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录

Part 8

Chapter 822,953 wordsPublic domain

○五铢钱 今世所传五铢钱,皆云汉物,非也。南北朝皆铸五铢钱,《魏书》言:“武 定之初,私铸滥恶,齐文襄王以钱文五铢名须称实,宜称钱一文重五铢者听入市 用,计百钱重一斤四两二十铢,自余皆准此为数。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镇郡县之 市各置二称,悬于市门,民间所用之称皆准市称以定轻重。若重不五铢,或虽重 五铢而多杂铅错,并不听用。然竟未施行。”《隋书》:“高祖既受周禅,以天 下钱货轻重不等,乃更铸新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铢’,而重如其文, 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悉禁古钱及私钱。置样于关,不如样者没官销毁之。自是 钱币始台,百姓便之。”是则改币之议,始于齐文襄,至隋文帝乃行之,而今之 五铢亦大抵皆隋物也。按四斤二两是六十六两,每一枚当重六分六厘,今五铢钱 正符此数,不知汉制如何。

古钱惟五铢及开元通宝最多。五铢,隋开皇元年铸;开元,唐武德四年铸。 ○开元钱 自宋以后,皆先有年号,而后有钱文。唐之开元,则先有钱文而后有年号。 《旧唐书•食货志》曰:“武德四年,铸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萦,积 十钱重一两。”又曰:“开元钱之文,给事中欧阳询制词及书,时称其工。其字 含八分及隶体,其词先上后下,次左后右,读之自上及左;回环读之,其义亦通。

流俗谓之开通元宝钱。”马永卿曰:“开元通宝,盖唐二百八十九年独铸此钱, 洛、并、幽、桂等处皆置监,故开元钱如此之多,而明皇纪号偶相合耳。” 《旧唐书》:“高宗干封元年四月庚寅,改铸干封泉宝钱。二年正月,罢干 封钱,复行开元通宝钱。” ○钱法之变 《太祖实录》:“岁辛丑二月,置宝元局于应天府,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 之钱相兼行使。”至嘉靖,所铸之钱最为精工。隆庆、万历加重半铢,而前代之 钱通行不废。予幼时见市钱多南宋年号,后至北方,见多汴宋年号,真行草字体 皆备,间有一二唐钱。自天启、崇祯广置钱局,括古钱以充废铜,于是市人皆摈 古钱不用。而新铸之钱弥多弥恶,旋铸旋销,宝源、宝泉二局只为奸蠹之窟。故 尝论古来之钱凡两大变:隋时尽销古钱,一大变;天启以来,一大变也。昔时钱 法之弊,至于鹅眼、纟延环之类,无代不有。然历代之钱尚存,旬日之间便可澄 汰。今则旧钱已尽,即使良工更铸,而海内之广一时难遍,欲一市价而裕民财, 其必用开皇之法乎?

自汉五铢以来,为历代通行之货。未有废古而专用今者,唯王莽一行之耳。

考之于史,魏熙平初,尚收令任城王澄上言:“请下诸州方镇,其太和及新铸五 铢并古钱内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听行之。”梁敬帝太平元年,诏杂用古今钱。 《宋史》言:“自五代以来,相承用唐旧钱。”至如宋明帝泰始二年,则断新钱, 专用古钱矣。金世宗大定十九年,则以宋大观钱一当五用矣。昔之贵古钱如此。

近年听炉头之说,官吏、工徒无一不衣食其中,而古钱销尽,新钱愈杂。地既爱 宝,火常克金,遂有乏铜之患。自非如隋文别铸五铢,尽变天下之钱,古制不可 得而复矣。

钱者,历代通行之货,虽易姓改命,而不得变古。后之人主不知此义,而以 年号铸之钱文,于是易代之君,遂以为胜国之物而销毁之,自钱文之有年号始也。

尝考之于史,年号之兴,皆自季世。宋考武帝孝建初,铸四铢,文曰“孝建”, 一边为“四铢”。其后稍去“四铢”,专为“考建”。废帝景和二年,铸二铢钱, 文曰“景和”。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更铸钱,文曰“太和”、“五铢”。孝庄 帝永安二年,更铸永安五铢。此非永世流通之术,而高道穆乃以为:“论今据古, 宜载年号。”何其愚也!

近日河南、陕西各自行钱,不相流通,既非与民同利之术,而市肆之猾乘此 以欺愚人,窘行旅。《盐铁论》言:“币数变而民滋伪。”亮哉,斯言矣! ○铜 乏铜之患,前代已言之。江淹谓古剑多用铜,如昆吾、欧冶之类皆铜也。楚 子赐郑伯金,盟曰:“无以铸兵,故以铸三钟。”古金三品:黑金是铁,赤金是 铜,黄金是金。夏后之时,九牧贡金,乃铸鼎于荆山之下。董安于之治晋阳公宫, 令舍之堂皆以炼铜为柱质。荆轲之击秦王,中铜柱。而始皇收天下之兵,铸金人 十二,即铜人也。阖闾冢铜椁三重,秦始皇冢亦以铜为椁。战国至秦,攻争纷乱, 铜不充用,故以铁足之。铸铜既难,求铁甚易,是故铜兵转少,铁兵转多。年甚 一年,岁甚一岁,渐染流迁,遂成风俗。所以铁工比肩,而铜工稍绝。二汉之世, 愈见其微。建安二十四年,魏太子铸三宝刀、二匕首。天下百炼之精利,而悉是 铸铁,不能复铸铜矣。考之于史,自汉以后,铜器绝少,惟魏明帝铸铜人二,号 曰翁仲;又铸黄龙、凤凰各一。而武后铸铜为九州鼎,用铜五十六万七百一十二 斤。自此之外,寂尔无闻,止有铜马、铜驼、铜匦之属。昭烈入蜀,仅铸铁钱。

而见存于今者,如真定之佛,蒲州之牛,沧州之狮,无非黑金者矣。 ○铜 乏铜之患,前代已言之。江淹谓古剑多用铜,如昆吾、欧冶之类皆铜也。楚 子赐郑伯金,盟曰:“无以铸兵,故以铸三钟。”古金三品:黑金是铁,赤金是 铜,黄金是金。夏后之时,九牧贡金,乃铸鼎于荆山之下。董安于之治晋阳公宫, 令舍之堂皆以炼铜为柱质。荆轲之击秦王,中铜柱。而始皇收天下之兵,铸金人 十二,即铜人也。阖闾冢铜椁三重,秦始皇冢亦以铜为椁。战国至秦,攻争纷乱, 铜不充用,故以铁足之。铸铜既难,求铁甚易,是故铜兵转少,铁兵转年甚一年, 岁甚一岁,渐染流迁,遂成风俗。所以铁工比肩,而铜工稍绝。二汉之世,愈见 其微。建安二十四年,魏太子铸三宝刀、二匕首。天下百炼之精利,而悉是铸铁, 不能复铸铜矣。考之于史,自汉以后,铜器绝少,惟魏明帝铸铜人二,号曰翁仲;

又铸黄龙、凤凰各一。而武后铸铜为九州鼎,用铜五十六万七百一十二斤。自此 之外,寂尔无闻,止有铜马、铜驼、铜匦之属。昭烈入属,仅铸铁钱。而见存于 今者,如真定之佛,蒲州之牛,沧州之狮,无非黑金者矣。

唐开元中,刘秩上议曰:“夫铸钱用不赡者,在乎铜贵,铜贵则采用者众。

夫铜以为兵,则不如铁;以为器,则不如漆。禁之无害,陛下何不禁于人?禁于 人则铜无所用,铜益贱,则钱之用给矣。”文宗御紫宸殿,谓宰臣曰:“物轻钱 重,如何?”杨嗣复对以当禁铜器。考禁铜之令,古人有行之者。宋孝武帝孝建 三年四月甲子,禁人车及酒肆器用铜。唐玄宗开元十七年八月辛巳,禁私卖铜铅 锡及以铜为器。代宗大历七年十二月壬子,禁铸铜器。德宗贞元九年正月甲辰, 禁卖剑铜器。天下有铜山,任人采取,其铜官买。除铸镜外,不得造铸。宪宗元 和元年二月甲辰,禁用铜器。晋高祖天福三年三月丁丑,禁民作铜器。宋高宗绍 兴二十八年七月己卯,命取公私铜器,悉付铸钱司,民间不输者罪之。然今日行 之,不免更为罔民之事。惟有销钱、铸钱,上下相蒙,而此日之钱固无长存之术 矣。 《南齐书•刘悛传》:“永明八年,悛启世祖曰:‘南广郡界蒙山下有城, 名蒙城,可二顷也,有烧炉四所。从蒙城渡水南百许步,平地掘土,深二尺,得 铜,有古掘铜坑井,居宅处犹存。邓通,南安人,汉文帝赐通严道县铜山铸钱。

今蒙山在青衣水南,故秦之严道也。蒙山去南安二百里,此必是通所铸,甚可经 略。’并献蒙山铜一片,又铜石一片,平州铸铁刀一口。上从之,遣使入蜀铸钱。” 《魏书•食货志》:“熙平二年,尚书崔亮奏:‘恒农郡铜青谷有铜矿,计一斗 得铜五两四铢;苇池谷矿,计一斗得铜五两;鸾帐山矿,计一斗得铜四两。河南 郡王屋山矿,计一斗得铜八两。南青州苑烛山、齐州商山,并是往者铜官旧迹。

既有冶利,所宜开铸。’从之。”《旧唐书•韩洄传》:“为户部侍郎判度支。

上言:‘商州有红崖冶出铜,又有洛源监久废不理,请凿山取铜,置十炉铸钱, 而罢江淮七监。’从之。”《册府元龟》:“元和初,监铁使李巽上言:‘郴州 平阳、高亭两县界有平阳冶,及马迹、曲木等古铜坑,约二百八十余,并请于郴 州、旧桂阳监置炉两所,采铜铸钱。’”《宋史•食货志》:“旧饶州永平监岁 铸钱六万贯,平江南,增为七万贯,而铜、铅、锡常不给。转运使张齐贤访求, 得南唐承旨丁钊,能知饶、信等州山谷产铜、铅、锡,乃便宜调民采取。且询旧 铸法,惟永平用唐开元钱料最善。即诣阙面陈,诏增市铅、锡、炭价,于是得铜 八十一万斤,铅二十六万斤,锡十六万斤,岁铸钱三十万贯。”此皆前代开采之 迹。 《通监》:“周世宗显德元年九月丙寅朔,敕立监采铜铸钱,自非县官法物、 军器及寺观钟磬、钹铎之类听留外,其余民间铜器、佛像,五十日内悉令输官, 给其直。过期隐匿不输,五斤以上,其罪死;不及者,论刑有差。上谓侍臣曰: ‘卿辈勿以毁佛为疑。夫佛以善道化人,苟志于善,斯奉佛矣。彼铜像岂所谓佛 邪?且吾闻佛在利人,虽头目犹舍以布施。若朕身可以济民,亦非所惜也。” 《五代史》:“高丽地产铜银。周世宗时,遣尚书水部员外郎韩彦卿以帛数 千匹市铜于高丽,以铸钱。显德六年,高丽王昭遣使者贡黄铜五万斤。” ○钱面 自古铸钱,若汉五铢,唐开元,宋以后各年号钱,皆一面有字,一面无字。

储泳曰:“自昔以钱之有字处为阴,无字处为阳。古者铸金为货,其阴则纪国号, 如镜阴之有款识也。”凡器物之识,必书于其底,与此同义。沿袭既久,遂以漫 处为背。近年乃有别铸字于漫处者。天启大氏始铸一‘两’字,崇祯钱有‘户’、 ‘工’等字。钱品益杂,而天下亦乱。”按唐会昌中,淮南节度使李绅,请天下 以州名铸钱,京师为京钱。未几,武宗崩,宣宗立,遂废之。

无字谓之阳,有字谓之阴。《仪礼疏》:“筮法,古用木画地,今则用钱, 以三少为重钱,重钱则九也。三多为交钱,交钱则六也。两多一少为单钱,单钱 则七也。两少一多为折钱,折钱则八也。”今人以钱筮者犹如此。钱以有字处为 阴,是知字乃钱之背也,碑之背亦名为阴。 ○短陌 《隋书•食货志》曰:“梁大同后,自破岭以东,钱以八十为百,名曰‘东 钱’。江郢以上,七十为百,名曰‘西钱’。京师以九十为百,名曰‘长钱’。

中大同元年,乃诏通用足陌。诏下,而人不从,钱陌益少。至于末年,遂以三十 五为百。”唐宪宗元和中,京师用钱,每贯头除二十文。穆宗长庆元年,以所在 用钱垫陌不一,敕内外公私给用钱宜每贯一例,除垫八十,以九百二十文成贯。

至昭宗末,京师以八百五十为贯,每陌才八十五。河南府以八十为陌。汉隐帝时, 王章为三司使,聚敛刻急。旧制,钱出入,皆以八十为陌。章始令入者八十,出 者七十七,谓之“省陌”。《宋史》言:“宋初,凡输官者,亦用八十或八十五 为百。诸州私用,则各随其俗,至有以四十八为百者。太平兴国中,诏所在以七 十七为百。”《金史》言:“大定中,民间以八十为陌,谓之‘短钱’。官用足 陌,谓之‘长钱’。大名男子斡鲁补者上言,谓官司所用钱皆当以八十为陌,遂 为定制。”衰季之朝与乱同事,大抵如此。而《抱朴子》云:“取人长钱,还人 短陌。”则是晋时已有之,不始于梁也。今京师钱以三十为陌,亦宜禁止。 ○钞 钞法之兴,因于前代未以银为币,而患钱之重,乃立此法。唐宪宗之飞钱, 即如今之会票也。宋张咏镇蜀,以铁钱重,不便贸易,于是设质剂之法。一交一 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天圣间,遂置交子务。然宋人已尝论之,谓无钱为本, 亦不能以空文行。今日上下皆银,轻装易致,而楮币自无所用。故洪武初欲行钞 法,至禁民间行使金银,以奸恶论,而卒不能行。及乎后代,银日盛而钞日微, 势不两行,灼然易见。乃崇祯之末,倪公元璐掌户部,必欲行之,其亦未察乎古 今之变矣。

议者但言,洪武间钞法通行,二十七年八月丙戌,禁用铜钱矣。三十年三月 甲子,禁用金银矣。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命俸米折支钞者,每石增五贯为十贯。

是国初造妙之后,不过数年,而其法已渐坏不行。于是有奸恶之条,充赏之格, 而卒亦不能行也。盖昏烂倒换,出入之弊必至于此。乃以钞之不利而并钱禁之, 废坚刚可久之货,而行软熟易败之物,宜其弗顺于人情,而卒至于滞阁。后世兴 利之臣,慎无言此可矣。

自钞法行而狱讼滋多,于是有江夏县民,父死以银营葬具,而坐以徙边者矣;

有给事中丁环,奉使至四川,遣亲吏以银诱民交易,而执之者矣。舍烹鲜之理, 就扬沸之威;去冬日之温,用秋茶之密。天子亦知其拂于人情,而为之戒饬;然 其不达于天听,不登于史书者,又不知凡几也。《孟子》曰:“焉有仁人在位, 罔民而可为也?”若钞法者,其不为罔民之一事乎? 《元史》:“世祖至元十七年,中书省议流通钞法,凡赏赐宜多给币帛,课 程宜多收钱。于是陈瑛祖之,请通计户口食盐纳钞。又诏令课程、赃罚等物悉输 钞。又诏令笞杖定等,输钞赎罪。又令权增市肆门摊,课程收钞。又令倒死亏欠 马驼等畜并输钞。又令各欠羊皮、鱼鳔、翎毛等物并输钞。又令塌坊、果园、舟 车、装载并纳钞。欲以重钞而钞不行,于是制为阻滞钞法之罪:有不用钞一贯者, 罚纳千贯:亲邻、里老、旗甲知情不首,依犯者一贯罚百贯;其关闭铺店,潜自 贸易及擡高物价之人,罚钞万贯,知情不首罚千贯。有阻滞钞法者,令有司于所 犯人每贯追一万贯入官,全家发戍边远,而愈不可行矣。

宣德三年六月己酉,诏停造新钞,已造完者悉收库,不许放支。其在库旧钞, 委官选拣,堪用者备赏赉,不堪者烧毁。天子不能与万物争权,信夫。 《大明会典》:“国初止有商税,未尝有船钞。至宣德间,始设钞关。”夫 钞关之设,本借以收钞而通钞法也。钞既停,则关宜罢矣。乃犹以为利国之一孔, 而因仍不革,岂非戴盈之所谓以待来年者乎?

宣德中,浙江按察使林硕、江西副使石璞累奏:“洪武初,钞重物轻,所以 当时定律,官吏受脏枉法八十贯律绞。方今物重钞轻,苟非更革,刑必失重,乞 以银米为准。”未行。至正统五年十一月,行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议:“今后文 职官吏人等,受枉法赃比律该绞者,有禄人估钞八百贯之上,无禄人估钞一千二 百贯之上,俱发北方边卫充军。”亦可以见钞直之低昂矣。 ○伪银 今日上下皆用银,而民间巧诈滋甚,非直绐市人,且或用以欺官长。济南人 家专造此种伪物,至累十累百用之,殆所谓“为盗不操矛弧”者也。律:凡伪造 金银者,杖一百,徒三年。为从及知情买使者,各减一等。其法既轻,而又不必 行,故民易犯。夫刑罚,世轻世重,视其敝何如尔。汉时用黄金,孝景中六年十 二月,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造伪黄金与私铸钱者,同弃市。武帝元鼎五年, 钦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如淳曰:“《汉仪注》金少不如斤 两及色恶,王削县,侯免国。”宋太祖开宝四年十月己巳,诏伪作黄金者弃市。

而唐文宗太和三年六月,依中书门下奏,以铅、锡钱交易者,过十贯以上,所在 集众决杀。今伪银之罪不下于伪黄金,而重于以铅、锡钱交易,宜比前代这法, 置之重辟,庶可以革奸而反朴也。

汉既以钱为货,而铜之为品不齐,故水衡都尉其属有辨铜令、丞,此亦《周 官》“职金”之遗意。 ●卷十二 ○财用 古人制币,以权百货之轻重。钱者,币之一也。将以导利而布之上下,非以 为人主之私藏也。《食货志》言:“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 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则准平。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臧, 臧纟强千万;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臧,臧纟强百万。” 齐武帝永明五年九月丙午,诏:“以粟帛轻贱,工商失业,良由圜法久废, 上币稍寡。可令京师及四方出钱亿万,籴米谷、丝绵之属,其和价以优黔首。” 唐宪宗时,白居易《策》言:“今天下之钱日以减耗,或积于内府,或滞于私家, 若复日月征收,岁时输纳,臣恐谷帛之价转贱,农桑之业益伤,十年以后,其弊 必更甚于今日。”而元和八年四月,敕以钱重货轻,出内库钱五十万贯,令两市 收买布帛,每端匹视旧估加十之一。十二年正月,又敕出内库钱五十万贯,令京 兆府拣择要便处开场,依市价交易。今日之银犹夫前代之钱也。乃岁岁征数百万 贮之京库,而不知所以流通之术,于是银之在下者至于竭涸,而无以继上之求, 然后民穷而盗起矣。单穆以有言,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而有潢也。自古 以来,有民穷财尽,而人主独拥多藏于上者乎?此无他,不知钱币之本为上下通 共之财,而以为一家之物也。《诗》曰:“不吊昊天,不宜空我师。”有子曰: “百姓不足,君熟与足?”古人其知之矣。

财聚于上,是谓国之不祥。不幸而有此,与其聚于人主,无宁聚于大臣。昔 殷之中年,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总于货宝,贪浊之风亦已甚矣。有一盘庚出 焉,遂变而成中兴之治。及纣之身,用义雠敛,鹿台之钱、钜桥之粟聚于人主, 而前徒倒戈,自燔之祸至矣。故尧之禅舜,犹曰:“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而 周公之系《易》,曰:“涣,王居无咎。”《管子》曰:“与天下同利者,天下 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呜呼!崇祯末年之事,可为永鉴也。已后之 有天下者,其念之哉!

唐自行两税法以后,天下百姓输赋于州府,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

及宋太祖干德三年,诏诸州支度经费外,凡金帛悉送阙下,无得占留。自此一钱 以上皆归之朝廷,而簿领纤悉特甚于唐时矣。然宋之所以愈弱而不可振者,实在 此。昔人谓古者藏富于民,自汉以后,财已不在民矣,而犹在郡国,不至尽辇京 师,是亦汉人之良法也。后之人君知此意者鲜矣。

自唐开成初,归融为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奏言:“天下一家,何非君土?

中外之财,皆陛下府库。”而宋元中,苏辙为户部侍郎,则言:“善为国者, 藏之于民;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余,则转运司常足;转运司既足,则户部不困。” 自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欲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转运司既困,则上 供不继;上供不继,而户部亦惫矣。两司既困,虽内帑别藏积如丘山,而委为朽 壤,无益于算也。是以仁宗时富弼知青州,朝廷欲辇青州之财入京师,弼上疏谏。

金世宗欲运郡县之钱入京师,徒单克宁以为如此则民间之钱益少,亦谏而止之。

以余所见,有明之事,尽外库之银以解户部,盖起于末造,而非祖宗之制也。王 士性《广志绎》言:“天下府库莫盛于川中,余以戊子典试于川,询之藩司,库 储八百万。即成都、重庆等府俱不下二十万,顺庆亦十万。盖川中无起运之粮, 而专备西南用兵故也。两浙赋甲天下,余丁亥北上,滕师少松为余言,癸酉督学 浙中,藩司储八十万;后为方伯,止四十万;今为中丞,藩司言不及二十万矣。

十年之间,积贮一空如此。及余己丑参政广西,顾臬使问自浙粮储来,询之,则 云浙藩亦不满十万,与浙同,每岁取矿课五六万用之。今太仓所蓄亦止老库四百 余万,有事则取诸太仆寺。余乙未贰卿太仆时,亦止老库四百万,每岁马价不足 用,则取之草料。盖十年间东倭西孛,所用于二帑者逾二百万故也。”其所记 万历时事如此。至天启中,用操江范济世之奏,一切外储尽令解京,而搜括之令 自此始矣。今录上谕全文于此,俾后之考世变者得以览焉。天启六年四月七日, 上谕工部都察院:“朕思殿工肇兴,所费宏钜,今虽不日告成,但所欠各项价银 已几至二十万。况辽东未复,兵饷浩繁,若不尽力钩稽,多方清察,则大工必至 乏误,而边疆何日敉宁。殊非朕仰补三朝阙典之怀,亦非臣下子来奉上之谊也。

朕览南京操江宪臣范济世两疏所陈,凿凿可据。其所管应天、扬州府等处库贮银 两,前已有旨尽行起解,到京之日,照数察收。似此急公徇上之诚,足为大小臣 工模范。使天下有司皆同此心,朕何忧乎鼎建之殷繁,军饷之难措哉。范济世所 奏,奉旨已久,其银两何尚未解到?尔工部都察院即行文速催,以济急用。且天 之生财止有此数,既上不在官,又下不在民,岂可目击时艰,忍置之无用之地?

朕闻得盐运司每年募兵银六千两,实收在库约有二十余万两,又盐院康丕扬在任, 一文未取,每年加派银一万,约有二十余万两,又故监鲁保遗下每年余银四万两, 约有四十余万两;连前院除支销费过,余银约有八十余万两,刷卷察盘可据。又 南太仆寺解过马价余银二十六万两,见寄在应天等府贮库;又户科贮库余银约有 七万两,寄收应天府;又操江寄十四府余银约有十万两;又操江寄贮扬州、镇江、 安庆三府备倭余银约有三十余万两。北道刷卷御史可据已上七宗,俱当遵照范济 世所奏事例,彻底清察,就着南京守备内臣刘敬、杨国瑞亟委廉干官胡良辅、刘 文耀,会同该部院抚按官,着落经管衙门察核的确,速行起解。有敢推避嫌怨, 隐匿稽迟,怀私抗阻者,必罪有所归。如起解不完,则抚按等官都不许考满迁转。

刘敬等亦不许扶同蒙蔽,委法徇私,必须殚力急公,尽心搜括,庶大工、边务均 有攸赖,国家有用之物不至为贪吏侵渔,昭朕裕国恤民德意。”又闻南京内库, 祖宗时所藏金银珍宝皆为魏忠贤矫旨取进。先帝谕中所云:“将我祖宗库贮,传 国奇珍异宝,盗窃几至一空者,不知其归之何所。”自此搜括不已,至于加派;

加派不已,至于捐助,以讫于亡。由此言之,则搜括之令开于范济世,成于魏忠 贤,而外库之虚,民力之匮所由来矣。以英明之主继之,而犹不免乎与乱同事, 然则知上下之为一身,中外之为一体者,非圣王莫之能也。传曰:“长国家而务 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岂不信夫!

开科取士,则天下之人日愚一日,立限征粮,则天下之财日窘一日。吾未见 无人与财而能国者也。然则如之何?必有作人之法而后科目可得而设也,必有生 财之方而后赋税可得而收也。 ○言利之臣 《孟子》曰:“无政事则财用不足。”古之人君未尝讳言财也,所恶于兴利 者,为其必至于害民也。昔明太祖尝黜言利之御史,而谓侍臣曰:“君子得位, 欲行其道;小人得位,欲济其私。欲行道者心存于天下国家,欲济私者心存于伤 人害物。”此则唐太宗责权万纪之遗意也。又广平府吏王允道言:“磁州临水镇 产铁,请置炉冶。”上曰:“朕闻治世,天下无遗贤,不闻天下无遗利。且利不 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财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

今各冶数多,军需不乏,而民生业已定,若复设此,必重扰之矣。”杖之流海外。

圣祖不肩好货之意,可谓至深切矣。自万历中矿税以来,求利之方纷纷,且数十 年,而民生愈贫,国计亦愈窘。然则治乱盈虚之数从可知矣。为人上者,可徒求 利而不以斯民为意与? 《新唐书•宇文韦杨王列传》赞曰:“开元中,宇文融始以言利得幸。于时 天子见海内完治,偃然有攘却四裔之心。融度帝方调兵食,故议取隐户剩田以中 主欲。利说一开,天子恨得之晚,不十年而取宰相。虽后得罪,而追恨融才犹所 未尽也。天宝以来,外奉军兴,内蛊艳妃,所费愈不赀计。于是韦坚、杨慎矜、 王钅共、杨国忠各以裒刻进,剥下益上,岁进羡缗百亿万,为天子私藏,以济横 赐,而天下经费自如。帝以为能,故重官累使,尊显ピ赫然。天下流亡日多于前, 有司备员不复事。而坚等所欲既充,还用权娼,以想屠灭,四族皆覆,为天下笑。

孟子所谓上下交征利而国危者,可不信哉?”呜呼,芮良夫之刺厉王也曰:“所 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三季之君莫不皆然。前车覆而后不知诫,人臣以丧其躯, 人主以忘其国,悲夫!

读孔、孟之书,而进管、商之术,此四十年前士大夫所不肯为,而今则滔滔 皆是也。有一人焉可以言而不言,则群推之以为有耻之士矣。上行之则下效之, 于是钱谷之任,榷课之司,昔人所避而不居,今且攘臂而争之。礼义沦亡,盗窃 竞作,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后之兴王所宜重为惩创,以变天下之贪邪者, 莫先乎此。 ○俸禄 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

昔者武王克殷,庶士倍禄。《王制》:“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中士倍下士,上 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汉宣帝神爵三年,诏曰:“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今 小吏皆勤事而俸禄薄,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其益吏百石已下俸十五。”光武 建武二十六年,诏有司增百官俸,其千石以上减于西京旧制,六百石已下增于旧 秩。晋武帝泰始三年,诏曰:“古者以德诏爵,以庸制禄,虽下士犹食上农,外 足以奉公忘私,内足以养亲施惠。今在位者,禄不代耕,非所以崇化本也。其议 增吏俸。”唐时俸钱,上州刺史八万,中下州七万;赤县令四万五千,畿县、上 县令四万;赤县丞三万五千,上县丞三万;赤县簿尉三万,畿县、上县薄尉二万。

玄宗天宝十四载,制曰:“衣食既足,廉耻乃知。至如资用靡充,或贪求不已, 败名冒法,实此之由。辇毂之下尤难取给,其在西京文武九品已上正员官,今后 每月给俸食、杂用、防阁、庶仆等宜十分率加二分;其同正员官加一分。仍为常 式。”而白居易《为尉诗》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其《江州司 马厅记》曰:“唐兴,上州司马秩五品,岁廪数百石,月俸六七万,官足以庇身, 食足以给家。”今之制,禄不过唐人之什二三,彼无以自赡,焉得而不取诸民乎?

昔杨绾为相,承元载汰侈之后,欲变之以节俭,而先益百官之俸,皇甫以宰相 判度支,请减内外官俸禄,给事中崔植封还诏书,可谓达化理之原者矣。 《汉书》言王莽时,天下吏以不得俸禄,各因官职为奸,受取赇赂,以自共 给。《五代史》言北汉国小民贫,宰相月俸止百缗,节度使止三十缗,自余薄有 资给而已,故其国中少廉吏。穆王之书曰:“爵重禄轻,群臣比而戾民,毕程氏 以亡。”此之谓矣。

前代官吏皆有职田,故其禄重;禄重则吏多勉而为廉。如陶潜之种秫,阮长 之之芒种前一日去官,皆公田之证也。《元史》:“世祖至元元年八月乙已,诏 定官吏员数,分品从官职,给俸禄,颁公田。”《太祖实录》:“洪武十年十月 辛酉,制赐百官公田,以其租入充俸禄之数。”是国初此制未废,不知何年收职 田以归之上,而但折俸钞,其数年收职田以归之上,而但折俸钞,其数复视前代 为轻,始无以责吏之廉矣。 《宣宗实录》:“宣德八年三月庚辰,兼掌行在户部事礼部尚书胡氵荧,奏 请文武官七年分俸钞,每石减旧数,折钞一十五贯。以十分为率,七分折与官绢, 每匹准钞四百贯;三分析与官绵布,每匹准钞二百贯。从之。氵荧初建议,与少 师蹇义等谋,义等力言不可,曰:‘仁宗皇帝在春宫久,深知官员折俸之薄,故 即位特增数倍,此仁政也,岂可违之。’氵荧初欲每石减作十贯,闻义等言,乃 作十五贯。白而行之,而小官不足者多矣。” 《大明会典•官员俸给条》云:“每俸一石该钞二十贯,每钞二百贯折布一 匹。”后双定布一匹折银三钱,是十石之米折银仅三钱也。盖国初民间所纳官粮 皆米麦也,或折以钞布。百官所受俸亦米也,或折以钞。其后钞不行,而代以银。

于是粮之重者愈重,而俸之轻者愈轻,其弊在于以钞折米,以布折钞,以银折布, 而世莫究其源流也。

正统六年二月戊辰,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曹泰奏:“臣闻之《书》曰:‘凡厥 正人,既富方谷。今在外诸司文臣,去家远任,妻子随行。禄厚者月给米不过三 石,薄者一石、二石,又多折钞。九载之间,仰事俯育之资,道路往来之费,亲 故问遗之需,满罢闲居之用,其禄不赡则不免失其所守,而陷于罪者多矣。乞敕 廷臣会议,量为增益,俾足养廉。如是而仍有贪污,惩之无赦。”事下行在户部, 格以定制,不行。 《北梦琐言》:“唐毕相П家本寒微。其舅为太湖县伍伯,相国耻之,俾罢 此役,为除一官。累遣致意,竟不承命。特除选人杨载宰此邑,参辞日,于私第 延坐,与语期为落籍,津送入京。杨令到任,具达台旨。伍伯曰:‘某下贱,岂 有外甥为宰相邪?’杨令坚勉之,乃曰:‘某每岁公税享六十缗事例钱,苟无败 阙,终身优渥,不审相公俗为致何官职?’杨令具以闻,相国叹赏,亦然其说, 竟不夺其志也。”夫以伍伯之役而岁六十缗,宜乎台皂之微皆知自重。乃信《汉 书》言:“赵广汉奏请令长安游徼狱吏秩百石,其后百石吏皆差自重,不敢枉法, 妄系留人。”诚清吏之本务。谓贪浇之积习不可反而廉静者,真不知治体之言矣。 ○助饷 人主之道,在乎不利群臣百姓之有。夫能不利群臣百姓这有,然后群臣百姓 亦不利君之有,而府库之财可长保矣。《旧唐书•柳浑传》:“浑为宰相,奏故 尚书左丞田季羔公忠正直,先朝名臣,其祖父皆以孝行旌表门闾,京城隋朝旧第, 季羔一家而已。今被堂侄伯强进状,请货宅,召市人马,以讨吐蕃。一开此门, 恐滋不逞。讨贼自有国计,岂资侥幸之徒,且毁弃义门,亏损风教。望少责罚, 亦可惩劝。上可其奏。”夫以德宗好货之主,而犹能听宰相之方,不受伯强之献, 后之人群可以思矣。王明清记高宗建炎二年,有湖州民王永从献钱五十万缗,上 以国用稍集,却之,仍诏:“今后富民不许陈献。”嗟夫,此宋之所以复存于南 渡也与?

江武尊卜式,以风天下,犹是劝之以爵。今乃怵这以威,戚畹之家常惴惴不 自保,而署其门曰“此房实卖”,都城之中十室而五,其不祥孰甚焉。《南唐书》 言后主之世,以铁钱六权铜钱四。而行至其末年,铜钱一直铁钱十。比国亡,诸 郡所积铜钱六十七万缗。呜呼!此所谓府库财非其财者矣。

贼犯京师,史公可法为南京兵部尚书,军饷告绌,乃传檄募富人出财助国。

其略曰:“亲郊乃雍容之事,唐宗有崇韬;出塞本徼幸之图,汉武尚逢卜式。” 桐城诸生姚士晋之辞也。然百姓终莫肯输财佐县官,而神京沦丧,殆于孟子所谓 “委而去之”者,虽多财奚益哉!

洪武十五年七月,堂邑民有掘得黄金者,有司以进于朝。上曰:“民得金, 而朕有之,甚无谓也。”命归之民。天启初,辽事告急,有议及捐助者,朝论以 为教猱升木。而六年十二月,兵部主事詹以晋请灵鹫废寺所存男亩变价助工。奉 旨:“詹以晋垂涎贱价,规夺寺业,可削籍为民,仍令自行修理寺宇,男有变佃 为民业者,责令赎还本寺,以为言利锱铢之戒。”以权奄之世,而下有此论,上 有此旨,亦三代直道之犹存矣。 ○馆舍 读孙樵《书褒城驿壁》乃知其有沼、有鱼、有舟;读杜子美《秦州杂诗》, 又知其驿之有池、有林,有竹。今之驿舍殆于隶人之垣矣。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 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

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此又樵《记》所谓州县皆驿,而人情之苟且十 百于前代矣。

今日所以百事皆废者,正缘国家取州县之财,纤毫尽归之于上,而吏与民交 困,遂无以为修举之资。延陵季子游于晋,曰:“吾入其都,新室恶而故室美, 新墙卑而故墙高,吾是以知其民力之屈也。”又不独人情之苟且也。

汉制,官寺乡亭漏败,墙垣也坏不治者,不胜任,先自劾。古人所以百废 具举者以此。 ○街道 古之王者,于国中之道路,则有条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于效 外之道路,则有野庐氏达之四畿,合方氏达之天下,使之津梁相凑,不得陷绝。

而又有遂师以巡其道修,候人以掌其方之道治。至于司险掌九州之图,以周知其 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则舟车所至,人力所通,无不荡荡平平者矣。晋文 之霸也,亦曰:“司空以时平易道路。”而道路若塞,川无舟梁,单子以卜陈灵 之亡。自天街不正,王路倾危,涂潦遍于效关,污秽钟于辇毂。《诗》曰:“周 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卷言顾之淋焉出涕。”其斯之谓与? 《说苑》:“楚庄王伐陈,舍于有萧氏。谓路室这人曰:“巷其不善乎,何 沟之不浚也?’”以庄王之霸而留意于一巷之沟,此以知其勤民也。

后唐明宗长兴元年正月,宗正少卿李延祚奏清止绝车牛,不许于天津桥来往。

明制,两京有街道官,车牛不许入城。 ○官树 《周礼•野庐氏》:“比国效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树。”《国语》: “单襄公述周制以告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释名》曰:‘古 者列树以表道,道有夹沟以通水潦。”古人于官道之旁必皆种树,以记里至以荫 行旅。是以南土之棠,如伯所茇;道周之杜,君子来游。固已宣美风谣,流恩后 嗣。子路治蒲,树木甚茂;子产相郑,桃李垂街。下至隋唐之代,而官槐官伐, 周道如砥,若彼濯濯,而官无勿翦之思,民鲜侯旬之芘矣。《续汉•百官志》: “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 是昔人固有专职。后周书•韦都宽传》:“为废州刺史。先是,路侧一里置一土 堠,经雨颓毁,每须修之。自孝宽临州,乃勒部内当堠处植槐树代之,既免修复, 行旅又得芘荫。周文帝后问知之,曰:‘岂得一州独尔,当令天下同之。’于是 令诸州夹道一里种一树,十里种三树,百里种五树焉。”《册府元龟》:“唐玄 宗开元二十八年正月,于两京路及城中苑内种果树。代宗永泰二年正月,种城内 六街树。《旧唐书•吴凑传》“官街树缺,所司植榆以补之。凑曰:榆非九衢之 玩,命易之以槐。及槐阴成,而凑卒,人指树而怀之。”《周礼•朝士》注曰: “槐之言怀也,怀来人于此。”然则今日之官其无可怀这政也人矣。 ○桥梁 《唐六典》:“凡天下造舟之梁四,石柱之梁四,木柱之梁三,巨梁十有一, 皆国工修之,其余皆所管州县随时营葺。其大津无梁,皆给船人,量其大小难易 以定其差等。”今几甸荒芜,桥梁废坏,雄莫之产,秋水时至,年年隐绝,曳轮 招舟,无赖之徒籍以为利。潞河渡子勒索客钱,至烦章劾。司空不修,长吏不问, 亦已久矣。况于边陲之远,能望如赵充国治湟狭以西道桥七十所,令可至鲜水, 从枕席上过师哉。《五代史》:“王周为义武节度使,定州桥坏,覆民租车。周 曰:‘桥梁不修,刺史过也。’乃偿民栗为治其桥。”此又当今有司之所愧也。 ○人聚 太史公言:“汉文帝时,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 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刘宠为会稽太守,狗不夜吠,民不见吏,庞眉皓发之 老未尝识郡朝。史之所称,其遗风犹可想见。唐自开元全盛之日,姚、宋作相, 海内升平。元稹诗云:“戍烟生不见,村竖老犹纯。”“此唐之所以盛也,至大 历以后,四方多事,赋役繁兴,而小民奔走官府,日不暇给。元结作《时化》之 篇,谓人民为征赋所伤,州里化为祸邸。此唐之所以衰也。予少时见山野之氓, 有白首不见官长,安于畎亩,不至城中者。泊于末造,役繁讼多,终岁之功半在 官府,而小民有“家有二顷田,头枕衙门眠”之谚,已而山有负隅,林多伏莽, 遂舍其田园,徙于城郭。又一变而求名之士,诉在之人,悉至京师,辇毂之间易 于郊垌之路矣,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五十年来,风俗遂至于此,今将静百姓之心 而改其行,必在制民之产,使之甘其食,美其服,而后教化可行风俗可善乎?

人聚于乡而治,聚于城而乱,聚于乡则土地辟,田野治,欲民之无恒心,不 可得也。聚于城则谣役繁,狱讼多,欲民之有恒心,不可得也。

昔在神宗之世,一人无为,四海少事。郡县之人其至京师者,大抵通籍之官, 其仆从亦不过三四,下此即一二举贡与白粮解户而已。盖几于古之所谓“道路罕 行,市朝生草”。彼其时岂无山人游客于请公卿,而各挟一艺,未至多人,衣食 所须,其求易给。自东事既兴,广行召募,杂流之士哆回谈兵,九门之中填馗溢 巷,至于封章自荐,投匦告密,甚者内结貂当,上窥颦笑,而人主之威福且有不 行者矣。《诗》曰:“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兴言及此, 每辄为之流涕。

欲清辇载之道,在使民各聚于其乡始。 ○访恶 尹翁归为右扶风,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 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具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 惧,改行自新。所谓收取人,即今巡按御史之访察恶人也。武断之豪,舞文之吏, 主讼之师,皆得而访察之。及乎浊乱之时,遂借此为罔民之事。矫其敝者乃并访 察而停之,无异因噎而废食矣。 《传》曰:“子产间政于然明,对曰:‘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鸽 之逐鸟雀也。是故诛不仁,所以子其民也。” 《说苑》:“董安于治晋阳,问政于蹇老。蹇老曰:‘曰忠、日信、曰敢。’ 董安于曰:‘安忠乎?’曰:‘忠于主。’曰:‘安信乎?’曰:信于今。’曰: ‘安敢乎?’曰:‘敢于不善人。’董安于曰:‘此三者足。’” 《盐铁论》曰:“水有扁狙池鱼劳,国有强御齐民消。” ○盗贼课 《史记•酷吏传》:“武帝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 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 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此 汉世所名为盗贼课,而为法之敝已尽此数言中矣。《汉书》言张敝为山阳太守, 辽东盗贼并起,上书自请治之。言山阳郡户九万三千,口五十万以上,讫计盗贼 未得者七十七人,他课诸事亦略如此。久处闲郡,愿徙治剧。夫未得之盗犹有七 十七人,而以为郡内清治。”岂非宣帝之用法宽于武帝时乎,然武帝之末至大盗 群起,遣绣衣之使持斧断斩于郡国,乃能胜之。而宣帝之世带牛佩犊之徒,皆驱 之归于南亩。卒之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是则治天下之道,有不恃法而行者,未 可与刀笔筐箧之士议也。 《后汉书•光武纪》:“建武十六年,郡国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 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上乃遣使者下 郡国,听群盗自相纠缠,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 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及以畏恢捐城委守者, 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 徙其魁帅于他郡。赋田受禀,使安生业。自是牛马放牧,邑门不闭。”光武精于 吏事,故其治盗之方如此。天下之事得之于疏,而失之于密,大抵皆然,又岂独 盗贼课哉! ○禁兵器 王莽始建国二年,禁民不得挟弯铠,徙西海。隋炀帝大业五年,制民间铁叉、 搭钩、柔刃之类皆禁绝之,寻而海内兵兴,陨身失国。元世组至元二十三年二月 己亥,敕中外,凡汉民持铁尺、手挝及杖之有刃者,悉输于官。六月戊申,括诸 路马,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人官。二十六年十二月辛已,括三下马, 一品、二品官许乘五匹,三品三匹,四品、五品二匹,六品以下皆一匹。顺帝至 元三年四月癸酉,禁汉人、南人、高丽人不得执持军器,凡有马者拘入官,已而 群盗充斥,攻陷城邑。至正十七年正月辛卯,命山东分省团结义兵,每州添设判 官一员,每县添设主薄一员,专率义兵以事守御。故刘文成有诗曰:“他时重禁 藏矛戟,今日呼令习鼓鼙。”鸣呼!“予视天下,愚夫愚妇,一能胜予。”古之 圣王则既已言之矣。

汉武帝时,公孙宏奏言:“禁民毋得挟弓弩。吾丘寿王难之,以为圣王务教 化而省禁防。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字内日化,方外乡风。然而盗贼犹有者, 郡国二千石之罪,非挟弓弯之过也。”“诚能明教化之原,而帅之以为善,保家 之道,则家有鹤膝,户有犀渠,适足以夸国俗之强。”而不至导民以不祥之器矣。 ○水利 欧阳永叔作《唐书•地理志》,凡一渠之开,一堰之立,无不记之。其县之 下实兼河渠一志,亦可谓详而有体矣。盖唐时为令者犹得以用一方之财,兴期月 之役。而志之所书,大抵在天宝以前者居什之七,岂非太平之世,吏治修而民隐 达,故常以百里之官而创千年之利;至于河朔用兵之后,则以催科为急,而农功 水道有不暇讲求者欤?然自大历以至咸通,犹皆书之不绝于册。而今之为吏,则 数十年无闻也已。水日干而土日积,山泽之气不通,义焉得而无水旱乎?崇帧时, 有辅臣徐光启作书,特详于水利之学。而给事中魏呈润亦言:“《传》曰‘雨者, 水气所化’,水利修亦致雨之木也。夫子之称禹也曰:‘尽力乎沟洫。’而禹自 言亦曰“‘后畎浍,距川。’古圣人有天下之大事,而不遗乎其小如此。自干时 着于齐人,枯济征于王莽,古之通津巨读,今日多为细流,而中原之田夏旱秋潦, 年年告病矣。” 划门县,今之河津也。北十里有瓜谷山堰,贞观门观十年筑。东南二十三里 有十石垆渠,二十三年,县令长孙恕凿,溉田良沃,亩收十石。西二十一里有马 鞍坞渠,亦恕所凿。有龙门仓,开元二年置,所以贮渠田之人,转般至京,以省 关东之漕者也。此即汉时河东太守番系之策。《史记•河渠书》所谓“河移徙, 渠不利田者不能偿种。”而唐人行之,竞以获利。是以知天下无难举之功,存乎 其人而已。谓俊人之事必不能过前人者,不亦诬乎。

唐姜师度为同州刺史,开元八年十月,诏曰:“昔史起溉漳之策,郑、白凿 径之利,自兹厥后,声尘缺然。同州刺史姜师度,识洞于微,智形未兆。匪躬之 节,所怀必罄;奉公之道,知无不为。顷职大农,首开沟恤。岁功犹昧,物议纷 如。缘其忠款可嘉,委任仍旧。暂停九列之重,假以六条之察。白藏过半,绩用 斯多。食乃人天,农为政本。朕故兹巡省。不惮祁寒,将申劝恤之怀,特冒风霜 之弊。今原田弥望,吹浍连属,由来榛棘之所,遍为亢稻之川,仓庾有京坻之 饶,关辅致亩金之润。本营此地,欲利平人,缘百姓未开,恐三农虚弃,所以官 为开发,冀令递相教诱,功既成矣,思与共之。其屯田内先有百姓注籍之地,比 来别人作主,亦量准顷亩割还。其官屯熟田,如同州有贫下欠地之户,自办功力 能营种者,准数给付,馀地且依前官取。”师度以功加金紫光禄大夫,赐帛三百 匹。读此诏书,然后知“无欲速”,“无见小利”二言,为建功立事之本。孙叔 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零娄之野,庄知其可以为令尹也。魏襄王与群臣饮酒,王为 群臣祝曰:“令吾臣皆如西门豹之为人臣也。”史起进曰:“魏氏之行田也以百 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漳水在其旁,西门豹不知用,是不智也。知而不兴, 是不仁也。仁智,豹未之尽,何足法也。”于是以史起为邺令,引漳水溉邺,以 富魏之河内。《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二年正月,修理西门豹所分漳水为支 渠,以溉民田。”则指此为西门豹所开。为人君者,有率作兴事之勤,有授方任 能之略,不患无叔敖、史起之臣矣。 《汉书》:“召信臣为南阳太守,为民作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纷 争。”此今日分水之制所自始也。

洪武末,遣国子生人才分诣天下郡县,集吏民,乘农隙修治水利。二十八年, 奏开天下郡县塘堰凡四万九百八十六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破渠堤岸五千四 十八处。此圣祖勤民之效。 ○雨泽 洪武中,令天下州县长吏月奏雨泽。盖古者龙见而雩,《春秋》三书“不雨” 之意也。承平日久,率视为不急之务。永乐二十二年十月,通政司请以四方雨泽 奏章类送给事中收贮,上曰:“祖宗所以令天下奏雨泽者,欲前知水旱,以施恤 民之政,此良法美意。今州县雨泽章奏乃积于通政司,上之人何由知?又欲送给 事中收贮,是欲上之人终不知也。如此徒劳州县何为。自今四方所奏雨泽,至即 封进,朕亲阅焉。”鸣呼,太祖起自侧微,升为天子,其视四海之广犹吾庄田, 兆民之众犹吾佃客也,故其留心民事如此。当时长吏得以言民疾苦,而里老亦得 诣阕自陈。后世雨泽之奏遂以寝废,天灾格而不闻,民隐壅而莫达,然后知圣主 之意有不但于祈年望岁者。民亲而国治,有以也夫。 ○河渠 黄河载之《禹贡》,东过洛、肭,至于大丕;北过洚水,至于大陆;又北播 为九河,同为逆河人于海者,其故道也,汉元光中,河决瓠子东南,注矩野,通 于淮泗。武帝自临,发卒数万人塞之,筑宫其上,名曰宣防。导河北行,复禹旧 迹,而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自汉至唐,河不为害几及千年,《五代史》:“晋 开运元年五月丙辰,滑州河决、浸汴、曹、濮、单、郓五州之境,环梁山,合于 汶水,与南旺蜀山湖连,弥漫数百里,河乃自北而东。”《宋史》:”熙宁八年 七月乙丑,河大决于澶州曹村,北流断绝,河道南徙,东汇于梁山张泽烁。分为 二派:一合南清河入于淮,一合北清河入于海河。”又自东而南矣,元丰以后, 又决而北。议者欲复禹迹,而大臣力主回东之议。降及金,元,其势日趋于南而 不可挽。故今之河非古之河矣。自中牟以下夺汴,徐州以下夺泗,清口以下夺淮, 凡三夺而后注于海。今岁久,河身日高,淮、泗又不能容矣。庙堂之议既视其夺 者以为常,司水之臣又乘其决者以为利,不独以害民生,妨国计,而于天地之气 运未必不有所关也。

丘仲深《大学衍义补•言礼》:“曰:“四读视诸侯。谓之读者,独也,以 其独人于海,故江、河、淮、济谓之四读。”今以一淮而受黄河之全,盖合二读 而为一也。自宋以前,河自人海,尚能为并河州郡之害,况今河、淮合一,而请 口又合汴、泗、沂三水以同归于淮也哉。”曩时河水犹有所潴、如钜野、梁山等 处;犹有所分,如屯氏、赤河之类,虽以元人排河人淮,而东北之道犹微有存焉 者。今则以一淮而受众水之归,而无涓滴之渗漏矣,邵国贤作《治河论》,以为 禹之治水至于地平天成,六府三事,允治其功,可谓盛矣。以今观之,其所空之 地甚广,所处之势甚易,所求之效甚小。今之治水者其去禹也远矣,而所空之地 乃狭于禹,所处之势乃难于禹,所求之功乃大于禹。禹之导河自大丕以下,分播 合同,随其所之而疏之,不与争利,故水得其性,而无冲决之患。今夫一杯之水 举而注之地,必得方尺乃能容之,其势然也。河自大怀以上,水之在杯者也;大 怀以下,水之在地者也。以在地之水而欲拘束周旋如在杯之时,大禹不能,而况 他人乎。今河南、山东郡县棋布星列,官亭民舍相比而居,凡禹之所空以与水者, 今人皆为吾有。盖吾无容水之地,而非水据吾之地也,固宜其有冲决之患也,故 日所空之地狭于禹。禹之治水随地施功,无所拘碍。今北有临清,中有济宁,南 有徐州,皆转漕要路。而大梁在西南,又宗藩所在。左顾右盼,动则掣时,使水 有知,尚不能使之必随吾意,况水无情物也,其能委蛇曲折以济吾之事哉。故日 所处之势难于禹。况禹之治水去其垫溺之害而已,此外无求焉,今则赖之以漕。

不及汴矣,又恐坏临清也;不及临清矣,又恐坏济宁也;不及济宁矣,又恐坏徐 州也;使皆无坏也,又恐漕渠不足于运也。了是数者,而后谓之治。故日所求之 功大于禹。繇二文庄之言观之,则河水南趋之势已极,而一代之臣不过补苴罅漏, 以塞目前之责而已,安望其为斯民计百世之长利哉。至于今日,而决溢之灾无岁 不告。呜呼!其信非人力之所能治矣。” 《禹贡》之言治水也,曰播,曰潴。水之性合则冲,骤则溢。故别而疏之, 所以杀其冲也,“又北播为九河”是也。旁而蓄之,所以节其溢也,“大野既潴” 是也。必使之有所容而不为暴,然后钟美可以丰物,流恶可以阜民,而百姓之利, 繇是而兴矣。今也不然,堤之、障之、逼之、束之,使之无以容其流,而不得不 发其怒,则其不由地中而横出于原隰之间,固无怪其然也。丘仲深谓以一淮受黄 河之全,然考之先朝徐有贞治河,犹疏分水之渠于濮,汜之间,不使之并趋一道, 自弘治六年,筑黄陵冈以绝其北来之道,而河流总于曹、单之间,乃犹于兰阳, 仪封各开一口而泄之于南。今复塞之,故河之在今日欲北不得,欲南不得,唯以 一道入淮,淮狭而不能容,又高而不利下,则濒岁决于邳、宿以下,以病民而妨 运。而邳、宿以下,左右皆有湖陂,河必从而入之。吾见刘贡父所云:“别穿一 梁山烁者,将在今淮、泅之间。”而生民鱼鳖之忧殆未已也。

河政之坏也,起于并水之民贪水退之利,而占佃河旁汗泽之地,不才之吏因 而籍之于官,然后水无所容,而横决为害。贾让言:“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 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大川无防,小水得人陂障,卑下以为汗泽,使秋 水多得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故曰:‘善为川者决之使道。”又曰: “内黄界中有泽、方数十里,环之有堤。往十馀岁,太守以赋民,民今起庐舍其 中,此臣亲见者也。《元史•河渠志》谓,黄河退涸之时,旧水泊于池多为势家 所据,忽遇泛溢,水无所归,遂致为害。”由此观之,非河犯人,人自犯之。予 行山东巨野、寿张诸邑,古时潴水之地,无尺寸不耕,而忘其昔日之为川浸矣, 近有一寿张令修志,乃云梁山烁仅可十里,其虚言八百里,乃小说之惑人耳。此 并五代、宋、金史而未之见也。书生之论,岂不可笑也哉!

陆文裕《续停骖录》曰:“河患有二,日决、日溢。决之害间见,而溢之害 频岁有之。使贾鲁之三法遂而有成,亦小补耳。且当岁岁为之,其劳、其费可胜 言哉。今欲治之,非大弃数百里之地不可。先作湖陂以潴漫波;其次则滨河之处, 仿江南圩田之法,多为沟渠,足以容水;然后浚其淤沙,由之地中。而润下之性、 必东之势得矣。” 按文裕之意,即贾让之上、中二策,而不敢明言。贾让言:“今行上策,徙 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河西薄大山,东薄金堤,势 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难者将曰:若如此,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百 姓怨恨。今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及其大决,所残无数,如出数年治河之 决,以业所徙之民,遵古圣之法,定山川之位。且大汉方制万里,岂其与水争咫 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故谓之上策。若乃多穿漕渠于冀州 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了怒,虽非圣人法,然亦救败术也。”嗟夫,非有武帝 之雄才大略,其孰能排众多之口,而创非常之原者哉。

平当使领河堤,奏按经义治水,有“决河深川,而无堤防壅塞”之文。宋开 宝之诏亦曰:“朕每阅前书,详究经渎。至若夏后所载,但言导河至海,随山浚 川,未闻力制湍流,广营高岸。今之言治水者计无出于堤、塞二事。箕子答武王 之访,首言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后世治河之臣皆鲧也,非其人之 愿为鲧,乃国家教之使为鲧也,是以水不治而彝伦敦也。

因河以为槽者,禹也。壅河以为漕者,明人也。故古曰河渠,今日河防。

闻之先达言:天启以前,无人不利于河决者。侵克金钱,则自总河以至于闸 官,无所不利;支领工食,则自执事以至于游闲无食之人,无所不利。其不利者, 独业主耳。而今年决口,明年退滩,填淤之中,常得倍蓰,而溺死者特百之一二 而已。于是频年修治,频年冲决,以驯致今日之害,非一朝一夕之故矣。国家之 法使然,彼斗筲之人焉足责哉。

不独此也。彼都人士,为人说一事,置一物,未有不索其酬者。百官有司受 朝廷一职事,一差遣,未有不计其获者,自府史胥徒上而至于公卿大夫,真可谓 之同心同德者矣。苟非返普天率土之人心,使之先义而后利,终不可以致太平。

故愚以为今日之务正人心,急于抑洪水也。 ●卷十三 ○周未风俗 《春秋》终于敬王三十九年庚申之岁,西狩获麟。又十四年,为贞定王元年 癸酉之岁,鲁哀公出奔;二年,卒于有山氏。《左传》以是终焉。又六十五年, 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之岁,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又一十七年, 安王十六年乙未之岁,初命齐大夫田和为诸侯。又五十二年,显王三十五年丁亥 之岁,六国以次称王,苏秦为从长,自此之后,事乃可得而纪。自《左传》之终 以至此,凡一百三十三年,史文阙轶,考古者为之茫昧。如春秋时,犹尊礼重信, 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 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 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 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史之阙文, 而后人可以意推者也。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汉,此风未改,故 刘向谓其“承千岁之衰周,继暴秦之馀弊,贪饕险波,不闲义理。”观夫史之所 录,无非功名势利之人,笔札喉舌之辈,而如董生之言正谊明道者不一二见也, 盖自春秋之后,至东京,而其风俗稍复乎古,吾是以知光武、明、章果有变齐至 鲁之功,而借其未纯乎道也。自斯以降,则宋庆历、元右之间为优矣。嗟乎,论 世而不考其风俗,无以明人主之功。余之所以斥周末而进东京,亦《春秋》之意 也。 ○秦纪会稽山刻石 秦始皇刻石凡六,皆铺张其灭六王、并天下之事。其言黔首风俗,在泰山则 云:“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在褐石门则云:“男乐其 畴,女修其业。”如此而已。惟会稽一刻其辞曰:“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 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男女挈诚。夫为寄瑕,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 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何其繁而不杀也?考之《国语》,自越王勾践栖 于会稽之后,惟恐国人之不善,故令壮者无取老妇,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 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 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内传》子胥之言亦曰: “越十年,生聚。”《吴越春秋》至谓勾践以寡妇淫过犯,皆输山上;士有忧 思者,令游山上,以喜其意。当其时盖欲民之多,而不复禁其淫。传至六国之 末,而其风犹在。故始皇为之厉禁,而特着于刻石之文。以此与灭六王并天下之 事并提而论,且不着之于燕、齐,而独着之于越,然则秦之任刑虽过,而其坊民 正俗之意固未始异于三王也。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世之儒者言 及于秦,即以为亡国之法,亦未之深考乎? ○两汉风俗 汉自孝武表章《六经》之后,师儒虽盛,而大义未明,故新莽居摄,颂德献 符者遍于天下。光武有鉴于此,故尊崇节义,敦厉名实,所举用者莫非经明行修 之人,而风俗为之一变。至其未造,朝政昏浊,国事日非,而党锢之流、独行之 辈,依仁蹈义,舍命不渝,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 京者,故范晔之论,以为桓、灵之间,君道秕僻,朝纲日陵,国隙屡启,自中智 以下,靡不审其崩离,而权强之臣息其窥盗之谋,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议。所以 倾而未颓、决而未溃,皆仁人君子心力之为。可谓知言者矣。使后代之主循而弗 革,即流风至今,亦何不可,而孟德既有冀州,崇奖跃驰之士。观其下令再三, 至于求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于是权诈迭进, 好逆萌生。故董昭太和之疏,已谓当今年少不复以学问为本,专更以交游为业;

国士不以孝梯清修为首,乃以趋势求利为先。至正始之际,而一二浮诞之徒骋其 智识,蔑周、孔之书,习老、庄之教,风俗又为之一变。夫以经术之治,节义之 防,光武、明、章数世为之而未足;毁方败常之俗,孟德一人变之而有馀。后之 人君将树之风声,纳之轨物,以善俗而作人,不可不察乎此矣。光武躬行俭约, 以化臣下。讲论经义,常至夜分。一时功臣如邓禹,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艺, 闺门修整,可为世法。贵戚如樊重,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以故 东汉之世,虽人才之倜傥不及西京,而士风家法似有过于前代。

东京之末,节义衰而文章盛,自蔡邑始,其仕董卓,无守,卓死,惊叹无识。

观其集中滥作碑颂,则平日之为人可知矣。

以其文采富而交游多,故后人为立佳传。嗟乎,士君子处衰季之朝,常以负 一世之名,而转移天下之风气者,视伯喈之为人,其戒之哉! ○正始 魏明帝殂,少帝即位,改元正始,凡九年。其十年,则太傅司马懿杀大将军 曹爽,而魏之大权移矣。三国鼎立,至此垂三十年,一时名士风流盛于洛下。乃 其弃经典而尚老、庄,蔑礼法而崇放达,视其主之颠危若路人然,即此诸贤为之 倡也。自此以后,竞相祖述。如《晋书》言王敦见卫,谓长史谢鲲曰:“不意 永嘉之末,复闻正始之音,”沙门支遁以清谈著名于时,莫不崇敬,以为造微之 功足参诸正始。《宋书》言羊玄保二子,太祖赐名日咸、日粲,谓玄保曰:“欲 令卿二子有林下正始馀风。”王微《与何偃书》曰:“卿少陶玄风,淹雅修畅, 自是正始中人。”《南齐书》占袁粲言于帝曰:“臣观张绪有正始遗风。”《南 史》言何尚之谓王球:“正始之风尚在。”其为后人企慕如此。然而《晋书•儒 林传序》云:“摈阙里之典经、习正始之馀论,指礼法为流俗,目纵诞以清高。

此则虚名虽被于时流,笃论未忘乎学者。是以讲明六艺,郑王为集汉之终;演说 老、庄,王何为开晋之始。

以至国亡于上,教沦于下。羌、戎互僭,君臣屡易。非林下诸贤之咎而谁咎 哉!”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 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魏晋人之清谈,何以亡天下?是孟子 所谓杨、墨之言,至于使天下无父无君,而入于禽兽者也。

昔者嵇绍之父康被杀于晋文王,至武帝革命之时,而山涛荐之人仕,绍时屏 居私门,欲辞不就。涛谓之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而况于人 乎。”一时传诵,以为名言,而不知其败义伤教,至于率天下而无父者也。夫绍 之于晋,非其君也,忘其父而事其非君,当其未死,三十馀年之间,为无父之人 亦已久矣,而荡阴之死,何足以赎其罪乎!且其人仕之初,岂知必有乘舆败绩之 事,而可树其忠名以盖于晚上,自正始以来,而大义之不明遍于天下。如山涛者, 既为邪说之魁,遂使嵇绍之贤且犯天下之不韪而不顾,夫邪正之说不容两立,使 谓绍为忠,则必谓王裒为不忠而后可也,何怪其相率臣于刘聪、石勒,观其故主 青衣行酒,而不以动其心者乎?是故知保人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 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宋世风俗 《宋史》言士大夫忠义之气,至于五季变化殆尽。宋之初兴,范质、王溥犹 有馀憾。艺祖首褒韩通,次表卫融,以示意向。真、仁之世,田锡、王禹、范 仲淹、欧阳修、唐介诸贤,以直言谠论倡于朝。于是中外荐绅知以名节为高,廉 耻相尚,尽去五季之陋。故靖康之变,志士投袂起而勤王,临难不屈,所在有之。

及宋之亡,忠节相望。呜呼!观哀、平之可以变而为东京,五代之可以变而为宋, 则知天下无不可变之风俗也。《剥》上九之言硕果也,阳穷于上,则复生于下矣。

人君御物之方,莫大乎抑浮止竟。宋自仁宗在位四十徐年。虽所用或非其人, 而风俗醇厚,好尚端方,论世之士谓之君子道长。及神宗朝荆公秉政,骤奖趋媚 之徒,深锄异己之辈。邓绾、李定、舒、蹇序辰、王子韶诸奸,一时擢用,而 士大夫有“十钻”之目。干进之流,乘机抵隙。驯至绍圣、崇宁,而党祸大起, 国事日非,膏育之疾遂不可治。后之人但言其农田、水利、青苗、保甲诸法为百 姓害,而不知其移人心、变士心为朝廷之害。其害于百姓者,可以一日而更,而 其害于朝廷者历数十百年,滔滔之势一位而不可反矣。李应中谓:“自王安石用 事,陷溺人心,至今不自知觉。人趋利而不知义,则主势日孤。”此可谓知言者 也。《诗》曰:“毋教猱升木,如涂涂附。”夫使庆历之士风一变而为崇宁者, 岂非荆公教揉之效哉。 《苏轼传》:“熙宁初,安石创行新法,拭上书言:‘国家之所以存亡者, 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 贫,臣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贪富强。仁祖持法至宽, 用人有序,专务掩覆过失,未尝轻改旧章。考其成功,则日未至,以言乎用兵, 则十出而九败;以言乎府库,则仅足而无馀。徒以德泽在人,风俗知义,故升遐 之日,天下归仁。议者见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举,乃欲矫之以苛察,齐之 以智能,招徕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浇风已成,多开骤 进之门、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从跬步可图,俾常调之人举生非望。欲望风俗之 厚,岂可得哉!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当 时论新法者多矣,未有若此之深切者。根本之言,人主所宜独观而三复也。 《东轩笔录》:“王荆公秉政,更新天下之务,而宿望旧人议论不协,荆公 遂选用新进,侍以不次,故一时政事不日皆举,而两禁台阁内外要权莫非新进之 士也。及出知江宁府,吕惠卿骤得政柄,有射羿之意。而一时之士见其得君,谓 可以倾夺荆公,遂更朋附之,以兴大狱。寻荆公再召,邓绾反攻惠卿,惠卿自知 不安,乃条列荆公兄弟之失数事面奏,上封惠卿所言以示荆公。故荆公表有云 ‘忠不足以取信,故事事欲其自明;义不足以胜奸,故人人与之立敌。’盖谓是 也。既而惠卿出毫州,荆公复相,承党人之后,平日肘腋尽去,而在者已不可信, 可信者又才不足以任事,当日唯与其子机谋,而又死,知道之难行也,于是 慨然复求罢去,遂以使相再镇金陵,未期纳节。久之,得会灵观使。”其发明荆 公情事,至为切当。子曰:“君子易事而难说也。”而《大戴礼》言:“有人焉, 容色辞气其人人甚愉,进退周旋其与人甚巧,其就人甚速,其叛人甚易。”迹荆 公昔日之所信用者,不惟变土习、蠢民生,而已亦不飨其利。《书》曰:“其后 嗣王罔克有终,相亦罔终。”为大臣者,可不以人心风俗为重哉! 《东轩笔录》又曰:“王荆公在中书,作《新经义》以授学者故太学诸生几 及三千人。又令判监、直讲程第诸生之业,处以上,中、下三舍,而人间传以为 试中、上舍者,朝廷将以不次升擢。于是轻薄书生矫饰言行,坐作虚誉,奔走公 卿之门者若市矣。” 苏子瞻《易传兑卦解》曰:“六三,上六,皆兑之小人,以说为事者均也。

六三,履非其位,而处于二阳之间,以求说为兑者故日‘来兑’,言初与二不招 而自来也,其心易知,其为害浅,故二阳皆吉,而六三凶。上六,超然于外,不 累于物,此小人之托于无求以为兑者也,故曰‘引兑’,言九五引之而后至也。

其心难知,其为害深。故九五孚于剥,虽然其心盖不知而贤之,非说其小人之实 也,使知其实则去之矣,故有厉而不凶。然则上六之所以不光,何也?曰:难进 者,君子之事也,使上六引而不兑则其道光矣。”此论盖为神宗用王安石而发。 《孟子》曰:“好名之人,能让千乘之国,苟非其人,箪食豆羹见于色。”荆公 当日处卑官,力辞其所不必辞;既显,宜辞而不复辞。矫情干誉之私,固有识之 者矣。夫子之论观人也,曰“察其所安”;又曰“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在 邦必闻,在家必闻”。是则欺世盗名之徒,古今一也,人君可不察哉。陆游《岁 暮感怀诗》:“在昔祖宗时,风俗极粹美。人材兼南北,议论忘彼此。谁令各植 党,更仆而迭起,中更金源祸,此风犹未已。倘筑太平基,请自厚俗始。” ○清议 古之哲王所以正百辟者,既已制官刑儆于有位矣,而又为之立闾师,设乡校, 存清议于州里,以佐刑罚之穷。“移之郊、遂”,载在《礼经》;“殊厥井疆”, 称于《毕命》。两汉以来犹循此制,乡举里选,必先考其生平,一玷清议,终身 不齿。君子有怀刑之惧,小人存耻格之风,教成于下而上不严,论定于乡而民不 犯。降及魏晋,而九品中正之设,虽多失实,遗意未亡。凡被纠弹付清议者,即 废弃终身,同之禁锢。至宋武帝篡位,乃诏:“有犯乡论清议,赃污淫盗,一皆 荡涤洗除。与之更始。”自后凡遇非常之恩,赦文并有此语。《小雅》废而中国 微,风俗衰而叛乱作矣。然乡论之污,至烦诏书为之洗刷,岂非三代之直道尚在 于斯民,而畏人之多言犹见于《变风》之日乎?予闻在下有鳏,所以登庸;以比 三凶,不才,所以投畀。虽二帝之举错,亦未尝不询于刍荛。然则崇月旦以佐秋 官,进乡评以扶国是,傥亦四聪之所先,而王治之不可阙也。

陈寿居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客往见之,乡党以为贬议,坐是沈滞者累年, 阮简父丧,行遇大雪,寒冻,遂诣浚仪令,令为他宾设黍霍,简食之,以致清 议,废顿几三十年。温峤为刘司空使劝进,母崔氏固留之,峤绝裾而去,迄于崇 贵,乡品犹不过也,每爵皆发诏。谢惠连先爱会稽郡吏杜德灵,及居父忧,赠以 五言诗十馀首,文行于世,坐废不豫荣伍。张率以父忧去职,其父侍伎数十人, 善讴者有色貌,邑子仪曹郎顾玩之求聘焉,讴者不愿,遂出家为尼。尝因斋会率 宅,玩之为飞书,言与率奸,南司以事奏闻,高祖惜其才,寝其奏,然犹致世论, 服阕后久之不仕。官职之升沈本于乡评之与夺,其犹近古之风乎?

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至于清议亡,而干戈至矣。

洪武十五年八月乙酉,礼部议:“凡十恶、好盗诈伪,干名犯义,有伤风俗 及犯赃至徒者,书其名于申明亭,以示惩戒,有私毁亭舍、涂抹姓名者,监察御 史、按察司官以时按视,罪如律。”制可。十八年四月辛丑,命刑部录内外诸司 官之犯法罪状明著者,书之申明亭。此前代乡议之遗意也,后之人视为文具。风 纪之官但以刑名为事,而于弼教新民之意若不相关,无惑乎江河之日下已! ○名教 司马迁作《史记•货殖传》,谓:“自廊庙朝廷岩穴之士,无不归于富厚。

等而下之,至于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而仲 长敖《核性赋》谓:“倮虫三百,人最为劣。爪牙皮毛,不足自卫;唯赖诈伪, 迭相嚼啮。等而下之,至于台隶僮竖,唯盗唯窃。”乃以今观之,则无官不赂遗, 而人人皆吏士之为矣;无守不盗窃,而人人皆僮竖之为矣。自其束发读书之时, 所以劝之者,不过所谓千钟粟、黄金屋,而一日服官,即求其所大欲。君臣上下 怀利以相接,遂成风流,不可复制。后之为治者宜何术之操?曰:唯名可以胜之。

名之所在,上之所庸,而忠信廉沽者显荣于世;名之所去,上之所摈,而怙侈贪 得者废锢于家。即不无一二矫伪之徒,犹愈于肆然而为利者。《南史》有云: “汉世士务修身,故忠孝成俗。至于乘轩服冕,非此莫由,晋、宋以来,风衰义 缺。故昔人之言日名教,曰名节,曰功名,不能使天下之人以义为利。而犹使之 以名为利,虽非纯王之风,亦可以救积污之俗矣。” 《旧唐书》:薛谦光为左补阙,上疏言:“臣窃窥古之取士,实异于今,先 观名行之源,考其乡邑之誉,崇礼让以厉己,显节义以标信,以敦朴为先最,以 雕虫为后科,故人崇劝让之风,士去轻浮之行。希仕者必修贞确不拔之操,行难 进易退之规,众议已定其高下,郡将难诬其曲直,故计贡之贤愚,即州将之荣辱, 假有秽行之彰露,亦乡人之厚颜。是以李陵降而陇西惭,干木隐而西河美。故名 胜于利,则小人之道消;利胜于名,则贪暴之风扇,自七国之季,虽杂纵横,而 汉代求才,犹征百行,是以礼节之士敏德自修,闾里推高,然后为府寺所辟。今 之举人有乖事实、乡议决小人之笔,行修无长者之沦,策第喧竞于州府,祈恩不 胜于拜伏。或明制才出,试遣搜易攵,驱驰府寺之门,出人王公之第,上启陈诗, 唯希咳唾之泽:摩顶至足,冀荷提携之恩。故俗号举人,皆称‘觅举’。觅者。

自求之称也。夫徇己之心切,则至公之理乖,贪仕之性彰,则廉洁之风薄。是知 府命虽高,异叔度勤勤之让;黄门已贵,无秦嘉耿耿之辞。纵不能挹己推贤,亦 不肯待于三命。故选司补置,喧然于礼闱;州贡宾上,争讼于阶闼。谤议纷合, 渐以成风。夫竞荣者必有争利之心,谦逊者亦无贪贿之累。自非上智。焉能不移?

在于中人,理由习俗。若重谨厚之士,则怀禄者必崇德以修名;若开趋竞之门, 则徼幸者皆戚施而附会。附会则百姓罹其弊,修名则兆庶蒙其福,风化之渐,靡 不由兹。”嗟乎,此言可谓切中今时之弊矣。

汉人以名为治,故人材盛;今人以法为治,故人材衰。

宋范文正《上晏元献书》曰:“夫名教不崇,则为人君者谓尧舜不足法,祭、 纣不足畏;为人臣者谓八元不足尚,四凶不足耻。天下岂复有善人乎?人不爱名, 则圣人之权去矣。” 今日所以变化人心,荡涤污俗者,莫急于劝学、奖廉二事。天下之士,有能 笃信好学,至老不倦,卓然可当方正有道之举者,官之以翰林、国子之秩,而听 其出处,则人皆知向学,而不竞于科目矣,庶司之官,有能洁己爱民,以礼告老, 而家无儋石之储者,赐之以五顷十顷之地,以为子孙世业,而除其租赋,复其丁 徭,则人皆知自守而不贪于货赂矣。岂待川再遣,方收牧豕之儒;优孟陈言, 始录负薪之允。而扶风之子,特赐黄金;琢郡之贤,常颁羊酒。遂使名高处士, 德表具僚,当时怀稽古之荣,没世仰遗清之泽,不愈于科名、爵禄劝人,使之干 进而饕利者哉?以名为治,必自此涂始矣。

汉平帝元始中,诏曰:“汉兴以来,股肱在位,身行俭约,轻财重义,未有 若公孙弘者也,位在宰相封侯,而为布被脱粟之饭,奉禄以给故人宾客,无有所 馀,可谓减于制度而率下笃俗者也,与内富厚而外为诡服以钓虚誉者殊科,其赐 弘后子孙之次见为适者,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 《魏志》:“嘉平六年,朝廷追思清节之士,诏赐故司空徐邈、征东将军胡 质、卫尉田豫家二千斛,帛三十束,布告天下。”后魏宣武帝延昌四年,诏曰: “故处士李谧,屡辞征辟,志守冲素。儒隐之操深可嘉美,可远傍惠、康,近准 玄、晏。谥曰贞静处士,并表其门闾,以旌高节。”《唐六典》:“若蕴德丘园, 声实明着,虽无官爵,亦赐谥曰先生。”以余所见,崇祯中尝用巡按御史祁彪佳 言,赠举人归子慕、朱陛宣为翰林院待诏。 《唐书》:“牛僧孺,隋仆射奇章公弘之裔,幼孤,下杜樊乡有赐田数顷, 依以为生。”则知隋之赐田,至唐二百年而犹其子孙守之,若金帛之颁,廪禄之 惠,则早已化为尘土矣。国朝正统中。以武进田赐礼部尚书胡氵荧,其子孙亦至 今守之,故窃以为奖廉之典莫善于此。 ○廉耻 《五代史•冯道传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 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 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然而四者之中,耻尤为 要。故夫于之论士,曰“行己有耻”;《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 无耻矣”,又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所以然者,人 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吾观 三代以下,世衰道微,弃礼义,捐廉耻,非一朝一夕之故。然而松柏后雕于岁寒, 鸡鸣不已于风雨,彼昏之日,固未尝无独醒之人也,顷读《颜氏家训》,有云: “齐朝一士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 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 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嗟乎,之推不得已而仕于乱世,犹 为此言,尚有《小宛》诗人之意。彼阉然媚于世者,能无愧哉?

罗仲素曰:“教化者,朝廷之光务;廉耻者,士人之美节;风俗者,天下之 大事。朝廷有教化,则士人有廉耻;士人有廉耻,则天下有风俗。” 古人治军之道,未有不本于廉耻者,《吴子》曰:“凡制国治军,必教之以 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尉缭于》 言:“国必有慈孝廉耻之俗,则可以死易生。”而太公对武王:“将有三胜:一 曰礼将,二曰力将,三曰止欲将。”故礼者所以班朝治军,而《兔》之武夫皆 本于文王后妃之化,岂有淫刍荛,窃牛马,而为暴于百姓者哉。《后汉书》: “张奂为安定属国都尉,羌豪帅感矣恩德,上马二十匹,先零酋长又遗金钅八 枚。奂并受之,而召主簿于诸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马如羊,不以人厩;使金 如粟,不以人怀。’悉以金、马还之,羌性贪而贵吏清,前有八都尉,率好财货, 为所患苦,及央正身洁己,威化大行。”呜呼,自古以来,边事之败,有不始于 贪求者哉?吾于辽东之事有感。

杜子美诗:“安得廉颇将,三军同晏眠。”一本作“廉耻将”,诗人之意未 必及此。然吾观《唐书》言,王亻必为武灵节度使。先是,吐蕃欲成乌兰桥,每 于河ヂ先贮材木,皆为节帅遣人潜载之,委于河流,终莫能成。蕃人知亻必贪而 无谋,先厚遣之,然后并役成桥,仍筑月城守之,自是朔方御寇不暇,至今为患, 由亻必之黩货也。故贪夫为帅,而边城晚开。得此意者,郢书燕说,或可以治国 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