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9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齐、楚地大雪,深五尺。是岁,魏郡太守京房为石显所告, 坐与妻父淮阳王舅张博、博弟光劝视淮阳王以不义。博要斩,光、房弃市,御史大夫郑 弘坐免为庶人。成帝即位,显伏辜,淮阳王上书冤博,辞语增加,家属徙者复得还。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对曰:「皇后桑蚕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庙, 正以是日疾风自西北,大寒雨雪,坏败其功,以章不乡。宜斋戒辟寝,以深自责,请皇 后就宫,鬲闭门户,毋得擅上。且令众妾人人更进,以时博施。皇天说喜,庶几可以得 贤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灾异俞甚,天变成形,臣民欲复捐身关策,不及事已。」其后 许后坐祝诅废。
阳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后十二年,许皇后自杀。
定西元年「十月,陨霜杀菽」。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为「观」,阴 气未至君位而杀,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时,季氏逐昭公,公死于外,定公 得立,故天见灾以视公也。厘公二年「十月,陨霜不杀草」,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其后卒在臣下,则灾为之生矣。异故言草,灾故言菽,重杀谷。一曰菽,草之难杀者 也,言杀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杀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舒以为,菽,草之强者,天 戒若曰,加诛于强臣。言菽,以微见季氏之罚也。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陨霜杀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将军三十万众伏马邑下,欲袭单 于,单于觉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京房《易传》曰 :「兴兵妄诛,兹谓亡法,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其霜, 夏先大雷风,冬先雨,乃陨霜,有芒角。贤圣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兹谓 私贼,其霜在草根土隙间。不教而诛兹谓虐,其霜反在草下。」
元帝永兴元年三月,陨霜杀桑;九月二日,陨霜杀稼,天下大饥。是时,中书令石 显用事专权,与《春秋》定公时陨霜同应。成帝即位,显坐作威福诛。
厘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盛阳雨水,温暖而汤热,阴气胁之不相 入,则转而为雹;盛阴雨雪,凝滞而冰寒,阳气薄之不相入,则散而为霰。故沸汤之在 闭器,而湛于寒泉,则为冰,及雪之销,亦冰解而散,此其验也。故雹者阴胁阳也,霰 者阳胁阴也,《春秋》不书霰者,犹月食也。厘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专权自恣,将至 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厘公不寤,遂终专权,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左氏传》 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说曰:「凡物不为灾不书,书大,言为灾也。凡 雹,皆冬之愆阳,夏之伏阴也。」
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时季氏专权,胁君之象见。昭公不寤,后季氏卒逐昭公 。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马头。宣帝地节四年五月,山阳济阴雨雹如鸡子, 深二尺五寸,杀二十人,蜚鸟皆死。其十月,大司马霍禹宗族谋反,诛,霍皇后废。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国雨雹,大如斧,蜚鸟死。
《左传》曰厘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 有声如牛」。刘向以为近鼓妖也。丧,凶事;声如牛,怒象也。将有急怒之谋,以生兵 革之祸。是时,秦穆公遣兵袭郑而不假道,还,晋大夫先轸谓襄公曰,秦师过不假涂, 请击之。遂要崤厄,以败秦师,匹马觭轮无反者,操之急矣。晋不惟旧,而听虐谋,结 怨强国,四被秦寇,祸流数世,凶恶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朱博为丞相,少府赵玄为御史大夫,临延登受 策,有大声如钟鸣,殿中郎吏陛者皆闻焉。上以问黄门侍郎杨雄、李灵,寻对曰:「《 洪范》所谓鼓妖者也。师法以为人君不聪,为众所惑,空名得进,则有声无形,不知所 从生。其传曰岁月日之中,则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异,是为中焉。正卿谓执 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应天变。然虽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杨雄 亦以为鼓妖,听失之象也。失博为人强毅多权谋,宜将不宜相,恐有凶恶亟疾之怒。八 月,博、玄坐为奸谋,博自杀,玄减死论。京房《易传》曰:「今不修本,下不安,金 毋故自动,若有音。」
史记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刘向以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阴阳之合也 。二世不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是岁,陈胜起,天下畔,赵高作乱,秦遂以亡。一 曰,《易》,「震」为雷,为貌不恭也。
史记秦始皇八年,河鱼大上。刘向以为近鱼孽也。是岁,始皇弟长安君将兵击赵, 反、死屯留,军吏皆斩,迁其民于临□。明年,有□毒之诛。鱼阴类,民之象,逆流而上 者,民将不从君令为逆行也。其在天文,鱼星中河而处,车骑满野。至于二世,暴虐愈 甚,终用急亡。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厥妖河鱼逆流上。」
武帝元鼎五年秋,蛙与虾蟆群斗。是岁,四将军众十万征南越,开九郡。
成帝鸿嘉四年秋,雨鱼于信都,长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 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 。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桓公五年「秋,螽」。刘歆以为贪虐取民则螽,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刘向以为 介虫之孽属言不从。是岁,公获二国之聘,取鼎易邑,兴役起城。诸螽略皆从董仲舒说 云。
严公二十九年「有蜚」。刘歆以为负□也,性不食谷,食谷为灾,介虫之孽。刘向 以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泽,淫风所生,为虫臭恶。
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诛绝之尚及,不 将生臭恶,闻于四方。严不寤,其后夫人与两叔作乱,一嗣以杀,卒皆被辜。董仲舒指 略同。
厘公十五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厘有咸之会,后城缘陵,是岁,复以兵 车为牡丘会,使公孙敖帅师,及诸侯大夫救徐,丘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刘向以为,先是宋杀大夫而无罪。有暴虐赋敛之应。 《谷梁传》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为宋三世内取,大夫专恣,杀生不中,故螽先 死而至。刘歆以为,螽为谷灾,卒遇贼阴,坠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时公伐邾取须朐,城□。
宣公六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时宣伐莒向,后比再如齐,谋伐莱。
十三年「秋,螽」。公孙归父会齐伐莒。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岁,数有军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襄兴师救陈,滕子、郯子、小邾子皆来朝 。夏,城费。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时,哀用田赋。刘向以为春用田赋,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于民之效也。刘歆以为,周十二 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蛰虫皆毕,天之见变,因物类之宜,不得以螽,是岁,再失 闰矣。周九月,夏七月,故传曰:「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刘歆以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谷为灾,黑眚也。董 仲舒、刘向以为,蝝,螟始生也,一曰蝗始生。是时,民患上力役,解于公田。宣是时 初税亩。税亩,就民田亩择美者税者什一,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蝝生,属蠃虫 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边,中尉不害将车骑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五将军众三十万伏马邑,欲袭单于也。
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岁,四将军征南越及西南夷,开十余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两将军征朝鲜,开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从东方蜚至敦煌;三年秋,复蝗。元年,贰师将军征大宛,天下奉 其役连年。
征和三年秋,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将军众十余万征匈奴。征和三年,贰 师七万人没不还。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时,王莽秉政。
《左氏传》曰严公八年齐襄公田于贝丘,见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 :「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车,伤足丧屦。刘向以为近豕祸也。先是,齐襄淫 于妹鲁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杀桓公,又杀彭生以谢鲁。公孙无知有宠于先君,襄公绌 之,无知帅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户间,足见于户下,遂杀之。伤足丧屦,卒死 于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凤元年,燕王宫永巷中豕出□,坏都灶,衔其鬴六、七枚置殿前。刘向以为 近豕祸也。是时,燕王旦与长公主、左将军谋为大逆,诛杀谏者,暴急无道。灶者,生 养之本,豕而败灶,陈鬴于庭,鬴灶将不用,宫室将废辱也。燕王不改,卒伏其辜。京 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君政,厥妖豕人居室。」
史记鲁襄公二十三年,谷、洛水斗,将毁王宫。刘向以为近火沴水也。周灵王将拥 之,有司谏曰:「不可。长民者不崇薮,不堕山,不防川,不窦泽。今吾执政毋乃有所 辞,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防王宫室,王而饰之,毋乃不可乎!惧及子孙, 王室愈卑。」王卒拥之。以传推之,以四渎比诸侯,谷、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为卿 大夫将分争以危乱王室也。是时,世卿专权,儋括将有篡杀之谋,如灵王觉寤,匡其失 政,惧以承戒,则灾祸除矣。不听谏谋,简慢大异,任其私心,塞埤拥下,以逆水势而 害鬼神。后数年有黑如日者五。是岁蚤霜,灵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杀王,而立王 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并诛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争权,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 室大乱。京房《易传》曰:「天子弱,诸侯力政,厥异水斗。」
史记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刘向以为近火沴 水也。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横出,残贼邻国。至于变 乱五行,气色谬乱。天戒若曰,勿为刻急,将致败亡。秦遂不改,至始皇灭六国,二世 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图书,秦居渭阳,而渭水数赤,瑞异应德之效也。京房《 易传》曰:「君湎于酒,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流水赤也」。
传曰:「思心之不□,是谓不圣,厥咎□,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 ,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屙,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 。」「思心之不□,是谓不圣。」思心者,心思虑也;□,宽也。孔子曰:「居上不宽, 吾何以观之哉!」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 失,则区□无识,故其咎□也。雨旱寒奥,亦以风为本,四气皆乱,故其罚常风也。常风 伤物,故其极凶短折也。伤人曰凶,禽兽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丧弟曰 短,父丧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区□则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 ,有脂物而夜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 与常风同象也。温而风则生螟□,有裸虫之孽。刘向以为于《易》,「巽」为风为木, 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有华孽。一曰, 地气盛则秋冬复华。一曰,华者色也,土为内事,为女孽也。于《易》,「坤」为土为 牛,牛大而心不能思虑,思心气毁,故有牛祸。一曰,牛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 则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屙。土色黄,故有黄眚黄祥。凡思心伤者病土气,土气病则 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 非一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其极曰凶短折,顺之,其福曰考终命。刘歆思心传曰时则 有裸虫之孽,谓螟□之属也。庶征之常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
厘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过宋都」。《左氏传》曰:「风也」。刘歆以为风 发于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则退。经以见者为文,故记退蜚;传以实应着, 言风,常风之罚也。象宋襄公区□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马子鱼之谏,而与强楚争盟, 后六年为楚所执,应六鶂之数云。京房《易传》曰:「潜龙勿用,众逆同志,至德乃潜 ,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厥风先风不雨。大 风暴起,发屋折木,守义不进兹谓耄,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臣易上政,兹谓不顺 ,厥风大□发屋。赋敛不理兹谓祸,厥风绝经纬,止即温,温即虫。侯专封兹谓不统, 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公 常于里兹谓乱,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弃正作淫兹谓惑,厥风温,螟虫起,害 有益人之物。侯不朝兹谓叛,厥风无恒。地变赤而杀人。」
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寿春大风毁民室,杀人。刘向以为,是岁南越反,攻淮南 边,淮南王长破之,后年入朝,杀汉故丞相壁阳侯,上赦之,归聚奸人谋逆乱,自称东 帝,见异不寤,后迁于蜀,道死□。
文帝五年,吴暴风雨,坏城官府民室。时吴王濞谋为逆乱,天戒数见,终不改寤, 后卒诛灭。
五年十月,楚王都彭城大风从东南来,毁市门,杀人。是月王戊初嗣立,后坐淫削 国,与吴王谋反,刑□谏者。吴在楚东南,天戒若曰,勿与吴为恶,将败市朝。王戊不 寤,卒随吴亡。
昭帝元凤元年,燕王都蓟大风雨,拔宫中树七围以上十六枚,坏城楼。燕王旦不寤 ,谋反发觉,卒伏其辜。
厘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刘向以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 ,世大夫,正昼雷,其庙独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专事暝晦。明年,公子季 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至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正昼皆暝,阴为阳,臣制君 也。成公不寤,其冬季氏杀公子偃。季氏萌于厘公,大于成公,此其应也。董仲舒以为 ,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当有庙。震者,雷也,晦暝,雷击其庙,明当绝去僭差之 类也。向又以为此皆所谓夜妖者也。刘歆以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 及,则天震之。展氏有隐慝,故天加诛于其祖夷伯之庙以谴告之也。
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皆月晦云。
隐公五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时公观渔于棠,贪利之应也。刘歆以为又 逆臧厘伯之谏,贪利区□,以生裸虫之孽也。
八年「九月,螟」。时郑伯以邴将易许田,有贪利心。京房《易传》曰:「臣安禄 兹谓贪,厥灾虫,虫食根。德无常兹谓烦,虫食叶。不绌无德,虫食本。与东作争,兹 谓不时,虫食节。蔽恶生孽,虫食心。」
严公六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卫侯朔出奔齐,齐侯会诸侯纳朔 ,许诸侯赂。齐人归卫宝,鲁受之,贪利应也。
文帝后六年秋,螟。是岁,匈奴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长安,遣三将军屯边,三 将军屯京师。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刘向以为近牛祸也。是时,宣公与公 子遂谋共杀子赤而立,又以丧娶,区□昏乱。乱成于口,幸有季文子得免于祸,天犹恶 之,生则不飨其祀,死则灾燔其庙。董仲舒指略同。
秦孝文王五年,斿朐衍,有献五足牛者。刘向以为近牛祸也。先是,文惠王初都咸 阳,广大宫室,南临渭,北临泾,思心失,逆土气。足者,止也,戒秦建止着泰,将致 危亡。秦遂不改,至于离官三百,复起阿房,未成而亡。一日,牛以力为人用,足所以 行也。其后秦大用民力转输,起负海至北边,天下叛之。京房《易传》曰:「兴繇役, 夺民时,厥妖牛生五足」。
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献牛,足上出背上。刘向以为近牛祸。先是,孝王 骄奢,起苑方三百里,宫馆阁道相连三十余里。纳于邪臣羊胜之计,欲求为汉嗣,刺杀 议臣爰盎,事发,负斧归死。既退归国,犹有恨心,内则思虑□乱,外则土功过制,故 牛祸作。足而出于背,下奸上之象也。犹不能自解,发疾暴死,又凶短之极也。
《左氏传》昭公二十一年春,周景王将铸无射钟,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
夫天子省风以作乐,小者不窕,大者不□。□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矣, 王心弗□,其能久乎?」刘向以为,是时景王好听淫声,适庶不明,思心□乱,明年以心 疾崩,近心腹之屙,凶短之极者也。
昭二十年春,鲁叔孙昭子聘于宋,元公与燕,饮酒乐,语相泣也。乐祁佐,告人曰 :「今兹君与叔孙其皆死乎!五闻之,哀乐而乐哀,皆丧心也。心之精爽,是谓魂魄, 魂魄去之,何以能久?」冬十月,叔孙昭子死;十一月,宋元公卒。
昭帝元凤元年九月,燕有黄鼠衔其尾舞王宫端门中,往视之,鼠舞如故。王使夫人 以酒脯祠,鼠舞不休,夜死。黄祥也。时,燕刺王旦谋反将败,死亡象也。其月,发觉 伏辜。京房《易传》曰:「诛不原情,厥妖鼠舞门。」
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 塞天下,终日夜下着地者黄土尘也。是岁,帝元舅大司马大将军王凤始用事;又封凤母 弟崇为安成侯,食邑万户;庶弟谭等五人赐爵关内侯,食邑三千户。复益封凤五千户, 悉封谭等为列侯,是为五侯。哀帝即位,封外属丁氏、傅氏、周氏、郑氏凡六人为列侯 。杨宣对曰:「五侯封日,天气赤黄,丁、傅复然。此殆爵土过制,伤乱土气之祥也。 」京房《易传》曰:「经称『观其生』,言大臣之义,当观贤人,知其性行,推而贡之 ,否则为闻善不与,兹谓不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黄者,日上黄光不散如火 然,有黄浊气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异至绝世也。经曰『良马逐』。逐,进也,言 大臣得贤者谋,当显进其人,否则为下相攘善,兹谓盗明,厥咎亦不嗣,至于身□家绝 。」
史记周幽王二年,周三川皆震。刘向以为金木水火沴土者也。伯阳甫曰:「周将亡 矣!天地之气不过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 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填阴也。阳失而在阴,原必塞;原塞,国必亡。夫水 ,土演而民用也;土无所演,而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 ,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 亡之征也。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
是岁,三川竭,岐山崩。刘向以为,阳失在阴者,谓火气来煎枯水,故川竭也。山 川连体,下竭上崩,事势然也。时,幽王暴虐,妄诛伐,不听谏,迷于褒姒,废其正后 ,废后之父申侯与犬戎共攻杀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为辰星,辰星为蛮夷。月食辰 星,国以女亡。幽王之败,女乱其内,夷攻其外。京房《易传》曰:「君臣相背,厥异 名水绝。」
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刘向以为,先是时,齐桓、晋文、鲁厘二伯贤君新 没,周襄王失道,楚穆王杀父,诸侯皆不肖,权倾天下,天戒若曰,臣下强盛者将动为 害。后宋、鲁、晋、莒、郑、陈、齐皆杀君。诸震,略皆从董仲舒说也。京房《易传》 曰:「臣事虽正,专必震,其震,于水则波,于木则摇,于屋则瓦落。大经在辟而易臣 ,兹谓阴动,厥震摇政宫。大经摇政,兹谓不阴,厥震摇山,山出涌水。嗣子无德专禄 ,兹谓不顺,厥震动兵陵,涌水出。」
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刘向以为,先是鸡泽之会,诸侯盟,大夫又盟。
是岁三月,诸侯为溴梁之会,而大夫独相与盟。五月,地震矣。其后,崔氏专齐,栾盈 乱晋,良霄倾郑,阍杀吴子,燕逐其君,楚灭陈、蔡。
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季氏将有逐君之变。其后,宋三 臣、曹会皆以地叛,蔡、莒逐其君,吴败中国杀二君。
二十三年「八月乙末,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周景王崩,刘、单立王子猛,尹氏 立子朝。其后,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吴杀其君僚,宋五大夫、晋二大夫皆以地叛。
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刘向以为,是时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盗杀 蔡侯、齐陈乞弑君。
惠帝二年正月,地震陇西,厌四百余家。武帝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厌杀人。
宣帝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东四十九郡,北海琅邪坏祖宗庙城郭,杀六千余人 。元帝永兴三年冬,地震。绥和二年九月丙辰,地震,自京师至北边郡国三十余坏城郭 ,凡杀四百一十五人。
厘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麓崩」。《谷梁传》曰:「林属于山曰麓,沙其名也 」。刘向以为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齐桓行伯道,会诸侯,事周室。管 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若曰,伯道将废,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执命,臣下不事 上矣。桓公不寤,天子蔽晦。及齐桓死,天下散而从楚。王劄子杀二大夫,晋败天子之 师,莫能征讨,从是陵迟。《公羊》以为,沙麓,河上邑也。董仲舒说略同。一曰,河 ,大川象;齐,大国;桓德衰,伯道将移于晋文,故河为徙也。《左氏》以为,沙麓, 晋地;沙,山名也;地震而麓崩,不书震,举重者也。伯阳甫所谓「国必依山川,山崩 川竭,亡之征也;不过十年,数之纪也。」至二十四年,晋怀公杀于高梁。京房《易传 》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强。」
成公五年「夏,梁山崩」。《谷梁传》曰□河三日不流,晋君帅群臣而哭之,乃流 。刘向以为,山,阳,君也;水,阴,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坏,下乱,百姓将失其 所矣。哭然后流,丧亡象也。梁山在晋地,自晋始而及天下也。后晋暴杀三卿,厉公以 弑。溴梁之会,天下大夫皆执国政,其后孙、宁出卫献,三家逐鲁昭,单、尹乱王室。
董仲舒说略同。刘歆以为,梁山,晋望也;崩,□崩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 凶祸福,不是过也。国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美恶周必复。是岁,岁在鹑火, 至十七年复在鹑火,栾书、中行偃杀厉公而立悼公。
高后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杀七百六十人,地震至八月乃止。文帝元年四月,齐、 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发水,溃出。刘向以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整齐、楚 之君,今失制度,将为乱。后十六年,帝庶兄齐悼惠王之孙文王则薨,无子,帝分齐地 ,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为王。贾谊、晁错谏,以为违古制,恐为乱。至景帝三年,齐、 楚七国起兵百余万,汉皆破之。春秋四国同日灾,汉七国同日众山溃,咸被其害,不畏 天威之明效也。
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江水,江水逆流坏城,杀 十三人,地震积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动。元延三年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江,江水 逆流,三日乃通。刘向以为,周时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兴也。汉 家本起于蜀、汉,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摄提、大角,从参至辰,殆必亡矣。
其后,三世之嗣,王莽篡位。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 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屙,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皇,君也。极,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 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云起于 山,而弥于天;天气乱,故其罚常阴也。一曰,上失中,则下强盛而蔽君明也。《易》 曰「亢龙有悔,贵而亡位,高而亡民,贤人在下位而亡辅」,如此,则君有南面之尊, 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极弱也。盛阳动进轻疾。礼,春而大射,以顺阳气。上微弱则下奋 动,故有射妖。《易》曰「云从龙」,又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阴气动,故有龙 蛇之孽。于《易》,「干」为君为马,马任用而强力,君气毁,故有马祸。一曰,马多 死及为怪。亦是也。君乱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篡弑之祸, 故有下人伐上之屙。凡君道伤者病天气,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者,为若下不敢沴天,犹《春秋》曰「王师败绩于贸戎」,不言败之者,以自败为文, 尊尊之意也。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屙。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 屙云。皇极之常,阴,刘向以为,《春秋》亡其应。一曰,久阴不雨是也。刘歆以为, 自属常阴。
昭帝元平元年四月崩,亡嗣,立昌邑王贺。贺即位,天阴,昼夜不见日月。贺欲出 ,光禄大夫夏侯胜当车谏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欲何之,贺怒,缚 胜以属吏,吏白大将军霍光。光时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贺。光让安世,以为泄语, 安世实不泄,召问胜。胜上《洪范五行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有下人 伐上。』不敢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光、安世读之,大惊,以此益重经术士。后数 日,卒共废贺,此常阴之明效也。京房《易传》曰:「有蜺、蒙、雾。雾,上下合也。
蒙,如尘云。蜺,日旁气也。其占曰:后妃有专,蜺再重,赤而专,至冲旱。妻不壹顺 ,黑蜺四背,又曰蜺双出日中。妻以贵高夫,兹谓擅阳,蜺四方,日光不阳,解而温。
内取兹谓禽,蜺如禽,在日旁。以尊降妃,兹谓薄嗣,蜺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见而 赤。女不变始,兹谓乘夫,蜺白在日侧,黑蜺果之,气正直。妻不顺正,兹谓擅阳,蜺 中窥贯而外专。夫妻不严兹谓媟,蜺与日会。妇人擅国兹谓顷,蜺白贯日中,赤蜺四背 。适不答兹谓不次,蜺直在左,蜺交在左。取于不专,兹谓危嗣,蜺抱日两未及。君淫 外兹谓亡,蜺气左日交于外。取不达兹谓不知,蜺白夺明而大温,温而雨。尊卑不别兹 谓媟,蜺三出三已,三辰除,除则日出且雨。臣私禄及亲,兹谓罔辟,厥异蒙,其蒙先 大温,已蒙起,日不见。行善不请于上,兹谓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辟不下谋,臣辟 异道,兹谓不见,上蒙下雾,风三变而俱解。立嗣子疑,兹谓动欲,蒙示,日不明。德 不序,兹谓不聪,蒙,日不明,温而民病。德不试,空言禄,兹谓主窳臣夭,蒙起而白 。君乐逸人,兹谓放,蒙,日青,黑云夹日,左右前后行过日。公不任职,兹谓怙禄, 蒙三日,又大风五日,蒙不解。利邪以食,兹谓闭上,蒙大起,白云如山行蔽日。公惧 不言道,兹谓闭下,蒙大起,日不见,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云蔽日。禄生于 下,兹谓诬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下相攘善,兹谓盗明,蒙黄浊。下陈功,求于 上,兹谓不知,蒙,微而赤,风鸣条,解复蒙。下专列,兹谓分威,蒙而日不得明。大 臣厌小臣,兹谓蔽,蒙微,日不明,若解不解,大风发,赤云起而蔽日。众不恶恶,兹 谓闭,蒙,尊卦用事,三日而起,日不见。漏言亡喜,兹谓下厝用,蒙微,日无光,有 雨云,雨不降。废忠惑佞,兹谓亡,蒙,天先清而暴,蒙微而日不明。有逸民,兹谓不 明,蒙浊,夺日光。公不任职,兹谓不绌,蒙白,三辰止,则日青,青而寒,寒必雨。
忠臣进善君不试,兹谓遏,蒙,先小雨,雨已蒙起,微而日不明。惑众在位,兹谓覆国 ,蒙微而日不明,一温一寒,风扬尘。知佞厚之,兹谓庳,蒙甚而温。君臣故弼,兹谓 悖,厥灾雨雾,风拔木,乱五谷,已而大雾。庶正蔽恶,兹谓生孽灾,厥异雾。」此皆 阴云之类云。
严公十八年「秋,有蜮」。刘向以为蜮生南越。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淫女为主 ,乱气所在,故圣人名之曰蜮。蜮犹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处,甚者至死。南 方谓之短弧,近射妖,死亡之象也。时严将取齐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勿取齐女 ,将生淫惑篡弑之祸。严不寤,遂取之。入后淫于二叔,二叔以死,两子见弑,夫人亦 诛。刘歆以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来也。京房《易传》曰:「忠臣进善君不试,厥 咎国生蜮。」
史记鲁哀公时,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石{奴石},长尺有咫。陈闵公使使 问仲尼,仲尼曰:「隼之来远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蛮,使各以方物来贡,肃慎贡楛 矢,石{奴石}长尺有咫。先王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毋忘服,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 故府,果得之。刘向以为,隼近黑祥,贪暴类也;矢贯之,近射妖也;死于廷,国亡表 也。象陈眊乱,不服事周,而行贪暴,将致远夷之祸,为所灭也。是时,中国齐、晋, 南夷吴、楚为强,陈交晋不亲,附楚不固,数被二国之祸。后楚有白公之乱,陈乘而侵 之,卒为楚所灭。
史记夏后氏之衰,有二龙止于夏廷,而言「余,褒之二君也」。夏帝卜杀之,去之 ,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于是布币策告之。龙亡而漦在,乃椟去之。其 后夏亡,传椟于殷、周,三代莫发,至厉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廷,不可除也。厉王 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玄鼋,入后宫。处妾遇之而孕。生子,惧而弃之。宣王立,女 童谣曰:「檿弧萁服,实亡周国。」后有夫妇鬻是器者,宣王使执而□之。既去,见处 妾所弃妖子,闻其夜号,哀而收之,遂亡奔褒。后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赎,是以褒姒, 幽王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王废申后及太子宜咎,而立褒姒、伯服代之。废后之父申侯 与缯西畎戎共攻杀幽王。《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刘向以为,夏后季世, 周之幽、厉,皆□乱逆天,故有龙鼋之怪,近龙蛇孽也。漦,血也,一曰沫也。檿弧, 桑弓也。萁服,盖以萁草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谣者,祸将生于女,国以兵寇亡也。
《左氏传》昭公十九年,龙斗于郑时门之外洧渊。刘向以为近龙孽也。郑以小国摄 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是时,子产任 政,内惠于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患,能以德消变之效也。京房《易传》曰 :「众心不安,厥妖龙斗。」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两龙见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刘向以为, 龙贵象而困于庶人井中,象诸侯将有幽执之祸。其后吕太后幽杀三赵王,诸吕亦终诛灭 。京房《易传》曰:「有德遭害,厥妖龙见井中。」又曰:「行刑暴恶,黑龙从井出。
《左氏传》鲁严公时有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刘向以为近蛇孽也。先是 ,郑厉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后厉公出奔,昭公复入。死,弟子仪代立。厉公自 外劫大夫傅瑕,使□子仪。此外蛇杀内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厉公立。严公闻之,问 申𦈡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亡□焉, 妖不自作。人弃常,故有妖。」京房《易传》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斗。」
《左氏传》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刘向以为近蛇孽 也。泉宫在囿中,公母姜氏尝居之,蛇从之出,象宫将不居也。《诗》曰:「维虺维蛇 ,女子之祥。」又蛇入国,国将有女忧也。如先君之数者,公母将薨象也。秋,公母薨 。公恶之,乃毁泉台。夫妖孽应行而自见,非见而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御厥罚, 而作非礼,以重其过。后二年薨,公子遂杀文之二子恶、视,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归 于齐。
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与邑中蛇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后二年秋 ,有卫太子事,事自赵人江充起。
《左氏传》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马驷,公嬖向魋欲之,公取而朱其尾鬣以予之 。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夺之。魋惧将走,公闭门而泣之,目尽肿。公弟辰谓地曰:「子 为君礼,不过出竟,君必止子」。地出奔陈,公弗止。辰为之请,不听。辰曰:「是我 廷吾兄也,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遂与其徒出奔陈。明年,俱入于萧以叛,大为宋 患,近马祸也。
史记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马生子而死。刘向以为皆马祸也。孝 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东侵诸侯,至于昭王,用兵弥烈。其象将以兵革抗极成功,而还 自害也。牡马非生类,妄生而死,犹秦恃力强得天下,而还自灭之象也。一曰,诸畜生 非其类,子孙必有非其姓者,至于始皇,果吕不韦子。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 厥妖牡马生子。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
文帝十二年,有马生角于吴,角在耳前,上乡。右角长三寸,左角长二寸,皆大二 寸。刘向以为马不当生角,犹吴不当举兵乡上也。是时,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余城,内 怀骄恣,变见于外,天戒早矣。王不寤,后卒举兵,诛灭。京房《易传》曰。「臣易上 ,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角。」
成帝绥和二年二月,大厩马生角,在左耳前,围长各二寸。是时,王莽为大司马, 害上之萌自此始矣。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马生驹,三足,随君饮食,太守以闻,马, 国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后侍中董贤年二十二为大司马,居上公之位,天下不 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贤印绶,贤恐,自杀,莽因代之 ,并诛外家丁、傅。又废哀帝傅皇后,令自杀,发掘帝祖母傅太后、母丁太后陵,更以 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祸也。
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谷梁》、《公羊传》曰,长狄兄弟三人,一者之鲁 ,一者之齐,一者之晋。皆杀之,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何以书?记异 也。刘向以为,是时周室衰微,三国为大,可责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礼义,大为夷狄 之行,将致危亡。其后三国皆有篡弑之祸,近下人伐上之屙也。刘歆以为人变,属黄样 。一曰,属裸虫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凡人为变,皆属皇极下人伐上之屙云。
京房《易传》曰:「君暴乱,疾有道,厥妖长狄入国。」又曰:「丰其屋,下独苦。长 狄生,世主虏。」
史记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于监 洮。天戒若曰,勿大为夷狄之行,将受其祸。是岁,始皇初并六国,反喜以为瑞,销天 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奢淫暴虐,务欲 广地;南戍五岭,北筑长城,以备胡、越;堑山填谷,西起临洮,东至辽东,径数千里 。故大人见于临洮,明祸乱之起。后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陈胜发。
史记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 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也;
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言此阳变为阴, 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先未生二月,儿啼腹中,乃生,不 举,葬之陌上,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收养。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敛棺积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见失死 父,曰:「年二十七,不当死。」太守谭以闻。京房《易传》曰:「『干父之蛊,有子 ,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厥妖人死复生 。」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六月,长安女子有生儿,两头异颈面相乡,四臂共匈俱前乡,□上有目长二寸所。
京房《易传》曰:「『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 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正将变更。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二首,下不壹也 ;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 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群妖推此 类,不改乃成凶也。」
景帝二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余,生角,角有毛。时胶东、胶西、济南、齐四 王有举兵反谋,谋由吴王濞起,连楚、赵,凡七国。下密,县居四齐之中;角,兵象, 上乡者也;老人,吴王象也。年七十,七国象也。天戒若曰,人不当生角,犹诸侯不当 举兵以乡京师也;祸从老人生,七国俱败云。诸侯不寤。明年,吴王先起,诸侯从之, 七国俱灭。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渭水□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 横城门,入未央宫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民以水相惊者, 阴气盛也。小女而入宫殿中者,下人将因女宠而居有宫室之象也。名曰持弓,有似周家 檿孤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时,帝母王太后弟凤始为上将,秉 国政,天知其后将威天下而入宫室,故象先见也。其后,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权,至莽 卒篡天下,盖陈氏之后云。京房《易传》曰:「妖言动众,兹谓不信,路将亡人,司马 死。」
成帝绥和二年八月庚申,郑通里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门殿东门, 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组结佩之,招前殿署长业等曰:「天帝令我居此。」业等收 缚考问,褒故公车大谁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宫状,下狱死。是时,王莽为大司马,哀 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见象也。姓名章服甚明,径上前殿路 寝,入室取组而佩之,称天帝命,然时人莫察。后莽就国,天之冤之,哀帝征莽还京师 。明年,帝崩,莽复为大司马,因是而篡国。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稿或□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 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宾士,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 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 :「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是时,帝 祖母傅太后骄,与政事,故杜邺对曰:「《春秋》灾异,以指象为言语。筹,所以纪数 。民,阴,水类也。水以东流为顺走,而西行,反类逆上。象数度放溢,妄以相予,违 忤民心之应也。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弈,男子之事。于街巷阡陌,明离□内,与疆外 。临事盘乐。炕阳之意。白发,衰年之象,体尊性弱,难理易乱。门,人之所由;枢, 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着。今外家丁、傅并侍帷幄,布于列位,有 罪恶者不坐辜罚,亡功能者毕受官爵。皇甫、三桓,诗人所刺,《春秋》所讥,亡以甚 此。指象昭昭,以觉圣朝,奈何不应!」后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临朝,王莽为大司马 ,诛灭丁、傅。一曰丁、傅所乱者小,此异乃王太后、莽之应云。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 》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 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 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祸生。故经书灾 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 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 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 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 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 ,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 ,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
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 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 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 ,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赋不得,兹谓竭,厥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 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 至大寒陨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
地动。适让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 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 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 也。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 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 。后郑岠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晋曲沃伯再弑 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黄,臣 弑而不卒之形也。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刘向以为 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朔借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鲁 夫人淫失于齐,卒杀桓公。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不终日 也。刘歆以为楚、郑分。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谷梁传》曰,不言日,不 言朔,夜食。史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 ,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后遂 九合诸侯,天子使世子会之,此其效也。《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 鲁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后 狄灭邢、卫。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 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 ,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两弟 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黄 自至,南服强楚。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郑伯逃盟,诸侯将不 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楚伐黄,桓 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郑 ,莒灭巳。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后遂伐卫,执曹伯,败 楚城濮,再会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 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而文不 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齐灭项,楚败徐于娄林。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 分。
文西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公子 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江,楚灭 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 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 ,至于严王遂强。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 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 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萧, 晋灭二国,王劄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晋败王师于贸 戎,败齐于鞍。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 ,执鲁侯。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晋弑其君 ,宋鱼石因楚夺君邑,莒灭鄫,齐灭莱,郑伯弑死。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宁共逐 献公,立孙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 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斿,不得举手。刘歆以 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邾庶其 有叛心,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陈杀二庆。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晋栾盈将犯君,后入于曲沃。刘 歆以为,七月秦、晋分。「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 国象也。后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齐庆封胁君乱国。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入陈仪,宁喜弑其君剽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八月癸巳 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象阳将艳,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弑, 楚子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歆以为,六月晋、 赵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 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蔡侯通于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后阍戕吴子,蔡世子般弑其 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争。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 ,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 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 会诸侯,执徐子,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 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 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
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 食从矣,可常乎?」对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 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其异终也如是。」公曰: 「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 「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对曰:「 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适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 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易》曰:「县象着 明,莫大于日月。」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 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于《诗•十月之交》,则着卿士、司徒,下至趣马、 师氏,咸非其材。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 大夫,失众心,以弑死。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日比 再食,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子曰:「唯正月 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 。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举, 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 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干之月也。慝谓阴爻也,冬至阳爻起初 ,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干,亡阴爻,而阴侵阳,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阴之礼。
降物,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 ,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蔡 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后蔡侯朱果出奔,刘子、单子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 鲁、赵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后尹 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后昭公为季 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 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 君。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水 。」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阳不克,莫将积聚也。 」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 故同道;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道而食轻,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象也。时京师 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刘向以为,时吴灭徐, 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阳虎作乱 ,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 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子。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 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蔡恐,迁于州来。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 京师楚也。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阳生,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 月晋、赵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谷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 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 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艸佘}反 ,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 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 朝,尊者恶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 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 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 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 为我也!」明年应。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贼妇人,后 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刘 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 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旁 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 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哺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 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剌王谋反 ,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 重。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 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 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 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 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 妾,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 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适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
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于 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也,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 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 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 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 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 。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着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妇贞 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 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仄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者疾也 ,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进之意。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 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 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不任事,臣下驰纵,故月行迟也。当春 秋时,侯王率多缩□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 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仄慝者,歆说信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时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 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 ,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 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 。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 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 。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 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 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 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 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 也。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以为,常星二 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 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地。乡亡桓公,星遂至地 ,中国其良绝矣。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败也。或曰象其叛也。言当 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视下,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如人君有 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成王泣《金縢》,改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 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 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于君臣乖 离,上下交怨。自是之后,齐、宋之君弑,谭、遂、邢、卫之国灭,宿迁于宋,蔡获于 楚,晋相弑杀,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 ,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 。「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 也。《洪范》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是岁,岁在玄枵, 齐分野也。夜中而星陨,象庶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复兴 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野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 ,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鲁公子溺颛政,会齐以犯王命,严弗能止,卒从而伐 卫,逐天王所立。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着,故星陨于鲁, 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 。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星辰附离于天 ,犹庶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 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 ,湛湎于酒。《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诗》曰 :『赫赫宗周,褒姒灭之。』『颠覆厥德,荒沈于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 奢,奉终大厚。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京房《易传》曰:「君不任 贤,厥妖天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