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业科学技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党中央和毛主席指出,必须在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技术改革。为此,制定了农业发展纲要。
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用二十至二十五年的时间,基本实现我国农业的技术改革。1963―1972年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工作的任务,就是要为多快好省地完成这一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提供充分的和确切的科学技术依据。
关于发展我国农业生产的条件,有这样一些基本的情况:耕地比较少,目前平均每人大约只有两亩半地,宜农荒地也并不很多。在十六亿亩耕地中,大约三分之二是较好的土地,三分之一是低产田。农业的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的水平较低,不少地区还有待进一步水利化。但是,现有耕地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方面有很大潜力。我国人民富于精耕细作的传统和经验,有些先进的农场和生产队,已经达到或超过“四、五、八”指标。对低产地区的自然条件,现在已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且在有些地方已经取得了改造低产田获得大幅度增产效果的初步经验。在十六亿亩耕地之外,我国有广大的草原、丘陵、山岳和水域,利用得当,可以大规模地发展农、林、牧、付、渔业。在掌握利用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等现代化生产条件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科学研究成果。
今后十年,农业科学技术工作应该采取单科性研究与综合性研究相结合、总结提高农民生产经验和祖国农学遗产与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推广普及相结合的方法,力求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1)针对约占耕地三分之二的好地和较好地,首先是大量出产商品粮、棉、油的地区和高产地区的土地,按农业区划,分别探寻多、快、好、省地进行农业技术改革和尽快实现农业发展纲要所规定指标的科学途径,五年作出样板,十年大面积推广。
(2)针对低产地区,主要是黄淮海平原旱、涝、碱为害地区,黄河中游水土严重流失地区,亚热带酸性土壤低产地区,东北洼涝地带的新垦区,进行全面调查,综合研究,提出根治方案,五年至十年内,进行较大面积的改良示范。
(3)分别针对草原、丘陵、山岳、水域、水滨以及热带地区,进行全面考察与综合性的研究试验,为合理开发、充分利用这些土地和水域(包括近海、远海),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牧、付、渔提供科学依据。
(4)针对不同地区,研究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水利化的各种条件,为各地区进行农业技术改革做好准备。
(5)逐步形成各主要学科、主要专业和重点地区的科学研究试验中心。