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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9

Chapter 918,167 wordsPublic domain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齐、楚地大雪,深五尺。是岁,魏郡太守京房为石显所告, 坐与妻父淮阳王舅张博、博弟光劝视淮阳王以不义。博要斩,光、房弃市,御史大夫郑 弘坐免为庶人。成帝即位,显伏辜,淮阳王上书冤博,辞语增加,家属徙者复得还。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对曰:「皇后桑蚕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庙, 正以是日疾风自西北,大寒雨雪,坏败其功,以章不乡。宜斋戒辟寝,以深自责,请皇 后就宫,鬲闭门户,毋得擅上。且令众妾人人更进,以时博施。皇天说喜,庶几可以得 贤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灾异俞甚,天变成形,臣民欲复捐身关策,不及事已。」其后 许后坐祝诅废。

阳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后十二年,许皇后自杀。

定西元年「十月,陨霜杀菽」。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为「观」,阴 气未至君位而杀,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时,季氏逐昭公,公死于外,定公 得立,故天见灾以视公也。厘公二年「十月,陨霜不杀草」,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其后卒在臣下,则灾为之生矣。异故言草,灾故言菽,重杀谷。一曰菽,草之难杀者 也,言杀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杀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舒以为,菽,草之强者,天 戒若曰,加诛于强臣。言菽,以微见季氏之罚也。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陨霜杀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将军三十万众伏马邑下,欲袭单 于,单于觉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京房《易传》曰 :「兴兵妄诛,兹谓亡法,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其霜, 夏先大雷风,冬先雨,乃陨霜,有芒角。贤圣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兹谓 私贼,其霜在草根土隙间。不教而诛兹谓虐,其霜反在草下。」

元帝永兴元年三月,陨霜杀桑;九月二日,陨霜杀稼,天下大饥。是时,中书令石 显用事专权,与《春秋》定公时陨霜同应。成帝即位,显坐作威福诛。

厘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盛阳雨水,温暖而汤热,阴气胁之不相 入,则转而为雹;盛阴雨雪,凝滞而冰寒,阳气薄之不相入,则散而为霰。故沸汤之在 闭器,而湛于寒泉,则为冰,及雪之销,亦冰解而散,此其验也。故雹者阴胁阳也,霰 者阳胁阴也,《春秋》不书霰者,犹月食也。厘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专权自恣,将至 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厘公不寤,遂终专权,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左氏传》 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说曰:「凡物不为灾不书,书大,言为灾也。凡 雹,皆冬之愆阳,夏之伏阴也。」

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时季氏专权,胁君之象见。昭公不寤,后季氏卒逐昭公 。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马头。宣帝地节四年五月,山阳济阴雨雹如鸡子, 深二尺五寸,杀二十人,蜚鸟皆死。其十月,大司马霍禹宗族谋反,诛,霍皇后废。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国雨雹,大如斧,蜚鸟死。

《左传》曰厘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 有声如牛」。刘向以为近鼓妖也。丧,凶事;声如牛,怒象也。将有急怒之谋,以生兵 革之祸。是时,秦穆公遣兵袭郑而不假道,还,晋大夫先轸谓襄公曰,秦师过不假涂, 请击之。遂要崤厄,以败秦师,匹马觭轮无反者,操之急矣。晋不惟旧,而听虐谋,结 怨强国,四被秦寇,祸流数世,凶恶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朱博为丞相,少府赵玄为御史大夫,临延登受 策,有大声如钟鸣,殿中郎吏陛者皆闻焉。上以问黄门侍郎杨雄、李灵,寻对曰:「《 洪范》所谓鼓妖者也。师法以为人君不聪,为众所惑,空名得进,则有声无形,不知所 从生。其传曰岁月日之中,则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异,是为中焉。正卿谓执 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应天变。然虽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杨雄 亦以为鼓妖,听失之象也。失博为人强毅多权谋,宜将不宜相,恐有凶恶亟疾之怒。八 月,博、玄坐为奸谋,博自杀,玄减死论。京房《易传》曰:「今不修本,下不安,金 毋故自动,若有音。」

史记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刘向以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阴阳之合也 。二世不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是岁,陈胜起,天下畔,赵高作乱,秦遂以亡。一 曰,《易》,「震」为雷,为貌不恭也。

史记秦始皇八年,河鱼大上。刘向以为近鱼孽也。是岁,始皇弟长安君将兵击赵, 反、死屯留,军吏皆斩,迁其民于临□。明年,有□毒之诛。鱼阴类,民之象,逆流而上 者,民将不从君令为逆行也。其在天文,鱼星中河而处,车骑满野。至于二世,暴虐愈 甚,终用急亡。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厥妖河鱼逆流上。」

武帝元鼎五年秋,蛙与虾蟆群斗。是岁,四将军众十万征南越,开九郡。

成帝鸿嘉四年秋,雨鱼于信都,长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 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 。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桓公五年「秋,螽」。刘歆以为贪虐取民则螽,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刘向以为 介虫之孽属言不从。是岁,公获二国之聘,取鼎易邑,兴役起城。诸螽略皆从董仲舒说 云。

严公二十九年「有蜚」。刘歆以为负□也,性不食谷,食谷为灾,介虫之孽。刘向 以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泽,淫风所生,为虫臭恶。

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诛绝之尚及,不 将生臭恶,闻于四方。严不寤,其后夫人与两叔作乱,一嗣以杀,卒皆被辜。董仲舒指 略同。

厘公十五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厘有咸之会,后城缘陵,是岁,复以兵 车为牡丘会,使公孙敖帅师,及诸侯大夫救徐,丘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刘向以为,先是宋杀大夫而无罪。有暴虐赋敛之应。 《谷梁传》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为宋三世内取,大夫专恣,杀生不中,故螽先 死而至。刘歆以为,螽为谷灾,卒遇贼阴,坠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时公伐邾取须朐,城□。

宣公六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时宣伐莒向,后比再如齐,谋伐莱。

十三年「秋,螽」。公孙归父会齐伐莒。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岁,数有军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襄兴师救陈,滕子、郯子、小邾子皆来朝 。夏,城费。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时,哀用田赋。刘向以为春用田赋,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于民之效也。刘歆以为,周十二 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蛰虫皆毕,天之见变,因物类之宜,不得以螽,是岁,再失 闰矣。周九月,夏七月,故传曰:「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刘歆以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谷为灾,黑眚也。董 仲舒、刘向以为,蝝,螟始生也,一曰蝗始生。是时,民患上力役,解于公田。宣是时 初税亩。税亩,就民田亩择美者税者什一,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蝝生,属蠃虫 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边,中尉不害将车骑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五将军众三十万伏马邑,欲袭单于也。

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岁,四将军征南越及西南夷,开十余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两将军征朝鲜,开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从东方蜚至敦煌;三年秋,复蝗。元年,贰师将军征大宛,天下奉 其役连年。

征和三年秋,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将军众十余万征匈奴。征和三年,贰 师七万人没不还。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时,王莽秉政。

《左氏传》曰严公八年齐襄公田于贝丘,见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 :「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车,伤足丧屦。刘向以为近豕祸也。先是,齐襄淫 于妹鲁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杀桓公,又杀彭生以谢鲁。公孙无知有宠于先君,襄公绌 之,无知帅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户间,足见于户下,遂杀之。伤足丧屦,卒死 于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凤元年,燕王宫永巷中豕出□,坏都灶,衔其鬴六、七枚置殿前。刘向以为 近豕祸也。是时,燕王旦与长公主、左将军谋为大逆,诛杀谏者,暴急无道。灶者,生 养之本,豕而败灶,陈鬴于庭,鬴灶将不用,宫室将废辱也。燕王不改,卒伏其辜。京 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君政,厥妖豕人居室。」

史记鲁襄公二十三年,谷、洛水斗,将毁王宫。刘向以为近火沴水也。周灵王将拥 之,有司谏曰:「不可。长民者不崇薮,不堕山,不防川,不窦泽。今吾执政毋乃有所 辞,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防王宫室,王而饰之,毋乃不可乎!惧及子孙, 王室愈卑。」王卒拥之。以传推之,以四渎比诸侯,谷、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为卿 大夫将分争以危乱王室也。是时,世卿专权,儋括将有篡杀之谋,如灵王觉寤,匡其失 政,惧以承戒,则灾祸除矣。不听谏谋,简慢大异,任其私心,塞埤拥下,以逆水势而 害鬼神。后数年有黑如日者五。是岁蚤霜,灵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杀王,而立王 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并诛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争权,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 室大乱。京房《易传》曰:「天子弱,诸侯力政,厥异水斗。」

史记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刘向以为近火沴 水也。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横出,残贼邻国。至于变 乱五行,气色谬乱。天戒若曰,勿为刻急,将致败亡。秦遂不改,至始皇灭六国,二世 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图书,秦居渭阳,而渭水数赤,瑞异应德之效也。京房《 易传》曰:「君湎于酒,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流水赤也」。

传曰:「思心之不□,是谓不圣,厥咎□,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 ,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屙,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 。」「思心之不□,是谓不圣。」思心者,心思虑也;□,宽也。孔子曰:「居上不宽, 吾何以观之哉!」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 失,则区□无识,故其咎□也。雨旱寒奥,亦以风为本,四气皆乱,故其罚常风也。常风 伤物,故其极凶短折也。伤人曰凶,禽兽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丧弟曰 短,父丧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区□则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 ,有脂物而夜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 与常风同象也。温而风则生螟□,有裸虫之孽。刘向以为于《易》,「巽」为风为木, 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有华孽。一曰, 地气盛则秋冬复华。一曰,华者色也,土为内事,为女孽也。于《易》,「坤」为土为 牛,牛大而心不能思虑,思心气毁,故有牛祸。一曰,牛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 则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屙。土色黄,故有黄眚黄祥。凡思心伤者病土气,土气病则 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 非一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其极曰凶短折,顺之,其福曰考终命。刘歆思心传曰时则 有裸虫之孽,谓螟□之属也。庶征之常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

厘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过宋都」。《左氏传》曰:「风也」。刘歆以为风 发于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则退。经以见者为文,故记退蜚;传以实应着, 言风,常风之罚也。象宋襄公区□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马子鱼之谏,而与强楚争盟, 后六年为楚所执,应六鶂之数云。京房《易传》曰:「潜龙勿用,众逆同志,至德乃潜 ,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厥风先风不雨。大 风暴起,发屋折木,守义不进兹谓耄,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臣易上政,兹谓不顺 ,厥风大□发屋。赋敛不理兹谓祸,厥风绝经纬,止即温,温即虫。侯专封兹谓不统, 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公 常于里兹谓乱,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弃正作淫兹谓惑,厥风温,螟虫起,害 有益人之物。侯不朝兹谓叛,厥风无恒。地变赤而杀人。」

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寿春大风毁民室,杀人。刘向以为,是岁南越反,攻淮南 边,淮南王长破之,后年入朝,杀汉故丞相壁阳侯,上赦之,归聚奸人谋逆乱,自称东 帝,见异不寤,后迁于蜀,道死□。

文帝五年,吴暴风雨,坏城官府民室。时吴王濞谋为逆乱,天戒数见,终不改寤, 后卒诛灭。

五年十月,楚王都彭城大风从东南来,毁市门,杀人。是月王戊初嗣立,后坐淫削 国,与吴王谋反,刑□谏者。吴在楚东南,天戒若曰,勿与吴为恶,将败市朝。王戊不 寤,卒随吴亡。

昭帝元凤元年,燕王都蓟大风雨,拔宫中树七围以上十六枚,坏城楼。燕王旦不寤 ,谋反发觉,卒伏其辜。

厘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刘向以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 ,世大夫,正昼雷,其庙独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专事暝晦。明年,公子季 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至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正昼皆暝,阴为阳,臣制君 也。成公不寤,其冬季氏杀公子偃。季氏萌于厘公,大于成公,此其应也。董仲舒以为 ,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当有庙。震者,雷也,晦暝,雷击其庙,明当绝去僭差之 类也。向又以为此皆所谓夜妖者也。刘歆以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 及,则天震之。展氏有隐慝,故天加诛于其祖夷伯之庙以谴告之也。

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皆月晦云。

隐公五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时公观渔于棠,贪利之应也。刘歆以为又 逆臧厘伯之谏,贪利区□,以生裸虫之孽也。

八年「九月,螟」。时郑伯以邴将易许田,有贪利心。京房《易传》曰:「臣安禄 兹谓贪,厥灾虫,虫食根。德无常兹谓烦,虫食叶。不绌无德,虫食本。与东作争,兹 谓不时,虫食节。蔽恶生孽,虫食心。」

严公六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卫侯朔出奔齐,齐侯会诸侯纳朔 ,许诸侯赂。齐人归卫宝,鲁受之,贪利应也。

文帝后六年秋,螟。是岁,匈奴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长安,遣三将军屯边,三 将军屯京师。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刘向以为近牛祸也。是时,宣公与公 子遂谋共杀子赤而立,又以丧娶,区□昏乱。乱成于口,幸有季文子得免于祸,天犹恶 之,生则不飨其祀,死则灾燔其庙。董仲舒指略同。

秦孝文王五年,斿朐衍,有献五足牛者。刘向以为近牛祸也。先是,文惠王初都咸 阳,广大宫室,南临渭,北临泾,思心失,逆土气。足者,止也,戒秦建止着泰,将致 危亡。秦遂不改,至于离官三百,复起阿房,未成而亡。一日,牛以力为人用,足所以 行也。其后秦大用民力转输,起负海至北边,天下叛之。京房《易传》曰:「兴繇役, 夺民时,厥妖牛生五足」。

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献牛,足上出背上。刘向以为近牛祸。先是,孝王 骄奢,起苑方三百里,宫馆阁道相连三十余里。纳于邪臣羊胜之计,欲求为汉嗣,刺杀 议臣爰盎,事发,负斧归死。既退归国,犹有恨心,内则思虑□乱,外则土功过制,故 牛祸作。足而出于背,下奸上之象也。犹不能自解,发疾暴死,又凶短之极也。

《左氏传》昭公二十一年春,周景王将铸无射钟,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

夫天子省风以作乐,小者不窕,大者不□。□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矣, 王心弗□,其能久乎?」刘向以为,是时景王好听淫声,适庶不明,思心□乱,明年以心 疾崩,近心腹之屙,凶短之极者也。

昭二十年春,鲁叔孙昭子聘于宋,元公与燕,饮酒乐,语相泣也。乐祁佐,告人曰 :「今兹君与叔孙其皆死乎!五闻之,哀乐而乐哀,皆丧心也。心之精爽,是谓魂魄, 魂魄去之,何以能久?」冬十月,叔孙昭子死;十一月,宋元公卒。

昭帝元凤元年九月,燕有黄鼠衔其尾舞王宫端门中,往视之,鼠舞如故。王使夫人 以酒脯祠,鼠舞不休,夜死。黄祥也。时,燕刺王旦谋反将败,死亡象也。其月,发觉 伏辜。京房《易传》曰:「诛不原情,厥妖鼠舞门。」

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 塞天下,终日夜下着地者黄土尘也。是岁,帝元舅大司马大将军王凤始用事;又封凤母 弟崇为安成侯,食邑万户;庶弟谭等五人赐爵关内侯,食邑三千户。复益封凤五千户, 悉封谭等为列侯,是为五侯。哀帝即位,封外属丁氏、傅氏、周氏、郑氏凡六人为列侯 。杨宣对曰:「五侯封日,天气赤黄,丁、傅复然。此殆爵土过制,伤乱土气之祥也。 」京房《易传》曰:「经称『观其生』,言大臣之义,当观贤人,知其性行,推而贡之 ,否则为闻善不与,兹谓不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黄者,日上黄光不散如火 然,有黄浊气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异至绝世也。经曰『良马逐』。逐,进也,言 大臣得贤者谋,当显进其人,否则为下相攘善,兹谓盗明,厥咎亦不嗣,至于身□家绝 。」

史记周幽王二年,周三川皆震。刘向以为金木水火沴土者也。伯阳甫曰:「周将亡 矣!天地之气不过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 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填阴也。阳失而在阴,原必塞;原塞,国必亡。夫水 ,土演而民用也;土无所演,而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 ,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 亡之征也。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

是岁,三川竭,岐山崩。刘向以为,阳失在阴者,谓火气来煎枯水,故川竭也。山 川连体,下竭上崩,事势然也。时,幽王暴虐,妄诛伐,不听谏,迷于褒姒,废其正后 ,废后之父申侯与犬戎共攻杀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为辰星,辰星为蛮夷。月食辰 星,国以女亡。幽王之败,女乱其内,夷攻其外。京房《易传》曰:「君臣相背,厥异 名水绝。」

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刘向以为,先是时,齐桓、晋文、鲁厘二伯贤君新 没,周襄王失道,楚穆王杀父,诸侯皆不肖,权倾天下,天戒若曰,臣下强盛者将动为 害。后宋、鲁、晋、莒、郑、陈、齐皆杀君。诸震,略皆从董仲舒说也。京房《易传》 曰:「臣事虽正,专必震,其震,于水则波,于木则摇,于屋则瓦落。大经在辟而易臣 ,兹谓阴动,厥震摇政宫。大经摇政,兹谓不阴,厥震摇山,山出涌水。嗣子无德专禄 ,兹谓不顺,厥震动兵陵,涌水出。」

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刘向以为,先是鸡泽之会,诸侯盟,大夫又盟。

是岁三月,诸侯为溴梁之会,而大夫独相与盟。五月,地震矣。其后,崔氏专齐,栾盈 乱晋,良霄倾郑,阍杀吴子,燕逐其君,楚灭陈、蔡。

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季氏将有逐君之变。其后,宋三 臣、曹会皆以地叛,蔡、莒逐其君,吴败中国杀二君。

二十三年「八月乙末,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周景王崩,刘、单立王子猛,尹氏 立子朝。其后,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吴杀其君僚,宋五大夫、晋二大夫皆以地叛。

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刘向以为,是时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盗杀 蔡侯、齐陈乞弑君。

惠帝二年正月,地震陇西,厌四百余家。武帝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厌杀人。

宣帝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东四十九郡,北海琅邪坏祖宗庙城郭,杀六千余人 。元帝永兴三年冬,地震。绥和二年九月丙辰,地震,自京师至北边郡国三十余坏城郭 ,凡杀四百一十五人。

厘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麓崩」。《谷梁传》曰:「林属于山曰麓,沙其名也 」。刘向以为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齐桓行伯道,会诸侯,事周室。管 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若曰,伯道将废,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执命,臣下不事 上矣。桓公不寤,天子蔽晦。及齐桓死,天下散而从楚。王劄子杀二大夫,晋败天子之 师,莫能征讨,从是陵迟。《公羊》以为,沙麓,河上邑也。董仲舒说略同。一曰,河 ,大川象;齐,大国;桓德衰,伯道将移于晋文,故河为徙也。《左氏》以为,沙麓, 晋地;沙,山名也;地震而麓崩,不书震,举重者也。伯阳甫所谓「国必依山川,山崩 川竭,亡之征也;不过十年,数之纪也。」至二十四年,晋怀公杀于高梁。京房《易传 》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强。」

成公五年「夏,梁山崩」。《谷梁传》曰□河三日不流,晋君帅群臣而哭之,乃流 。刘向以为,山,阳,君也;水,阴,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坏,下乱,百姓将失其 所矣。哭然后流,丧亡象也。梁山在晋地,自晋始而及天下也。后晋暴杀三卿,厉公以 弑。溴梁之会,天下大夫皆执国政,其后孙、宁出卫献,三家逐鲁昭,单、尹乱王室。

董仲舒说略同。刘歆以为,梁山,晋望也;崩,□崩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 凶祸福,不是过也。国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美恶周必复。是岁,岁在鹑火, 至十七年复在鹑火,栾书、中行偃杀厉公而立悼公。

高后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杀七百六十人,地震至八月乃止。文帝元年四月,齐、 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发水,溃出。刘向以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整齐、楚 之君,今失制度,将为乱。后十六年,帝庶兄齐悼惠王之孙文王则薨,无子,帝分齐地 ,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为王。贾谊、晁错谏,以为违古制,恐为乱。至景帝三年,齐、 楚七国起兵百余万,汉皆破之。春秋四国同日灾,汉七国同日众山溃,咸被其害,不畏 天威之明效也。

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江水,江水逆流坏城,杀 十三人,地震积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动。元延三年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江,江水 逆流,三日乃通。刘向以为,周时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兴也。汉 家本起于蜀、汉,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摄提、大角,从参至辰,殆必亡矣。

其后,三世之嗣,王莽篡位。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 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屙,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皇,君也。极,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 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云起于 山,而弥于天;天气乱,故其罚常阴也。一曰,上失中,则下强盛而蔽君明也。《易》 曰「亢龙有悔,贵而亡位,高而亡民,贤人在下位而亡辅」,如此,则君有南面之尊, 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极弱也。盛阳动进轻疾。礼,春而大射,以顺阳气。上微弱则下奋 动,故有射妖。《易》曰「云从龙」,又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阴气动,故有龙 蛇之孽。于《易》,「干」为君为马,马任用而强力,君气毁,故有马祸。一曰,马多 死及为怪。亦是也。君乱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篡弑之祸, 故有下人伐上之屙。凡君道伤者病天气,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者,为若下不敢沴天,犹《春秋》曰「王师败绩于贸戎」,不言败之者,以自败为文, 尊尊之意也。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屙。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 屙云。皇极之常,阴,刘向以为,《春秋》亡其应。一曰,久阴不雨是也。刘歆以为, 自属常阴。

昭帝元平元年四月崩,亡嗣,立昌邑王贺。贺即位,天阴,昼夜不见日月。贺欲出 ,光禄大夫夏侯胜当车谏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欲何之,贺怒,缚 胜以属吏,吏白大将军霍光。光时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贺。光让安世,以为泄语, 安世实不泄,召问胜。胜上《洪范五行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有下人 伐上。』不敢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光、安世读之,大惊,以此益重经术士。后数 日,卒共废贺,此常阴之明效也。京房《易传》曰:「有蜺、蒙、雾。雾,上下合也。

蒙,如尘云。蜺,日旁气也。其占曰:后妃有专,蜺再重,赤而专,至冲旱。妻不壹顺 ,黑蜺四背,又曰蜺双出日中。妻以贵高夫,兹谓擅阳,蜺四方,日光不阳,解而温。

内取兹谓禽,蜺如禽,在日旁。以尊降妃,兹谓薄嗣,蜺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见而 赤。女不变始,兹谓乘夫,蜺白在日侧,黑蜺果之,气正直。妻不顺正,兹谓擅阳,蜺 中窥贯而外专。夫妻不严兹谓媟,蜺与日会。妇人擅国兹谓顷,蜺白贯日中,赤蜺四背 。适不答兹谓不次,蜺直在左,蜺交在左。取于不专,兹谓危嗣,蜺抱日两未及。君淫 外兹谓亡,蜺气左日交于外。取不达兹谓不知,蜺白夺明而大温,温而雨。尊卑不别兹 谓媟,蜺三出三已,三辰除,除则日出且雨。臣私禄及亲,兹谓罔辟,厥异蒙,其蒙先 大温,已蒙起,日不见。行善不请于上,兹谓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辟不下谋,臣辟 异道,兹谓不见,上蒙下雾,风三变而俱解。立嗣子疑,兹谓动欲,蒙示,日不明。德 不序,兹谓不聪,蒙,日不明,温而民病。德不试,空言禄,兹谓主窳臣夭,蒙起而白 。君乐逸人,兹谓放,蒙,日青,黑云夹日,左右前后行过日。公不任职,兹谓怙禄, 蒙三日,又大风五日,蒙不解。利邪以食,兹谓闭上,蒙大起,白云如山行蔽日。公惧 不言道,兹谓闭下,蒙大起,日不见,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云蔽日。禄生于 下,兹谓诬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下相攘善,兹谓盗明,蒙黄浊。下陈功,求于 上,兹谓不知,蒙,微而赤,风鸣条,解复蒙。下专列,兹谓分威,蒙而日不得明。大 臣厌小臣,兹谓蔽,蒙微,日不明,若解不解,大风发,赤云起而蔽日。众不恶恶,兹 谓闭,蒙,尊卦用事,三日而起,日不见。漏言亡喜,兹谓下厝用,蒙微,日无光,有 雨云,雨不降。废忠惑佞,兹谓亡,蒙,天先清而暴,蒙微而日不明。有逸民,兹谓不 明,蒙浊,夺日光。公不任职,兹谓不绌,蒙白,三辰止,则日青,青而寒,寒必雨。

忠臣进善君不试,兹谓遏,蒙,先小雨,雨已蒙起,微而日不明。惑众在位,兹谓覆国 ,蒙微而日不明,一温一寒,风扬尘。知佞厚之,兹谓庳,蒙甚而温。君臣故弼,兹谓 悖,厥灾雨雾,风拔木,乱五谷,已而大雾。庶正蔽恶,兹谓生孽灾,厥异雾。」此皆 阴云之类云。

严公十八年「秋,有蜮」。刘向以为蜮生南越。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淫女为主 ,乱气所在,故圣人名之曰蜮。蜮犹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处,甚者至死。南 方谓之短弧,近射妖,死亡之象也。时严将取齐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勿取齐女 ,将生淫惑篡弑之祸。严不寤,遂取之。入后淫于二叔,二叔以死,两子见弑,夫人亦 诛。刘歆以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来也。京房《易传》曰:「忠臣进善君不试,厥 咎国生蜮。」

史记鲁哀公时,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石{奴石},长尺有咫。陈闵公使使 问仲尼,仲尼曰:「隼之来远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蛮,使各以方物来贡,肃慎贡楛 矢,石{奴石}长尺有咫。先王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毋忘服,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 故府,果得之。刘向以为,隼近黑祥,贪暴类也;矢贯之,近射妖也;死于廷,国亡表 也。象陈眊乱,不服事周,而行贪暴,将致远夷之祸,为所灭也。是时,中国齐、晋, 南夷吴、楚为强,陈交晋不亲,附楚不固,数被二国之祸。后楚有白公之乱,陈乘而侵 之,卒为楚所灭。

史记夏后氏之衰,有二龙止于夏廷,而言「余,褒之二君也」。夏帝卜杀之,去之 ,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于是布币策告之。龙亡而漦在,乃椟去之。其 后夏亡,传椟于殷、周,三代莫发,至厉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廷,不可除也。厉王 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玄鼋,入后宫。处妾遇之而孕。生子,惧而弃之。宣王立,女 童谣曰:「檿弧萁服,实亡周国。」后有夫妇鬻是器者,宣王使执而□之。既去,见处 妾所弃妖子,闻其夜号,哀而收之,遂亡奔褒。后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赎,是以褒姒, 幽王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王废申后及太子宜咎,而立褒姒、伯服代之。废后之父申侯 与缯西畎戎共攻杀幽王。《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刘向以为,夏后季世, 周之幽、厉,皆□乱逆天,故有龙鼋之怪,近龙蛇孽也。漦,血也,一曰沫也。檿弧, 桑弓也。萁服,盖以萁草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谣者,祸将生于女,国以兵寇亡也。

《左氏传》昭公十九年,龙斗于郑时门之外洧渊。刘向以为近龙孽也。郑以小国摄 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是时,子产任 政,内惠于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患,能以德消变之效也。京房《易传》曰 :「众心不安,厥妖龙斗。」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两龙见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刘向以为, 龙贵象而困于庶人井中,象诸侯将有幽执之祸。其后吕太后幽杀三赵王,诸吕亦终诛灭 。京房《易传》曰:「有德遭害,厥妖龙见井中。」又曰:「行刑暴恶,黑龙从井出。

《左氏传》鲁严公时有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刘向以为近蛇孽也。先是 ,郑厉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后厉公出奔,昭公复入。死,弟子仪代立。厉公自 外劫大夫傅瑕,使□子仪。此外蛇杀内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厉公立。严公闻之,问 申𦈡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亡□焉, 妖不自作。人弃常,故有妖。」京房《易传》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斗。」

《左氏传》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刘向以为近蛇孽 也。泉宫在囿中,公母姜氏尝居之,蛇从之出,象宫将不居也。《诗》曰:「维虺维蛇 ,女子之祥。」又蛇入国,国将有女忧也。如先君之数者,公母将薨象也。秋,公母薨 。公恶之,乃毁泉台。夫妖孽应行而自见,非见而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御厥罚, 而作非礼,以重其过。后二年薨,公子遂杀文之二子恶、视,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归 于齐。

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与邑中蛇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后二年秋 ,有卫太子事,事自赵人江充起。

《左氏传》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马驷,公嬖向魋欲之,公取而朱其尾鬣以予之 。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夺之。魋惧将走,公闭门而泣之,目尽肿。公弟辰谓地曰:「子 为君礼,不过出竟,君必止子」。地出奔陈,公弗止。辰为之请,不听。辰曰:「是我 廷吾兄也,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遂与其徒出奔陈。明年,俱入于萧以叛,大为宋 患,近马祸也。

史记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马生子而死。刘向以为皆马祸也。孝 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东侵诸侯,至于昭王,用兵弥烈。其象将以兵革抗极成功,而还 自害也。牡马非生类,妄生而死,犹秦恃力强得天下,而还自灭之象也。一曰,诸畜生 非其类,子孙必有非其姓者,至于始皇,果吕不韦子。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 厥妖牡马生子。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

文帝十二年,有马生角于吴,角在耳前,上乡。右角长三寸,左角长二寸,皆大二 寸。刘向以为马不当生角,犹吴不当举兵乡上也。是时,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余城,内 怀骄恣,变见于外,天戒早矣。王不寤,后卒举兵,诛灭。京房《易传》曰。「臣易上 ,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角。」

成帝绥和二年二月,大厩马生角,在左耳前,围长各二寸。是时,王莽为大司马, 害上之萌自此始矣。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马生驹,三足,随君饮食,太守以闻,马, 国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后侍中董贤年二十二为大司马,居上公之位,天下不 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贤印绶,贤恐,自杀,莽因代之 ,并诛外家丁、傅。又废哀帝傅皇后,令自杀,发掘帝祖母傅太后、母丁太后陵,更以 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祸也。

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谷梁》、《公羊传》曰,长狄兄弟三人,一者之鲁 ,一者之齐,一者之晋。皆杀之,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何以书?记异 也。刘向以为,是时周室衰微,三国为大,可责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礼义,大为夷狄 之行,将致危亡。其后三国皆有篡弑之祸,近下人伐上之屙也。刘歆以为人变,属黄样 。一曰,属裸虫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凡人为变,皆属皇极下人伐上之屙云。

京房《易传》曰:「君暴乱,疾有道,厥妖长狄入国。」又曰:「丰其屋,下独苦。长 狄生,世主虏。」

史记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于监 洮。天戒若曰,勿大为夷狄之行,将受其祸。是岁,始皇初并六国,反喜以为瑞,销天 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奢淫暴虐,务欲 广地;南戍五岭,北筑长城,以备胡、越;堑山填谷,西起临洮,东至辽东,径数千里 。故大人见于临洮,明祸乱之起。后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陈胜发。

史记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 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也;

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言此阳变为阴, 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先未生二月,儿啼腹中,乃生,不 举,葬之陌上,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收养。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敛棺积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见失死 父,曰:「年二十七,不当死。」太守谭以闻。京房《易传》曰:「『干父之蛊,有子 ,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厥妖人死复生 。」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六月,长安女子有生儿,两头异颈面相乡,四臂共匈俱前乡,□上有目长二寸所。

京房《易传》曰:「『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 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正将变更。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二首,下不壹也 ;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 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群妖推此 类,不改乃成凶也。」

景帝二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余,生角,角有毛。时胶东、胶西、济南、齐四 王有举兵反谋,谋由吴王濞起,连楚、赵,凡七国。下密,县居四齐之中;角,兵象, 上乡者也;老人,吴王象也。年七十,七国象也。天戒若曰,人不当生角,犹诸侯不当 举兵以乡京师也;祸从老人生,七国俱败云。诸侯不寤。明年,吴王先起,诸侯从之, 七国俱灭。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渭水□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 横城门,入未央宫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民以水相惊者, 阴气盛也。小女而入宫殿中者,下人将因女宠而居有宫室之象也。名曰持弓,有似周家 檿孤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时,帝母王太后弟凤始为上将,秉 国政,天知其后将威天下而入宫室,故象先见也。其后,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权,至莽 卒篡天下,盖陈氏之后云。京房《易传》曰:「妖言动众,兹谓不信,路将亡人,司马 死。」

成帝绥和二年八月庚申,郑通里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门殿东门, 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组结佩之,招前殿署长业等曰:「天帝令我居此。」业等收 缚考问,褒故公车大谁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宫状,下狱死。是时,王莽为大司马,哀 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见象也。姓名章服甚明,径上前殿路 寝,入室取组而佩之,称天帝命,然时人莫察。后莽就国,天之冤之,哀帝征莽还京师 。明年,帝崩,莽复为大司马,因是而篡国。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稿或□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 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宾士,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 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 :「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是时,帝 祖母傅太后骄,与政事,故杜邺对曰:「《春秋》灾异,以指象为言语。筹,所以纪数 。民,阴,水类也。水以东流为顺走,而西行,反类逆上。象数度放溢,妄以相予,违 忤民心之应也。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弈,男子之事。于街巷阡陌,明离□内,与疆外 。临事盘乐。炕阳之意。白发,衰年之象,体尊性弱,难理易乱。门,人之所由;枢, 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着。今外家丁、傅并侍帷幄,布于列位,有 罪恶者不坐辜罚,亡功能者毕受官爵。皇甫、三桓,诗人所刺,《春秋》所讥,亡以甚 此。指象昭昭,以觉圣朝,奈何不应!」后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临朝,王莽为大司马 ,诛灭丁、傅。一曰丁、傅所乱者小,此异乃王太后、莽之应云。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 》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 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 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祸生。故经书灾 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 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 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 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 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 ,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 ,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

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 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 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 ,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赋不得,兹谓竭,厥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 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 至大寒陨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

地动。适让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 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 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 也。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 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 。后郑岠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晋曲沃伯再弑 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黄,臣 弑而不卒之形也。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刘向以为 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朔借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鲁 夫人淫失于齐,卒杀桓公。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不终日 也。刘歆以为楚、郑分。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谷梁传》曰,不言日,不 言朔,夜食。史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 ,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后遂 九合诸侯,天子使世子会之,此其效也。《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 鲁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后 狄灭邢、卫。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 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 ,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两弟 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黄 自至,南服强楚。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郑伯逃盟,诸侯将不 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楚伐黄,桓 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郑 ,莒灭巳。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后遂伐卫,执曹伯,败 楚城濮,再会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 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而文不 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齐灭项,楚败徐于娄林。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 分。

文西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公子 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江,楚灭 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 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 ,至于严王遂强。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 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 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萧, 晋灭二国,王劄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晋败王师于贸 戎,败齐于鞍。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 ,执鲁侯。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晋弑其君 ,宋鱼石因楚夺君邑,莒灭鄫,齐灭莱,郑伯弑死。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宁共逐 献公,立孙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 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斿,不得举手。刘歆以 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邾庶其 有叛心,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陈杀二庆。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晋栾盈将犯君,后入于曲沃。刘 歆以为,七月秦、晋分。「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 国象也。后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齐庆封胁君乱国。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入陈仪,宁喜弑其君剽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八月癸巳 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象阳将艳,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弑, 楚子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歆以为,六月晋、 赵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 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蔡侯通于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后阍戕吴子,蔡世子般弑其 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争。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 ,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 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 会诸侯,执徐子,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 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 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

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 食从矣,可常乎?」对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 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其异终也如是。」公曰: 「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 「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对曰:「 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适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 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易》曰:「县象着 明,莫大于日月。」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 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于《诗•十月之交》,则着卿士、司徒,下至趣马、 师氏,咸非其材。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 大夫,失众心,以弑死。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日比 再食,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子曰:「唯正月 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 。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举, 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 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干之月也。慝谓阴爻也,冬至阳爻起初 ,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干,亡阴爻,而阴侵阳,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阴之礼。

降物,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 ,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蔡 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后蔡侯朱果出奔,刘子、单子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 鲁、赵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后尹 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后昭公为季 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 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 君。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水 。」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阳不克,莫将积聚也。 」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 故同道;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道而食轻,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象也。时京师 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刘向以为,时吴灭徐, 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阳虎作乱 ,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 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子。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 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蔡恐,迁于州来。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 京师楚也。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阳生,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 月晋、赵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谷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 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 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艸佘}反 ,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 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 朝,尊者恶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 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 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 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 为我也!」明年应。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贼妇人,后 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刘 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 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旁 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 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哺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 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剌王谋反 ,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 重。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 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 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 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 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 妾,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 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适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

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于 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也,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 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 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 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 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 。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着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妇贞 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 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仄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者疾也 ,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进之意。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 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 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不任事,臣下驰纵,故月行迟也。当春 秋时,侯王率多缩□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 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仄慝者,歆说信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时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 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 ,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 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 。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 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 。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 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 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 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 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 也。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以为,常星二 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 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地。乡亡桓公,星遂至地 ,中国其良绝矣。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败也。或曰象其叛也。言当 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视下,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如人君有 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成王泣《金縢》,改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 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 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于君臣乖 离,上下交怨。自是之后,齐、宋之君弑,谭、遂、邢、卫之国灭,宿迁于宋,蔡获于 楚,晋相弑杀,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 ,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 。「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 也。《洪范》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是岁,岁在玄枵, 齐分野也。夜中而星陨,象庶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复兴 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野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 ,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鲁公子溺颛政,会齐以犯王命,严弗能止,卒从而伐 卫,逐天王所立。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着,故星陨于鲁, 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 。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星辰附离于天 ,犹庶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 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 ,湛湎于酒。《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诗》曰 :『赫赫宗周,褒姒灭之。』『颠覆厥德,荒沈于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 奢,奉终大厚。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京房《易传》曰:「君不任 贤,厥妖天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