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國的國防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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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中國與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簽署《關於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1997年4月,中國與上述國家簽署《關於在邊境地區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對長達7600多公里的中哈、中吉、中俄、中塔邊界一定縱深內的作戰部隊與武器裝備進行裁減,每年組織相互視察活動,監督和核查邊境地區信任措施落實情況。1998年12月,中國與不丹簽署《關於在中不邊境地區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

人民解放軍邊防部隊忠實履行軍事領域邊境信任協定。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國防部分別與朝鮮、俄羅斯、蒙古、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緬甸、越南等國相關部門簽署《邊防合作協議》,建立總部、軍區(省軍區)和邊防部隊三級會晤機制,及時通報邊境信息,協商處置重要邊境事務。人民解放軍邊防部隊沿邊設有60多個邊境會談會晤站,每年與鄰國舉行會談會晤活動數千次。近年來,與俄羅斯、塔吉克斯坦、蒙古、巴基斯坦等國在邊境地區舉行雙邊或多邊邊境封控、聯合反恐等軍事演練,開展聯合巡邏、聯合檢查等活動。

中國政府與多個陸地鄰國簽訂國界管理制度協定,明確共同維護邊境地區秩序、保護與利用跨界河流、建立邊境地區聯繫制度、協商處理邊境事務等合作措施。建立邊界代表制度,負責與鄰國協商處理無需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的邊境事務。中國邊界代表由政府任命、邊防部隊領導擔任,在當地軍事機關、外事部門指導下工作。邊界代表定期交換邊境相關信息,防範和處理各類邊境事件,配合做好口岸管理、跨境運輸、漁業合作、環境保護、災害預防等工作。

海上安全對話與合作

中國積極參與國際海上安全對話與合作,堅持遵循《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及其他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堅持謀求共同安全和共同發展,堅持尊重沿海國的主權和權益,堅持合作應對海上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努力尋求基於和平的多種途徑和手段,維護海上安全。

1998年,中美建立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就海上軍事安全問題進行磋商。迄今共舉行8次年度會晤、13次工作小組會議和2次專門會議,對促進海上活動安全、避免發生海上意外事件及建立其他相互信任措施發揮了積極作用。2009年8月,舉行中美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專門會議。2010年10月,舉行中美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年度會晤。

2005年10月,中國與越南簽署《中越海軍北部灣聯合巡邏協議》。兩國海軍成立北部灣聯合巡邏辦公室,共同組織了10次聯合巡邏和5次年度會晤。2009年2月,中韓相鄰海空軍間直通電話正式開通。2008年以來,中日就建立海上聯絡機制進行多次工作磋商。

中國海軍積極參加西太平洋海軍論壇的各項活動,參加東盟地區論壇和亞太安全理事會關於海上安全的研討活動。

近兩年來,中國海軍共派出10餘批20餘艘次艦艇訪問30多個國家,接待了20多個國家30餘艘次艦艇來訪。

地區安全合作

亞太地區正在形成多層次、複合型的地區安全合作架構,多種安全合作機制進一步發展。

中國積極參加亞太地區安全對話和安全機制建設,加強與亞太各國的政治互信和安全合作,推動建立軍事互信,維護地區和平穩定。

2009年以來,上海合作組織安全領域合作繼續保持良好發展勢頭。成員國先後簽訂《反恐怖主義公約》、《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政府間合作協定》和《政府間合作打擊犯罪協定》等文件,為安全合作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完善大型國際活動安保合作機制,確保2010年莫斯科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5週年紀念活動、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等重要活動順利舉行。聯合反恐演習機制化發展,舉行“和平使命”系列聯合反恐軍事演習和“諾拉克反恐—2009”、“薩拉托夫反恐—2010”執法安全部門反恐演習,有力震懾了地區“三股勢力”。成員國安全會議秘書、總檢察長、最高法院院長、國防部長、公安內務部長及其他執法安全部門領導人定期會晤,不斷深化司法、防務、執法安全領域合作。

中國積極參加東盟地區論壇、中國與東盟、東盟與中日韓框架下的多邊安全會議。2004年,在中方積極倡導下,東盟地區論壇安全政策會議正式創辦,成為該論壇國防官員參與級別最高的對話機制。2010年5月,中國在第七次東盟地區論壇安全政策會議上,提出加強非傳統安全合作問題研究、推動務實性合作等倡議。2010年10月,參加首屆東盟防長擴大會,提出了加強地區安全對話與合作的倡議和主張。近年來,多次主辦中國與東盟防務與安全對話、東盟與中日韓武裝部隊非傳統安全合作論壇、東盟地區論壇武裝部隊參與國際救災法律規程建設研討會等。

自2007年以來,中國每年派出高級別防務官員出席在新加坡舉行的香格里拉對話會,闡述中國國防政策和地區安全合作主張。

對外軍事交往

中國全方位發展對外軍事關係,深化同各國軍隊的務實交流與合作,努力營造互信互利的軍事安全環境。近兩年,人民解放軍高級軍事代表團出訪40多個國家,有60多個國家的國防部長、總參謀長來訪。

中俄兩軍戰略互信與務實合作不斷深化。兩軍高層交往頻繁,簽署《關於相互通報發射彈道導彈和航天運載火箭的協定》,開展在人員培訓、邊防、院校、防空兵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中美兩軍關係經受波折,但雙方仍保持了有效的對話和溝通。兩軍在防務磋商、海上軍事安全磋商、軍事檔案等機制性項目上有計劃地開展了交流。中歐軍事關係繼續拓展。鞏固與中東歐國家傳統友好關係,加強與西歐國家的務實往來,探索與北約、歐盟發展軍事關係。

加強與周邊國家的軍事關係。開展與朝鮮、韓國軍隊的友好往來,重視中日防務交流,深化中巴兩軍全方位交流與合作,致力於發展中印兩軍關係,加強與東盟國家軍隊的友好交往,促進與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的軍事交流。

發展與非洲、西亞、拉美、南太平洋等地區發展中國家軍事交往。加強軍隊高層交往,開展中青年軍官交流,不斷探索和拓寬合作領域。首次派“和平方舟”號醫院船訪問吉布提、肯尼亞、坦桑尼亞、塞舌爾等非洲國家,並開展人道主義醫療服務。

首次舉辦非洲英語國家軍隊院校長研討班、非洲法語國家軍隊醫院院長研討班和非洲葡萄牙語國家中高級軍官研討班,繼續舉辦拉美、加勒比和南太平洋國家高級軍官研討班。

2008年建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制度以來,先後7次召開以抗震救災、海上護航、國際人道主義救援等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及時發佈重要信息。加大公共外交力度,多次組織國內外媒體赴作戰部隊參觀採訪。依託國防部網站等平臺,及時提供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有關情況。

2009年,在人民解放軍海、空軍成立60週年之際,分別舉行以“和諧海洋”為主題的多國海軍活動和空軍“和平與發展國際論壇”。

十、軍控與裁軍

中國重視並積極參與國際軍控、裁軍和防擴散努力,主張充分發揮聯合國及其他相關國際組織和多邊機制作用,鞏固和加強現有多邊軍控、裁軍和防擴散體系,尊重和照顧各國正當合理安全關切,維護全球戰略平衡和穩定。

核裁軍

中國一貫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燬核武器。中國認為,擁有最大核武庫的國家對核裁軍負有特殊和優先責任,應繼續以可核查、不可逆以及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方式,大幅削減其核武庫,為最終實現全面徹底核裁軍創造必要條件。條件成熟時,其他核武器國家也應加入多邊核裁軍談判進程。為最終實現全面徹底核裁軍,國際社會還應適時制訂一項切實可行的分階段的長遠規劃,包括締結“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約”。

中國主張:在全面禁止和徹底銷燬核武器之前,所有核武器國家應放棄以首先使用核武器為基礎的核威懾政策,明確承諾無條件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並就此談判有關國際法律文書。同時,核武器國家之間應談判締結“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條約”。

中國以建設性態度參加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進程,願與條約締約國一道,認真落實2010年第八次審議大會取得的積極成果。中國支持《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早日生效,支持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儘快啟動“禁止生產核武器及其他核爆炸裝置用裂變材料條約”談判。

中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核武器締約國,從不迴避核裁軍義務,奉行公開、透明、負責任的核政策。中國始終恪守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明確承諾無條件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中國從未在別國部署核武器,在核武器發展方面始終採取極為剋制的態度,過去沒有、今後也不會參加任何形式的核軍備競賽,將繼續把自身核力量維持在國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

中國一直恪守“暫停試”承諾,積極參與《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委會工作,穩步推進國內履約籌備進程。中國承擔了12個國際監測系統臺站和實驗室建設。目前已建成6個地震臺站、3個放射性核素臺站、北京放射性核素實驗室和中國國家數據中心,1個次聲臺站正在建設之中。

中國一貫支持無核武器國家建立無核武器區的努力,已簽署並批准了所有已開放簽署的無核武器區條約相關議定書,已與東盟國家就《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所涉相關問題達成一致,支持中亞國家達成的《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及其議定書,支持建立中東無核武器區。

中國認為,全球導彈防禦計劃將損害國際戰略平衡與穩定,不利於國際和地區安全,並對核裁軍進程產生消極影響。中國主張,各方均不應在海外部署具有戰略反導能力和潛力的反導系統或開展相關國際合作。

防擴散

中國堅決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始終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處理防擴散事務。中國認為,要從根源上防止擴散,應努力營造互信、合作的全球和地區安全環境,消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動因;

應堅持通過政治和外交手段處理防擴散問題;

應切實維護和加強國際防擴散機制的權威性、有效性和普遍性;

應確保國際防擴散努力的公正性和非歧視性,平衡處理防擴散與和平利用科學技術的關係,摒棄雙重標準。

中國參加了防擴散領域所有的國際條約和相關國際組織,支持聯合國在防擴散領域發揮應有的作用,認真執行安理會相關決議。

中國主張通過對話協商和平解決朝鮮半島核問題,致力於通過六方會談進程平衡解決各方關切,實現半島無核化,維護半島和東北亞的和平與穩定。中國始終從大局和長遠出發,積極勸和促談,推動各方通過接觸對話為早日重啟六方會談創造條件。

中國主張通過對話和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維護中東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中國一直致力於勸和促談,積極做有關各方工作。

多次參加伊朗核問題六國機制外長和政治總司長會議,以建設性姿態參與聯合國安理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審議伊朗核問題的進程。

2009年以來,中國相繼與美國、俄羅斯、英國、德國、巴西、加拿大、巴基斯坦、韓國、歐盟、澳大利亞、以色列等舉行軍控與防擴散磋商,繼續加強與有關多國出口管制機制的對話與交流。與“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開展對話並參加了其技術專家外聯會。

在東盟地區論壇框架下與有關國家合辦防擴散與裁軍會間會,參加有關生物安全和生物反恐問題的討論。

中國高度重視防擴散出口管制工作,已建立起一整套涵蓋核、生物、化學、導彈等相關敏感物項和技術及所有軍品的完備的出口管制法規體系。

中國的出口管制法規採取國際通行的許可證管理制度、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制度、清單控制方法、全面控制原則等。2009年,商務部制定《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出口許可證管理體系。

中國重視核安全問題,反對核恐怖主義,採取了有效的核安全措施,保持著良好核安全紀錄。中國嚴格履行核安全國際義務,積極參與國際核安全合作,將同有關國家合作在華建立核安全示範中心。

禁止化學、生物武器

中國認真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各項義務,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履約機構,按時完整提交各類年度宣佈、新發現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的後續宣佈及年度國家防護方案,接待了禁化武組織240多次現場視察。中國與禁化武組織積極開展合作,多次聯合舉辦禁化武組織視察員培訓班以及防護與援助培訓班,並通過該組織向非洲締約國提供援助。為推動日本履行銷燬日遺化武義務,中國協助日本進行了150次現場調查和挖掘、回收、鑑別作業,回收日遺化武近5萬件,並於2010年10月在南京開始銷燬日遺化武。中國敦促日本加大投入,加快日遺化武處理進程。

中國支持旨在加強《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有效性的多邊努力,致力於公約的全面、嚴格履約,建立了較完備的履約法律體系,設立了國家履約聯絡點。

每年按時向公約履約支持機構提交建立信任措施宣佈資料,參加公約締約國年會、專家會和相關研討會,加強生物安全和疫情監控等工作,開展生物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防止外空軍備競賽

中國政府一貫主張和平利用外空,反對外空武器化和外空軍備競賽,認為國際社會談判締結相關國際法律文書是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軍備競賽的最佳途徑。

2008年2月,中國與俄羅斯共同向裁談會提交了“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條約”草案。2009年8月,中俄共同提交工作文件,回應裁談會各方對中俄外空條約草案的問題和評論。中國希望各方早日就這一草案展開談判,達成新的外空條約。

常規武器軍控

中國嚴格履行《特定常規武器公約》及其議定書規定的各項義務,按要求提交公約所附《地雷議定書》年度履約報告,積極參加集束彈藥問題政府專家組談判工作。2010年4月,中國批准公約所附《戰爭遺留爆炸物議定書》。

2009年以來,中國繼續積極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掃雷援助,為阿富汗、伊拉克、蘇丹培訓掃雷技術人員,無償向埃及、阿富汗、伊拉克、蘇丹和斯里蘭卡捐贈掃雷器材,向秘魯、埃塞俄比亞提供“地雷受害者”援助。

中國積極參與打擊輕小武器非法貿易的國際努力,認真落實聯合國輕小武器《行動綱領》與《識別和追查非法輕小武器國際文書》。參加聯合國“武器貿易條約”問題開放式工作組和“武器貿易條約”大會首次籌委會。2010年,中國參加第四屆聯合國輕小武器雙年度會議,並提交國家報告。

軍費透明和常規武器轉讓登記

中國重視軍事透明問題,致力於增進與世界各國的軍事互信。從2007年起,參加了聯合國軍費透明制度。中國重視“聯合國常規武器登記冊”的作用,繼續向登記冊提供七大類常規武器轉讓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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