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部分

第四节 美国政府的政策

Chapter 12939 wordsPublic domain (Wikisource)

美国政府在促进人权的整体政策背景下与澳门政府讨论宗教自由问题。

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的官员定期与澳门宗教领袖会晤。

西藏

美国承认西藏自治区以及其他省份的藏族自治县和自治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美国国务院在报告中使用这些名称。保持和发展西藏人民独特的宗教、文化和语言传统及保护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仍然是令人关切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宗教信仰的自由,政府于5月发表的《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说,"西藏人民享有充份的宗教信仰自由。"但政府仍然严格控制中国藏族地区的宗教活动和祷告场所。

尽管当局允许从事很多传统的宗教活动和公开表达信仰,但如果当局认为其意图在于表达不同政见或主张西藏独立,如对达赖喇嘛表示尊崇的宗教活动(中国政府称之为"分裂主义"活动),则立即强力镇压。

在本报告期内,从总体说来,藏族地区受压制的程度仍然很高,政府在尊重宗教自由方面的记录仍然不良;但是,宗教自由的气氛因地而异。一般说来,除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部份地区外,西藏自治区以外的藏族自治地区的情况较为宽松。达赖喇嘛的特使于2002年和2003年两度访问中国,与中国官员举行会谈,在本报告期末,双方正在进行有关第三轮访问的商谈。当局于2003年9月、今年2月和4月先后从西藏自治区监狱(又称扎布奇监狱)释放了一些长期服刑的僧侣和尼姑。但是,2003年10月,一些非政府机构报告说,一名在四川省服刑的年轻僧侣据传因在狱中受到虐待而死亡。众多的佛教领袖,如根敦确吉尼玛(Gendun Choekyi Nyima)、丹增德勒(Tenzin Deleg)和索南彭措(Sonam Phuntsog)仍被拘押或监禁,达赖喇嘛和噶玛巴(Karmapa)喇嘛等重要人物仍流亡在外。

政府对外界人士进入藏族地区和关于藏族地区──特别是西藏自治区──的信息严格控制,因此难以准确判断宗教自由受到侵犯的程度。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爱国主义教育"运动已于2000年正式结束,但是,旨在保证僧尼政治可靠的强制性活动仍在继续。"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要求──如声明同达赖喇嘛断绝关系和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份──继续引起西藏佛教徒的愤慨。数十名僧尼因抵制"爱国主义教育"继续服刑。

在藏族地区的城市里,藏传佛教徒和日益增多的回族穆斯林之间有一些摩擦,但其原因主要是经济竞争和文化差异,而并非宗教分歧。西藏的基督教徒人数极少。据一些报告说,有些基督教皈依者受到来自社会的压力。

美国政府继续敦促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尊重宗教自由和保护宗教传统,以此促进藏族地区更大的宗教自由。

美国政府还基于有关宗教迫害或歧视的可信报告提出抗议,同有关当局讨论具体案例,要求了解具体事件的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