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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Chapter 216,202 wordsPublic domain

○龟从筮逆 古人求神之道不止一端,故卜、筮并用,而终龟为主。《周礼•筮人》言: “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注:“当用卜者先筮之,即事有渐也,于筮之凶 则止不卜。”然而《洪范》有“龟从筮逆”者,则知古人固不拘乎此也。大卜掌 三兆之法。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故《传》曰:“筮短龟长。” 自汉以下,文帝代来,犹有大横之兆;《艺文志》有《龟书》五十三卷,《夏龟》 二十六卷,《南龟书》二十八卷,《巨龟》三十六卷,《杂龟》十六卷,而后则 无闻。唐之李华遂有废龟之论矣。 ○周公居东 主少,国疑,周公又出居于外,而上下安宁,无腹心之患者,二公之力也。

武王之誓众曰“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于此见之矣。《荀子》:“二公仁 智,且不蔽,故能持周公,而名利福禄与周公齐。” ○微子之命 微子之于周,盖受国而不受爵。受国以存先王之祀,不受爵以示不为臣之节, 故终身称“微子”也。微子卒,立其弟衍,是为微仲。衍之继其兄,继宋非继微 也。而称微仲者何?犹微子之心也。至于衍之子稽则远矣,于是始称“宋公”。

鸣呼!吾于《洪范》之书言“十有三祀”,《微子之命》以其旧爵名篇,而知武 王、周公之仁,不夺人之所矣守也。后之经生不知此义,而抱器之臣、倒戈之士 接迹于天下。 ○酒诰 酒为天之降命,亦为天之降威。纣以酗酒而亡,文王以不腆于酒而兴。兴亡 之几,其原皆在于酒,则所以保天命而畏天威者,后人不可不谨矣。 ○召诰 古者吉行,日五十里。故召公营洛,乙未,自周;戊申,朝至于洛,凡十有 四日,师行日三十里。故武王伐纣,癸巳,自周;戊午,师渡孟津,凡二十有五 日。《汉书》以为三十一日,误。 ○元子 《微子之命》以微子为殷王元子。《召诰》则又以纣为元子,曰:“皇天上 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又曰:“有王虽小,元子哉!”人君谓之天子, 故仁人之事天如事亲。 ○其稽我古人之德 傅说之告高宗曰:“学于古训,乃有锋。”武王之诰康叔:既祗乃文考, 而又求之殷先哲王,又求之商成人,又别求之古先哲王。大保之戎成王,先之 以“稽我古人之德”,而后进之以“稽谋自天”。及成王之作《周官》,亦曰: “学古入官”,曰“不学墙面”。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曰:“好 古敏以求之。”又曰:“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先圣后圣,其揆一 也。不学古而欲稽天,岂非不耕而求获首! ○节性 “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此性善之说所自出也。”节性,惟日其迈”, 此性相近之说所自出也。”“岂弟君子,俾弥尔性,似先公酋矣。”命也,有性 焉。君子不谓命也。 ○汝其敬识百辟享 人主坐明堂而临九牧,不但察群心之向背,亦当知四国之忠奸。故嘉禾同颖, 美侯服之宣风;底贡厥獒,戎明王之慎德,所谓“敬识百辟享”也。昔者唐明皇 之致理也,受张相千秋之镜,听元生《一之歌》,亦能以謇谔为珠玑,以仁贤 为器币。及乎王心一荡,佞谀日崇,开广运水潭,致江南之货,广陵铜器、京口 绫衫。锦缆牙樯,尔亘数里;靓妆鲜服,和者百人。乃未几而蓟于享者也。《易》 曰:“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若明皇者,岂非享多仪而民曰不享者哉! ○惟尔王家我适 朝觐者不之殷而之周,讼狱者不之殷而之周,于是周为天子,而殷为侯服矣。

此之谓“惟尔王家我适”。 ○王来自奄 《多方之诰》曰:“惟五月丁亥,王为自奄。”而《多士》:王曰:“昔朕 来自奄。”是《多方》当在《多士》之前,后人倒其篇第耳。奄之叛周,是武庚 既诛而惧,遂与淮夷、徐戎并兴,而周公东征,乃至于三年。既克,而成王践奄, 盖行巡狩之事,《书序》“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是也。孔《传》以为 奄再叛者,拘于篇之先后而台为之说。 ○建官惟百 成王作《周官》之书,谓“唐、虞稽古,建官惟百”;而“夏,商官倍者” 者,时代不远,其多寡何若此之悬绝哉。且天下之事,一职之微,至于委吏、乘 田亦不可阙,而谓二帝之世遂能以百官该内外之务,吾不敢信也。考之传注,亦 第以为因时制宜,而莫详其实。吾以为唐、虞之官不止于百,而其咨而命之者二 十有二人,其余九官之佐,殳┥、伯与、朱虎、熊罴之伦,暨侍御仆从,以至州 十有二师,外薄四海,咸建五长,以名达于天子者不过百人而已,其他则穆王之 命所谓“慎简乃僚”,而天子不亲其黜陟者也。故曰:“尧、舜之知,而不遍物, 急先务也。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夏、商之世,法日详,而人主 之职日侵于下,其命于天子者多,故倍也。观于《立政》之书,内至于亚旅,外 至于表臣、百司,而夷、微、卢、、三毫、阪尹之官,又虞、夏之所未有,则 可知矣。杜氏《通典》言:“汉初,王侯国百官,皆如汉朝,惟丞相命于天子, 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惩吴、楚之乱,杀其制度,罢御史大夫以下官。

至武帝,又诏凡王侯吏职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补。其州郡佐吏自别驾、长史以下, 皆刺史太守自补,历代因而不革。洎北齐武平中,后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赐其 卖官,分占州郡,下及乡官,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是之后, 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以故外吏不得精核由此起也。”故刘炫对牛弘,以为 大小之官悉由吏部,此政之所以日繁。而沈既流之议,欲令六品以下及僚佐之属 许州府辟用。后之人见《周礼》一书设官之多,职事之密,以为周之所以致治者 如此;而不知“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之外,文王罔敢知也。然则周之制虽 详,而意犹不异于唐、虞矣。求治之君,其可以天子而预铨曹之事哉。 ○司空 司空,孔传谓“主国空土以居民”,未必然。颜师古曰:“空,穴也。古人 穴居,主穿土为穴以居人也。”《易传》云:“上古穴居而野处。”《诗》云: “古公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今河东之人尚多人穴居者。洪水之后,莫 包于奠民居,故伯禹作司空,为九官之首。 ○顾命 读《顾命》之篇,见成王初丧之际,康王与其群臣皆吉妥,而无哀痛之辞。

以召公、毕公之贤,反不及子产、叔向,诚为可疑,再四读之,知其中有脱简。

而“狄设黼、缀衣”以下,即当属之《康王之诰》。自此以上,记成王顾命、 登遐之事;自此以下,记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诸侯之事也。古之人君于 即位之礼重矣入即位于庙,受命于先王,祭毕而朝群臣,群臣布币而见,然后成 之为君。《春秋》之于鲁公,即位则书,不即位则不书,盖有遭时之变,而不行 此礼,如庄、闵、僖三公者矣。康王当太平之时,为继体之主,而史录其仪文、 训告,以为一代之大法,此《书》之所以传也。《记》曰“未没丧,不称君”, 而今书曰“王麻冕黼裳”,是逾年之君也;又曰“周卒哭而”,而今曰“诸侯 出庙门俟”,是已之后也。《传》言“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而今“太 保率西方诸侯”,“毕公率东方诸侯”,是七月之余也。因其中有脱简,而后之 说《书》者并以系之“越七日,癸酉”之下,所以生后儒之论。而不思初崩七日 之间,诸侯何由而毕至乎?或曰:易吉可乎?曰:此周公所制之礼也,以宗庙为 重,而不敢凶服以接乎神,释三年之丧,以尽斯须之敬,此义之所在,而天子之 守与士庶不同者也。《商书》有之矣:“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 奉嗣王祗见厥祖。”岂以丧服而入庙哉!

传之世,天下可以无君,故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传子 之世,天下不可无君,故“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 祖”。

自“狄设黼、缀衣”以下,皆陈之朝者也。设四席者,朝群臣,听政事, 养国老,燕亲属,皆新天子之所有事,而非事亡之说也。自“王麻冕,黼裳”以 下,皆庙中之事也。自“王出,在应门之内”以下,则康王临朝之事也。

周之末世,固有不待葬而先见庙者矣。《左传•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 丑,王崩于荣氏。五月庚辰,见王。六月丁巳,葬景王。”其曰“见王”者, 见王子猛盱先王之庙也。不待期而见王猛,不待斯而葬景王,则以子朝之争国也;

然不言“即位”,但曰“见王”而已。孰谓成、康无事之时而行此变礼也? 《书》之脱简多矣。如《武成》之篇,蔡氏以为尚有阙文。《洛诰》“戊辰, 王在新邑”,则王之至洛可知,乃二公至洛并详其月日,而王不书。金氏以为其 间必有阙文,盖伏生老而忘之耳。然则《顾命》之脱简又何疑哉。宾牟贾言: “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余于《顾命》敢引之,以断千载之矣。 ○矫虔 《说文》:“矫,从矢,揉箭也。”故有用力之义。《汉书•孝武纪》注引 韦昭曰:“称诈为矫,强取为虔。”《周语》注:“以诈用法曰矫。” ○罔中于信以覆诅盟 国乱无政,小民有情而不得申,有冤而不见理,于是不得不诉之于神,而诅 盟之事起矣。苏公遇暴公之谮,则“出此三物,以诅尔斯”;屈原遭子兰之谗, 则“告五帝以折中命”;咎繇而听直至于里巷之人,亦莫不然,而鬼神之往来于 人间者,亦或着其灵爽,于是赏罚之柄乃移之冥漠之中,而蚩蚩之氓其畏王铁常 不如其畏鬼责矣。乃世之君子犹有所取焉,以辅王政之穷。今日所传地狱之说, 感应之书,皆苗民诅盟之余习也。“明明常,鳃寡无盖”,则王政行于上,而 人自不复有求于神。故曰:“有道之世,其鬼不神。”所谓绝地天通者,如此而 已矣。 ○文侯之命 《竹书纪年》:幽王三年,嬖褒姒。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 褒姒之子伯盘为太子。九年,申侯聘西戎及曾阝。十年,王师伐申。十一年,申 人、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王子伯盘。申侯、鲁侯、许男、闻子立宜臼于 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平王元年,王东徙雒邑。晋侯会卫侯、 郑伯、秦伯,以师从王入于成周。二十一年,晋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然则《文 侯之命》,报其立己之功,而望之以杀携王之效也。郑公子兰之从晋文公而东也, 请无与围郑,晋人许之。今平王既立于申,自申迁于雒邑,而复使周人为之戍申, 则申侯之伐,幽王之弑,不可谓非出于平王之志者矣。当日诸侯但知其冢嗣为当 立,而不察其与闻乎弑为可诛。虢公之立王子余臣,或有见乎此也。自文侯用师, 替携王以除其逼,而平王之位定矣。后之人徒以成败论,而不察其故,遂谓平王 能继文武之绪,而惜其弃岐、丰七百里之地,岂为能得当日之情者哉!孔子生于 二百年以后,盖有所不忍言,而录《文侯之命》于《书》,录《扬之水》之篇于 《诗》,其旨微矣。《传》言“平王东迁”,盖周之臣子美其名尔,综其实不然。

凡言迁者,自彼而之此之辞,盘庚迁于殷是也。幽王亡宗庙社稷,以及典章文物 荡然皆尽,镐京之地已为西戎所有。平王乃自申东保于雒,天子之国与诸侯无异, 而又有携王与之颉顽,并为人主者二十年,其得存周之祀幸矣,而望其中兴哉! ○秦誓 有秦誓,故列《秦誓》;有秦诗,故录《秦诗》。述而不作也。谓夫子逆知 天下之将并于秦而存之者,小之乎,知圣人矣。秦穆公之盛,仅霸西戎,未尝为 中国盟主,无论齐桓、晋文,即亦不敢望楚之灵王、吴之夫差,合诸侯而制天下 之柄。秦秋以后,秦盖中衰。吴渊颍曰:“秦之兴,始于孝公之用商鞅,成于惠 王之取巴蜀,蚕食六国,并吞二周。”战国之秦也,非春秋之秦也,其去夫子之 卒也久矣,夫子恶知周之必并于秦哉!若所云“后世男子,自称秦始皇,入我房, 颠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者,近于图澄、宝志之流,非所以言孔子矣。 《甘誓》,天子之事也;《胤征》,诸侯之事也。并存之,见诸侯之事可以 继天子也。《费誓》、《秦誓》之存犹是也。 ○古文尚书 汉时《尚书》,今文与古文为二,而古文又自有二。《汉书•艺文志》曰: “《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为五十七篇。”师古曰:“孔安国《书序》云:凡 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承诏作《传》,引《序》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郑 玄《序赞》云后又亡其一篇,故五十七。”又曰:“经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 家,欧阳经三十二卷。”师古曰:“此二十九卷,伏生传授者。”此今文与古文 为二也。又曰:“《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 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 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 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 于学官。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 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 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儒林传》曰:“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 今文字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遭巫蛊, 未立于学官。”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 少子,又传《左氏》。常授徐敖,又传《毛诗》。授王璜、平陵涂恽子真,子真 授河南桑钦君长。“王莽时,诸学皆立。刘歆为国师,璜、恽等皆贵显。”又曰: “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菜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 《书序》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成帝时,求其古文者,霸 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此又孔氏古文与张霸之书为二也。《后汉 书•儒林传》曰:“孔僖,鲁国鲁人也。自安国以下,世传《古文尚书》。”又 曰:“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 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又曰:“建初中,诏高才生受《古文尚书》、 《毛诗》、《谷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给事 近署。”然则孔僖所受之安国者,竟无其传,而杜林、贾逵、马融、郑玄则不见 安国之传,而为之作训、作传、作注解,此则孔、郑之学又当为二,而无可考矣。 《刘陶传》曰:“陶明《尚书》、《春秋》,为之训诂,推三家《尚书》及古文, 是正文字三百余事,名曰《中文尚书》。”汉末之乱,无传。若马融注《古文尚 书》十卷、郑玄注《古文尚书》九卷则见于《旧唐书•艺文志》。开元之时,尚 有其书,而未尝亡也。按陆氏《释文》言马、郑所注二十九篇,则亦不过伏生所 传之二十八,而《泰誓》别得之民间,合之为二十九,且非今之《泰誓》。其所 谓得多十六篇者,不与其间也。《书•经籍志》曰:马融、郑玄所传,惟二十九 篇,又杂以今文,非孔子旧书,自余绝无所师说。晋世秘府所存,有《古文尚书》 经文,今无有传者。及永嘉之乱,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至东晋,豫章 内史梅赜始得安国之传,增多二十五篇,以合于伏生之二十八篇,而去其伪《泰 誓》,又分《舜典》、《益稷》、《盘庚》中下、《康王之诰》各自为篇,则为 今之五十八篇矣。其《舜典》亡阙,取王肃本“慎徽以下之传续之。齐明帝建武 四年,有姚方兴者,于大航头得本,有“曰若稽古帝舜”以下二十八字,献之朝, 议咸以为非。及江陵板荡,其文北入中原,学者异之,刘炫遂以列诸本第。然则 今之《尚书》,其今文、古文皆有之,三十三篇固杂取伏生、安国之文,而二十 五篇之出于梅赜,《舜典》二十八字之出于姚方兴,又合而一之。《孟子》曰: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于今日而益验之矣。

窃疑古时有《尧典》无《舜典》,有《夏书》无《虞书》,而《尧典》亦 《夏书》也。《孟子》引“二十有八载,放勋乃殂落”,而谓之《尧典》,则 《序》之别为《舜典》者非矣。《左氏传•庄公八年》引“皋陶迈种德”,《僖 公二十四年》引“地平天成”,《二十七年》引“赋纳以言”,《文公七年》引 “戒之用休”,《襄公五年》引“成允成功”,《二十一年》、《二十三年》两 引“念兹在兹”,《二十六》引“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哀公六年》引 “允出兹在兹”,《十八年》引“官占惟先蔽志”,《国语》周内史过引“众非 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而皆谓之《夏书》,则后之目为《虞书》者 赘矣。何则?记此书者必出于夏之史臣,虽传之自唐,而润色成文不无待于后人 者,故篇首言“曰若稽古”,以古为言,明非当日之记也。世更三圣,事同一家。

以夏之臣追记二帝之事,不谓之《夏书》而何?夫惟以夏之臣而追记二帝之事, 则言尧可以见舜,不若后人之史,每帝立一本纪,而后为全书也。

帝曰:“来,禹,汝亦昌言。”承上文皋陶所陈,一时之言也。“王出在应 门之内”,承上文”诸侯出庙门俟”,一时之事也。《序》分为两篇者,妄也。 ○书序 益都孙宝侗仲愚谓:“《书序》为后人伪作,逸《书》之名亦多不典。至如 《左氏传•定四年》祝佗告苌弘,其言鲁也,曰:‘命以《伯禽》,而封于少 之虚。’其言卫也,曰:‘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其言晋也,曰:‘命 以《唐诰》,而封于夏虚。’是则《伯禽之命》、《康诰》、《康诰》,《周书》 之三篇,而孔子所必录也。今独《康诰》存,而二书亡。为《书序》者,不知其 篇名,而不列于百篇之内,疏漏显然。是则不但《书序》可疑,并百篇之名亦未 可信矣。”其解“命以伯禽”为书名《伯禽之命》,尤为切当,今录其说。 《正义》曰:“《尚书》遭秦而亡。汉初,不知篇数。武帝时,有大常蓼侯 孔臧者,安国之从兄也。与安国书云:‘时人惟闻《尚书》二十八篇,取象二十 八宿,谓为信然,不知其有百篇也。’”今考传记引《书》,并无《序》所亡。

四十二篇之文,则此篇名亦未可尽信也。 ○丰熙伪《尚书》 《五经》得于秦火之余,其中固不能无错误。学者不幸,而生乎二千余载之 后,信古而阙疑,乃其分也。近世之说经者,莫病乎好异,以其说之异于人而不 足以取信,于是舍本经之训诂,而求之诸子百家之书;犹未足也,则舍近代之文, 而求之远古;又不足,则舍中国之文,而求这四海之外。如丰熙之古书《世本》, 尤可怪焉。曰:“箕子朝鲜本者。箕子封于朝鲜,传《书》古文,自《帝典》至 《微子》止。后附《洪范》一篇。”“徐市倭国本者。徐氏为秦博士,因李斯坑 杀儒生,托言入海求仙,尽载古书至岛上,立倭国,即今日本是也。二国所译书, 其曾大父河南布政使庆录得之,以藏于家。”按宋欧阳永叔《日本刀歌》:“徐 福行时书未焚,《逸书》百篇今尚存。”盖昔时已有是说,而叶少蕴固已疑之。

夫诗人寄兴之辞,岂必真有其事哉?日本之职贡于唐,久矣。自唐及宋,历代求 书之诏不能得,而二千载之后庆乃得之,其得之又不以献之朝廷而藏之家,何也?

至曰“箕子传《书》古文自《帝典》至《微子》”,则不应别无一篇逸书,而一 一尽同于伏生、孔安国之所传。其曰“后附《洪范》一篇”者,盖徒见《左氏传》 三引《洪范》,皆谓之《商书》。而不知“王”者,周人之称;“十有三”者, 周史之记,不得为商人之书也。《禹贡》以“道山道水”移于“九州”之前,此 不知古人先经后纬之义也。《五子之歌》”为人上者,奈何不敬”?以其不叶而 改之曰“可不敬乎”?谓本之鸿都石经。据《正义》言,蔡邕所书石经《尚书》 止今文三十四篇,无《五子之歌》,熙又何以不考而妄言之也!夫天子失官,学 在四裔,使果有残编断简,可以裨经文而助圣道,固君子之所求之,而惟恐不得 者也。若乃无益于经,而徒为异以惑人,则其于学也,亦谓之异端已。愚因叹夫 昔之君子,遵守经文,虽章句先后之间犹不敢辄改,故元行冲奉明皇之旨,用魏 微所注《类礼》,撰为疏义,成书,上进,而为张说所驳,谓章句隔绝,有乖旧 本,竟不得立于学官。夫《礼记》,二戴所录,非夫子所删,况其篇目之次,元 无深义,而魏征所注则又本之孙炎。以累代名儒之作,申之以诏旨,而不能夺经 生之所守,盖唐人之于经传其严也如此。故啖助之于《春秋》,卓越三家,多有 独得,而史氏犹讥其不本所承,自用名学,谓后生诡辩,为助所阶。乃近代之人, 其于读经卤莽灭裂,不及昔人远甚,又无先儒为之据依,而师心妄作,刊传记未 已也,进而议圣经矣;更章句未已也,进而改文字矣。此陆游所致慨于宋人,而 今且弥甚。徐防有言:“今不依章句,妄生穿凿,以遵师为非义,意说为得理, 轻侮道术,浸以成俗,呜呼!此学者所宜深戒。”若丰熙之徒,又不足论也。汉 东莱张霸伪造《尚书》百二篇,以中书校之,非是。霸辞受父,父有弟子尉氏樊 并,诏存其收。后樊并谋反,乃黜其书。而伪《逸书•嘉禾篇》有“周公奉鬯, 立于阼阶,廷登赞曰:假王莅政”之语,莽遂诊之,以称居摄。是知惑世诬民, 乃犯上作乱之渐,《大学》之教禁于未发者,其必先之矣。 ●卷三 ○诗有入乐不入乐之分 《鼓钟》之诗曰:“以雅以南。”子曰:“雅、颂各得其所。”夫二南也, 豳之《七月》也,小雅正十六篇,大雅正十八篇,颂也,诗之入乐者也。邶以下 十二国之附于二南之后,而谓之风;《鸱》以下六篇之附于豳,而亦谓之豳; 《六月》以下五十八篇之附于小雅,《民劳》以下十三篇之附于大雅,而谓之变 雅:《诗》入乐者也。《乐记》:“子夏对魏文侯曰:‘云者,郑音好滥淫志, 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 以祭祀弗用也。’”朱子曰:“二南正风,房中之乐也,乡乐也。二雅之正雅, 朝廷之乐也。商、周之颂,宗庙之乐也。至变雅则衰,周卿士之作,以言时政之 得失。而邶、庸阝以下,则太师所陈,以观民风者耳,非宗庙、燕享之所用也。” 但据程大昌之辩,则二南自谓之南,而别立正风之目者非。 ○四诗 周南、召南,南也,非风也。豳谓之豳诗,亦谓之雅,亦谓之颂,而非风也。

南、豳、雅、颂为四诗,而列国之风附焉,此诗之本序也。 ○孔子删诗 孔子删诗,所以存列国之风也,有善有不善,兼而存之。犹古之太师陈诗, 以观民风;而季札听之,以知其国之兴衰。正以二者之并陈,故可以观,可以听。

世非二帝,时非上古,固不能使四方之风有贞而无淫,有治而无乱也。文王之化 被于南国,而北鄙杀伐之声,文王不能化也。使其诗尚存,而入夫子之删,必将 存南音以系文王之风,存北音以系纣之风,而不容于没一也。是以《桑中》之篇, 《溱洧》之作,夫子不删,志淫风也。《叔于田》为誉段之辞,《扬之水》、 《椒聊》为从沃之语,夫子不删,着乱本了民。淫奔之诗录之,不一而止者,所 以志其风之甚也。一国皆淫,而中有不变者焉,则亟录之,《将仲子》畏人言也, 《女曰鸡鸣》相警以勤生也,《出其东门》不慕乎色也,《衡门》不愿外也,选 其辞,比其音,去其烦且滥者,此夫子之所谓删也。后之拘儒不达旨,乃谓淫奔 之作,不当录于圣人之经。是何异唐太子弘谓商臣弑君,不当载于《春秋》之策 乎?真希元《文章正宗》,其所选诗一扫千古之陋,归之正旨。然病其以理为宗, 不得诗人之趣。且如《古诗十九首》,虽非一人之作,而汉代之风略具乎此。今 以希元之所删者读之,“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何以异乎《唐诗•山有枢》 之篇;“良人惟古欢,枉驾惠前绥”,盖亦邶诗“雄雉于飞”之义;“牵牛织女” 意仿《大东》,“兔丝女萝”情同《车牵》。十九作中无甚优劣,必以坊淫正俗 之旨严为绳削,虽矫昭明之枉,恐失国风之义。六代浮华,固当芟落,使徐、庾 不得为人,陈、隋不得为代,无乃太甚?岂非执理之过乎! ○何彼农矣 《山堂考索》载林氏曰:“二南之诗虽大概美诗,亦有刺诗,不徒西周之诗, 而东周亦与焉,据《何彼农矣》之诗可知矣。其曰‘平王之孙,齐侯之子’,考 《春秋•庄公元年》书王姬归于齐,此乃桓王女平王下嫁于齐襄公,非平王孙、 齐侯子而何?说者必欲以为西周之诗,于时未有平王,乃以‘平’为平正之王, ‘齐’为齐一之侯,与书言‘宁王’同义,此妄也。据诗人欲言其人之子孙,则 必直言之,如称卫庄姜,则曰‘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

美韩侯取妻,则曰‘汾王之甥,蹶父之子’。又何疑乎?且其诗,刺诗也,以王 姬徒有容色之盛,而无肃之德,何以使人化之?故曰‘何彼农矣,唐棣之华。

曷不肃,王姬之车’。诗人若曰言其容色固如唐棣矣,然王姬之车胡不肃乎?

是讥之也。”按此说桓王女、平王孙则是,其曰刺诗,于义未允。盖诗自邶、庸阝 以讫于桧、曹,皆太师之所陈者也。其中有美有刺,若二南之诗则用之为燕乐, 用之为乡乐,用之为射乐,用之为房中乐,而《鼓钟》之卒章所谓“以雅以南”, 《春秋传》所谓“象南”,《文王世子》所谓“胥鼓南”者也,安得有刺?此 必东周之后,其诗可以存二南之遗音,而圣人附之于篇者也。且自平王之东,周 德日以衰矣。麦禾之取,葛之战,几无以令于兄弟之国。且庄王之世,鲁、卫、 晋、郑日以多故,于是王姬下嫁,以树援于强大之齐,寻盟府之坠言,继昏姻之 夙好。且其下嫁之时犹能修周之旧典,而容色之盛、礼节之备有可取焉。圣人安 得不录之,以示兴周道于东方之意乎?盖东周以后之诗得附二南者,惟此一篇而 已。后之儒者乃疑之,而为是纷纷之说,是乌知圣人之意哉。或曰:诗之所言, 但称其容色,何也?曰:古者妇有四德,而容其一也。言其容则德可知矣。故 《硕人》之诗美其君夫人者,至无所不极其形容。而《野麇》之贞亦云:“有女 如玉。”即唐人为妃主碑文,亦多有誉其姿色者。岂若宋代以下之人,以此为讳, 而不道乎。夫妇人伦之本,昏姻王道之大,下嫁于齐,甥舅之国,太公之后,先 王以周礼治诸侯之本也。诗之得附于南者以此。舍是则东周以后事无可称,而民 间之谣刺皆属之王风矣。况二南之与民风其来自别,宣王之世未尝无雅,则平王 以下岂遂无南?或者此诗之旧附于南,而夫子不删,要亦不异乎向者之说也。 《何彼农矣》以庄王之事而附于召南,其与《文侯之命》以平王之事而附于 《书》一也。 ○邶庸阝卫 邶、庸阝、卫本三监之地,自康叔之封未久而统于卫矣。采诗者犹存其旧名, 谓之邶、庸阝、卫。

邶庸阝卫者,总名也。不当分某篇为邶,某篇为庸阝篇为卫。分而为三者, 汉儒之误。以此诗之简独多,故分三名,以各冠之,而非夫子之旧也。考之《左 氏传•襄公二十九年》:“季礼观乐于鲁,为之歌邶庸阝卫,曰:“美哉,渊乎!

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而《襄公三十一年》 北宫文子之言引《卫诗》曰:“威仪棣棣,不曰邶庸阝卫,专言之则曰卫,一也。

犹之言殷商,言荆楚云尔。意者西周之时,故有邶庸阝之诗,及幽王之亡而轶之, 而大师之职犹不敢废其名乎?然名虽旧而辞则今矣。

邶、庸阝之亡久矣,故大师但有其名。而三国同风,无非卫人之作。桧之亡 未久,而诗尚存,故别于郑,而各自为风。匪风之篇,其西周未亡之日乎?

邶、庸阝、卫,三国也,非三监也。殷之时,邦畿千里,周则分之为三国, 今其相距不过百余里,如《地理志》所言,于百里之间而立此三监,又并武庚而 为一监,皆非也。宋陈傅良以为自荆以南,蔡叔监之,管叔河南,霍叔河北。蔡, 故蔡国。管则管城。霍所谓霍太山也。其地绵广,不得为邶、庸阝、卫也。 ○黎许二国 许无风,而《载驰》之诗录于庸阝。黎无风,而《式微》、《旄丘》之诗录 于邶。圣人阐幽这旨,兴灭之心也。 ○诸姑伯姊 《泉水》之诗,其曰“诸姬”,犹《硕人》之“庶姜”。古之来媵而为侄娣 者,必皆同姓之国。其年之长幼,序之昭穆,则不可知也,故有诸姑伯姊之称, 犹《礼》之言伯父、伯兄也。贵为小君,而能谦以下其众妾,此所谓“其君这袂 不如其娣”者矣。 ○王事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凡交于大国,朝聘会盟征伐之事,谓之王事。

其国之事,谓之政事。 ○朝齐于西 “朝齐于西,崇朝其雨。”朱子引《周礼》十晖注,以齐为虹是也。谓 不终朝而雨止则未然。谚曰:“东虹晴,西虹雨。”盖虹霓杂乱之交,无论雨晴, 而皆非天地之正气。楚襄王登云梦之台,望高唐之观,所谓朝云者也。 ○王 邶、庸阝、卫、王,列国之名,其始于成康之世乎?惟周王抚万邦,巡侯甸, 而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其采于商之故都者,则系之邶、庸阝、卫;其采于东都者, 则系之王;其采于列国者,则各系之其国。至骊山之祸,先王之诗率已阙轶,而 孔子所录者皆平王以后之诗,此变风之所由名也。诗虽变,而大师之本名则不敢 变,此十二国之所以犹存其旧也。先儒谓王之名不当侪于列国,而为之说曰: “列《黍离》于国风,齐王德于邦君。

自幽王以上,大师所陈之诗亡矣。春秋时,君卿大夫之赋诗无及之者,此孔 子之所不得见也,是故诗无正风。

二南也,豳也,小大雅也,皆西周之诗也,至于幽王而止。其余十二国风, 则东周之诗也。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西周之诗亡也,诗亡而列国之事迹不可得而 见,于是晋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出焉,是之谓诗亡然后《春 秋》作也。周颂,西周之诗也。鲁颂、东周之诗也。成康之世,鲁岂无诗?而今 迹已亡矣。故曰诗亡,列国之诗亡也。其作于天子之邦者,以雅以南,以豳以颂, 则固未尝亡也。 ○日之夕矣 “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当归之时也。至是而不归,如之 何勿思也? “君子以向晦入宴息,日之夕矣而不来,则其妇思之矣。朝出而晚归,则其 母望之矣。”夜居于外,则其友吊之矣。”于文“日夕为退”。是以樽无卜夜 之宾,衢路有宵行之禁。故曰:“见星而行者,惟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至 于酒德衰而酣身长夜,官邪作而昏夜乞哀,天地之气乖而晦明之节乱矣。 ○大车 “岂不尔思,畏子不敢”,民免而无耻也。“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有耻 且格也。 ○郑 自邶至曹,皆周初大师这次序。先邶、庸阝、卫,殷之故都也。次之以王, 周东都也。何以知其为周初之次序?邶、庸阝也,晋而谓之唐也,皆西周之旧也。

惟郑乃宣王所封,中兴之后始立其名于大师。而列于诸国之先者,郑亦王畿之内 也,故次于王也。桓公之时,其诗不存,故首《缁衣》也。 ○楚吴诸国无诗 吴、楚之无诗,以其僭王而删之与?非也,太师之本无也。楚之先熊绎辟在 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惟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而周无分器。岐阳之 盟,楚为荆蛮,置茅,设望表,与鲜牟守燎而不与盟。是亦无诗之可采矣。况 于吴自寿梦以前,未通中国者乎?滕、薛之无诗,微也。若乃虢、郐皆为郑灭, 而虢独无诗;陈、蔡皆列《春秋》之会盟,而蔡独无诗,有司失其传尔。 ○豳 自周南至豳,统谓之国风。此先儒之误,程泰之辨之详矣。豳诗不属于国风, 周世之国无豳。此非太师所采,周公追王业之始,作为《七月》之诗,兼雅颂之 声,而用之祈报之事。《周礼•章》:“逆暑迎寒,则歙豳诗;祈年于田祖, 则歙豳雅;祭蜡则歙豳颂。”雪山王氏曰:“此一诗而三用也。”《鸱》以下 或周公之作,或为周公而作,则绵附于豳焉。虽不以合乐,然与二南同为有周盛 时之诗,非东周以后列国之风也,故他无可附。 ○言私其 豕从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先公而后私也。“言私其豕从,献豕开于公,” 先私而后公也。自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而人之有私,固情之所不能 免矣。故先王弗为之禁;非惟弗禁,且从而恤之。建国亲侯,胙土命氏,画井分 田,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此所以为王政也。至于当官之训则曰以公灭私, 然而禄足以代其耕,田足以供其祭,使之无将母之嗟,室人之谪,又所以恤其私 也。此义不明久矣。世之君子必曰:有公而无私,此后代之美言,非先王之至训 也。 ○承筐是将 君子不亲货贿,“束帛戋戋,实诸筐篚”。非惟尽饰之道,亦所以远财而养 耻也。万历以后,士大夫交际多用白金,乃犹封诸书册之间,进自阍人之手。今 则亲呈坐上,径出怀中,交收不假他人,茶话无非此物,衣冠而为囊橐之寄,朝 列而有市井之容。若乃拾遗金而对管宁,倚被囊而酬温峤,曾无愧色,了不关情, 固其宜也。然则先王制为筐篚之文者,岂非禁于未然之前,而示人以远财之义者 乎?以此坊民,民犹轻礼而重货。 ○罄无不宜 “罄无不宜”,宜室家,宜兄弟,宜子孙,宜民人也。“吉蠲为饣喜,是用 孝享,礻龠祠尝,于公先王”,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也。 ○民之质矣日用饮食 “民之质矣,日用饮食。”夫使机智日生,而奸伪萌起,上下且不相安,神 奚自而降福乎?有起信险肤之族,则高后崇降弗祥;有张为幻之民,则嗣王罔 或克寿。是故有道之世,人醇工庞,商朴女童,上下皆有嘉德,而至治馨香感于 神明矣。然则祈天永命之实,必在于观民。而斫雕为朴,其道何由?则必以厚生 为本。

群黎,庶人也。百姓,百官也。民之质矣,兼百官与庶人而言,犹曰“人之 生也直”也。 ○小人所腓 “小人所腓。”古制一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装 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随车而动,如足之腓也。步乘相资,短长相卫,行 止相扶,此所以为节制之师也。葛之战,郑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 之陈,先偏后伍,伍乘弥缝,卒不随车,遇阙即补,斯已异矣。大卤之师,魏舒 请毁车以为行,五乘为三伍。为五陈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专为右角,参为 左角,偏为前拒。专任步卒,以取捷速,然亦必山林险阻之地,而后可用也。步 不当骑,于是赵武灵王为变服骑射之令,而后世因之。所以取胜于敌者、益轻益 速,而一败涂地,亦无以自保,然后知车战之为谋远矣。

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车战之时,未有斩首至于累万者。车战废而首功兴矣。

先王之用兵,服之而已,不期于多杀也。杀人之中又有礼焉,以此毒天下而民从 之,不亦宜乎。

宋沈括对神宗言:“车战之利见于历世。然古人所谓兵车者,轻车也。五御 折旋,利于捷速。今之民间辎车重大,日不能三十里,故世谓之太平车,但可施 于无事之日尔。” ○变雅 《六月》、《采芑》、《车攻》、《吉日》,宣王中兴之作,何以为变雅乎? 《采芑》传曰:“言周室之强,车服之美也。”言其强美斯劣矣。观夫《鹿鸣》 以下诸篇,其于君臣兄弟朋友之间,无不曲当而未尝有夸大之辞。大雅之称文武, 皆本其敬天勤民之意,至其言伐商之功盛矣大矣,不过曰“会朝清明”而止。然 则宣王之诗不有侈于前人者乎?一传而周遂亡。呜呼,此太子晋所以谓“我先王 厉、宣、幽、平而贪天祸”,固不待沔水之忧、祈父之刺而后见之也。 ○大原 “薄伐严狁,至于大原。”毛、郑皆不详其地。其以为今太原阳曲县者,始 于朱子,而愚未敢信也。古之言大原者多矣,若此是必先求泾阳所在,而后大原 可得而明也。《汉书•地理志》:安定郡有泾阳县,开头山在西,《禹贡》泾水 所出。《后汉书•灵帝纪》:“段破先零羌于泾阳。”注:“泾阳县属安定, 在原州。”《郡县志》:“原州平凉县,本汉泾阳县地,今县西四十里泾阳故城 是也。”然则大原当即今之平凉,而后魏立为原州,亦是取古大原之名尔。计周 人之御严狁,必在泾,原之间。若晋阳之太原,在大河之东,距周京千五百里, 岂有寇从西来,兵乃东出者乎?故曰“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而《国语》“宣王 料民于大原”,亦以其地近边而为御戎之备,必不料之于晋国也。又按《汉书》 贾捐之言,“秦地南不过闽越,北不过大原,而天下溃畔”。亦是平凉而非晋阳 也。若《书•禹贡》“既修大原,至于岳阳”,《春秋》“晋荀吴帅师败狄于大 原”,及子产对叔向:“宣汾、洮,障大泽,以处大原”,则是今之晋阳。而岂 可以晋之大原为周之在原乎?

吾读《竹书纪年》,而知周之世有戎祸也,盖始于穆王之征犬戎。六师西指, 无不率服,于是迁戎于太原。以黩武之兵而为徙戎之事,至于俞泉,获马千匹。

则是昔日所内徙者,今为寇而征之也。宣王之世,虽号中兴。三十三年,王师伐 太原之戎,不克。三十八年,伐条戎、奔戎,王师败逋。三十九年,伐羌戎,战 于千亩,王师败逋。四十年,料民于太原。其与后汉西羌之叛大略相似。幽王六 年,命伯士帅师伐六济之戎,王师败逋。于是关中之地,戎得以整居其间,而陕 东之申侯至与之结盟而入寇,盖宣王之世,其患如汉之安帝也。幽王之世,其患 如晋之怀帝也。戎之所由来非一日之故,而三川之震、弧之谣皆适会其时者也。

然则宣王之功计亦不过唐之宣宗,而周人之美宣亦犹鲁人之颂僖也,事劣而文侈 矣。书不尽言,是以论其世也如毛公者,岂非独见其情于意言之表者哉。 ○莠言自口 莠言,秽言也。若郑享赵孟,而伯有赋《鹑奔》之诗是也。君子在官,言官, 在府言府,在库言库,在朝言朝。狎侮之态不及于小人,谑浪之辞不加于妃妾。

自世尚通方,人安慢,宋玉登墙之见,淳于灭烛之欢,遂乃告之君王,传之文 字,忘其秽论,叙为美谈。以至执女手之言,发自临丧之际;啮妃唇之咏,宣于 侍宴之余。于是摇头而舞八风,连臂而歌万岁,去人伦,无君子,而国命随之矣。

臧孙纥见卫侯于来阝,退而告其人曰:“卫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粪土也。亡 而不变,何以复国?”以粪土喻其言,犹诗之莠言也。 ○皇父 王室方骚,人心危惧。皇父以柄国之大臣,而营邑于向,于是三有事之多藏 者随之而去矣,庶民之有车马者随之而去矣,盖亦知西戎之已逼,而王室之将倾 也。以郑桓公之贤且寄孥于虢郐,则其时之国势可知。然不顾君臣之义而先去, 以为民望,则皇父实为之首。昔晋之王衍,见中原已乱,乃说东海王越,以弟澄 为荆州,族弟敦为青州,谓之曰:“荆州有江汉之固,青州有负海之险,卿二人 在外,而吾留此,足以为三窟矣。”鄙夫之心亦千载而符合者乎? ○握粟出卜 古时用钱未广,《诗》、《书》皆无货泉之文,而问卜者亦用粟。汉初犹然。 《史记•日者传》:“卜而有不审,不见夺糈。” ○私人之子百僚是试 孔氏曰:“私人,皂隶之属也。”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故 贵有常尊,贱有等威,所以辩上下而定民志也。周之衰也,政以贿成,而官之师 旅不胜其富。又其甚也,私人之子皆得进而服官,而文武周公之法尽矣。候人而 赤芾,曹是以亡;不狩而县,魏是以削。贱妨贵,小加大,古人死之六逆,又 不但仍叔之子讥其年弱,尹氏之姻刺其材琐而已。自古国家吏道杂而多端,未有 不趋于危乱者。举贤材,慎名器,岂非人主之所宜兢兢自守者乎? ○不醉反耻 “彼醉不臧,不醉反耻。”所谓一国皆狂,反以不狂者为狂也。以箕子之忠, 而不敢对纣之失日,况中材以下,有不尤而效之得乎?“卿士师师非度”,此商 之所以亡;“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此楚之所以以六千里而为仇人 役也。是以圣王重特立之人,而远苟同之士。保邦于未危,必自此始。 ○上天之载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成邦作孚。”君子所以事天者如之何?

亦曰“仪刑文王”而已;其仪刑文王也如之何?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 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而已。 ○王欲玉女 《民劳》本召穆公谏王之辞,乃托为王意,以戒公卿百执事之人,故曰: “王欲玉女,是用大谏。”犹之转予于恤而呼祈父,从事不均而怨大夫,所谓言 之者无罪,而闻之者足以戒也。岂亦监谤之时,疾威之日,不敢指斥而为是言乎?

然而乱君之国,无治臣焉。至于“我即尔谋,听我嚣嚣”,则又不独王之愎谏矣。 ○夸毗 “天之方忄齐,无为夸毗。”《释训》曰:“夸毗,体柔也。”天下惟体柔 之人,常足以遗民忧而召天祸。夏侯湛有云:“居位者以善身为静,以寡交以为 慎,以弱断为重,以怯言为信。”白居易有云:“以拱默保位者为明智,以柔须 安身者为贤能,以直言危行者为狂愚,以中立守道者为凝滞。故朝寡敢言之士, 庭鲜执咎之臣。自国及家,浸而成俗。故父训其子曰:无介直以立仇敌。兄教其 弟曰:无方正以贾悔尤。且慎默积于中则职事废于外。强毅果断之心屈,畏忌因 循之性成,反谓率职而居正者不达于时宜,当官而行法者不通于事变。是以殿最 之文虽书而不实,黜陟之典虽备而不行。”罗点有云:“无所可否,则曰得体;

与世浮沈,则曰有量。众皆默,己独言,则曰沽名;众皆浊,己独清,则曰立异。” 观三子之言,其于末俗之敝可谓恳切而详尽矣。至于佞谄日炽,刚克消亡,朝多 沓沓之流,士保容容之福。苟由其道,无变其俗,必将使一国之人皆化为巧言令 色孔壬而后已。然则丧乱之所从生,岂不阶于夸毗之辈乎?是以屈原疾楚国之士, 谓之“如脂如韦”,而孔子亦云“吾未见刚者”。 ○流言以对 “强御多怼”,即上章所云强御之臣也。其心多所怼疾,而独窥人主之情, 深居禁中而好闻外事,则假流言以中伤之,若二叔之流言以间周公是也。夫不根 之言,何地蔑有?以斛律光之旧将而有百升明月之谣;以裴度之元勋而有坦腹小 儿之诵。所谓流言以对者也如此,则寇贼生乎内而怨诅兴乎下矣。宛之难,进 胙者莫不谤令尹,所谓“侯作侯祝”者也。孔氏疏《采苓》曰:“谗言之起,由 君数问小事于小人也。”可不慎哉! ○申伯 申伯,宣王之元舅也。立功于周,而吉甫作《崧高》之诵。其孙女为幽王后, 无罪见黜,申侯乃与犬戎攻杀幽王乃未几而为楚所病,戍申之诗作焉。当宣王之 世,周兴而申以强;当平王之世,周衰而申以弱;至庄王之世,而申为楚县矣。

二舅之于周,功罪不同,而其所以自取如此。宋左师之告华亥曰:“女丧而宗室, 于人何有?人亦于女何有?”读二诗者,岂徒论二王之得失哉! ○德如毛 “德如毛”,言易举也。故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又曰: “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 ○韩城 《水经注》:“圣水径方城县故城北,又东南径韩城东。《诗》:‘溥彼韩 城,燕师所完。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王肃曰:‘今汲郡方城县有 韩侯城,世谓寒号。’”非也。按《史记•燕世家》:“易水东分为梁门。”今 顺天府固安县有方城村,即汉之方城县也。《水经注》亦云:“显水径良乡县这 北界,历梁山南,高梁水出焉。”是所谓“奕奕梁山”者矣。旧说以韩国在同州 韩城县。曹氏曰:“武王子初封于韩,其时召襄公封于北燕,实为司空,王命以 燕众城之。”窃疑同州去燕二千余里,即令召公为司空,掌邦土,量地远近,兴 事任力,亦当发民于近甸而已,岂有役二千里外之人而为筑城者哉。召伯营申, 亦曰“因是谢人”;齐桓城邢,不过宋、曹二国;而《召诰》“庶殷攻位”,蔡 氏以为此迁洛之民,无役纣都之理。此皆经中明证。况“其追其貊”乃东北之夷, 而蹶父之靡国不到,亦似谓韩土在北陲之远也。又考王符《潜夫论》曰:“昔周 宣王时,有韩侯,其国近燕。故《诗》云:‘普彼韩城,燕师所完。’其后韩西 亦姓韩,为卫满所伐,迁居海中。”汉时去古未远,当有传授,今以《水经注》 为定。

按毛传梁山、韩城皆不言其地,郑氏笺乃云:“梁山,今左冯翊夏阳西北。

韩,姬姓之国也,后为晋所灭,故大夫韩氏以为邑名焉。”至“溥彼韩城,燕师 所完”,则郑已自知其说之不通,故训燕为安,而曰:“大矣,彼韩国之城。乃 古平安时众民之所筑完。”惟王肃以梁山为汲郡方城县之山,而以燕为燕国。今 于梁山则用郑说,于燕则用王说,二者不可兼通,而又巧立召公为司空之说,可 谓甚难而实非矣。双“其追其貊”,郑以经传说貊多是东夷,故职方掌四夷九貉, 郑志答赵商云:“九貉即九夷也。”又《秋官》“貉隶”注云:“征东北夷所获。” 而汉时所谓貊者,皆在东北。因于笺末添二语云:“其后追也貊也,为严狁所 逼,稍稍东迁。”此又可见康成之不自安而迁就其说也。 ○如山之苞如川之流 “如山之苞”,营法也;“如川之流”,陈法也。古之善用师者,能为营而 后能为陈。故曰“师出以律”,又曰“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代,乃止齐焉”。

管子霸国之谋,且犹作内政,以寄军令,使之耳目素习,心志素定,如山之不可 动摇,然后出而用之,若决水于千仞之溪矣。 ○不吊不祥 威仪之不类,贤人之丧亡,妇寺之专横,皆国之不祥。而日月之眚,山川之 变,鸟兽草木之妖,其小者也。传曰:“人无衅焉,妖不自作。”故孔子对哀公, 以老者不教、幼者不学为俗之不祥。荀子曰;“人有三不祥,幼而不肯事长,贱 而不肯事贵,不肖而不肯事贤,是人之三不祥也。”而武王胜殷,得二俘而问焉, 曰:“若国有妖乎?”一俘对曰:“吾国有妖,昼见星而天雨血。”一俘对曰: “此则妖也,非其大者也。吾国之妖,子不听父,弟不听兄,君令不行,此妖之 大者也。”武王避席再拜之。自余所逮见五六十年国俗民情举如此矣,不教不学 之徒满于天下,而一二稍有才知者皆少正卯、邓析之流,是岂待三川竭而悲周, 岷山崩而忧汉哉。《书》曰:“习与性成。”《诗》云:“如彼泉流,无沦胥以 败。”识时之士所以引领于哲王,系心于德也。 ○ 鲁僖公俭以足用,宽以爱民,务农重谷,而有牧之盛。卫文公大布之衣, 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而有来牝三千之多。

然则古之马政皆本于田功也。吾未见厩有肥马、野有饥莩而能国者也。 ○实始翦商 太王当武丁、祖甲之世,殷道未衰,何从有翦商之事。僖公之世距太王巳六 百余年,作诗这人特本其王迹所基,而侈言之尔。犹《泰誓》之言:“命我文考, 肃将天威”也,犹《康诰》之言:“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也,亦后人追言之 也。张子曰:“一日之间,天命未绝,犹是君臣。” ○玄鸟 读经传之文,终商之世,无言祥瑞者。而大戊之祥桑,高宗之ず雉,惕于天 之见妖而修德者有二焉,则知监于夏王之矫诬上天而忄栗忄栗危惧,盖汤之家法 也。简狄吞卵而生契,不亦矫诬之甚乎?毛氏传曰:“玄鸟,鸟鸟也。春分玄 鸟降。汤之先祖有戌氏女简狄,配高辛氏帝,帝率与之祈于郊而生契,故本 其为天所命,以玄鸟至而生焉。”可以破史迁之谬矣。 ○敷奏其勇 “敷奏其勇,不震不动,不难不竦。”苟非大受之人,骤而当天下之重任, 鲜不恐惧而失其守者,此公孙丑所以有动心之问也。升而伐夏,创未有之事而 不疑,可谓天锡之勇矣。何以能之?其“上帝临女,无贰尔心”之谓乎?

汤武身之也,学汤之勇者宜何如?”震惊百里,不丧匕鬯”,近之矣。 ○鲁颂商颂 《诗》之次序,犹《春秋》之年月,夫子因其旧文,述而不作也。颂者,美 盛德之形容,以告宗庙。鲁之颂,颂其君而已,而列之周颂之后者,鲁人谓之颂 也。世儒谓夫子尊鲁,而进之为颂,是不然。鲁人谓之颂,夫子安得不谓之颂乎?

为下不倍也。《春秋》书公、书郊亦同此义。孟子曰:“其文则史。”不独 《春秋》也,虽《六经》皆然。今人以为圣人作书,必有惊世绝俗之见,此是以 私心待圣人。世人读书如王介甫,才入贡院,而一院之事皆欲纷更。此最学者之 大病也。

列国之风何以无鲁?大师陈之,固曰鲁诗,不谓之颂矣。孔子,鲁人也,从 鲁而谓之颂,此如鲁史之书“公”也,然《泮水》之文则固曰“鲁侯”也。

商何以在鲁之后?曰草庐吴氏尝言之矣:“大师所职者,当代之诗也。商则 先代之诗,故次之周、鲁之后。” ○诗序 《诗》之世次必不可信,今《诗》亦未必皆孔子所正。且如褒姒灭之,幽王 之诗也,而次于前;召伯营之,宣王之诗也,而次于后。序者不得其说,遂并 《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瞻彼洛矣》、《裳裳者华》、 《桑扈》、《鸳鸯》、《鱼藻》、《采菽》十诗,皆为刺幽王之作,恐不然也。

又如《硕人》,庄姜初归事也,而次于后;《绿衣》、《日月》、《终风》,庄 姜失位而作,《燕燕》,送归妾作,《击鼓》,国人怨州吁而作也,而次于前。 《渭阳》,秦康公为太子时作也,而闪于后;《黄鸟》,穆公薨后事也,而次于 前。此皆经有明文可据,故郑氏谓《十月之交》、《雨无正》、《小》、《小 宛》,皆刺厉王之诗。汉兴之初,师移其第耳。而《左氏传》楚庄王之言曰: “武王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 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今诗但以“耆定尔功”一章为《武》,而其三 为《赉》,其六为《桓》,章次复相隔越。《仪礼》歌召南三篇,越《草虫》而 取《采苹》,正义以为《采苹》旧在《草虫》之前。知今日之诗已失古人之次, 非夫子所谓雅颂各得其所者矣。 ●卷四 ○鲁之春秋 《春秋》不始于隐公。晋韩宣子聘鲁,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 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盖必起自伯 禽之封,以洎于中世。当周之盛,朝觐会同征伐之事皆在焉,故曰:周礼而成之 者,古之良史也。自隐公以下,世道衰微,史失其官,于是孔子惧而修之,自惠 公以上之文无所改焉,所谓“述而不作”者也。自隐公以下,则孔子以己意修之, 所谓“作春秋”也。然则自惠公以上之《春秋》,固夫子所善而从之者也,惜乎 其书之不存也。 ○春秋阙疑之书 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史之阙文,圣人不敢益也。《春秋•桓公 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僖公十 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以圣人之 明,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岂难考历布算以补其阙,而夫子不敢也,况于史文之 误而无从取正者乎,况于列国之事得之传闻不登于史策者乎。左氏之书,成之者 非一人,录之者非一世,可谓富矣,而夫子当时未必见也。史之所不书,则虽圣 人有所不知焉者。且春秋,鲁国之史也,即使历聘之余,必闻其政,遂可以百二 十国之宝书增入本国之记注乎。若乃改葬惠公之类,不书者,旧史之所无也。曹 大夫、宋大夫、司马、司城之不名者,阙也。郑伯髡顽、楚子麋、齐侯阳生之实 弑而书卒者,传闻不胜简书,是以从旧史之文也。左氏出于获麟之后,网罗浩博, 实夫子之所未见。乃后之儒者似谓已有此书,夫子据而笔削之。即左氏之解经, 于所不合者亦多曲为之说;而经生之论遂以圣人所不知为讳。是以新说愈多,而 是非靡定。故今人学《春秋》之言皆郢书燕说,而夫子之不能逆料者也。子不云 乎:“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岂特告子张乎,修《春秋》之法亦不过此。 《春秋》因鲁史而修者也,《左氏传》采列国之史而作者也。故所书晋事, 自文公主夏盟,政交于中国,则以列国之史参之,而一从周正,自惠公以前,则 间用夏正。其不出于一人明矣。其谓仲子为子氏,未薨;平王崩,为赴以庚戌;

陈侯鲍卒,为再赴:似皆揣摩而为之说。 ○三正 三正之名,见于《甘誓》。苏氏以为自舜以前必有以建子、建丑为正者,其 来尚矣。《微子之命》曰:“统承先王,修其礼物。”是知杞用夏正,宋用殷正, 若朝觐会同则用周之正朔,其于本国自用其先王之正朔也。独是晋为姬姓之国, 而用夏正则不可解。

杜预《春秋》后序曰:“晋太康中,汲县人发其界内旧冢,得古书,皆简编 科斗文字。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 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今考《春秋》僖 公五年,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经书“春”,而传在上年之十二月。十年,里克弑 其君卓,经书“正月”,而传在上年之十一月。十一年,晋杀其大夫ぶ郑父,经 书“春”,而传在上年之冬。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经书“十有 一月壬戌”,而传则为九月壬戌。经传之文或从夏正,或从周正,所以错互如此。

与《史记》汉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东井,乃秋七月之误正同。僖公五年十二月丙 子朔,虢公丑奔京师,而卜偃对献公,以为九月十月之交。襄公三十年,绛县老 人言:“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以《长历》推之,为鲁文公十一年三月甲子 朔。此又晋人用夏正之见于传者也。 《僖公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杜氏注:“文公定位而后告。” 夫不告文公之入,而告惠公之薨,以上年之事为今年之事。新君入国之日,反为 旧君即世之年,非人情也。疑此经乃错简,当在二十三年之冬。传曰:“九月, 晋惠公卒。”晋之九月,周之冬也。 《隐公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传作“秋”。刘原父曰:“《左氏》 日月与经不同者,丘明作书杂取当时诸侯史策之文,其用三正参差不一,往往而 迷。故经所云‘冬’,传谓之‘秋’也。考宋用殷正,则建酉之月,周以为冬, 宋以为秋矣。” 《桓公七年》:“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作“春”。刘原父 曰:“传所据者以夏正纪时也。” 《文公十六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经在九月,传作七月。 《隐公三年》:“夏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若以 为周正,则麦禾皆未熟。《四年》:“秋,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 亦在九月之上,是夏正六月,禾亦未熟。注云:“取者,盖芟践之。”终是可疑。

按传中杂取三正,多有错误。左氏虽发其例于隐之元年,曰“春王周正月”,而 间有失于改定者。文多事繁,固着书之君子所不能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