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部分

第四节 美国政府的政策

Chapter 16570 wordsPublic domain (Wikisource)

美国国务院、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和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协同努力,一方面对侵犯宗教自由的事件集中施加外来压力,另一方面支持中国国内出现的积极趋势,以此促进藏族地区的宗教自由。在与中国政府──包括其宗教事务官员──的例行交往中,美国外交人员一贯力促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尊重藏族地区的宗教自由。

美国驻华大使及有关总领事在多次与地方官员会面时分别提出了丹增德勒一案。

美国官员每次都敦促地方当局履行中国政府所作的承诺,允许被监禁的宗教领袖依法享有正当的法律程序。国务院高级官员于2003年9月前往拉萨与西藏自治区当局以及重要藏传佛教寺院的僧侣和信徒进行了会谈。

每当得到有关宗教迫害或歧视的可靠消息,使领馆官员都提出抗议并力求获得有关案情的进一步信息。2004年1月,在得知2003年5月从尼泊尔被强制遣返中国的藏人遭受监禁和酷刑的报告后,驻华大使向北京方面提出抗议,成都领事馆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西藏自治区当局提出质询。

美国驻中国的外交人员与藏族地区各方面的宗教领袖和信徒保持广泛的接触,在本报告期内曾13次前往西藏自治区和其他藏族地区考查宗教自由的状况。

美国国际开发署和国务院举办的一些开发和交流项目旨在增强中国的藏族社区,保护藏族地区的环境和文化遗产。

两者均与西藏的佛教传统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美国驻成都领事馆还通过其交换访问者项目促进宗教对话。

这一项目为两名传统西藏文化和宗教方面的著名学者前往美国访问提供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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