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公案

## 第二六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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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理準情差提淫婦 蹈瑕乘隙追指姦夫

卻說施公立刻簽差去提見證小毛、淫婦王李氏，並父李卜仁，就縣署升堂復訊。宿 遷縣旁坐案側。施公便命提原告王陸氏，跪在下面。王陸氏與前供相同。又命提被告。

差役將李氏帶到，跪在下面。施公觀看李氏，頗有嬈態，問道：「你今年多大歲數了？

你丈夫王開槐、女兒秀珍，究竟因何身死？爾可從實招來。」李氏道：「大人容稟。小 婦人二十三歲，憑媒說合，嫁與王開槐為妻。二年就生了秀珍女兒。我婆婆見我易於生 育，也是歡喜。至今年搭交六年，從未怨過他家一句。不意禍從天降，八月初五夜間， 忽然丈夫口稱腹痛，女兒亦是如是。

其時婆婆又不在家，到小婦人姑子家去咧！小婦人起來燒了些姜湯，與丈夫並女兒 服下，哪知仍然疼痛。又當夜深人靜，無處延醫診治，小婦人心想等到明天，再去將婆 婆、姑子接回去，請醫生前來，代他兩個診治。不料天尚未明，丈夫與女兒兩個，一齊 死了。小婦人已是魂不附體，天明便去隔壁朱家，請他家小毛，去接我婆婆、姑子回來 。他就說兒子與孫女兒，全是小婦人謀害死的了，便到縣裡告過。當經縣太爺相驗：並 無傷痕，委係暴病而死。我婆婆才算沒事。小婦人實在冤枉，總要求大人天斷。」施公 道：「本部堂且問你，那一件湖縐的棉襖，是誰送你的咧？」李氏道：「小婦人回到娘 家，向父親要。後來父親做給小婦人的。」施公道：「你丈夫既死，為什麼不在夫家守 節，伏侍孀姑，竟至回到母家，這又是何緣故呢？」李氏道：「當丈夫死後，小婦人也 曾力勸婆婆：兒子雖死，也有你媳婦奉養，你老人家不必過慟哀切。爭奈婆婆罵小婦人 。因想：丈夫是死了，還要遭婆婆辱罵，實在忍氣不過，屢欲自盡，又恐為人議論，說 小婦人害死親夫，畏罪自死。因此小婦人父才將小婦人接了回去－－過了一二月，等婆

婆氣稍平些，再回夫家，並無別故。」

施公聽說，把驚堂一拍，喝道：「好大膽的淫婦！現在有見證在此，等與你對質明 白，那時尚有何說？」命提見證。差役即刻將小毛帶到下面。施公問道：「你就是小毛 ，姓什麼？

多大歲數了？王開槐究竟怎樣身死？你可從實招來。」小毛道：「小的姓韓，在朱 家放牛，今年十五歲。八月初五夜，約三更時分，忽聽隔壁王家有人喊：『救命！』聲 音卻不高。後來又聽見他家小女兒大哭兩聲，也就是不哭了。小的當時也不知何事，只 索罷了。等到天明，忽然王家大奶奶起來，說是他家大爺與他家女兒，全得了病死了。

復又到小的主人家中，央小的去接他婆婆。後來小的閒談中，說起夜間喊求饒命的話， 他家老奶奶就說是『謀死親夫，毒斃幼女』，就去往縣裡告咧！這就是小的實供，別無 虛謊。」施公道：「本部堂問你：他平時夫妻吵鬧，你可知道麼？」小毛道：「小的間 或知道。」又問道：「你可知王開槐不在家，有什麼人到他家來走動呢？」小毛道：「 外人並不曾看見過。」施公又道：「這李氏回孃家，一月去幾次呢？」小毛道：「有時 今去明天來，也有兩三天、三五天不等。」施公聽罷，又命帶李卜仁。差役答應，即刻 帶到，跪在下面。施公問道：「你向來作何營生？年紀幾何？為什麼縱容女兒在家宣淫 ，不加防範？以致謀死親夫，毒斃幼女。爾可從實一一招來，本部堂尚可從寬，兔爾之 罪。」李卜仁在下磕了個頭回道：「小的今年五十八歲，向為裁縫生理。女兒雖時常回 家，只時暫來暫去，連三天都沒在家過的。因為女婿的母親年紀甚大，無人服侍，亦門 戶要緊。若問女婿是女兒謀害死的，小的實在不知底細。說害死的時節，小的也只道女 兒不端，聽憑夫家去告。即到縣大老爺前來相驗，說是：實係暴病而死，因此小的才告 他的誣告。後來經人說開，小的也就罷了。

至於將女兒帶回，因據女兒說，他婆婆任意辱罵，萬難相處。

後來女兒氣忿不過，欲尋個自盡，小的因此先將女兒帶回來，過一兩月，再送他回 去。若說姦夫究竟何人？小的不敢妄指的，還求大人明察。」施公道：「本部堂再問你 ：你女兒所穿的桃紅湖縐的棉襖，究係何人與她的？」卜仁道：「這日女兒回來，就說 是與女婿賭氣。因為叫女婿做湖縐棉襖，女婿不肯，後來女兒又說：『爹呀！這件衣服 要多少錢呢？』小的就告訴她，差不多要十二弔錢，做得成功。後來女兒就拿出四兩銀 子。小的當時問她，這銀子從哪裡來的呢？『因為女婿不過手藝人。」

施公說：「這卻問的不錯。她便怎麼回答你呢？」又說：「我女兒說：『這銀子是 女婿的一個舅表兄，現在江南跟官，不久回來，到他家看見表弟娶了新婦，把的見面禮 兒。』小的聽說這話，也就不追問了。當時把銀子拿了過來，便就代添幾弔錢，自己的 工，做了一件桃紅湖縐的棉襖。」施公聽罷，有了表兄，便問王陸氏道：「你可是有個 在江南跟官的外甥麼？」王陸氏道：「這個外甥，還是娶媳這年走了一趟，從此並不曾 來過。」

施公道：「你外甥把了四兩銀子，給你媳婦做見面禮的麼？」

王陸氏道：「卻不知道。」施公又問王李氏道：「你這四兩銀子從何而來？快講。 」王李氏道：「委實是表大伯給的。當時婆婆不在面前，丈夫那日還在家，親自見的。 」施公道：「你婆婆既不知道，你丈夫又死無對證，本部堂不動刑，你不肯招來。拖下 去先掌嘴四十。」差役答應，當即一面打了二十。王李氏仍是不招。施公又命鞭背。差 役又將外衣褫下，即一五一十，鞭了二十下背花。王李氏但喊：「冤枉！」並無口供。

施公便命且先收監，李卜仁著一並收押。施公退堂。欲知王李氏如何謀害親夫，毒斃幼 女，且看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