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
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
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 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
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然则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于渊,饥虱之于人 也。
因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
传曰: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
若此,论事者何故云“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乎?
案陶冶者之用烁铜燔器,故为之也。
而云天地不 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成乎?
夫比不应事,未可谓喻;文不称实,未可谓是也。
曰:“是 喻人禀气不能纯一,若烁铜之下形,燔器之得火也,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兴喻人皆引人事。
人事有体,不可断 绝。
以目视头,头不得不动;以手相足,足不得不摇。
目与头同形,手与足同体。
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范 为形,故作之也;燃炭生火,必调和炉灶,故为之也。
及铜烁不能皆成,器燔不能尽善,不能故生也。
夫天不能故生 人,则其生万物,亦不能故也。
天地合气,物偶自生矣。
夫耕耘播种,故为之也;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
何以验之?
如天故生万物,当令其相亲爱,不当令之相贼害也。
或曰:五行之气,天生万物。
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 行之气更相贼害。
曰: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令之相亲爱,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
或曰:欲为之用,故令 相贼害;贼害相成也。
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人用万物作万事。
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贼害,不成为用。
金不 贼木,木不成用。
火不烁金,金不成器。
故诸物相贼相利,含血之虫相胜服、相囓噬、相噉食者,皆五行气使之然也。 ”曰:“天生万物欲令相为用,不得不相贼害也。
则生虎狼蝮蛇及蜂虿之虫,皆贼害人,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
且一人之 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
五常,五行之道也。
五藏在内,五行气俱。
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怀 五行之气,辄相贼害。
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也;一人之操,行义之心,自相害也。
且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 虫相胜服,其验何在?
曰:寅,木也,其禽虎也;戍,土也,其禽犬也。
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也。
木胜 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
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
午亦火也,其禽马也。
水胜火,故豕食蛇;火为水所害,故马食鼠屎而腹胀。
曰:审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亦有不相胜之效。
午,马也, 子,鼠也,酉,鸡也,卯兔也。
水胜火,鼠何不逐马?
金胜木,鸡何不啄兔?
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
土胜水,牛羊何不杀豕?
巳,蛇也。
申,猴也。
火胜金,蛇何不食猕猴?
猕猴者,畏鼠也。
囓猕猴者,犬也。
鼠, 水。
猕猴,金也。
水不胜金,猕猴何故畏鼠也?
戍,土也,申,猴也。
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
东方,木也,其星 仓龙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南方,火也,其星朱鸟也。
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
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兽 之体。
含血之虫,以四兽为长,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郑鼇案龙虎交不相贼,鸟龟会不相害。
以四兽验之,以十二辰之禽 效之,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则尤不相应。
凡万物相刻贼,含血之虫则相服,至于相噉食者,自以齿牙顿利,筋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
若人之在世,势不与 适,力不均等,自相胜服。
以力相服,则以刃相贼矣。
夫人以刃相贼,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
力强角利,势烈牙 长,则能胜;气微爪短,胆小距顿,则服畏也。
人有勇怯,故战有胜负,胜者未必受金气,负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 阳虎,却行流汗,阳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
鹰之击鸠雀,鸮之啄鹄雁,未必鹰鸮、生于南方,而鸠雀鹄雁产于西 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胜服也。
一堂之上,必有论者;一乡之中,必有讼者。
讼必有曲直,论必有是非,非而曲者为负,是而直者为胜。
亦或辩口利 舌,辞喻横出为胜;或诎弱缀跲,⻊连蹇不比者为负。
以舌论讼,犹以剑戟斗也。
利剑长戟,手足健疾者胜;顿刀短 矛,手足缓留者负。
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
小有气势,口足有便,则能以小而制大;大无骨 力,角翼不劲,则以大而服小。
鹊食猬皮,博劳食蛇,猬、蛇不便也。
蚊虻之力,不如牛马,牛马困于蚊虻,蚊虻乃有 势也。
鹿之角,足以触犬,猕猴之手,足以博鼠,然而鹿制于犬,猕猴服于鼠,角爪不利也。
故十年之牛,为牧竖所 驱;长仞之象,为越僮所钩,无便故也。
故夫得其便也,则以小能胜大;无其便也,则以强服于羸也。
奇怪篇第十五 儒者称圣人之生,不因人气,更禀精于天。
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曰姒; ������渊与孔子俱上鲁太山,孔子东南望,吴阊门外有系白马,引颜渊指以示之曰:“若见吴昌门乎?”颜渊 曰:“见之。”孔子曰:“门外何有?”曰“有如系练之状。”孔子抚其目而正之,因与俱下。
下而颜渊发白齿落,遂以病 死。
盖以精神不能若孔子,强力自极,精华竭尽,故早夭死。
世俗闻之,皆以为然。
如实论之,殆虚言也。
案《论 语》之文,不见此言。
考《六经》之传,亦无此语。
夫颜渊能见千里之外,与圣人同,孔子、诸子,何讳不言?
盖人 目之所见,不过十里。
过此不见,非所明察,远也。
传曰:“太山之高巍然,去之百里,不见垂,远也。”案鲁去吴, 千有余里,使离朱望之,终不能见,况使颜渊,何能审之?
如才庶几者,明目异于人,则世宜称亚圣,不宜言离朱。
人 目之视也,物大者易察,小者难审。
使颜渊处昌门之外,望太山之形,终不能见。
况从太山之上,察白马之色,色不能 见,明矣。
非颜渊不能见,孔子亦不能见也。
何以验之?
耳目之用,均也。
目不能见百里,则耳亦不能闻也。
陆贾 曰:“离娄之明,不能察帷薄之内;师旷之聪,不能闻百里之外。”昌门之与太山,非直帷薄之内、百里之外也。
秦武王与孟说举鼎不任,绝脉而死。
举鼎用力,力由筋脉,筋脉不堪,绝伤而死,道理宜也。
今颜渊用目望远,望远目 睛不任,宜盲眇,发白齿落,非其致也。
发白齿落,用精于学,勤力不休,气力竭尽,故至于死。
伯奇放流,首发早 白。 《诗》云:“惟忧用老。”伯奇用忧,而颜渊用睛,暂望仓卒,安能致此?
儒书言:舜葬于苍梧、禹葬于会稽者,巡狩年老,道死边土。
圣人以天下为家,不别远近,不殊内外,故遂止葬。
夫言 舜、禹,实也;言其巡狩,虚也。
舜之与尧,俱帝者也,共五千里之境,同四海之内;二帝之道,相因不殊。 《尧典》 之篇,舜巡狩东至岱宗,南至霍山,西至太华,北至恒山。
以为四岳者,四方之中,诸侯之来,并会岳下,幽深远近,无 不见者,圣人举事,求其宜适也。
禹王如舜,事无所改,巡狩所至,以复如舜。
舜至苍梧,禹到会稽,非其实也。
实 舜、禹之时,鸿水未治,尧传于舜,舜受为帝,与禹分部,行治鸿水。
尧崩之后,舜老,亦以传于禹。
舜南治水,死于 苍梧;禹东治水,死于会嵇。
贤圣家天下,故因葬焉。
吴君高说:会稽本山名,夏禹巡守,会计于此山,因以名郡,故 曰会稽。
夫言因山名郡可也,言禹巡狩会计于此山,虚也。
巡狩本不至会稽,安得会计于此山?
宜听君高之说,诚会 稽为会计,禹到南方,何所会计?
如禹始东死于会稽,舜亦巡狩,至于苍梧,安所会计?
百王治定则出巡,巡则辄会 13 · 论衡1-5.txt · 2008-05-08 22:57 计,是则四方之山皆会计也。
百王太平,升封太山。
太山之上,封可见者七十有二,纷纶湮灭者,不可胜数。
如审帝 王巡狩辄会计,会计之地如太山封者,四方宜多。
夫郡国成名,犹万物之名,不可说也。
独为会稽立欤?
周时旧名 吴、越也,为吴、越立名,从何往哉?
六国立名,状当如何?
天下郡国且百余,县邑出万,乡亭聚里,皆有号名,贤圣 之才莫能说。
君高能说会稽,不能辨定方名。
会计之说,未可从也。
巡狩考正法度,禹时吴为裸国,断发文身,考之 无用,会计如何?
传书言:舜葬于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田。
盖以圣德所致,天使鸟兽报佑之也。
世莫不然。
考实之,殆 虚言也。
夫舜、禹之德不能过尧,尧葬于冀州,或言葬于崇山,冀州鸟兽不耕,而鸟兽独为舜、禹耕,何天恩之偏驳也?
或曰:“舜、禹治水,不得宁处,故舜死于苍梧,禹死于会稽。勤苦有功,故天报之;远离中国,故天痛之。”夫天报舜、 禹,使鸟田象耕,何益舜、禹?
天欲报舜、禹,宜使苍梧、会稽常祭祀之。
使鸟兽田耕,不能使人祭。
祭加舜、禹之 墓,田施人民之家,天之报佑圣人,何其拙也,且无益哉!
由此言之,鸟田象耕,报佑舜、禹,非其实也。
实者,苍梧 多像之地,会稽众鸟所居。 《禹贡》曰:“彭蠡既潴,阳鸟攸居。”天地之情,鸟兽之行也。
象自蹈土,鸟自食苹。
土 蹶草尽,若耕田状,壤靡泥易,人随种之,世俗则谓为舜、禹田。
海陵麋田,若象耕状,何尝帝王葬海陵者邪?
传书言:吴王夫差杀伍子胥,煮之于镬,乃以鸱夷橐投之于江。
子胥恚恨,驱水为涛,以溺杀人。
今时会稽丹徒大江、 钱塘浙江,皆立子胥之庙。
盖欲慰其恨心,止其猛涛也。
夫言吴王杀子胥投之于江,实也;言其恨恚驱水为涛者,虚 也。
屈原怀恨,自投湘江,湘江不为涛;申徒狄蹈河而死,河水不为涛。
世人必曰:“屈原、申徒狄不能勇猛,力怒不 如子胥。”夫卫菹子路而汉烹彭越,子胥勇猛不过子路、彭越。
然二士不能发怒于鼎镬之中,以烹汤菹汁往见公,公 曰:“寡人问太卜曰:‘子道何能?’对曰:‘能动地。’地固可动乎?”晏子嘿然不对,出见太卜曰:“昔吾见钩星在房、心 之间,地其动乎?”太卜曰:“然。”晏子出,太卜走见公:“臣非能动地,地固将自动。”夫子韦言星徙,犹太卜言地动 也。
地固且自动,太卜言己能动之。
星固将自徙,子韦言君能徙之。
使晏子不言钩星在房、心,则太卜之奸对不觉。
宋无晏子之知臣,故子韦之一言,遂为其是。
案《子韦书录序秦》亦言:“子韦曰:‘君出三善言,荧惑宜有动’。”于是 候之,果徙舍。 ”不言“三”。或时星当自去,子韦以为验,实动离舍,世增言“三”。既空增三舍之数,又虚生二十一年之 寿也。
异虚篇第十八 殷高宗之时,桑谷俱生于朝,七日而大拱。
高宗召其相而问之,相曰:“吾虽知之,弗能言也。”问祖己,祖己曰:“夫桑 谷者,野草也,而生于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骇,侧身而行道,思索先王之政,明养老之义,兴灭国,继绝世,举佚民。
桑谷亡。
三年之后,诸侯以译来朝者六国,遂享百年之福。
高宗,贤君也,而感桑谷生。
而问祖己,行祖己之言,修 政改行。
桑谷之妖亡,诸侯朝而年长久。
修善之义笃,故瑞应之福渥。
此虚言也。
祖己之言“朝当亡”哉!
夫朝之当亡,犹人当死。
人欲死,怪出。
国欲亡,期尽。
人死命终,死不复生,亡不复存。
祖己之言政,何益于不亡?
高宗之修行,何益于除祸?
夫家人见凶修善,不能得吉;高宗见妖改政,安能除祸?
除祸 且不能,况能招致六国,延期至百年乎!
故人之死生,在于命之夭寿,不在行之善恶;国之存亡,在期之长短,不在于政 之得失。
案祖己之占,桑谷为亡之妖,亡像已见,虽修孝行,其何益哉!
何以效之?
鲁昭公之时,瞿鹆来巢。
师己采文、成之世童谣之语,有瞿鹆之言,见今有来巢之验,则占谓之凶。
其后,昭公为 季氏所逐,出于齐,国果空虚,都有虚验。
故野鸟来巢,师己处之,祸竟如占。
使昭公闻师己之言,修行改政为善,居 高宗之操,终不能消。
何则?
瞿鹆之谣已兆,出奔之祸已成也。
瞿鹆之兆,已出于文、成之世矣。
根生,叶安得 不茂?
源发,流安得不广?
此尚为近,未足以言之。
夏将衰也,二龙战于庭,吐漦而去,夏王椟而藏之。
夏亡,传于 殷;殷亡,传于周,皆莫之发。
至幽王之时,发而视之,漦流于庭,化为玄鼋,走入后宫,与妇人交,遂生褒姒。
褒姒 归周,历王惑乱,国遂灭亡。
幽、历王之去夏世,以为千数岁,二龙战时,幽、厉、褒姒等未为人也。
周亡之妖,已出 久矣。
妖出,祸安得不就?
瑞见,福安得不至?
若二龙战时言曰:“余褒之二君也。”是则褒姒当生之验也。
龙称褒, 褒姒不得不生,生则厉王不得不恶,恶则国不得不亡。
征已见,虽五圣十贤相与却之,终不能消。
善恶同实:善祥出, 国必兴;恶祥见,朝必亡。
谓恶异可以善行除,是谓善瑞可以恶政灭也。
河源出于昆仑,其流播于九河。
使尧、禹却以善政,终不能还者,水势当然,人事不能禁也。
河源不可禁,二龙不可 除,则桑谷不可却也。
王命之当兴也,犹春气之当为夏也。
其当亡也,犹秋气之当为冬也。
见春之微叶,知夏有茎 叶。
睹秋之零实,知冬之枯萃。
桑谷之生,其犹春叶秋实也,必然犹验之。
今详修政改行,何能除之?
夫以周亡之 祥,见于夏时,又何以知桑谷之生,不为纣亡出乎!
或时祖己言之,信野草之占,失远近之实。
高宗问祖己之后,侧身 行道,六国诸侯偶朝而至,高宗之命自长未终,则谓起桑谷之问,改行修行,享百年之福矣。
夫桑谷之生,殆为纣出,亦 或时吉而不凶,故殷朝不亡,高宗寿长。
祖己信野草之占,谓之当亡之征。
汉孝武皇帝之时,获白麟戴两角而共牴,使谒者终军议之。
军曰:“夫野兽而共一角,像天下合同为一也。”麒麟野兽 也,桑谷野草也,俱为野物,兽草何别?
终军谓兽为吉,祖己谓野草为凶。
高宗祭成汤之庙,有蜚雉升鼎而雊。
祖己 以为远人将有来者,说《尚书》家谓雉凶,议驳不同。
且从祖己之言,雉来吉也,雉伏于野草之中,草覆野鸟之形,若民 人处草庐之中,可谓其人吉而庐凶乎?
民人入都,不谓之凶,野草生朝,何故不吉?
雉则民人之类。
如谓含血者吉, 长狄来至,是吉也,何故谓之凶?
如以从夷狄来者不吉,介葛卢来朝,是凶也。
如以草木者为凶,朱草、蓂荚出,是不 吉也。
朱草、蓂荚,皆草也,宜生于野,而生于朝,是为不吉。
何故谓之瑞?
一野之物,来至或出,吉凶异议。
朱草 荚善草,故为吉,则是以善恶为吉凶,不以都野为好丑也。
周时天下太平,越尝献雉于周公。
高宗得之而吉。
雉亦草
野之物,何以为吉?
如以雉所分有似于士,则 �������������,风衰叶下,集于道路。
夫“天雨谷”者,草木叶烧飞而集之类也。
而世以为雨谷,作传书 者以〔为〕变怪。
天主施气,地主产物。
有叶、实可啄食者,皆地所生,非天所为也。
今谷非气所生,须土以成。
虽 云怪变,怪变因类。
生地之物,更从天集,生天之物,可从地出乎?
地之有万物,犹天之有列星也。
星不更生于地, 谷何独生于天乎?
传书又言:伯益作井,龙登玄云,神栖昆仑。
言龙井有害,故龙神为变也。
夫言龙登玄云,实也。
言神栖昆仑,又言为作井之故,龙登神去,虚也。
夫作井而饮,耕田而食,同一实也。
伯益作井,致有变动。
始为耕 耘者,何故无变?
神农之桡木为耒,教民耕耨,民始食谷,谷始播种。
耕土以为田,凿地以为井。
井出水以救渴,田 出谷以拯饥,天地鬼神所欲为也,龙何故登玄云?
神何故栖昆仑?
夫龙之登玄云,古今有之,非始益作井而乃登也。
方今盛夏,雷雨时至,龙多登云。
云龙相应,龙乘云雨而行,物类相致,非有为也。
尧时,五十之民,击壤于涂。
观 者曰:“大哉,尧之德也!”击壤者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尧何等力?”尧时已有井矣。
唐、虞之时,豢龙、御龙,龙常在朝。
夏末政衰,龙乃隐伏。
非益凿井,龙登云也。
所谓神者,何神也?
百神皆是。
百神何故恶人为井?
使神与人同,则亦宜有饮之欲。
有饮之欲,憎井而去,非其实也。
夫益殆之凿井,龙不为凿井登 云,神不栖于昆仑,传书意妄,造生之也。
传书言: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晋君忧之。
晋伯宗以辇者之言,令景公素缟而哭之,河水为之流通。
此虚言也。
夫 山崩壅河,犹人之有痈肿,血脉不通也。
治痈肿者,可复以素服哭泣之声治乎?
尧之时,洪水滔天,怀山襄陵。
帝尧 吁嗟,博求贤者。
水变甚于河壅,尧忧深于景公,不闻以素缟哭泣之声能厌胜之。
尧无贤人若辇者之术乎?
将洪水变 大,不可以声服除也?
如素缟而哭,悔过自责也,尧、禹之治水以力役,不自责。
梁山,尧时山也;所壅之河,尧时河 也。
山崩河壅,天雨水踊,二者之变无以殊也。
尧、禹治洪水以力役,辇者治壅河用自责。
变同而治异,人钧而应 殊,殆非贤圣变复之实也。
凡变复之道,所以能相感动者,以物类也。
有寒则复之以温,温复解之以寒。
故以龙致 雨,以刑逐〔景〕,皆缘五行之气用相感胜之。
山崩壅河,素缟哭之,于道何意乎?
此或时何壅之时,山初崩,土积 聚,水未盛。
三日之后,水盛土散,稍坏沮矣。
坏沮水流,竟注东去。
遭伯宗得辇者之言,因素缟而哭,哭之因流, 流时谓之河变,起此而复,其实非也。
何以验之?
使山恒自崩乎,素缟哭无益也。
使其天变应之,宜改政治。
素缟而 哭,何政所改而天变复乎?
传书言:曾子之孝,与母同气。
曾子出薪于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愿留,参方到。”即以右手扼其左臂。
曾子左 臂立痛,即驰至问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来欲去,吾扼臂以呼汝耳。”盖以至孝,与父母同气,体有疾病,精神 辄感。
曰:此虚也。
夫孝悌之至,通于神明,乃谓德化至天地。
俗人缘此而说,言孝悌之至,精气相动。
如曾母臂 痛,曾子臂亦辄痛,曾母病,曾子亦病〔乎〕?
曾母死,曾子辄死乎?
考事,曾母先死,曾子不死矣。
此精气能小相 动,不能大相感也。
世称申喜夜闻其母歌,心动,开关问歌者为谁,果其母。
盖闻母声,声音相感,心悲意动,开关而 问,盖其实也。
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不闻号呼之声,母小扼臂,安能动子?
疑世人颂成,闻曾子之孝天下少双,则 为空生母扼臂之说也。
世称:南阳卓公为缑氏令,蝗不入界。
盖以贤明至诚,灾虫不入其县也。
此又虚也。
夫贤明至诚之化,通于同类,能 相知心,然后慕服。
蝗虫,闽虻之类也,何知何见而能知卓公之化?
使贤者处深野之中,闽虻能不入其舍乎?
闽虻不 能避贤者之舍,蝗虫何能不入卓公之县?
如谓蝗虫变与闽虻异,夫寒温亦灾变也,使一郡皆寒,贤者长一县,一县之界能 独温乎?
夫寒温不能避贤者之县,蝗虫何能不入卓公之界?
夫如是,蝗虫适不入界,卓公贤名称于世,世则谓之能却蝗 虫矣。
何以验之?
夫蝗之集于野,非能普博尽蔽地也,往往积聚多少有处。
非所积之地,则盗跖所居;所少之野,则 伯夷所处也。
集过有多少,不能尽蔽覆也。
夫集地有多少,则其过县有留去矣。
多少不可以验善恶;有无安可以明贤 不肖也?
盖时蝗自过,不谓贤人界不入明矣。
福虚篇第二十 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
福祸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应之。
阳恩,人君赏其行;阴惠,天地报其德。
无贵 贱贤愚,莫谓不然。
徒见行事有其文传,又见善人时遇福,故遂信之,谓之实然。
斯言或时贤圣欲劝人为善,着必然之 语,以明德报;或福时适遇者以为然。
如实论之,安得福佑乎?
禁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
令尹问:“王安得此疾也?”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谴之而不行 其罪乎?是废法而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国人闻之也;谴而行诛乎?则庖厨监食者法皆当死,心又不忍也。吾恐左右见之 也,因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贺曰:“臣闻天道无亲,唯德是辅。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为伤。”是夕也,惠王 之后而蛭出,及久患心腹之积皆愈。
故天之亲德也,可谓不察乎!
曰:此虚言也。
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
有不 肖之行,天不佑也。
何则?
惠王不忍谴蛭,恐庖厨监食法皆诛也。
一国之君,专擅赏罚;而赦,人君所为也。
惠王通 谴菹中何故有蛭,庖厨监食皆当伏法。
然能终不以饮食行诛于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
庖厨罪觉而不诛,自新而改 后。
惠王赦细而活微,身安不病。
今则不然,强食害己之物,使监食之臣不闻其过,失御下之威,无御非之心,不肖一 也。
使庖厨监食失甘苦之和,若尘土落于菹中,大如虮虱,非意所能览,非目所能见,原心定罪,不明其过,可谓惠矣。
今蛭广有分数,长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犹将见之,臣不畏敬,择濯不谨,罪过至重。
惠王不谴,不肖二也。
菹 中不当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见,怀屏隐匿之处,足以使蛭不见,何必食之?
如不可食之物,误在菹中,可复隐匿 而强食之,不肖三也。
有不肖之行,而天佑之,是天报佑不肖人也。
不忍谴蛭,世谓之贤。
贤者操行,多若吞蛭之
类。
吞蛭天除其病,是则贤者常无病也。
贤者德薄,未足以言。
圣人纯道,操行少非,为推不忍之行,以容人之过。
必众多矣。
然而武王不豫,孔子疾病,天之佑人,何不实也?
或时惠王吞蛭,蛭偶自出。
食生物者无有不死,腹中热 也。
初吞时蛭〕未死,而腹中热,蛭动作,故腹中痛。
须臾,蛭死腹中,痛亦止。
蛭之性食血,惠王心腹之积,殆积 血也。
故食血之虫死,而积血之病愈。
犹狸之性食鼠,人有鼠病,吞狸自愈。
物类相胜,方药相使也。
食蛭虫而病 愈,安得怪乎?
食生物无不死,死无不出,之后蛭出,安得佑乎?
令尹见惠王有不忍之德,知蛭入腹中必当死出,因再 拜,病贺不为伤。
着已知来之德,以喜惠王之心,是与子韦之言星徙、太卜之言地动无以异也。
宋人有好善行者,三世不改,家无故黑牛生白犊。
以问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享鬼神。”即以犊祭。
一年,其父 无故而盲。
牛又生白犊。
其父又使其子问孔子,孔子曰:“吉祥也,以享鬼神。”复以犊祭。
一年,其子无故而盲。
其 后楚攻宋,围其城。
当此之时,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
此独以父子俱盲之故,得毋乘城。
军罢围解,父子俱视。
此修善积行神报之效也。
曰:此虚言也。
夫宋人父子修善如此,神报之,何必使之先盲后视哉?
不盲常视,不能护 乎?
此神不能护不盲之人,则亦不能以盲护人矣。
使宋、楚之君合战顿兵,流血僵尸,战夫禽获,死亡不还。
以盲之 故,得脱不行,可谓神报之矣。
今宋、楚相攻,两军未合,华元、子反结言而退,二军之众,并全而归,兵矢之刃无顿用 者。
虽有乘城之役,无死亡之患。
为善人报者,为乘城之间乎?
使时不盲,亦犹不死。
盲与不盲,俱得脱免,神使之 盲,何益于善!
当宋国乏粮之时也,盲人之家,岂独富哉?
俱与乘城之家易子骸,反以穷厄独盲无见,则神报佑人,失 善恶之实也。
宋人父子前偶自以风寒发盲,围解之后,盲偶自愈。
世见父子修善,又用二白犊祭,宋、楚相攻独不乘 城,围解之后父子皆视,则谓修善之报、获鬼神之佑矣。
楚相孙叔敖为儿之时,见两头蛇,杀而埋之,归,对其母泣。
母问其故,对曰:“我闻见两头蛇死。向者,出见两头蛇, 恐去母死,是以泣也。”其母日: “今蛇何在?”对日:“我恐后人见之,即杀而埋之。”其母日:“吾闻有阴德者,天必报 之。汝必不死,天必报汝。”叔敖竟不死,遂为楚相。
埋一蛇,获二佑,天报善明矣。
曰:此虚言矣。
夫见两头蛇辄死 者,俗言也;有阴德天报之福者,俗议也。
叔敖信俗言而埋蛇,其母信俗议而必报,是谓死生无命,在一蛇之死。
齐孟 尝君田文以五月五日生,其父田婴让其母曰:“何故举之?”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何也?”婴曰:“五月子长与户同, 杀其父母。”曰:“人命在天乎?在户乎?如在天,君何忧也;如在户,则宜高其户耳,谁而及之者!”后文长与一户同, 而婴不死。
是则五月举子之忌,无效验也。
夫恶见两头蛇,犹五月举子也。
五月举子,其父不死,则知见两头蛇者, 无殃祸也。
由此言之,见两头蛇自不死,非埋之故也。
埋一蛇,获二福,如埋十蛇,得几佑乎?
埋蛇恶人复见,叔敖 贤也。
贤者之行,岂徒埋蛇一事哉?
前埋蛇之时,多所行矣。
禀天善性,动有贤行。
贤行之人,宜见吉物,无为乃见 杀人之蛇。
岂叔敖未见蛇之时有恶,天欲杀之,见其埋蛇,除其过,天活之哉?
石生而坚,兰生而香。
如谓叔敖之贤 在埋蛇之时,非生而禀之也。
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役缠子,相见讲道。
缠子称墨家佑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赐之十九年,缠子难以尧、舜 不赐年,桀、纣不夭死。
尧、舜、桀、纣犹为尚远,且近难以秦穆公、晋文公。
夫谥者,行之迹也,迹生时行,以为死 谥。
穆者误乱之名,文者德惠之表。
有误乱之行,天赐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夺其命乎?
案穆公之霸,不过晋文;晋 文之谥,美於穆公。
天不加晋文以命,独赐穆公以年,是天报误乱,与“穆公”同也。
天下善人寡,恶人众。
善人顺 道,恶人违天。
然夫恶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长。
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载之寿,恶人为殇子恶死,何哉?
祸虚篇第二十一 世谓受福佑者,既以为行善所致;又谓被祸害者,为恶所得。
以为有沉恶伏过,天地罚之,鬼神报之。
天地所罚,小大 犹发;鬼神所报,远近犹至。
传曰:“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哭。子夏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无罪也?吾与汝事夫 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异闻,尔罪二也;丧尔子, 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汝何无罪欤?’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以久矣!’”夫子夏 丧其明,曾子责以罪,子夏投杖拜曾子之言,盖以天实罚过,故目失其明,已实有之,故拜受其过。
始闻暂见,皆以为 然;熟考论之,虚妄言也。
夫失明犹失听也。
失明则盲,失听则聋。
病聋不谓之有过,失明谓之有罪,惑也。
盖耳目 之病,犹心腹之有病也。
耳目失明听,谓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谓有过乎?
伯牛有疾,孔子自牖执其手,曰:“亡之, 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原孔子言,谓伯牛不幸,故伤之也。
如伯牛以过致疾,天报以恶与子夏同,孔子宜陈其 过,若曾子谓子夏之状。
今乃言命,命非过也。
且天之罚人,犹人君罪下也。
所罚服罪,人君赦之。
子夏服过,拜以 自悔,天德至明,宜愈其盲。
如非天罪,子夏失明,亦换三罪。
且丧明之病,孰与被厉之病?
丧明有三罪,被厉有十 过乎?
颜渊早夭,子路葅醢。
早死、葅醢,极祸也。
以丧明言之,颜渊、子路有百罪也。
由此言之,曾子之言误矣。
然子夏之丧明,丧其子也。
子者人情所通,亲者人所力报也。
丧亲民无闻,丧子失其明,此恩损于亲而爱增于子也。
增则哭泣无数,数哭中风,目失明矣。
曾子因俗之议,以着子夏三罪。
子夏亦缘俗议,因以失明,故拜受其过。
曾 子、子夏未离于俗,故孔子门叙行,未在上第也。
秦襄王赐白起剑,白起伏剑将自刎,曰:“我有何罪于天乎?”良久,曰: “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我诈 而尽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杀。
白起知己前罪,服更后罚也。
夫白起知己所以罪,不知赵卒所以坑。
如天审罚有过之 人,赵降卒何辜于天?
如用兵妄伤杀,则四十万众必有不亡,不亡之人,何故以其善行无罪而竟坑之?
卒不得以善蒙天 之佑,白起何故独以其罪伏天之诛?
由此言之,白起之言过矣。
秦二世使使者诏杀蒙恬,蒙恬喟然叹曰:“我何过于天,无罪而死!”良久,徐曰:“恬罪故当死矣。夫起临洮属之辽东, 城径万里,此其中不能毋绝地脉。此乃恬之罪也。”即吞药自杀。
太史公非之曰:“夫秦初灭诸侯,天下心未定,夷伤未 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救百姓之急,养老矜孤,修众庶之和,阿意兴功,此其〔兄〕弟〔遇〕诛,不亦宜乎!
何与乃罪地脉也?”夫蒙恬之言既非,而太史公非之亦未是。
何则?
蒙恬绝脉,罪至当死。
地养万物,何过于人,而蒙 恬绝其脉?
知己有绝地脉之罪,不知地脉所以绝之过。
自非如此,与不自非何以异?
太史公为非恬之为名将,不能以 强谏,故致此祸。
夫当谏不谏,故致受死亡之戮。
身任李陵,坐下蚕室,如太史公之言,所任非其人,故残身之戮,天
命而至也。
非蒙恬以不强谏,故致此祸,则己下蚕室,有非者矣。
己无非,则其非蒙恬,非也。
作伯夷之传,〔列〕 善恶之行云:“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卒夭死。天之报施善人如何哉!盗跖日杀不辜, 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独遵何哉?”若此言之,颜回不当早夭,盗跖不当全活也。
不 怪颜渊不当夭,而独谓蒙恬当死,过矣。
汉将李广与望气王朔燕语曰:“自汉击匈奴,而广未常不在其中,而诸校尉以 下,才能不及中,然以胡军攻取侯者数十人。而广不为后人,然终无尺〔寸〕之功,以得封邑者,何也?岂吾相不当侯?
且固命也?”朔曰:“将军自念,岂常有恨者乎? ”广曰:“吾为陇西太守,羌常反,吾诱而降之八百余人;吾诈而同日杀 之。至今恨之,独此矣。”朔曰:“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 ”李广然之,闻者信之。
夫不侯犹不王 者也。
不侯何恨,不王何负乎?
孔子不王,论者不谓之有负;李广不侯,王朔谓之有恨。
然则王朔之言,失论之实 矣。
论者以为人之封侯,自有天命。
天命之符,见于骨体。
大将军卫青在建章宫时,钳徒相之,曰:“贵至封侯。”后 竟以功封万户侯。
卫青未有功,而钳徒见其当封之证。
由此言之,封侯有命,非人操行所能得也。
钳徒之言实而有 效,王朔之言虚而无验也。
多横恣而不罹祸,顺道而违福,王朔之说,白起自非、蒙恬自咎之类也。
仓卒之世,以财利 相劫杀者众。
同车共船,千里为商,至阔迥之地,杀其人而并取其财,尸捐不收,骨暴不葬,在水为鱼鳖之食,在土为蝼 蚁之粮;惰窳之人,不力农勉商,以积谷货,遭岁饥馑,腹饿不饱,椎人若畜,割而食之,无君子小人,并为鱼肉:人所 不能知,吏所不能觉。
千人以上,万人以下,计一聚之中,生者百一,死者十九。
可谓无道至痛甚矣,皆得阳达富厚安 乐。
天不责其无仁义之心,道相并杀;非其无力作而仓卒以人为食,加以渥祸,使之夭命,章其阴罪,明示世人,使知不 可为非之验,何哉?
王朔之言,未必审然。
传书:“李斯妒同才,幽杀韩非于秦,后被车裂之罪,商鞅欺旧交,擒魏公子卬,后受诛死之祸。”彼欲言其贼贤欺交,故 受患祸之报也。
夫韩非何过而为李斯所幽?
公子卬何罪而为商鞅所擒?
车裂诛死,贼贤欺交,幽死见擒,何以致之?
如韩非、公子卬有恶,天使李斯、商鞅报之,则李斯、商鞅为天奉诛,宜蒙其赏,不当受其祸。
如韩非、公子卬无恶,非 天所罚,李斯、商鞅不得幽擒。
论者说曰:“韩非、公子卬有阴恶伏罪,人不闻见,天独知之,故受戮殃。”夫诸有罪之 人,非贼贤则逆道。
如贼贤,则被所贼者何负?
如逆道,则被所逆之道何非?
凡人穷达祸福之至,大之则命,小之则时。
太公穷贱,遭周文而得封。
宁戚隐厄,逢齐桓而见官。
非穷贱隐厄有 非,而得封见官有是也。
穷达有时,遭遇有命也。
太公、宁戚,贤者也,尚可谓有非。
圣人,纯道者也。
虞舜为父弟 所害,几死再三;有遇唐尧,尧禅舜。
立为帝。
尝见害,未有非;立为帝,未有是。
前时未到,后则命时至也。
案古 人君臣困穷,后得达通,未必初有恶天祸其前,卒有善神佑其后也。
一身之行,一行之操,结发终死,前后无异。
然一 成一败,一进一退,一穷一通,一全一坏,遭遇适然,命时当也。
龙虚篇第二十二 盛夏之时,雷电击折树木,发坏室屋,俗谓天取龙,谓龙藏于树木之中,匿于屋室之间也,雷电击折树木,发坏屋室,则 龙见于外。
龙见,雷取以升天。
世无愚智贤不肖,皆谓之然。
如考实之,虚妄言也。
夫天之取龙何意邪?
如以龙神为天使,犹贤臣为君使也,反报有时,无为取也。
如以龙遁逃不还,非神之行,天亦无用 为也。
如龙之性当在天,在天上者固当生子,无为复在地。
如龙有升降,降龙生子于地,子长大,天取之,则世名雷电 为天怒,取龙之子,无为怒也。
且龙之所居,常在水泽之中,不在木中屋间。
何以知之?
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泽,实 生龙蛇。”传曰:“山致其高,云雨起焉。水致其深,蛟龙生焉。”传又言:“禹渡于江,黄龙负船。”“荆次非渡淮,两龙绕 舟。”“东海之上,有A丘欣,勇而有力,出过神渊,使御者饮马,马饮因没。欣怒,拔剑入渊追马,见两蛟方食其马,手 剑击杀两蛟。”由是言之,蛟与龙常在渊水之中,不在木中屋间明矣。
在渊水之中,则鱼鳖之类。
鱼鳖之类,何为上 天?
天之取龙,何用为哉?
如以天神乘龙而行,神恍惚无形,出入无间,无为乘龙也。
如仙人骑龙,天为仙者取龙, 则仙人含天精气,形轻飞腾,若鸿鹄之状,无为骑龙也。
世称黄帝骑龙升天,此言盖虚,犹今谓天取龙也。
且世谓龙升天者,必谓神龙。
不神,不升天;升天,神之效也。
天地之性,人为贵,则龙贱矣。
贵者不神,贱者反神 乎?
如龙之性有神与不神,神者升天,不神者不能。
龟蛇亦有神与不神,神龟神蛇,复升天乎?
且龙禀何气而独神?
天有仓龙、白虎、朱鸟、玄武之像也,地亦有龙、虎、鸟、龟之物。
四星之精,降生四兽。
虎鸟与龟不神,龙何故独神 也?
人为倮虫之长,龙为鳞虫之长。
俱为物长,谓龙升天,人复升天乎?
龙与人同,独谓能升天者,谓龙神也。
世或 谓圣人神而先知,犹谓神龙能升天也。
因谓圣人先知之明,论龙之才,谓龙升天,故其宜也。
天地之间,恍惚无形,寒暑风雨之气乃为神。
今龙有形,有形则行,行则食,食则物之性也。
天地之性,有形体之类, 能行食之物,不得为神。
何以言之,龙有体也。
传曰:“鳞虫三百,龙为之长。”龙为鳞虫之长,安得无体?
何以言 之,孔子曰:“龙食于清,游于清。龟食于清;游于浊;鱼食于浊,游于浊。丘上不及龙,下不为鱼,中止其龟与!” 《山海经》言:四海之外,有乘龙蛇之人。
世俗画龙之象,马首蛇尾。
由此言之,马、蛇之类也。
慎子曰:“蜚龙乘 云,腾蛇游雾,云罢雨霁,与蚓蚁同矣。 ”韩子曰:“龙之为虫也,鸣可狎而骑也。然喉下有逆鳞尺余,人或婴之,必杀 人矣。”比之为蚓蚁,又言虫可狎而骑,蛇、马之类明矣。
传曰:“纣作象箸而箕子泣。”泣之者,痛其极也。
夫有像 箸,必有玉杯。
玉杯所盈,象箸所挟,则必龙肝豹胎。
夫龙肝可食,其龙难得。
难得则愁下,愁下则祸生,故从而痛 之。
如龙神,其身不可得杀,其肝何可得食?
禽兽肝胎非一,称龙肝豹胎者,人得食而知其味美也。
春秋之时,龙见 于绛郊。
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智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智,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智。古 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者,吾亦闻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有 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嗜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舜,而锡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鬲 川,鬲夷氏是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 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龙。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 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亨〕之。既而使求,惧而不得,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 之?”对曰:“夫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 乃低伏,郁湮不育。”由此言之,龙可畜又可食也。
可食之物,不能神矣。
世无其官,又无董父、后刘之人,故潜藏伏
匿,出见希疏;出又乘云,与人殊路,人谓之神。
如存其官而有其人,则龙,牛之类也,何神之有?
以《山海经》言 之,以慎子、韩子证之,以俗世之画验之,以箕子之泣订之,以蔡墨之对论之,知龙不能神,不能升天,天不以雷电取 龙,明矣。
世俗言龙神而升天者,妄矣。
世俗之言,亦有缘也。
短书言:“龙无尺木,无以升天。”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谓龙从木中升天也。
彼短书之 家,世俗之人也。
见雷电发时,龙随而起,当雷电〔击〕树木之时,龙适与雷电俱在树木之侧,雷电去,龙随而上,故谓 从树木之中升天也。
实者雷龙同类,感气相致,故《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又言:“虎啸谷风至,龙兴景云 起。”龙与云相招,虎与风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设土龙以为感也。
夫盛夏太阳用事,云雨干之。
太阳火也,云雨 水也,〔水〕火激薄则鸣而为雷。
龙闻雷声则起,起而云至,云至而龙乘之。
云雨感龙,龙亦起云而升天。
天极雷 高,云消复降。
人见其乘云则谓“升天”,见天为雷电则为“天取龙”。
世儒读《易》文,见传言,皆知龙者云之类。
拘 俗人之议,不能通其说;又见短书为证,故遂谓“天取龙”。
天不取龙,龙不升天。
当丘欣之杀两蛟也,手把其尾,拽而出之至渊之外,雷电击之。
蛟则龙之类也。
蛟龙见而云雨 至,云雨至则雷电击。
如以天实取龙,龙为天用,何以死蛟〔不〕为取之?
且鱼在水中,亦随云雨,蜚而乘云雨非升天 也。
龙,鱼之类也,其乘雷电犹鱼之飞也。
鱼随云雨,不谓之神,龙乘雷电独谓之神。
世俗之言,失其实也。
物在世 间,各有所乘。
水蛇乘雾,龙乘云,鸟乘风。
见龙乘云,独谓之神,失龙之实,诬龙之能也。
然则龙之所以为神者,以能屈伸其体,存亡其形。
屈伸其体,存亡其形,未足以为神也。
豫让吞炭,漆身为厉,人不识 其形。
子贡灭须为妇人,人不知其状;龙变体自匿,人亦不能觉,变化藏匿者巧也。
物性亦有自然, 狌狌知往,干鹊知来,鹦鹉能言,三怪比龙,性变化也。
如以巧为神,豫让、子贡神也。
孔子曰:“游者可为网,飞者 可为矰。至于龙也,吾不知其乘风云上升。今日见老子,其犹龙乎!”夫龙乘云而上,云消而下。
物类可察,上下可知;
而云孔子不知。
以孔子之圣,尚不知龙,况俗人智浅,好奇之性,无实可之心,谓之龙神而升天,不足怪也。
雷虚篇第二十三 盛夏之时,雷电迅疾,击折树木,坏败室屋,时犯杀人。
世俗以为“击折树木、坏败室屋”者,天取龙;其“犯杀人”也, 谓之〔有〕阴过,饮食人以不洁净,天怒,击而杀之。
隆隆之声,天怒之音,若人之呴吁矣。
世无愚智,莫谓不然。
推人道以论之,虚妄之言也。
夫雷之发动,一气一声也,折木坏屋亦犯杀人,犯杀人时亦折木坏屋。
独谓折木坏屋者,天取龙;犯杀人,罚阴过,与取 龙吉凶不同,并时共声,非道也。
论者以为“隆隆”者,天怒呴吁之声也。
此便于罚过,不宜于取龙。
罚过,天怒可 也;取龙,龙何过而怒之?
如龙神,天取之,不宜怒。
如龙有过,与人同罪,杀而已,何为取也?
杀人,怒可也。
取 龙,龙何过而怒之?
杀人不取;杀龙取之。
人龙之罪何别?
而其杀之何异?
然则取龙之说既不可听,罚过之言复不可 从。
何以效之?
案雷之声迅疾之时,人仆死于地,隆隆之声临人首上,故得杀人。
审隆隆者天怒乎?
怒用口之怒气杀人 也。
口之怒气,安能杀人?
人为雷所杀,询其身体,若燔灼之状也。
如天用口怒,口怒生火乎?
且口着乎体,口之动 与体俱。
当击折之时,声著于地;其衰也,声著于天。
夫如是,声着地之时,口至地,体亦宜然。
当雷迅疾之时,仰 视天,不见天之下,不见天之下,则夫隆隆之声者,非天怒也。
天之怒与人无异。
人怒,身近人则声疾,远人则声微。
今天声近,其体远,非怒之实也。
且雷声迅疾之时,声东西或南北,如天怒体动,口东西南北,仰视天亦宜东西南北。
或曰:“天已东西南北矣,云雨冥晦,人不能见耳。”夫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共雷。 《易》曰:“震惊百里。”雷电之地, 〔云〕雨晦冥,百里之外无雨之处,宜见天之东西南北也。
口著于天,天宜随口,口一移普天皆移,非独雷雨之地,天随 口动也。
且所谓怒者,谁也?
天神邪?
苍苍之天也?
如谓天神,神怒无声;如谓苍苍之天,天者体不怒,怒用口。
且天地相与,夫妇也,其即民父母也。
子有过,父怒,笞之致死,而母不哭乎?
今天怒杀人,地宜哭之。
独闻天之 怒,不闻地之哭。
如地不能哭,则天亦不能怒。
且有怒则有喜。
人有阴过,亦有阴善。
有阴过,天怒杀之;如有阴 善,天亦宜以善赏之。
隆隆之声谓天之怒,如天之喜,亦哂然而笑。
人有喜怒,故谓天喜怒、推人以知天,知天本于 人。
如人不怒,则亦无缘谓天怒也。
缘人以知天,宜尽人之性。
人性怒则呴吁,喜则歌笑。
比闻天之怒,希闻天之 喜;比见天之罚,希见天之赏。
岂天怒不喜,贪于罚,希于赏哉?
何怒罚有效,喜赏无验也?
且雷之击也,“折木坏屋”,“时犯杀人”,以为天怒。
时或徒雷,无所折败,亦不杀人,天空怒乎?
人君不空喜怒,喜怒 必有赏罚。
无所罚而空怒,是天妄也。
妄则失威,非天行也。
政事之家,以寒温之气,为喜怒之候,人君喜即天温, 〔怒〕则天寒。
雷电之日,天必寒也。
高祖之先刘媪曾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此时雷电晦冥。
天方施气,宜喜之时 也,何怒而雷?
如用击折者为怒,不击折者为喜,则夫隆隆之声,不宜同音。
人怒喜异声,天怒喜同音,与人乖异,则 人何缘谓之天怒?
且“饮食人以不洁净”,小过也。
以至尊之身,亲罚小过,非尊者之宜也。
尊不亲罚过,故王不亲诛 罪。
天尊于王,亲罚小过,是天德劣于王也。
且天之用心,犹人之用意。
人君罪恶,初闻之时,怒以非之;及其诛 之,哀以怜之。
故《论语》曰:“如得其情,则哀怜而勿喜。”纣至恶也,武王将诛,哀而怜之。
故《尚书》曰:“予惟 率夷怜尔。”人君诛恶,怜而杀之;天之罚过,怒而击之。
是天少恩而人多惠也。
说雨者以为天施气。
天施气,气渥为 雨,故雨润万物,名曰澍。
人不喜,不施恩。
天不说,不降雨。
谓雷,天怒;雨者,天喜也。
雷起常与雨俱,如论之 言,天怒且喜也。
人君赏罚不同日,天之怒喜不殊时,天人相违,赏罚乖也。
且怒喜具形,乱也。
恶人为乱,怒罚其 过;罚之以乱,非天行也。
冬雷人谓之阳气泄,春雷谓之阳气发。
夏雷不谓阳气盛,谓之天怒,竟虚言也。
人在天地之间,物也。
物,亦物也。
物之饮食,天不能知。
人之饮食,天独知之。
万物于天,皆子也;父母于子,恩 德一也。
岂为贵贤加意,贱愚不察乎?
何其察人之明,省物之暗也!
犬豕食,人腐臭食之,天不杀也。
如以人贵而独 禁之,则鼠洿人饮食,人不知,误而食之,天不杀也。
如天能原鼠,则亦能原人,人误以不洁净饮食人,人不知而食之 耳,岂故举腐臭以予之哉?
如故予之,人亦不肯食。
吕后断戚夫人手,去其眼,置于厕中,以为人豕。
呼人示之,人
皆伤心;惠帝见之,疾卧不起。
吕后故为,天不罚也。
人误不知,天辄杀之,不能原误,失而责故,天治悖也。
夫人食不净之物,口不知有其洿也;如食,已知之,名曰肠洿。
戚夫人入厕,身体辱之,与洿何以别?
肠之与体何以 异?
为肠不为体,伤洿不病辱,非天意也。
且人闻人食不清之物,心平如故,观戚夫人者,莫不伤心。
人伤,天意悲 矣。
夫悲戚夫人则怨吕后,案吕后之崩,未必遇雷也。
道士刘春荧惑楚王英,使食不清。
春死,未必遇雷也。
建初四 年夏六月,雷击杀会稽〔鄞〕专日食羊五头皆死。
夫羊何阴过,而雷杀之?
舟人洿溪上流,人饮下流,舟人不雷死。
天神之处天,犹王者之居也。
王者居重关之内,则天之神宜在隐匿之中。
王者居宫室之内,则天亦有太微、紫宫、轩 辕、文昌之坐。
王者与人相远,不知人之阴恶。
天神在四宫之内,何能见人暗过?
王者闻人进,以人知。
天知人恶, 亦宜因鬼。
使天问过于鬼神,则其诛之,宜使鬼神。
如使鬼神,则天怒,鬼神也,非天也。
且王断刑以秋,天之杀用夏,此王者用刑违天时。
奉天而行,其诛杀也,宜法像上天。
天杀用夏,王诛以秋,天人相 违,非奉天之义也。
或论曰:“饮食〔人〕不洁净,天之大恶也。杀大恶,不须时。”王者大恶,谋反大逆无道也。
天之 大恶,饮食人不洁清。
天〔人〕所恶,小大不均等也。
如小大同,王者宜法天,制饮食人不洁清之法为死刑也。
圣王 有天下,制刑不备此法,圣王阙略,有遗失也?
或论曰:“鬼神治阴,王者治阳。阴过暗昧,人不能觉,故使鬼神主 之。”曰:“阴过非一也,何不尽杀?案一过,非治阴之义也。天怒不旋日,人怨不旋踵。人有阴过,或时有用冬,未必专 用夏也。以冬过误,不辄击杀,远至于夏,非不旋日之意也。
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推椎,若击之状。
其 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扣击之〔音〕也;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击之声也;其杀人也,引连鼓相椎,并击之矣。
世又 信之,莫谓不然。
如复原之,虚妄之像也。
夫雷,非声则气也。
声与气,安可推引而为连鼓之形乎?
如审可推引,则 是物也。
相扣而音鸣者,非鼓即钟也。
夫隆隆之声,鼓与钟邪?
如审是也,钟鼓不〔而〕空悬,须有笋虡,然后能 安,然后能鸣。
今钟鼓无所悬着,雷公之足,无所蹈履,安得而为雷?
或曰:“如此固为神。如必有所悬着,足有所 履,然后而为雷,是与人等也,何以为神?”曰:神者,恍惚无形,出入无门,上下无垠,故谓之神。
今雷公有形,雷声 有器,安得为神?
如无形,不得为之图像;如有形,不得谓之神。
谓之神龙升天,实事者谓之不然,以人时或见龙之形 也。
以其形见,故图画升龙之形也;以其可画,故有不神之实。
难曰:“人亦见鬼之形,鬼复神乎?”曰:人时见鬼,有见雷公者乎?
鬼名曰神,其行蹈地,与人相似。
雷公头不悬于 天,足不蹈于地,安能为雷公?
飞者皆有翼,物无翼而飞,谓仙人。
画仙人之形,为之作翼。
如雷公与仙人同,宜复 着翼。
使雷公不飞,图雷家言其飞,非也;使实飞,不为着翼,又非也。
夫如是,图雷之家,画雷之状,皆虚妄也。
且说雷之家,谓雷,天怒呴吁也;图雷之家,谓之雷公怒引连鼓也。
审如说雷之家,则图雷之家非;审如图雷之家,则说 雷之家误。
二家相违也,并而是之,无是非之分。
无是非之分,故无是非之实。
无以定疑论,故虚妄之论胜也。 《礼》曰:“刻尊为雷之形,一出一入,一屈一伸,为相校轸则鸣。”校轸之状,郁律垒之类也,此像类之矣。
气相校 轸分裂,则隆隆之声,校轸之音也。
魄然若{敝衣}裂者,气射之声也。
气射中人,人则死矣。
实说,雷者太阳之激气 也。
何以明之?
正月阳动,故正月始雷。
五月阳盛,故五月雷迅。
秋冬阳衰,故秋冬雷潜。
盛夏之时,太阳用事, 阴气乘之。
阴阳分〔争〕,则相校轸。
校轸则激射。
激射为毒,中人辄死,中木木折,中屋屋坏。
人在木下屋间,偶 中而死矣。
何以验之?
试以一斗水灌冶铸之火,气激{敝衣}裂,若雷之音矣。
或近之,必灼人体。
天地为炉大矣,阳 气为火猛矣,云雨为水多矣,分争激射,安得不迅?
中伤人身,安得不死?
当冶工之消铁也,以士为形,燥则铁下,不 则跃溢而射。
射中人身,则皮肤灼剥。
阳气之热,非直消铁之烈也;阴气激之,非直土泥之湿也;阳气中人,非直灼剥 之痛也。
夫雷,火也。 〔火〕气剡人,人不得无迹。
如炙处状似文字,人见之,谓天记书其过,以示百姓。
是复虚妄也。
使人 尽有过,天用雷杀人。
杀人当彰其恶,以惩其后,明着其文字,不当暗昧。 《图》出于河,《书》出于洛。
河图、洛 书,天地所为,人读知之。
今雷死之书,亦天所为也,何故难知?
如以〔殪〕人皮不可书,鲁惠公夫人仲子,宁武公女 也,生而有文在掌,曰“为鲁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归鲁。
雷书不着,故难以惩后。
夫如是,火剡之迹,非天所刻画 也。
或颇有而增其语,或无有而空生其言,虚妄之俗,好造怪奇。
何以验之?
雷者火也,以人中雷而死,即询其身, 中头则须发烧燋,中身则皮肤灼焚,临其尸上闻火气,一验也。
道术之家,以为雷烧石,色赤,投于井中,石燋井寒,激 声大鸣,若雷之状,二验也。
人伤于寒,寒气入腹,腹中素温,温寒分争,激气雷鸣,三验也。
当雷之时,电光时见 大,若火之耀,四验也。
当雷之击,时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验也。
夫论雷之为火有五验,言雷为天怒无一效。
然则雷为天怒,虚妄之言。 〔难〕曰:“《论语》云:‘迅雷风烈必变。’《礼记》曰:‘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惧天 怒,畏罚及己也。如雷不为天怒,其击不为罚过,则君子何为为雷变动、朝服而正坐〔乎〕?”曰:天之与人犹父子,有父 为之变,子安能忽?
故天变,己亦宜变,顺天时,示己不违也。
人闻犬声于外,莫不惊骇,竦身侧耳以审听之。
况闻 天变异常之声,轩盍迅疾之音乎? 《论语》所指,《礼记》所谓,皆君子也。
君子重慎,自知无过,如日月之蚀,无 阴暗食人以不洁清之事,内省不惧,何畏于雷?
审如不畏雷,则其变动不足以效天怒。
何则?
不为己也。
如审畏雷, 亦不足以效罚阴过。
何则?
雷之所击,多无过之人。
君子恐偶遇之,故恐惧变动。
夫如是,君子变动,不能明雷为天 怒,而反着雷之妄击也。
妄击不罚过,故人畏之。
如审罚过,有过小人乃当惧耳,君子之人无为恐也。
宋王问唐鞅 曰:“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罚不善,善者胡为畏?王欲群 臣之畏也,不若毋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斯群臣畏矣。”宋王行其言,群臣畏惧,宋国大恐〕。
夫宋王妄刑,故宋国大 恐。
惧雷电妄击,故君子变动。
君子变动,宋国大恐之类也。
道虚篇第二十四 儒书言: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
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
黄帝上骑龙,群臣,后宫从上七十余人,龙
乃上去。
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髯。
龙髯拔,堕黄帝之弓,百姓仰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龙胡髯吁号。
故后世 因其处曰“鼎湖”,其弓曰“乌号”。 《太史公记》诔五帝,亦云:黄帝封禅已,仙云。
群臣朝其衣冠。
因葬埋之。
曰:此虚言也。
实“黄帝”者何等也?
号乎,谥乎?
如谥,臣子所诔列也。
诔生时所行为之谥。
黄帝好道,遂以升 天,臣子诔之,宜以仙升,不当以“黄”谥。 《谥法》曰:“静民则法曰黄。”“黄”者,安民之谥,非得道之称也。
百王 之谥,文则曰文,武则曰“武”。
文武不失实,所以劝操行也。
如黄帝之时质,未有谥乎?
名之为黄帝,何世之人也?
使黄帝之臣子,知君,使后世之人,迹其行。
黄帝之世,号谥有无,虽疑未定,“黄”非升仙之称,明矣。
龙不升天,黄帝骑之,乃明黄帝不升天也。
龙起云雨,因乘而行;云散雨止,降复入渊。
如实黄帝骑龙,随溺于渊也。
案黄帝葬于桥山,犹曰群臣葬其衣冠。
审骑龙而升天,衣不离形;如封禅已,仙去。
衣冠亦不宜遗。
黄帝实仙不死而 升天,臣子百姓所亲见也。
见其升天,知其不死,必也。
葬不死之衣冠,与实死者无以异,非臣子实事之心,别生于死 之意也。
载太山之上者,七十有二君,皆劳情苦思,忧念王事,然后功成事立,致治太平。
太平则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禅焉。
夫修道求仙,与忧职勤事不同。
心思道则忘事,忧事则害性。
世称尧若腊,舜若腒,心愁忧苦,形体赢癯。
使黄帝致 太平乎,则其形体宜如尧、舜。
尧、舜不得道,黄帝升天,非其实也。
使黄帝废事修道,则心意调和,形体肥劲,是与 尧、舜异也,异则功不同矣。
功不同,天下未太平而升封,又非实也。
五帝三王皆有圣德之优者,黄帝〔亦〕在上焉。
如圣人皆仙,仙者非独黄帝;如圣人不仙,黄帝何为独仙?
世见黄帝好方术,方术仙者之业,则谓帝仙矣。
又见鼎湖之 名,则言黄帝采首山铜铸鼎,而龙垂胡髯迎黄帝矣。
是与说会稽之山无以异也。
夫山名曰“会稽”,即云夏禹巡狩,会计 于此山上,故曰“会稽”。
夫禹至会稽治水不巡狩,犹黄帝好方伎不升天也。
无会计之事,犹无铸鼎龙垂胡髯之实也。
里名胜母,可谓实有子胜其母乎?
邑名朝歌,可谓民朝起者歌乎?
儒书言:淮南王学道,招会天下有道之人,倾一国之尊,下道术之士。
是以道术之士,并会淮南,奇方异术,莫不争出。
王遂得道,举家升天。
畜产皆仙,犬吠于天上,鸡鸣于云中。
此言仙药有余,犬鸡食之,并随王而升天也。
好道学仙 之人,皆谓之然。
此虚言也。
夫人,物也,虽贵为王侯,性不异于物。
物无不死,人安能仙?
鸟有毛羽,能飞,不能升天。
人无毛羽,何用飞升?
使有毛羽,不过与鸟同;况其无有,升天如何?
案能飞升之物,生有毛羽之兆;能驰走之物,生有蹄足之形。
驰走不能 飞升,飞升不能驰走。
禀性受气,形体殊别也。
今人禀驰走之性,故生无毛羽之兆,长大至老,终无奇怪。
好道学 仙,中生毛羽,终以飞升。
使物性可变,金木水火可革更也。
虾蟆化为鹑,雀入水为蜃蛤,禀自然之性,非学道所能为 也。
好道之人,恐其或若等之类,故谓人能生毛羽,毛羽备具,能升天也。
且夫物之生长,无卒成暴起,皆有浸渐。
为道学仙之人,能先生数寸之毛羽,从地自奋,升楼台之陛,乃可谓升天。
今无小升之兆,卒有大飞之验,何方术之学成 无浸渐也?
毛羽大效,难以观实。
且以人髯发物色少老验之。
物生也色青,其熟也色黄。
人之少也发黑,其老也发白。
黄为物熟 验,白为人老效。
物黄,人虽灌溉壅养,终不能青;发白,虽吞药养性,终不能黑。
黑青不可复还,老衰安可复却?
黄之与白,犹肉腥炙之燋,鱼鲜煮之熟也。
燋不可复令腥,熟不可复令鲜。
鲜腥犹少壮,燋熟犹衰老也。
天养物,能 使物畅至秋,不得延之至春;吞药养性,能令人无病,不能寿之为仙。
为仙体轻气强,犹未能升天,令见轻强之验,亦无 毛羽之效,何用升天?
天之与地,皆体也。
地无下,则天无上矣。
天无上升之路,何如?
穿天之体?
人力不能入。
如天之门在西北,升天之人,宜从昆仑上。
淮南之国,在地东南。
如审升天,宜举家先从昆仑,乃得其阶。
如鼓翼邪 飞,趋西北之隅,是则淮南王有羽翼也。
今不言其从之昆仑,亦不言其身生羽翼,空言升天,竟虚非实也。
案淮南王刘安,孝武皇帝之时也。
父长,以罪迁蜀严道,至雍道死。
安嗣为王,恨父徙死,怀反逆之心,招会术人,欲 为大事。
伍被之属充满殿堂,作道术之书,发怪奇之文,合景乱首。 《八公之传》欲示神奇,若得道之状,道终不成, 效验不立,乃与伍被谋为反事,事觉自杀,或言诛死。
诛死、自杀,同一实也。
世见其书,深冥奇怪,又观《八公之 传》似若有效,则传称淮南王仙而升天,失其实也。
儒书言:卢敖游乎北海,经乎太阴,入乎玄关,至于蒙谷之上,见一士焉:深目玄准,雁颈而〔鸢〕肩,浮上而杀下,轩 轩然方迎风而舞。
顾见卢敖,樊然下其臂,遁逃乎碑下。
敖乃视之,方卷然龟背而食合梨。
卢敖仍与之语曰:“吾子唯 以敖为倍俗,去群离党,穷观于六合之外者,非敖而己?敖幼而游,至长不偷〕解,周行四极,唯北阴之未窥。今卒睹夫 子于是,殆可与敖为友乎?”若士者悖然而笑曰:“嘻!子中州之民也,不宜远至此。此犹光日月而戴列星,四时之所行, 阴阳之所生也。此其比夫不名之地,犹突兀也。若我南游乎罔浪之野,北息乎沉薶之乡,西穷乎杳冥之党,而东贯湏蒙之 先。此其下无地,上无天,听焉无闻,而视焉则营;此其外犹有状,有状之余,壹举而能千万里,吾犹未能之在。今子游 始至于此,乃语穷观,岂不亦远哉?然子处矣。吾与汗漫期于九垓之上,吾不可久。”若士者举臂而纵身,逐入云中。
卢 敖目仰而视之,不见,乃止喜心不怠,怅若有丧,曰:“吾比夫子也,犹黄鹄之与壤虫也,终日行,而不离咫尺,而自以为 远,岂不悲哉!” 若卢敖者,唯龙无翼者升则乘云。
卢敖言若士者有翼,言乃可信。
今不言有翼,何以升云?
且凡能轻举入云中者,饮 食与人殊之故也。
龙食与蛇异,故其举措与蛇不同。
闻为道者,服金玉之精,食紫芝之英。
食精身轻,故能神仙。
若 士者食合蜊之肉,与庸民同食,无精轻之验,安能纵体而升天?
闻食气者不食物,食物者不食气。
若士者食物如不食 气,则不能轻举矣。
或时卢敖学道求仙,游乎北海,离众远去,无得道之效,惭于乡里,负于论议。
自知以必然之事见责于世,则作夸诞之 语,云见一士,其意以为有〔仙〕,求之未得,期数未至也。
淮南王刘安坐反而死,天下并闻,当时并见,儒书尚有言其 得道仙去,鸡犬升天者;况卢敖一人之身,独行绝迹之地,空造幽冥之语乎?
是与河东蒲坂项曼都之语,无以异也。
曼 都好道学仙,委家亡去,三年而返。
家问其状,曼都曰:“去时不能自知,忽见若卧形,有仙人数人,将我上天,离月数 里而止。见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东西。居月之旁,其寒凄怆。口饥欲食,仙人辄饮我以流霞一杯,每饮一杯,数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