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尊重公民自由,包括:
a. 言论和新闻自由
法律规定了言论和新闻自由,但是政府在实践中一般并不尊重这些权利。
政府根据业经修正的《宪法》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认为有权限制这些权利。
政府继续威胁、逮捕和监禁许多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个人。
互联网作家和记者更是打击对象。
湖南作家师涛和《纽约时报》员工赵岩,以及在香港出生的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程翔(Ching Cheong)仍被监禁在狱中。 8月,程翔在一次封闭的听证会被提审。11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述请求。 12月19日,前媒体评论员和高级国家学术机构研究员陆建华在一场全封闭的庭审中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陆建华最早于2005年12月被拘留,8月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行被定罪。
政府继续严密控制印刷、广播和电子媒体,并利用它们宣传政府的观点和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
本年度,这类控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规章出台,使人们更难在互联网、广播和出版物上发布与政府官方媒体不同的观点。
媒体分支机构受到中宣部的定期指示,必须罗列出不得报道的话题,其中包括敏感的政治议题。
所有的媒体工作人员都收到明确指示,要服从中国共产党的指导,引导公众舆论。
这些措施严重限制了记者和互联网作家新闻报道的自由,并导致形成了严格的自我审查制度。
只要发表的观点不质疑共产党或向海外传播此类观点,私人言论的许可范围继续扩大。
人们可以不受惩罚地私下或小范围讨论政治议题,对政府的轻微批评是日常言论中随处可见的话题。
但公开演讲、学术讨论,以及有媒体报道的会议或公共论坛上的发言仍受到限制。
那些对有争议话题公开发表与政府立场不同观点的人士将面临处罚的危险,处罚包括政府工作单位的纪律处分、警察审讯,甚至是拘押。
这些限制,以及对新闻自由和学术自由更加正式的种种限制严重压制了言论自由。
一些公民不顾政府的限制继续就有争议的议题发表意见。
例如,1月广州教授袁伟时在极受欢迎的《中国青年报》调查专栏——《冰点》上发表文章,号召重新审视敏感的历史事件,从而导致《冰点》停刊六周。
报道令政府或地方当局不满话题的记者继续受到骚扰、拘押和监禁。
1月,北京《产经新闻报》的记者杨小青被拘押,2月杨小青被指控敲诈勒索,6月他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杨小青在这家报纸上报道了湖南省县级官员的腐败行为。
其他被关押的记者包括黄金秋、李长青、喻华锋、李民英、程益中、杨小青和师涛。
据国际非政府组织报道,到本年度末还有32名记者和50名网络持不同政见者被关押在监狱中。
对在外国媒体分支机构中工作的记者和中国雇员进行的拘押日益引起关注,政府试图恐吓外国记者和报纸。 8月,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的名义判处在香港出生的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程翔(更为人所熟悉的名字是Ching Cheong)有期徒刑五年。
非政府组织报告称他在正准备对前领导人赵紫阳进行报道时被拘押,政府称他从境外情报机关收取金钱。 8月,北京法院出人意料地撤销了对《纽约时报》雇员赵岩泄露国家机密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以欺诈罪判处赵岩有期徒刑三年。
赵岩坚持他是无辜的,他的律师批评法院禁止赵岩出庭作证,传唤证人,或向法院提交证据。
除了对作家提起刑事诉讼,一些政府官员还利用民事诉讼和其他处罚来恐吓作者,阻挠有争议的文章发表。 10月25日,作家李建平被指控“扇动颠覆国家权力”,并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2005年4月,作家李建平在山东省淄博被拘押,因为他在国外网站上发表文章批评中国共产党。 2004年8月《中国农民调查》一书的作者陈桂棣和吴春桃在安徽省因诽谤罪受到审判,该案至今仍未判决。
这本书在被禁前一直是最畅销书籍,它介绍了地方官员如何对农民滥用权力敲诈勒索,其中一名官员以诽谤为由起诉了该书作者和出版社。
政府继续查禁那些被认为是过于敏感的出版物,并处罚发表这些文章的记者。 1月,宣传部勒令《冰点》停刊。 1月11日,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在《冰点》上发表文章,对学校教科书上描述的主要历史事件提出质问,从而引起了审查者的注意。
随后,《冰点》主编李大同和副主编卢跃刚被撤职。3月,刊物复刊后,长篇累牍地驳斥了袁伟时1月发表的文章。 2月,据报道,《公益时报》编辑陈杰人因发表揭露陕西省地方官员经济问题的文章而被开除。
同年2月,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7月,李元龙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据报道,李元龙因在互联网上报道有关贵州农村贫困生活的文章而于2005年9月被捕。
尽管当局批准对一些高层案件进行报道,但报纸未经政府和政党的批准,不得报道腐败问题。 9月,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被撤职,宣传部随后发文严令所有出版物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表评论,并明令所有出版物只能采用新华社的报道。
出版社出版原创材料要自己承担风险。
本年度报道腐败丑闻的记者和编辑经常面临当局的刁难。
宣传部门还限制对公众抗议行为的报道(见第2.c.部分)。
当局继续封锁并阻止记者报道暴力抗议活动,其中包括6月在河南爆发的学生抗议活动。
当毕业生们了解到学校拒绝颁发给他们曾经允诺过的更著名大学的文凭时,开始发生骚乱。
官员继续审查和查禁一些关于劳工、卫生和环境危机的报道。
同2003年政府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爆发初期试图掩盖真相的行为相比较,卫生领域的透明度有所提高。
中央政府官员保证迅速及时地报告禽流感病例,但是也承认地方政府没有及时上报一些病例。
国际观察人士承认关于禽流感疫情的透明度有所提高,但是也对一些人类和动物的病例的上报延误表示关注。
香港媒体报道,广州市卫生局要求医院在接受媒体采访前和两天预先提交详细的采访摘要和问题,这样才能获得批准。
一些学术单位对传染病的独立研究的结果无法发表。
2005年,政府查禁了数十份报纸,并没收了近100万本“非法”政治出版物——一些由私有资金资助的印刷出版物,但是没有私有的电视台、广播或互联网门户网站。
对私有和官方媒体的审查程序越来越多地依赖于自我审查,个别情况下需要进行事后制裁。
中央宣传部继续列出一些禁止媒体报道的领域,而且政府仍然掌握对所有节目安排的批准权。
根据法律,政府批准的出版社是唯一可以合法印刷书籍的组织。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控制所有的出版许可证。
任何报纸、期刊、书籍、音像或电子出版物的印刷发行,印刷商和发行商都必须得到国家新闻和出版局以及相关省级出版管理部门的批准。
个人未经政府批准试图出版,将面临监禁、罚款、没收图书和其他形式的处罚。
中国共产党对出版行业实行控制,手段包括事先将某些议题分类作为禁止议题;
通过晋升和额外津贴选择奖励那些遵守共产党指导方针的出版商、编辑和作者;
对那些不遵守指导方针的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
定期开展针对地下印刷厂的活动,以取缔非法出版物,包括色情和盗版计算机软件以及声像制品。
许多知识分子和学者进行自我审查,他们知道关于政治问题的书籍或文章会被视为过于敏感而禁止发表。
负责为所有媒体制定编辑指导方针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中央宣传部通常在出版后进行公开干预。
过去几年有报道称,官员销毁维吾尔语图书,因为维吾尔族团体利用文学艺术歪曲历史事实,宣传民族分裂主义。 2005年,维吾尔族作家和编辑,包括《喀什葛尔文学》期刊编辑卡拉什·侯塞因,因为发表了当局认为宣传分裂主义的文章而被捕入狱(见第5部分)。
当局继续查禁他们认为包含争议内容的书籍。
其中最著名的有《为人民服务》,官方认为这本进行直白性描写的小说贬低了毛主席形象,还有《党史注释》,该书揭露了被中国共产党粉饰或篡改过的历史事件。
当局继续干扰“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和“BBC”的汉语、维吾尔语和藏语广播,并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美国之音”的英语广播一般不受干扰。
政府对自由亚洲电台和“BBC”的干扰更加频繁、有效。
这些媒体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流媒体广播”也被封锁。
尽管海外广播受到干扰,但“美国之音”、“BBC”、自由亚洲电台和法国国际广播仍然拥有大量听众,其中包括活跃分子、普通公民和政府公务员。
外国电视新闻被限制在宾馆和外国人聚居区播放,偶尔也会受到审查。
与其他语言相比,中文报道政治敏感事件受到的审查最为严厉,对其他语言报道的审查力度则略为放宽。
批评政府的新闻经常被“公共服务公告”中断,特别是在可以接收到香港的电视节目的南方。
政府禁止一些外国和本国电影在中国合法放映。 9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导演娄烨做出处罚,禁止他在5年内拍电影。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禁止娄烨执导的电影《颐和园》在影院公映(其中穿插了1989年天安门事件),因为他没有获得当局的许可。 2月,当局在电影制片人和外国居民吴皓采访维权律师高智晟后,对其进行了拘押。
当时他正在拍摄一部有关未注册的教学纪录片,7月吴皓被释放。
今年早些时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禁止发行和放映《谍中谍3》,因为影片没有突出上海的正面形象。
本年遭禁的其他外国电影包括同性恋题材的《断臂山》和由于起用中国籍演员扮演日本艺妓从而引发争议的《艺妓回忆录》。
有时进入中国的签证申请也因政治原因而遭拒绝。
例如,一些曾批评过中国的外国学者和记者继续被拒发入境签证。
其他一些有意讨论人权或法治问题的人士也被拒发签证。
其他国际人权组织的代表报告说,当局曾拒绝了他们的签证请求,或者限制向其所发放签证的期限(见第4部分)。
互联网自由
年底,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报告互联网用户已超过1.4亿,其中绝大多数都使用宽带上网。
尽管政府继续鼓励扩大互联网的应用,却也在采取措施监视其使用,控制内容,限制网上信息,并惩罚违反规定者。
新限制措施旨在加强政府对互联网的控制,包括对网站注册制定更为严格的要求,加强官员对互联网信息的控制,扩大非法互联网信息的定义。
据报道,中国的互联网控制系统雇用了数万名员工。
政府经常封锁它认为有争议的网站访问权,例如讨论台湾和西藏独立、地下宗教组织、民主活动人士和1989年天安门大屠杀的网站。
政府有时还有选择地封锁由外国新驻华机构、卫生组织和教育机构运营的网站。
被封锁的网站数量在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有所增加。
据报告当局开始使用更加先进的技术选择封锁特定内容而不是整个网站。
这种技术还被用来封锁包含敏感内容的电子邮件(见第1.f.部分)。
政府通常不会起诉收到持不同政见者发送的电子邮件出版物,但会拘留转发此类信息的个人。
个人在公共图书馆使用互联网需要用身份证登记。
据称在公共图书馆的所有终端上使用互联网都会受到监控。
信息产业部管理互联网进入,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监控其使用。
有规定禁止各种各样的活动,当局认为这些活动有颠覆或诽谤国家之嫌疑,其中包括传播任何危害国家统一或安全的信息。
禁止传播“邪教”,禁止提供“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被规定只能使用国内媒体公布的新闻,记录能够跟踪使用者及其浏览习惯的信息,安装可以复制电子邮件的软件,并在遇到所谓的颠覆性材料时立即切断其传播。
许多互联网服务商实行广泛深入的自我审查,以避免违反措辞笼统的规定。
本年度1月,多人因他们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而被拘留或监禁。
前《福州日报》记者和互联网作家李长青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李长青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支持因揭露腐败而入狱的黄金高。 3月17日,任自元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号召人们用暴力手段推翻独裁统治,而以“颠覆国家权力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
任自元还涉嫌计划组织一个名为“大陆民主阵线”的反对团体。5月17日,杨同彦(曾用名杨天水)因在国外网站上发表文章,呼吁释放中国持不同政见者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同年5月,正在筹备参加绝食抗议以声援律师高智晟及其他人的互联网作家郭起真,因在网站上发表文章要求人权而被拘留。 10月9日,郭起真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被剥夺三年政治权利。10月12日,互联网作家张建红被捕,并被指控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警方于9月6日将张建红关押,并没收了他家中的计算机硬盘和电话本,同时对询问了他妻子有关他在网站上所发表的文章的问题。 8月12日,北京《中国海洋报》杭州记者站站长昝爱宗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批评拆除邻近的一家教堂而被拘留。
昝爱宗于8月18日被释放,但随后即被解雇。 8月,另一名互联网作家邓永亮因报道对法律活动人士陈光诚的审判情况而在山东省被捕。
当局于9月释放了邓永亮,但没收了他的计算机硬盘和手机。
政府继续让各家公司签署《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几百家公司签署了该公约,其中包括深受欢迎的新浪网和搜狐网,以及雅虎网的本地合作伙伴阿里巴巴网。
签署公约的公司许诺不散布“违反法律的信息或传播封建迷信或淫秽信息”, 还许诺不“制作、发布或传播危及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
根据法院文件,雅虎网向安全部门提供了包括进入私人电子邮件账户的信息,这在指控记者师涛泄漏国家秘密时发挥了作用。
该公司称根据国家法律和惯例规定需要提供这些信息。
4月19日,包括新浪网、搜狐网、百度网和雅虎中国在内的14家主要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联合提议,号召互联网行业审查色情和有害信息,宣传胡锦涛思想,鼓励“热爱祖国”,并接受政府监督。
中国的搜索引擎,例如百度网和雅虎中国,以及MSN和谷歌过滤了搜索结果,包括与“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和人权有关的信息。
政府统计数据表明,截止到7月,政府共关闭了约700家网上论坛。 6月,当局在审查时发现新浪网和搜狐网无法过滤某些政府认为在政治上有害的关键词,随即封闭了这两家著名的互联网门户网站之数日,勒令其提升过滤能力。 7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闭了世纪中国网站——一家深受网民欢迎的讨论时事和历史事件的网上论坛,以及其他几家网站。 8月,中青咨询网在网上公布了调查问卷结果后,当局关闭了这家网站。
该调查问卷询问用户是否认为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一职应由几位候选人竞选产生。
网吧必须安装软件以便政府官员监控用户上网, 那里的上网者常常受到监视。
许多网吧偶尔会强行要求上网者在使用网吧时提供证件。
学术自由和文化活动
政府不尊重学术自由,并加强控制学院、大学和研究所的政治和社会讲座。
学者和研究人员称他们所研究的问题和做出的结论受到不同程度的控制。
法学教授被警告不要提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建议。 9月,学者徐泽荣获得9个月的减刑,但仍被关押在狱中。
进行宗教研究的学者称官方的中国基督教会查封了一些其认为表示反对的出版物。
在当局认为所讨论议题过于敏感时,会突然取消有国内外学者参加的大学会议。
政府继续以政治态度为标准选拔为数不多的公派海外留学项目的参与人,但对自费留学生没有施加这样的限制。
据报道,8月,独立中文笔会 (独立笔会)成员Wu Wei在前往参加独立笔会的年会时被拒绝进入香港(见第2.d.部分)。
住在国外的研究人员的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官方批准,也会受到当局的制裁。
b. 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法律规定有和平集会的自由;但在实践中,政府严格限制此项权利。
法律规定这类活动不得挑战“党的领导”或侵犯“国家利益”。
针对政治制度或国家领导人的抗议也被禁止举行。
当局对表达不同政治观点的示威不予批准,并会迅速采取行动进行镇压。
集会自由
警察有时对示威者过度使用暴力。
政治和社会议题的示威经常被用暴力很快驱散。
广泛的市场改革和快速发展导致社会动荡加剧,在过去的十余年大规模的社会骚乱不断增加。
与过年几年一样,本年度绝大部分示威涉及土地纠纷、住房问题、工业环境、劳工问题、政府腐败、税收,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关注问题。
本年度上半年,公安部门报道了39,000起“扰乱公共秩序”事件,比2005年同期下降了2.5%,但这些统计数据被广泛认为很不可靠。
尽管骚乱和事件的级别不一,但有些有数千人参加。
例如,4月超过3,000名防暴警察用催泪瓦斯和水炮驱散4,000名聚众抗议的广东省博美村村民。这些村民举行集会,抗议破坏由村民自己集资修建,但没有得到当局批准的灌溉项目。
有数万人抗议者参加的有关土地的抗议活动仍在继续(见第 1.a.部分)。 1月,广东省中山市警察在驱散3,000名因土地纠纷举行静坐抗议活动的居民的过程中导致一名村民死亡,100名受伤。 4月,广东省中山市的1,000名防暴警察驱散2,000因土地纠纷举行和平抗议活动的村民,导致其中50多名受伤。
在6月4日天安门大屠杀周年纪念前夕,前总理赵紫阳逝世1周年(1月)纪念日,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之际,当局对可能的抗议人士进行了拘押。
持不同政见者在其他敏感事件时期也被关押,以便阻止公众示威(见第 1.d.部分)。
对于抗议国有企业重组及其所引发的失业的工人运动继续发生,同时针对环境破坏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抗议也在继续,比如修建大坝。
所有的音乐会、体育活动、健身班或其他超过200人参加的集会都需要公安部门的批准。
实际上更小型的集会也有可能遭到当局干扰。
与前几年不同,本年度没有爆发大规模的反日抗议活动。
政府继续严厉镇压法轮功运动。
许多情况下,法轮功修炼者被当地安全人员严密监视,他们的个人行动受到严格限制,特别是政府认为其可能要发生公开抗议时。
对于向政府请愿的人士,他们的集会权和要求处理不公待遇的权利面临限制。
据官方新闻媒体报道,2005年公民向“信访”办公室总共提交了1,270万份投诉,但只有0.2%的请愿得到了回复。
多数请愿内容涉及土地、住房、权利、环境或腐败。
大部分请愿者向国家和省级“信访”办公室投诉,也有人向外国大使馆和媒体投诉。
上访者继续面临骚扰、拘押和监禁。
据报道,辽宁和其他省份的请愿者在他们能够向首都提交申请之前就会遭到便衣警察的恐吓,并被带回家乡。 6月,代表130万因三峡工程被迫背井离乡的居民向政府请愿要求赔偿的付先财遭到不明凶手的殴打,其颈部以下完全瘫痪。
虽然2005年实施的条例禁止对请愿者打击报复,但仍有关于打击报复的报告。
这部分是由于中央政府鼓励地方官员阻止本地的上访者向上级投诉, 这些鼓励行为包括对各省干部的评估与该省的上访数量部分挂钩。
这项措施的目的是鼓励地方和各省官员解决合法的上访问题,但是却导致地方官员派出安全人员到北京强迫遣返上访者。
这种拘押在新条例生效前后都存在,但是常常没有记录。
结社自由
法律规定结社自由,但是实践中政府限制这一权利。
党的政策和政府规章要求所有的专业、社会和经济组织都要向政府正式登记并获得批准。
实践中这些规章阻碍了组建真正自治的政治、人权、宗教、劳动和其他可能挑战政府权威的组织(见第4部分)。
本年度这项规章被加紧落实(见第2.a.部分)。
2005年,当局建立了特别工作组来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监控,特别是与海外有联系的组织。
已发表的报告称这个特别工作组类似前苏联“颜色革命”运动的一部分,其目的是防止非政府组织煽动政治变革。
安全部门参加了这个特别工作组,审讯国内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代表。
国际基金会、从事社会和慈善活动的非政府组织以及致力于反对歧视妇女、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团体,以及关注各种人权问题的组织是该运动所针对的主要目标。
根据官方统计,自2004年以来,已注册的非政府组织数量从288,936增加到317,000。
非政府组织要向政府登记。
为了登记,非政府组织必须找一个政府机构作为自己的担保人,拥有一个登记的办公场所,并满足最低资金额。
本年度据称以前被登记为私人和盈利性的社会或教育组织被要求找一个政府赞助方,并更改登记为非政府组织(见第4部分)。
专家估计,包括已注册和没有注册的团体,大约有800万准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当局支持主要致力于解决社会问题(例如贫困和艾滋病)的民间组织的发展。
在过去两年,官员加强措施,以监控民间组织;但各个非政府组织还是能够制定其议程,所有的已注册组织仍受到不同程度的政府控制。
杰出的活动人士胡佳表示由于他的存在给国际捐助者带来的压力,他不得不退出他参与创建以帮助艾滋病孤儿的组织。 11月24日,艾滋病活动人士万延海在北京被拘留三天。
万延海被迫取消计划于11月26日举行的艾滋病权利研究会。
据报道,官方对这场研讨会表示关注是因为参加者包括人权律师 (见第 5部分)。
许多非政府组织受到外国非宗教和宗教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个别能在公共利益方面发挥有限的宣传作用,例如妇女问题、环境、卫生和消费者权利。
根据政府的指导原则,非政府组织不得鼓吹非共产党执政,不得危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违背指导原则或未注册而继续活动的团体可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没有关于组建政党的专门法律和法规。
但是中国民主党仍遭取缔,政府继续监视、拘押并监禁该党以前和现在的成员。
与过去一样,个人向海外从事人权的非政府组织传递消息将被指控“泄漏国家秘密罪”,并且常常被以此罪名定罪(见第4部分)。
c. 宗教自由
法律规定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但是,政府试图把宗教活动限制于政府批准的组织和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以此控制宗教团体的发展和活动范围。
中国有五种得到官方承认的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新教和天主教。
一个隶属于政府的协会监督管理其中每一个宗教的活动。
信仰这些宗教、以及未登记宗教团体的成员急剧增加。
政府试图控制管理宗教团体,特别是未登记团体。
全国各地的宗教自由程度仍存在很大差异。
中国许多地区参加官方允许的宗教活动的自由继续增加。
不仅五大宗教的活动有所增加,而且东正教和民间宗教也有所增加。
中国大部分地区可以得到《圣经》和其他宗教读物。
与此同时,一些未注册的团体继续受到不同程度的政府干预和骚扰。
政府继续镇压未注册的新教和天主教徒、穆斯林,以及西藏佛教徒(见西藏附录)。
政府继续镇压被它认定为“邪教”的团体,特别是法轮功精神运动。
所有宗教场所都必须在国家宗教事务局(SARA)或其在各省或当地的办公室(称为宗教事务局(RABs))登记注册。
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各地的宗教事务局负责监督宗教活动并判断其是否“正常”合法。
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中共统战部负责对政府宗教活动条例的实施提供政策性的指导和监督。
2005年3月,管理宗教事务的新条例开始生效。新条例规定了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活动,并强化了政府声明的法律框架。
但这些法规只对“宗教信仰“自由,而不是信仰表达自由提供保护。
这些法规只保护那些被模糊划归于“正常”的宗教信仰。在实际工作中,中共政治教条指导着宗教问题的解决和这些法规的实施。
新条例在一定条件下保护登记宗教团体的权利,如拥有财产、文学出版、培训和任命神职人员以及筹集捐款。
但新条例并没有为非隶属于五大宗教的团体从事合法宗教活动创造更大的空间。
但是,批评人士称新条例只不过将过去的做法法律化,给予管理部门过大的自由裁量权,来判断该允许何种宗教活动。
法律要求宗教团体注册礼拜场所。
在未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精神活动被认为是非法的,参加者会受到惩罚。
政府官员说家人和朋友在私人住宅内聚会学习《圣经》不必登记,但是正式的宗教服务场所应进行登记,即使是在私人住宅内举行的正式宗教活动。
神职人员不必经政府批准,但是按照隶属政府的相关宗教协会的规定,被选中后必须向政府报告。
本年度政府继续施压,要求各宗教团体进行登记或接受官方的“爱国”宗教组织的监督。
一些团体自愿登记,但许多是迫于压力登记;一些团体避开官员以躲避登记,还有的宗教团体则被当局拒绝登记。
许多非官方团体报告,当局不加解释就拒绝它们登记。
政府表示,那些被拒绝登记的主要是因为它们不能满足有关宗教活动设施和聚会场所的要求。
很多宗教团体不愿按规定进行登记是为了坚持反对国家控制宗教的原则,有的则是因为担心若按规定上报教会领袖和成员的姓名与住址,可能会引起不利的后果。
地方当局对未登记的宗教团体,特别是新教“家庭教会”的处理因地域而有很大不同。
在某些地区,对宗教活动只有最低程度的监督,登记和不登记的新教和天主教教会都公开并存,受到当局大致相同的对待。
在这些地区,很多信徒同时参加两种教会的礼拜活动,而未注册教会信徒能从官方认可的教会中获得《圣经》。
在中国一些地区,拥有数百名成员的未注册家庭教会公开聚会进行祈祷、唱诗并学习《圣经》,地方当局完全了解并将他们的集会认定为非正式集会。
在其他地区,有多个家庭成员和朋友参加的家庭教会聚会被严格禁止。
家庭教会的成员数量不断增加时,教会安排定期使用设施以开展宗教活动,或与其他未注册团体建立联系时,但此时他们常常遭遇非难。
未经批准的宗教团体领袖有时受到骚扰、审问、拘留和肉体迫害。
当局经常干扰家庭教会聚会和静修,拘留其领导人和成员,并没收家庭教会领袖和成员的私人财产。
本年度,数千家庭教会成员被拘押;大多数拘押事件发生在河南省。
6月,河南省家庭基督教牧师张荣亮被指控以欺诈手段获取护照,并非法跨过边境。
他被判处7年零6个月监禁。 2004年8月,与徐永海、张胜其一起被指控泄露国家机密的北京家庭教会基督教徒刘凤刚仍被监禁。
刘凤刚向一份海外中文杂志提供了有关中国基督徒受虐待的信息。
据报道,2月,娄元启因在新疆举行未经授权的教会活动而被拘押。 4月,据报道李会民 因在家中举行家庭教会集会而在河南省被判处劳教。 5月,几位家庭教会活动分子在河南省扶沟县被拘押,而其他几位则仍被关押。
因在政府批准的场所以外举行礼拜的新教基督教徒也会遭受拘押,或受到虐待。
7月和8月,根据对华援助协会,几个省份的当局拘留了几位新教家庭教会的成员。 7月19日,据报道,河南省当局袭击了驻马店一家家庭教会,并审问了60多名教会成员。 7月21日,据报道,湖北省官员袭击了一个家庭教会集会,审问了20名教会成员。
此后,官员判处10名教会成员10到15天行政拘留。 7月24日,据报道,云南省当局拘留了4位家庭教会成员。 7月27日,据报道,安徽省官员袭击了一家家庭教会主日学校,审问了大约40名公民。
当地官员还将牧师蔡益利和李利中行政拘留16天。 8月19日,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官员袭击了一家家庭教会,没收了教会财产,并警告家庭教会成员,他们只能在已注册的教堂集会。
与前一年一样,有报道称天主教牧师、信徒领袖和其他人员遭到殴打或虐待。
据报道,在一些地方,当局向未注册的牧师和俗家弟子施压,拒绝承认罗马教廷批准的神职,要求他们加入官方教会,或用一系列惩罚措施,包括罚款、失业和拘留,进行恐吓。 9月11日,于2005年10月得到罗马教廷批准,但未得到政府允许的主教吴钦敬被拘押5 天,并被迫签署声明他的神职为非法的文件。
对未注册的天主教主教、牧师和俗家弟子的骚扰(包括政府监控和拘押)仍在继续。 7月2日,当局拘留了未注册的主教贾志国。这是2004年以来他第十次被拘押。9月27日,贾志国被释放。 7月30日,82岁的主教姚良被逮捕,到年末,他仍然在押。
仍然没有关于未注册主教苏志民的新消息,据称他于1997年被拘留,但自此以后音信全无。 6月,有报道称苏志民主教已在关押期间死亡,但该报道未得到证实。
对要求透露此案信息的请求,政府未做回应。
苏志民主教的助理主教——安树新主教在被监禁10年后于8月24日被释放。
官员在安树新主教接受政府认可后同意释放安树新主教,但政府并没有强迫他前往天主教爱国协会注册。 9月底,未注册的天主教牧师邵祝敏和姜溯让在从欧洲返回深圳后被拘留。
据可靠消息报道,张纬柱主教、Cui Xing神父和王全军神父仍被拘押在河北省。
据驻在国外的龚品梅基金会报道,目前还不知道2004年12月被拘留的主教赵振东的下落。
河北省官员总共拘留了7名天主教传教士和90名俗家弟子。
政府与罗马教廷之间尚未建立外交关系,而且中国大陆也没有梵蒂冈代表。
政府称,鉴于教皇在册封主教方面的作用、地下天主教传教士的身份,还有梵蒂冈对台湾的承认,这些仍然是双方关系改善的障碍。
尽管政府坚持保留向天主教主教的任命施加条件的权力,已有越来越多的已注册天主教徒承认罗马教廷的精神权威,而且梵蒂冈在圣职仪式之前已批准了大多数被政府任命的已注册主教。 4月和5月,天主教爱国协会官员在没有得到梵蒂冈批准的情况下为两位天主教主教举行了圣职仪式,而且有报道称协会官员强迫已注册的天主教传教士参加圣职仪式。
天主教爱国协会在福建省任命了一名主教,尽管他于2000年担任圣职,但未得到罗马教廷的批准。
有报道称,7月,官员捣毁了浙江省一家大型家庭教会,并殴打了数百名赶来抗议此次破坏活动的家庭教会成员。
官员不断否认要求建设教堂的请求。
在一些地区仍有人信仰传统的民间宗教,如福建省的“妈祖崇拜”。
民间宗教常被视作与道教有某种关联,或被当作少数民族的文化习俗而在不同程度上得到容许。
但同时,政府将民间宗教划为“封建迷信”,有时进行压制。
国家宗教事务局设立了新部门负责管理民间宗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活动,其中包括东正教和耶稣基督末期圣徒教会。
佛教徒是有组织宗教信徒的最大组成部分。
传统佛教活动在中国许多地区公民中的影响不断扩大。
一些地区藏传佛教徒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日益增多。
然而,政府限制仍然存在,在政府认为佛教信仰为分离活动推波助澜时更是如此,例如在西藏一些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部分地区。 2月,达赖喇嘛特使与政府官员会面,这是自2002年以来双方的第五轮对话(见西藏附录)。
在新疆,对穆斯林的宗教活动、布道和宗教礼拜场所的限制规定执行仍然非常严格。
本年度,当局将妇女列为不得进入清真寺的人群。
其他被禁止进入清真寺的包括儿童、中共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
但实际上,妇女和儿童并不总是被禁止进入清真寺。
政府继续用反恐为借口来证明对维吾尔穆斯林的镇压是正当的(见第5部分)。
新疆当局继续拘留并逮捕参加未经批准的宗教活动的人员,并以包括国家安全罪在内的各种罪名对他们提出指控。
新疆当局经常指控宗教信徒是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穆斯林极端主义的“三股恶势力”。
在主要针对穆斯林的同时,对新疆宗教的严密控制也影响了其他宗教的教徒。
政府继续控制伊斯兰教活动,与此同时政府控制的中国穆斯林协会还将伊斯兰活动与中国共产党的目标联系在一起。
但与新疆自治区对穆斯林采取严厉措施不同,宁夏、甘肃和青海省的官员在处理宗教问题时则非常小心,而且并不愿公开干涉穆斯林活动。
当局保留对阿訇布道进行审查的权利,并敦促阿訇强调恐怖分子以宗教名义所采取的行动对伊斯兰教产生的破坏作用。
特定穆斯林领袖受到了特别严厉的对待。
当局开始组织宗教人员每月举办政治学习班,这项计划持续了一整年。 5月,中国穆斯林协会宣布,它将筹建一个办公室,专门管理前往麦加朝圣的问题。
同月,中国伊期兰教协会通过一项举措,要求宗教人员学习由中国穆斯林协会编制的“新收集的布道”,包括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爱国主义和社会团结信息。
根据一海外组织的报告,2005年8月,179名伊斯兰教的地方性教派——苏菲教派Sala order的修炼者在该活动被政府取缔后被捕。
尽管官员否定这项禁令,但他们认为这场运动非常危险。 2004年8月,和田的8名维吾尔穆斯林据称被指控危害国家安全,许多人因从事“非法宗教活动”被拘留。
除了对全国党员和政府官员信奉宗教进行限制外,新疆的教师、教授和大学生也不允许公开从事宗教活动。
穆斯林被允许前往国外朝圣,但据报道,政府惩罚了那些未经批准就准备朝圣的人员。
官方报告指出,9,700多名中国穆斯林前往麦加参加于11月29日开始的麦加朝圣。
这一数字可能还没有包括并非由政府组织自行前往麦加的朝圣者,去年这部分人员多达数千人。 7月至9月间,数千名维吾尔穆斯林为应对政府对麦加朝圣的控制,绕道巴基斯坦,但被困在伊斯兰堡,因为他们没有拿到沙特使馆的签证。
在这些签证申请者在沙特使馆外举行示威游行后,大约1,000名申请者拿到了签证,但更多人被迫返回新疆。
当局允许官方批准的宗教组织进行不受“外国控制”的国际联系。
但是,并没有明确什幺才是“控制”。
对外国人进行宗教活动的规定包括禁止劝人入教。
当局一般允许外国人向其他外国人布道,带入自用的宗教材料,受已登记的宗教组织之邀向中国公民讲经布道。
虽然禁止从事传教活动,很多在大学校园教书的外国基督徒仍公开宣称自己的信仰,只要其宗教活动谨慎小心,当局很少干预。
当局允许在国外加入耶稣基督末期圣徒教会的教徒回国后举行宗教活动。
当局继续广泛镇压被认为是“邪教”的组织。
这些“邪教”不仅包括法轮功和多种中国传统的练功团体(统称为“气功”团体),还包括被当局谴责宣扬超出官方认可教义之外信仰的宗教组织。
被政府定为邪教组织的团体包括:东方闪电、三班仆人教、呼喊派、华南教会、门徒会、全范围教会、灵灵教、新约教会、观音教、主神教、被立王、统一教会和仁爱之家等。
当局谴责其中部分组织缺乏适当的神学教育,宣扬世界末日或圣战的来临,利用宗教复兴谋取个人私利。
政府谴责东方闪电和一些其他未注册的基督教团体参与暴力活动。
本年度,针对这些组织的镇压活动仍在继续。
警察继续查封被称为“呼喊派”的地下福音派组织,该组织原是1949年之前存在的一个本土新教组织的分支。
针对华南教会的活动仍在继续。 2005年8月,大约40名华南教会成员在湖北省与外国人会面后被拘留。
根据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任意羁押问题工作小组提交的匿名请愿书,华南教会的创始人龚圣亮和其他被监禁的华南教会成员都在监狱中受到恶劣虐待。
龚圣亮因强奸罪、纵火罪和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在2001年原审中作证的妇女称警察曾酷刑折磨她们,并强迫她们在控告龚圣亮强奸她们的声明上签字。
本年度,龚圣亮的女儿报告说,龚圣亮的健康状况很不好,而且还遭到另一名同室犯人的殴打。
法轮功在国内的公开活动仍然发展甚微,流亡海外的法轮功成员报道说政府镇压法轮功的行动仍在继续。
自政府1999年禁止法轮功以来,仅仅信仰法轮功(甚至没有公开宣扬其教义)就足以使其成员受到从失去工作到被监禁等的种种惩罚。
虽然大部分被拘押的修炼者已经获释,但许多人在获释后又被拘押,(见第 1.e.部分)。
据法轮功团体估计,至少有6,000名法轮功修练者被判处监禁,10万多名修炼者被判处劳教,大约3,000名在被关押期间死于酷刑。
据一些外国观察家估计,法轮功信徒至少占官方宣布的25万名劳教犯人的一半,海外的法轮团体则认为这一数字还应更高。 3月,联合国特别报告员诺瓦克报告说,在所有宣称在被关押期间受到酷刑的受害者中,66%为法轮功修炼者。
那些被政府定为“核心头目”的人员被挑出来严厉惩罚。 10多名法轮功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判刑入狱,但1999年以来,被法庭定罪的大多数法轮功成员的罪名是“组织或利用宗派破坏法律的实施”,此罪名轻于前者。
不过,大多数修炼者受到的是行政处罚。
一些修炼都被判处劳教。
其中,一位支持法轮功的在电视台工作的香港记者的亲戚袁玉菊和梁劲晖因散发法轮功材料而被判处劳教。
据道,他们被送到为“改造”那些从劳教释放后仍拒不放弃信仰的修炼者而专门设立的拘留设施。
政府官员否认了这些“非法教育”中心的存在。
此外,根据海外组织消息,数百名法轮功修炼者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见第1.d.部分)。
本年度仍有关于警察和其他安全人员虐待法轮功成员的指控(见第1.c.部分)。
此外,有关政府批准的组织切除法轮功犯人器官的指控开始浮出水面。 4月,海外法轮功团体宣称,沈阳苏家屯一家医院是一座“集中营”,存在大规模器官切除,包括从活的犯人身上摘除器官(见第1.c.部分)。
政府向外交观察员和外国记者开放该设施,但没有发现任何违反医院操作的情况。
警方继续拘押现在和以前的法轮功修炼人员,并把他们关进劳教所。
据称,警察对法轮功分子有逮捕指标,还针对以前的修炼者,即使他们已经不再修炼。
政府继续使用高压手段以及强制性反对法轮功的学习班来迫使其成员放弃法轮功。
据报道,即使那些没有参与抗议活动或以其他形式公开表达信仰的成员,也被迫参加反对法轮功的学习班,或者被直接送往劳教所。
据报道,这些做法迫使大批法轮功学员签名放弃法轮功。
政府在学校宣扬无神论。 2005年3月,外交部发言人称中国没有禁止儿童接受宗教教育的全国性条例,但是他说,宗教不应干涉公共教育。
实践中,许多地方当局禁止学龄儿童参加清真寺、寺庙或教堂的宗教活动,并且禁止他们在家庭以外接受宗教教育。
法律没有禁止宗教信徒担任公职;但是大部分政府、国有企业和官方组织的高级职务都要求党员身份。
本年度,共产党官员重申,信仰宗教与党员身份不符。
政府和中共官员重申,宗教信仰者应该自己退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明确规定,军人“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信仰法轮功的党员和解放军官兵因此被开除党籍、军籍。
尽管有规定鼓励官员做无神论者,但仍有一些共产党官员参与了宗教活动,最普遍的是信奉佛教或某一民间宗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有几位宗教界代表。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包括中国天主教爱国协会大主教兼副主席傅铁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和省政府中也有宗教团体的代表。人民政协是一个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咨询机构。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包括一位西藏转世喇嘛,班禅·科智·盖拉南嘉。
官方宗教组织负责管理培训神父、牧师、阿訇、伊斯兰学者及佛教僧侣的地方性宗教学校、神学院和研究院。
在这些学校学习的学生必须表现出“政治可靠性”,所有毕业生都必须通过神学知识考试和政治考试方能担任神职。
政府允许已注册登记的宗教教会培训牧师,并允许越来越多的天主教和新教神学院学生、穆斯林和佛教的神职人员出国进行进一步宗教研究,但是一些宗教学生难以取得护照或获得批准留学。
在多数情况下,外国组织会向这些培训计划提供资金。
虽然在很多其他地方,儿童可以不受限制地学习阿拉伯语和《古兰经》,但是在一些地区,当局继续禁止对小学和中学的适龄儿童传授伊斯兰教。
地方官员称学龄儿童不得进行宗教学习或进入新疆的清真寺。 2005年8月,阿米南·莫米西和30多名学生据称因在假期集中学习《古兰经》而被拘捕。
当局没收了他们的《古兰经》和穆斯林教科书,政府拒绝说明莫米西的状况。
据媒体报告,在许多其他场合,新疆当局对宗教出版物进行了没收,有时还拘押那些拥有未经批准的宗教书籍的人士。
各种信仰的宗教组织都被鼓励进行慈善活动和社会服务,包括由外国人组成的组织。
从事社会服务的宗教组织在向地方当局登记方面面临诸多困难, 这些困难与非宗教性的非政府组织所遇到的困难类似(见第 2.b.部分)。
2005年的宗教法规允许得到授权的宗教组织和场所编制并印刷出版物,并在国内公开发行,但要求这些出版物必须遵守国家法规。
这些法规也对宗教读物实行严格的先期限制,其严厉程度高于其他类型的出版物。
这些法规还规定由政府对宗教人员的任命进行监控。
政府严厉打击私自出版宗教作品的行为。 4月,山东省牧师刘玉华在临沭县在被发现分发宗教读物后被捕,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5月,安徽省家庭教会牧师王在庆被正式逮捕。
国外非政府组织认为,此次逮捕与他出版《圣经》和宗教材料有关。 2005年7月,新教牧师蔡卓华和他的两名亲友被指控犯有非法经营罪,并被分别判处三年、二年和18个月监禁,但真正原因是他们大规模出版《圣经》和其他基督教文献。
根据可靠报道,中国共产党官员称,对蔡卓华进行起诉是打击以宗教为掩护的外国渗透运动中最重要案件之一。
媒体报道称,当局在新疆没收非法宗教出版物。
据报道,2月,新疆当局袭击了一个少数民族语言出版市场,并没收了“非法出版”的宗教海报。
同样在2月,当局宣布2005年他们没收了9,860本涉及宗教、法轮功,或“宗教迷信”的非法出版物。
新疆人民出版社是新疆唯一获准可以出版穆斯林书籍的出版机构。
全国大部分地区《圣经》供应充足,但一些地下教会成员抱怨《圣经》的供应和发放不足,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个人不能直接向出版社订购《圣经》。
海关官员继续监控宗教材料的“走私”入境。
据可靠报告,当局有时没收《圣经》、《古兰经》和其他宗教材料。
社会虐待和歧视
本年度没有关于对信仰宗教者进行社会虐待或反对犹太人活动的报道。
政府不承认犹太教作为种族或者宗教存在。
有关详情,请参见《2006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
d. 国内迁徙、出境旅行、移居境外和返回的自由
法律规定了部分这类权利,但是实践中政府一般不予以尊重。
虽然政府继续限制更换工作地点或居住地点的自由,但是全国户籍登记制度正在逐步失去效力,大部分公民在国内各地迁移和工作的权利正在不断扩大。
但是,政府通过其他机制保留了限制迁移自由的能力。
当局定期加强限制,特别是在重大纪念日和外国政要访问前限制被认为是政治敏感人士的行动,以防止游行示威的爆发。
本年度,随着中国流动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全国户口登记(户口)制度出现了进一步的变化。
农村居民继续涌入城市,城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人均现金收入的四倍多。
但是,许多人不能正式更改他们在国内的居住或工作地点。
在迁入一个新城市之前通常需获得政府和工作单位的许可。
许多城市新发暂住证数量每年都有指标,所有的就业者,包括大学毕业生,都必须为获得有限的暂住证而展开竞争。
对于来自农村的农民来说,获得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地区的户口尤为不易。
户籍登记制度给农村人口获得城市居民身份增添了难度,即使他们已经搬迁到了城市地区,并且找到了工作 这部分人口在1亿至1.5亿之间,他们没有正式的城市居民身份,因经济原因在全国流动迁移。
而没有正式城市居住身份就很难或不可能充分享受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服务。
此外,法律和社会情况将流动工人限制在几种当地居民不愿从事的工作之中,这些工人在遭到雇主或官员虐待时几乎没有求助渠道。
一些大城市开展了一些项目,以便让农民工和他们的孩子能够免费享受公共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但一些地方的移民报告说,他们实际上很难达到享受这些福利的条件。
许多城市和省份继续进行旨在废除户籍登记制度中城乡居民差别的实验性举措。
作为一种非司法性质的处罚和控制措施,软禁继续被用来针对持不同政见者、政治犯家属、请愿者和其他政府或党认为政治敏感或“惹事生非”的人士(见第1.d.部分)。
根据适用于劳教所在押累犯的“留场就业”制度,当局不准某些特定的犯人在刑满后回家。
一些获释或假释的犯人回家后不得自由行动。
政府允许大多数公民合法移居海外和出国旅行。
大部分公民能够获得护照,但那些被政府视为危险人物者,如宗教领袖、持不同政见者以及一些少数民族人士,仍难以申请到护照(见西藏附录)。
有报告称,在本年度敏感纪念日期间,有些学者旅行受到限制,特别是天安门广场大屠杀事件的“6·4”纪念日期间。
有实例证明,当局曾出于明显的政治原因而拒发护照或签证。
地下教会成员、法轮功分子和其他政治敏感人士有时会被拒发护照和其他必要的旅行证件。
据报道,3月,一名公民被禁止出国旅行,因为他在互联网上发表了批评中国共产党的文章。
据报道,8月,独立中文笔会(独立笔会)成员吴伟在前往参加独立笔会的年会时被拒绝进入香港。 9月,护照控制当局在没有事先发出警告的情况下,没收了一名著名维护劳工权利律师的护照,当时他正准备上火车前往香港。
法律既没有规定公民的归国权,也没有涉及流放问题。
政府继续拒绝很多被政府认定为持不同政见者、法轮功活动人士或不安定分子重新入境。
尽管一些移居海外的持不同政见者获准回国,但保外就医和获准出国的持不同政见者实际上经常是被流放出去。
移居海外的活动人士有时一回国即被监禁。
虽然难民专员办事处报告称,每年有2,000多藏人越境进入尼泊尔,但政府仍试图防止许多藏人离境(见西藏附录)。
保护难民
虽然中国是1951年《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和1967年该公约议定书的签署国,但中国目前还没有授予难民或避难身份的法律。
政府在处理来自越南和老挝的汉族或少数民族人员重新安置的问题上,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进行了广泛合作。
本年度政府与难民专员办事处继续就授予这些居民公民权问题进行了讨论。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政府对向难民专员办事处北京办事处登记的少数来自其他国家的避难者──每年不超过100人──采取了一种事实上的容纳政策。
在难民专员办事处确定其身份,以及被确认为真正难民后等待前往第三国的安置期间,政府允许这些人在中国滞留。
但是,中国政府仍然不允许难民专员办事处在中国东北与北朝鲜的边境地区开展工作,因为政府认为越境进入中国的北朝鲜人是非法经济移民,而不是难民。
本年度,据报道有数千名北朝鲜人被扣押并强行遣送回国。
根据北朝鲜法律,许多人回国后即面临迫害,一些人甚至可能会被处决。
数百名北朝鲜人在进入外交使领馆或中国的国际学校后,获准前往第三国。
据大量可信的报告,中国发生了多起骚扰和拘留北朝鲜人的事件。
政府还因向北朝鲜人提供食品、住宿、交通及其他帮助而逮捕和拘留了外国新闻记者、传教士以及活动人士和一些中国公民。
中国在东北继续拘押几名外国人,其中一些被控以外国人偷渡罪,但大部分被指控帮助北朝鲜人偷渡入境。
吉林省公安网站报道,2004年该省遣返了大约2,000名“外国人”,据信大多数是北朝鲜人。
据非政府组织称,本年度在中国境内有北朝鲜特工活动,强行遣返北朝鲜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