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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7

Chapter 1723,940 wordsPublic domain

○司业 国子司业,以为生徒所执之业,非也。唐归崇敬授国子司业,上言:“司业 义在《礼记》‘乐正司业’。正,长也。言乐官之长,司主此业。《尔雅》云: ‘大版谓之业。’按《诗•周颂》:‘设业设虚,崇牙树羽。’则业是悬钟磐之 и虚也。今太学既不教乐,于义无取,请改国子监为辟雍,祭酒为太师氏,司业 一为左师,一为右师。”诏下尚书集百僚定议以闻。议者重难改作,其事不行。

按《灵台》之诗曰:“虚业维枞。”即此“业”字。传曰:“业,大版也。所以 饰为悬也。捷业如锯齿,或白画之。”《尔雅》:“大版谓之业。”《左氏• 昭九年》传:“辰在子卯谓之疾日,君彻宴乐,学人舍业。”《礼记•檀弓》: “大功废业。”并谓此也。悬者,常防其坠。故借为敬谨之义,《书》之“兢兢 业业”,《诗》之“赫赫业业”、“有震且业”是也。凡人所执之事亦当敬谨, 故借为事业之义。《易》传之“进德修业”,“可大则贤人之业”,“盛德大业”; 《礼记》之“敬业乐群”是也。然三代《诗》、《书》之文并无此义,而“业广 惟勤”一语,乃出于梅赜所上之古文《尚书》。

梁刘勰《文心雕龙》谓:《沦语》以前,经无“论”字,《六韬三论》后人 追题,今《周官篇》有“论道经邦”之语,盖梅赜古文之书,其时未行。然即此 二字,亦足以蔡时世言语之不同矣。 ○翰林 《唐书•职官志》曰:“翰林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备顾问,出入侍从, 因得参谋议,纳谏争。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辞 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燕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 掌之。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任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干封以后,始号北门学 士。玄宗之代,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 掌中外表疏批答应和文章。继以诏敕文告悉由中书,每多窒滞,始选朝官有辞艺 学识者人翰林供奉,然亦未定名制。开元二十六年,始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 学士院,专掌内命。至德以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置学 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以独当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难其选。 “贞元以后,为学士承旨者多至宰相;而其官不见于《唐六典》,盖书成于张九 龄,其时尚未置也。 《旧书》言翰林院有合练,僧道、卜祝、术艺、书奕,各别院以廪之。陆贽 与吴通玄有隙,乃言承平时工艺书画之徒,待诏翰林,比无学士,请罢其官。其 见于史者:天宝初嵩山道士吴筠,乾元中占星韩颖、刘ピ,贞元末奕棋王叔文, 侍书王亻丕,元和未方士柳泌,浮屠大通,宝历初善奕王倚、兴唐观道士孙准, 并待诏翰林。又如黎斡虽官至京兆尹,而其初亦以占星待诏翰林。而贞元二十一 年二月丙午,罢翰林医工相工占星射履冗食者四十二人。宝历二年十二月庚申, 省教坊乐官、翰林待诏伎术官并总监诸色职掌内冗员共一千二百七十人。此可知 翰林不皆文学之士矣。赵磷《因话录》云:“文宗赐翰林学士章服。续有待诏欲 先赐,本司以名上,上曰:‘赐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别日。’” 成化三年,以明年上元张灯,命翰林院词臣撰诗词。编修章懋,黄仲昭、检 讨庄昶上疏言:“翰林之官,以论思代言为职。虽曰供奉文字,然鄙俚不经之词, 岂宜迸于君上?固不可曲引宋祁,苏轼之教坊致语,以自取侮慢不敬之罪。臣等 又尝伏读宣宗章皇帝御制《翰林箴》,有曰:‘启沃之言,惟义与仁。尧舜之道, 邹孟以陈。’今张灯之举,恐非尧舜之道;应制之诗,恐非仁义之言。臣等知陛 下之心即祖宗之心,故不敢以是妄陈于上,伏愿采萏荛之言,于此等事一切禁止。” 上怒,命杖之,滴懋临武知县,仲昭湘潭知县,昶桂阳州判官,各调外用。已而 谏官为之申理,乃改懋、仲昭南京大理寺评事,昶南京行人司司副。自此翰林之 官重矣。 ○洗马 《越语》:“句践身亲为夫差前马。”《韩非子》云:“为吴王洗马。”洗 音铣。《淮南子》云:“为吴兵先马走。”《荀子》:“天子出门,诸侯持轮挟 舆先马。”贾谊《新书》:“楚怀王无道,而欲有霸王之号,铸金以象诸侯人君, 令大国之王编而先马,梁王御,宋王骖乘,滕、薛、卫、中山之君随而趋。”然 则洗马者,马前引导之人也。亦有称马洗者,《六韬》:“赏及牛竖、马洗,厩 养之徒。”《汉书•百官表》:“太子太傅、少傅属官有先马。”张晏曰:“先 马,员十六人,秩比谒者。‘先’或作‘洗’”。又考《周礼》:“齐右”职云: “凡有牲事则前马。”注:“王见牲则拱而式,居马前,却行,备惊奔也。”又 “道右”职云:“王式则下前马。”是此官古有之矣。《庄子》:“黄帝将见大 隗乎具茨之山,张若讠朋前马。” ○比部 《周礼,小司徒》:“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注:“大比 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 八月案比是也。”《庄子》云:“礼法度数刑名比详。”唐时刑部有刑比都官司 门四曹。《通典》:“比部郎中,龙朔二年改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天宝 十一载又改比部为司计,至德初复旧。”《旧唐书•职官志》:“比部郎中员外 郎之职,掌勾诸司百僚俸料、公廨、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通悬数物,周知 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杨炎传》:“初,国家旧制,天下财赋皆纳于左藏 库,而太府四时以数闻尚书,比部覆其出入。”《宋史•职官志》:“比部郎中、 员外郎,掌勾覆中外帐籍,凡场务仓库出纳在官之物,皆月计季考岁会,从所隶 监司检察以上,比部至则审覆其多寡登耗之数,考其陷失,而理其侵负。”《山 堂考索》:“会计逋欠,每三月一比,谓之比部。故昔人有刑罚与赋检相为表里 之说。今四曹改为十三司,而财计之不关刑部久矣,乃犹称郎官为比部,何邪?” ○员外 员外之官本为冗秩。《旧唐书•李峤传》:“峤为吏部时,志欲曲行私惠, 冀得复居相位,奏置员外官数千人。以至官寮倍多,府库减耗。”事在中宗神龙 二年。又有谓之员外置同正员者。迨乎玄宗,犹不能尽革。故肃宗乾元二年九月 诏曰:“应州县见任员外官,并任其所适。其中有材识干济,曾经任使州县所资 者,亦听量留,上州不得过五人,中州不得过四人,下州不得过三人,上县已上 不得过一人。”今则副郎而取名员外,于义何居?当由定制之初,主爵诸臣未考 源流,有乖名实。了不云乎:“必也正名。”则斜封墨敕之朝,不可沿其遗号矣。 ○主事 后汉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主三署之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材者为之,然其职 不过如椽史之等。故范滂迁光禄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亦不 止。滂怀恨,投版弃官而去。后因郭泰之言,蕃乃谢之。而张霸,戴封、戴就、 公沙穆并以孝廉为光禄主事,其他府寺则不闻有此名也。《宋书•百官志》: “中书通事舍人”下云:“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至后魏则于 尚书诸司置主事令史。隋炀帝去令史之名,但曰主事。唐时并流外为之。尚书省 主事六人,从九品上,门下省主事四人,中书省主事四人,并从八品下。而刘祥 道上疏言:“尚书省二十四司及门下省中书都事、主书主事等,比来选补,皆取 旧任流外有刀笔之人,纵欲参用士流,皆以俦类为耻。前后相承遂成故事。望有 厘革,稍清其选。”事竟不行。《宋史•职官志》:“门下省吏四十有九,录事、 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书令史十有八人,守当官十有九人。”是在前代皆椽史 之任也,明初设六部主事意亦仿此。永乐十四年,永新伯许成以擅杖工部主事王 景亮被勘。 ○主簿 《周礼•司会》注:“主计会之簿书。”疏云:“簿书者,古有简策以记事, 若在君前,以笏记事。后代用簿,簿,今手版。故云吏当持簿,簿则簿书也。” 汉御史台有此官,御史大夫张忠署孙宝为主簿。而魏晋以下,则寺监以及州郡并 多有之。杜氏《通典》“州佐”条下云:“主簿一人,录门下众事,省署文书, 汉制也。历代至隋,皆有。”又引晋习凿齿为桓温荆州主簿,亲遇深密,时人语 曰:“徒三十年看儒书,不如一诣习主簿。”在当时为要职, ○郎中待诏 北人谓医生为大夫,南人谓之郎中,镊工为待诏,木工、金工、石工之属皆 为司务。其名盖起于宋时。《老学庵笔记》:“北人谓医为衙推,卜相为巡官。

巡官,唐五代郡僚之名,或以其巡游卖术,故有此称,亦莫详其所始也。”《实 录》:“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丙戌,命礼部申禁,军民人等不得用太孙、太师、 太保、待诏、大官、郎中等字为名称。” ○外郎 今人以吏员为外郎。按《史记•秦始皇纪》:“近官三郎”,索隐曰:“三 郎谓中郎、外郎、散郎。”《通典》:“汉中郎将分掌三署,郎有议郎、中郎、 侍郎、郎中,凡四等,皆无员,多至千人,掌门户,出充车骑,其散郎谓之外郎。” 今以之称吏员,乃世俗相褒之辞。 ○门子 门子者,守门之人,《旧唐书•李德裕传》:“吐蕃潜将妇人嫁与此州门子” 是也。今之门子乃是南朝时所谓县僮,《梁书•沈璃传》:“为馀姚令,县南有 豪族数百家,子弟纵横递相庇荫,厚自封殖,百姓甚患之,召其老者为石头仓 监,少者补县僮。”《唐志》:“二品以下有白直执衣,皆中男为之。” ○快手 快手之名,起自《宋书•玉镇恶传》:“东从旧将犹有六队千馀人,西将及 能细直吏快手复有二千馀人。”《建平王景素传》:“左右勇士数十人,并荆楚 快手。”《黄回传》:“募江西楚人,得快射手八百。”亦有称精手者。沈约自 序:“收集得二千精手。”《南史•齐高帝纪》:“王蕴将数百精手,带甲赴粲。” 《梁书•武帝纪》:“航南大路悉配精手利器,尚十馀万人。” ○火长 今人谓兵为户长,亦曰火长。崔豹《古今注》:“伍伯,一伍之伯也。五人 为伍,五长为伯,故称伍伯。一曰户伯。汉制:兵五人一户灶,置一伯,故曰户 伯。亦曰火伯,以为一灶之主也。”《通典》:“五人为列,二列为火,五火为 队。”《唐书•兵志》:“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大有长。”又云: “十人为人,五火为团。”则直谓之火矣。《宋书•卜天与传》:“少为队将, 十人同火。”《木兰诗》:“出门看火伴。”柳子厚《段太尉逸事状》:“叱左 右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或作”伙”,误。 ○楼罗 《唐书•回纥传》:“加册可汗为登里颉咄登密施含俱录英义建功毗伽可汗。

含俱录,华言娄罗也,盖聪明才敏之意。”《酉阳杂俎》引梁元帝《风人辞》云: “城头网雀,楼罗人着。”《南齐书》顾欢论云:“蹲夷之仪,娄罗之辩。” 《北史•王听传》:“尝有鲜卑聚语,崔昂戏问听曰:‘颇解此不?’听曰: ‘楼罗楼罗,实自难解。时唱染干,似道我辈。’”《五代史•刘铢传》:“诸 君可谓楼罗儿矣。”《宋史》:“‘张思钧起行伍,征伐稍有功。质状小而精悍, 太宗尝称其楼罗;自是人目为小楼罗焉。” ○自衣 白衣者,庶人之服,然有以处士而称之者。《风俗通》:“舜禹本以白衣砥 行显名,升为天子”;《史记•儒林传》:“公孙宏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 公”;《后汉书•崔る传》:“宪谏以为不宜与白衣会”;《孔融传》:“与白 衣称衡跌荡放言”;《晋书•阎缵传》:“荐白衣南安朱冲,可为太孙师傅”; 《胡奋传》:“宣帝之伐辽东,以白衣侍从左右”是也。有以庶人在官而称之者。 《汉书•两龚传》:“闻之白衣,”师古曰:“白衣,给官府趋走贱人,若今诸 司亭长掌固之属”;苏伯玉妻《盘中诗》:“吏人妇,会夫希,出门望,见白衣。

谓当是,而更非”;《续晋阳秋》:“陶潜九月九日无酒,于宅边菊丛中坐.望 见白衣人,乃王弘送酒”是也,人主左右亦有白衣。《南史•幸传》:“宋孝武 选白衣左右百八十人。”《魏书•恩幸传》:“赵修给事东宫,为白衣左右。” “茹皓充高祖白衣左右。

唐李泌,在肃宗时不受官,帝每与泌出,军人环指之曰:“衣黄者,圣人也。

衣白者,山人也。”则天于前不禁白。《清波杂志》言:“前此仕族子弟,未受 官者皆衣白,今非跨马及吊慰不敢用。” 白衣但官府之役耳,若侍卫则不然。《史记•赵世家》:“愿得补黑衣之缺, 以卫王宫。”《汉书•谷永传》:“摧之皂衣之吏。” 《诗》:“麻衣如雪,”郑氏曰:“麻衣,深衣也,古时未有棉布,凡布皆 麻为之。《记》曰‘治其麻丝,以为布帛’是也。”然则深衣亦用白。 ○郎 郎者,奴仆称其主人之辞。唐张易之、昌宗有宠,武承嗣、三思、懿宗,宗 楚客、晋卿等,候其门庭,争执鞭辔,呼易之为“五郎”,昌宗为“六郎”,郑 果谓宋憬曰:“中丞奈何卿五郎”?曰:“以官言之,正当为卿,足下非张卿 家奴,何郎之有?”安禄山德李林甫,呼“十郎”。王繇谓王钅共为“七郎”;

李辅国用事,中贵人不敢呼其官,但呼“五郎”;程元振,军中呼为“十郎”;

陈少游谒中官董秀,称“七郎”是也。其名起自秦汉郎官。《三国志》:“周瑜 至吴,时年二十四,吴中皆呼为周郎。”《江表传》:“孙策年少,虽有位号, 而士民皆呼为孙郎。”《世说》:“桓石虔小字镇恶,年十六八,未被举,而僮 隶已呼为镇恶郎。”《后周书》:“独孤信少年,好自修饰,服章有殊于众,军 中呼为独孤郎,”《隋书》:“滕王瓒,周世以贵公子,又尚公主,时人号曰杨 三郎。”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时文武官人并未署置,军中呼太子、秦 王为大郎,二郎。”自唐以后,僮仆称主人通谓之郎,今则舆台厮养无不利;之 矣。

又按,北朝人子呼其父亦谓之郎。《北史•节义传》:“李宪为汲固长育, 至十余岁,恒呼固夫妇为郎、婆。” ○门主 《后汉书•贾逢传》:“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是弟子与 门生为二。欧阳公《孔宙碑阴题名跋》曰:“汉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数百人, 其亲受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今宙碑残缺,其姓名邑里仅可见者才六 十二人,其称弟子者十人,门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愚谓汉 人以受学者为弟子,其依附名势者为门生。”《那寿传》:“时大将军窦宪,以 外戚之宠威倾天下。宪常使门生赍书诣寿,有所请托。”《杨彪传》:“黄门令 王甫,使门生于京兆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宪,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 传授之门生乎! 《南史》所称门生,今之门下人也。《宋书•徐湛之传》:“门生千余人, 皆三吴富人之子,姿质端妍,衣服鲜而。每出人行游,涂巷盈满。泥雨日,悉以 后车载之。”《谢灵运传》:“奴僮既众,义故门生数百。”《南齐书•刘怀珍 传》:“怀珍北州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孝武大惊。”其人 所执者奔走仆隶之役,《晋书•刘魄传》:“周嵩嫁女,门生断道,斫伤二人, 建康左尉赴变,又被斫”;《南史•齐东昏侯纪》:“丹阳尹王志被驱急,狼狈 步走,唯将二门生自随”;《后妃传》:“门生王清与墓工始下插”;《刘传》: “游诣故人,惟一门生持胡床随后是也。其初至,皆入钱为之,《宋书•颜竣传》: “多假资礼解为门生,充朝满野,殆将千计”;《梁书•顾协传》:“有门生始 来事协,知其廉洁,不敢厚响,止送钱二千,协怒杖之二十”;《南史•姚察传》: “有门生送南布一端,花练一疋,察厉声驱出”是也。故《南齐书•谢超宗传》 云:“白从王永先。”又云:“门生王永先。”谓之自从,以其异于在官之人。

而《宋书•顾琛传》:“尚书寺门有制,八座以下。门生随人者各有差,不得杂 以人士。”其冗贱可知矣。梁傅昭不蓄私门生,盖所以矫时人之弊乎?

守门之人亦有称门人者。《春秋•襄公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 《公羊传》:“间者何?门人也。”《韩非子》:“门人捐水而夷射诛。” ○府君 府君者,汉时太守之称。《三国志》:“孙坚袭荆州刺史王。见坚,惊 曰:‘兵自求赏,孙府君何以在其中?’”“孙策进军豫章,华欲为太守,葛中 迎策。策谓歆曰:‘府君年德名望,远近所归。’” ○官人 南人称士人为官人。《昌黎集•王适墓志铭》:“一女怜之,必嫁官人,不 以与凡子。”是唐时有官者方得称官人也。杜子美《逢唐兴刘主簿诗》:“剑外 官人冷。” 明制:郡王府自镇国将军而下,称呼止曰官人。 ○对人称臣 汉初,人对人多称臣,乃战国之馀习。《史记•高祖纪》:“吕公曰:‘臣 少好相人。’”张晏曰:“古人相与言,多自称臣,犹今人相与言自称仆也。” 至天下已定,则稍有差等,而臣之称惟施之诸侯王,故韩信过樊将军哙,哙趋拜 送迎,言称臣,曰:“大王乃肯临臣。”至文、景以后,则此风渐衰。而贾谊 《新书》有尊天子,避嫌疑,不敢称臣之说。《王子侯表》有利侯钉,坐遗淮南 王书称臣弃市。《功臣侯表》安平侯鄂但,坐与淮南王女陵通,遗淮南王书称 “臣尽力”,弃市。平棘侯薛穰,坐受淮南王赂,称臣,在赦前,免。皆在元狩 元年。而《严助传》天于令助谕意淮南王,一则曰“臣助”,再则曰“臣助”, 史因而书之,未尝以为罪,则知钉等三人所坐者交通之罪。而自此以往,廷臣之 于诸侯王遂不复有称臣者尔。时有自称民者,《世说》:“陆太尉对王丞相曰: ‘公长民短。’”然王官之于国君,属吏之于府主,其称臣如故。《宋书人孝武 孝建元年十月己未,大司马江夏王义恭等奏:“郡县内史及封内官长于其封君, 既非在三罢官,则不复追敬,不合称臣。”诏可。齐、梁以往,王官仍复称臣, 而属吏则不复称矣。

诸侯王有自称臣者,齐哀王遗诸侯王书曰:“惠帝使留侯张良立臣为齐王” 是也。天子有自称臣者,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 能治产业”;景帝对窦太后言:“始南皮章武侯,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 是也。 ○先卿 称其臣为卿,则亦可称其臣之父为先卿。《宋史•理宗纪》:“工部侍郎朱 在进对奏人主学问之要,上曰:‘先卿《中庸》序,言之甚详,朕读之不释手, 恨不与同时。’”此如《商书》之言“先正保衡”,盖尊礼之辞也。 ○先妾 人臣对君称父为先臣,则亦可称母为先妾。《左传》晏婴辞齐景公曰:“君 之先臣容焉。”《战国策》匡章对齐威王曰:“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陈沈炯 表言:“臣母妾刘年八十有一,臣叔母妾丘七十有五。” ○称臣下为父母 父母二字乃高年之称。汉文帝问冯唐曰:“父老,何自为郎?”是称其臣为 父也。赵王谓赵括母曰:“母置之,吾已决矣。”是称其臣之母为母也。 ○人臣称人君 人臣有称人君者。《汉书》高帝诏曰:“爵或人君,上所尊礼。”师古曰: “爵高有国邑者,则自君其人,故云或人君也。” 郡县初立,亦有君臣之分,故尉缭说秦王曰:“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 君臣。”《水经注》引黄义仲《十三州记》曰:“郡之言君也。改公侯之封而言 君者,至尊也。今‘郡’字‘君’在其左,‘邑’在其右,君为元首,邑以载民, 故取名于君谓之郡。” ○上下通称 《汉书•霍光传》:“数鸣殿前树上。”师古曰:“古者室屋高大,则通 呼为殿耳,非止太子宫中。”《黄霸传》:“丞相请与中二千石、博士杂问郡国 上计长吏、守丞,为民兴利除害者,为一辈,先上殿,”师古曰:“殿,丞相所 坐屋也。”《董贤传》:“为贤起大第北阈下,重殿洞开。”《后汉书•蔡茂传》: “梦坐大殿。”《三国志•张辽传》:“为起第舍,又特为辽母作殿。”左思 《魏都赋》:“都护之堂,殿居绮窗。”是人臣亦得称殿也。《鲍宣传》:“为 豫州牧,行部乘传,去法驾,驾一马。”是人臣亦得称法驾也。《旧唐书•吴元 济传》:“诏以裴度为彰义军节度使,兼申光蔡四面行营招抚使,以鄙城为行在, 蔡州为节度所。”是人臣亦得称行在也。

汉人有以郡守之尊称为本朝者。《司隶从事郭究碑》云:“本朝察孝,贡器 帝庭”;《豫州从事尹宙碑》云:“纲纪本朝”是也。亦谓之郡朝。《后汉书• 刘宠传》:“山谷鄙生,未尝识郡朝”是也。亦谓之府朝,《晋书•刘琨传》: “造府朝,建市狱”是也。亦有以县令而称朝。晋潘岳为长安令,其作《西征赋》 曰:“励疲钝以临朝”是也。

汉《丹阳太守郭碑》有曰:“君之弟故大尉薨,归葬旧陵。”欧阳永叔以 人臣为疑,盖徒见唐卢集驳武承训造陵之奏,以为陵之称谓施于尊极,不属王公 己下。此自南北朝已后然尔,按《水经注》言:“秦名天子冢曰山,汉曰陵。” 又引《风俗通》言:“王公坟垄称陵。”书中有子夏陵、老子陵及诸王公妃之陵 甚多。《后汉书•明、章二帝纪》言祠东海恭王陵、定陶大后恭王陵、东平宪王 陵、沛献王陵。《西京杂记》:董仲舒之墓称下马陵。曹公《祭桥玄文》:“北 望贵土,乃心陵墓。”《三国志》注陈思王上书言:“陛下既爵臣百寮之右,居 藩国之任,屋名为宫,家名为陵。”则人臣而称陵,古多有之,不以为异也。吕 东莱《大事记》:“墓之称陵,占无贵贱之别。”《国语》管仲曰:“定民之居, 成民之事,陵为之终。”是凡民之墓亦得称陵。

人臣称卤簿,《石林燕语》曰;“卤簿之名,始见于蔡邕《独断》。唐人谓 卤,橹也,甲盾之别名。凡兵卫以甲盾居外,为前导、捍蔽其先后,皆着之簿籍, 故曰卤簿。”因举南朝御史中丞、建康令皆有卤簿,为君臣通称。

今人以皇族称为宗室,考之于古不尽然,凡人之同宗者即相谓曰宗室。《左 传•昭六年》:“宋华亥谗华合比而去之,左师曰:‘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 《魏书•胡叟传》:“史与始昌虽宗室,性气殊诡,不相附。”《北齐书•邢邵 传》:“十岁便能属文,族兄峦有人伦鉴,谓子弟曰:‘宗室中有此儿,非常人 也。’”《张雕传》:“胡人何洪珍,大蒙主上亲宠,与张景仁结为婚媾。雕以 景仁宗室,自托于洪珍。”《后周书•裴侠传》:“撰九世伯祖贞侯传,欲使后 生奉而行之,宗室中知名者咸付一通。”《薛端传》:“为东魏行台薛循义所逼, 与宗室及家憧等走免。”《杜叔毗传》:“兄君锡及宗室等为曹策所害。”《徐 陵集》有《在北齐与宗室书》。 《颜氏家训》论《孙楚王膘骑诔》云:“奄忽登遐。”以为非所宜言。然夏 侯湛《昆弟诰》曰:“我王母薛妃登逻。”又曰:“蔡姬。登遐。”则晋人固尝 用之,不以为嫌也。

人臣称谅ウ。《晋书•山涛传》:“除太常卿,遭母丧,归乡里,诏曰: ‘山太常尚居谅ウ。’” 人臣称太渐。《列子》:“季梁得疾,七日大渐。”齐王俭《褚渊碑》文: “景命不永,大渐弥留。”任《竟陵王子良行状》:“大渐弥留,话言盈耳。” 沈约《安陆王缅碑文》:“遣疾弥留,焉大渐。”隋《鹰扬郎将义城子梁罗墓 志》:“大渐之期,春秋六十有一。”唐王绍宗为其兄玄宗临终口授铭:“吾六 兄同人见疾,大渐惟几。”卢藏用《苏许公环神道碑文》:“大渐之始,遗令遵 行。” 《书•武成》:“垂拱而天下治。”《记•玉藻》:“凡侍于君,绅垂,足 如履齐,颐ニ,垂拱。”是垂拱之云,上下得同之也。 ○人臣称万岁 《后汉书•韩棱传》:“窦宪有功还,尚书以下议欲拜之,伏称‘万岁’。

棱正色曰:‘夫上交不谄,下交不黩。礼无人臣称万岁之制。’议者皆惭而止。” 然考之《战国策》言:冯媛为孟尝君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 《马援传》言:援击牛酾酒,劳饷军士,吏士皆伏称“万岁”。《冯鲂传》言: 责让贼延褒等,令各反农桑,皆称““万岁”。《吴良传》注引《东观记》: “岁旦,郡门下掾王望举觞上寿,掾史皆称万岁。”则亦当时人庆幸之通称。而 李固出狱,京师市里皆称“万岁”,遂为梁冀所忌,而卒以杀之,亦可见其为非 常之辞矣。 ●卷二十五 ○重黎 《左传》蔡墨对魏献子言:“少吴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使 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颓顼氏有子曰梨,为祝融。”梨即“黎” 字异文,是重、黎为二人,一出于少吴,一出于频颂。而《史记•楚世家》则曰: “帝颚顼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 《太史公自序》则曰:“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晋书 •宣帝纪》:“其先出自帝高阳之子重黎,为夏官祝融。”《宋书》载晋尚书令 卫,尚书左仆射山涛、右仆射魏舒、尚书刘、司空张华等奏,乃云:“大晋 之德始自重黎,实佐颛硕,至于夏商世序天地,其在于周不失其绪。”似以重黎 为一人,不容一代乃有两祖,亦昔人相沿之谬。 ○巫咸 古之圣人或上而为君,或下而为相,其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固非后人之 所能测也,而传者猥以一节概之。黄帝,古圣人也,而后人以为医师。伯益,古 贤臣也,而世有百虫将军之号。以彼事迹章章在经籍者,且犹如此,若乃尧之臣 名羿,而有穷之君亦名弄;尧之典乐名夔,而木石之怪亦为夔;汤居亳,而亳戎 之国亦名汤。夫苟以其名而疑之,则道德之用微而谬悠之说作。若巫咸者,可异 焉。《书•君篇》:“在大戊,时则有若伊陡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义王家。

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书序》:“伊陟相太戊,毫有祥,桑共生于朝, 伊涉赞于巫咸,作《咸义》四篇。”孔安国传曰:“巫咸,臣名。”马融曰: “巫,男巫也,名咸,殷之巫也。”孔颖达正义曰:“《君》传曰:“巫氏也。

当以巫为氏,名咸。”郑玄云:“巫咸谓之巫官。”按《君》,咸子巫贤,父 子并为大臣,必不世作巫官,故孔言巫氏是也。则巫咸之为商贤相明矣。《史记》 正义谓,巫咸及子贤家皆在苏州常熟县西海隅山上,盖二子本吴人云。《越绝书》 云:“虞山者,巫咸所出也。”是未可知。而后之言天官者宗焉,言卜筮者宗焉, 言巫鬼者宗焉。言天官则《史记•天官书》所云:“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 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者也。言卜筮则《吕氏春秋》所谓: “巫彭作医,巫咸作筮”者也。言巫鬼则《庄子》所云:“巫咸诏曰:‘来!’” 《楚辞•离骚》所云:“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史记•封禅书》所 云:“巫咸之兴自此始。”许氏《说文》所云:“巫咸初作巫。”又其死而为神, 则秦《诅楚文》所云:“不显大神巫咸”者也。而又或以巫成为黄帝时人,《归 藏》言:“黄神将战,篮于巫咸”是也。以为帝尧时人,郭璞《巫咸山赋》序言: “巫咸以鸿术为帝尧医”是也。以为春秋时人,《庄子》言“郑有神巫曰季咸”, 《列子》言“神巫季咸,自齐来处于郑”是也。至《山海经•海外西经》言: “巫咸国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从上下”也。

大荒西经言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沮玉门,日月所人,有灵山巫咸,巫即、巫 分、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 《淮南子•地形训》:“言轩辕丘在西方,巫咸在其北方。”则益荒诞不可稽, 而知古贤之名,为后人所假托者多矣。 ○河伯 《竹书》:“帝芬十六年,雒伯用与河伯冯夷斗。”“帝泄十六年,殷侯微, 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是河伯者国居河上而命之为伯,如文上之为 西伯。而冯夷者,其名尔。《楚辞•九歌》以河伯次东君之后,则以河伯为神, 《天问》:“胡弄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王逸章句以“射”为“实”,以“妻” 为“梦”。其解《远游》:“令海若,舞冯夷。”则曰:“冯夷,水仙人也,” 是河伯、冯夷皆水神矣。《穆天子传》:“至于阳纡之山,河伯、无夷之所都居。” 《山海经》:“极之渊,深三百仞,惟冰夷恒都焉。冰夷人面,乘两龙。”郭璞 注:“冰夷,冯夷也,即河伯也。”,《庄子》:“冯夷得之,以游大川。”司 马彪注引《清泠传》曰:“冯夷,华阴潼乡堤首里人也,服八石,得道为水仙, 是为河伯。”是以冯夷死而为神,其说怪矣。《龙鱼河图》曰:“河伯姓吕,名 公子;夫人姓冯,名夷。”以冯夷为河伯之妻,更怪。《楚辞•九歌》有河伯而 冯夷属海若之下,亦若以为两人。大抵所传各异。而谓河神有夫人者,亦秦人以 君主妻河,邺巫为河伯娶妇之类耳。《淮南子》:“冯夷、大丙之御”注:“二 人古之得道能御阴阳者。” 《魏书人高句丽先祖朱蒙,朱蒙母河伯女,为夫馀王妻,朱蒙自称为河伯外 孙。则河伯又有女、有外孙矣。 《真浩》载:“有一人,旦旦诣河边,拜河水。如此十年,河侯、河伯遂与 相见,予白壁十双,教以水行不溺法。”注曰:“河侯,河伯,故当是两神邪?” ○湘君 《楚辞》湘君、湘夫人,亦谓湘水之神,有后有夫人也。初个言舜之二妃。 《妃》曰:“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山海经》:“洞庭之山, 帝之二女居之。”郭璞注曰:“大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即《列仙传》江妃 二女也,《九歌》所谓湘夫人称帝子者是也。而《河图玉版》曰:“湘夫人者, 帝尧女也。秦始皇浮江至湘山,逢大风,而问博士:‘湘君何神?’博士曰: ‘闻之尧二女,舜妃也,死而葬此。’”《列女传》曰:“二女死于江湘之间, 俗谓之湘君。”郑司农亦以舜妃为湘君。说者皆以舜涉方而死,二妃从之,俱溺 死于湘江,遂号为湘夫人。按《九歌》,湘君、湘夫人自是二神,江湘之有夫人, 犹河滩之有虑妃也。此之为灵,与天地并,安得谓之尧女?且既谓之尧女,安得 复总云湘君哉?何以考之?《礼记》云:“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明二妃生不 从征,死不从葬。且传曰:“生为上公,死为贵神。”《礼》:“五岳比三公, 四读比诸侯。”今湘川不及四渎,无秩于命祀,而二女帝者之后,配灵神只,无 缘复下降小水而为夫人也。原其致谬之由,由乎俱以帝女为名,名实相乱,莫矫 其失,习非胜是,终古不悟,可悲矣!此辨甚正。又按《远游》之文,上曰: “二女御《九招》歌。”下曰:“湘灵鼓瑟。”是则二女与湘灵固判然为二,即 屈子之作,可证其非舜妃矣。后之文人附会其说,以资谐讽,其渎神而慢圣也, 不亦甚乎!

禹崩会稽,故山有禹庙,而《水经注》言庙有圣姑。《礼乐纬》云:“禹治 水毕,天赐神女圣姑。”夫舜之湘妃犹禹之圣姑也。

甚矣,人之好言色也。太白,星也,而有妻甘氏。《星经》曰:“太白上公, 妻曰女前。女前居南斗,食厉,天下祭之,曰明星。”河伯,水神也,而有 妻。《龙鱼河图》曰:“河伯姓吕,名公子。夫人姓冯,名夷。”常仪,古占月 之官也,而《淮南子》以为羿妻,窃药而奔月,名曰常娥。霜露之所为,雪水之 所凝也,而《淮南子》云:“青女乃出,以降霜雪。”巫山神女,宋玉之寓言也, 而《水经注》以为天帝季女,名日瑶姬。雒水宓妃,陈思王之寄兴也,而如淳以 为伏羲氏之女。山启母,《天问》之杂说也,后人附以少姨,以为启母之妹,而 武后至封之为玉京太后金阙夫人。青溪小姑为蒋子文之第三妹,则见于杨炯之碑。

庙碑》曰:“蒋侯三妹,青溪之轨迹可寻。”并州妒女,为介子推之妹,则见于 李之诗。小孤山之讹为小姑也,杜拾遗之讹为十姨也,是皆湘君夫人之类。而 《九歌》之篇,《远游》之赋,且为后世迷惑男女,读乱神人之祖也。或曰: 《易》以坤为妇道,而《汉书》有温神之文,张晏曰:“媪者,老母之称。坤为 凡故称媪。”于是山川之主必为妇人以象之,非所以隆国典而昭民敬也已。

金元好问《承天镇悬泉诗》注曰:“平定土俗,传介子推被焚,其妹介山氏 耻兄要君,积薪自焚,号曰妒女祠。“其碑大历中判官李撰,辞旨殊谬,至有 “百日积薪,一日烧之”之语。乡社至今以百五日积薪而焚之,谓之祭妒女。其 诗有曰:“神词水之符,仪卫盛官府。颇怪词前碑,稽考失莽卤。吾闻允格台骀, 宣汾洮,障大泽,自是生有自来归有所。假而。自经沟渎,便可尸祝之,把典纷 纷果何取?子肯鼓浪怒未泄,精卫衔薪心独苦。楚臣百问天不酬,肯以诞幻虚荒 惊聋瞽?自有宇宙有此水,此水绵绵流万古。人言主者介山氏,且道未有介山之 前复谁主?山深地古,自是有神物,不假灵真谁敢侮?稗官小说出闾巷,社鼓村 萧走翁妪。当时大历十才子,争遣李陋语。”此是千古正论,杜氏《通典》: “汾阴后土词,为妇人素像,武太后时,移河西梁山神素像就洞中配焉,开元十 一年,有司迁梁山神像于祠外之别室。”夫以山川之神,而人为之配合,其渎乱 不经尤甚矣。

泰山顶碧霞元君,宋真宗所封,世人多以为泰山之女,后之文人知其说之不 经,而撰为黄帝遣玉女之事以附会之;不知当日所以褒封,固真以为泰山之女也。

今考封号虽自宋时,而泰山女之说则晋时已有之。张华《博物志》:“文王以大 公为灌坛令,期年,风不鸣条。文王梦见有一妇人当道而哭,问其故,曰:‘我 东海泰山神女,嫁为西海妇。欲东归,灌坛令当吾道。太公有德,吾不敢以暴风 疾雨过也。’文王梦觉,明曰,召太公。三日三夕,果有疾风骤雨自西来也,文 王乃拜太公为大司马。”此一事也。干主《搜神记》:“后汉胡母班尝至泰山侧, 为泰山府君所召,令致书于女婿河伯。云:‘至河中流,扣舟呼青衣,当自有取 书者。’果得达,复为河伯致书府君。”此二事也。《列异传》记蔡支事,又以 天帝为泰山神之外孙。自汉以来,不明乎天神地只人鬼之别,一以人道事之。于 是封岳神为王,则立寝殿,为王夫人,有夫人则有女,而女有婿,又有外孙矣, 唐宋之时,但言灵应,即加封号,不如今之君子必求其人以实之也。

又考泰山不惟有女,亦又有儿。《魏书•段承根传》:“父晖,帅事欧阳汤。

有一童子与辉同志,后二年,辞归,从晖请马,晖戏作木马与之。童子甚悦,谢 晖曰:‘吾泰山府君子,奉敕游学。今将归,损于厚赠,无以报德,子后至常伯 封侯。’言讫,乘马腾空而去。”《集异记》言:“贞元初,李纳病笃,遣押衙 王祷岱岳,遥见山上有四五人,衣碧汗衫半臂。路人止下车,言此三郎子、 七郎于也。”《文献通考》:“援唐长兴三年,诏以泰山三郎为威雄将军。宋大 中祥符元年十月,封掸毕,亲幸,加封炳灵公。”夫封其子为将军为公,则封其 女为君,正一时之事尔。

又考管子对桓公曰:“东海之子类于龟。”不知何语?而房玄龄注则以为海 神之子。又元刘遵鲁《漠岛记》曰:“庙中神妃,相传为东海广德王第七女。” 夫海有女,则山亦有女,曷足怪乎? ○共和 《史记•周本纪》:“厉王出奔于彘,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周公、召公 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二相乃共立太子静为王。”以 二相为共和,非也,《汲家纪年》:“厉王十二年出奔彘。十三年,共伯和摄行 天子事,号曰共和。二十六年,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 和归其国。”此即左氏王于朝所谓“诸侯释位,以间王政”者也,但其言共伯归 国者未合。古者无大子之世,朝觐讼狱必有所归。《吕氏春伙》言:“共伯和修 其行,好贤仁。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请矣。”按此则天下朝乎共伯, 非。共伯至周,而摄行天子事也。共伯不以有天下为心,而周公、召公亦未尝奉 周之社稷而属之他人,故周人无易姓之嫌,共伯无僭王之议。《庄子》曰:“许 由娱于颖阳,而共伯得乎共首。”盖其秉道以终,得全神养性之术者矣。 《左传》:“郑大叔出奔共。”注:“共国,今汲郡共县。”《史记•春申 君传》:“通韩上党于共,宁使道安成出入赋之。”《田敬仲完世家》:“王建 降秦,秦迁之共,饿死。齐人歌之曰:‘松邪柏邪,住建共者客邪!’”《汉书 •功臣表》有共庄侯卢罢师。《唐书•地理志》:“卫州共城县。武德元年,置 共州。”即今卫辉府辉县。今辉县有共姜台,后人之附会也。 ○介子推 介子推事见于《左传》则曰:“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 志吾过,且旌善人。’”《吕氏春秋》则曰:“负釜盖簦,终身不见。”二书去 当时未远,为得其实,然之推亦未久而死,故以田禄其子尔。《史记》之言稍异, 亦不过曰:“使人召之,则亡。闻其人绵上山中,于是环绵上之山中而封之,以 为介推田,号曰介山”而已。立枯之说始自屈原,燔死之说始自《庄子》《楚辞 •九章•惜往曰》:“介子忠而立枯兮,文公寤而追求。封介山而为之禁兮,报 大德之优游。思久故之亲身兮,因缟素而哭之。”《庄子》则曰:“介子推至忠 也,自割身股以食文公。文公后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于是瑰奇之 行彰而廉靖之心没矣。今当以左氏为据,割股燔山,理之所无,皆不可信。

魏武帝令曰:“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 云为介子推。且北方Ё寒之地,老少赢弱,将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

苦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魏高祖太和二十年二月癸 丑,诏介山之邑听为寒食,自余禁断。 《册府元龟》:“龙星,木之精也。春见东方,心为火之盛,故为之禁火。

俗传介子推以此日被焚禁火。” 《路史》燧人改火论曰:“顺天者存,逆天者亡,是必然之理也。昔者燧人 氏作,观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钻燧,别五木以改火,岂惟惠民哉,以顺天也。

予尝考之,心者,天之大火,而辰、戌者,火之二墓。是以季春心昏见于辰而出 火,季秋心昏见于戌而纳之。卯为心之明堂,至是而火大壮。是以仲春禁火,戒 其盛也,周官,每岁仲春命司ピ氏,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为季春将出火;而司 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季秋内火,民咸从之。时则 施火令,凡国失火,野焚莱,则随之以刑罚。夫然,故天地顺而四时成,气不愆 伏,国无疵厉,而民以宁。郑以三月铸刑书,而士文伯以为必灾,六月而郑火, 盖火未出而作火,宜不免也。今之所谓寒食一百五者,熟食断烟,谓之龙忌,盖 本乎此。而周举之书,魏武之令,与夫《汝南先贤传八陆《邺中记》等,皆以 为为介子推,谓子推以三月三日燔死,而后世为之禁火。吁!何妄邪!是何异于 言子胥溺死,而海神为之朝夕者乎?予观左氏、史迁之书,易尝有子推被焚之事?

况以清明、寒食初靡定日,而《琴操》所记子推之死乃五月五,非三日也。夫火, 神物也,其功用亦大矣。昔隋上劭,尝以先王有钻燧改火之义,于是表请变火, 曰:‘古者周官四时变火,以救时疾,明火不变则时疾必兴。圣人作法,岂徒然 哉。在晋时,有人以洛阳火渡江,世世事之,相续不灭,火色变青。昔师旷食饭, 云是劳薪所爨,晋平公使视之,果然车辆,今温酒炙肉,用石炭火、木炭火、竹 火、草火、麻黄火,气味各自不同。以此推之,新火、旧火理应有异。伏愿远遵 先圣,于五时取五木以变火。用功甚少,救益方大。”夫人恶陈,薪恶劳。晋代 荀勖进饭,亦知薪劳。而隋文帝所见江宁寺晋长明灯,亦复青而不热。传记有以 巴豆木人爨者,爰得泄利。而粪臭之草,炊者率致味恶,然则火之不改,其不疾 者鲜矣。泌以是益知圣人之所以改火、修火、正四时五变者,岂故为是烦文害俗, 得已而不已哉。《传》不云乎:“违天必有大咎,”先汉武帝犹置别火令丞,典 司燧事,后世乃废之邪?方石勒之居邺也,于是不禁寒食,而建德殿震,及端门、 襄国西门;雹起西河介山,大如鸡子,平地三尺,ㄜ下丈余,人禽死以万数,千 里摧折,秋稼荡然。夫五行之变如是,而不知者亦以为力之推也。虽然魏晋之俗, 尤所重者,辰为商星,实祀大火,而汾晋参墟。参辰错行,不毗和所致。 ○杞梁妻 《春秋传》:齐侯袭莒,杞梁死焉。“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 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 齐侯吊诸其室。”左氏之文不过如此而已,《檀弓》则曰:“其妻迎其柩于路, 而哭之哀。”《孟子》则曰:“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言哭者 始自二书。《说苑》则曰:“杞梁、华舟迸斗,杀二十七人而死,其妻闻之而哭, 城为之也,而隅为之崩。”《列女传》则曰:“杞梁之妻无子。内外皆无五属 之亲。既无所归,乃枕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道路过者莫不为之挥涕。十日而城 为之崩。”言崩城者始自二书。而《列女传》上文亦载左氏之言,夫既有先人之 敝庐,何至枕尸城下?且庄公既能遣吊,岂至暴骨沟中?崩城之云未足为信。且 其崩者城耳,未云长城。长城筑于威王之时,去庄公百有余年,而齐之长城又非 秦始皇所筑之长城也。后人相传乃谓秦筑长城,有范郎之妻孟姜送寒衣至城下, 闻夫死,一哭而长城为之崩,则又非杞梁妻事矣。夫范郎者何人哉?使秦时别有 此事,何其相类若此?唐僧贯休乃据以作诗云:“筑人筑土一万里,杞粱贞妇啼 呜呜。”则竟以杞梁为秦时筑城之人,似并《左传》、《孟子》而未读者矣。

古诗:“谁能为此曲?无乃祀梁妻。”崔豹《古今注》:“乐府《杞梁妻》 者,杞殖妻妹朝日所作也。殖战死,妻曰:‘上则无父,中则无夫,下则无子, 人生之苦至矣!’乃抗声长哭,杞都城感之而颓,遂投水死。其妹悲姊之贞操, 乃作歌名曰《杞梁妻》焉。梁,殖字也。”按此则又云把之都城。春秋杞成公迁 于缘陵,今昌乐县。文公又迁于淳于,今安丘县,其时杞地当已入齐,要之非秦 之长城也。 ○池鱼 东魏杜弼檄梁文曰:“楚国亡猿,祸延林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后人 每用此事,《清波杂志》云:“不知所出,以意推之,当是城门失火,以池水救 之,池竭而鱼死也。”《广韵》:“古有池仲鱼者。城门失火,仲鱼烧死,故谚 云:城门夫火,殃及池鱼。”据此则池鱼是人姓名。按《淮南子》云:“楚王亡 其猿,而林木为之残。宋君亡其珠,池中鱼为之弹。故泽失火而林忧。”则失火 与池鱼自是两事,后人误合为一耳。

考池鱼事本于《吕氏春秋•必己篇》曰:“宋桓司马有宝珠,抵罪出亡。王 使人间珠之所在,曰:‘投之池中。’于是竭池而求之,无得,鱼死焉。”此言 祸福之相及也。此后人用池鱼事之祖。 ○庄安 《汉书•五行志》:“严公二十年。”师古曰:“严公谓庄公也,避明帝讳 改日严,凡《汉书》载谥、姓为严者皆类此。”则是严姓本当作“庄”。今考 《史记》有庄生、庄贾、庄豹。庄舄、庄忌、庄助、庄青翟、庄熊罴、庄参、庄 乔、庄芷,而独有严君疾、严仲子、严安,邓伯羔谓安自姓严。然《汉书•艺文 志》曰:“主父偃二十八篇,徐乐一篇,庄安一篇。”是安本姓庄,非严也。严 君平亦姓庄,杨子《法言》:“蜀庄沈冥”是也。严尤亦姓庄,《后汉书•光武 纪》注引桓谭《新论》曰:“庄尤字伯石,避明帝讳改之。又改庄周为严周。”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老子、严周。”《叙传》:“贵老、严之术。”改 楚之庄生为严先生,《古今人表》:“严先生”,师古曰:“即杀陶朱公儿者也。” 王褒《洞箫赋》:“师襄、严春不敢窜其巧。”李善注:“《七略》有庄春言琴。” 《汉书》之称庄安,班氏所未及改也。《史记》之称严安,后人所追改也。 《艺文志》:“常侍郎庄忽奇赋十一篇,严助赋三十五篇。”师古曰:“上 言庄忽奇,下言严助,史驳文。” ○李广射石 今永平府卢龙县南有李广射虎石。广为右北平太守,而此地为辽西郡之肥如, 其谬不辨自明。《水经注》言右北平西北百三十里有无终城,亦非也,考右北平 郡,前汉治平刚,后汉治土垠。郦氏所引魏氏《土地记》曰:“蓟城东北三百里 有右北平城。”此后汉所治之土根,而平刚则在卢龙塞之东北三四百里,乃武帝 时郡治,李广所守,今之塞外,其不在土垠明矣。又考《西京杂记》述此事则云: “猎于冥山之阳。”《庄子》言:“南行者至于郢,北面而不见冥山。”司马彪 注:“冥山,北海山名。”是广之出猎乃冥山,而非近郡之山也。《新序》曰: “楚熊渠于夜行,见寝石,以为伏虎,关弓射之,灭矢饮羽。下视,知石也。却 复射之,矢摧无迹。”《韩诗外传》、张华《博物志》亦同。是射石者又熊渠, 而非李广也即使二事偶同,而太史公所述本无其地,今必欲指一卷之石以当之, 不已惑乎? 《后周书,李远传》:“尝校猎于莎栅,见石于丛薄中。以为伏兔,射之, 镞人寸馀。就而视之,乃石也。太祖闻而异之,赐书曰:‘昔李将军亲有此事, 公今复尔,可谓世载其德,虽熊渠之名不能独羡其美,”李广、熊渠二事并用。 ○大小山 王逸《楚辞章句》言淮南王安博雅好古,招怀天下后伟之士,著作篇章,分 造辞赋,以类相从,故或称小山,或称大山,其义犹《诗》有“小雅”、“大雅” 也。

梁昭明太子《十二月启》乃曰:“桂吐花于小山之上,梨翻叶于大谷之中。” 庾肩吾诗:“梨红大谷晚,桂白小山秋。”庚信《枯树赋》:“小山则丛桂留人, 扶风则长松系马。”是以山为山谷之山,失其旨矣。 《梁书》:“何胤二兄求、点并栖遁。求先卒,至是胤又隐。世号点为大山, 胤为小山。” ○丁外人 丁外人非名,言是盖主之外夫也。犹言齐悼惠王肥,高帝外妇之子也。服虔 曰:“外人,主之所幸也。”然《王子侯表》有山原孝侯外人,齐孝王五世孙。

乘丘侯外人,中山靖王曾孙。则是姓刘,而名外人,不知何所取义。 ○毛延寿 《西京杂记》曰:“元帝后宫既多,不得常见,乃使画工图形,案图召幸之。

诸宫人皆赂画工,多者十万,少者亦不减五万。独王墙不肯,遂不得见。匈奴人 朝,求美人为阀氏。于是上案图,以昭君行。及去,召见,貌为后宫第一,善应 对,举止闲雅。帝悔之,而名籍已定,帝重信于外国,故不复更人。乃穷案其事, 画工皆弃市,籍其家赀皆巨万。画工有杜陵毛延寿,为人形,丑好老少必得其真, 安陵陈敞,新丰刘白、龚宽,并工为牛马飞乌众势,人形好丑不逮延寿。下杜阳 望亦善画,尤善布色。樊育亦善布色。同日弃市。京师画工于是差稀。”据此, 则画工之图径宫乃平日,而非匈奴求美人时。且毛延寿特众中之一人,又其得罪 以受赂,而不独以昭君也。往来诗人谓匈奴求美人,乃使画工图形,而又但指毛 延寿一人,且没其受赂事,失之矣。 ○名以同事而晦 《吕氏春秋》言:“秦穆公兴师以袭郑,过周而东。郑贾人弦高、奚施将西 市于周,遽使奚施归告,乃矫郑伯之命,以十二牛劳师。”是奚施为弦高之友, 而《左氏传》不载。《淮南子》言荆柯西刺秦王,高渐离、宋意为击筑而歌于易 水之上。宋玉《笛赋》亦以荆卿、宋意并称。是宋意为高渐离之侣,而《战国策》、 《史记》不载。 《战国策》:东孟之会,聂政、阳坚刺相兼君。注云:“坚,政之副,犹秦 武阳。”按聂政告严仲于曰:“其势不可以多人。”未必有副。 《淮南子》注:“秦皇帝二十六年,初兼天下,有长人见于临桃,其高五丈, 足迹六尺。放写其形,铸金人以象之,翁仲、君何是也。”今人但言翁仲,不言 君何。 ○名以同事而章 《孟子》:“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考之《书》曰:“启呱呱 而泣,予弗子。”此禹事也,而稷亦因之以受名。“华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 而变国俗。”考之《列女传》曰:“哭于城下七日,而城为之崩。”此杞梁妻事 也,而华周妻亦因之以受名。 ○人以相类而误 《墨子》:“文王举闳夭、泰颠于网之中,授之政而西土服。”于传未有 此事,必大公之误也。《吕氏春秋》:“箕子穷于商,范蠡流乎江。”范蠡未尝 流江,必伍员之误也。《史记》:“孙叔敖三得相而不喜,三去相而不悔。”孙 叔敖未闻去相,必令尹子文之误也。《淮南子》:“吴起、张仪车裂支解。”张 仪未尝车裂,必苏秦之误也。《易林》:“贞良得愿,微子解囚。”微子未尝被 囚,必箕子之误也。晋潘岳《大宰鲁武公诔》:“秦亡蹇叔,舂者不相。”蹇叔 之亡不见于书,必百里奚之误也。后魏穆子容《大公吕望碑》文:“大魏东苞褐 石,西跨流沙,南极班超之柱,北穷窦宪之志。”班超未尝南征,必马援之误也。

后周瘐信《拟咏怀诗》:“鳞穷季氏,虎振周王圈。”季氏未尝获麟,必叔孙 之误也。 《晋书•夏统传》:“子路见夏南,愤慧而忄亢忾。”子路未尝见夏南,盖 卫南子之误。 ○传记不考世代 张衡言:《春秋元命包》有公输班与墨翟事,见战国,非春秋时。又言别有 益州,益州之置在于汉世,以证图谶为后人伪作。今按传记之文若此者甚多。 《管子》称三晋之君,其时未有三晋。《轻重篇》称鲁、梁、秦、赵,其时未有 梁、赵。称代王,其时未有代王。《国语》:“句践之伯,陈、蔡之君,皆人朝”, 其时有蔡无陈。《说苑》:“句践聘魏”,其时未有魏。又言仲尼见梁君,孟简 于相梁,其时未有梁,鲁亦无孟简子。又言韩武子出田,栾怀子止之,韩氏无武 子。又言楚庄王以椒举为上客,椒举事灵王,非庄王。《吕氏春秋》:“晋文公 师咎犯、随会。”随会不与文公、咎犯同时。“赵襄子攻翟,一朝而两城下,有 忧色,孔子贤之。”赵襄子为晋卿,时孔子已卒。“颜阖见鲁庄公”,颜阎,穆 公时人,去庄公十一世。《史记•孔子世家》:“使从者为宁武子臣于卫”,孔 子时宁氏己灭。《扁鹊传》:“虢君出见扁鹊于中阙”,其时虢亡已久。《龟 传》:“宋元王”,未有元公,无元王。《庄子》:“见鲁哀公”,而其书有魏 惠王、赵文王,鲁哀公去赵文王一百七十岁。《韩非子》:“扁鹊见蔡桓侯”, 桓侯与鲁桓公同时,相去几二百岁。《越绝书》:“晋郑王”,晋、郑未尝称王。

又言“孔子奉雅琴见越王”,越灭吴,孔子已卒。《列子》:“晏平仲问养生于 管夷吾”,《盐铁论》“季桓子听政,柳下惠忽然不见”;又言“臧文仲治鲁, 胜其盗而自矜,子贡非之”,平仲去管子、季桓子去柳下惠、子贡去臧文仲各百 余岁。《韩诗外传》:“孟尝君请学于闵子”,闵子、孟尝君相去几二百岁,冉 有对鲁哀公言:“姚贾,监门子。”姚贾,秦始皇时人,相去二百余岁。 ●卷二十六 ○史记通鉴兵事 秦楚之际,兵所出入之途,曲折变化,唯太史公序之如指掌。以山川郡国不 易明,故曰东曰西日南日北,一言之下,而形势了然。以关塞江河为一方界限, 故于项羽,则曰“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曰“羽乃悉引兵渡河”,曰“羽将 诸侯兵三十余万,行略地至河南”,曰“羽渡淮”,日“羽遂引东欲渡乌江”;

于高帝则曰:“出成皋玉门北渡河”,曰“引兵渡河,复取成皋”。盖自古史书 兵事地形之详,未有过此者。太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势,非后代书生之所能几 也。

司马温公《通鉴》承左氏而作,其中所载兵法甚详,凡亡国之臣、盗贼之佐, 苟有一策亦具录之。朱子《纲目》大半削去,似未达温公之意。 ○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 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平准 书》未载卜式语,《王翦传》未载客语,《荆轲传》未载鲁句践语,《晁错传》 未载邓公与景帝语,《武安侯田传》未载武帝语,皆史家于序事中寓论断法也, 后人知此法者鲜矣,惟班孟坚间一有之,如《霍光传》载任宣与霍禹语,见光多 作威福;《黄霸传》载张敞奏见祥瑞,多不以实,通传皆褒,独此寓贬,可谓得 太史公之法者矣。 ○史记 《史记•秦始皇本纪》末云:“宣公初志润月。”然则宣公以前皆无润,每 三十年多一年,与诸国之史皆不合矣,则秦之所用者何正邪?

子长作《史记》,在武帝太初中。《高祖功臣年表》平阳侯下云:“元鼎三 年,今侯宗元年。”今侯者,作《史记》时见为侯也。下又云:“征和二年,侯 宗坐太子死,国除。”则后人所续也。卷中书征和者二,后元者一。《惠景问候 者年表》书征和者一,后元者三。《建元以来侯者年表》书征和者二。《汉兴将 相年表》有天汉、太始、征和、后元以至昭、宣、元、成诸号,历书亦同。《楚 元王世家》书地节二年;《齐悼惠王世家》书建始三年者二;《曹相国世家》书 征和二年;《贾谊传》贾嘉至孝昭时列为九卿;《田叔传》、《匈奴传》、《卫 将军传》未有戾太子及巫蛊事;《司马相如传》赞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而 讽一,皆后人所续也。 《河渠书》东海引钜定,《汉书•沟恤志》因之,“东海”疑是“北海”之 误,按《地理志》齐郡县十二,其五曰矩定,下云:“马车读水首受钜定,东北 至琅槐入海。”又千乘郡博昌下云:“博水东北至矩定人马车渎。”而《孝武纪》 曰:“征和四年春正月,行幸东菜,临大海。三月,上耕于钜定,还幸泰山,修 封。”计其道里亦当在齐,去东海远矣。

凡世家多本之《左氏传》,其与传不同者,皆当以左氏为正。《齐世家》: “吾大公望子久矣。”此是妄为之说,周之大王,齐之大公,吴之太伯,有国之 始祖谓之太祖。其义一也。 《赵世家》:“赵简子除三年之丧,期而已。”此因《左传》:“降于丧食” 之文而误为之解,本无其事。

敬侯十一年,魏、韩、赵共灭晋,分其地,成侯十六年,与韩、魏分晋,封 晋君以端氏。此文重出。 《田敬仲完世家》:“敬仲之如齐,以陈氏为田氏,”此亦太史公之误。 《奋秋传》未有称田者,至战国时始为田耳。《仲尼弟子传》:“公孙龙,字子 石,少孔子五十三岁。”按《汉朽》注:“公孙龙,赵人,为坚白异同之说者, 与平原君同时,去夫子近二百年。”殆非也。且云少孔子五十三岁,则当田常伐 鲁之年仅十三四岁尔,而曰“子张、子石请行”,岂甘罗、外黄舍人儿之比乎? 《商君传》:“以较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此必安邑字误,其 下文曰:“魏惠王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 乃是自安邑徙都之事耳,安邑,魏都,其王在焉,岂得围而便降?《秦本纪》: “昭王二十一年,魏献安邑。”若已降于五十年之前,何烦再献乎?《虞卿传》 楼昌、楼缓恐是一人,虞卿进说亦是一事。记者或以为赵王不听,或以为听之。

太史公两收之,而不觉其重尔。

燕王遗约间书,恐即乐毅事,而传者误以为其子。然以二事相校,在乐毅当 日,惠王信谗易将,不得不奔,其后往来复通燕,亦未失故君之礼。若乐间不过 以言之不听,而遂怼君、绝君,虽遗之书而不顾,此小丈夫之悻悻者矣。 《屈原传》:“虽放流,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卒以此见怀王 之终不悟也。”似屈原放流于怀王之时,又云:“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 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则实在顷襄之时矣。放流一节当在 此文之下,太史公信笔书之,失其次序尔。

随何说英布,当书九江王,不当书淮南王。归汉之后,始立为淮南土也。盖 采之诸书,其称未一。 《淮阴侯传》光云范阳辩士蒯通,后云齐人蒯通,一传互 韩王信说汉王语,乃淮阴侯韩信语也,以同姓名而误。 ○汉书 《孝武纪》:“天汉四年秋九月,令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太 始二年九月,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罪一等。”此一事而重见,又同是九月。 《高帝功臣表》:“十八侯”位次:一萧何,二曹参,三张敖,四周勃,五 樊哙,六郦商,七奚涓,八夏侯婴,九灌婴,十傅宽,十一靳歙,十二王陵,十 三陈武,十四王吸,十五薛欧,十六周昌,十七丁夏,十八达。当时所上者战 功,而张良、陈平皆居中计谋之臣,故平列在四十七,良列在六十二也。至十八 侯赞,则萧何第一,樊哙第二,张良第三,周勃第四,曹参第五,陈平第六,张 敖第七,郦商第八,灌婴第九,夏侯婴第十,傅宽第十一,靳歙第十二,王陵第 十三,韩信第十四,陈武第十五,达第十六,周昌第十七,王吸第十八,而无 奚涓、薛欧、丁复。此后人论定,非当日之功次矣。且韩信已诛死,安得复在功 臣之位?即此可知矣。

史家之文多据原本,或两收而不觉其异,或并存而未及归一。《汉书•王子 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一卷中再见,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一元康 元年正月癸卯封,此并存未定,当删其一,而误留之者也。《地理志》于宋地下 云:“今之沛、梁、楚、山阳、济阴、东平及东郡之须昌、寿张,皆宋分也。” 于鲁地下又云:“东平、须昌、寿张皆在济东,属鲁,非宋地也,当考。”此并 存异说以备考,当小注于下,而误连书者也。《楚元王传》刘德,昭帝时为宗正 丞,杂治刘泽诏狱,而子《向传》则云:更生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一传之中 自为乖异。又其更名向在成帝即位之后,而元帝初年即日征堪、向,欲以为谏大 夫。此两收而未对勘者也。《礼乐志》上云:“孝惠二年,使乐府夏侯宽备其萧 管。”下云:“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武五子传》止云:“长安白亭 东为戾后园。”下云:“后八岁,封戾夫人曰戾后,置园奉邑。”乐府之名蚤立 于孝惠之世,戾园之目预见于八年之前,此两收而未贯通者也。夫以二刘之精核 犹多不及举正,何怪乎后之读书者愈卤莽矣! 《天文志》:“魏地,觜、Δ、参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东,尽河东、河 内,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氵隐疆,新汲、西华、长平,颖川之舞阳、郾、许、 鄢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酸枣、卷,皆魏分也。”按《左传》子产曰: “迁实沈于大夏,主参。”故参为晋星,然其疆界亦当至河而止,若志所列陈留 已下郡县,并在河南,于春秋自属陈。郑二国,角、亢、氐之分也,不当并入。

魏本都安邑、至惠王始徙大梁,乃据后来之疆土,割以相附,岂不谬哉? 《食货志》:“单穆公谏景上铸大钱。”本之《周语》。王弗听,卒铸大钱。

此废轻作重,不利于民之事。班氏乃续之曰:“以劝农,赡不足,百姓蒙利焉。” 失其指矣。 《地理志》丹阳下云:“楚之先熊绎所封,十八世,文王徙郢。”此误。按 《史记•楚世家》:“成王封熊绎于楚,居丹阳。”徐广曰:“在南郡枝江县。” 《水经注》曰:“丹阳城据山跨阜,周八里二百八十步。东、北两面悉临绝涧, 西带亭下溪,南枕大江,险峭壁立,信天固也。楚熊绎始封丹阳之所都也。” 《地理志》以为吴于之丹阳,寻吴、楚悠隔,缆缕荆山,无容远在吴境,非也。 《枚乘传》上云:“吴王不纳,乘等去而之梁。”下云:“枚乘复说吴王。” 盖吴王举兵之时,乘已家居,而复与之书,不然无缘复说也。 《杜周传》:“周为执金吾,逐捕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按《百 官表》:“天汉三年二月,执金吾社周为御史大夫。四年卒。”而卫太子巫蛊事 乃在征和二年,周之卒已四年。又十一年,昭帝元凤元年,御史大夫桑弘羊坐燕 王旦事诛。史家之谬如此。 《上尊传》:“上行幸雍,过虢。”按今之凤翔县乃古雍城,而虢在陕,幸 雍何得过虢?当是过美阳之误。且上文固云:“自虢令转守槐里。”兼行美阳令 事矣。 《王商传》:“春申君献有身妻,而产怀王。”误,当是幽王。 《外戚传》:“徙共王母及丁姬归定陶,葬共王冢次。”按丁姬先已葬定陶, 此“及丁姬”三字衍。 ○汉书二志小字 《汉书》地理、艺文二志小字,皆孟坚本文。其“师古曰”、“应劭曰”、 “服虔曰”之类,乃颜氏注也。近本《汉书》不刻注者,误以此为颜氏注而并删 之。 《续汉•郡国志》云:“本志惟郡县名为大书,其山川地名悉为细注,今进 为大字,新注证发,臣刘昭采集。”是则前书小字为孟坚本文,犹《后汉》之细 注也;其师古等诸注,犹《后汉》之新注也。当时相传之本混作一条,未曾分别 耳。 ○汉书不如史记 班孟坚为书,束于成格,而不得变化。且如《史记•淮阴侯传》末载刺通事, 令人读之感慨有炼味。《淮南王传》中伍被与王答问语,情态横出,文亦工妙, 今悉删之,而以蒯、伍合江充、息夫躬为一传,蒯最冤,伍次之,二淮传寥落不 堪读矣。 ○苟悦汉纪 苟悦《汉纪》改纪、表、志、传为编年,其叙事处索然无复意味,间或首尾 不备,其小有不同,皆以班书为长,惟一二条可采者。杜陵陈遂,字长子。上微 时,与游戏博奕,数负遂。上即位,稍见进用,至太原太守。乃赐遂玺书曰: “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禄重,可以偿遂博负矣。”妻君宁时在旁,知状。遂乃上 书谢恩曰:“事在元平元年赦前。”其见厚如此。《汉书》以“负遂”为“负进”, 又曰:“可以偿博进矣。”进乃悼皇考之名,宣帝不应用之。《史记•吕不韦传》: “车乘进用不饶。”苟纪为长。元康三年三月诏曰:“盖闻象有罪,而舜封之有 庳,骨肉之亲,放而不诛。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汉书》作“骨肉之恩, 粲而不殊。”文义难晓,苟纪为长。后有善读者,仿裴松之《三国志》之体,取 此不同者注于班书之下,足为史家之一助。

纪王莽事,自始建国元年,以后则云其二年、其三年以至其十五年,以别于 正统,而尽没其天凤,地皇之号。 ○后汉书 《后汉书•马援传》上云:“帝尝言:伏波论兵,与我意合。”下乃云: “交女子微侧及女弟微贰反,于是玺书拜援伏波将军。”此是采辑诸书,率尔 成文,而忘其“伏波”二字之无所本也。自范氏以下,史书若此者甚多。 《桓谭传》:“当王莽居摄篡杀之际,天下之士莫不竞褒称德美,作符命以 求容媚。谭独自守,默然无言。”按《前汉书•翟义传》:“莽依《周书》作大 诰,遣大夫桓谭等班行谕告当反位孺子之意,还封谭为明告里附城。”是曾受莽 封爵,史为讳之尔。光武终不用谭,当自有说。 《杨震传》:“河间男子赵腾诣阀上书,指陈得失,帝怒,收考诏狱,震上 疏救不省,腾竟伙尸都市。”乃安帝时事。而《张皓传》以为“清河赵腾上言灾 变,讥刺朝政,收腾系考。皓上疏谏,帝悟,减腾死罪一等。”又以为顺帝事。

岂有两赵腾邪?

桥玄以太尉罢官,就医里舍,少子十岁,独游门次,卒有三人持杖劫执之, 人舍登楼,就玄索货。其家之不贫可知。乃云:“及卒,家无居业,丧无所殡。” 史传之文前后矛盾。玄以灵帝之世,三为三公,亦岂无钱者? 《刘表传》:“与同郡张俭等俱被讪议,号为‘八顾’”。而《党锢传》表、 俭二人列于“八及”。前往不同。

蒯越、韩嵩及东曹掾傅巽等说琮降操,则是表卒之后,琼已赦嵩而出之矣。

下文云:“操至州,乃释嵩之囚。”此史家欲归美于操,而不顾上下文之相戾也。 《蔡邕传》谓邕亡命江海,积十二年。中平六年,灵帝崩,董卓为司空,辟 之,称疾不就。卓切敕州郡,举邕诣府,岂不得已,到署祭酒。而《文苑传》有 议郎蔡邕,荐边让于大将军何进一书。按中平元年,黄中起,以何进为大将军, 正邕亡命之时,无缘得奏记荐人也。 《郡县志》:“睢阳本宋国,有鱼门。”引《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升 陉之战,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为证,按杜预注:“鱼门,邾城门。”非宋也。 ○三国志 《蜀志•谯周传》:建兴中,丞相亮领益州牧,命周为劝学从事。而先主未 称尊号,即有劝学从事张爽、尹默、谯周等上言,前后不同。按周卒于晋泰始六 年,年七十二。而昭烈即位之年仅二十有三,未必与劝进之列,从本传为是。

孙亮太平元年,孙杀滕胤、吕据,时为魏高贵乡公之甘露元年。《魏志》: 甘露二年,以孙壹为侍中车骑将军,假节交州牧。吴侯本传云:“壹人魏,黄初 三年死。”误也。 《陆抗传》:“拜镇军将军,都督西陵。自关羽至白帝。”于文难晓。按 《甘宁传》曰:“随鲁肃镇益阳,拒关羽。羽号有三万人,自择选锐士五千人, 投县上流十余里浅懒,云欲夜涉渡。肃以兵千人益宁,宁乃夜往,羽闻之,住不 渡,而结柴营,今遂名此处为关羽懒。”据此则当云“自益阳至白帝也。” ○作史不立表志 朱鹤龄曰:“太史公《史记》帝纪之后,即有十表、八书。表以纪治乱兴亡 之大略,书以纪制度沿革之大端。班固改书为志,而年表视《史记》加详焉。盖 表所由立,于周之谱牒,与纪传相为出入。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其功名表着 者既系之以传,此外大臣无积劳亦无显过,传之不可胜书,而姓名爵里、存没盛 衰之迹要不容以遽泯,则于表乎载之。又其功罪事实传中有未悉备者,亦于表乎 载之,年经月纬,一览了如。作史体裁莫大于是。而范书阙焉,使后之学者无以 考镜二百年用人行政之节目,良可叹也。其夫始于陈寿《三国志》,而范晔睡之, 其后作者又援范书为例,年表皆在所略。不知作史无表,则立传不得不多:传愈 多,文愈繁,而事迹或反遗漏而不举。欧阳公知之,故其撰《唐书》有宰相表, 有方镇表,有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始复班、马之旧章云。陈寿《三国志》、 习凿齿《汉晋春秋》无志,故沈约《宋书》诸志并前代所阙者补之。姚思廉《梁、 陈二书》、李百药《北齐书》、令狐德《周书》皆无志。皆唐初人,其不著志, 以别有修志之敕也,而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二、李延寿别修《五代史志》,诏 编第入《隋书》。古人绍闻述往之意,可谓宏矣。 ○史文重出 《汉书•王子侯表》:长沙顷王子高成节侯梁,一卷中两见,一始元元年六 月乙未封,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封。然则王千中多一侯矣。 《续汉•郡国志》候城改属玄菟,而辽东复出一候城。无虑改属辽东属国, 而辽东复出一无虑。必有一焉宜删者,然则天下郡国中少二城矣。 ○史文衍字 《汉书•吴王濞传》:“吴有鄣郡铜山。”误多一“豫”字。《后汉书•光 武纪》:“以前密令卓茂为太傅。”误多一“高”字。《党锢传》:“黄令毛钦 操兵到门。”误多一“外”字。 《后汉书•皇后纪》:“桓思窦皇后父讳武。”后父不当言讳,“讳”字衍。 《儒林传》:“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 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毛,《礼》大小戴,《春 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按此则十五,非十四也,盖衍一 “毛”字。其下文载建初中诏,有“《古文尚书》、《毛诗》、《梁》、《左 氏春秋》,虽不立学官”之语。又下卷云:“赵人毛苌传诗,是为《毛诗》,未 得立。”而《百官志》博士十四人,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 《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 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则此“毛”字明为衍 《灵帝纪》:“光和三年六月,诏公卿举能《尚书》、《毛诗》、左氏、 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议郎。”《尚书》上脱“古文”二 ○史家误承旧文 史书之中多有仍旧文而未及改者。《史记•燕世家》称“今王喜”。《魏书 •孝静帝纪》称太原公“今上”。《旧唐书•唐临传》“今上”字再见,《徐有 功传》、《泽王上金传》:“今上”字各一见,皆谓玄宗。《韦贯之传》:“上 即位”谓穆宗。此皆旧史之文,作书者失于改削尔。 《宋书•武帝纪》:“永初元年八月戊午,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 镇西将军。”《文帝纪》:“元嘉十三年九月癸丑,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 “二十五年八月甲子,立第十一皇子讳为淮阳王。”《顺帝纪》:“异明三年正 月丁已,以新除给事黄门侍郎萧讳为雍州刺史。三月丙午,以中军大将军讳为南 豫州刺史。”《齐公世子萧思话传》:“遣司马建威将军、南汉中太守萧讳五百 人前进。”《隋书高祖纪》:“开皇十五年七月乙丑,晋王讳献毛龟。”“十九 年二月已亥,晋王讳来朝。”《张传》:“晋王讳为扬州总管。”《王韶传》: “晋王讳班师。”《铁勒传》:“晋王讳北征。”《北史•李弼传》:“谕使持 节太尉、柱国大将军大都督、尚书左仆射、陇西行台少师、陇右郡开国公李讳。” 《旧唐书•中宗纪》:“临淄王讳举兵诛韦、武。”《睿宗纪》:“临淄王讳与 太平公主子薛崇简等。”《玄宗纪》:“诏以皇太子讳充天下兵马元帅。”《郝 处后传》:“周王讳为西朋,”并当时臣子之辞。 《三同志•魏后妃传》注:“甄后曰:‘讳等自随夫人。’”此“讳”子明 帝名,当时史家之文也。”《宋书•武帝纪》:“刘讳龙行虎步。”《后周书• 柳庆传》:“字文讳忠诚奋发。”《北史•魏彭城王勰传》:“帝谓勰曰:‘讳 是何人,而敢久违先敕。’”并合称名,史臣不敢斥之尔。然《宋纪》中亦有称 “刘裕”者,一卷之中往往杂见。 《文选》任《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表》称“臣公言”,《为萧扬州荐士表》 称“臣王言”。表辞本合称名,而改为公、王,亦其臣子之辞也。 ○晋书 《晋书•宣帝纪》,当司马懿为魏臣之时,无不称之为“帝”。至蜀将姜维 闻辛毗来,谓亮曰:“辛毗杖节而至,贼不复出矣。”所谓贼者,即懿也,当时 在蜀人自当名之为贼。史家杂采诸书,不暇详考,一篇之中“帝”、“贼”互见。 《天文志》:“虚二星,泵宰之官也。主北方邑居、庙堂、祭祀、祝祷事, 又主死丧哭泣。”按此冢宰当作“冢人”。又曰:“轸四星主冢宰辅臣也。”则 《周官》之家宰矣。 《艺术传》戴洋言:“昔吴伐关羽,天雷在前,周瑜拜贺。”按瑜卒于建安 十四年,而吕蒙之袭关羽乃在二十四年,瑜亡已十年矣。 《顾荣传》前云“友人张翰”,后又云“吴郡张翰”。《张重华传》前云 “封谢艾为福禄伯”,后又云“进封福禄县伯”。《戴若思传》:“举考廉入洛”, 《周凯传》:“若思举秀才入洛”。《南阳王模传》传》:“广平太守丁邵”, 《良吏传》:“丁绍”。《石勒载记》前作“段就六眷”,后作“段疾六眷”, 《阳裕传》又作“段眷”。《吕纂载记》前作“句摩罗耆婆”,后作“鸠摩罗什”。 《慕容熙载记》:“宏光门”;《冯跋载记》作“洪光门”,又作“洪观门”。 ○宋书 《宋书•州郡志》:“广陵太守”下云:“永初郡国又有舆、肥如、潞、真 定、新市五县。”肥如本辽西之县,其民南渡而侨立于广陵。《符瑞志》所云 “元嘉十九年九月戊申,广陵肥如石梁涧中出石钟九口”,是广陵之有肥如也。

乃“南沛太守”下复云:《起居注》:“孝武大明五年,分广陵为沛郡,治肥如 县。”时无复肥如县,当是肥如故县处也。《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无肥如 县,一卷之中自相违错。且《二汉》之肥如自在辽西,安得属之广陵,分之沛郡 乎? ○魏书 《魏书•崔浩传》:“浩既工书,人多托写《急就章》。从少至老,初不惮 劳。所书盖以百数,必称‘冯代缰’,以示不敢犯国,其谨也如此。”史于“冯 代缰”下注曰:“疑。”按《急就篇》有“冯汉缰魏起漠北”,以汉强为讳,故 改云代缰,魏初国号曰代故也。”颜师古《急就篇序》曰:“避讳改易,渐就芜 舛。”正指此。郦道元《水经注》以“广汉”并作“广魏”,即其例也。 ○梁韦 《刘孝绰传》:“众恶之必监焉,众好之必监焉。”梁宣帝讳“”,故改 之。盖襄阳以来国史之原文也,乃其论则直书“姚察”。

书中亦有避唐讳者,《顾协传》以“虎丘山”为“武丘山”,《何点传》则 为“兽丘山”。 ○后周书 《庚信传》:《哀江南赋》:“过漂渚而寄食,托芦中而渡水。”漂渚当是 “溧诸”之误。张勃《吴录》曰:“子胥乞食处在丹阳溧阳县。”《史记•范瞄 传:“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至于陵水。”索隐曰:“刘氏云:陵水即栗水也。 《吴越春秋》云:‘子晋奔吴,至傈阳,逢女子獭水之上。子晋跪而乞餐,女子 食之,既去,自投于水。后子胥欲报之,乃投白金于此水,今名其处为投金濑。’ 《金陵志》曰:‘江上有诸曰懒渚’是也。”或以二句不应皆用子胥事,不知古 人文字不拘,如下文“生世等于龙门”四句,亦是皆用司马子长事。 ○隋书 《经籍志》言:“汉哀帝时博士弟子秦景,使伊存口授浮屠经。”又云: “后汉明帝,遣郎中蔡及秦景使天竺,得佛经四十二章及释迦立像。”按自哀 帝之末至东京明帝之初,垂六十年,使秦景尚存,亦当八十余矣,不堪再使绝域 也。盖本之陶隐居《真诰》,言孝明遣使者张骞、羽林郎秦景、博士王遵等十四 人之大月氏国,写佛经四十二章,秘之兰台石室。作史者知张骞为武帝时人,姓 名久着,故删去之,独言秦景。而前后失于契勘,故或以为哀帝,或以为明帝耳。 《突厥传》上言沙钵略可汗西击阿波,破擒之。下言:“雍虞闾以隋所赐旗 鼓,西征阿波,敌人以为得隋兵所助,多来降附,遂生擒阿波。”此必一事而误 重书为二事也。 ○北史一事两见 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九月乙丑,封皇子伊为东平王;后主天统二年五月己亥, 封太上皇帝子伊为东平王。一事两书,必有一误。 《徐之才传》:“尝与朝士出游,遥望群犬竞走,诸人试今目之,之才即应 声曰:‘为是宋鹊,为是韩卢,为逐李斯东走,为负帝女南徂。’”其序传又云: “于路见狗,温子戏曰:‘为是宋鹊,为是韩卢。’神伦敦亻隽曰:‘为逐丞 相东走,为共帝女南徂。’”一事两见,且序传是延寿自述其先人,不当援他人 之事以附益也。 ○宋齐梁三书南史一事互异 《南齐书》:“李安民为吴兴太守。吴兴有项羽神护郡听事,太守不得上, 太守到郡,必须祀以轭下牛。安民奉佛法,不与神牛,着屐上听事,又于听上八 关斋。俄而牛死,葬庙侧,今呼为李公牛冢。安民卒官,世以神为崇。”按《宋 书•孔季恭传》:“为吴兴太守。先是,吴兴频丧太守,云项羽神为卞山王,居 郡听事,二千石至,常避之。季恭居听事,竟无害也。”《梁书•萧深传》: “迁吴兴太守。郡有项羽庙,土民名为愤王,甚有灵验,遂于郡听事安施床幕为 神座,公私请祷,前后二千石皆于厅拜词而避居他室。琛至,徙神还庙,处之不 疑。”又禁杀牛解祀,以脯代肉。此似一事,而作史者一以为遭祟,一以为厌邪, 立论不同如此。又《南齐书•萧惠基传》:“惠基弟惠休,自吴兴太守征为右什 射。吴兴郡项羽神,旧酷烈。世人云:惠休事神谨,故得美迁。”《南史•萧猷 传》:“为吴兴郡守,与楚王庙神交饮至一斛,每酹祀,尽欢极醉,神影亦有酒 色,所祷必从。后为益州刺史,值齐苟儿反,攻城,兵粮俱尽,乃遥祷请救。有 田老逢数百骑如风,言吴兴楚王来救临汝侯。是日猷大破苟儿。”则又以为获佑, 益不可信矣。又《南史•萧惠明传》:“泰始初,为吴兴太守。郡界有卞山,下 有项羽庙,相承云羽多居郡听事,前往太守不敢上。惠明谓纲纪曰:‘孔季恭尝 为此郡,未闻有灾。’遂盛设筵榻接宾。数日,见一人长丈余,张弓挟矢向惠明, 既而不见,因发背,旬日而卒。”此又与李安民相类,而小变其说。 ○旧唐书 《旧唐书》虽颇涉繁芜,然事迹明白,首尾该赡,亦自可观。其中《唐临传》: “今上字”再见,《徐有功、泽王上金传》:“今上”字各一见,皆谓玄宗,盖 沿故帙而未正者也。《懿宗纪》:“咸通十三年十二月,李国昌小男克用杀云中 防御使段文楚,据云州,自称防御留后”,则既直书其叛乱之罪;而《哀帝纪》 末云“中兴之初”,《王处直传》称“庄宗”,《王、郑从谠,刘邺、张睿传》 各有“中兴”之语,自相矛盾。按此书纂于刘煦,后唐末帝清泰中为丞相,监修 国史,至晋少帝开运二年,其书始成。朝代迁流,简牍浩富,不暇遍详而并存之, 后之读者可以观世变矣。

杨朝晟一人作两传,一见七十二卷,一见九十四卷。 ○新唐书 《旧唐书•高宗纪》:“干封元年春正月戊辰朔,上祀昊天上帝于泰山,以 高祖、大宗配飨。己巳,升山行封禅之礼。庚午,禅于社首。”是以朔日祭天于 山下,明日登封,又明日禅社首,次序甚明。《新书》改云:“正月戊辰封于泰 山,庚午禅于社首。”是以祭天、封山二事并为一事,而系于戊辰之日,文虽简 而事不核矣。 《天后纪》:光宅元年四月癸酉,迁庐陵王于房州。丁丑,又迁于均州,垂 拱元年三月丙辰,迁庐陵王于房州。《中宗纪》:嗣圣元年正月,废居于均州, 又迁于房州。按《旧书》:嗣圣元年二月戊午,废皇帝为庐陵王,幽于别所。四 月丁丑,迁庐陵王于均州。垂拱元年三月,迁庐陵王于房州,《中宗纪》亦同, 而以四月为五月,然无先迁房州一节。疑《旧史》得之欧公,盖博采而误。 《代宗纪》上书“四月丁卯,幽皇后于别殿”;下书“六月辛亥,追废皇后 张氏”。曰“追废”,则张后之见杀明矣。而不书其死,亦为漏略。 《文宗纪》:“太和九年十一月任戌,李训及河东节度使王、宁节度使 郭行余、御史中丞李孝本、京兆少尹罗立言,谋诛中官,不克,训奔于凤翔。” 下云:“左神策军中尉仇士良杀王涯、贾饣束、舒元舆、李孝本、罗立言、王、 郭行余。”而独于李训不言其死,况训乃走人终南山,未至凤翔,亦为未当。 《艺文志》:“萧方《三十国春秋》三十卷。”当作“萧方等”,乃梁元帝 世子,名方等。 《新唐书》志,欧阳永叔所作,颇有裁断,文亦明达。而列传出宋子京之手, 则简而不明。二手高下,迥为不侔矣。如《太宗长孙后传》:“安业之罪,万死 无赦,然不慈于妾,天下知之。”改曰:“安业罪死无赦,然向遇妾不以慈,户 知之。”意虽不异,而“户知之”三字殊不成文。又如《德宗王后传》:诏曰: “祭筵不可用假花果,欲祭者从之。”改曰:“有诏祭物无用寓,欲祭听之。” 不过省《旧书》四字,然非注不可解也。

史家之文,例无重出。若不得已而重出,则当斟酌彼此,有详有略,斯谓之 简。如崔沔驳太常议加宗庙笾豆,其文两载于本传及《韦稻传》,多至二三百言。

又如来济与高智周、郝处俊、孙处约四人言志,及济领吏部,遂以处约为通事舍 人,两见于本传及《高智周传》;而石仲览一人,一以为宣城,一以为江都。此 而忽之,则亦不得谓之能简矣。 《杨场传》言:“有司帖试明经,不质大义,乃取年头月日、孤经绝句。” 帖试之法,用纸贴其上下文,止留中间一二句,困人以难记。年头如元年、二年 之类,月日如十有二月乙卯之类。如此则习《春秋》者益少矣,故请帖平文。今 改曰“年头日尾”,属对虽工,而义不通矣。 《严武传》:“为成都尹、剑南节度使。房琅以故宰相为巡内刺史,武慢倨 不为礼,最厚杜甫,然欲杀甫数矣。李白作《蜀道难》者,乃为房与杜危之也。” 此宋人穿凿之论。李白《蜀道难》之作,当在开元、天宝间。时人共言锦城之乐, 而不知畏途之险、异地之虞,即事成篇,别无寓意。及玄宗西幸,升为南京,则 又为诗曰:“谁道君王行路难,六龙西幸万人欢。地转锦江成渭水,天回玉垒作 长安。”一人之作前往不同如此,亦时为之矣。 《张孝忠传》:“孝忠魁伟,长六尺。”《李晨传》:“长六尺。”古人以 六尺为短,今以六尺为长,于他书未见。 《旧书•段秀实传》:“阴说大将刘海宾,何明礼、姚令言判官歧灵岳,同 谋杀Г,以兵迎乘舆。三人者,皆秀实夙所奖遇。”此渭姚令言之判官歧灵岳, 与海宾、明礼为三人耳。按文,“姚令言”上当少一“及”字。《新书》遂谓: “结刘海宾、姚令言、都虞候何明礼,欲图Г。此三人者,皆秀实素所厚。”而 下文方云大吏岐灵岳。令言,贼也,安有肯同秀实之谋者哉? 《旧唐书》高仙芝、封常清二传,并云四镇节度使“夫蒙灵”,而李嗣业、 段秀实二传则云:安西节度使“马灵”,《刘全谅传》则云安东副都护、保定 军使“马灵”。按《王维集》有《送不蒙都护诗》,注:“不蒙,着官姓也。” 古“不”字有“夫”音,“不蒙”当即“夫蒙”,然未知其何以又为“马”也。 《新书》因之,两姓并见。而《突厥传》则云安西节度使“夫蒙灵”。《马总 传》:李师道平,析郓、曹、濮等为一道,除总节度,赐号天平军。长庆初,刘 总上幽镇地,诏总徙天平。而召总还,将大用之。会总卒,穆宗以郓人附赖总, 复诏还镇。上云诏“总徙天平”,刘总也。下云“召总还”,马总也。又云“会 总卒”,刘总也。又云“郓人附赖总”,马总也。此于人之主宾、字之繁省皆有 所不当。当云“诏徙天平”,而去“总”字;其下则云“会刘总卒”,于文无加, 而义明矣。 《旧唐书•皇甫传》附柳泌事云:“泌系京兆府狱,吏叱之曰:‘何苦作 此虚矫?’泌曰:‘吾本无心,是李道古教我,且云寿四百岁。’府吏防虞周密, 恐其隐化。及解衣就诛,一无变异。”语虽烦而叙事则明。《新书》但云:“皆 道古教我。解衣即刑,卒无它异。”去其中间语,则“它异”二字何所本邪? 《曹确传》:“大宗着令,文武官六百四十三。”按《百官志》“太宗省内 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旧唐书•郑启传》:“昭宗谓有蕴蓄,就常奏班 簿侧注云:‘郑启可礼部侍郎、平章事。”中书胥吏诣其家参谒,启笑曰:‘诸 君大误,使天下人皆不识字,宰相不及郑五也。’晋吏曰:‘出自圣旨特恩,来 日制下。’启抗其手曰:‘万一如此,笑杀他人。’明日果制下。”《新书》改 曰:“俄闻制诏下,叹曰:‘万一,然笑杀天下人。’”制已下矣,何万一之有? 《礼乐志》:“贞观二十一年,诏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 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贾逵、杜子春、马融、卢植、郑康 成、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预、范宁二十二人配享。”《儒学传》复出此 文,而缺贾逵,作二十一人。 《林蕴传》:“泉州莆田人。父披,以临汀多山鬼淫祠,民厌苦之,撰《无 鬼论》刺史樊晃奏署临汀令。”此当是署令在前,作论在后,而倒其文。

凡吴氏《纠谬》所已及者不更论。

昔人谓宋子京不喜对偶之文,其作史,有唐一代遂无一篇诏令。如德宗兴元 之诏,不录于书。徐贤妃《谏大宗疏》,狄仁杰《谏武后营大像疏》。仅寥寥数 言。而韩愈《平淮西碑》则全载之。夫史以记事,诏疏俱国事之大,反不如碑颂 乎?柳宗元《贞符》,乃希恩饰罪之文,与相如之《封禅颂》异矣,载之尤为无 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