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录

Part 5

Chapter 519,762 wordsPublic domain

○期之丧达乎大夫 《丧服》自期以下,诸侯绝、大夫降者,说者以为期已下之丧,皆其臣属, 故不服。然制礼之意,不但为此。古人有丧不祭,诸侯有山川、社稷、宗庙之事, 不可以旷,故惟服三年,而不服期。大夫亦与于其君骏奔在庙之事,但人数多, 不至于旷,故但降之而已。此古人重祭之义,后人不知,但以为贵贵而已。

诸侯亦有期服,如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

且亦有大功服,如姑姊妹嫁于国君,尊同则不降。《记》特举其大概言之尔。 ○三年之丧达乎天子 “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即解上“三年之丧,达乎天子”一句,此举 其重者而言。然三年之丧,不止父母。《左氏•昭公十五年传》:“王一岁而有 三年之丧二焉。”谓穆后与太子王后,谓之三年者,据达子之志而言,其实期也。

是天子亦有期丧。 ○达孝 达孝者,达于上下,达于幽明,所谓“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 所不通”者也。 ○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 “无丰于昵”,祖己之所以戒殷王也。“自八以下”,众仲之所以对鲁隐也。 “以客为臣’,子游之所以规文子也。亲亲之道,赖贤人而明者多矣。汉哀帝听 冷褒、段犹之言,而尊定陶共皇。唐高宗听李之言,而立皇后武氏。不知人之 祸且至于ル伦乱纪而不顾,可不慎哉。

人伦之大,莫过乎君父,而子夏先之以贤贤易色,何也?思事亲,不可以不 知人也。

父子之亲,长幼之序,男女之别,非师不明。教人以礼者,师之功也。故曰: “师无当于五服,五服弗得不亲。” ○诚者,天之道也 “诚者,天之道也。”故天下雷行,物与无妄,而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天命有德, 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莫非诚也。故曰:“凡为天下国家有九 经,所以行之者,一也。” ○肫肫其仁 五品之人伦,莫不本于中心之仁爱,故曰:“拜稽颡,哀戚之至隐也。稽颡, 隐之甚也。”又曰:“其道往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 皇皇然,如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求而无所得之也,入 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已矣!故哭泣 辟踊,尽哀而止矣。心怅焉怆焉,惚焉忾焉,心绝志悲而已矣。”此于丧而观其 仁也。“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心诚必信,忽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 于棺者必诚必认,忽之有悔焉耳矣。”又曰:“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 独无忄交乎?”此于葬而观其仁也。”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 思其所乐,思其所嗜。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者。祭之日,入室,优然必有见乎 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

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又曰:“祭 之明曰,明发不寐,飨而致之,又从而思之。祭之日,乐与哀半,飨之必乐,已 至必哀。”此于祭而观其仁也。自此而推之,郊社之礼,所以仁鬼神也;射乡之 礼,所以仁乡党也;食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亲亲而仁民,会与而爱物,而天 下之大经毕举而无遗矣。故曰:孝弟为仁之本。 ●卷七 ○孝弟为仁之本 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是故“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

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此之谓孝弟为仁之本。 ○察其所安 “求仁而得仁,安民。“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安之也。使 非所安,则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矣。 ○子张问十世 《记》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 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 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子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自春秋之并为七国,七国之亲为秦,而大变先王之礼。然其所以辨上下,别亲疏, 决嫌疑,定是非,则固未尝有异乎三王也。故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自古帝王相传之统,至秦而大变。然而秦之所以亡,汉之所以兴,则亦不待 谶讳而识之矣。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此百世可知者也。保民而王,莫之能 御也,此百世可知者也。 ○媚奥 奥何神哉?如祀灶,则迎尸而祭于奥,此即灶之神矣。时人之语谓:“媚其 君者,将顺于朝廷之上,不若逢迎于燕退之时也。”注以奥比君,以灶比权臣。

本一神也,析而二之,未合语意。 ○武未尽善 观于季札论文王之乐,以为美哉,犹有憾,则知夫子谓武未尽善之旨矣。犹 未洽于天下,此文之犹有憾也。天下未安而崩,此武之未尽善也。《记》曰: “乐者,象成者也。”又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武王当日诛纣伐奄,三 年,讨其君,而宝龟之命曰:有大艰于西土,殷之顽民迪屡不静。商俗靡靡,利 口惟贤,余风未殄。视舜之从欲以治四方风动者何如哉。故《大武》之乐虽作于 周公,而未至于世风移之日,圣人之时也,非人力之所能为矣。 ○朝闻道夕死可矣 “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 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 “不知年数不足也,亻免焉日有孳孳,毙而后已。”故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有一日未死之身,则有一日未闻之道。 ○忠恕 延平先生《答问》曰:“夫子之道,不离乎日用之间。自其尽己而言。则谓 之忠;自其及物而言,则谓之恕,莫非大道之全体。虽变化万殊,于事为之末, 而所以贯之者,未尝不一也。曾子答门人之问,正是发其心尔,岂有二邪?若以 为夫子一以贯之之旨甚精微,非门人所可告,姑以忠恕答之,恐圣贤之心不若是 之支也。如孟子言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人皆足以知之,但合内外之道,使之 体用一原,显微无间,则非圣人不能尔。”朱子又尝作《忠恕说》,其大指与此 略同。按此说甚明,而《集注》乃谓借尝得尽己推己之目以着明之,是疑忠恕为 下学之事,不足以言圣人之道也。然则是二之,非一之也。

慈溪黄氏曰:“天下之理无所不在,而人之未能以贯通者,己私间之也。尽 己之谓忠,推己及人之谓恕。忠恕既尽,己私乃克,此理所在,斯能贯通。故忠 恕者,所以能一以贯之者也。” 元载侗作《六书故》,其训“忠”曰:“尽己致至之谓忠。”《语》曰: “为人谋而不忠乎?”又曰:“言思忠。”《记》曰:“丧礼,忠之至也。”又 曰:“祀之忠也,如见亲之所爱,如欲色然。”又曰:“瑕不掩瑜,瑜不掩瑕, 忠也。”《传》曰:“上思利民,忠也。”又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 情,忠之属也。”《孟子》曰:“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 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观于此数者,可以知忠之义也。反身而诚,然后能 忠;能忠矣,然后由己推而达之家国天下,其道一也。其训恕曰:“推己及物之 谓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恕之道也。

充是心以往,达乎四海矣。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也者,天下之 大本也。恕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 子曰:“其恕乎!”夫圣人者,何以异于人哉,知终身可行,则知一以贯之之义 矣。 《中庸》记夫子言,君子之道四,无非忠恕之事。而《干》九二之龙德,亦 惟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谨”。然则忠恕,君子之道也。何以言“违道不远”, 曰:此犹之云“巧言令色,鲜矣仁”也。岂可以此而疑忠恕之有二乎?或曰:孟 子言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何也?曰:此为未至首道者言之也。孟子曰:“由 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仁义岂有二乎! ○夫子之言性与天道 夫子之教人文行忠信,而性与天道在其中矣。故曰:“不可得而闻。” 子曰:“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 也。”谓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是疑其有隐者也。不知夫子之文章,无 非夫子之言性与天道,所谓“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 子贡之意,犹以文章与性与天道为二,故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 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是故可仕、可止,可久、 可速,无一而非天也。恂恂便便,侃侃りり,无一而非天也。

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也,孟子以为尧舜性之之事。夫子之文章莫大乎 《春秋》,《春秋》之义,尊天王,攘戎翟,诛乱臣贼子,皆性也,皆天道也。

故胡氏以《春秋》为圣人性命之文,而子如不言,则小子其何述乎?

今人但以《系辞》为夫子言性与天道之书。愚尝三复其文,如“鸣鹤在阴” 七爻。“自天佑之”一爻,“憧憧往来”十一爻,“履德之基也”九卦,所以教 人学《易》者,无不在于言行之间矣。故曰:“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 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司马牛问仁,子曰:“仁 者,其言也认。”由是而充之,一日克己复礼。有异道乎?今之君子学未及乎樊 迟、司马牛,而欲其说之高于颜、曾二子,是以终日言性与天道,而不自知其堕 于禅学也。

朱子曰:“圣人教人,不过孝弟忠信。持守诵习之问,此是下学之本。今之 学者以为钝根,不足留意,其平居道说,无非子贡所谓不可得而闻者。”又曰: “近日学者病在好高。《论语》未问学而时习,便说一贯;《孟子》未言梁惠王 问利,便说尽心。《易》未看六十四卦,便读《系辞》,此皆躐等之病。”又曰: “圣贤立言本身平易,今推之使高,凿之使深。” 黄氏《日钞》曰:“夫子述《六经》,后来者溺于训诂,未害也。濂洛言通 学,后来者借以谈禅,则其害深矣。” 孔门弟子不过四科,自宋以下之为学者则有五科,曰“语录科”。

刘、石孔华,本于清谈之流祸,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谈有甚于前代者。

昔之清谈谈老、庄,今之清谈谈孔、孟,未得其精而已遗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辞 其末。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举夫子论学、论政之大端 一切不问,而曰“一贯”,曰“无言”,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

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昔王衍妙善玄言,自 比子贡,及为石勒所杀,将死,顾而言曰:“呜呼,吾曹虽不如古人,向若不祖 尚浮虚,戮力以匡天下,犹可不至今日。”今之君子得不有愧乎其言? ○变齐变鲁 变鲁而至于道者,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变齐而至于鲁者,道之以政,齐之 以刑。 ○博学于文 君子博学于文,自身而至于家国天下,制之为度数,发之为音容,莫非文也。 “品节斯,斯之谓礼。”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大功, 踊绝于地,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记》曰:“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 者也。”又曰:“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传》曰: “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 而《谥法》:“经纬天地曰文。”与弟子之学《诗》、《书》六艺之文,有深浅 之不同矣。 ○三以天下让 《皇矣》之诗曰:“帝作邦作对,自太伯王季。”则泰伯之时,周日以强大 矣。乃托之采药,往而不反。当其时,以国让也;而当其时,让王季也;而自后 日言之,则让于文王、武王也。有天下者在三世之后而让之者;在三世之前,宗 祧不记其功,彝鼎不铭其迹,此所谓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者也。《路史》 曰:“方太王时,以与王季,而王季以与文王,文王以与武王,皆泰伯启之也, 故曰三让。” 泰伯去而王季立,王季立而文、武兴,虽谓以天下让可矣。太史公序《吴世 家》云:“太伯避历,江蛮是适。文武攸兴,古公王迹。”甚当。

高泰伯之让国者,不妨王季,《诗》之言“因心则友”是也。述文王之事君 者,不害武王,《诗》之言“上帝临女”是也。古人之能言如此。今将称泰伯之 德,而行色奔、操之志加诸太王,岂夫子立言之意哉。朱子作《论语或问》,不 取翦商之说,而蔡钟默传《书•武成》曰:“太王虽未始有翦商之志,而始得民 心,王业之成实基于此。”仲默,朱子之门人,可谓善于匡朱子之失者矣。 《或问》曰:“太王有废长立少之意,非礼也。泰伯又控其邪志而成之,至 于父死不赴,伤毁发肤,皆非贤者之事。就使必于让国而为之,则亦过而不合于 中庸之德矣。其为至德何邪?曰:太王之欲立贤子圣孙,为其道足以济天下,而 非有爱憎之间,利欲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为狷;王秀受之,而不为贪;

父死不赴,伤毁发肤,而不为不孝。盖处君臣、父子之变,而不失乎中庸,此所 以为至德也,其与鲁隐公、吴季子之事盖不同矣。” ○有妇人焉 “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此陈师誓众之言,所谓十人,皆身在戎行者。

而太姒、邑姜自在宫壶之内,必不从军旅之事,亦必不以后《山东并数之以足十 臣之数也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方且以用妇人为纣 罪矣,乃周之功业必藉于妇人乎?此理之不可通,或文字传写之误,阙疑可也。 ○季路问事鬼神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左右就养无方,故其祭也,洋洋乎如在其上,如 在其左右。“未知生,焉知死?”人之生也直,故其死也,无求生以害仁,有杀 身以成仁。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可以谓之知生矣。”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而今而后,庶几无愧!”可以谓之知死矣。 ○不践迹 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所谓践迹也。先王之教,若《说命》所谓 “学于古训”,《康诰》所谓“绍闻衣德言”,以至于《诗》、《书》六艺之文, 三百三千之则,有一非践迹者乎?善人者,忠信而未学礼,笃实而未日新,虽其 天资之美,亦能暗与道合;而足己不学,无自以入圣人之室矣。治天下者迹然。

故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不然,则以汉文之几致刑措,而不能成三代 之治矣。 ○异乎三子者之撰 夫子“如或知尔”之言,“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也;曾点浴沂咏归之言, “素贫贱行乎贫贱,君子无入而不自得”也。故曰:“异乎三子者之撰”。 ○去兵去食 “乃积乃仓,乃裹侯粮,于橐于囊。”国所以足食,而不待豳土之行也。 “备乃弓矢,锻乃戈矛,砺乃锋刃,无敢不善。”国所以足兵,而不淮夷之役也。

苟其事变之来而有所不及备,则Θ白梃可以为兵,而不可阙食以修兵矣。糠核 草根可以为食,而不可弃信以求食矣。古之人有至于张空,罗雀鼠,而民无贰 志者,非上之信有以结其心乎?此又权于缓急轻重之间,而为不得已之计也。明 此义,则国君死社稷,大夫死宗庙,至于舆台、牧圉之贱莫不亲其上,死其长, 所谓圣人有金城者,此物此志也。岂非为政之要道乎?孟子言“制梃以挞秦、楚”, 亦是可以无待于兵之意。

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谓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谁能去兵?”《世 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礼》“司右五 兵”注引《司马法》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诘尔戎兵”,诘 此兵也。“踊跃用兵”,用此兵也。“无以铸兵”,铸此兵也。秦汉以下,始谓 执兵之人为兵。如信陵君得选兵八万人,项羽将诸侯兵三十余万,见于太史公之 书,而《五经》无此语也。

以执兵之人为兵,犹之以被甲之士为甲。《公羊传》:“桓公使高子将南阳 之甲,立僖公而城鲁。”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 ○荡舟 《竹书纪年》:“帝相二十七年,浇伐斟,大战于潍,覆其舟,灭之。” 《楚辞•天问》:“覆舟斟,何道取之?”正此谓也。汉时《竹书》未出,故 孔安国注为“陆地行舟”,而后人因之。

古人以左右冲杀为荡陈,其锐卒谓之跳荡,别帅谓之荡主。《晋书•载记》: “陇上健儿歌曰:丈八蛇矛左右荡,十荡十决无当前。”《唐书•百官志》: “矢石未交,陷坚突众,敌因而败者曰跳荡。”荡舟盖兼此义,与蔡姬之“乘舟 荡公”者不同。 ○管仲不死子纠 君臣之分所关者在一身,华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于管仲,略其不 死子纠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盖权衡于大小之间,而以天下为心也。夫以 君臣之分犹不敌华裔之防,而《春秋》之志可知矣。

有谓管仲之于子纠未成为君臣者,子纠于齐未成君,于仲与忽则成为君臣矣。

狐突之子毛及偃从文公在秦,而曰:“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毛、 偃为重耳之臣,而仲与忽不得为纠之臣,是以成败定君臣也,可乎?又谓桓兄纠 弟,此亦强为之说。

论至于尊周室,存华夏之大功,则公子与其臣区区一身之名分小矣。虽然, 其君臣之分故在也,遂谓之无罪,非也。 ○予一以贯之 “姑古敏求,多见而识。”夫子之所自道也,然有进乎是者。六爻之义,至 赜也,而曰:“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三百之《诗》,至泛也,而曰: “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三千三百之仪,至多也,而曰:“礼与其奢也,宁 俭。”十世之事,至远也,而曰“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虽百世可知。”百 王之治,至殊也,而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此所谓“予一以贯之”者也。

其教门人也,必先叩其两端,而使之以三隅反。故颜子则闻一以知十,而子贡切 磋之言,子夏礼后之问,则皆善其可与言《诗》,岂非天下之理殊途而同归,大 人之学举本以该末乎。彼章句之士,既不足以观其会通;而高明之君子,又或语 德性而遗问学,均失圣人之指矣。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疾名之不称,则必求其实矣,君子岂有务名之心哉。是以《干》初九之传曰: “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古人求没世之名,今人求当世之名。吾自幼及老,见人所以求当世之名者, 无非为利也。名之所在,则利归之,故求之惟恐不及也。苟不求利,亦何慕名? ○性相近也 “性”之一字,始见于《商书》,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 “恒”即相近之义。相近,近于善也;相远,远于善也。故夫子曰:“人之生也 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人亦有生而不善者,如楚子良生子越椒,子文知其必灭若敖氏是也。然此千 万中之一耳,故公教子所述之三说,孟子不斥其非,而但曰:“乃若其情,则可 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盖凡人之所大同,而不论其变也。若纣为炮烙之刑, 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此则生而性与人殊,亦如五官百骸人之所同,然亦有 生而不具者,岂可以一而概万乎?故终谓之性善也。

孟子论性,专以其发见乎情者言之。且如见孺子入井,亦有不怜者;呼蹴之 食,有笑而受之者。此人情之变也。若反从而喜之,吾知其无是人也。

曲沃卫嵩曰:“孔子所谓相近,即以性善而言。若性有善,有不善,其可谓 之相近乎?如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若汤、武之性不善,安能反之, 以至于尧、舜邪?汤、武可以反之,即性善之说;汤、武之不即为尧、舜,而必 待于反之,即性相近之说也。孔、孟之言一也。” ○虞仲 《史记》: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 太伯。太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简立。季简卒,子 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 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墟,是为虞仲,列为诸侯。

按此则仲雍为吴仲雍;而虞仲者,仲雍之曾孙也。殷时诸侯有虞国,《诗》所云 “虞芮质厥成”者。武王时国灭,而封周章之弟于其故墟,乃有虞仲之名耳。 《论语》:“逸民虞仲、夷逸。”《左传》:“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即 谓仲雍为虞仲,是祖孙同号,且仲雍君吴,不当言虞,古“吴”、“虞”二字多 通用。窃疑二书所称“虞仲”,并是“吴仲”之误。又考《吴越春秋》:“太伯 曰:“其当有封者,吴仲也。”则仲雍之称吴仲,固有征矣。 《汉书•地理志》“河东郡太阳,吴山在西,上有吴城。周武王封太伯后于 此,是为虞公。”《续汉•郡国志》:“太阳有吴山,上有虞城。”虞城”之书 为“吴城”,犹“吴仲”之书为“虞仲”也。杜元凯《左氏注》亦曰:“仲雍支 子,别封西吴。” ○听其言也厉 君子之言,非有意于厉也,是曰是,非曰非。孔颍达《洪范》正义曰:“言 之决断,若金之斩割。” 居官,则告谕可以当鞭朴:行师,则誓戒可以当甲兵。此之谓“所其言也厉”。 ○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 圣人之道,未有不始于洒扫应对进退者也。故曰:“约之以礼。”又曰: “知崇礼卑。” ○梁惠王 《史记•魏世家》:“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襄王元年,与诸侯会 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为王。”而孟子书其对惠王无不称之为“王者,则非 追尊之辞明矣。司马子长亦知其不通,而改之曰“君“。然孟子之书出于当时, 不容误也。杜预《左传集解•后序》言:“哀王于《史记》,襄王之子,惠王之 孙也。惠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古书《纪年篇》, 惠王三十六年,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记》误分 惠、成之世以为后王年也。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称谥,谓之今王。”今按 惠王即位三十六年,称王,改元,又十六年卒,而子襄王产,即《纪年》所谓今 王,无哀王也。襄、哀字相近,《史记》分为二人,误耳。 《秦本纪》:“秦惠文王十四年,更为元年。”此称王改元之证,又与魏惠 王同时。 《魏世家》:“襄王五年,予秦河之地。七年,魏尽入上郡于秦。”今按 《孟子》书,惠王自言西丧地于秦七百里,乃悟《史记》所书襄王之年,即惠王 之后五年,后七年也,以《孟子》证之而自明者也。

据《纪年》,周慎靓王之二年,而魏惠王卒。其明年,为魏襄王之元年。又 二年,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又二年,为赧王之元年,齐人伐燕,取之。又二 年,燕人畔。与《孟子》这书先梁后齐,其事皆合。然孟子在二国皆不久,书中 齐事特多,又尝为卿于齐,当有四五年。若适梁,乃惠王之末,而襄王立即行, 故梁事不多。谓孟子以惠王之三十五年至梁者,误以惠王之后元年为襄王之元年 故也。

孟子为卿于齐,其于梁则客也。故见齐王称臣,见梁王不称臣。 ○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 不遗亲,不后君,仁之效也。其言义何?义者,礼之所从生也。昔者齐景公, 有感于晏子之言,而惧其国之为陈氏也,曰:“是可若何?”对曰:“惟礼可以 已之。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 不收公利。”又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 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 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晋侯谓 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 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了民。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公室四分,民食于他, 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 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子曰:“君子之道,辟则坊与?坊民 之所不足者也。大为之坊,民犹逾之。故君子礼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 古之明王所以禁邪于未形,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者,是必有其道矣。 ○不动心 凡人之动心与否,固在其加卿相、行道之时也。枉道事人,曲学阿世,皆从 此而始矣。“我四十不动心”者,不动其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有不 为也之心。 ○市朝 “若挞之于市朝”,即《书》所言“若挞于市”。古者朝无挞人之事,市则 有之。《周礼•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又曰: “胥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是也。 《礼记•檀弓》:“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兵器非可入朝之物。“奔丧,哭 辟市朝。”奔丧亦但过市,无过朝之事也。其谓之市朝者,《史记•孟尝君传》: “日莫之后,过市朝者掉臂不顾。”索隐曰:“言市之行列有如朝位,故曰市朝。

古人能以众整如此。”后代则朝列之参差,有反不如市肆者矣。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 倪文节谓当作“必有事焉,而勿忘。”忽忘,勿助长也。传写之误,以“忘” 字作“正心”二字。言养浩然之气,必当有事而勿忘;既已勿忘,又当勿助长也。

叠二“勿忘”,作文法也。按《书•无逸篇》曰:“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 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亦是叠一句,而文愈有致。今人发言亦多有重说一句 者。《礼记•祭义》“见间以侠С。”郑氏曰:“见间当为<间见>。”《史记• 蔡泽传》:“吾持梁刺齿肥。”索隐曰:“刺齿肥,当为肥。”《论语》: “五十以学《易》。”朱子以为“五十”当作“卒”,此皆古书一字误为二字之 证。 ○文王以百里 “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孟子为此言以证王之不待大尔。其实文王之 国不止百里,周自王季伐诸戎,疆土日大。文王自歧迁丰,其国巳跨三四百里之 地,伐崇伐密,自河以西,举属之周。至于武王,而西及梁、益,东临上党,无 非周地;纣之所有,不过河内殷墟,其从之者亦但东方诸国而已。一举而克商, 宜其如振槁也。《书》之言,文王曰:“大邦畏其力。”文王何尝不藉力哉。 ○廛无夫里之布 有夫布,有里布。《周礼•地官》载师职曰:“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 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闾师职曰:“凡无职者,出夫 布。”郑司农云:“里布者,布参印书,广二寸,长二尺,以为币,贸易物。 《诗》云:‘抱布贸丝。’抱此布也。或曰:布,泉也。《春秋传》曰:‘买之 百两一布。’”又廛人职:“掌敛市之纟欠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玄 谓宅不毛者,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集注》未引《闾师》文,今人遂以布专 属于里。 ○孟子自齐葬于鲁 孟子自齐葬于鲁,言葬而不言丧,此改葬也。礼记改缌,事毕而除,故反于 齐,止于嬴,而充虞乃得承间而问。若曰奔丧而还,营葬方毕,即出赴齐卿之位, 而门人未得发言,可谓“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而身且不行三年之丧,何以 教滕世子哉! ○其实皆什一也 古来田赋之制,实始于禹,水土既平,咸则三壤,后之王者不过因其成迹而 已。故《诗》曰:“信彼南山,维禹甸之。匀匀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 南东其亩。”然则周之疆理犹禹之遗法也。孟子乃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 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夫井田之制,一井之地画为九区,故苏洵谓万夫之地, 盖三十二里有半,而其间为川为路者一,为浍为道者九,为洫为涂者百,为沟为 畛者千,为遂为径者万。使夏必五十,殷必七十,周必百,则是一王之兴必将改 畛涂、变沟洫、移道路以就之,为此烦扰而无益于民之事也,岂其然乎?盖三代 取民之异,在乎贡、助、彻,而不在乎五十、七十、百亩。其五十、七十、百亩, 特丈尺之不同,而田未尝易也。故曰:“其实皆什一也。”古之王者必改正朔, 易服色,异度数。故《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改年十月朔,上黑”之下,即 曰:“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三代之王, 其更制改物亦大抵如此。故《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 四寸为步。”而当日因时制宜之法,亦有可言。夏时土旷人稀,故其亩特大。殷、 周土易人多,故其亩渐小。以夏之一亩为二亩,其名殊而实一矣。国佐之对晋人 曰:“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岂有三代之王而为是纷纷无益于民 之事哉! ○庄岳 “引而置之庄岳之间。”注:“庄岳,齐街里名也。”庄是街名,岳是里名。 《左传•襄二十八年》:“得庆氏之木百车于庄。”注云:“六轨之道。”反陈 于岳”注云:“岳,里名。” ○古者不为臣不见 观乎孔子之见阳货,而后知逾垣闭门为贤者之过,未合于中道也,然后世之 人必有如朝广被中庸之名,冯道托仲尼之迹者矣。其始也屈己以见诸侯,一见诸 侯而怀其禄利,于是望尘而拜贵人,希旨以投时好,此其所必至者。曾子、子路 之言,所以为末流戒也。故曰:“君子上交不谄。”又曰:“上弗援,下弗惟。” 后世之于士人,许之以自媒,劝之以干禄;而责其有耻,难矣。 ○公行子有子之丧 《礼》:父为长子斩衰三年。故公行子有子之丧,而孟子与右师及齐之诸臣 皆往吊。 ○为不顺于父母 《虞书》所载,帝曰:“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嚣,象傲。

克谐以孝,义,不格奸。”是则帝之举舜,在瞽瞍底豫之后。今《孟子》乃 谓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于畎亩之中,犹不顺于父母,而如穷人 无所归,此非事实。但其推见圣人之心若此,使天下之为人子者处心积虑出乎此, 而后为大孝耳。后儒以为实,然则“二嫂使治朕栖”之说亦可信矣。 ○象封有庳 舜都蒲阪,而封象于道州鼻亭,在三苗以南荒服之地,诚为可疑。如《孟子》 所论,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又且欲其源源而来,何以不在中原近畿之处, 而置之三千余里之外邪?盖上古诸侯之封万国,其时中原之地必无闲土可以封故 也。又考太公之于周,其功亦大矣,而仅封营丘。营丘在今昌乐、潍二县界。史 言其地泻卤,人民寡,而《孟子》言其俭于百里,又莱夷逼处,而与之争国。夫 尊为尚父,亲为后父,功为元臣,而封止于此,岂非中原之地无闲土,故至薄姑 氏之灭,而后乃封太公邪?或曰:“禹封在阳翟,稷封在武功,何与?”二臣者, 有安天下之大功,舜固不得以介弟而先之也。故象之封于远,圣人之不得已也。 ○周室班爵禄 为民而立之君,故斑爵之意,天子与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绝世之 贵。代耕而赋之禄,故班禄之意,君、卿、大夫、士与庶人在官一也,而非无事 之食。是故知天子一位之义,则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知禄以代耕之义,则不敢 厚取于民以自奉。不明乎此,而侮夺人之君,常多于三代之下矣。 ○费惠公 《孟子》“费惠公”注:“惠公,费邑之君。”按春秋时有两费,其一见 《左传•成公十三年》:“晋侯使吕相绝秦,曰:‘殄灭我费滑。’”注:“滑 国都于费,今河南缑氏县。”《襄公十八年》:楚子冯、公子格率锐师侵费滑, 盖本一地,秦灭之而后属晋耳。其一《僖公元年》:“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 《齐乘》:“费城,在费县西北二十里,鲁季氏吧了。”在子思时,滑国之费其 亡久矣,疑即季氏之后,而僭称公者。鲁连子称陆子谓齐王曰:“鲁费之众臣 甲舍于襄贲。”而楚人对顷襄王有邹、费、郯、邳,殆所谓泗上十二诸侯者邪?

仁山金氏曰:“费本鲁季氏之私邑,而《孟子》称小国之君,曾子书亦有费 君、费子之称。盖季氏专鲁,而自春秋以后,计必自据其邑,如附庸之国矣。大 夫之为诸侯,不待三晋而始,然其来亦渐矣。” 季氏之于鲁,但出君而不敢立君,但分国而不敢篡位,愈于晋、卫多矣。故 曰:“鲁犹秉周礼。” ○行吾敬故谓之内也 先生治天下之具,五典、五礼、五服、五刑,其出乎身,加乎民者,莫不本 之于心。以为之裁制。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故孟子答公都子言义, 而举酌乡人、敬尸二事,皆礼之也,而莫非义之所宜。自此道不明,而二氏空虚 之教至于槌提仁义,绝灭礼乐,从此起矣。自宋以下,一二贤智之徒,病汉人训 诂之学,得其粗迹,务矫之以归于内,而达道达德、九经三重之事置之不论,此 真所谓“告子未尝知义”者也,其不流于异端而害吾道者几希。

董子曰:“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以此操之, 义之言我也。”此与孟子之言相发。 ○以纣为兄之子 以纣为弟,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王子比 干。并言之,则于文有所不便,故举此以该彼,此古人文章之善。且如“郊社之 礼,所以事上帝也”,不言后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不言臣妻;“先 王居杌于四裔”,不言浑敦、穷奇、饕餮。后之读书者不待子贡之明,亦当闻 一以知二矣。 ○才 人固有为不善之才而非其性也。性者天命之,才者亦天降是以禽兽之人,谓 之未尝有才。 《中庸》言能尽其性,《孟子》言不能尽其才能。尽其才则能尽其性矣,在 乎扩而充之。 ○求其放心 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然则但求放心,可不必于学问乎?与孔子 之言“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者,何其不同邪?他日 又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是所存者非空虚之心也,夫仁与礼未有不 学问而能明者也。《孟子》之意盖曰能求放心,然后可以学问。使奕秋诲二人奕, 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奕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 而射之。虽与之具学,弗若之矣。此放心而不知求者也。然但知求放心,而未尝 “穷中之方,悉雁行之势”,亦必不能从事于奕。 ○所去三 免死而已矣,则亦不久而去矣,故曰“所去三”。 ○自视欣然 人之为学不可自小,又不可自大。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足以朝诸侯、有天 下,不敢自小也;附之以韩、魏之家,如其自视欣然,则过人远矣,不敢自大也。

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 沟中,则可谓不自小矣。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则可谓不自大 矣。故自小,小也;自大,变也。今之学者非自小则自大,吾见其同为小人之归 而已。 ○士何事 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于《管子》。三代之时,民之秀者乃收 之乡序,升之司徒,而谓之士,固千百之中不得一焉。大宰以九职任万民,…… 五曰百工,饬化八材,计亦无多人尔。武王作《酒诰》之书,曰:“妹土嗣尔股 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此谓农也。“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 厥父母”,此谓商也。又曰:“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则谓 之者。大抵皆有职之人矣,恶有所谓“群萃而州处,四民各自为乡之法”哉。春 秋以后,游士日多。《齐语》言桓公为游士八十人奉以车马衣裘,多其资币,使 周游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而战国之君遂以士为轻重,文者为儒,武者为侠。

呜呼!游人而先王之法坏矣,彭更之言,王子垫之问,其犹近古之意与? ○饭糗茹草 享天下之大福者,必先天下之大劳;宅天下之至贵者,必执天下之至贱。是 以殷王小乙使其子武丁旧劳于外,知小人之依。而周之后妃亦必服浣濯之衣,修 烦缛之事。及周公遭变,陈后稷、先公王业之所由者,则皆农夫、女工、衣食之 务也。古先王之教,能事人而后能使人。其心不敢失于一物之细,而后可以胜天 下之大。舜之圣也,而饭糗茹草;禹之圣也,而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此其所以 道济天下,而为万世帝王之祖也,况乎其不如舜、禹者乎! ○孟子外篇 《史记》伍被对淮南王安,引《孟子》曰:“纣贵为天子,死曾不若匹夫。” 扬子《法言•修身》引《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 桓宽《盐铁论》引《孟子》曰:“吾于河广,知德之至也。”又引《孟子》曰: “尧、舜之道非远人也,人不思之尔。”《周礼•大行人》注引《孟子》曰: “诸侯有王。”宋鲍照“河清颂”引《孟子》曰:“千载一圣,犹旦暮也。” 《颜氏家训》引《孟子》曰:“图影失形。”《梁书•处士传•序》引《孟子》 曰:“今人之于爵禄,得之若其生,失之若其死。”《广韵》“圭”字下注曰: “《孟子》:‘六十四黍为一圭,十圭为一合。’”以及《集注》中程子所引荀 子、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事,门人疑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今《孟 子》书皆无其文,岂所谓“外篇”者邪?《诗•维天之命》传引孟仲子曰:“大 哉,天命之无极,而美周之礼也。”《宫》传引孟仲子曰:“是宫也。” 《正义》引赵岐云:“孟仲子,孟子从昆弟,学于孟子者也。《谱》云:‘子仲 子者,子思弟子。’盖与孟轲共事子思,后学于孟轲,着书论《诗》,毛氏取以 为说。”则又有孟仲子之书矣。 ○孟子引论语 《孟子》书引孔子之言凡二十有九,其载于《论语》者八。又多大同而小异, 然则夫子之言其不传于后者多矣。故曰:“仲尼没而微言绝。” ○孟于字样 九经《论语》皆以汉石经为据,故字体未变,《孟子》字多近今,盖久亦于 魏、晋以下之传录也。然则石经之功亦不细矣。 《唐书》言:州故作“豳”,开元十三年,以字类“幽”,故为“”。

今惟《孟子》书用“”字。 《容斋四笔》言《孟子》“是由恶醉而强酒”,“见且由不得亟”,并作 “由”,今本作“犹”。是知今之《孟子》又与宋本小异。 ○孟子弟子 赵岐注《孟子》,以季孙、子叔二人为孟子弟子。季孙知孟子意不欲,而心 欲使孟子就之,故曰:“异哉,弟子之所闻也。”子叔心疑惑之,亦以为可就之 矣。“使己为政”以下,则孟子之言也。又曰:“告子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 者。尝学于孟于,而不能纯彻性命之理。”又曰:“高子,齐人也。学于孟子, 乡道而未明,去而学他术。”又曰:“盆成括,尝欲学于孟子,问道,未达而去。” 宋徽宗政和五年,封告子不害东阿伯,高子泗水伯,盆成括莱阳伯,季孙丰城伯, 子叔乘阳伯,皆以孟子弟子故也。《史记索隐》曰:“孟子有万章、公明高等, 并轲之门人。”《广韵》又云:“离娄,孟子门人。”不知其何所本。元吴莱着 《孟子弟子列传》二卷,今不传。 《晏子书》称西郭徒居布衣之士,贫成适尝为孔子门人,尤误。 ○荼 “荼”字自中唐始变作“荼”,其说已详之《唐韵正》。按《困学纪闻》, 荼有三:“谁谓荼苦”,苦菜也。“有女如荼”,茅秀也。“以薅荼蓼”,陆草 也。今按《尔雅》“荼”“氵荼”字凡五见,而各不同。《释草》曰:“荼,苦 菜。”注引《诗》:“谁谓荼苦,其甘如荠。”疏云:“此味苦可食之菜,《本 草》一名选,一名游冬。《易纬通卦验玄图》云‘苦菜生于寒秋,经冬历春乃成’, 《月令》‘孟夏苦菜秀’是也。叶似苦苣而细,断之有白汁,花黄似菊。堪食, 但苦耳。”又曰:“{艹票}、、荼。”注云:“即{艹刀}。”疏云:“按《周 礼•掌荼》及《诗》‘有女如荼’,皆云:荼,茅秀也;{艹票}也、也其别外。

此二字皆从草、从余。”又曰:“氵荼,虎杖。”注云:“似红草而粗大,有细 刺,可以染赤。”疏云:“氵荼一名虎杖。陶注《本草》云:田野甚多,壮如大 马蓼,茎斑而叶圆是也。”又曰:“氵荼,委叶。”注引《诗》“以{艹休}氵荼 蓼。”疏云:“氵荼一名委叶。”王肃《说诗》云:“氵荼,陆秽草。”然则 氵荼者原田芜秽之草,非苦菜也。今《诗》本“{艹休}”作“薅”。此二字皆从 草从涂。《释木》曰:“贾,苦荼。”注云:“树小如栀子,冬生叶,可煮作 羹饮。今呼早采者为荼,晚取者为茗,一名Η,蜀人名之苦荼。”此一字亦从草 从余。今以《诗》考之,《邶•谷风》之“荼苦”,《七月》之“采荼”,《绵》 之“堇荼”,皆苦菜之荼也。又借而为“荼毒”之荼。《桑柔》、《汤诰》皆苦 菜之荼也。《夏小正》“取荼莠”,《周礼•地官》“掌荼”,《仪礼•既夕礼》 “茵着用荼,实绥泽焉”,《诗•鸱》“捋荼”,传曰:’荼,萑苕也。” 《正义》曰:“谓之秀穗。茅之秀,其物相类,故皆名荼也。”茅秀之荼也, 以其白也而象之。《出其东门》“有女如荼”,《国语》“吴王夫差万人为方陈, 白常、白旗、素甲、白羽之,望之如荼”。《考工记》:“望而视之,欲其荼 白。”亦茅秀之荼也。《良耜》之“荼蓼”,委叶之氵荼也。唯虎杖之氵荼与 贾之苦荼不见于《诗》、《礼》,而王褒《僮约》云:“武都买荼。”张载 《登成都白菟楼诗》云:“芳荼冠六清。”孙楚诗云:“姜桂荼Η出巴蜀。” 《本草衍义》:“晋温峤上表,贡荼千斤,茗三百斤。”是知自秦人取蜀而后始 有茗饮之事。

王褒《僮约》,前云“炮鳖烹荼”,后云“武都买荼”,注以前为苦菜,后 为茗。 《唐书•陆羽传》:“羽嗜荼,着经三篇,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备,天 下益知饮茶矣。”有常伯熊者,因羽论,复广着茶之功,其后尚茶成风。时回纥 入朝,始驱马市菜。至明代,设茶马御史。而《大唐新语》言右补阙綦毋性不 饮茶,着《茶饮》,序曰:“释滞消壅,一日之利暂佳;瘠气侵精,终身之害斯 大。获益则功归茶力,贻患则不谓茶灾。岂非福近易知,害远难见?”宋黄庭坚 《茶赋》亦曰:“寒中瘠气,莫甚于茶。或济之盐,勾贼破家。”今南人往往有 茶癖,而不知其害,此亦摄生者之所宜戒也。 ○<鸟可> 《尔雅》“舒雁,鹅。”注:“今江东呼<鸟可>。”即“”字。《左传》: “鲁大夫荣鹅。”《方言》:“雁自关而东谓之<鸟可>鹅。”《太玄经》: “装次二,鹅惨于冰。”一作“哥鹅。”司马相如《子虚赋》:“弋白鹄, 连鹅,双下,玄鹤加。”《上林赋》:“鸿鹄鸨,鸨鹅属玉。”扬雄 《反离骚》:“凤皇翔于蓬者兮,岂鹅之能捷。”张衡《西京赋》:“鹅 鸿军。”《南都赋》:“鸿鸨鹅。”杜甫《七歌》:“前飞鹅后。” 《辽史•穆宗纪》:“获鹅,祭天地。”《元史•武宗纪》:“禁江西、湖广、 汴梁私捕鹅。”《山海经》:“青要之山,是多驾鸟。”郭璞云:“未详。或 者骈当作‘’,其从‘马’者,传写之误尔。” ○九经 唐宋取士,皆用《九经》。今制定为《五经》,而《周礼》、《仪礼》、 《公羊》、《谷梁》二传并不列于学官。杜氏《通典》:东晋元帝时,太常贺循 上言:“《尚书》被符经置博士一人。又多故历纪,儒、道荒废,学者能兼明经 义者少,且《春秋》三传俱出圣人,而义归不同,自前代通儒未有能通得失兼而 学之者也。今宜《周礼》、《仪礼》二经置博士二人,《春秋》三传置博士三人, 其余则经置一人,合八人。”太常荀崧上疏言:“博士旧员十有九人,今《五经》 合九人,准古计今,犹未中半。《周易》有郑氏注,其书根源,诚可深惜。《仪 礼》一经,所谓《曲礼》,郑玄于礼特明,皆有证据。昔周之衰,孔子作《春秋》, 左丘明、子夏造膝亲受。孔子殁,丘明撰其所闻为之传,微辞妙旨,无不精究。

公羊高亲受子夏,立于汉朝,多可采用。谷梁赤师徒相传,诸所发明,或是左氏、 公羊不载,亦足有所订正。臣以为《三传》虽同曰《春秋》,而发端异越,宜各 置一人以传其学。”遇王敦难,不行。唐贞观九年五月,敕自今以后,明经兼习 《周礼》若《仪礼》者,于本色内量减一选。开元八年七月,国子司业李无璀上 言:“《三礼》、《三传》及《毛诗》、《尚书》、《周易》等,并圣贤微旨, 生人教业。今明经所习,务在出身,咸以《礼记》文少,人皆竞读;《周礼》, 经邦之轨则;《仪礼》,庄敬之楷模、《公羊》、《谷梁》,历代宗习。今两监 及州县以独学无友,四经殆绝,事资训诱,不可因循,其学生请停,各量配作业, 并贡人预试之日,习《周礼》、《仪礼》、《公羊》、《谷梁》,并请帖十通五, 许其入第,以此开劝。即望四海均习,《九经》该备。”从之。《唐书》:开元 十六年十二月,杨为国子祭酒,奏言:“今之明经,习《左氏》者十无二三, 又《周礼》、《仪礼》及《公羊》、《谷梁》殆将废绝,请量加优奖。”于是下 制:“明经习《左氏》及通《周礼》等四经者,出身免任散官。”遂着于式。古 人抱遗经、扶微学之心,如此其急,而今乃一切废之,盖必当时之士子苦四经之 难习,而主议之臣徇其私意,遂举历代相传之经典弃之而不学也。自汉以来。岂 不知经之为五,而义有并存,不容执一,故三家之学并列《春秋》。至于《三礼》, 各自为书。今乃去经习传,尤为乖理。苟便己私,用之干禄,率天下而欺君负国, 莫甚于此。经学日衰,人材日下,非职此之由乎? 《宋史》:“神宗用王安石之言,士各占治《易》、《书》、《诗》、《周 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朱文公《乞修〈三礼〉札子》: “遭秦灭学,礼乐先坏,其颇存者,《三礼》而已。《周官》一书固为礼之纲领, 至于仪法度数,则《仪礼》乃其本经;而《礼记》郊特性、冠义等篇,乃其义说 耳。前此犹有《三礼通礼、学究诸科,礼虽不行,士犹得以诵习而知其说。熙宁 以来,王安石变乱旧制,废罢《仪礼》,而独存《礼记》之科,弃经任传,遗本 宗末,其失己甚。”是则《礼记》之废乃自安石始之,至于明代,此学遂绝。

朱子又作《谢监岳文集序》曰:“谢绰中,建之政和人。先君子尉政和,行 田间,闻读书声,入而视之,《仪礼》也。以时方专治王氏学,而独能尔,异之, 即与俱归,勉其所未至,遂中绍兴三年进士第。”在宋已为空谷之足音,今时则 绝响矣。 ○考次经文 《礼记•乐记》“宽而静”至“肆直而慈”一节,当在“爱者宜歌商”之上, 文义甚明。然郑康成因其旧文,不敢辄更,但注曰:“此文换简,失其次,‘宽 而静’宜在上,‘爱者宜歌商’宜承此。” 《书•武成》定是错简,有日月可考。蔡氏亦因其旧而别序一篇,为今考定 《武成》最为得体。

其他考定经文,如程子改《易•系辞》“天一地二”一节,于“天数五”之 上;《论语》“必有寝衣”一节,于“齐必有明衣布”之下。苏子瞻改《书•洪 范》“曰王省惟岁”一节,于“五曰历数”之下;改《康诰》至止于信”于“未 之有也”稽首之上。朱子改《大学》“曰《康诰》至止于信”于“未之有也”之 下;改“《诗》云‘瞻彼淇澳’”二节,于“止于信”之下;《论语》“诚不以 富”二句,于“齐景公有马千驷”一节之下;《诗•小雅》以《南陔》足《鹿鸣 之什》,而下改为《白华之什》,皆至当,无复可议。后人效之,妄生穿凿。 《周礼》五官,互相更调。而王文宪。作《二南相配图》、《洪范经传图》,重 定《中庸章句图》,改《某棠》、《野有死麇》、《何彼矣》三篇于王风。仁 山金氏本此,改“敛时五福”一节于“五曰考终命”之下,改“惟辟作福”一节 于“六曰弱”之下。使邹、鲁之《书》传于今者,几无完篇,殆非所谓“畏圣人 之言”者矣。

董文清槐改《大学》“知止而后有定”二节于“子曰听讼,吾犹人也”之上, 以为传之四章,释“格物致和”,而传止于九章,则《大学》之文元无所阙,其 说可从。

凤翔袁楷谓:“《文言》有错入《系辞》者‘鸣鹤在阴’已下七节,自‘天 佑之’一节,‘憧憧往来’已下十一节,此十九节皆《文言》也,即‘亢龙有悔’ 一节之重见,可以明之矣。”遂取此十八节属于“天玄而地黄”之后,于义亦通。

然古人之文,变化不拘,况《六经》出自圣人,传之先古,非后人所敢擅议也。 ●卷八 ○州县赋税 王士性《广志绎》曰:“天下赋税,有土地肥瘠不甚相远,而征科乃至悬绝 者。当是国初草草,未定画一之制,而其后相沿不敢议耳。如真定之辖五州二十 七县,苏州之辖一州七县,无论所辖,即其广轮之数,真定已当苏之五,而苏州 粮二百三万八千石,真定止一十万六千石。然犹南北异也,若同一北方也,河间 之繁富,二州十六县;登州之贫寡,一州七县,相去殆若莛楹,而河间粮止六万 一千,登州乃二十三万六千。然犹进隶、山东异也,若在同省,汉中二州十四县 之殷庶,视临洮二州三县之冲疲,易知也,而汉中粮止三万,临洮乃四万四千。

然犹各道异也,若在同道,顺庆不大于保宁,其辖二州八县,均也,而顺庆粮七 万五千,保宁止二万。然犹两郡异也,若在一邑,则同一西南充也,而负郭十里, 田以步计,赋以田起;二十里外,则田以ㄌ量,不步矣;五十里外,田以约计, 不ㄌ矣。官赋无定数,私价亦无定估,何其悬绝也!惟是太平日久,累世相传, 民皆安之,以为固然,不自觉耳。夫王者制邑居民,则壤成贼,岂有大小轻重不 同若此之甚哉。且以所辖州县言之,真定三十二,西安三十六,开封、平阳各三 十四,济南三十,成都三十一,而松江、镇江、太平止三县,汉阳、兴化止二县, 潼川之七县,俨然一府也;而其小者或至于无县可辖。且明初之制,多因元旧, 平阳一路共领降州,殆据山西之半。至洪武二年,始以泽、潞、辽、沁四州直隶 山西行省,而今尚有五州。若蒲州,自古别为一郡,屡次建言,皆为户部所格。

归德一州,向属开封,至嘉靖二十四年始分为府。天下初定,日不暇给,沿元之 非,遂至二三百年。然则后之王者,审形势以制统辖,度辐员以界郡县,则土田 以起征科,乃平天下之先务,不可以虑始之艰而废万年之利者矣。 《太祖实录》:洪武八年三月,平阳府言:“所属蒲、解二州,距府阔远, 乞以直隶山西行省为便。”未许。至天启四年,巡按山西李日宣,请以二州十县 分立河中府,治运城,以运使兼知府事,运同兼清军,运副兼管粮,运叛兼理刑。

事下户部,户部下山西,山西下河东,河东下平阳府议之,竟寝不行。此所谓欲 制千金之裘,而与狐谋其皮也。且商、洛之于关内、陈、许之于大梁,德、棣之 于济南,颍、毫之于凤阳,自古不相统属。去府既远,更添司道,于是有一府之 地而四五其司道者,官愈多而民愈扰,职此之由矣。昔仲长统《昌言》谓:“诸 夏有十亩共桑之迫,远州有旷野不发之田。”范晔《酷吏传》亦言:“汉制宰守 旷远,户口殷大。”而《后汉•马援传》:“既平交耻,奏言:‘西于县户有三 万二千,远界去庭千余里,请分为封溪、望海二县。’许之。”《华阳国志》: “巴郡太守但望。上疏言:‘郡境南北四千,东西五千,属县十四,土界遐远, 令尉不能穷诘奸凶。时有贼发,督邓追案,十日乃到,贼已远逃,踪迹绝灭。其 有犯罪逮捕,证验文书诘讯,从春至冬,不能究讫。绳宪未加,或遇德令。是以 贼盗公行,奸宄不绝。太守行农桑,不到四县;刺史行部,不到十县。欲请分为 二郡。’其后遂为三巴。”《水经注》:“山阴县,汉会稽郡治也。永建中,阳 羡周嘉上书,以县远,赴会稽至难,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为吴,以东为会稽。” 此皆远县之害,已见于前事者也。《北齐书》:“赫连子悦除林虑守,世宗往晋 阳,路由是郡,因问所不便。子悦答言:‘临水、武安二县,去郡遥远,山岭重 叠,车步艰难。若东属魏郡,则地平路近。’世宗笑曰:“卿徒知便民,不觉损 。’子陪答以‘所言因民疾苦,不敢以私润负心。’”嗟乎,今之牧守,其能 不徇于私而计民之便者,吾未见其人矣。 ○属县 自古郡县之制,惟唐为得其中。今考《地理志》属县之数,京兆、河南二府 各二十,河中、太原二府各十三,魏州十四,广州十三,镇州、桂州各十一,其 他虽大,远过十县者。此其大小相维,多寡相等,均安之效不可见于前事乎?后 代之王犹可取而镜也。但其中一二县之郡亦有可并。宪宗元和元年,割属东川六 州,制曰:“分疆设都,盖资共理。形束壤制,亦在稍均。将惩难以销萌,在立 防而不紊。故贾生之议,以楚益梁;宋氏之规,割荆为郢。酌于前事,宜有变通。” 此虽一时之言,亦经邦制郡之长策也。 ○州县品秩 汉时县制,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 石。唐则州有上、中、下三等,县有京、畿、上、中、中下、下六等,品各有差。 《太祖实录》:“吴元年,定县有上、中、下三等,税粮十万石已下为上县,知 县从六品,县丞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六万石已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县丞正 八品,主簿从八品;三万石已下为下县,知县正七品,丞薄如中县之秩。”“洪 武六年八月壬辰,分天下下府为三等,粮二十万石已上者为上府,秩从三品;二 十万石已下者为中府,秩正四品;十万石已下者为下府,秩从四品。”后乃一齐 其品,而但立繁简之目,才优者调繁,不及者调简。古时列爵惟五之意,遂尽亡 之矣。◎府 汉曰郡。唐曰州,州即郡也。惟建都之地乃曰府,唐初止京兆、河南二府;

武后以并州为太原府;玄宗以薄州为河中府,益州为成都府;肃宗以岐州为凤翔 府,荆州为江陵府;德宗以梁州为兴元府。惟兴元以德宗行幸于此,其余皆建都 之地也。后梁以汴州为开封府,后唐以魏州为兴唐府,镇州为真定府。至宋,而 大郡多升为府。王明清《挥麈录》曰:“太祖皇帝以归德军节度使创业,升宋州 为归德府,后为应天府。太宗以晋王即位,升并州为太原府。真宗以寿王建储, 升寿州为春府。仁宗以升王建储,升建业为江宁府。英宗以齐州防御使入继,以 齐州为兴德军。神自颍王升储,升汝阴。为顺昌府。哲宗自延安郡王升储,升延 州为延安府。徽宗以端王即位,升羰州为肇庆府。钦宗自定王建储,前已升定州 为中山府。太上以康王中兴,升唐州为德庆府。今上以建王建储,升建安为建宁 府。宣和元年六月,刑州民董世多进状,以英宗尝为钜鹿郡公;又知岳州职勰进 言,英宗尝为岳州防御使,诏加讨论。时刑州巳升安国军,遂以刑州为信德府, 岳州为岳阳军。是岁十月,又诏以列圣潜邸所领地,再加讨论。以真宗尝为襄王, 升襄州为襄阳府。仁宗尝为庆国公,升庆国为庆阳府。英宗尝为宜州刺史,以宜 州为庆远军。神宗尝为安州观察使,以安州为德安府;又尝为光国公,以光州为 光山军。哲宗尝为东平军节度使,以郓州为东平府;尝为均国公,以均州为武当 军。徽宗尝为宁国公,以宁州为兴宁军;又尝为平江、镇江军节度使,并升为府。

又以太宗尝为睦州防御使,升睦州为遂昌军。今上即位之初,升隆兴、宁国、常 德诸府,皆以藩拥麾之地也。”《玉照新志》曰:“徽宗尝封遂宁郡王,升遂州 为遂宁府;尝封蜀国公,升蜀州为崇庆府。沿至于今,无郡不府。而狭小之处, 如滁、和、泽、沁、郴、靖、邛、眉之类,犹以州名。又有隶府之州,特异其名, 而亲理民事与县尹无别。”县之隶于州者,则既带府名,又带州名,而其实未尝 管摄于州,体统乖而名实淆矣。窃以为宜仍唐制,凡郡之连城数十者,析而二之 三之,而以州统县,惟京者乃称府焉,岂不画一而易遵乎? ○乡亭之职 《汉书•百官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 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二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三百石。

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 游徼。三老掌教化;夫职听论,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 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高帝纪》:“二年二月,令举民 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为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 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此其制不始于秦、汉也,自诸侯兼 并之始,而管仲、敖、子产之伦,所以治其国者,莫不皆然。而《周礼•地官》 自州长以下,有党正、族师、闾胥、比长,自县正以下有鄙师、ガ长、里宰、邻 长,则三代明王之治亦不赵乎此也。夫惟于一乡之中,官之备而法之祥,然后天 下之治若网之在纲,有条而不紊。至于今日,一切荡然无有存者。且守令之不足 任也,而多设之监司;监司之又不足任也,而重立之牧伯。积尊累重,以居乎其 上,而下无与分其职者。虽得公廉勤干之吏,犹不能以为治,而况托之非人者乎!

后魏太和中,给事中李冲上言:“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一里长,五里立一 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民。

三载无愆则陟用,陟之一等。”孝文从之,诏曰:“邻里乡党之制,所由来久。

欲使风教易周,家至日见,以大督小,从近及远,如身之使手,斡之总条,然后 口算平均,义兴讼息。”史言立法之初,多称不便,及事既施行,计省昔十有余 倍,于是海内安之。后周苏绰作六条,诏书曰:“非直州郡之官,皆须善人。爱 至党族、闾里、正长之职,皆当审笃,各得一乡之选,以相监统。”隋文帝师心 变古,开皇十五年,始尽罢州郡乡官。而唐柳宗元之言曰:“有里胥而后有县大 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 由此论之,则天下之治始于里胥,于天子,其灼然者矣。故自古及今,小官多者, 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兴亡之途罔不由此。

汉时啬夫之卑,犹得以自举其职。故爰延为外黄乡啬夫,仁化大行,民但闻 啬夫,不知郡县。而朱邑自舒桐乡啬夫,官至大司农。病县死,属其子曰:“我 故为桐乡吏,其民爱我,必葬我桐乡,后世子孙奉尝我不如桐乡民。”及死,其 子葬之桐乡西郭外,民共为起冢立祠,岁时祠祭,至今不绝。二君者,皆其县人 也。必易地而官,易民而治,岂其然哉。

今代县门之前多有榜曰:“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此先朝之旧制,亦 古者悬法象魏之遗意也。今之谓不经县官而上诉司府,谓之越诉。是不然。《太 祖实录》:“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壬午,命有司择间高年老人公正可任事者,理其 乡之词讼。若户婚、田宅、斗殴者,则会里胥决之。事涉重者,始白于官。”若 不由里老处分而径诉县官,此之谓越诉也。惟其大小之相维,详要之各执,然后 上不烦而下不扰。唐至大历以后,干戈兴,赋税烦矣。而刘长卿之《题溪李明 府》曰:“落日无王事,青山在县门。”盖县令之职犹不下锓,而小民得以安其 业,是以能延国命百有余年,迄于僖、昭而后大坏。然则鸣琴载星有天下者,宜 有以处之矣。

洪熙元年七月丙申,巡按四川监察御史何文渊言:“太祖高皇帝令天下州县 设立老人,必选年高有德、众所信服者,使劝民为善。乡闾争讼,亦使理断。下 有益于民事,上有助于官司。比年所用,多非其人。或出自隶仆,规避差科。县 官不究年德如何,辄令充应,使得凭藉官府,妄张威福,肆虐闾阎。或遇上司官 按临,巧进谗言,变乱黑白,挟制官吏。比有犯者,谨已按问如律。窃虑天下州 县类有此等,请加禁约。”上命申明洪武旧制,有滥用匪人者,并州县官皆置诸 法。然自是里老之选轻而权亦替矣。

汉世之于三老,命之以秩,颁之以禄。而文帝之诏,俾之各率其意以道民。

当日为三老者,多忠信老成之士也。上之人所以礼之者甚优,是以人知自好,而 贤才亦往往出于其间。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为义帝发丧,而遂以收天下;壶 关三老茂,上书明戾太子之冤,史册炳然,为万世所称道。近世之老人,则听役 于官,而靡事不为,故稍知廉耻之人不肯为此,而愿为之者大抵皆奸猾之徒,欲 倚势以陵百姓者也。其与太祖设立老人之初意悖矣。

明初以大户为粮长,掌其乡之赋税,多或至十余万石。运粮至京,得朝见天 子。洪武中,或以人材授官。至宣德五年闰十二月,南京监察御史李安及江西庐 陵、吉水二县耆民,六年四月,词讼,把持官府。累经整饬,而其患少息,然未 尝以是而罢粮长也,惟老人则名存而亡矣。

巡检,即古之游徼也。洪武中尤重之,而特赐之敕,又定为考课之法。及江 夏侯周德兴巡视福建,增置巡检司四十有五。自宏治以来,多行裁革,所存不及 曩时之半。巡检裁则总督添矣,何者?巡检遏于未萌,总督治之于已乱。 ○里甲 常熟陈梅曰:“《周礼》五家为比,比有长;五比为闾,闾有胥;四闾为族, 族有师;五族为党,党有正;五党为州,州有长;五州为乡,乡有大夫。其间大 小相维,轻重相制,纲举目张,周详细密,无以加矣。而要之自上而下,所治皆 不过五人,盖于详密之中而得易简之意,此周家一代良法美意也。后也人才远不 如古,乃欲以县令一人之身,坐理数万户口赋税,色目繁猥又倍于昔时,虽欲不 丛脞,其可得乎!愚故为之说曰:以县治乡,以乡治保。以保治甲,视所谓不过 五人者而加倍焉,亦自详密,亦自易简,此斟酌古今之一端也。”又曰:“一乡 几保,不妨多少,何也?因民居也,法用圆。十甲千户,不得增损,何也?稽成 数也,法用方。 ○掾属 《古文苑》注:“王延寿《桐柏庙碑》人名,谓掾属皆郡人,可考汉世用人 之法。”今考之汉碑皆然,不独此庙。盖其时惟守、相命于朝廷,而自曹、掾以 下,无非本郡之人,故能知一方之人情,而为之兴利除害。其辟用之者即出守、 相,而不似后代之官,一命以上皆由于吏部。故广汉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 问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谢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选能;主簿镡显,拾遗 补阙。臣奉宣诏书则已。”帝乃大陪。至于汝南太守宗资任功曹范滂,南阳太守 成晋委功曹岑蛭,并谣达京师,名标史传。而鲍宣为豫州牧,郭钦奏其举错烦 苛,代二千石署吏。是知署吏乃二千石之职,州牧代之尚为烦苛,今以天子而代 之,宜乎事烦而日不给。又其变也,铨注之法改为掣签,而吏治因之大坏矣。 《京房传》:“房为魏郡太守,自请得除用他郡人。”因此知汉时掾属无不 用本郡人者,房之此请乃是破格。杜氏《通典》言:“汉县有丞、尉及诸曹、掾, 多以本郡人为之,三辅县则兼用他郡。乃隋氏革选,尽用他郡人。” 唐高宗时,魏玄同为吏部侍郎,上疏言:“臣闻傅说曰:‘明王奉若天道, 建邦设都,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不惟逸豫,惟以理人。’昔之邦国, 今之州县。土有常君,人有定主。自求臣佐,各选英贤,其大臣乃命于王朝耳。

秦并天下,罢侯置守。汉氏因之,有沿有革,诸侯得自置吏四石已下,其傅、相 大官则汉为置之;州郡掾史、督邮、从事,悉任之于牧守。爰自魏、晋,始归吏 部。递相祖袭,以迄于今。用刀笔以量才,按簿书而察行。法令之弊,其来已久。

盖君子重因循而惮改作,有不得已者,亦当运独见之明,定卓然之议。如今选司 所行者,非上皇之令典,乃近代之权道,所宜迁革,实为至要。何以言之?夫丈 尺之量,所及者盖短;钟庚之器,所积者宁多?况天下之大,士人之从,而可委 之数人之手乎?假使不如权衡,明如水镜,力有所极,照有所穷,铨综既多,紊 失斯广。又以比居此任,时有非人,岂直愧彼清通,亦将竭其庸妄。情故既行, 何所不至?脏私一启,以及万端。至乃为人择官,为身择利,顾亲疏而举笔,看 势要而措情。加以厚貌深衷,险如壑;择言观行,犹惧不周。今使百行九能析 之于一面,具僚庶吕专断于一司,其亦难矣。天祚大圣,比屋可封。咸以为有道 耻贱,得时无怠。诸色入流,岁以千计。群司列位,坎复增多。官有常员,人无 定限,选集之始,雾积云屯;擢叙于终,十不收一。淄渑阿混,玉石难分,用舍 去留,得失相半。抚即事之为弊,知及后之滋失。夏、殷以前,制度多阙。周监 二代,焕乎可观。诸侯之臣不皆命于天子,王朝庶官亦不专于一职。故穆王以伯 ぁ为太仆正,命之曰:‘慎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辟侧媚,其惟吉士。’此 则令其自择下吏之文也。太仆正,中大夫耳,尚以僚属委之,则三公、九卿亦必 然矣。《周礼》太宰、内史并掌爵禄废置,司徒、司马别掌兴贤诏事,当是分任 于群司,而统之以数职,各自求其小者,而王命其大者焉。夫委任责成,君之体 也。所委者当,则所用者精。裴子野有言曰:‘官人之难,先王言之尚矣。居家 视其孝友,乡党服其诚信,出入观其志义,居忧欢取其智谋。烦之以事,以观其 能;临之以利,以察其廉。《周礼》始于学校,论之州里,告诸六事,而后贡之 王庭。其在汉家尚犹然矣。州郡积其功能,然后为五府所辟;五府举其掾属,而 升于朝;三公参得除署,尚书奏之天子。一人身所关者众,一士之进其谋也详, 故官得其人,鲜有败事。魏、晋反是,所失宏多。’子野所论,盖区区之宋朝耳。

犹谓不胜其弊,而况于当今乎!臣窃见制书,每令三品、五品荐士,下至九品, 亦令举人,此圣朝侧席旁求之意也。而褒贬未明,莫慎所举。且惟贤知贤,圣人 笃论;身且滥进,鉴岂知人?今欲务得实才,兼宜择其举主,流清以源洁,影端 由表正。不详举主之行能,而责举人之庸滥,不可得已。《汉书》云:‘张耳、 陈余之宾客厮役,皆天下俊杰。’彼之蕞尔,犹能若基,尽得贤取士之术,而但 顾望魏、晋之遗风,留意周、隋之敝事,臣窃惑之。伏愿稍回圣虑,特采刍言, 略依周、汉之规,以分吏部之选。即望所用精详,鲜于差失。”疏奏不纳。

玄宗时,张九龄为左拾遗,上言:“夫吏部尚书、侍郎,以贤而授者也。虽 知人之难,岂不能拔十得五?今胶以格条,据资配职,无得贤之实。若刺史、县 令,必得其人于管内。岁当选者,使考才行,可入流品,然后送台,又加择焉。

以所用多寡为州县殿最,则州县慎所举,可官之才多;吏部因其成,无今日之繁 矣。” ○都令史 《通典》:“晋有尚书都令史八人,秩二百石,与左右丞总知都台事。宋、 齐八人,梁五人,谓之五都令史。旧用人常轻,武帝诏曰:‘尚书五都,职参政 要,非但总理众局,亦乃方轨二丞。顷虽求才,未臻妙简;可革用士浪,以尽时 彦。’乃以都令史视奉朝请,其重之如此。”彼其所谓都令史者,犹为二百石之 秩,而间用士流为之。然南齐陆慧晓为吏部郎。吏部都令史历政以来,咨执选事, 慧晓任己独行,未尝与语。帝遣人语慧晓曰:“都令史谙悉旧贯,可共参怀。” 慧晓曰:“六十之年,不复能咨都令史,为吏部郎也。”故当日之为吏部者,多 克举用人之职。自隋以来,令史之任,文案烦悄,渐为卑冗,不参官品。至于今 世,则品弥卑,权弥重,八柄诏王,乃不在官而在吏矣。 《旧唐书》:“许子儒居选部,不以藻鉴为意,有令史缑直,是其腹心。每 注官,多委令下笔,子儒但高枕而臣,语缑直云‘平配’。由是补授失序,传为 口实。”嗟乎,未若今日之以缑直为当官,以平配为着令也。

胥史之权所以日重而不可拔者,任法之弊使之然也,开诚布公,以任大臣;

疏节阔目,以理庶事,则文法省而径窦清,人材庸而狐鼠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