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公案

## 第七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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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準題本 恩賞一年俸

眾朝臣謝恩已畢，一齊站起，與施公拉手賀喜；散出朝來，乘轎騎馬，各回府宅內 。九門提督心有病，見賢臣並未提他，心中知情，哈著腰兒，向賢臣拉了拉手，彼此一 笑，都不說破，分別各乘馬回府。

賢臣頓轡加鞭，離府門不遠，瞧見門前多人鬧吵。原是內監。看見賢臣，一齊發怒 ，跑過攔路說話，叫聲：「府尹，今朝上門拚命！井水不犯河水。為什麼無緣無故參我 們一本？」

眾太監當中有些又望賢臣講話，叫聲：「施老爺，求恕我等。怎麼想個法兒，把此 事消滅，方感大情。」言罷站起，望施公深深一躬到地。施公行禮相還，帶笑回答說： 「眾位老爺，不用為難，我有主意。」把嘴伸到衛公耳邊，悄語低言，嘰嘰喳喳只見衛 太監點著頭說：「如此甚妙，只求老爺婉轉些兒。」

又叫：「梁老爺走罷！」隨即告辭。

且說施公想起董成告金之故，吩咐進衙。施公到大門上馬，家人跟隨，登時到順天 府門。衙役一見本官，不敢怠慢，青衣喊道進衙。至滴水下馬，賢臣上堂升座。眾役喊 堂已畢，只見去逐秧歌腳的公差陳虎，上堂跪倒回話：「小的奉命曉諭各堂子的，限十 日以內，把秧歌腳趕出外。回稟大老爺。」施公一擺手，公差叩頭退下。

又聽衙外喧嘩，見二人走進大門，上堂跪下，年紀均在三十上下。賢臣說：「你們 來何事？從實訴來。」二人見問，一個叩頭，口尊：「老爺，小的二人乃係親兄弟。父 母早喪。弟兄分居。小的姓富，名叫富仁；他叫富義。因為弟在家遺失銀子，他說小的 偷去。因此爭吵相打，告到大老爺臺下斷明。」施公聞聽，下問：「你是兄，他是弟， 你二人各住，他的銀子怎麼說你偷去？不知住在哪裡？家中還有什麼人？從實講來，不 許放刁。」富仁說：「太爺容稟：小的家住東沿河，金太監寺對過，街西。妻子錢氏。

女兒今年十二歲，叫他大叔。現小的裱行手藝。全家三口，小的年三十八歲；妻三十四 歲。因無買賣柴米之錢，聽見兄弟要賣房子，可得銀二十兩。小的無處借貸，無奈問他 借二兩，未應；留小的吃飯。兄弟去買東西。小的等了多時，外房只弟婦一人，似覺不 便，是以小的走出回家。剛然坐下，見弟跟我來要銀子。回說小的未見他的銀子。

他即動氣。街居相勸，總是不聽，把小的衣服拉破是實。」賢臣聽了，叫聲：「富 仁，你倒見過他的銀子無有？」回答：「小的並沒見過。他憑空訛詐。」賢臣說：「這 就奇了！你且下去。」

富仁叩頭下堂。施公又叫：「富義，本府問你，家中有什麼人？作何生意？銀子放 在何處？從實言來。」口尊：「大老爺，容小的細稟：小的家住鐘鼓樓後。妻何氏，年 三十二歲；小的三十五歲；子名索桂，八歲。做錢鋪生意，因乏銀錢，才把鋪屋變賣， 銀價二十兩，心想添在鋪內。片時兄長前來借貸。有心周濟他，未等出口，小的留兄吃 飯。我出去沽酒回來，兄長回家去了。小的隨即拉開抽屜，就不見銀兩。妻子說：『屋

中大伯坐著；又聽抽屜之聲。自兄長去後，再後無人來。」賢臣聞聽，叫聲：「富義， 你賣房二十兩銀子，共是幾塊？」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