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公案

## 第三四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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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金釵銀匠訴冤 悟銅鏡縫工起解

話說吳質仁在典當內，偶見自制金釵，係贈嫁婉姑之物，因知此中有異；更慮他表 弟與胞妹婉姑此中定有冤情，因請那當典內的主人設法，將那質釵的圈留起來；他便一 面繕具狀詞，趕緊到了漕督衙門投告，求施公代他申冤。施公見了狀詞，當即升堂，將 吳質仁帶上問道：「你有何冤枉？可從實招來！」吳質仁磕了一個頭，向上訴道：「小 人原籍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

從幼年在北京，從師習學銀工。數年之後，技藝畢業，掙了幾個錢，在北京開了一 爿銀樓。那時原籍家中，尚有老母、弱妹。

這年老母病故，弱妹無依。小人便回原籍，將老母殯葬的清楚，帶了弱妹到京，與 小人一齊居住。彼時弱妹婉姑方才十三歲，原由母親作主，許字同籍一個秀才劉國材。

那時國材尚在書房攻書，還未進學。到前年二十歲上才進學的。小人帶著妹子在京居住 ，小人的妹子恪守閨訓，且極端莊勤儉。那年交十九歲，小人又聞得妹夫劉國材已進學 了。大人的明鑒：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小人就要送妹子於歸。爭奈小人店務冗繁，抽 不出空來。正在煩慮，可巧那年適逢會試之期，小人有個表弟成都彥，是上一科的舉人 ，由原籍進京會試，就住在小人家裡。小人這表弟，真是個至誠君子，守理法的人。不 必說他不存苟且之心，平日見了婦女，真個是目不斜視。小人因此就想到：妹子是要出 嫁的人，小人自己又不能分身親送妹子回籍，難得表弟到此；他又是個誠實可靠的人， 因此就與表弟商量定了：將妹子託他帶回原籍，擇吉於歸，以了婚姻大事。小人的表弟 當時也就答應。小人甚為歡喜。又因妹子的夫家甚為貧窮，妹夫雖然進了學，他家中尚 有老母，就便給人家教讀，每年能得幾何？再加自己房用，將來添兒育女，家用日大， 進項又少，小人的妹子如何度日？因此，小人就多備了些嫁資，又給妹子自制了幾件工 巧的釵飾，一齊交與妹子。擇了日期，就託小人的表弟，將妹子帶回原籍。小人以為了 卻了一件大事，不料妹子與表弟回籍之後，將妹子於歸劉家，第二月忽然妹夫劉國材， 及妹夫的母親，均被殺死。當經妹子喊齊鄰舍投告縣裡。彼時妹子為是親夫及夫母被人

殺害，求縣裡申冤。哪知縣太爺相驗之後，追問小人不在原籍，便將小人的表弟提去；

及至問到同路回籍的緣由，縣太爺就說小人的表弟與今人的妹子：「一對怨女曠夫，豈 有同行數千里，絕無暖昧情事。」又令穩婆驗得小人的妹子果非處女，因即嚴刑拷問。

小人的表弟與小人的妹子只得承認通姦謀殺。

因此小人的表弟與小人的妹子皆抵償問罪 ，業已明正典刑。彼時小人在京尚不知道。後來原籍的親戚寄書，小人方知此事。當時 小人亦以為表弟與妹子存此狗彘之行，理應身受國法；既又想小人的表弟與妹子實非此 無恥之輩，其中難免無冤屈之處，因此疑信難決。現在因離鄉多年，又因妹子與表弟這 件事，故此暫行回籍偵訪偵訪。不料走至治下裕豐典內，與典主說話，忽見典夥手持金 釵一股，到典主面前說道：『此釵製法精巧。因質價太巨，不敢自主，請典主定價。』 彼時小人在旁看見，實小人妹子回籍時贈嫁之物；因思既有此物，小人的表弟與小人的 妹子之冤，當可明白。因此，小人請典主一面將質釵之人設法圈留，一面小人親到臺前 投告。小人實係情急，又念表弟與妹子實在冤枉，為此叩求大人俯念無辜問罪，死者含 冤，急速飛簽將質釵之人提到追究，以求水落石出。感德非淺！」訴畢，又磕了一個頭 ，跪在地下。

施公聽罷，當即準詞，飛簽去提質釵之人；一面飭令吳質仁暫行退下候訊。吳質仁 唯唯退下。施公也即退堂。不一會，差役來報，已將質釵之人提到。施公立刻升堂，問 那人道：「爾喚什麼名字？是哪裡人氏？」那人道：「小人是北京人氏，姓王名六。」 施公道：「爾為何在紹興劉家好盜財物，殺害他母子？

爾可從實招來。」王六見施公問出情真，不覺毛髮悚然。施公見王六有異懼之狀， 也知道是他所為，因將驚堂木一拍道：「該死的強盜！本部堂即將爾的實情察出，爾還 敢不招嗎？」當即望兩旁喊了一聲：「來，將他夾起再問！」王六見要上夾棍，趕即求 道：「小人願招了。」因道：「小人前在京中，訪知吳銀匠嫁妹子，嫁資甚厚。當時便 思盜取，因不便下手，後來即跟著出京。他們沿途又防備得緊，因此一路跟到紹興。那 日劉家喜期，小人即伏在左近。等到親友各散，小人即乘隙入門，暗伏廚下。到了二更 時分，劉家的老婆子到廚房裡來檢點物件。小人怕那老婆子看見不便，即拿出刀來，將 那老婆子殺了。那劉家新郎聽見廚房內有響聲了，也就點了燈火，到廚房照看。小人見 他又來，就也將男子一並殺死。

彼時小人就將劉家男子所穿衣服更換起來，復行秉燭入 房。其時新娘初來，不辨真假。

小人就與新娘同寢。當時就騙他道：『聞說汝兄贈嫁時，有金釵等件，製法頗為精 巧，可能取出與我一看嗎？』其時小人與新娘說話，那新娘以為小人真是他丈夫，因即 將所有贈嫁之物，全行拿出與小人觀看。小人看畢，誇贊了兩句，又令他仍然收好。小 人又與他同寢。等到天明，看見新娘睡熟，小人便將金釵、金釧等物，取來藏在身旁， 越屋而去。此皆小人的實供，小人也自知犯法，求大人明察便了。」

施公聽罷，即喚吳質仁道：「爾可聽清楚嗎？」吳質仁道：「小人聽真了，還求大 人作主才好。」施公道：「爾且在此等侯一月，候本部堂將此案緣由，奏明聖上，候奉 到諭旨，應如何辦理之處，再行給爾定奪。現在本部堂一面移諮浙江撫臺，請將山陰縣 先行革職；並著該縣將全卷查明，隨帶前來歸案訊辦。

一面即奏聞聖上，請旨定奪便了。」吳質仁又磕了一個頭，這才退下。施公又命將 王六交山陰縣監禁。差役答應，將王六帶下。施公退堂，進了書房，更衣已畢，即刻擬 了奏本，並擬明各項罪律。次日簽發出去；又備了諮文，移諮浙撫，請解山陰縣帶同全 卷，迅速到淮歸案，暫且不表。再說張珊珊與小衛玠一案，經施公因夢銅鏡，察出真情 。著令原差趕往丹徒，迅提金二朋到案訊斷。那丹徒原差奉了施公之命，哪敢怠慢，日 夜趲趕，不日已到鎮江。當即在本縣衙門報了文。丹徒縣即將原差喚進，問明一切。原 差便說施公如何審問，如何在監用計，不知如何牽出一個金二朋來。「現在著令小的回 來，拘獲金二朋前去訊詰。」丹徒縣道：「難道許炳文果非小衛玠殺死嗎」

那差人道：「小的也不知其中委曲，但見施大人只問了一問，就叫小的前來提金二 朋了。」丹徒縣道：「既是如此，爾可趕將金二朋提來，好讓本縣備文申解便了。」那 原差聽說，即刻出了衙門，各處查拿金二朋。不到兩日，居然將金二朋捉住，先解到縣 裡。由丹徒縣問明無誤，即日加差押解前往。欲知如何審問金二朋，且看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