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書

## Part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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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四子：長子方山為高寢令，早終；次子弘，至東海太守；次子舜，留魯守墳墓；

少子玄成，複以明經歷位至丞相。故鄒魯諺曰：「遺子黃金滿□，不如一經。」

玄成字少翁，以父任為郎，常侍騎。少好學，修父業，尤謙遜下士。出遇知識步行 ，輒下從者，與載送之，以為常。其接人，貧賤者益加敬，繇是名譽日廣。以明經擢為 諫大夫，遷大河都尉。

初，玄成兄弘為太常丞，職奉宗廟，典諸陵邑，煩劇多罪過。父賢以弘當為嗣，故 敕令自免。弘懷謙，不去官。及賢病篤，弘竟坐宗廟事系獄，罪未決。室家問賢當為後 者，賢恚恨不肯言。於是賢門下生博士義倩等與宗家計議，共矯賢令，使家丞上書言大 行，以大河都尉玄成為後。賢薨，玄成在官聞喪，又言當為嗣，玄成深知其非賢雅意， 即陽為病狂，臥便利，妄笑語昏亂。徵至長安，既葬，當襲爵，以病狂不應召。大鴻臚 奏狀，章下丞相、禦史案驗。玄成素有名聲，士大夫多疑其欲讓爵闢兄者。案事丞相史 乃與玄成書曰：「古之辭讓，必有文義可觀，故能垂榮於後。今子獨壞容貌，蒙恥辱， 為狂痴，光耀暗而不宣。微哉！子之所託名也。僕素愚陋，過為宰相執事，願少聞風聲 。不然，恐子傷高而僕為小人也。」玄成友人侍郎章亦上疏言：「聖王貴以禮讓為國， 宜優養玄成，勿枉其志，使得自安衡門之下。」而丞相、禦史遂以玄成實不病，劾奏之 。有詔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宣帝高其節，以玄成為河南太守。兄弘太山都尉 ，遷東海太守。

數歲，玄成徵為未央衛尉，遷太常。坐與故平通侯楊惲厚善，惲誅，黨友皆免官。

後以列侯侍祀孝惠廟，當晨入廟，天雨淖，不駕駟馬車而騎至廟下。有司劾奏，等輩數 人皆削爵為關內侯。玄成自傷貶黜父爵，歎曰：「吾何面目以奉祭祀！」作詩自劾責， 曰：

赫矣我祖，侯於豕韋，賜命建伯，有殷以綏。厥績既昭，車服有常，朝宗商邑，四 牡翔翔，德之令顯，慶流於裔，宗周至漢，群後曆世。

肅肅楚傅，輔翼元、夷，厥駟有庸，惟慎惟祗。嗣王孔佚，越遷於鄒，五世壙僚， 至我節侯。

惟我節侯，顯德遐聞，左右昭、宣，五呂以訓。既耇致位，惟懿惟奐，厥賜祁祁， 百金洎館。國彼扶陽，在京之東，惟帝是留，政謀是從。繹繹六轡，是列是理，威儀濟 濟，朝享天子。天子穆穆，是宗是師，四方遐爾，觀國之輝。

茅土之繼，在我俊兄，惟我俊兄，是讓是形。於休厥德，於赫有聲，致我小子，越 留於京。惟我小子，不肅會同，惰彼車服，黜此附庸。

赫赫顯爵，自我隊之；微微附庸，自我招之。誰能忍愧，寄之我顏；誰將遐徵，從 之夷蠻。於赫三事，匪俊匪作，於蔑小子，終焉其度。誰謂華高，企其齊而；誰謂德難 ，厲其庶而。嗟我小子，於貳其尤，隊彼令聲，申此擇辭。四方群後，我監我視，威儀 車服，唯肅是履！

初，宣帝寵姬張婕妤男淮陽憲王好政事，通法律，上奇其才，有意欲以為嗣，然用 太子起於細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久之，上欲感風憲王，輔以禮讓之臣，乃召拜玄 成為淮陽中尉。是時，王未就國，玄成受詔，與太子太傅蕭望之及《五經》諸儒雜論同 異於石渠閣，條奏其對。及元帝即位，以玄成為少府，遷太子太傅，至御史大夫。永光 中，代於定國為丞相。貶黜十年之間，遂繼父相位，封侯故國，榮當世焉。玄成複作詩 ，自著複玷缺之艱難，因以戒示子孫，曰：

於肅君子，既令厥德，儀服此恭，棣棣其則。諮餘小子，既德靡逮，曾是車服，荒 嫚以隊。

明明天子，俊德烈烈，不遂我遺，恤我九列。我既茲恤，惟夙惟夜，畏忌是申，供 事靡惰。天子我監，登我三事，顧我傷隊，爵複我舊。

我即此登，望我舊階，先後茲度，漣漣孔懷。司直禦事，我熙我盛；群公百僚，我 嘉我慶。於異卿士，非同我心，三事惟艱，莫我肯矜。赫赫三事，力雖此畢，非我所度 ，退其罔日。昔我之隊，畏不此居，今我度茲，慼慼其懼。

嗟我後人，命其靡常，靖享爾位，瞻仰靡荒。慎爾會同，戒爾車服，無惰爾儀，以 保爾域。爾無我視，不慎不整；我之此複，惟祿之幸。於戲後人，惟肅惟栗。無忝顯祖 ，以蕃漢室！

玄成為相七年，守正持重不及父賢，而文采過之。建昭三年薨，諡曰共侯。初，賢 以昭帝時徙平陵，玄成別徙杜陵，病且死，因使者自白曰：「不勝父子恩，願乞骸骨， 歸葬父墓。」上許焉。

子頃侯寬嗣。薨，子僖侯育嗣。薨，子節侯沉嗣。自賢傳國至玄孫乃絕。玄成兄高 寢令方山子安世曆郡守、大鴻臚、長樂衛尉，朝廷稱有宰相之器，會其病終。而東海太 守弘子賞亦明《詩》。哀帝為定陶王時，賞為太傅。哀帝即位，賞以舊恩為大司馬車騎 將軍，列為三公，賜爵關內侯，食邑千戶，亦年八十餘，以壽終。宗族至吏二千石者十 餘人。

初，高祖時，令諸侯王都皆立太上皇廟。至惠帝尊高帝廟為太祖廟，景帝尊孝文廟 為太宗廟，行所嘗幸郡國各立太祖、太宗廟。至宣帝本始二年，複尊孝武廟為世宗廟， 行所巡狩亦立焉。凡祖宗廟在郡國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而京師自高祖下至宣帝，與 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廟，並為百七十六。又園中各有寢、便殿，日祭於寢，月 祭於廟，時祭於便殿。寢，日四上食；廟，歲二十五祠；便殿，歲四祠。又有一遊衣冠 。而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孝文太后、孝昭太后、衛思後、戾太子、戾後各有寢園 ，與諸帝合，凡三十所。一歲祠，上食二萬四千四百五十五，用衛士四萬五千一百二十 九人，祝宰樂人萬二千一百四十七人，養犧牲卒不在數中。

至元帝時，貢禹奏言：「古者天子七廟，今孝惠、孝景廟皆親盡，宜毀。及郡國廟 不應古禮，宜正定。」天子是其議，未及施行而禹卒。光永四年，乃下詔先議罷郡國廟 ，曰：「朕聞明王之禦世也，遭時為法，因事制宜。往者天下初定，遠方未賓，因嘗所 親以立宗廟，蓋建威銷萌，一民之至權也。今賴天地之靈，宗廟之福，四方同軌，蠻貊 貢職，久遵而不定，令疏遠卑賤共承尊祀，殆非皇天祖宗之意，朕甚懼焉。傳不雲乎？ 『吾不與祭，如不祭。』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 。」丞相玄成、御史大夫鄭弘、太子太傅嚴彭祖、少府歐陽地餘、諫大夫尹更始等七十 人皆曰：「臣聞祭，非自外至者也，繇中出，生於心也。故唯聖人為能饗帝，孝子為能 饗親。立廟京師之居，躬親承事，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助祭，尊親之大義，五帝、三王 所共，不易之道也。《詩》雲：『有來雍雍，至止肅肅，相維闢公，天子穆穆。』《春 秋》之義，父不祭於支庶之宅，君不祭於臣僕之家，王不祭於下土諸侯。臣等愚以為宗 廟在郡國，宜無修，臣請勿複修。」奏可。因罷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衛思後、戾 太子、戾後園，皆不奉祠，裁置吏卒守焉。

罷郡國廟後月餘，複下詔曰：「蓋聞明王制禮，立親廟四，祖宗之廟，萬世不毀， 所以明尊祖敬宗，著親親也。朕獲承祖宗之重，惟大禮未備，戰慄恐懼，不敢自顓，其 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玄成等四十四人奏議曰：「《 禮》，王者始受命，諸侯始封之君，皆為太祖。以下，五廟而迭毀，毀廟之主臧乎太祖 ，五年而再殷祭，言一禘祫也。祫祭者，毀廟與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父為昭，子 為穆，孫複為昭，古之正禮也。《祭義》曰：『王者禘其祖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 廟。』言始受命而王，祭天以其祖配，而不為立廟，親盡也。立親廟四，親親也。親盡 而迭毀，親疏之殺，示有終也。周之所以七廟者，以後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 是以三廟不毀，與親廟四而七。非有後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者，皆當親盡而毀。成 王成二聖之業，制禮作樂，功德茂盛，廟猶不世，以行為諡而已。《禮》，廟在大門之 內，不敢遠親也。臣愚以為高帝受命定天下，宜為帝者太祖之廟，世世不毀，承後屬盡 者宜毀。今宗廟異處，昭穆不序，宜入就太祖廟而序昭穆如禮。太上皇、孝惠、孝文、 孝景廟皆親盡宜毀，皇考廟親未盡，如故。」大司馬車騎將軍許嘉等二十九人以為，孝 文皇帝除誹謗，去肉刑，躬節儉，不受獻，罪人不帑，不私其利，出美人，重絕人類， 賓賜長老，收恤孤獨，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廷尉忠以為，孝 武皇帝改正朔，易服色，攘四夷，宜為世宗之廟。諫大夫尹更始等十八人以為，皇考廟 上序於昭穆，非正禮，宜毀。

於是上重其事，依違者一年，乃下詔曰：「蓋聞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尊尊之大義 也；存親廟四，親親之至恩也。高皇帝為天下誅暴除亂，受命而帝，功莫大焉。孝文皇 帝國為代王，諸呂作亂，海內搖動，然群臣黎庶靡不一意，北面而歸心，猶謙辭固讓而 後即位，削亂秦之跡，興三代之風，是以百姓晏然，鹹獲嘉福，德莫盛焉。高皇帝為漢 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世世承祀，傳之無窮，朕甚樂之。孝宣皇帝為孝昭皇帝後，於 義一體。孝景皇帝廟及皇考廟皆親盡，其正禮儀。」玄成等奏曰：「祖宗之廟世世不毀 ，繼祖以下，五廟而迭毀。今高皇帝為太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孝景皇帝為昭，孝武皇 帝為穆，孝昭皇帝與孝宣皇帝俱為昭。皇考廟親未盡。太上、孝惠廟皆親盡，宜毀。太 上廟主宜瘞園，孝惠皇帝為穆，主遷於太祖廟，寢園皆無複修。」奏可。

議者又以為《清廟》之詩言交神之禮無不清靜，今衣冠出遊，有車騎之眾，風雨之 氣，非所謂清靜也。「祭不欲數，數則瀆，瀆則不敬。」宜復古禮，四時祭於廟，諸寢 園日月間祀皆可勿複修。上亦不改也。明年，玄成複言：「古者制禮，別尊卑貴賤，國 君之母非適不得配食，則薦於寢，身沒而已。陛下躬至孝，承天心，建祖宗，定迭毀， 序昭穆，大禮既定，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寢祠園宜如禮勿複修。」奏可。

後歲餘，玄成薨，匡衡為丞相。上寢疾，夢祖宗譴罷郡國廟，上少弟楚孝王亦夢焉 。上詔問衡，議欲複之，衡深言不可。上疾久不平。衡惶恐，禱高祖、孝文、孝武廟曰 ：「嗣曾孫皇帝恭承洪業，夙夜不敢康寧，思育休烈，以章祖宗之盛功。故動作接神， 必因古聖之經。往者有司以為前因所幸而立廟，將以系海內之心，非為尊祖嚴親也。今 賴宗廟之靈，六合之內莫不附親，廟宜一居京師，天子親奉，郡國廟可止毋修。皇帝祗 肅舊禮，尊重神明，即告於祖宗而不敢失。今皇帝有疾不豫，乃夢祖宗見戒以廟，楚王 夢亦有其序。皇帝悼懼。即詔臣衡複修立。謹案上世帝王承祖禰之大禮，皆不敢不自親 。郡國吏卑賤，不可使獨承。又祭祀之義以民為本，間者歲數不登，百姓睏乏，郡國廟 無以修立。《禮》，凶年則歲事不舉，以祖禰之意為不樂，是以不敢複。如誠非禮義之 中，違祖宗之心，咎盡在臣衡，當受其殃，大被其疾，隊在溝瀆之中。皇帝至孝肅慎， 宜蒙祐福。唯高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省察，右饗皇帝之孝，開賜皇帝眉壽亡疆， 令所疾日瘳，平復反常，永保宗廟，天下幸甚！」

又告謝毀廟曰：「往者大臣以為，在昔帝王承祖宗之休典，取象於天地，天序五行 ，人親五屬，天子奉天，故率其意而尊其制。是以禘嘗之序，靡有過五。受命之君躬接 於天，萬世不墮。繼烈以下，五廟而遷，上陳太祖，間歲而祫，其道應天，故福祿永終 。太上皇非受命而屬盡，義則當遷。又以為孝莫大於嚴父，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 之所異子不敢同。禮，公子不得為母信，為後則於子祭，於孫止，尊祖嚴父之義也。寢 日四上食，園廟間祠，皆可亡修。皇帝思慕悼懼，未敢盡從。惟念高皇帝聖德茂盛，受 命溥將，欽若稽古，承順天心，子孫本支，陳錫亡疆。誠以為遷廟合祭，久長之策，高 皇帝之意，乃敢不聽？即以令日遷太上、孝惠廟，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寢，將以昭祖宗 之德，順天人之序，定無窮之業。今皇帝未受茲福，乃有不能共職之疾。皇帝願複修承 祀，臣衡等鹹以為禮不得。如不合高皇帝、孝惠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昭皇帝 、孝宣皇帝、太上皇、孝文太后、孝昭太后之意，罪盡在臣衡等，當受其咎。今皇帝尚 未平，詔中朝臣具複毀廟之文。臣衡中朝臣鹹複以為天子之祀義有所斷，禮有所承，違 統背制，不可以奉先祖，皇天不祐，鬼神不饗。《六藝》所載皆言不當，無所依緣以作 其文。事如失指，罪乃在臣衡，當深受其殃。皇帝宜厚蒙祉福，嘉氣日興，疾病平復， 永保宗廟，與天亡極，群生百神，有所歸息。」諸廟皆同文。

久之，上疾連年，遂盡複諸所罷寢廟園，皆修祀如故，初，上定迭毀禮，獨尊孝文 廟為太宗，而孝武廟親未盡，故未毀。上於是乃複申明之，曰：「孝宣皇帝尊孝武廟曰 世宗，損益之禮，不敢有與焉。他皆如舊制。」唯郡國廟遂廢雲。

元帝崩，衡奏言：「前以上體不平，故複諸所罷祠，卒不蒙福。案衛思後、戾太子 、戾後園，親未盡。孝惠、孝景廟親盡，宜毀。及太上皇、孝文、孝昭太后、昭靈後、 昭哀後、武哀王祠，請悉罷，勿奉。」奏可。初，高後時患臣下妄非議先帝宗廟寢園官 ，故定著令，敢有擅議者棄市。至元帝改制，蠲除此令。成帝時以無繼嗣，河平元年複 複太上皇寢廟園，世世奉祠。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並食於太上寢廟如故，又複擅議 宗廟之命。

成帝崩，哀帝即位。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言：「永光五年制書，高皇帝為漢太 祖，孝文皇帝為太宗。建昭五年制書，孝武皇帝為世宗。損益之禮，不敢有與。臣愚以 為迭毀之次，當以時定，非令所為擅議宗廟之意也。臣請與群臣雜議。」奏可。於是， 光祿勳彭宣、詹事滿昌、博士左鹹等五十三人皆以為繼祖宗以下，五廟而迭毀，後雖有 賢君，猶不得與祖宗並列。子孫雖欲褒大顯揚而立之，鬼神不饗也。孝武皇帝雖有功烈 ，親盡宜殿。

太僕王舜、中壘校尉劉歆議曰：

臣聞周室既衰，四夷並侵，獫狁最強，於今匈奴是也。至宣王而伐之，詩人美而頌 之曰「薄伐獫狁，至於太原」，又曰「嘽々推推，如霆如雷，顯允方叔，征伐獫狁，荊 蠻來威」，故稱中興。及至幽王，犬戎來伐，殺幽王，取宗器。自是之後，南夷與北夷 交侵，中國不絕如線。《春秋》紀齊桓南伐楚，北伐山戎，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 髮左衽矣。」是故棄桓之過而錄其功，以為伯首。及漢興，冒頓始強，破東胡，禽月氏 ，並其土地，地廣兵強，為中國害。南越尉佗總百粵，自稱帝。故中國雖平，猶有四夷 之患，且無寧歲。一方有急，三面救之，是天下皆動而被其害也。孝文皇帝厚以貨賂， 與結和親，猶侵暴無已。甚者，興師十餘萬眾，近屯京師及四邊，歲發屯備虜，其為患 久矣，非一世之漸也。

諸侯郡守連匈奴及百粵以為逆者非一人也。匈奴所殺郡守、都尉 ，略取人民，不可勝數。孝武皇帝湣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遣大將軍、驃騎、伏波、 樓船之屬，南滅百粵，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萬之眾，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 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並三十六國，結 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隔婼羌，裂匈奴之右肩。單於孤特，遠遁於幕北。四垂 無事，斥地遠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實百姓， 其規□可見。又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下之祠， 建封禪，殊官號，存周後，定諸侯之制，永無逆爭之心，至今累世賴之。單於守籓，百 蠻服從，萬世之基也，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高帝建大業，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 也，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發德音也。

《禮記•王制》及《春秋穀梁傳》，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天子七日而 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此喪事尊卑之序也，與廟數相應。其文曰： 「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故德厚者流光 ，德薄者流卑。《春秋左氏傳》曰：「名位不同，禮亦異數。」自上以下，降殺以兩， 禮也。七者，其正法數，可常數者也。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苟有功德則宗之，不 可預為設數。故於殷，太甲為太宗，大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為《毋逸》之戒， 舉殷三宗以勸成王。繇是言之，宗無數也，然則所以勸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廟言之， 孝武皇帝未宜殿；以所宗言之，則不可謂無功德。《禮記》祀典曰：「夫聖王之制祀也 ，功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大災則祀之。」竊觀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 有焉。凡在於異姓，猶將特祀之，況於先祖？或說天子五廟無見文，又說中宗、高宗者 ，宗其道而毀其廟。名與實異，非尊德貴功之意也。《詩》雲：「蔽芾甘棠，勿剪勿伐 ，邵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迭毀之禮自有常法，無殊功異 德，固以親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數，經傳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文虛說 定也。孝宣皇帝舉公卿之議，用眾儒之謀，既以為世宗之廟，建之萬世，宣佈天下。臣 愚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毀。

上覽其議而從之。制曰：「太僕舜、中壘校尉歆議可。」

歆又以為「禮，去事有殺，故《春秋外傳》曰：『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 』祖禰則日祭，曾高則月祀，二祧則時享，壇墠則歲貢，大禘則終王。德盛而遊廣，親 親之殺也；彌遠則彌尊，故禘為重矣。孫居王父之處，正昭穆，則孫常與祖相代，此遷 廟之殺也。聖人於其祖，出於情矣，禮無所不順，故無毀廟。自貢禹建迭毀之議，惠、 景及太上寢園廢而為虛，失禮意矣。」

至平帝元始中，大司馬王莽奏：「本始元年丞相義等議，諡孝宣皇帝親曰悼園，置 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悼園宜稱尊號曰 『皇考』，立廟，益故奉園民滿千六百家，以為縣。臣愚以為皇考廟本不當立，累世奉 之，非是。又孝文太后南陵、孝昭太后雲陵園，雖前以禮不復修，陵名未正。謹與大司 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議，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孫繼統為孝昭皇帝後，以數，故孝元世以孝景 皇帝及皇考廟親未盡，不毀。此兩統貳父，違於禮制。案義奏親諡曰『悼』，裁置奉邑 ，皆應經義。相奏悼園稱『皇考』，立廟，益民為縣，違離祖統，乖繆本義。父為士， 子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謂若虞舜、夏禹、殷湯、周文、漢之高祖受命而王者也，非 謂繼祖統為後者也。臣請皇高祖考廟奉明園毀勿修，罷南陵、雲陵為縣。」奏可。

司徒掾班彪曰：漢承亡秦絕學之後，祖宗之制因時施宜。自元、成後學者蕃滋，貢 禹毀宗廟，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後皆數複，故紛紛不定。何者？禮文缺微，古今 異制，各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觀諸儒之議，劉歆博而篤矣。

漢書 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傳第四十四】

魏相字弱翁，濟陰定陶人也，徙平陵。少學《易》，為郡卒史，舉賢良，以對策高 第，為茂陵令。頃之，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詐稱禦史止傳，丞不以時謁，客怒縛丞。相疑 其有奸，收捕，案致其罪，論棄客市，茂陵大治。

後遷河南太守，禁止奸邪，豪強畏服。會丞相車千秋死，先是千秋子為雒陽武庫令 ，自見失父，而相治郡嚴，恐久獲罪，乃自免去。相使掾追呼之，遂不肯還。相獨恨曰 ：「大將軍聞此令去官，必以為我用丞相死不能遇其子。使當世貴人非我，殆矣！」武 庫令西至長安，大將軍霍光果以責過相曰：「幼主新立，以為函谷京師之固，武庫精兵 所聚，故以丞相弟為關都尉，子為武庫令。今河南太守不深惟國家大策，苟見丞相不在 而斥逐其子，何淺薄也！」後人有告相賊殺不辜，事下有司。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 人，遮大將軍，自言願複留作一年以贖太守罪。河南老弱萬餘人守關欲入上書，關吏以 聞。大將軍用武庫令事，遂下相廷尉獄。久系逾冬，會赦出。複有詔守茂陵令，遷楊州 刺史。考案郡國守相，多所貶退。相與丙吉相善，時吉為光祿大夫，與相書曰：「朝廷 已深知弱翁治行，方且大用矣。願少慎事自重，臧器於身。」相心善其言，為霽威嚴。

居部二歲，徵為諫大夫，複為河南太守。

數年，宣帝即位，徵相入為大司農，遷御史大夫。四歲，大將軍霍光薨，上思其功 德，以其子禹為右將軍，兄子樂平侯山複領尚書事。相因平恩侯許伯奏封事，言：「《 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為大夫，及魯季孫之專權，皆危亂國家。自後元以來，祿去王 室，政繇塚宰。今光死，子複為大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諸婿據權勢，在兵官。光夫 人顯及諸女皆通籍長信宮，或夜詔門出入，驕奢放縱，恐浸不制。宜有以損奪其權，破 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又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 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複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雍蔽。宣帝善之，詔 相給事中，皆從其議。霍氏殺許後之謀始得上聞。乃罷其三侯，令就第，親屬皆出補吏 。於是韋賢以老病免，相遂代為丞相，封高平侯，食邑八百戶。及霍氏怨相，又憚之， 謀矯太后詔，先召斬丞相，然後廢天子。事發覺，伏誅。宜帝始親萬機，厲精為治，練 群臣，核名實，而相總領眾職，甚稱上意。

元康中，匈奴遣兵擊漢屯田車師者，不能下。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 弱，出兵擊其右地，使不敢複擾西域。相上書諫曰：臣聞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 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憤怒者，謂 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民人之眾 ，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間者匈奴嘗有 善意，所得漢民輒奉歸之，未有犯於邊境，雖爭屯田車師，不足致意中。今聞諸將軍欲 興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今邊郡睏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萊之實，常 恐不能自存，難以動兵。『軍旅之後，必有凶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氣，傷陰陽之和也 。出兵雖勝，猶有後憂，恐災害之變因此以生。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風俗尤薄，水 旱不時。案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

今左右不憂此，乃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 蕭牆之內』也。願陛下與平昌侯、樂昌侯、平恩侯及有識者詳議乃可。」上從相言而止 。

相明《易經》，有師法，好觀漢故事及便宜章奏，以為古今異制，方今務在奉行故 事而已。數條漢興已來國家便宜行事，及賢臣賈誼、朝錯、董仲舒等所言，奏請施行之 ，曰：「臣聞明主在上，賢輔在下，則君安虞而民和睦。臣相幸得備位，不能奉明法， 廣教化，理四方，以宣聖德。民多背本趨末，或有饑寒之色，為陛下之憂，臣相罪當萬 死。臣相知能淺薄，不明國家大體，明用之宜，惟民終始，未得所由。竊伏觀先帝聖德 仁恩之厚，勤勞天下，垂意黎庶，憂水旱之災，為民貧窮發倉廩，賑乏餧；遣諫大夫博 士巡行天下，察風俗，舉賢良，平冤獄，冠蓋交道；省諸用，寬租賦，弛山澤波池，禁 秣馬酤酒貯積，所以周急繼困，慰安元元，便利百姓之道甚備。臣相不能悉陳，昧死奏 故事詔書凡二十三事。臣謹案王法必本於農而務積聚，量入制用以備兇災，亡六年之畜 ，尚謂之急。元鼎三年，平原、勃海、太山、東郡溥被災害，民餓死於道路。二千石不 豫慮其難，使至於此，賴明詔振救，乃得蒙更生。今歲不登，穀暴騰踴，臨秋收斂猶有 乏者，至春恐甚，亡以相恤。西羌未平，師旅在外，兵革相乘，臣竊寒心，宜早圖其備 。唯陛下留神元元，帥繇先帝盛德以撫海內。」上施行其策。

又數表採《易陰陽》及《明堂月令》奏之，曰：

臣相幸得備員，奉職不修，不能宣廣教化。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臣聞 《易》曰：「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聖王以順動，故刑罰清而民服。」 天地變化，必繇陰陽，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立，萬物之性成， 各有常職，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離』執 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兌』，執矩司秋；北方之神顓頊，乘『坎』執權司冬；中 央之神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茲五帝所司，各有時也。東方之卦不可以 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興『兌』治則饑，秋興『震』治則華，冬興『離』 治則洩，夏興『坎』治則雹。明王謹於尊天，慎於養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時，節授 民事。君動靜以道，奉順陰陽，則日月光明，風雨時節，寒暑調和。三者得敘，則災害 不生，五穀熟，絲麻遂，草木茂，鳥獸蕃，民不夭疾，衣食有餘。若是，則君尊民說， 上下亡怨，政教不違，禮讓可興。夫風雨不時，則傷農桑；農桑傷，則民饑寒；饑寒在 身，則亡廉恥，寇賊奸宄所繇生也。臣愚以為陰陽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賢聖 未有不繇者也。天子之義，必純取法天地，而觀於先聖。高皇帝所述書《天子所服第八 》曰：「大謁者臣章受詔長樂宮，曰：『令群臣議天子所服，以安治天下。』相國臣何 、御史大夫臣昌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冬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 數，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順四時，以治國家，身 亡禍殃，年壽永究，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臣請法之。中謁者趙堯舉春，李舜舉夏 ，湯舉秋，貢禹舉冬，四人各職一時。』大謁者襄章奏，制曰：『可。』」孝文皇帝 時，以二月施恩惠於天下，賜孝弟力田及罷軍卒，祠死事者，頗非時節。御史大夫朝錯 時為太子家令，奏言其狀。臣相伏念陛下恩澤甚厚，然而災氣未息，竊恐詔令有未合當 時者也。願陛下選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各主一時，時至明言所職，以和陰陽，天下幸 甚！

相數陳便宜，上納用焉。

相敕掾史案事郡國及休告從家還至府，輒白四方異聞，或有逆賊風雨災變，郡不上 ，相輒奏言之。時，丙吉為御史大夫，同心輔政，上皆重之。相為人嚴毅，不如吉寬。

視事九歲，神爵三年薨，諡曰憲侯。子弘嗣，甘露中有罪削爵為關內侯。

丙吉字少卿，魯國人也。治律令，為魯獄史。積功勞，稍遷至廷尉右監。坐法失官 ，歸為州從事。武帝末，巫蠱事起，吉以故廷尉監徵，詔治巫蠱郡邸獄。時，宣帝生數 月，以皇曾孫坐衛太子事系，吉見而憐之。又心知太子無事實，重哀曾孫無辜，吉擇謹 厚女徒，令保養曾孫，置閑燥處。吉治巫蠱事，連歲不決。後元二年，武帝疾，往來長 楊、五柞宮，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於是上遣使者分條中都官詔獄系者，亡輕重 一切皆殺之。內謁者令郭穰夜到郡邸獄，吉閉門拒使者不納，曰：「皇曾孫在。他人亡 辜死者猶不可，況親曾孫乎！」相守至天明不得入，穰還以聞，因劾奏吉。武帝亦寤， 曰：「天使之也。」因赦天下。郡邸獄系者獨賴吉得生，恩及四海矣。曾孫病，幾不全 者數焉，吉數敕保養乳母加致醫藥，視遇甚有恩惠，以私財物給其衣食。

後吉為車騎將軍軍市令，遷大將軍長史，霍光甚重之，入為光祿大夫給事中。昭帝 崩，無嗣，大將軍光遣吉迎昌邑王賀。賀即位，以行淫亂廢，光與車騎將軍張安世諸大 臣議所立，未定。吉奏記光曰：「將軍事孝武皇帝，受繈褓之屬，任天下之寄，孝昭皇 帝早崩亡嗣，海內憂懼，欲亟聞嗣主，發喪之日以大誼立後，所立非其人，複以大誼廢 之，天下莫不服焉。方今社稷宗廟群生之命在將軍之一舉。竊伏聽於眾庶，察其所言， 諸侯宗室在位列者，未有所聞於民間也。

而遺詔所養武帝曾孫名病已在掖庭外家者，吉 前使居郡邸時見其幼少，至今十八九矣，通經術，有美材，行安而節和。願將軍詳大議 ，參以蓍龜，豈宜褒顯，先使入侍，令天下昭然知之，然後決定大策，天下幸甚！」光 覽其議，遂尊立皇曾孫，遣宗正劉德與吉迎曾孫於掖庭。宣帝初即位，賜吉爵關內侯。

吉為人深厚，不伐善。自曾孫遭遇，吉絕口不道前恩，故朝廷莫能明其功也。地節 三年，立皇太子，吉為太子太傅，數月，遷御史大夫。及霍氏誅，上躬親政，省尚書事 。是時，掖庭宮婢則令民夫上書，自陳嘗有阿保之功。章下掖庭令考問，則辭引使者丙 吉知狀。掖庭令將則詣禦史府以視吉。吉識，謂則曰：「汝嘗坐養皇曾孫不謹督笞，汝 安得有功？獨渭城胡組、淮陽郭徵卿有恩耳。」分別奏組等共養勞苦狀。詔吉求組、徵 卿，已死，有子孫，皆受厚賞。詔免則為庶人，賜錢十萬。上親見問，然後知吉有舊恩 ，而終不言。上大賢之，制詔丞相：「朕微眇時，御史大夫吉與朕有舊恩，厥德茂焉。 《詩》不雲乎？『亡德不報』。其封吉為博陽侯，邑千三百戶。」臨當封，吉疾病，上 將使人加紳而封之，及其生存也。上憂吉疾不起，太子太傅夏侯勝曰：「此未死也。臣 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子孫。今吉未獲報而疾甚，非其死疾也。」後病果愈。吉上 書固辭，自陳不宜以空名受賞。上報曰：「朕之封君，非空名也，而君上書歸侯印，是 顯朕不德也。方今天下少事，君其專精神，省思慮，近醫藥，以自持。」後五歲，代魏 相為丞相。

吉本起獄法小吏，後學《詩》、《禮》，皆通大義。及居相位，上寬大，好禮讓。

掾史有罪臧，不稱職，輒予長休告，終無所案驗。客或謂吉曰：「君侯為漢相，奸吏成 其私，然無所懲艾。」吉曰：「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竊陋焉。」後人代吉，因 以為故事，公府不案吏，自吉始。

於官屬掾史，務掩過揚善。吉馭吏耆酒，數逋蕩，嘗從吉出，醉嘔丞相車上。西曹 主吏白欲斥之，吉曰：「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複何所容？西曹地忍之，此不過汙 丞相車茵耳。」遂不去也。此馭吏邊郡人，習知邊塞發奔命警備事，嘗出，適見驛騎持 赤白囊，邊郡發奔命書馳來至。馭吏因隨驛騎至公車刺取，知虜入雲中、代郡，遽歸府 見吉白狀，因曰：「恐虜所入邊郡，二千石長吏有老病不任兵馬者，宜可豫視。」吉善 其言，召東曹案邊長吏，瑣科條其人。未已，詔召丞相、禦史，問以虜所入郡吏，吉具 對。御史大夫卒遽不能詳知，以得譴讓。而吉見謂憂邊思職，馭吏力也。吉乃歎曰：「 士亡不可容，能各有所長。向使丞相不先聞馭吏言，何見勞勉之有？」掾史繇是益賢吉 。

吉又嘗出，逢清道群鬥者，死傷橫道，吉過之不問，掾史獨怪之。吉前行，逢人逐 牛，牛喘吐舌，吉止駐，使騎吏問：「逐牛行幾裡矣？」掾史獨謂丞相前後失問，或以 譏吉，吉曰：「民鬥相殺傷，長安令、京兆尹職所當禁備逐捕，歲竟丞相課其殿最，奏 行賞罰而已。宰相不親小事，非所當於道路問也。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恐牛近行 ，用暑故喘，此時氣失節，恐有所傷害也。三公典調和陰陽，職當憂，是以問之。」掾 史乃服，以吉知大體。

五鳳三年春，吉病篤。上自臨問吉，曰：「君即有不諱，誰可以自代者？」吉辭謝 曰：「群臣行能，明主所知，愚臣無所能識。」上固問，吉頓首曰：「西河太守杜延年 明於法度，曉國家故事，前為九卿十餘年，今在郡治有能名。廷尉於定國執憲詳平，天 下自以不冤。太僕陳萬年事後母孝，惇厚備於行止。此三人能皆在臣右，唯上察之。」 上以吉言皆是而許焉。及吉薨，御史大夫黃霸為丞相，徵西河太守杜延年為御史大夫， 會其年老，乞骸骨。病免。以廷尉於定國代為御史大夫。黃霸薨，而定國為丞相，太僕 陳萬年代定國為御史大夫，居位皆稱職，上稱吉為知人。

吉薨，諡曰定侯。子顯嗣，甘露中有罪削爵為關內侯，官至衛尉、太僕。始顯少為 諸曹，嘗從祠高廟，至夕牲日，乃使出取齋衣。丞相吉大怒，謂其夫人曰：「宗廟至重 ，而顯不敬慎，亡吾爵者必顯也。」夫人為言，然後乃已。吉中子禹為水衡都尉，少子 高為中壘校尉。

元帝時，長安士伍尊上書言：「臣少時為郡邸小吏，竊見孝宣皇帝以皇曾孫在郡邸 獄。是時，治獄使者丙吉見皇曾孫遭離無辜，吉仁心感動，涕泣淒惻，選擇複作胡組養 視皇孫，吉常從。臣尊日再侍臥庭上。後遭條獄之召，吉扞拒大難，不避嚴刑峻法。既 遭大赦，吉謂守丞誰知，皇孫不當在官，使誰如移書京兆尹，遣與胡組俱送京兆尹，不 受，複還。及組日滿當去，皇孫思慕，吉以私錢顧組，令留與郭徽卿並養數月，乃遣組 去。後少內嗇夫白吉曰：『食皇孫亡詔令』。時，吉得食米肉，月月以給皇孫。吉即時 病，輒使臣尊朝夕請問皇孫，視省席蓐燥濕。候伺組、徽卿，不得令晨夜去皇孫敖蕩， 數奏甘毳食物。所以擁全神靈，成育聖躬，功德已無量矣。時豈豫知天下之福，而徼其 報哉！誠其仁恩內結於心也。雖介之推割肌以存君，不足以比。教宣皇帝時，臣上書言 狀，幸得下吉，吉謙讓不敢自伐，刪去臣辭，專歸美於組、徽卿。組、徽卿皆以受田宅 賜錢，吉封為博陽侯，臣尊不得比組、徽卿。臣年老居貧，死在旦暮，欲終不言，恐使 有功不著。吉子顯坐微文奪爵為關內侯，臣愚以為宜複其爵邑，以報先入功德。」先是 ，顯為太僕十餘年，與官屬大為奸利，臧千餘萬，司隸校尉昌案劾，罪至不道，奏請逮 捕。上曰：「故丞相吉有舊恩，朕不忍絕。」免顯官，奪邑四百戶。後複以為城門校尉 。顯卒，子昌嗣爵關內侯。

成帝時，修廢功，以吉舊恩尤重，鴻嘉元年制詔丞相禦史：「蓋聞褒功德，繼絕統 ，所以重宗廟，廣賢聖之路也。故博陽侯吉以舊恩有功而封，今其祀絕，朕甚憐之。夫 善善及子孫，古今之通誼也，其封吉孫中郎將、關內侯昌為博陽侯，奉吉後。」國絕三 十二歲複續雲。昌傳子至孫，王莽時乃絕。

贊曰：古之制名，必繇象類，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故經謂君為元首，臣為股肱， 明其一體，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勢也。近觀漢相，高祖開基 ，蕭、曹為冠，孝宣中興，丙、魏有聲。是時，黜陟有序，眾職修理，公卿多稱其位， 海內興於禮讓。覽其行事，豈虛乎哉！

漢書 卷七十五

【眭兩夏侯京翼李傳第四十五】

眭弘字孟，魯國蕃人也。少時好俠，鬥雞走馬，長乃變節，從嬴公受《春秋》。以 明經為議郎，至符節令。

孝昭元鳳三年正月，泰山、萊蕪山南匈匈有數千人聲，民視之，有大石自立，高丈 五尺，大四十八圍，入地深八尺，三石為足。石立後有白烏數千下集其旁。是時，昌邑 有枯社木臥複生，又上林苑中大柳樹斷枯臥地，亦自立生，有蟲食樹葉成文字，曰「公 孫病已立」，孟推《春秋》之意，以為「石、柳，皆陰類，下民之象；泰山者，岱宗之 嶽，王者易姓告代之外。今大石自立，僵柳複起，非人力所為，此當有從匹夫為天子者 。枯社木複生，故廢之家公孫氏當復興者也。」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說曰：「先師董 仲舒有言，雖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漢家堯後，有傳國之運。漢帝宜誰差 天下，求索賢人，禪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週二王后，以承順天命。」孟使友 人內官長賜上此書。時，昭帝幼，大將軍霍光秉政，惡之，下其書廷尉。奏賜、孟妄設 襖言惑眾，大逆不道，皆伏誅。後五年，孝宣帝興於民間，即位，徵孟子為郎。

夏侯始昌，魯人也。通《五經》，以《齊詩》、《尚書》教授。自董仲舒、韓嬰死 後，武帝得始昌，甚重之。始昌明於陰陽，先言柏梁臺災曰，至期日果災。時，昌邑王 以少子愛，上為選師，始昌為太傅。年老，以壽終。族子勝亦以儒顯名。

夏侯勝字長公。初，魯共王分魯西寧鄉以封子節侯，別屬大河，大河後更名東平， 故勝為東平人。勝少孤，好學，從始昌受《尚書》及《洪範五行傳》，說災異。後事□ 卿，又從歐陽氏問。為學精孰，所問非一師也。善說禮服。徵為博士、光祿大夫。會昭 帝崩，昌邑王嗣立，數出。勝當乘輿前諫曰：「天久陰而不雨，臣下有謀上者，陛下出 欲何之？」王怒，謂勝為襖言，縛以屬吏。吏白大將軍霍光，光不舉法。是時，光與車 騎將軍張安世謀欲廢昌邑王。光讓安世以為洩語，安世實不言。乃召問勝，勝對言：「 在《洪範傳》曰『皇之不極，厥罰常陰，時則下人有伐上者』，惡察察言，故雲臣下有 謀。」光、安世大驚，以此益重經術士。後十餘日，光卒與安世白太后，廢昌邑王，尊 立宣帝。光以為群臣奏事東宮，太后省政，宜知經術，白令勝用《尚書》授太后。遷長 信少府，賜爵關內侯，以與謀廢立，定策安宗廟，益千戶。

宣帝初即位，欲褒先帝，詔丞相禦史曰：「朕以眇身，蒙遺德，承聖業，奉宗廟， 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仁誼，厲威武，北征匈奴，單於遠循，南平氐羌、昆明、甌駱兩 越，東定□、貉、朝鮮，廓地斥境，立郡縣，百蠻率服，款塞自至，珍貢陳於宗廟；協 音律，造樂歌，薦上帝，封太山，立明堂，改正朔，易服色；明開聖緒，尊賢顯功，興 滅繼絕，褒周之後；備天地之禮，廣道術之路。上天報況，符瑞並應，寶鼎出，白麟獲 ，海效巨魚，神人並見，山稱萬歲。功德茂盛，不能盡宣，而廟樂未稱，朕甚悼焉。其 與列侯、二千石、博士議。」於是群臣大議廷中，皆曰：「宣如詔書。」長信少府勝獨 曰：「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 百姓流離，物故者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積至今未複。亡德澤於 民，不宜為立廟樂。」公卿共難勝曰：「此詔書也。」勝曰：「詔書不可用也。人臣之 誼，宜直言正論，非苟阿意順指。議已出口，雖死不悔。」於是丞相義，御史大夫廣明 劾奏勝非議詔書，毀先帝，不道，及丞相長史黃霸阿縱勝，不舉劾，俱下獄。有司遂請 尊孝武帝廟為世宗廟，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下世世獻納，以明盛 德。武帝巡狩所幸郡國凡四十九，皆立廟，如高祖、太宗焉。

勝、霸既久系，霸欲從勝受經，勝辭以罪死。霸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勝賢其言，遂授之。系再更冬，講論不怠。

至四年夏，關東四十九郡同日地動，或山崩，壞城郭室屋，殺六千餘人。上乃素服 ，避正殿，遣使者吊問吏民，賜死者棺錢。下詔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 業，託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曩者地震北海、琅邪，壞祖宗廟，朕甚懼焉。其與列侯 、中二千石博問術士，有以應變，補朕之闕，毋有所諱。」因大赦。勝出為諫大夫、給 事中，霸為揚州剌吏。

勝為人質樸守正，簡易亡威儀。見時謂上為君，誤相字於前，上亦以是親信之。嘗 見，出道上語，上聞而讓勝，勝曰：「陛下所言善，臣故揚之。堯言布於天下，至今見 誦。臣以為可傳，故傳耳。」朝廷每有大議，上知勝素直，謂曰：「先生通正言，無懲 前事。」

勝複為長信少府，遷太子太傅。受詔撰《尚書》、《論語說》，賜黃金百斤。年九 十卒官，賜塚塋，葬平陵。太后賜錢二百萬，為勝素服五日，以報師傅之恩，儒者以為 榮。

始，勝每講授，常謂諸生曰：「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 。學經不明，不如歸耕。」

勝從父子建字長卿，自師事勝及歐陽高，左右採獲，又從《五經》諸儒問與《尚書 》相出入者，牽引以次章句，具文飾說。勝非之曰：「建所謂章句小儒，破碎大道。」 建亦非勝為學疏略，難以應敵。建卒自顓門名經，為議郎、博士，至太子少傅。勝子兼 為左曹太中大夫，孫堯至長信少府、司農、鴻臚，曾孫蕃郡守、州牧、長樂少府。勝同 產弟子賞為梁內史，梁內史子定國為豫章太守。而建子千秋亦為少府、太子少傅。

京房字君明，東郡頓丘人也。治《易》，事梁人焦延壽。延壽字贛。贛貧賤，以好 學得幸梁王。梁王共其資用，令極意學。既成，為郡史，察舉補小黃令。以候司先知奸 邪，盜賊不得發。愛養吏民，化行縣中。舉最當遷，三老官屬上書願留贛，有詔許增秩 留，卒於小黃。贛常曰：「得我道以亡身者，必京生也。」其說長於災變，分六十四卦 ，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佔驗。房用之尤精。好鐘律，知音聲。初元四年 以孝廉為郎。

永光、建昭間，西羌反，日蝕，又久青亡光，陰霧不精。房數上疏，先言其將然， 近數月，遠一歲，所言屢中，天子說之。數召見問，房對曰：「古帝王以功舉賢，則萬 化成，瑞應著，末世以毀譽取人，故功業廢而致災異。宜令百官各試其功，災異可息。

詔使房作其事，房奏考功課吏法。上令公卿朝臣與房會議溫室，皆以房言煩碎，令上下 相司，不可許。上意鄉之。時，部刺史奏事京師，上召見諸刺史，令房曉以課事，刺史 複以為不可行。唯御史大夫鄭私、光祿大夫周堪初言不可，後善之。

是時，中書令石顯顓權，顯友人五鹿充宗為尚書令，與房同經，論議相非。二人用 事，房嘗宴見，問上曰：「幽、厲之君何以危？所任者何人也？」上曰：「君不明，而 所任者巧佞。」房曰：「知其巧佞而用之邪，將以為賢也？」上曰：「賢之。」房曰： 「然則今何以知其不賢也？」上曰：「以其時亂而君危知之。」房曰：「若是，任賢必 治，任不肖必亂，必然之道也。幽、厲何不覺寤而更求賢，曷為卒任不肖以至於是？」 上曰：「臨亂之君各賢其臣，令皆覺寤，天下安得危亡之君？」房曰：「齊桓公、秦二 世亦嘗聞此君而非笑之，然則任豎習、趙高、政治日亂，盜賊滿山，何不以幽、厲蔔之 而覺寤乎？」上曰：「唯有道者能以往知來耳。」房因免冠頓首，曰：「《春秋》紀二 百四十二年災異，以視萬世之君。今陛下即位已來，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湧， 地震石隕，夏霜冬雷，春凋秋榮，隕霜不殺，水旱螟蟲，民人饑疫，盜賊不禁，刑人滿 市，《春秋》所記災異盡備。陛下視今為治邪，亂邪？」上曰：「亦極亂耳。尚何道！ 」房曰：「今所任用者誰與？」上曰：「然幸其愈於彼，又以為不在此人也。」房曰： 「夫前世之君亦皆然矣。臣恐後之視今，猶今之視前也。」上良久乃曰：「今為亂者誰 哉？」房曰：「明主宜自知之。」上曰：「不知也，如知，何故用之？」房曰：「上最 所信任，與圖事帷幄之中進退天下之士者是矣。」房指謂石顯，上亦知之，謂房曰：「 已諭。」

房罷出，後上令房上弟子曉知考功課吏事者，欲試用之。房上中郎任良、姚平，「 願以為刺史，試考功法，臣得通籍殿中，為奏事，以防雍塞。」石顯、五鹿充宗皆疾房 ，欲遠之，建言宜試以房為郡守。元帝於是以房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居，得以考功法 治郡。房自請，願無屬刺史，得除用它郡人，自第吏千石已下，歲竟乘傳奏事。天子許 焉。

房自知數以論議為大臣所非，內與石顯、五鹿充宗有隙，不欲遠離左右，及為太守 ，憂懼。房以建昭二年二月朔拜，上封事曰：「辛酉已來，蒙氣衰去，太陽精明，臣獨 欣然，以為陛下有所定也。然少陰倍力而乘消息。臣疑陛下雖行此道，猶不得如意，臣 竊悼懼。守陽平侯鳳欲見未得，至己卯，臣拜為太守，此言上雖明下猶勝之效也。臣出 之後，恐必為用事所蔽，身死而功不成，故願歲盡乘傳奏事，蒙哀見許。乃辛巳，蒙氣 複乘卦，太陽侵色，此上大夫覆陽而上意疑也。已卯、庚辰之間，必有欲隔絕臣令不得 乘傳奏事者。」

房未發，上令陽平侯鳳承製詔房，止無乘傳奏事。房意愈恐，去至新豐，因郵上封 事曰：「臣前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法曰：『道人始去，寒，湧水為災。』至其七 月，湧水出。臣弟子姚平謂臣曰：『房可謂知道，未可謂通道也。房言災異，未嘗不中 ，今湧水已出，道人當遂死，尚複何言？』臣曰：『陛下至仁，於臣尤厚，雖言而死， 臣猶言也。』平又曰：『房可謂小忠，未可謂大忠也。昔秦時趙高用事，有正先者，非 刺高而死，高威自此成，故秦之亂，正先趣之。』今臣得出守郡，自詭效功，恐未效而 死。惟陛下毋使臣塞湧水之異，當正先之死，為姚平所笑。」

房至陝，複上封事曰：「乃丙戌小雨，丁亥蒙氣去，然少陰並力而乘消息，戊子益 甚，到五十分，蒙氣複起。此陛下欲正消息，雜卦之黨並力而爭，消息之氣不勝。強弱 安危之機不可不察。己醜夜，有還風，盡辛卯，太陽複侵色，至癸巳，日月相薄，此邪 陰同力而太陽為之疑也。臣前白九年不改，必有星亡之異。臣願出任良試考功，臣得居 內，星亡之異可去。議者知如此於身不利，臣不可蔽，故雲使弟子不若試師。臣為刺史 又當奏事，故複雲為刺史恐太守不與同心，不若以為太守，此其所以隔絕臣也。陛下不 違其言而遂聽之，此乃蒙氣所以不解，太陽亡色者也。臣去朝稍遠，太陽侵色益甚，唯 陛下毋難還臣而易逆天意。邪說雖安於人，天氣必變，故人可欺，天不可欺也，願陛下 察焉。」房去月餘，竟徵下獄。

初，淮陽憲王舅張博從房受學，以女妻房。房與相親，每朝見，輒為博道其語，以 為上意欲用房議，而群臣惡其害己，故為眾所排。博曰：「淮陽王上親弟，敏達好政， 欲為國忠。今欲令王上書求入朝，得佐助房。」房曰：「得無不可？」博曰：「前楚王 朝薦士，何為不可？」房曰：「中書令石顯、尚書令五鹿君相與合同，巧佞之人也，事 縣官十餘年；及丞相韋侯，皆久亡補於民，可謂亡功矣。此尤不欲行考功者也。淮陽王 即朝見，勸上行考功，事善；不然，但言丞相、中書令任事久而不治，可休丞相，以御 史大夫鄭弘代之，遷中書令置他官，以鉤盾令徐立代之，如此，房考功事得施行矣。」 博具從房記諸所說災異事，因令房為淮陽王作求朝奏草，皆持柬與淮陽王。石顯微司具 知之，以房親近，未敢言。及房出守郡，顯告房與張博通謀，非謗政治，歸惡天子，詿 誤諸侯王，語在《憲王傳》。初，房見道幽、厲事，出為御史大夫鄭弘言之。房、博皆 棄市，弘坐免為庶人。房本姓李，推律自定為京氏，死時年四十一。

翼奉字少君，東海下邳人也。治《齊詩》，與蕭望之、匡衡同師。三人經術皆明， 衡為後進，望之施之政事，而奉□學不仕，好律曆陰陽之佔。元帝初即位，諸儒薦之， 徵待詔宦者署，數言事宴見，天子敬焉。

時，平昌侯王臨以宣帝外屬侍中，稱詔欲從奉學其術。奉不肯與言，而上封事曰： 「臣聞之於師，治道要務，在知下之邪正。人誠鄉正，雖愚為用；若乃懷邪，知益為害 。知下之術，在於六情十二律而已。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貪狼，申子主之。東方之情 ，怒也；怒行陰賊，亥卯主之。貪狼必待陰賊而後動，陰賊必待貪狼而後用，二陰並行 ，是以王者忌子卯也。《禮經》避之，《春秋》諱焉。南方之情，惡也；惡行廉貞，寅 午主之。西方之情，喜也；喜行寬大，已酉主之。二陽並行，是以王者吉午酉也。《詩 》曰：『吉日庚午。』上方之情，樂也；樂行奸邪，辰未主之。下方之情，哀也；哀行 公正，戌醜主之。辰未屬陰，戌醜屬陽，萬物各以其類應。今陛下明聖虛靜以待物至， 萬事雖眾，何聞而不諭，豈況乎執十二律而禦六情！於以知下參實，亦甚優矣，萬不失 一，自然之道也。乃正月癸未日加申，有暴風從西南來。未主奸邪，申主貪狼，風以大 陰下抵建前，是人主左右邪臣之氣也。平昌侯比三來見臣，皆以正辰加邪時。辰為客， 時為主人。以律知人情，王者之秘道也，愚臣誠不敢以語邪人。」

上以奉為中郎，召問奉：「來者以善日邪時，孰與邪日善時？」奉對曰：「師法用 辰不用日。辰為客，時為主人。見於明主，侍者為主人。辰正時邪，見者正，侍者邪；

辰邪時正，見者邪，侍者正。忠正之見，侍者雖邪，辰時俱正；大邪之見，侍者雖正， 辰時俱邪。即以自知侍者之邪，而時邪辰正，見者反邪；即以自知侍者之正，而時正辰 邪，見者反正。辰為常事，時為一行。辰疏而時精，其效同功，必參五觀之，然後可知 。故曰：察其所繇，省其進退，參之六合五行，則可以見人性，知人情。難用外察，從 中甚明，故詩之為學，情性而已。五性不相害，六情更興廢。觀性以曆，觀情以律，明 主所宜獨用，難與二人共也。故曰：『顯諸仁，臧諸用。』露之則不神，獨行則自然矣 ，唯奉能用之，學者莫能行。」

是歲，關東大水，郡國十一饑，疫尤甚。

上乃下詔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 ，勿租稅；損大官膳，減樂府員，損苑馬，諸官館稀禦幸者勿繕治；太僕、少府減食谷 馬，水衡省食肉獸。明年二月戊午，地震。其夏，劉地人相食。七月己酉，地複震。上 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厥命。今朕 共承天地，託於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並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午， 地大震於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厭殺人眾，山 崩地裂，水泉湧出。一年地再動，天惟降災，震驚朕躬。治有大虧，咎至於此。夙夜兢 兢，不通大變，深懷鬱悼，未知其序。比年不登，元元因乏，不勝饑寒，以陷刑辟，朕 甚閔焉，□怛於心。已詔吏虛倉廩，開府臧，振救貧民，群司其茂思天地之戒，有可蠲 除減省以便萬姓者，各條奏。悉意陳朕過失，靡有所諱。」因赦天下，舉直言極諫之士 。奉奏封事曰：

臣聞之於師曰，天地設位，懸日月，布星辰，分陰陽，定四時，列五行，以視聖人 ，名之曰道。聖人見道，然後知王治之象，故畫州土，建君臣，立律曆，陳成敗，以視 賢者，名之曰經。賢者見經，然後知人道之務，則《詩》、《書》、《易》、《春秋》 、《禮》、《樂》是也。《易》有陰陽，《詩》有五際，《春秋》有災異，皆列終始， 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至秦乃不說，傷之以法，是以大道不通，至於滅亡 。今陛下明聖，深懷要道，燭臨萬方，佈德流惠，靡有闕遺。罷省不急之用，振救困貧 ，賦醫藥，賜棺錢，恩澤甚厚。又舉直言，求過失，盛德純備，天下幸甚。

臣奉竊學《齊詩》，聞五際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蝕、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猶 巢居知風，穴處知雨，亦不足多，適所習耳。臣聞人氣內逆，則感動天地；天變見於星 氣日蝕，地變見於奇物震動。所以然者，陽用其精，陰用其形，猶人之有五臟六體，五 臟象天，六體象地。故髒病則氣色發於面，體病則欠申動於貌。今年太陰建於甲戌，律 以庚寅初用事，曆以甲午從春。曆中甲庚，曆得參陽，性中仁義，情得公正貞廉，百年 之精歲也。正以精歲，本首王位，日臨中時接律而地大震，其後連月久陰，雖有大令， 猶不能複，陰氣盛矣。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親親，必有異姓以明賢賢，此聖王之所以 大通天下也。同姓親而易進，異姓疏而難通，故同姓一，異姓五，乃為平均。今左右亡 同姓，獨以舅後之家為親，異姓之臣又疏。二後之黨滿朝，非特處位，勢尤奢僭過度， 呂、霍、上官足以蔔之，甚非愛人之道，又非後嗣之長策也。陰氣之盛，不亦宜乎！

臣又聞未央、建章、甘泉宮才人各以百數，皆不得天性。若杜陵園，其已禦見者， 臣子不敢有言，雖然，太皇太后之事也。及諸侯王園，與其後宮，宜為設員，出其過制 者，此損陰氣應天救邪之道也。今異至不應，災將隨之。其法大水，極陰生陽，反為大 旱，甚則有火災，春秋宋伯□是矣。唯陛下財察。

明年夏四月乙未，孝武園白鶴館災。奉自以為中，上疏曰：「臣前上五際地震之效 ，曰極陰生陽，恐有火災。不合明聽，未見省答，臣竊內不自信。今白鶴館以四月乙未 ，時加於卯，月宿亢災，與前地震同法。臣奉乃深知道之可信也。不勝拳拳，願複賜間 ，卒其終始。」

上複延問以得失。奉以為祭天地於雲陽汾陰，及諸寢廟不以親疏迭毀，皆煩費，違 古制。又宮室苑囿，奢泰難供，以故民困國虛，亡累年之畜。所繇來久，不改其本，難 以末正，乃上疏曰：

臣聞昔者盤庚改邑以興殷道，聖人美之。竊聞漢德隆盛，在於孝文皇帝躬行節儉， 外省徭役。其時未有甘泉、建章及上林中諸離宮館也。未央宮又無高門、武臺、麒麟、 鳳皇、白虎、玉堂、金華之殿，獨有前殿、曲臺、漸臺、宣室、溫室、承明耳。孝文欲 作一臺，度用百金，重民之財，廢而不為，其積土基，至今猶存，又下遺詔，不起山墳 。故其時天下大和，百姓洽足，德流後嗣。

如令處於當今，因此制度，必不能成功名。天道有常，王道亡常，亡常者所以應有 常也。必有非常之主，然後能立非常之功。臣願陛下徙都於成周，左據成皋，右阻黽池 ，前鄉崧高，後介大河，建滎陽，扶河東，南北千里以為關，而入敖倉；地方百里者八 九，足以自娛；東厭諸侯之權，西遠羌胡之難，陛下共已亡為，按成周之居，兼盤庚之 德，萬歲之後，長為高宗。漢家郊兆寢廟祭祀之禮多不應古，臣奉誠難亶居而改作，故 願陛下遷都正本。眾制皆定，亡複繕治宮館不急之費，歲可餘一年之畜。

臣聞三代之祖積德以王，然皆不過數百年而絕。周至成王，有上賢之材，因文、武 之業，以周、召為輔，有司各敬其事，在位莫非其人。天下甫二世耳，然周公猶作詩、 書深戒成王，以恐失天下。《書》則曰：「王毋若殷王紂。」其《詩》則曰：「殷之未 喪師，克配上帝；宜監於殿，駿命不易。」今漢初取天下，起於豐沛，以兵征伐，德化 未洽，後世奢侈，國家之費當數代之用，非直費財，又乃費士。孝武之世，暴骨四夷， 不可勝數。有天下雖未久，至於陛下八世九主矣，雖有成王之明，然亡周、召之佐。今 東方連年饑饉，加之以疾疫，百姓菜色，或至相食。地比震動，天氣混濁，日光侵奪。

繇此言之，執國政者豈可以不懷怵惕而戒萬分之一乎！故臣願陛下因天變而徙都，所謂 與天下更始者也。天道終而複始，窮則反本，故能延長而亡窮也。今漢道未終，陛下本 而始之，於以永世延祚，不亦優乎！如因丙子之孟夏，順太陰以東行，到後七年之明歲 ，必有五年之餘蓄，然後大行考室之禮，雖周之隆盛，亡以加此。唯陛下留神，詳察萬 世之策。

書奏，天子異其意，答曰：「問奉：今園廟有七，雲東徙，狀何如？」奉對曰「昔 成王徙洛，般庚遷殷，其所避就，皆陛下所明知也。非有聖明，不能一變天下之道。臣 奉愚戇狂惑，唯陛下裁赦。」

其後，貢禹亦言當定迭毀禮，上遂從之。及匡衡為丞相，奏徙南北郊，其議皆自奉 發之。

奉以中郎為博士、諫大夫，年老以壽終。子及孫，皆以學在儒官。

李尋字子長，平陵人也。治《尚書》，與張孺、鄭寬中同師。寬中等守師法教授， 尋獨好《洪範》災異，又學天文月令陰陽。事丞相翟方進，方進亦善為星曆，除尋為吏 ，數為翟侯言事。帝舅曲陽侯王根為大司馬票騎將軍，厚遇尋。是時多災異，根輔政， 數虛己問尋。尋見漢家有中衰厄會之象，其意以為且有洪水為災，乃說根曰：

《書》雲「天聰明」，蓋言紫宮極樞，通位帝紀，太微四門，廣開大道，五經六緯 ，尊術顯士，翼張舒布，燭臨四海，少微處士，為比為輔，故次帝廷，女宮在後。聖人 承天，賢賢易色，取法於此。天官上相上將，皆顓面正朝，憂責甚重，要在得人。得人 之效，成敗之機，不可不勉也。昔秦穆公說諓々之言，任仡仡之勇，身受大辱，社稷幾 亡。悔過自責，思惟黃發，任用百里奚，卒伯西域，德列王道。二者禍福如此，可不慎 哉！

夫士者，國家之大寶，功名之本也。將軍一門九候，二十硃輪，漢興以來，臣子貴 盛，未嘗至此。夫物盛必衰，自然之理，唯有賢友強輔，庶幾可以保身命，全子孫，安 國家。

《書》曰：「曆象日月星辰」，此言仰視天文，俯察地理，觀日月消息，侯星辰行 伍，揆山川變動，參人民謠俗，以製法度，考禍福。舉措悖逆，咎敗將至，徵兆為之先 見。明君恐懼修正，側身博問，轉禍為福；不可救者，即蓄備以待之，故社稷亡憂。

竊見往者赤黃四塞，地氣大發，動土竭民，天下擾亂之徵也。彗星爭明，庶雄為桀 ，大寇之引也。此二者已頗效矣。城中訛言大水，奔走上城，朝廷驚駭，女孽入宮，此 獨未效。間者重以水泉湧溢，旁宮闕仍出。月、太白入東井，犯積水，缺天淵。日數湛 於極陽之色。羽氣乘宮，起風積雲。又錯以山崩地動，河不用其道。盛冬雷電，潛龍為 孽。繼以隕星流彗，維、填上見，日蝕有背鄉。此亦高下易居，洪水之徵也。不憂不改 ，洪水乃欲蕩滌，流彗乃欲掃除；改之，則有年亡期。故屬者頗有變改，小貶邪猾，日 月光精，時雨氣應，此皇天右漢亡已也，何況致大改之！

宜急博求幽隱，拔擢天士，任以大職。諸□茸佞諂，抱虛求進，乃用殘賊酷虐聞者 ，若此之徒，皆嫉善憎忠，壞天文，敗地理，湧躍邪陰，湛溺太陽，為主結怨於民，宜 以時廢退，不當得居位。誠必行之，兇災銷滅，子孫之福不旋日而至。政治感陰陽，猶 鐵炭之低卬，見效可信者也。及諸蓄水連泉，務通利之。修舊堤防，省池澤稅，以助損 邪陰之盛。案行事，考變易，訛言之效，未嘗不至。請徵韓放，掾周敞、王望可與圖之 。

相於是薦尋。哀帝初即位，召尋待詔黃門，使侍中衛尉傅喜問尋曰：「間者水出地 動，日月失度，星辰亂行，災異仍重，極言毋有所諱。」尋對曰：

陛下聖德，尊天敬地，畏命重民，悼懼變異，不忘疏賤之臣，幸使重臣臨問，愚臣 不足以奉明詔。竊見陛下新即位，開大明，除忌諱，博延名士，靡不並進。臣尋位卑術 淺，過隨眾賢待詔，食太官，衣禦府，久汙玉堂之署。比得召見，亡以自效。複特見延 問至誠，自以逢不世出之命，願竭愚心，不敢有所避，庶幾萬分有一可採。唯棄須臾之 間，宿留瞽言，考之文理，稽之《五經》，揆之聖意，以參天心。夫變異之來，各應象 而至，臣謹條陳所聞。

《易》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夫日者，眾陽之長，輝光所燭，萬裡同晷 ，人君之表也。故日將旦，清風發，群陰伏，君以臨朝，不牽於色。日初出，炎以陽， 君登朝，佞不行，忠直進，不蔽障。日中輝光，君德盛明，大臣奉公。日將入，專以一 ，君就房，有常節。君不修道，則日失其度，闇昧亡光。各有雲為：其於東方作，日初 出時，陰雲邪氣起者，法為牽於女謁，有所畏難；日出後，為近臣亂政；日中，為大臣 欺誣；日且入，為妻妾役使所營。間者日尤不精，光明侵奪失色，邪氣珥蜺數作。本起 於晨，相連至昏，其日出後至日中間差愈。小臣不知內事，竊以日視陛下志操，衰於始 初多矣。其咎恐有以守正直言而得罪者，傷嗣害世，不可不慎也。唯陛下執乾剛之德， 強志守度，毋聽女謁邪臣之態。諸保阿乳母甘言悲辭之託，斷而勿聽。勉強大誼，絕小 不忍；良有不得已，可賜以貨財，不可私以官位，誠皇天之禁也。日失其光，則星辰放 寬。陽不能制陰，陰桀得作。間者太白正晝經天。宜隆德克躬，以執不軌。

臣聞月者，眾陰之長，銷息見伏，百里為品，千里立表，萬裡連紀，妃後大臣諸侯 之象也。朔晦正終始，弦為繩墨，望成君德，春夏南，秋冬北。間者，月數以春夏與日 同道，過軒轅上後受氣，入太微帝廷揚光輝，犯上將近臣，列星皆失色，厭厭如滅，此 為母后與政亂朝，陰陽俱傷，兩不相便。外臣不知朝事，竊信天文即如此，近臣已不足 仗矣。屋大柱小，可為寒心。唯陛下親求賢士，無強所惡，以崇社稷，尊強本朝。

臣聞五星者，五行之精，五帝司命，應王者號令為之節度。歲星主歲事，為統首， 號令所紀，今失度而盛，此君指意欲有所為，未得其節也。又填星不避歲星者，後帝共 政，相留於奎、婁，當以義斷之。熒惑往來亡常，周曆兩宮，作態低卬，入天門，上明 堂，貫尾亂宮。太白髮越犯庫，兵寇之應也。貫黃龍，入帝庭，當門而出，隨熒惑入天 門，至房而分，欲與熒惑為患，不敢當明堂之精。此陛下神靈，故禍亂不成也。熒惑厥 弛，佞巧依勢，微言毀譽，進類蔽善。太白出端門，臣有不臣者。火入室，金上堂，不 以時解，其憂兇。填、歲相守，又主內亂。宜察蕭牆之內，毋急親疏之微，誅放佞人， 防絕萌牙，以蕩滌濁濊，消散積惡，毋使得成禍亂。辰星主正四時，當效於四仲；四時 失序，則辰星作異。今出於歲首之孟，天所以譴告陛下也。政急則出早，政緩則出晚， 政絕不行則伏不見而為彗□。四孟皆出，為易王命；四季皆出，星家所諱。今幸獨出寅 孟之月，蓋皇天所以篤右陛下也，宜深自改。

治國故不可以慼慼，欲速則不達。經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加以號令不順 四時，既往不咎，來事之師也。間者春三月治大獄，時賊陰立逆，恐歲小收；季夏舉兵 法，時寒氣應，恐後有霜雹之災；秋月行封爵，其月土濕奧，恐後有雷雹之變。夫以喜 怒賞罰，而不顧時禁，雖有堯、舜之心，猶不能致和。善言天者，必有效於人。設上農 夫而欲冬田，肉袒深耕，汗出種之，然猶不生者，非人心不至，天時不得也。《易》曰 ：「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書》曰：「敬授民時。」故 古之王者，尊天地，重陰陽，敬四時，嚴月令。順之以善政，則和氣可立致，猶□鼓之 相應也。今朝廷忽於時月之令，諸侍中、尚書近臣宜皆令通知月令之意，設群下請事；

若陛下出令有謬於時者，當知爭之，以順時氣。

臣聞五行以水為本，其星玄武婺女，天地所紀，終始所生。水為準平，王道公正修 明，則百川理，落脈通；偏黨失綱，則踴溢為敗。《書》雲「水曰潤下」，陰動而卑， 不失其道。天下有道，則河出圖，洛出書，故河、洛決溢，所為最大。今汝、潁畎澮皆 川水漂踴，與雨水並為民害，此《詩》所謂「燁燁震電，不寧不令，百川沸騰」者也。

其咎在於皇甫卿士之屬。唯陛下留意詩人之言，少抑外親大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