。太宗令試,綸遣造傀儡戲具。太宗謂 綸曰:「所進巧匠,將供國事,卿令先造此物,是豈百工相戒無作奇巧之意耶?」乃詔 削綸階級,並禁斷此戲。
慎言語第二十二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每日坐朝,欲出一言,即思此一言於百姓有利益否 ,所以不敢多言。」給事中兼知起居事杜正倫進曰:「君舉必書,言存左史。臣職當兼 修起居注,不敢不盡愚直。陛下若一言乖於道理,則千載累於聖德,非止當今損於百姓 ,願陛下慎之。」太宗大悅,賜彩百段。
貞觀八年,太宗謂侍臣曰:「言語者,君子之樞機,談何容易?凡在眾庶,一言不 善,則人記之,成其恥累,況是萬乘之主?不可出言有所乖失。其所虧損至大,豈同匹 夫?我常以此為戒。隋煬帝初幸甘泉宮,泉石稱意,而怪無螢火,敕雲:『捉取多少於 宮中照夜。』所司遽遣數千人採拾,送五百輿於宮側,小事尚爾,況其大乎?」魏徵對 曰:「人君居四海之尊,若有虧失,古人以為如日月之蝕,人皆見之,實如陛下所戒 慎。」
貞觀十六年,太宗每與公卿言及古道,必詰難往復。散騎常侍劉洎上書諫曰:「帝 王之與凡庶,聖哲之與庸愚,上下相懸,擬倫斯絕。是知以至愚而對至聖,以極卑而對 極尊,徒思自強,不可得也。陛下降恩旨,假慈顏,凝旒以聽其言,虛襟以納其說,猶 恐群下未敢對揚,況動神機,縱天辯,飾辭以折其理,援古以排其議,欲令凡庶何階應 答?臣聞皇天以無言為貴,聖人以不言為德,老子稱『大辯若訥』,莊生稱『至道無 文』,此皆不欲煩也。是以齊侯讀書,輪扁竊議,漢皇慕古,長孺陳譏,此亦不欲勞也 。且多記則損心,多語則損氣,心氣內損,形神外勞,初雖不覺,後必為累。須為社稷 自愛,豈為性好自傷乎?竊以今日昇平,皆陛下力行所至。欲其長久,匪由辯博,但當 忘彼愛憎,慎茲取捨,每事敦樸,無非至公,若貞觀之初,則可矣。至如秦政強辯,失 人心於自矜,魏文宏材,虧眾望於虛說。此才辯之累,皎然可知。伏願略茲雄辯,浩然 養氣,簡彼緗圖,淡焉怡悅,固萬壽於南嶽,齊百姓於東戶,則天下幸甚,皇恩斯畢。 」太宗手詔答曰:「非慮無以臨下,非言無以述慮。比有談論,遂至煩多。輕物驕人, 恐由茲道。形神心氣,非此為勞。今聞讜言,虛懷以改。」
杜讒邪第二十三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朕觀前代,讒佞之徒,皆國之蟊賊也。或巧言令色,朋 黨比周。若暗主庸君,莫不以之迷惑,忠臣孝子所以泣血銜冤。故叢蘭欲茂,秋風敗之 ;王者欲明,讒人蔽之。此事著於史籍,不能具道。至如齊、隋間讒譖事,耳目所接者 ,略與公等言之。斛律明月,齊朝良將,威震敵國,周家每歲斫汾河冰,慮齊兵之西渡 。及明月被祖孝徵讒構伏誅,周人始有吞齊之意。高熲有經國大才,為隋文帝贊成霸業 ,知國政者二十餘載,天下賴以安寧。文帝惟婦言是聽,特令擯斥。及為煬帝所殺,刑 政由是衰壞。又隋太子勇撫軍監國,凡二十年間,固亦早有定分。楊素欺主罔上,賊害 良善,使父子之道一朝滅於天性,逆亂之源,自此開矣。隋文既混淆嫡庶,竟禍及其身 ,社稷尋亦覆敗。古人云『世亂則讒勝』,誠非妄言。朕每防微杜漸,用絕讒構之端, 猶恐心力所不至,或不能覺悟。前史雲:『猛獸處山林,藜藿為之不採;直臣立朝廷, 奸邪為之寢謀。』此實朕所望於群公也。」魏徵曰:「《禮》雲:『戒慎乎其所不睹, 恐懼乎其所不聞。』《詩》雲『愷悌君子,無信讒言。讒言罔極,交亂四國。』又孔子 曰:『惡利口之覆邦家』,蓋為此也。臣嘗觀自古有國有家者,若曲受讒譖,妄害忠良 ,必宗廟丘墟,市朝霜露矣。願陛下深慎之!」
貞觀七年,太宗幸蒲州。刺史趙元楷課父老服黃紗單衣,迎謁路左,盛飾廨宇,修 營樓雉以求媚;又潛飼羊百餘口、魚數千頭,將饋貴戚。太宗知,召而數之曰:「朕巡 省河、洛,經歷數州,凡有所須,皆資官物。卿為飼羊養魚,雕飾院宇,此乃亡隋弊俗 ,今不可復行。當識朕心,改舊態也。」以元楷在隋邪佞,故太宗發此言以戒之。元楷 慚懼,數日不食而卒。
貞觀十年,太宗謂侍臣曰:「太子保傅,古難其選。成王幼小,以周、召為保傅, 左右皆賢,足以長仁,致理太平,稱為聖主。及秦之胡亥,始皇所愛,趙高作傅,教以 刑法。及其篡也,誅功臣,殺親戚,酷烈不已,旋踵亦亡。以此而言,人之善惡,誠由 近習。朕弱冠交遊,惟柴紹、竇誕等,為人既非三益,及朕居茲寶位,經理天下,雖不 及堯、舜之明,庶免乎孫皓、高緯之暴。以此而言,復不由染,何也?」魏徵曰:「中 人可與為善,可與為惡,然上智之人自無所染。陛下受命自天,平定寇亂,救萬民之命 ,理致昇平,豈紹、誕之徒能累聖德?但經雲:『放鄭聲,遠佞人。』近習之間,尤宜 深慎。」太宗曰:「善。」
尚書左僕射杜如晦奏言:「監察御史陳師合上《拔士論》,謂人之思慮有限,一人 不可總知數職,以論臣等。」太宗謂戴冑曰:「朕以至公治天下,今任玄齡、如晦,非 為勳舊,以其有才行也。此人妄事毀謗,止欲離間我君臣。昔蜀後主昏弱,齊文宣狂悖 ,然國稱治者,以任諸葛亮、楊遵彥不猜之故也。朕今任如晦等,亦復如法。」於是, 流陳師合於嶺外。
貞觀中,太宗謂房玄齡、杜如晦曰:「朕聞自古帝王上合天心,以致太平者,皆股 肱之力。朕比開直言之路者,庶知冤屈,欲聞諫諍。所有上封事人,多告訐百官,細無 可採。朕歷選前王,但有君疑於臣,則下不能上達,欲求盡忠極慮,何可得哉?而無識 之人,務行讒毀,交亂君臣,殊非益國。自今以後,有上書訐人小惡者,當以讒人之罪 罪之。」
魏徵為秘書監,有告徵謀反者。太宗曰:「魏徵,昔吾之讎,只以忠於所事,吾遂 拔而用之,何乃妄生讒構?」竟不問徵,遽斬所告者。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諫議大夫褚遂良曰:「卿知起居,比來記我行事善惡?」遂良 曰:「史官之設,君舉必書。善既必書,過亦無隱。」太宗曰:「朕今勤行三事,亦望 史官不書吾惡。一則鑒前代成敗事,以為元龜;二則進用善人,共成政道;三則斥棄群 小,不聽讒言。吾能守之,終不轉也。」
悔過第二十四
貞觀二年,太宗謂房玄齡曰:「為人大須學問。朕往為群兇未定,東西征討,躬親 戎事,不暇讀書。比來四海安靜,身處殿堂,不能自執書卷,使人讀而聽之。君臣父子 ,政教之道,共在書內。古人云:『不學,牆面,蒞事惟煩。』不徒言也。卻思少小時 行事,大覺非也。」
貞觀中,太子承乾多不修法度,魏王泰尤以才能為太宗所重,特詔泰移居武德殿。
魏徵上疏諫曰:「魏王既是陛下愛子,須使知定分,常保安全,每事抑其驕奢,不處嫌 疑之地也。今移居此殿,使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居,時人以為不可。雖時移事異,猶恐 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寧息。既能以寵為懼,伏願成人之美。」太宗曰:「我幾 不思量,甚大錯誤。」遂遣泰歸於本第。
貞觀十七年,太宗謂侍臣曰:「人情之至痛者,莫過乎喪親也。故孔子云:『三年 之喪,天下之通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也。』又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近代帝 王遂行不逮漢文以日易月之制,甚乖於禮典。朕昨見徐幹《中論‧復三年喪》篇,義理 甚深,恨不早見此書。所行大疏略,但知自咎自責,追悔何及!」因悲泣久之。
貞觀十八年,太宗謂侍臣曰:「夫人臣之對帝王,多承意順旨,甘言取容。朕今欲 聞己過,卿等皆可直言。」散騎常侍劉洎對曰:「陛下每與公卿論事,及有上書者,以 其不稱旨,或面加詰難,無不慚退,恐非誘進直言之道。」太宗曰:「朕亦悔有此問難 ,當即改之。」
奢縱第二十五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週上疏陳時政曰:
臣歷睹前代,自夏、殷、周及漢氏之有天下,傳祚相繼,多者八百餘年,少者猶四 五百年,皆為積德累業,恩結於人心。豈無僻王?賴前哲以免爾!自魏、晉以還,降及 周、隋,多者不過五六十年,少者才二三十年而亡。良由創業之君不務廣恩化,當時僅 能自守,後無遺德可思。故傳嗣之主政教少衰,一夫大呼而天下土崩矣。今陛下雖以大 功定天下,而積德日淺,固當崇禹、湯、文、武之道,廣施德化,使恩有餘地,為子孫 立萬代之基。豈欲但令政教無失,以持當年而已!且自古明王聖主雖因人設教,寬猛隨 時,而大要以節儉於身、恩加於人二者是務。故其下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 神明,畏之如雷霆。此其所以卜祚遐長而禍亂不作也。
今百姓承喪亂之後,比於隋時才十分之一,而供官徭役,道路相繼,兄去弟還,首 尾不絕。遠者往來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無休時。陛下雖每有恩詔,令其減省,而有 司作既不廢,自然須人,徒行文書,役之如故。臣每訪問,四五年來,百姓頗有怨嗟之 言,以陛下不存養之。昔唐堯茅茨土階,夏禹惡衣菲食。如此之事,臣知不復可行於今 。漢文帝惜百金之費,輟露臺之役,集上書囊以為殿帷,所幸夫人衣不曳地。至景帝以 錦繡綦組妨害女工,特詔除之,所以百姓安樂。至孝武帝,雖窮奢極侈,而承文、景遺 德,故人心不動。向使高祖之後即有武帝,天下必不能全。此於時代差近,事跡可見。
今京師及益州諸處營造供奉器物,並諸王妃主服飾,議者皆不以為儉。臣聞昧旦丕顯, 後世猶怠,作法於理,其弊猶亂。陛下少處民間,知百姓辛苦,前代成敗,目所親見, 尚猶如此,而皇太子生長深宮,不更外事,即萬歲之後,固聖慮所當憂也。
臣竊尋往代以來成敗之事,但有黎庶怨叛,聚為盜賊,其國無不即滅,人主雖欲改 悔,未有重能安全者。凡修政教,當修之於可修之時,若事變一起,而後悔之,則無益 也。故人主每見前代之亡,則知其政教之所由喪,而皆不知其身之有失。是以殷紂笑夏 桀之亡,而幽、厲亦笑殷紂之滅。隋帝大業之初,又笑周、齊之失國,然今之視煬帝, 亦猶煬帝之視周、齊也。故京房謂漢元帝雲:「臣恐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古。」此言 不可不戒也。
往者貞觀之初,率土霜儉,一匹絹才得粟一鬥,而天下帖然。百姓知陛下甚憂憐之 ,故人人自安,曾無謗讟。自五六年來,頻歲豐稔,一匹絹得十餘石粟,而百姓皆以陛 下不憂憐之,鹹有怨言。又今所營為者,頗多不急之務故也。自古以來,國之興亡不由 蓄積多少,惟在百姓苦樂。且以近事驗之,隋家貯洛口倉,而李密因之;東京積布帛, 王世充據之;西京府庫亦為國家之用,至今未盡。向使洛口、東都無粟帛,即世充、李 密未必能聚大眾。但貯積者固是國之常事,要當人有餘力而後收之。若人勞而強斂之, 竟以資寇,積之無益也。然儉以息人,貞觀之初,陛下已躬為之,故今行之不難也。為 之一日,則天下知之,式歌且舞矣。若人既勞矣,而用之不息,倘中國被水旱之災,邊 方有風塵之警,狂狡因之竊發,則有不可測之事,非徒聖躬旰食晏寢而已。若以陛下之 聖明,誠欲勵精為政,不煩遠求上古之術,但及貞觀之初,則天下幸甚。
太宗曰:「近令造小隨身器物,不意百姓遂有嗟怨,此則朕之過誤。」乃命停之。
貪鄙第二十六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人有明珠,莫不貴重。若以彈雀,豈非可惜?況人之性 命甚於明珠,見金錢財帛不懼刑網,逕即受納,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 可彈雀,何況性命之重,乃以博財物耶?群臣若能備盡忠直,益國利人,則官爵立至。
皆不能以此道求榮,遂妄受財物,贓賄既露,其身亦殞,實可為笑。帝王亦然。恣情放 逸,勞役無度,信任群小,疏遠忠正,有一於此,豈不滅亡?隋煬帝奢侈自賢,身死匹 夫之手,亦為可笑。」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嘗謂貪人不解愛財也。至如內外官五品以上,祿秩 優厚,一年所得,其數自多。若受人財賄,不過數萬。一朝彰露,祿秩削奪,此豈是解 愛財物?規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儀休性嗜魚,而不受人魚,其魚長存。且為主貪,必 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詩》雲:『大風有隧,貪人敗類。』固非謬言也。昔秦 惠王欲伐蜀,不知其徑,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後,蜀人見之,以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 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師隨而伐之,蜀國遂亡。漢大司農田延年贓賄三千萬,事覺 自死。如此之流,何可勝記!朕今以蜀王為元龜,卿等亦須以延年為覆轍也。
貞觀四年,太宗謂公卿曰:「朕終日孜孜,非但憂憐百姓,亦欲使卿等長守富貴。
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常兢兢業業,以畏天地。卿等若能小心奉法,常如朕畏天地, 非但百姓安寧,自身常得歡樂。古人云:『賢者多財損其志,愚者多財生其過。』此言 可為深誡。若徇私貪濁,非止壞公法,損百姓,縱事未發聞,中心豈不常懼?恐懼既多 ,亦有因而致死。大丈夫豈得苟貪財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孫每懷愧恥耶?卿等宜深思 此言。」
貞觀六年,右衛將軍陳萬福自九成宮赴京,違法取驛家麩數石。太宗賜其麩,令自 負出以恥之。
貞觀十年,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宣、饒二州諸山大有銀坑,採之極是利益, 每歲可得錢數百萬貫。」太宗曰:「朕貴為天子,是事無所少之。惟須納嘉言,進善事 ,有益於百姓者。且國家剩得數百萬貫錢,何如得一有才行人?不見卿推賢進善之事, 又不能按舉不法,震肅權豪,惟道稅鬻銀坑以為利益。昔堯、舜抵璧於山林,投珠於淵 谷,由是崇名美號,見稱千載。後漢桓、靈二帝好利賤義,為近代庸闇之主。卿遂欲將 我比桓、靈耶?」是日敕放令萬紀還第。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古人云『鳥棲於林,猶恐其不高,復巢於木末;魚 藏於水,猶恐其不深,復穴於窟下。然而為人所獲者,皆由貪餌故也。』今人臣受任, 居高位,食厚祿,當須履忠正,蹈公清,則無災害,長守富貴矣。古人云:『禍福無門 ,惟人所召。』然陷其身者,皆為貪冒財利,與夫魚鳥何以異哉?卿等宜思此語為鑒誡 。」
崇儒學第二十七
太宗初踐阼,即於正殿之左置弘文館,精選天下文儒,令以本官兼署學士,給以五 品珍膳,更日宿直,以聽朝之隙引入內殿,討論墳典,商略政事,或至夜分乃罷。又詔 勳賢三品以上子孫為弘文學生。
貞觀二年,詔停周公為先聖,始立孔子廟堂於國學,稽式舊典,以仲尼為先聖,顏 子為先師,兩邊俎豆乾戚之容,始備於茲矣。是歲大收天下儒士,賜帛給傳,令詣京師 ,擢以不次,布在廊廟者甚眾。學生通一大經以上,鹹得署吏。國學增築學捨四百餘間 ,國子、太學、四門、廣文亦增置生員,其書、算各置博士、學生,以備眾藝。太宗又 數幸國學,令祭酒、司業、博士講論,畢,各賜以束帛。四方儒生負書而至者,蓋以千 數。俄而吐蕃及高昌、高麗、新羅等諸夷酋長,亦遣子弟請入於學。於是國學之內,鼓 篋升講筵者,幾至萬人,儒學之興,古昔未有也。
貞觀十四年詔曰:「梁皇侃、褚仲都,周熊安生、沈重,陳沈文阿、周弘正、張譏 ,隋何妥、劉炫,並前代名儒,經術可紀,加以所在學徒,多行其講疏,宜加優賞,以 勸後生,可訪其子孫見在者,錄姓名奏聞。」二十一年詔曰:「左丘明、卜子夏、公羊 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眾、杜子春、馬融、盧植 、鄭玄、服虔、何休、王肅、王弼、杜預、範寧等二十有一人,並用其書,垂於國冑, 既行其道,理合褒崇。自今有事於太學,可並配享尼父廟堂。」其尊儒重道如此。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難致治。今所任 用,必須以德行、學識為本。」諫議大夫王珪曰:「人臣若無學業,不能識前言往行, 豈堪大任?漢昭帝時,有人詐稱衛太子,聚觀者數萬人,眾皆致惑。雋不疑斷以蒯聵之 事。昭帝曰:『公卿大臣,當用經術明於古義者,此則固非刀筆俗吏所可比擬。』」上 曰:「信如卿言。」
貞觀四年,太宗以經籍去聖久遠,文字訛謬,詔前中書侍郎顏師古於秘書省考定五 經。及功畢,復詔尚書左僕射房玄齡集諸儒重加詳議。時諸儒傳習師說,舛謬已久,皆 共非之,異端蜂起。而師古輒引晉、宋以來古本,隨方曉答,援據詳明,皆出其意表, 諸儒莫不歎服。太宗稱善者久之,賜帛五百匹,加授通直散騎常侍,頒其所定書於天下 ,令學者習焉。太宗又以文學多門,章句繁雜,詔師古與國子祭酒孔穎達等諸儒,撰定 五經疏義,凡一百八十卷,名曰《五經正義》,付國學施行。
太宗嘗謂中書令岑文本曰:「夫人雖稟定性,必須博學以成其道,亦猶蜃性含水, 待月光而水垂;木性懷火,待燧動而焰發;人性含靈,待學成而為美。是以蘇秦刺股, 董生垂帷。不勤道藝,則其名不立。」文本對曰:「夫人性相近,情則遷移,必須以學 飭情,以成其性。《禮》雲:『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所以古人勤於學問, 謂之懿德。」
文史第二十八
貞觀初,太宗謂監修國史房玄齡曰:「比見前、後《漢史》載錄揚雄《甘泉》、 《羽獵》,司馬相如《子虛》、《上林》,班固《兩都》等賦,此既文體浮華,無益勸 誡,何假書之史策?其有上書論事,詞理切直,可裨於政理者,朕從與不從皆須備載。 」 貞觀十一年,著作佐郎鄧隆表請編次太宗文章為集。太宗謂曰:「朕若制事出令 ,有益於人者,史則書之,足為不朽。若事不師古,亂政害物,雖有詞藻,終貽後代笑 ,非所須也。只如梁武帝父子及陳後主、隋煬帝,亦大有文集,而所為多不法,宗社皆 須臾傾覆。凡人主惟在德行,何必要事文章耶?」竟不許。
貞觀十三年,褚遂良為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太宗問曰:「卿比知起居,書何等 事?大抵於人君得觀見否?朕欲見此注記者,將卻觀所為得失以自警戒耳。」遂良曰: 「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記人君言行,善惡畢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不聞帝王 躬自觀史。」太宗曰:「朕有不善,卿必記耶?」遂良曰:「臣聞守道不如守官,臣職 當載筆,何不書之?」黃門侍郎劉洎進曰:「人君有過失,如日月之蝕,人皆見之。設 令遂良不記,天下之人皆記之矣。」
貞觀十四年,太宗謂房玄齡曰:「朕每觀前代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將來規誡。不 知自古當代國史,何因不令帝王親見之?」對曰:「國史既善惡必書,庶幾人主不為非 法。止應畏有忤旨,故不得見也。」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國史者,蓋 有善事,固不須論;若有不善,亦欲以為鑒誡,使得自修改耳。卿可撰錄進來。」玄齡 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撰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表上之。太宗見六月四日事,語 多微文,乃謂玄齡曰:「昔周公誅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鴆叔牙而魯國寧。朕之所為, 義同此類,蓋所以安社稷,利萬民耳。史官執筆,何煩有隱?宜即改削浮詞,直書其事 。」侍中魏徵奏曰:「臣聞人主位居尊極,無所忌憚。惟有國史,用為懲惡勸善,書不 以實,後嗣何觀?陛下今遣史官正其辭,雅合至公之道。」
禮樂第二十九
太宗初即位,謂侍臣曰:「準《禮》,名,終將諱之。前古帝王,亦不生諱其名, 故周文王名昌,《周詩》雲:『克昌厥後。』春秋時魯莊公名同,十六年《經》書:『 齊侯、宋公同盟於幽。』惟近代諸帝,妄為節制,特令生避其諱,理非通允,宜有改張 。」因詔曰:「依《禮》,二名義不偏諱,尼父達聖,非無前指。近世以來,曲為節制 ,兩字兼避,廢闕已多,率意而行,有違經語。今宜依據禮典,務從簡約,仰效先哲, 垂法將來,其官號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兩字不連讀,並不須避。」
貞觀二年,中書捨人高季輔上疏曰:「竊見密王元曉等俱是懿親,陛下友愛之懷, 義高古昔,分以車服,委以藩維,須依禮儀,以副瞻望。比見帝子拜諸叔,諸叔亦即答 拜,王爵既同,家人有禮,豈合如此顛倒昭穆?伏願一垂訓誡,永循彝則。」太宗乃詔 元曉等,不得答吳王恪、魏王泰兄弟拜。
貞觀四年,太宗謂侍臣曰:「經聞京城士庶居父母喪者,乃有信巫書之言,辰日不 哭,以此辭於弔問,拘忌輟哀,敗俗傷風,極乖人理。宜令州縣教導,齊之以禮典。」
貞觀五年,太宗謂侍臣曰:佛道設教,本行善事,豈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崇,坐受 父母之拜,損害風俗,悖亂禮經?宜即禁斷,仍令致拜於父母。」
貞觀六年,太宗謂尚書左僕射房玄齡曰:「比有山東崔、盧、李、鄭四姓,雖累葉 陵遲,猶恃其舊地,好自矜大,稱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廣索聘財,以多為貴,論 數定約,同於市賈,甚損風俗,有紊禮經。既輕重失宜,理須改革。」乃詔吏部尚書高 士廉、御史大夫韋挺、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普責天下譜 牒,兼據憑史傳,剪其浮華,定其真偽,忠賢者褒進,悖逆者貶黜,撰為《氏族志》。
士廉等及進定氏族等第,遂以崔幹為第一等。太宗謂曰:「我與山東崔、盧、李、鄭, 舊既無嫌,為其世代衰微,全無官宦,猶自雲士大夫,婚姻之際,則多索財物,或才識 庸下,而偃仰自高,販鬻松檟,依託富貴,我不解人間何為重之?且士大夫有能立功, 爵位崇重,善事君父,忠孝可稱,或道義清素,學藝通博,此亦足為門戶,可謂天下士 大夫。今崔、盧之屬,惟矜遠葉衣冠,寧比當朝之貴?公卿已下,何暇多輸錢物,兼與 他氣勢,向聲背實,以得為榮。我今定氏族者,誠欲崇樹今朝冠冕,何因崔幹猶為第一 等,只看卿等不貴我官爵耶?不論數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級,宜一量定, 用為永則。」遂以崔幹為第三等。至十二年,書成,凡百卷,頒天下。又詔曰:「氏族 之美,實繫於冠冕,婚姻之道,莫先於仁義。自有魏失御,齊氏雲亡,市朝既遷,風俗 陵替,燕、趙古姓,多失衣冠之緒,齊、韓舊族,或乖禮義之風。名不著於州閭,身未 免於貧賤,自號高門之冑,不敦匹嫡之儀,問名惟在於竊貲,結褵必歸於富室。乃有新 官之輩,豐財之家,慕其祖宗,競結婚姻,多納貨賄,有如販鬻。或自貶家門,受辱於 姻婭;或矜其舊望,行無禮於舅姑。積習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倫,實虧名教。朕夙 夜兢惕,憂勤政道,往代蠹害,鹹已懲革,唯此弊風,未能盡變。自今以後,明加告示, 使識嫁娶之序,務合禮典,稱朕意焉。」
禮部尚書王珪子敬直,尚太宗女南平公主。珪曰:「《禮》有婦見舅姑之儀,自近 代風俗弊薄,公主出降,此禮皆廢。主上欽明,動循法制,吾受公主謁見,豈為身榮, 所以成國家之美耳。」遂與其妻就位而坐,令公主親執巾,行盥饋之道,禮成而退。太 宗聞而稱善。是後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遣備行此禮。
貞觀十二年,太宗謂侍臣曰:「古者諸侯入朝,有湯沐之邑,芻禾百車,待以客禮 。晝坐正殿,夜設庭燎,思與相見,問其勞苦。又漢家京成亦為諸郡立邸捨。頃聞考使 至京者,皆賃房以坐,與商人雜居,才得容身而已。既待禮之不足,必是人多怨歎,豈 肯竭情於共理哉。」乃令就京城閒坊,為諸州考使各造邸第。及成,太宗親幸觀焉。
貞觀十三年,禮部尚書王珪奏言:「準令,三品以上,遇親王於路,不合下馬,今 皆違法申敬,有乖朝典。」太宗曰:「卿輩欲自崇貴,卑我兒子耶?」魏徵對曰:「漢 、魏已來,親王班皆次三公下。今三品並天子六尚書九卿,為王下馬,王所不宜當也。
求諸故事,則無可憑,行之於今,又乖國憲,理誠不可。」帝曰:「國家立太子者,擬 以為君。人之修短,不在老幼。設無太子,則母弟次立。以此而言,安得輕我子耶?」 徵又曰:「殷人尚質,有兄終弟及之義。自周已降,立嫡必長,所以絕庶孽之窺窬,塞 禍亂之源本。為國家者,所宜深慎。」太宗遂可王珪之奏。
貞觀十四年,太宗謂禮官曰:「同爨尚有緦麻之恩,而嫂叔無服,又舅之與姨,親 疏相似,而服之有殊,未為得禮,宜集學者詳議。餘有親重而服輕者,亦附奏聞。」是 月尚書八座與禮官定議曰:
臣竊聞之,禮所以決嫌疑、定猶豫、別同異、明是非者也,非從天下,非從地出, 人情而已矣。人道所先,在乎敦睦九族。九族敦睦,由乎親親,以近及遠。親屬有等差 ,故喪紀有隆殺,隨恩之薄厚,皆稱情以立文。原夫舅之與姨,雖為同氣,推之於母, 輕重相懸。何則?舅為母之本宗,姨乃外戚他姓,求之母族,姨不與焉,考之經史,舅 誠為重。故周王念齊,是稱舅甥之國;秦伯懷晉,實切《渭陽》之詩。今在舅服止一時 之情,為姨居喪五月,徇名喪實,逐末棄本,此古人之情或有未達,所宜損益,實在茲 乎。 《禮記》曰:「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嫂叔之無服,蓋推而遠之也 。」禮,繼父同居則為之期,未嘗同居則不為服。從母之夫,舅之妻,二人相為服。或 曰「同爨緦麻」。然則繼父且非骨肉,服重由乎同爨,恩輕在乎異居。固知制服雖繫於 名文,蓋亦緣恩之厚薄者也。或有長年之嫂,遇孩童之叔,劬勞鞠養,情若所生,分饑 共寒,契闊偕老,譬同居之繼父,方他人之同爨,情義之深淺,寧可同日而言哉?在其 生也,乃愛同骨肉,於其死也,則推而遠之,求之本源,深所未喻。若推而遠之為是, 則不可生而共居;生而共居為是,則不可死同行路。重其生而輕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終 ,稱情立文,其義安在?且事嫂見稱,載籍非一。鄭仲虞則恩禮甚篤,顏弘都則竭誠致 感,馬援則見之必冠,孔伋則哭之為位,此蓋並躬踐教義,仁深孝友,察其所行之旨, 豈非先覺者歟?但於時上無哲王,禮非下之所議,遂使深情鬱於千載,至理藏於萬古, 其來久矣,豈不惜哉!
今陛下以為尊卑之敘,雖煥乎已備,喪紀之制,或情理未安,爰命秩宗,詳議損益 。臣等奉遵明旨,觸類傍求,採摭群經,討論傳記,或抑或引,兼名兼實,損其有餘, 益其不足,使無文之禮鹹秩,敦睦之情畢舉,變薄俗於既往,垂篤義於將來,信六籍所 不能談,超百王而獨得者也。
謹按曾祖父母,舊服齊衰三月,請加為齊衰五月;嫡子婦,舊服大功,請加為期;
眾子婦,舊服小功,今請與兄弟子婦同為大功九月;嫂叔,舊無服,今請服小功五月。
其弟妻及夫兄亦小功五月。舅,舊服緦麻,請加與從母同服小功五月。
詔從其議。此並魏徵之詞也。
貞觀十七年十二月癸丑,太宗謂侍臣曰:「今日是朕生日。俗間以生日可為喜樂, 在朕情,翻成感思。君臨天下,富有四海,而追求侍養,永不可得。仲由懷負米之恨, 良有以也。況《詩》雲:『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奈何以劬勞之辰,遂為宴樂之事!
甚是乖於禮度。」因而泣下久之。
太常少卿祖孝孫奏所定新樂。太宗曰:「禮樂之作,是聖人緣物設教,以為撙節, 治政善惡,豈此之由?」御史大夫杜淹對曰:「前代興亡,實由於樂。陳將亡也為《玉 樹後庭花》,齊將亡也而為《伴侶曲》,行路聞之,莫不悲泣,所謂亡國之音。以是觀 之,實由於樂。」太宗曰:「不然,夫音聲豈能感人?歡者聞之則悅,哀者聽之則悲。
悲悅在於人心,非由樂也。將亡之政,其人心苦,然苦心相感,故聞之則悲耳。何樂聲 哀怨,能使悅者悲乎?今《玉樹》、《伴侶》之曲,其聲具存,朕能為公奏之,知公必 不悲耳。」尚書右丞魏徵進曰:「古人稱: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 鼓雲乎哉!樂在人和,不由音調。」太宗然之。
貞觀七年,太常卿蕭瑀奏言:「今《破陳樂舞》,天下之所共傳,然美盛德之形容 ,尚有所未盡。前後之所破劉武周、薛舉、竇建德、王世充等,臣願圖其形狀,以寫戰 勝攻取之容。」太宗曰:「朕當四方未定,因為天下救焚拯溺,故不獲已,乃行戰伐之 事,所以人間遂有此舞,國家因茲亦制其曲。然雅樂之容,止得陳其梗概,若委曲寫之 ,則其狀易識。朕以見在將相,多有曾經受彼驅使者,既經為一日君臣,今若重見其被 擒獲之勢,必當有所不忍,我為此等,所以不為也。」蕭瑀謝曰:「此事非臣思慮所及 。」
務農第三十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凡事皆須務本。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凡營衣 食,以不失時為本。夫不失時者,在人君簡靜乃可致耳。若兵戈屢動,土木不息,而欲 不奪農時,其可得乎?」王珪曰:「昔秦皇、漢武,外則窮極兵戈,內則崇侈宮室,人 力既竭,禍難遂興。彼豈不欲安人乎?失所以安人之道也。亡隋之轍,殷鑒不遠,陛下 親承其弊,知所以易之。然在初則易,終之實難。伏願慎終如始,方盡其美。」太宗曰 :「公言是也。夫安人寧國,惟在於君。君無為則人樂,君多欲則人苦。朕所以抑情損 欲,克己自勵耳。」
貞觀二年,京師旱,蝗蟲大起。太宗入苑視禾,見蝗蟲,掇數枚而咒曰:「人以谷 為命,而汝食之,是害於百姓。百姓有過,在予一人,爾其有靈,但當蝕我心,無害百 姓。」將吞之,左右遽諫曰:「恐成疾,不可。」太宗曰:「所冀移災朕躬,何疾之避 ?」遂吞之。自是蝗不復為災。
貞觀五年,有司上書言:「皇太子將行冠禮,宜用二月為吉,請追兵以備儀注。」 太宗曰:「今東作方興,恐妨農事。」令改用十月。太子少保蕭瑀奏言:「準陰陽家, 用二月為勝。」太宗曰:「陰陽拘忌,朕所不行。若動靜必依陰陽,不顧理義,欲求福 祐,其可得乎?若所行皆遵正道,自然常與吉會。且吉凶在人,豈假陰陽拘忌?農時甚 要,不可暫失。」
貞觀十六年,太宗以天下粟價率計鬥值五錢,其尤賤處,計鬥值三錢,因謂侍臣曰 :「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命。若禾黍不登,則兆庶非國家所有。既屬豐稔若斯,朕為 億兆人父母,唯欲躬務儉約,必不輒為奢侈。朕常欲賜天下之人,皆使富貴,今省徭賦 ,不奪其時,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此則富矣。敦行禮讓,使鄉閭之間,少敬長,妻敬 夫,此則貴矣。但令天下皆然,朕不聽管絃,不從畋獵,樂在其中矣!」
刑法第三十一
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務在寬簡。古人云,鬻棺者欲歲 之疫,非疾於人,利於棺售故耳。今法司核理一獄,必求深刻,欲成其考課。今作何法 ,得使平允?」諫議大夫王珪進曰:「但選公直良善人,斷獄允當者,增秩賜金,即奸 偽自息。」詔從之。太宗又曰:「古者斷獄,必訊於三槐、九棘之官,今三公、九卿, 即其職也。自今以後,大辟罪皆令中書、門下四品以上及尚書九卿議之。如此,庶免冤 濫。」由是至四年,斷死刑,天下二十九人,幾致刑措。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比有奴告主謀逆,此極弊法,特須禁斷。假令有謀反 者,必不獨成,終將與人計之;眾計之事,必有他人論之,豈藉奴告也?自今奴告主者 ,不須受,盡令斬決。」
貞觀五年,張蘊古為大理丞。相州人李好德素有風疾,言涉妖妄,詔令鞠其獄。蘊 古言:「好德癲病有徵,法不當坐。」太宗許將寬宥。蘊古密報其旨,仍引與博戲。治 書侍御史權萬紀劾奏之。太宗大怒,令斬於東市。既而悔之,謂房玄齡曰:「公等食人 之祿,須憂人之憂,事無鉅細,鹹當留意。今不問則不言,見事都不諫諍,何所輔弼?
如蘊古身為法官,與囚博戲,漏洩朕言,此亦罪狀甚重。若據常律,未至極刑。朕當時 盛怒,即令處置。公等竟無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決之,豈是道理。」因詔曰:「 凡有死刑,雖令即決,皆須五覆奏。」五覆奏,自蘊古始也。又曰:「守文定罪,或恐 有冤。自今以後,門下省覆,有據法令合死而情可矜者,宜錄奏聞。」
蘊古,初以貞觀二年,自幽州總管府記室兼直中書省,表上《大寶箴》,文義甚美 ,可以規誡。其詞曰:
今來古往,俯察仰觀,惟闢作福,為君實難。宅普天之下,處王公之上,任土貢其 所有,具僚和其所唱。是故恐懼之心日弛,邪僻之情轉放。豈知事起乎所忽,禍生乎無 妄。故以聖人受命,拯溺亨屯,歸罪於己,推恩於民。大明無偏照,至公無私親。故以 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禮以禁其奢,樂以防其佚。左言而右事,出警而入蹕。
四時調其慘舒,三光同其得失。故身為之度,而聲為之律。勿謂無知,居高聽卑;勿謂 何害,積小成大。樂不可極,極樂成哀;欲不可縱,縱欲成災。壯九重於內,所居不過 容膝;彼昏不知,瑤其臺而瓊其室。羅八珍於前,所食不過適口;惟狂罔念,丘其糟而 池其酒。勿內荒於色,勿外荒於禽;勿貴難得之貨,勿聽亡國之音。內荒伐人性,外荒 蕩人心;難得之物侈,亡國之聲淫。勿謂我尊而傲賢侮士,勿謂我智而拒諫矜己。聞之 夏後,據饋頻起;亦有魏帝,牽裾不止。安彼反側,如春陽秋露;巍巍蕩蕩,推漢高大 度。撫茲庶事,如履薄臨深;戰戰慄栗,用周文小心。
《詩》雲:「不識不知。」《書》曰:「無偏無黨。」一彼此於胸臆,捐好惡於心 想。眾棄而後加刑,眾悅而後命賞。弱其強而治其亂,伸其屈而直其枉。故曰:如衡如 石,不定物以數,物之懸者,輕重自見;如水如鏡,不示物以形,物之鑒者,妍蚩自露 。勿渾渾而濁,勿皎皎而清;勿汶汶而暗,勿察察而明。雖冕旒蔽目而視於未形,雖黈 纊塞耳而聽於無聲。縱心乎湛然之域,遊神於至道之精。扣之者,應洪纖而效響;酌之 者,隨淺深而皆盈。故曰:天之清,地之寧,王之貞。四時不言而代序,萬物無為而受 成。豈知帝有其力,而天下和平。吾王撥亂,戡以智力;人懼其威,未懷其德。我皇撫 運,扇以淳風;民懷其始,未保其終。爰術金鏡,窮神盡性。使人以心,應言以行。包 括理體,抑揚辭令。天下為公,一人有慶。開羅起祝,援琴命詩。一日二日,念茲在茲 。惟人所召,自天祐之。爭臣司直,敢告前疑。
太宗嘉之,賜帛三百段,仍授以大理寺丞。
貞觀五年,詔曰:「在京諸司,比來奏決死囚,雖雲三覆,一日即了,都未暇審思 ,三奏何益?縱有追悔,又無所及。自今後,在京諸司奏決死囚,宜二日中五覆奏,天 下諸州三覆奏。」又手詔敕曰:「比來有司斷獄,多據律文,雖情在可矜而不敢違法, 守文定罪,惑恐有冤。自今門下省復有據法合死,而情在可矜者,宜錄狀奏聞。」
貞觀九年,鹽澤道行軍總管、岷州都督高甑生,坐違李靖節度,又誣告靖謀逆,減 死徙邊。時有上言者曰:「甑生舊秦府功臣,請寬其過。」太宗曰:「雖是藩邸舊勞, 誠不可忘。然理國守法,事須畫一,今若赦之,使開僥倖之路。且國家建義太原,元從 及徵戰有功者甚眾,若甑生獲免,誰不覬覦?有功之人,皆須犯法。我所以必不赦者, 正為此也。」
貞觀十一年,特進魏徵上疏曰:
臣聞《書》曰:「明德慎罰」,「惟刑恤哉!」《禮》雲:「為上易事,為下易知 ,則刑不煩矣。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矣。」夫上易事,則下易知,君長不 勞,百姓不惑。故君有一德,臣無二心,上播忠厚之誠,下竭股肱之力,然後太平之基 不墜,「康哉」之詠斯起。當今道被華戎,功高宇宙,無思不服,無遠不臻。然言尚於 簡文,志在於明察,刑賞之用,有所未盡。夫刑賞之本,在乎勸善而懲惡,帝王之所以 與天下為畫一,不以貴賤親疏而輕重者也。今之刑賞,未必盡然。或屈伸在乎好惡,或 輕重由乎喜怒;遇喜則矜其情於法中,逢怒則求其罪於事外;所好則鑽皮出其毛羽,所 惡則洗垢求其瘢痕。瘢痕可求,則刑斯濫矣;毛羽可出,則賞因謬矣。刑濫則小人道長 ,賞謬則君子道消。小人之惡不懲,君子之善不勸,而望治安刑措,非所聞也。
且夫暇豫清談,皆敦尚於孔、老;威怒所至,則取法於申、韓。直道而行,非無三 黜,危人自安,蓋亦多矣。故道德之旨未弘,刻薄之風已扇。夫刻薄既扇,則下生百端 ;人競趨時,則憲章不一。稽之王度,實虧君道。昔州犁上下其手,楚國之法遂差;張 湯輕重其心,漢朝之刑以弊。以人臣之頗僻,猶莫能申其欺罔,況人君之高下,將何以 措其手足乎?以睿聖之聰明,無幽微而不燭,豈神有所不達,智有所不通哉?安其所安 ,不以恤刑為念;樂其所樂,遂忘先笑之變。禍福相倚,吉凶同域,惟人所召,安可不 思?頃者責罰稍多,威怒微厲,或以供帳不贍,或以營作差違,或以物不稱心,或以人 不從命,皆非致治之所急,實恐驕奢之攸漸。是知「貴不與驕期而驕自至,富不與侈期 而侈自來」,非徒語也。
且我之所代,實在有隋。隋氏亂亡之源,聖明之所臨照。以隋氏之府藏譬今日之資 儲,以隋氏之甲兵況當今之士馬,以隋氏之戶口校今時之百姓,度長比大,曾何等級?
然隋氏以富強而喪敗,動之也;我以貧窮而安寧,靜之也。靜之則安,動之則亂,人皆 知之,非隱而難見也,非微而難察也。然鮮蹈平易之途,多遵覆車之轍,何哉?在於安 不思危、治不念亂、存不慮亡之所致也。昔隋氏之未亂,自謂必無亂;隋氏之未亡,自 謂必不亡,所以甲兵屢動,徭役不息。至於將受戮辱,竟未悟其滅亡之所由也,可不哀 哉!
夫鑒形之美惡,必就於止水;鑒國之安危,必取於亡國。故《詩》曰:「殷鑒不遠 ,在夏後之世。」又曰:「伐柯伐柯,其則不遠。」臣願當今之動靜,必思隋氏以為殷 鑒,則存亡之治亂,可得而知。若能思其所以危,則安矣;思其所以亂,則治矣;思其 所以亡,則存矣。知存亡之所在,節嗜慾以從人,省遊畋之娛,息靡麗之作,罷不急之 務,慎偏聽之怒;近忠厚,遠便佞,杜悅耳之邪說,甘苦口之忠言;去易進之人,賤難 得之貨,採堯舜之誹謗,追禹湯之罪己;惜十家之產,順百姓之心,近取諸身,恕以待 物,思勞謙以受益,不自滿以招損;有動則庶類以和,出言而千里斯應,超上德於前載 ,樹風聲於後昆,此聖哲之宏觀,而帝王之大業,能事斯畢,在乎慎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