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

第一章

Chapter 22,207 wordsPublic domain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神明而生蓍。

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

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

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易经﹒说卦传》 第二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

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易经﹒说卦传》 第三章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

是故,易逆数也。

《易经﹒说卦传》 第四章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烜之, 艮以止之,兑以说之,干以君之,坤以藏之。

《易经﹒说卦传》 第五章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干, 劳乎坎,成言乎艮。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

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 盖取诸此也。

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

言乎兑。战乎干,干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 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 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易经﹒说卦传》 第六章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桡万物者,莫疾乎风;

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

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 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易经﹒说卦传》 第七章

干,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

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易经﹒说卦传》 第八章

干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 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易经﹒说卦传》 第九章

干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 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易经﹒说卦传》 第十章

干天也,故称父,坤地也,故称母;

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

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

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易经﹒说卦传》 第十一章

干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 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 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敷、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

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 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

其究为躁卦。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𫐓、为弓轮。

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

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

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

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

其于木也,为科上槁。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 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

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

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

《易经﹒序卦传》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

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

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

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以善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

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

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

可观而后有合,故受之以噬嗑;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

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

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

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

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

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

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

遯者退也。物不可终遯,故受之以大壮。

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

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

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

蹇者难也。物不可终难,故受之以解;

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

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

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

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

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

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

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

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

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

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

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

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

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

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既济。

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

终焉。

《易经﹒杂卦传》

干刚,坤柔,比乐,师忧。

临、观之义,或与或求。

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着。

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

大畜时也。无妄灾也。

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

噬嗑食也,贲无色也。

兑见,而巽伏也。

随无故也,蛊则饬也。

剥烂也,复反也。

晋昼也,明夷诛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咸速也,恒久也。

涣离也,节止也;

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

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遯则退也。

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

丰多故,亲寡旅也。离上,而坎下也。

小畜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

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

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