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的国防

Part 2

Chapter 22,087 wordsPublic domain (Wikisource)

中国一贯支持旨在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有效性的多边努力,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参加了公约审议大会、缔约国年会和专家组会议,及时向联合国提交《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建立信任措施宣布材料。

中国严格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整地提交了各类年度宣布、新发现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后续宣布以及年度国家防护方案,并接待禁化武组织对中国进行的100多次现场视察。人民解放军严格按照公约要求,认真管理和运行“单一小规模设施”和“10千克附表一设施”。为推动销毁日本遗弃化武进程,中日进行了42次双边磋商。 2005年以来,中国协助日方进行了24次现场调查,回收日本遗弃化武3100余枚。受日方委托,中方对已回收和已经日方确认的日遗化武进行临时看管,留待日后由日本方面统一销毁。

中国认真履行《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所附经修订的《地雷议定书》的相关义务。人民解放军积极开展履约宣传教育,落实议定书相关技术要求,已对不符合规定的杀伤人员地雷进行全面普查,并按计划销毁了数十万枚老、旧地雷,并对尚能正常使用的库存防步兵地雷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使之符合《地雷议定书》有关技术要求。中国继续积极开展国际扫雷援助活动。 2005年9月至12月,中国派遣军队扫雷专家赴泰国,为其培训扫雷人员,现场指导扫雷,捐赠了一批扫雷器材。2006年9月至12月,在南京为黎巴嫩、约旦两国人员开办扫雷技术培训班,并向两国援助扫雷器材。中国一直以建设性姿态参与《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政府专家组关于反车辆地雷问题的讨论,正在为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积极做相关准备。

中国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支持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参加了防扩散领域的所有国际条约和相关国际组织,建立了涵盖核、生物、化学、导弹等相关敏感物项和技术及所有军品的完备的出口管制法规体系,实行严格的出口审批程序,确保有效管控。

军事交流与合作

中国已与150多个国家建立军事关系,在 107个国家设立武官处,有85个国家在中国设立武官处。两年来,人民解放军高级军事代表团出访60多个国家,有90多个国家的国防部长、三军总司令、总参谋长等高级代表团来访。中俄两军高层互访频繁,举行了总参谋部第九轮、第十轮战略磋商,“俄罗斯年”军事活动取得圆满成功。2005年10月和2006 年7月,美中两军领导人实现了互访。中美在国防部防务磋商、海上军事安全磋商等机制化项目上进行了深入交流。

中国加强同欧洲国家军队的高层接触和防务磋商,中欧军事交流稳步发展。中国保持同周边国家军队的交往,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军事交流。2005年以来,举办拉美国家、阿拉伯国家、中德、中法高级军官研讨班,上海合作组织防务安全论坛,中国—东盟亚太地区安全问题研讨班等。2002年以来,中国共与11个国家举行16次联合军事演习。2005年8月,中俄两军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和中国山东半岛及附近海域,举行“和平使命—2005”联合军事演习。2005年11月至12月,中国海军与巴基斯坦、印度和泰国海军分别举行海上联合搜救演习。2006年9月,中国和塔吉克斯坦举行了“协作—2006”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6年9月和11月,中美两国海军先后在美国圣迭戈附近海域和中国南海海域举行了海上联合搜救演习。2006年12月,中国和巴基斯坦举行了“友谊—2006”联合反恐军事演习。近两年,人民解放军派员观摩了土耳其、泰国、巴基斯坦、印度、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举行的军事演习。2005年9月,邀请24国41名军事观察员和驻华武官观摩北京军区组织的“北剑-2005”实兵对抗演习。泰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韩国、法国、新加坡、秘鲁等国海军舰艇编队相继访华。中国海军舰艇编队访问了巴基斯坦、印度、泰国、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两年来,人民解放军继续扩大专业交流和军事留学生的规模,组织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军区、总部有关业务部门和作战部队师、旅主官出国考察,向20多个国家派出军事留学生500余名,140多个国家的2000余名军事人员到中国军队院校学习。

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和国际救灾行动

1990年以来,中国已参加16项联合国维和行动,共派出维和军事人员5915人次,有8名维和军事人员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数十人负伤。2000年以来,中国向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893人次。目前,中国有1487名维和军事人员在联合国9个任务区和联合国维和部执行任务。其中,军事观察员和参谋军官92人,赴刚果(金)工兵分队175人,医疗分队43人;赴利比里亚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240人,医疗分队43人;赴苏丹工兵分队275人,运输分队100人,医疗分队60人;赴黎巴嫩工兵分队182人。中国现有180名维和警察在利比里亚、科索沃地区、海地和苏丹执行维和任务。

人民解放军积极参加中国政府组织的国际灾难救援行动,建立应急指挥机制,派员参加专业救援队伍,提供器材和协助开展针对性训练。两年来,派员参加中国国际救援队,在印度洋海啸、巴基斯坦地震、印度尼西亚日惹地震等国际救援行动中,担负搜救遇险人员、救治伤病员和卫生防疫等任务,并协助中国政府向有关受灾国提供救援物资。

附录

附录1: 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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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2005—2006年中国军队主要对外交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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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2005—2006年中国军队参与有关安全磋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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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2005—2006年中国军队与外国军队举行联合演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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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中国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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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6:2005—2006年颁发的主要军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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